自由、民主、幸福、仁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初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探索之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核心价值观论文,仁爱论文,之四论文,内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1912(2012)01-0001-07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灵魂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决定》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进行了深入阐述和部署。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一个意义重大而又迫切需要破解的命题。李长春同志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概括出能够得到广泛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是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根据我国具体实际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形成的关于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的根本看法和总体观点,是在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中心地位、起统领作用并相对稳定的根本价值理念。从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4个维度(参见《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4期)看,我们可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要表述为:自由、民主、幸福、仁爱。自由、民主、幸福、仁爱,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规定性和共产主义的价值理想,积极承接了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与价值共识和人类共同的价值理想追求,深深扎根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和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最广泛的价值认同和价值诉求中,集中体现了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在形式上,它实而不虚、简而不繁、熟而不生,宜记宜传。
一、“自由”:科学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本质和最高理想
“自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是人类价值认识中的共识元素,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价值理想的要义。把“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高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积极承接人类文明发展的这一共同成果和人类社会的这一共同价值追求,又高扬共产主义价值理想的这一光辉旗帜,高度体现了我们党坚持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有机统一,现实目标与理想目标的有机统一。
(一)“自由”是社会主义价值的本质规定和理想追求
“自由”——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价值的本质规定,是共产主义最感召人、吸引人、凝聚人的价值理想的光辉。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主义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力量和才能”。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初始阶段,是对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奴役、剥削和压迫等不自由现象的反抗,是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伟大事业,“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既要高扬共产主义价值理想的光辉旗帜,另一方面又要结合发展阶段的实际,辩证认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反对抽象意义上的“自由”和自由主义。
(二)“自由”是人类共同的理想价值追求
“自由”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是人类共同价值观中最具有魅力的核心价值。马克思说:“人类的特征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资产阶级思想家最早把由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提出的、本属于人类文明发展的共同成果和价值共识的“自由”据为己有,把它视为资本主义的核心价值,但它是“片面的、异化的、虚伪自私的”(马克思语)。“自由”为科学社会主义所传承,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人的联合体”的理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对资本主义自由局限的真正超越和扬弃,是全面的、完整的、真实的人类自由的象征,是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精神旗帜。
(三)“自由”具有社会主义实践基础和认同基础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列宁和我国社会主义实践所肯定,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在领导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一直肯定和高度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培育自由全面发展的人作为社会主义教育最主要的目标。毛泽东认为,自由对民族而言指国家独立、民族自主,对个人而言指人民翻身解放、个性获得发展。我国学术界、理论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认同把“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广泛认同的现实基础。
(四)对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自由观具有重大意义
在过去一个时期,有人总是讳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理想价值目标,似乎这样就会否认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学说和集体主义学说,陷入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窠臼。其实,这是对社会主义价值本质和价值理想的误解。如果由于社会主义不发达而看不到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性,否定人们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价值追求,就会使社会主义发展失去根本价值指向。当然,如果忽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性,看不到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则会使社会主义发展犯激进、冒进的错误。两者都是错误的、有害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事实证明,如果不高扬社会主义“自由、民主”的旗帜,将会逐渐失去人民群众,为资本主义自由观、民主观留下可乘之机和空间。
二、“民主”: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本性
“民主”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我们要彻底批判资产阶级民主的抽象人性论性质和虚伪性、欺骗性,重视吸取忽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沉痛教训,还“民主”为“人民真正当家做主”“权为民所赋”的无产阶级本性和社会主义实质。社会主义应该、也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层次的民主,“民主”应成为引领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
(一)“民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价值理念
“民主”的基本含义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其前提是自由,基础是平等,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保障是法治,是公平和正义的体现。因此,在自由、平等、人权、民主、法治、公平和正义等价值理念中,民主具有最基础、最重要的意义,是自由、平等、人权、法治、公平和正义的集中体现。只有建设真实的、现实的社会主义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法治、公平和正义等基本价值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二)“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本质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以多数人和劳动者的民主代替少数人和剥削者的民主,即广大劳动人民真正当家做主。马克思说:“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列宁说:“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新中国的成立,彻底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统治和压迫,中国人民第一次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建立起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三)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层次的民主
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民主”是无产阶级始终不渝的价值追求。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对资本主义以资本为前提的不彻底民主的否定和超越。马克思说,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的普选制,实际上是“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当人民的假代表”,是虚伪的、不彻底的、狭隘的民主,“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人民主权,实现人民真正当家做主。我们党在我国基本国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民主,应该说在实质上已经实现了列宁所说的“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当然,从实质上高出“百万倍”到从实践上、形式上高出“百万倍”,还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这也正是需要我们坚持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
(四)“民主”具有最广泛的社会认同基础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认同程度,对“民主”的认可度最高,居首位,依次为:“民主”(73.0%)、“和谐”(58.8%)、“文明”(57.6%)、“富强”(40.9%)。在我国学术界、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代表性观点中,“民主”被提及的比率也最高。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公民意识、宪法意识、法制观念、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司法理念、婚姻家庭制度、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等的发展变化,无不折射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巨大进步和发展要求。
三、“幸福”:综合展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的追求
“幸福”是一个可以综合地反映效率、公平、富裕、自由、民主、人权、平等、正义、福利、和谐、和平等实现程度的价值理念和价值指标,高度体现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高度肯定“幸福”在人类社会发展和共产主义事业中的崇高价值和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把“幸福”作为崇高追求纳入核心价值观。
(一)“幸福”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永恒主题
“幸福”是人类最美好的社会理想和情感体验,是人的生命价值的终极追求。在我国古代,“福禄寿喜财”被视为人生幸福的五要素,“福”居五要素之首;儒家主张仁爱幸福,追求“自我独乐不如与民同乐”的幸福境界。西方思想家认为,追求幸福生活是人的“天生的最高的善”,是人的终极目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说: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以实现普遍幸福为直接目的的社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了人类思想家对“幸福”的崇高价值追求,恩格斯说:“每个人都追求幸福”是“颠扑不破的原则,是整个历史发展的结果,是无须加以证明的”,“是人生就有的”。
(二)“幸福”具有最崇高的价值意义
马克思深刻地论述了职业、劳动对于幸福和自由的价值与意义,认为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劳动和创造是幸福的源泉,奉献是追求幸福的终极归宿,把“为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看成是“最大的幸福”。他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并不显赫一时,但将永远存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一个人“也有从事一份正常的劳动和停止安逸的需要……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被看作个人自己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共产主义事业就是为人类幸福而奋斗的事业。
(三)“幸福”高度体现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辩证统一
“幸福”是物质追求和精神追求、享受和创造、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有机统一,是一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质与量、过程与结果相统一的崇高价值体验,与人的生命质量、生活质量、民生状况紧密关联。“幸福生活”作为一项检验共同富裕、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综合指数和综合体验,最具实质性的价值意义。“幸福生活”既要基于“以人为本”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要基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效率、公平、富裕、自由、民主、人权、博爱、福利、正义、和谐、和平等基本价值的综合体现。
(四)“幸福”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价值追求
“幸福”最能真正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全中国人民谋幸福”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人最伟大的事业;党的“十六大”报告在结束语中庄严写道:“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胡锦涛总书记在总结我们党走过的87年的奋斗历史时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87年,是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繁荣和中国人民自由、民主、幸福而不懈奋斗的87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创造“幸福生活”和建设“幸福中国”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体现了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既体验幸福又创造幸福的共同美好愿景。
四、“仁爱”: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把中华民族传统核心价值观作为最基本的价值资源,充分展现其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仁义礼智信”是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中“一以贯之”地起着价值导向和道德规范作用的核心理念,对于确定中华民族文化发展路向、锤炼民族性格、培育民族精神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其中,“仁”在这五个核心价值理念中又占据主导地位,居于第一层面,尤其具有核心作用,是其他价值理念的根本,为中华儿女所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循,又最易实现新的时代内涵的创造性转化,最适宜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体现中华民族特色的核心价值理念。
(一)“仁爱”是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的根本
“仁”即“仁爱”,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价值基点和道德本性,它所表现出来的“爱”——仁者爱人,驻留在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的生活世界里。这种“仁”,既不断激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自觉、自信、自强和创造活力,又能承受中华民族生存、繁衍和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各种灾难与沉重挫折,在我国传统核心价值观中居于统帅地位,最具有根源性和主导性,其他许多价值理念都是从它引申出来的。“仁”也是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的第一德目,可以说是我国传统道德精神和道德规范的根本。
(二)“仁爱”内涵丰富,意境高远
“仁”的对象非常广泛,“仁者爱人”,包括爱他人、爱物和爱自然,达到了“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和“泛爱众”的境界。“仁”与“义”紧密相连。“义”的本义,是应当的和正义的。“仁义”即“正义”,提倡“行义以达其道”,追求人间道义,坚持社会正义,主张“天下为先”,“急公义而轻私利”,为正义而献身,“成仁取义”“舍生取义”。“仁爱”既能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民胞物与”的崇高境界,又能涵盖西方文化“博爱”精神的基本内涵,体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中共同的文明要素和价值共性。
(三)“仁爱”最易实现时代内涵的创造性转化
“仁”在我国传统核心价值观中最不具有封建因素,也最易剔除其封建因素,赋予其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内涵,最易与社会主义价值本质相统一,与人类的价值共识相承接。“仁”即“仁爱”,可以转换为共同发展、社会和谐、世界和平、友好相处、团结互助、爱岗敬业、人文关怀、合作共赢、爱护自然、集体主义、人道主义和慈善精神等价值内涵;“仁”即“仁义”“公义”,可引申为国家大义、民族大义、社会主义大义等价值内涵,衍生出许多现代意义上的价值观念,如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爱国主义、奉公守法、正直公道、坚持真理等价值内涵。
(四)“仁爱”具有深厚的文化渊源和群众基础
“仁义礼智信”的核心价值观在我国源远流长,影响深远,今天依然发挥着一定的影响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一项关于“仁义礼智信”的抽样调查显示,71.9%的人听说过“仁义礼智信”,69.1%的人了解或知晓“仁义礼智信”的一些基本内涵,68.7%的人会以“仁义礼智信”作为衡量他人道德水平的标准71.3%的人会以“仁义礼智信”要求自己,80.7%的人认为弘扬以“仁义礼智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现实意义,对今天的道德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建设、坚持和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百年树人”的基础工程、系统工程和战略工程,需要逐步推进。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缺乏具有法理支撑、内涵明确、自成体系、高度概括、简洁明了、易记易传的基本内容和一套令人信服的理论诠释,以及系统、完善、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实践推行办法,需要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进行探索和尝试。
(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是一个十分重大的理论课题,必须具备理论上的彻底性。没有理论上的彻底性,就不能说服人,为人所信服。同时,如果我们不总结、概括、提炼出为人民群众所信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群众就会到其他形形色色的核心价值观中去寻找价值寄托。目前,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和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现实生活的实际需要。可整合多方面力量,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争取多出高质量、有价值、可应用的研究成果。
(1)建议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理论研讨。组织研讨会、座谈会、理论刊物、报纸理论版深入讨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在广泛探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炼、概括、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2)大力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课题研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研究细化为若干课题,纳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和全国教育社科规划,资助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群众组织等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力度,扶持有深度、有连贯性、不断深化的课题研究。
(3)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建设核心价值观的有益经验。加强对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周边国家(如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建设国家核心价值观的深入研究,学习、借鉴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具体操作实施方案。
(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法理支持
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不是单纯依靠社会自发形成的,而是要在科学揭示、正确认识其内在生成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依赖于国家执政集团的长期灌输、强化和引导,持之以恒地推进,做到建设、坚持和不断发展,做到日积月累、久久为功,才能逐步进入到人们的思想和意识层面,形成人们自觉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尺度和价值信念。在广泛讨论、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科学提炼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法律、制度、政策设计固定下来,五年十年不能变,五十年一百年不能变,甚至更长久都不能变。要像我们党当年深入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那样,通过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若干问题的决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理论基础、历史渊源、基本内涵、现实要求、实践途径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阐述,并要在我国宪法、法律规范和党章之中明确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形成一种刚性规制。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级领导干部要担负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神圣使命,做身体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
(三)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
有关部门既要组织编写统一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纲要》,又要根据受教育者的年龄、身心特点、认知能力,设置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I生、由具体到抽象的教育内容。组织编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材与教育资料,增加、充实和丰富学校教育中的相关内容,对目前学校教材中那些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冲突的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活动,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四)力求逐步做到制度设计与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相符合
事实胜于雄辩。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相统一,能培养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信念和制度的忠诚和遵守;制度与核心价值观相背离,会导致人们对核心价值观的质疑,对制度的否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始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真正做到体现于我国的社会制度之中,体现于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之中。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与公共政策设计,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行政体制、人才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婚姻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等等,要努力做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相符合。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符合的既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公共政策,要下大力气修改,或逐步取缔;新制度新政策的制定要经过广泛讨论、充分论证,做到基本符合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才予以实施。只有紧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相联系,扎根于现实生活,并通过制度固化下来,才会真正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信服,并逐渐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内在信念和自觉行为,才能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五)营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环境
通过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人们在浓厚的舆论氛围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不断体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要运用多种形式、采用各种手段,广泛动员理论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中来;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努力创作一批深入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充分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象征意义的历史遗产、革命遗迹的教育作用,形成强大的影响力、震撼力和感染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人们逐渐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日常价值观
当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确立以后,只有将它社会化、大众化、日常化,转化为人们的日常价值观和生活实践,才能逐步成为人们共同遵循和维护的价值取向、价值追求、价值尺度和价值信念,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深处和心灵深处。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转化为机关准则、企业规章、社区公约、乡规民约和学生守则,等等,渗透到全社会精神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要以群众性实践活动和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引导人人参与、人人体验,逐步达到人人知晓,逐步认同,形成信仰。在这方面,我国封建社会将“仁义礼智信”的核心价值观纳入家谱族规、纳入学校教育、紧密结合社会生活的做法,值得借鉴。
[收稿日期]2012-02-16
标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个人核心价值观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论文; 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人民民主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社会认同论文; 理想社会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