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民营企业的改革与生存--以上海张华毛纺有限公司刘洪生家族为例_毛条论文

新中国初期私营工商业的变革与生存——以刘鸿生家族上海章华毛纺公司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工商业论文,为例论文,毛纺论文,新中国论文,上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32;K2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4)-11-0035-14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奉行新民主主义,提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承诺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进行扶助,并将之写入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但是,面对极端严峻的经济形势,新生政权不得不延续民国后期便已推行的经济统制政策,强调“限入奖出”,统合有限的经济资源,以适应政府的全盘考虑。这意味着国家不可避免地要对市场进行干预。

       私营经济的生存土壤是自由市场。政府一面承诺扶持私营工商业,一面又不得不对私营企业赖以生存的市场进行干预。在这种背景下,私营经济与经济统制能并存不悖吗?从后来的历史看,私营工商业直到1956年才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但其自身的命运转变始于何时呢?

       以往学界对私营企业1949年后命运转变的研究相对较少,多数研究者都注意到“五反”运动对私企命运的重大影响。①这一方面问题的研究均将重心放在“五反”运动以后中共对私企的改造过程,以解释资本家选择公私合营的原因。②亦有学者从资本家的政治或经济目的的角度解释交出企业的原因(仍聚焦于“五反”运动以后的两三年)。③但问题是,第一,从内部来说,公私合营之前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资本家选择了公私合营是否有经营上难以为继的前提考虑?第二,从外部来看,1949年以后到公私合营之前,政府内外政策对私企的生存状况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些政策的后果及逻辑是什么?

       在目前比较具体考察私营企业与新政府关系的研究中,蓝克利、董晓萍的《现代商业的社会史研究:北京成文厚(1942—1952)》颇值一提。文章以个案形式进行考察,注意到商人理念与基层政府决策间的互动与矛盾状况。④其他如史长瑞、苏婧、邓昉等人的个案研究则着重描述了政府的工商业政策在私营企业推行的情况,对被改造的私方的思考和行为也有所揭示。⑤但仍有不少问题,比如,面对国家统制政策造成的困难局面,私营企业主是如何调整、改革企业并适应新环境的?这些变革和努力,哪些是成功的,哪些反而导致或加速企业走向衰败?私营企业最终走上合营之路的根源何在?很明显,仅关注对资改造而忽略资本家自身的体验和感受、应对与调适,不足以使历史本身的复杂性和真实性清晰地呈现出来。

       刘鸿生家族上海章华毛纺公司的个案或许能够提供一个较好的研究视角。本文选择这一个案基于以下考虑:第一,从规模上看,当年上海毛纺业在机器数量、职工人数方面,均居全国之首。其中,刘鸿生⑥创办于1929年的章华毛纺公司,堪称同业翘楚,因而对其考察颇具代表性。第二,同其他行业相比,毛纺织业对市场的依赖性大。民国时期章华的机器设备完全依靠国外进口,就连最基本的生产原料——羊毛亦须完全从海外进口,这种企业进入新政权体制下,特别是在“限入奖出”的政策导向下,所面临的生存挑战无疑巨大。然而,它却并没有像同类企业那样很快倒闭,相反却维持生产达四五年之久,个中原因以及它于1954年夏早早走上公私合营之路的背景,都能反映出这一时期私企与政府政策和市场变动间的复杂关系。

       本文拟就新政权的经济政策及其对章华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刘鸿生等人如何应对这种新形势,做一较微观的考察。在这方面,有许多具体史实也需要考察:资方对新形势的看法与应对,资方的努力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欢迎或反对,哪些努力是成功的,哪些努力是失败的,根源何在,公私合营之路为何是必然选择,等等。

       一、新政权初期的章华困境

       (一)“限入奖出”与内外毛源的中断

       1950年春夏之交,刘鸿生正焦急等待一批海外毛条安全运抵上海。这批毛条是上海解放前夕章华公司委托中国纺织工程公司向海外订购的,总计有32包。这批货物早在1949年5月间即由香港启运,因受到当时国共内战的影响,货船一度又退回了香港。8月初沪港间航运开通,这批货物又改由“怡生”货轮装运。但是,当“怡生”轮即将到沪时,却遭遇到败退台湾的蒋介石政权对大陆沿海的武装封锁。⑦因此,“怡生”轮不得不再次折回香港。直到1950年1月,这批毛条第三次装船,由“飞箭”号货轮启运,中途虽仍遭遇种种危险,但总算安全抵沪。三艘货轮历时近一年的辗转跋涉,中外船员冒着船毁人亡的危险,最终将刘鸿生订购的这批毛条运到上海,足见当时进口原料之艰难。⑧

       就在国民党军舰游弋海面的时候,中共也开始禁止海外毛条的输入了。在1949年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要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必须实行对外贸易的统制。⑨秉持这一精神,上海解放数天后就公布了《华东区国外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细则,将进口货品分为准许进口、特许进口及禁止进口三类。⑩尽管照此规定,羊毛仍属于“准许进口类”(11),但在执行过程中,直到1950年秋,输入海外毛条实际上却是被政府严禁的(12)。刘鸿生去信给远在美国的八子刘念信,称“消费性货物绝对不准入口,羊毛亦在禁止输入之列”(13)。

       不能进口毛条,对章华影响巨大。章华的毛条都是从澳洲进口的,那里的羊毛不仅质地优良,且价格低廉。相比之下,国内羊毛量少质次,且“毛价亦难于减低”。(14)章华自1933年即大量购进国外先进的精纺(15)机器,这类机器对原毛质地的要求很高。国产羊毛总体质地粗糙,很少能直接用于精纺机器。因此,章华的羊毛来源不能不依靠海外,特别是澳洲供应。(16)但是,在政府业务领导人看来,依赖舶来毛条生产的毛纺制品成本高,非一般民众所能承受;国内的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区羊群数量庞大,西北羊毛理应是上海毛纺业的首选。(17)因此,政府虽然承认毛纺业有利于国计民生,却强调毛纺业要改变方针,从国内采购羊毛。故上海解放不过半年时间,上海市政府就大力推动和扶助私营毛纺业组成国产羊毛考察团奔赴西北实地考察,随后建立起“国产羊毛联购小组委员会”,负责搜集采办西北羊毛。(18)

       但是,禁止输入外毛、提倡利用国产羊毛以及联购处的设立并不意味着章华就能够获得充足的国毛供应。此时新生政权面临沉重的财政负担,急需通过出口获取外汇以缓解财政压力。当时的中国尚未实现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导的出口结构,积极鼓励和推动国内土特产品的出口便成为新政府的必然选择。1950年6月,时任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的陈云讲得很清楚:“进口什么东西,要严加管制;出口的东西要放宽尺度,凡是能够出去的东西,不管鸡毛蒜皮都可以出。”(19)中国丰富的皮毛资源自然属于重点鼓励出口的对象(20)。

       政府在禁止海外毛条输入的同时鼓励国毛出口,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显然未能充分注意到国内毛纺业的处境,使得已陷入原料危机的私营毛纺织业深感不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有政府赚取外汇的需求,同时也与中央政府对全国羊毛总产量估计过高有关。从绝对数字来看,国产绵羊存栏总量似乎不少,但是,因其品种甚少改良,羊毛产量却有限。按照刘鸿生等人的统计,国产羊毛不要说出口,就连本国企业都不够用。(21)截止到1950年6月,“上海毛纺业在精纺方面尚缺毛条三十六万磅;绒线缺少一五九万磅;粗纺方面,每年需要净毛七百八十万公斤,照目前来看也不够用”(22)。外毛不能进口,国毛又大量出口,这种情况无疑让毛纺业各厂无路可走,他们不能不通过各种方法向新政权强烈呼吁,“当今最要紧的事情,莫过于限制国毛出口”(23)。

       外毛供应中断和国毛供应不畅,是解放初年里章华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几乎面临停产的威胁。(24)随之而来的是大幅度的减产,“过去生产量每月在五万码以上,今为保存原料存底,仅生产一万七八千码左右”(25)。

       (二)双重负担下的营业萧条

       1949年上海解放后,由于新政权号召移风易俗,社会风气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里,人们的衣装也开始趋向简朴。“大家以呢绒为高贵品,因此毛纺业的销路大受影响。”(26)

       不过,社会风气的转变仅是造成章华销路不振的表层现象,深层次的因素在于毛制品的价格高昂。“以制服呢而言,章华厂的军装呢成本每码五万元(27)左右,和棉布制品每码九千元比之,则相差五倍有余。虽然棉、毛品质不同,耐穿程度决无五倍之差。一般购买者的心理,决不愿出五倍棉的代价,购一不是很好的呢料。”(28)

       进入新社会毛制品的售价为何会一下子高到让普通购买者再难接受的程度呢?当然,“由于受到战争尚未最后结束的影响,市场疲软”(29)有很大影响,但涉及到毛制品大幅涨价问题,却与政府的政策也有关。

       1949年底,由于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政府面临严峻的财政压力,不得不采取紧缩银根的方式管制金融市场。1950年2月全国财经会议将收税、收公债款、发放工人工资且不准关厂、公营企业现金一律存入国家银行且不准向私营银行和私营企业贷款这四项政策作为向资产阶级的“四路进兵”。其中,税收和公债两项对章华的影响最明显。

       1950年上半年,为完成中央布置的巨额征税和补税任务,章华的税负陡然增加。从1946年开始,毛纺业的货物税便简化为一道税制,民国政府仅从半制成品毛纱上拿走15%的税收,原料羊毛和成品呢绒并不纳税。(30)1949年底以后章华已不得不另就原料羊毛和成品呢绒各缴5%的税款。(31)不仅如此,1950年春新政府又新增了5%的毛条税。(32)自此,从原料羊毛至成品呢绒,计有羊毛、毛条、毛纱、呢绒等四道货物税,纳税额陡然骤增至30%。(33)

       除税负外,章华尚需承担巨额的公债负担。1949年底,为弥补由于解放战争和全国军政公教人员庞大而造成的巨额财政赤字,中共中央决定发行胜利折实公债,规定第一期总数共1万万分。(34)刘鸿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认购公债,仅章华便认购12万分。这一认购数目远远超出了章华的实际承受能力。特别是1950年“二·六”轰炸之后,章华的生产极度萎缩(35),无力缴付此巨额数目,最终只完成认缴数目的一半。但这6万分公债亦已接近1950年全年公司生产利润的五分之一(36),给企业造成极大的负担。

       毫无疑问,同其他企业一样,章华想要生存,势必把税收和公债的巨额重负转移到消费者的身上。这样一来,制成品呢绒的成本岂能不高,销路怎能通畅?新中国初年,章华公司面临着从产到销的多重困难:原料不继、生产停顿、营业清淡、资金周转困难等。刘鸿生渐渐表现出极度的焦躁不安,他告诉上海市市长陈毅:“企业买了公债十几万分,现要交款,还要纳税、补税、发工资,存货卖不动,资金没法周转,干脆把全部企业交给国家算了。”(37)

       二、政府的方向性引导

       在中共看来,私营毛纺织业的困境是这种行业自身的问题,因为它原本就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它所需的原料羊毛和毛条大部分依赖国外进口,而它的生产目的基本上是服务于官僚、地主和资产阶级的。因此,“随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被推翻,随着1950年上半年政府统一财经后社会虚假购买力的消失,毛纺织业的困难势所难免”。(38)毛纺品的销路基本上只局限于大中小城市,尤以上海等大城市为主,根本不能对新中国最大也是最重要的农村市场做出贡献。(39)事实上,这样的看法和判断也同样适用于绝大多数当时的私营工商业。当时主管财经工作的薄一波明确讲:“在旧中国,私营工商业是在持续通货膨胀的环境里求生存的,表现出严重的投机性、对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依附性和对达官贵人的依赖。”(40)

       照常理讲,消灭私有制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追求目标和应有之义。但是,“一方面是由于理论上有革命阶段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因为客观的实际看上去不具备一步迈向社会主义的条件,因此,共产党人相信,他们必须要在建国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与资产阶级进行合作”(41)。就城市经济生产而言,中共选择和奉行新民主主义的结果,势必意味着其必须同时面对两项看似相互矛盾的任务:第一,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国家财力,需要维持甚至密切同私营工商业者的关系;第二,为完成民主革命“反帝反封建”的遗留任务和争取国家经济的“独立自主”,则必须对遍及中国大陆的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使其彻底摆脱同帝国主义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推进国家的工业化,私营工商业的生产又须逐渐纳入国家全盘统筹的轨道,绝不能允许私企再盲目产销。

       那么,政府是如何在顾及现实条件的基础上来落实上述改造目标的呢?

       政府首先做的,就是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排队,确定哪些行业有利或不利于国计民生。就宏观而言,政府对工业资本和商业资本作了区分,认为前者有利于国计民生,后者不利于国计民生。因此,新政权对工业资本基本上采取保护政策;对带有很浓的买办性、封建性和投机性的商业资本,则采取严格管制、挤压,甚至是剥夺的政策。(42)

       在中共看来,摆脱对帝国主义的依赖和服从国家的经济统筹,既是私营工商业改造的目标,亦是私营工商业好转的根本,两者互为因果。在表明仅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进行扶持的态度后,中共中央就开始比较系统地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支招”——告诉资本家们如何对企业进行改造以扭转经营困难。1950年6月,《人民日报》强调私营工商业的改造主要是两个基本问题:一个是改造经营方针,“过去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服务的工商业,必须改变为面向农村,面向人民,才能找到可靠的而且是不可限量的市场”。另一个是改造经营方法,实行“国营企业领导下的联合经营”,“精简节约,裁汰冗员,减轻生产或营业成本,积极增加资金,都是私营企业克服当前困难的有效办法”。(43)

       尽管毛纺制品售价较棉布高,但显然算不上高级消费品,在1950年6月召开的全国首届毛麻纺织工业会议上,中央纺织工业部明确申明毛纺业属于“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我国有广大的人民从事畜牧,如果羊毛无出路,就会直接影响到牧民生活的改善,同时毛织物不仅质地坚韧,为良好的衣着,且为某些工业上必需的用品。”(44)会议要求毛纺织业必须从自身改造做起。一方面应“自力更生,积极以国毛生产为主”,另一方面,则必须“转变生产方针,发展大众化产品”。(45)此外,会议还注意到章华等大厂的特殊问题,工厂的机构臃肿、开支浩大。在中共看来,这无疑也是带有旧的企业制度的弊病。因此,会议号召章华等毛纺业大厂实行裁汰冗员、集中管理,以便真正落实中央提出的进行企业经营方法上的改造任务。(46)

       在1949年7月底至8月初上海召开的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上海市委明确表态:“无论公营或私营企业,都应设法摆脱对帝国主义经济的依赖,并把为国内生产、为中国人民服务作为今后上海一切企业生产的方针与发展的方向。”(47)这次会议后不久便出现了之前所描述的情景:上海市政府引导上海市毛纺业各厂面向国内寻求羊毛原料,并协助私营毛纺织业组织国毛考察团奔赴西北。随后,国毛联购处很快成立,负责在西北的实地采购。同时,动员毛纺业向内地迁厂或筹建新厂,以接近原料产地和农村市场,就地取材。按照政府的看法,这样一来,既可以加强上海同内地的联系,活跃内地经济,解决牧民的生活困难,毛纺业各厂又可以获取连绵不绝的国毛来源。就制成品而言,则应该“放弃细货生产”,“织造粗货制服呢和毯子”,以服务于广大的工农兵。(48)

       很明显,原料国产化、产品大众化和生产经营集中化是建国伊始新政权改造毛纺业的主要方案。这既体现出政府改造私营工商业,将资本主义工商业初步纳入社会主义改造轨道的意图,又体现出国家全盘统合区域经济、活跃城乡交流和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的打算。在中共看来,这同样是促使毛纺业走出困境的关键环节。

       三、刘鸿生谋求变革

       新中国建立初期,刘鸿生内心充满矛盾:他对毛纺业满怀期待,但章华却日复一日陷入产销困境;他深知毛纺业好转的最佳方案在于海外毛条不受限制的自由输入、减少税负和经济形势迅速好转(49),但又必须顺应新政府的指导性意见,努力改造企业。

       作为著名民族资本家和全国统战对象,刘鸿生对政府的种种要求抱以积极态度。但作为企业主,争取章华的生存和发展是其诉求所在。因此,他的改革思路和措施也不能不围绕章华自身的发展和毛纺业的前途设计。从1949年至1952年,刘鸿生主导章华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这些变革既贯彻了政府的改造意图,也处处体现着挽救章华的思虑。刘鸿生试图在情势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章华争取权益,渡过难关。

       (一)解除“断炊”之虞

       尽管新政权严禁海外毛条输入,但章华从未放弃争取外毛输入的努力。1950年底,在毛纺业持续的呼吁下,再加上中央纺织工业部这时发现之前对国毛总数量的估计有很大偏差,“羊毛一项,过去曾说全国每年可产羊毛40,000,000公斤,现在弄清楚了,只有27,700,000公斤”(50),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将海外毛条的输入政策从严禁改为特许。虽然进口的条件仍很苛刻:“如确系制造国内工业用呢之必需原料用毛,转请财委批准一定实需数量进口,其制成品得准内销。”(51)但正是外贸部的这项新规定,使章华抓到了补充少量进口毛条的机会。1950年10月下旬,章华一面向政府陈述自制工业用呢的益处,说此举“便利用呢工厂就近采用以免向国外订购之麻烦,而节省外汇,一举数得”;一面以原料告罄为由向外贸部申请到了部分进口毛条,而这些进口毛条能够移作生产自销品花呢或其他精纺呢绒之用。(52)

       但是,海外毛条的特许输入审核极为严格,数量上也是杯水车薪。政府反复申明原料国产化,刘鸿生很清楚解决毛荒的根本途径只能面向国内。因此,他再三呼吁禁止国毛出口。1950年6月,发现国毛不足的中央纺织工业部也开始明令严禁国毛出口。(53)但禁令推行起来却困难重重,一方面,海外市场对中国羊毛的需求量大,国营土产公司对收购和出口皮毛生意乐此不疲;另一方面,禁止国毛出口无异于断绝羊毛商人和皮毛商行的生路,难免遭到相关行业的一致反对;(54)再者,国毛出口价格高于私企收购价格,出口更能有效增加广大牧民收入和地方财政税收。(55)

       为了从有限的国毛总量中多分一杯羹,国毛联购处成立后不久,刘鸿生就利用政府引导毛纺业向内地建厂的机会,设立了西北羊毛整理厂。除总部设于兰州外,在甘肃平凉还设有分厂,就近取材,再对所购羊毛“洗净、提炼加工,利用其中的细毛制成毛条供应上海本厂”。(56)

       除直接投资设厂外,刘鸿生还设想通过改组国毛联购组织来扩大搜索范围。1950年5月华东区首届纺织会议召开时,章华联合其他私营毛纺厂正式向政府提出请求,希望就改组和扩大国毛联购处给予支持。这项提议得到政府的积极回应,1950年9月初华东区国毛联购委员会正式建立。新联购处资本金额达250亿元。(57)所辖厂商不仅有原来的私营厂家,国营毛纺厂亦纷纷参与其中。(58)总之,这一举措无论从资金投入或参与厂商规模来看,都是旧联购处无法比拟的。

       章华等毛纺厂商积极投入新联购处的工作。华东区国毛联购委员会成立后不久即在全国各产毛区域普遍设立收购站,这使得上海毛纺织业的原料来源从西北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绥远五省扩大到全国各地。据统计,1950年和1951年国毛联购处在西北、华北、山东、浙江等地采购国毛共计3876623公斤,粗纺厂已全部采用国毛生产。(59)

       至迟到1951年3月,章华已基本实现国毛为主、澳毛为辅的生产格局。中共建政伊始刘鸿生最担心的“断炊”威胁基本解除。(60)

       (二)精、粗纺生产的易位

       新政权号召毛纺业面向工农兵生产粗纺呢绒,使刘鸿生惴惴不安。早在1929年章华正式建厂时,刘鸿生曾顺应国货运动的潮流力图完全采用国产羊毛进行粗纺生产,结果却大失所望。国产羊毛制品质地粗糙,不符合大城市民众的审美观念,这使得章华在成立后的最初几年里连续亏本。(61)直到1933年,毛纺专家程年彭接管生产后,从海外进口毛条和精纺机器以制造外形美观、质地优良的精纺呢绒,情况才根本改观。此后的十几年里章华一直延续着精纺制品为主、粗纺制品为辅的产销结构。也因此,章华的绵羊头花呢逐渐成为大城市里民众们耳熟能详的品牌。(62)

       不过,新政权建立后章华精纺呢绒制品价格较高,且从政府干部到普通民众都持有将其视为资产阶级化拒之于门外的心态,使章华无法继续以高档花呢作为主要产品来营业。同时,在政府“限入奖出”政策的引导下,刘鸿生解决毛荒的办法就是不得不将毛源国产化,这一结果也迫使章华放弃精纺呢绒和高档花呢,转向粗毛制品。当然,这样做对刘鸿生和章华也是有好处的:第一,“政治正确”——通过在同业中树立榜样的效用赢得政府的肯定;第二,经济实惠——取得国家银行的贷款以解决资金周转的严重困难。

       章华资金周转困难,迫切需要国家银行贷款。到1950年下半年,国家银行已明确规定申请企业必须提供详细的生产计划和经营方案。(63)刘鸿生等人很清楚自身的生产变革同银行贷款的这种内在关联,因此努力依照政府意图行事,推动章华的改革与产品面向国内和面向基层的计划性,求得国家银行的信任。

       例如,1951年4月初章华向中国实业银行提出25亿元贷款要求,它提交的未来半年的生产计划表(表一),就鲜明地突出了利用国毛生产和以粗纺制品为主的产销原则。

      

       在这份计划表中,不仅章华的象征——精纺花呢不再出现,而且利用澳毛制成的其他种类的精纺呢绒也仅有3.5万码,这同总数高达25万码的粗纺呢绒和毛毯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到1951年中旬,章华公司所产国毛粗呢达141,603码,精纺呢绒只有38,702码。(64)这意味着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便已形成的精纺为主、粗纺为辅的生产结构彻底颠倒,章华完全实现了政府所期待的原料国产化和产品大众化的目标。

       (三)筹建制服呢联营

       1950年3月,刘鸿生倡导联合毛纺业各厂共同经营,政府十分欢迎。在政府看来,联营可以使私营厂商借助组织的力量来扩充资金的不足,扩大销售的规模和范围,从而达到克服困难的目的。(65)同时,政府也注意到联营组织更深层次的意义,“联营便于国家领导掌握,逐渐增大计划性,减少盲目性”。政府相信,联合经营既能解决私企的产销难题又可使私企自身得以改造,为其纳入国家的计划生产做好组织准备。(66)

       1950年3月25日,由章华、安乐、协新、振丰、重庆中国、兰州西北等六家毛纺厂共同筹组的上海毛纺织第一制服呢联营处正式成立。此次联营突出了国营厂家名义上的领导,中国毛纺织厂代表被推选为经理。但是,大小事务均须由六厂资方负责人所组织的委员会联合处理。各厂账册独立,自负盈亏。其营业方式通常是联营处“视市场供销情形委托本外埠其他商业机构设立经销处,再将各厂出产呢绒包给其他工场制造成衣,然后通过团体定制或委托推销等方式来展开”。(67)

       制服呢联营处的成立为上海毛纺业解决了部分产品的销路。据统计,从1950年3月到1951年4月,联营处共出售产品总值5.3亿元。从1951年5月中旬到是年年底,章华通过联营处共获得营业额计446,644,900元。联营处的建立和销售业绩,给困境中的章华和刘家带去了一丝慰藉。从1950年3月25日联营处成立,到1954年毛纺业产品全部由政府统购包销,制服呢联营处共存在长达四年的光景。(68)

       (四)章华的大合并

       成本高昂导致章华的经营萧条,这一点政府和刘鸿生并无分歧。不过,在政府主管部门看来,造成成本高昂的原因在于旧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不合理,它使得“私营毛纺织大厂大多机构臃肿,经营管理腐败,开支浩大”(69)。

       刘鸿生并不完全认同政府关于私企机构大都臃肿和设置不合理的看法。章华此时共辖三家分厂,具体见表二:

      

       从上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一厂是章华的基干,它主要承担精纺呢绒的生产;第二厂主要生产粗纺制服以供给军需部门;第三厂则负责为前两家分厂所产呢绒进行整理和染色。正是这三厂间的有效合作,成就了章华战后在毛纺业中精、粗、染、织“全能厂”(70)的美誉。原本合理的企业结构随着精纺产品比例缩水后,分工明显不合理了。刘鸿生对此困扰了许久,从长远来看,他相信社会需求必定不会总保持在眼下的水准上,这种生产结构终会改变。但回到现实,通过缩减机构来“丢包袱”,则不仅是刘鸿生也成为整个上海私营毛纺织业的共识。(71)

       和政府主要强调“精简机构、集中管理、克服组织散漫,以创造走向计划生产的条件”(72)相比,刘鸿生等提出“精简节约”,实际上是想借助精简机构达到裁汰冗员的目的。副经理杨立人表示:“在解放以前,大都能够开足,职工用得很多。现在各厂开工率不到设备的一半,而职工全部留着,拿四十个人的生产,来维持一百个人的工钱,因此成本不能减低,这是主要因素。”这种情形“极其不合经济原理”。(73)

       尽管并厂及精简的设想符合政府精简机构的要求,政府也对必要裁员表示理解,但是,如何说服那些必须要裁汰的工人却是棘手问题。1950年8月,时任总经理的刘鸿生次子刘念义将并厂的想法在劳资协商会议上一提出,即遭到工会代表的强烈反对。刘念义一面向工会代表解释“并厂并非关厂”,但同时也隐晦地表示:“将来如须精简,机会平等。”(74)资方的这些含糊话语,难以打消工人对失业的忧虑,因此,并厂一事甫经提出,便不得不暂时搁置起来。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号召,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捐献飞机大炮的运动。城市工商业者首当其冲,上海工商业界共须承担至少270架飞机的捐献任务。(75)有了上一年度认购胜利折实公债的经验教训,加上生意惨淡,大小企业主们对此反应相当冷淡,大多表示生产困难,希望减少捐献数目。(76)作为中央政府在上海的重要统战对象,刘鸿生家族对抗美援朝运动表现得非常积极。(77)但是,面对企业的困难局面,刘鸿生也感到难以承受了。他虽然一如既往地在公众场合大谈捐献飞机大炮的重要意义,动员同业慷慨解囊,但私下里却表示这次“说什么都不愿意带头了”。(78)他甚至认为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增加生产,说:“改善经营和定额增产,跟捐献飞机大炮是两回事,最要紧的是不能为了捐献而妨碍生产。”(79)

       政府反复阐明抗美援朝捐献并非单纯的“掏腰包”,“必须在增加生产、改善经营和减少浪费的方针下进行”。(80)但是,在当时条件下,多数私营工厂想要增产是不可能的,有的行业认为增产不能增利润,或增产越多,亏蚀越大。(81)章华即是其中之一。

       章华虽然响应政府号召建立了由厂内工会、党团组织人员共同组成的增产节约委员会,且制订出增产计划,(82)但是,长久以来的营业萧条使得在短期内实现增产几乎没有可能。相形之下,刘家更愿意从精简节约上想办法(83)。恰逢当时华东区纺管局内部刚刚完成精简合并,这一消息提醒了刘鸿生等资方人员。(84)于是,一方面是政府动员私营工厂增产节约;另一方面,国营毛纺厂又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通过并厂达到节约捐献的目的。刘家因此拥有了向工人们重提并厂要求的充分理由。

       1951年6月,刘念义再次提出议案,动员厂内工人配合资方将各厂实行合并以减轻成本。面对捐献压力和政府大力提倡增产节约的形势,章华工会最终同意了资方的提议,双方协定自8月正式开始并厂,并共同宣誓“一定要坚决地迅速地忠实执行决不迁延时日,决不推诿责任,为争取三厂工人的大团结而努力”。(85)

       不过,工会同意并厂,工人仍旧害怕失业。因此,在劳资会议上,双方围绕着并厂的具体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刘念义不得不在会上做出重大让步,承诺“并厂之后以不裁员不减薪为原则”(86)。这一表态同刘家的初衷是不吻合的。

       关于如何实现并厂,章华曾设计过两套方案。以“解雇职工或停薪留职”(87)来减负,这样成本最小。即使难以做到,还可将多余工人转移到其他发展较好的行业。(88)然而1951年6月刘念义向工人的表态,无疑宣布刘家放弃了上述方案。那么,章华承诺不使工人失业的依据在哪里呢?

       (五)“以麻袋挽救毛纺”

       早在1950年六七月间章华开始谋划并厂之时,中央纺织工业部传递出的一份新讯息便引起了刘家的注意——政府号召毛纺业转向麻纺生产。

       同毛纺业相比,麻纺业在中国纺织工业中分属小行业,远远不能同前者相提并论。但是,麻纺业却有它自身的优势:一是原料不依赖海外输入;二是制成品麻袋的技术含量极低,却结实耐用,属于政府眼中的“大众化产品”;三是政府和国营公司对麻袋的需求量逐年增加,1950年麻袋已成为各单位竞相哄抢的对象了。然而,麻袋的生产厂家却寥寥无几。截止到1950年6月,上海只有两家专门从事麻袋生产的工厂。(89)

       有鉴于“国家需要且原料供应无虞”(90),政府开始引导生产萧条的毛纺织业转向麻袋生产。在1950年6月全国毛麻纺织会议上,中央纺织工业部认为:“本国既有原料,又有广大的市场,应当有计划地发展。”(91)

       相较于毛纺业而言,刘鸿生在解放前对生产麻袋并无兴趣。在他看来,麻袋既无技术含量且市场利润太低,远远不如新兴的毛纺业“前程远大”。(92)但是,新政权建立后章华的困境却使刘鸿生开始考虑兼营其他产品。他留意到政府对转业各厂的承诺——“产出的麻袋可由国营公司配售”(93)。这意味着公司销路后顾无忧,更重要的是,如果在厂内增设麻纺部,便可解决因并厂而面临失业的工人的生计,从而得到厂内工会对并厂事宜的热情襄助。

       1950年11月底,章华成立了“麻厂设计委员会”,负责筹设麻纺部的具体事宜。12月初,厂方派遣技术人员到上海国营麻纺厂和杭州浙江麻纺厂实地考察生产经验。(94)1952年五六月间,章华并厂和设立麻纺部的工程相继告竣。

       据统计,新设立的麻纺部共吸纳职员和工人达182人,他们主要来源于原第二、三厂的各车间。同并厂后多余工人总数“相抵之后,仅剩余男工33人,女工尚缺6人”(95)。这意味着章华通过麻纺部的设立基本达到了转移厂内工人的目的。同样明显的是,章华的生产结构也随之发生改变,麻袋生产成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麻袋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政府和国营各大公司,特别是由中国粮食公司、华东军政委员会粮食局及纺织管理局配售,所以,“销路是不愁没有的”,(96)这对维系章华的生存发挥了巨大作用。

       四、章华变革的结局

       从政府的角度看,从1949年到1952年刘鸿生主导章华所进行的一系列变革是卓有成效的,为扭转新中国成立后一直陷于亏损的整个毛纺业找到了出路。就生产而言,原料国产化的实现彻底摆脱了对帝国主义的依赖,使毛纺业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工业”;(97)以粗纺产品取代精纺呢绒的生产格局的确立,实现了产品大众化,在广大农村找到了新的销路。(98)就经营管理而言,三厂合并不仅“为其经营企业化造成有利的条件”,也“给同业起到了表率作用”。(99)尤其是章华麻纺部的筹建使主管部门兴奋不已,认为“这种大规模改变生产方向,在国内毛纺界尚属创举”(100)。

       章华顺应政府改造毛纺业的意图使它赢得了赞誉,刘鸿生等人殚精竭虑的努力也有所回报。章华利用政府提倡羊毛国产化的口号,成功地解除了困扰企业的最大难题——原料断绝的威胁;抓住政府放松对海外毛条输入限制的机会,少量获取到部分外毛,也使得企业能够多少维持一些精纺呢绒的生产技术和产品特点;在政府增产节约、支援前线的号召下,适时说服厂内工会完成并厂,缩减了企业日常的营业成本和间接性开支;利用国家提倡麻袋生产,订购包销,既成功转移了因并厂而多余的工人,又为企业寻找到了稳定的生利门道。与此同时,刘鸿生倡议并推动的毛纺业联营组织的设立,也或多或少地为章华争取到一定数额的毛纺产品销路。

       需要指出的是,章华在1951年发生的种种积极转向,都离不开这一时期国家政治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和作用。一是建政初期国家极端贫困的局面;二是1950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政府对粗毛制品及麻袋等产品需求的猛增。经济恢复和建设事关政权巩固与民生,政府需要调动私人工业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并与之合作。而涉及战争所需的加工订购,又适应了毛纺业的生产需求,因而也舒缓了毛纺业的危机。也因为如此,在“利用”中加以“限制”,促私企“改造”,不仅成为政府这一时期工商业政策的特点,也使这一时期的工商业政策具有了一定的灵活性。因此,1950年底政府一改此前禁止外毛输入的命令,转而经特许后允许少量海外毛条输入;1951年下半年政府改变过去反对裁减工人的态度,默认章华为精简机构而少量裁减工人。正由于此,刘家和章华才可能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适当变革,并且取得了相当成效。

       但是,能否因此肯定刘鸿生对企业的变革是成功的呢?这仍须仔细分析。

       对于企业来说,市场是检验其变革成效的唯一标尺,不论处于何种条件下,消费者总是有需求的。只是,在社会消费水平普遍低下的社会里,商品更需要做到物美价廉。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章华固然实现了原料国产化和产品大众化,使公司的产品结构逐渐以国毛粗纺呢绒取代了澳毛精纺呢绒,但除了政府订购的部分外,真正决定着企业自主生存的市场销售部分,却没有见到明显成效。

       从“物美”角度来讲,国内羊毛总量虽较丰富,但大多属于寒羊毛,品质远逊湿润气候中长成的澳洲羊毛。懂行的人都清楚,中国羊毛最适宜的用途是制成地毯,外销欧美。用适宜制造地毯的毛料来生产普通民众的着装,市场需求如何,可以从1953年中国首批出口苏联呢绒的失败中了解一二。1953年底,我国国产呢绒一度出口苏联。但是,苏联方面很快就表示不满意。主要原因是国产呢绒质地粗糙且品种单一。根据苏方要求,中央纺织工业部不得不大幅增加精纺呢绒的比重,甚至鼓励有条件的工厂重新试制花呢。(101)这说明,即便是全球最寒冷的苏联,消费者都对质地粗糙的粗呢不感兴趣。中国大部属于温带气候,这方面需求更少。章华曾尝试在中国较寒冷的东北地区做过推销的努力,收效甚微。(102)

       当然,除了“物美”之外,如果国毛粗呢的造价确实便宜得多,收入微薄的中国北方城乡民众或许也会考虑购买。但是,政府对于国产羊毛价格肯定低于进口外毛的判断也是一厢情愿。仅以堪称国毛渊薮的大西北为例,从收购西北羊毛原料到章华厂整个过程下来,耗时最短也要三个月,(103)仅运费所需便占毛价的80%。(104)经过各种环节能够被章华厂用来生产的原料价格,往往还高于进口毛条。

       除此之外,从粗毛中提取相对可资利用的细毛还需要整理、洗净、精梳等手续,每一道工序都需要资金的投入。根据统计,若工厂每月需羊毛300万磅,以兰州羊毛每磅6500元计算,需人民币195亿元。加之捡毛费、洗毛费、整染费、运输费,共须资金372亿元,较毛价本身翻了近一倍。(105)国毛造价不菲,其制成品的价格便无从降低,同进口澳毛相比,国毛制服的价格实在便宜不到哪里去。“通常进口货每磅约三四万元,国货则需五六万元。”(106)这种情形,上海主管工商业的行政部门并不是不清楚,他们将之形象地称为“倒挂”现象,(107)可见,此种政策导向更多是基于政治上的考虑。

       当然,刘鸿生还有最后一招——寻求政府的订货。他不辞辛劳,多次奔波于京沪之间,反复游说中央纺织工业部门订购章华生产的粗纺制服呢。(108)对政府而言,向毛纺业提供订单显然有利于克服私营工商业盲目生产的弊病,也能够实践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做出的扩大对私营企业加工订货的指示。因此,中央纺织工业部曾分别于1950年8月和1950年12月两次向上海毛纺业订制制服呢和军毯。但是,由于国毛制品的造价高昂,即便是政府也不愿意无休止和无条件地订购。1951年1月当上海毛纺业再次呈请政府“继续采取定货或加工办法以资维持”时,尽管中央纺织工业部予以应允,却又强调毛纺业各厂“应改善管理,精简节约,自辟销路,而不能完全依赖政府定货”。(109)

       这样一来,不免形成一种颇为吊诡的现象:政府愈是不愿过多收购价格高昂的毛制品,便愈是强调毛纺织业应以原料国产化和产品大众化来降低成本,自辟销路;毛纺业愈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实践毛源国产化和产品大众化,愈是因价格高质量差而找不到市场和销路,反过来只能寄希望于国家的订单。自1949年解放后至1952年“五反”运动前夕,章华在自由市场销售的产品所占比例日益缩减,形成“外毛有销路有利润无原料,而国毛有原料无销路”的奇特现象。(110)结果,要维护毛纺业生计,国家收购的比重只能越来越大。到1951年6月,政府加工订货所占比重已占到章华全部生产量的四分之一,这还不算临时性和突击性的加工任务。(111)其中,粗纺呢绒一种由政府收购的比例就接近其产量的60%。(112)这与章华经营较好的20世纪30年代中期,尤其是1935年“十之八九售予呢绒商号”的情形形成鲜明对比。(113)正是由于这种情况,1952年初“三反”运动在上海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后,“党政军民各部门乃至国营企业和银行对私商私企避之唯恐不及,资方借贷无门,订货困难”(114)。章华也很快就陷入到“营业非常清淡,销路几乎完全停顿”的境地。

       毛纺制品情况如此,顺应政府要求的麻袋生产更是强化了章华对国家的依赖。生产麻袋原本就不是来自自由市场需求,产品全由政府统购包销。顺应政府引导变革产品结构的努力,造成了刘鸿生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昔日引以为傲的品牌商品“绵羊头”花呢销声匿迹,章华日益远离自由市场,愈来愈深地陷入政府所构建的“国家市场”中去了。

       1949年底刘鸿生从香港启程返回大陆时的踌躇满志,力图发展壮大毛纺业(115),两年以后他面对的是另一番景象:营业萧条导致的并厂和麻纺部的设立,毛纺业的规模不是扩大而是缩减,大量毛纺织机改装为麻纺机,毛纺厂丧失了扩大再生产的潜能。(116)最核心的问题是,由于章华产销结构的变更——精粗纺产品的易位,使其逐渐远离消费者的需求,章华愈来愈难以离开政府订单而继续生存。

       五、结语

       在新中国初期经济困难的情势下,政府对私营工商业提出了立足国内、服务城乡、走向大众、精简机构等改造政策,使其有利于国计民生,最终服膺于国家的计划生产。但是,章华却由此日益陷入原料、生产、市场销路等重重危机中,不论一代巨商刘鸿生如何努力,都依旧无法改变企业命运。如果将1954年7月刘氏正式交出章华毛纺公司看作私企命运的终结,那么促使这一结果的根源大概要追溯到1949年中共建政伊始的计划生产导向。

       刘鸿生既是新政府眼中的民族资本家和全国性统战对象,又是著名的商人和企业家。因此,他必须承担两份责任:一方面他需要同新政府积极合作,努力按照中共的要求对企业改造以适应国家的经济统筹;另一方面,维持和壮大企业才是其根本夙愿。然而,这一双重背景决定了他维持壮大自己企业的努力只能在不脱离政府既定的框架下进行。即便如此,刘鸿生对企业变革仍旧怀有憧憬。他的种种变革,都是围绕着解决原料来源、改变产品结构、稳定和拓展销路,以及精简企业机构等内容来展开的。相对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众多毛纺同业很快歇业和破产,章华如此大厂却能够维持生存五年之久,相信这同刘鸿生的种种努力是分不开的,但不容否认,这也得益于中共建政初期在工商业政策方面的灵活性。

       私人企业的生命从来都是与自由市场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离开市场需求的变革,不论如何彻底,都注定是要失败的。刘鸿生的变革也是一样。章华明显没有从这些变革中找到适合于市场的生存之道,反而使自己越来越难以得到市场认可,而是像当时几乎所有较大规模的私企一样,逐渐依赖于政府的贷款和订货维持生产与生存。可以肯定,这样的企业及其经营方法,并不是刘鸿生追求的那种实业梦想,也不可能长久地持续下去。章华于1954年走向公私合营,是不可避免的。

       注释:

       ①参见杨奎松:《1952年上海“五反”运动始末》,《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②参见陈永发:《私营工商业的“安乐死”》,《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下),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1998年,第605—641页;桂勇:《私有产权的社会基础——城市企业产权的政治重构(1949—1956)》,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

       ③参见冯筱才:《政治生存与经济生存:上海商人如何走上公私合营之路?》,《中国当代史研究》第2辑,九州出版社,2011年。

       ④参见董晓萍、蓝克利:《现代商业的社会史研究:北京成文厚(1942—1952)》,《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⑤参见史长瑞:“裕大华纺织资本集团社会主义改造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2008年,第19—37页;苏婧:“苏纶纱厂的社会主义改造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苏州大学历史系,2010年,第21—40页;邓昉:“内外压力下的合营之路:福源钱庄在解放后的生存努力(1949—1955)”,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历史系,2008年,第17—44页。

       ⑥刘鸿生(1888—1956),浙江宁波人,著名实业家。有“火柴大王”“毛纺大王”之称。1946年起,刘鸿生长期担任章华毛纺公司董事长,1951年11月底卸任。

       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对外贸易卷(1949—1952年)》,经济管理出版社,1994年,第445页。

       ⑧《章华公司为结欠上海银行毛条水脚费拟恳准予核配港币由》(1950年8月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253。

       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34页。

       ⑩上海市档案馆编:《上海解放续编》,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第434—439页。

       (11)《国外贸易管理办法公布:奢侈品禁止入口。除民生用品及金银类等外,外销货物可自由输出》,《新民晚报》1949年6月6日。

       (12)这种事实上禁止海外毛条输入的状况至少持续到1950年9月至10月间。此后,中央纺织工业部联合贸易部曾将海外毛条的输入从严禁改为特许,允许少量海外毛条输入,以照顾毛纺业的实际需求。参见《为关于毛条进口问题中央纺织工业部同意贸易部所提意见由》(1950年9月1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252。

       (13)《刘鸿生致留美八子刘念信函》(1949年12月17日),《刘鸿生企业史料》(下),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56—457页。

       (14)刘鸿生:《西北羊毛与我国毛纺织业》,《西南实业通讯》1943年第1期。

       (15)精纺和粗纺,是毛纺业的两大类生产方式和产品品种。精纺生产需要品质较好的细毛作为原料,其产品呢绒主要为华达呢、哔叽、花呢、直贡呢、马裤呢等。细呢产品是西装的重要材质。粗纺生产依据的原料主要为粗毛,其产品有海军呢、制服呢、女色呢、大衣呢等。

       (16)《四联总处工矿事业调查表·章华毛绒纺织公司》(1946年8月2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78-2-12537。

       (17)《原料丰盛销路广阔,西北纺织业前途远大》,《解放日报》1949年9月15日。

       (18)《上海区毛纺织工业同业公会致中央纺织工业部公函》(1950年1月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1-2116。

       (19)《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61—268页。

       (20)政府将土特产品中的大豆、猪鬃、油脂、皮毛、茶叶、肉类、矿砂、丝绸、蛋类、煤、木材等列入重点出口物资,参见《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9—20页。

       (21)《毛纺织业提案》(1950年5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2-1-31。

       (22)《毛纺织工业情况好转》,《上海工商资料》1950年第43期。

       (23)《毛纺织业提案》(1950年5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2-1-31。

       (2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民营工厂调查表》(1949年8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45。

       (25)《矗立在浦东周家渡的章华毛绒纺织厂,希望她在新经济政策下进一步发展》,《商报》1949年7月1日。

       (26)《毛纺织工业调查报告》(1950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328。

       (27)这里所指系人民币旧币。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代替旧人民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下同,不另注。

       (28)《今昔毛粮比价之研究》(1950年11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206-1-1。

       (29)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第1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77页。

       (30)《毛纺织业货物税改就毛纱征税》,《申报》1947年3月13日。

       (31)《上海市毛纺织工业同业公会第三次筹备委员会议纪录》(1950年2月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2。

       (32)《上海市货物税局训令(申货行字第一○三五五号)》(1950年3月3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94-1-42。

       (33)《毛纺织业提案》(1950年5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2-1-31。

       (34)公债的募集与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标准,单位定名为“分”,每“分”公债相当于人民币12000元,折合实物为大米6斤、麦粉1斤半、白细布4尺、煤炭16斤。

       (35)据统计,“二·六”轰炸后,章华同其他上海毛纺业一样,产量骤减30%以上。参见《上海总工会调研资料:上海毛纺工会生产情况调查总结报告》(1950年3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C1-2-119。

       (36)6万分公债折合人民币共7.2亿元。据1950年末统计,章华全年总的生产利润为39亿元。故前者占后者的比重高达17%左右。参见《章华毛绒纺织公司损益情况表》(1950年12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342。

       (37)《陈毅传》,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第476页。

       (38)《上海民族毛纺织工业》,中华书局,1963年,第173页。

       (39)《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86—189页。

       (40)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第95页。

       (41)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第1册,第466页。

       (42)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工商体制卷(1949—1952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10—11页。

       (43)《私营工商业应力求改造》,《人民日报》1950年6月7日。

       (44)《钱副部长在全国毛麻纺织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0年9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78-2-12550。

       (45)《上海民族毛纺织工业》,第178—179页。

       (46)《上海民族毛纺织工业》,第174页。

       (47)《华东局制定反封锁6项任务》,《解放日报》1949年7月27日。

       (48)《改变生产,面向农村》,《新民晚报》1949年9月5日。

       (49)刘鸿生:《西北羊毛与我国毛纺织业》,《西南实业通讯》1943年第1期。

       (50)《钱副部长在全国毛麻纺织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50年9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78-2-12550。

       (51)《为关于毛条进口问题中央纺织工业部同意贸易部所提意见由》(1950年9月1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252。

       (52)《章华厂订立制服呢合同情况》(1950年10月2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233。

       (53)《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专业会议综合报告》,《解放日报》1950年10月29日。

       (54)《陈元记等进出口行为恢复国毛出口复华东区纺织管理局函》(1950年7月1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189-4-155。

       (55)《邱陵谈西北羊毛》,《上海工商资料》1950年第6、7期合刊。

       (56)《上海市毛纺织工业同业公会会员登记表》(1950年5月1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19。

       (57)《章华公司第十次劳资协商会议记录》(1950年10月2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5。

       (58)《成本过高,产品滞销,毛纺织业产销脱节,呢绒毛线存底数量甚巨,该业正力谋采用国毛》,《新民晚报》1950年11月1日。

       (59)《上海民族毛纺织工业》,第178页。

       (60)《章华公司第十五次劳资协商会议记录》(1951年3月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5。

       (61)《工商史料:章华毛绒纺织公司》(1935年12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Y9-1-101-148。

       (62)《章华公司关于生产及推销计划》(1947年1月—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78-2-12537。

       (63)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金融卷(1949—1952)》,中国物资出版社,1996年,第393—397页。

       (64)《杨思区关于章华厂的调查资料》(1952年7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71-2-1764。

       (65)《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专业会议综合报告》,《解放日报》1950年10月29日。

       (66)《私营工商业应力求改造》,《人民日报》1950年6月7日。

       (67)《上海毛纺织第一制服呢联营处章程》(1951年9月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149。

       (68)《上海制服呢第一联营处呈请市工商局申请解散由》(1954年5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8-2-1196。

       (69)《上海民族毛纺织工业》,第174页。

       (70)毛纺织业中的全能厂系指能够自行完成精纺、粗纺和整染等一整套生产过程的厂家。参见《制服呢生产委员会记录》(1950年8月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107。

       (71)《毛纺织业提案》(1950年5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2-1-31。

       (72)《改善经营管理集中力量渡过暂时难关》,《人民日报》1950年5月12日。

       (73)《毛纺业去向何方?》(1950年11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78-2-12550。

       (74)《章华公司第八次劳资协商会议记录》(1950年8月3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5。

       (75)《上海市工商界和职工“七一”贺礼,决定初步献机三百二十架,华东各地捐献飞机已达七百四十架》,《人民日报》1951年7月4日。

       (76)《上海工商界捐献情况》,《内部参考》第136号,1951年8月1日。

       (77)《各地人民热情慰问中朝人民部队将士,大批款物转送朝鲜前线。京沪两地日前共已收到慰问金五十多亿》,《人民日报》1951年1月18日。

       (78)《上海工商界捐献情况》,《内部参考》第136号,1951年8月1日。

       (79)《捐献问题座谈会记录·刘鸿生发言》(1951年9月2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4-2-7。

       (80)《继续推进工商界的爱国捐献运动》,《人民日报》1951年7月11日。

       (81)《上海工商界捐献情况》,《内部参考》第136号,1951年8月1日。

       (82)《章华公司第二十次劳资协商会议记录》(1951年6月2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5。

       (83)《章华公司第二十二次劳资协商会议记录》(1951年8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5。

       (84)《章华有限公司并厂计划纲要草案》(1951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342。

       (85)《章华有限公司并厂计划纲要草案》(1951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342。

       (86)《章华公司第十九次劳资协商会议记录》(1951年6月1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5。

       (87)《毛纺织业提案》(1950年5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2-1-31。

       (88)《毛纺业去向何方?》(1950年11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78-2-12550。

       (89)《上海市私营麻纺织工业五年生产计划估计报告》(1954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82-1-578。

       (90)《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私营毛纺工业五年生产计划的报告》(1953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82-1-578。

       (91)《全国毛麻纺织会闭幕:改善毛纺经营,发展麻纺生产》,《解放日报》1950年6月12日。

       (92)刘念智:《实业家刘鸿生传略——回忆我的父亲》,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第31页。

       (93)《全国毛麻纺织会闭幕:改善毛纺经营,发展麻纺生产》,《解放日报》1950年6月12日。

       (94)《章华公司证明书》(1951年4月2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338。

       (95)《章华毛纺公司关于并厂事宜的通告》(1952年2月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215。

       (96)《章华毛麻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函》(1952年9月2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72。

       (97)《摆脱帝国主义控制,毛纺业采用国毛纺织成品》,《新闻日报》1950年12月14日。

       (98)《部分毛纺织厂改变经营方向》,《上海工商》1951年第2卷第23、24合刊。

       (99)《章华毛纺厂转变生产方向,预定明年一月起开工产麻袋四千只》,《大公报》1951年8月3日。

       (100)《章华毛纺厂改变生产方向,大规模改装添置麻纺机》,《新闻报》1951年8月5日。

       (101)《中央人民纺织工业部为请考虑试制或补充毛纺织产品品种备供出口选择由》(1954年7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3-2-287。

       (102)《章华毛纺织公司推销职员证明书》(1951年3月1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340。

       (103)《上海区毛纺织工业同业公会会员代表会议》(1949年12月17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24。

       (104)《西北羊毛考察团考察汇报》(1950年1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104。

       (105)《毛纺织业提案》(1950年5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32-1-31。

       (106)《本业一般问题座谈会记录》(1952年7月2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91。

       (107)《上海市人民政府工商局向华东军政委员会贸易部报告》(1952年10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82-1-261。

       (108)《杨立人先生为关于在京接洽制服呢将经过略述七点》(1950年8月2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107。

       (109)《上海市毛纺织工业同业公会函》(1951年1月29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252。

       (110)《上海市私营毛纺织工业五年生产计划估计报告》(1953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82-1-578。

       (111)《章华有限公司并厂计划纲要草案》(1951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342。

       (112)《上海市私营毛纺业1951年工作总结》(1951年9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S31-4-9。

       (113)《章华毛纺公司业务报告书》(1935年12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280。

       (114)杨奎松:《1952年上海“五反”运动始末》,《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15)自20世纪30年代开始,刘鸿生便对毛纺业情有独钟。面对政权易手的社会巨变,他选择同共产党政权合作的理由之一,便是认为可以壮大毛纺业。1949年10月底,当他返抵大陆途经北京时,就曾经向周恩来总理表达了想要振兴毛纺业的愿望(《留港企业家赴津返沪,刘丕基荣尔仁吴蕴初徐国懋等十三人已电告章士钊启程》,《大公报》1949年11月6日)。

       (116)《麻纺机器情况说明》(1954年3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Q199-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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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初期民营企业的改革与生存--以上海张华毛纺有限公司刘洪生家族为例_毛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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