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生党员论文,几点思考论文,高校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由于本专科院校学生的层次、知识结构、学习年限不同,因此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这就要求高校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院、系级党总支部建设,为搞好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1.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平建设时期,发展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和探索。各高校怎样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搞好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启蒙教育,搞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考察、吸收,都需要高校党委及党的基层组织认真研究和探索。因此,高校党委要站在对党的事业、对国家的前途命运负责的高度,来对待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并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政策方针,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系、部、处各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加强系处级党总支部建设,不断提高系党总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选配好系级党总支部书记,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选为党总支部书记,形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党总支部书记、专(兼)职组织员、组织委员及政治辅导员队伍,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总支部一班人以及党务政工干部的良好形象启迪大学生,将更多的大学生吸引和团结在党总支部周围,按党的标准,不断培养和熏陶他们。在此基础上,党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2.根据本专科院校的不同层次,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学生党员计划。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组织部根据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按照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争经过二三年的努力,使现在每年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不足发展总数的三分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目前的基础上提高二至三个百分点,保证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青年党员数量实现逐年稳中有升”。高校是知识青年的聚集地,每年有成千上万的青年学生通过高考被录取到各类大学,也有成千上万的大学毕业生走向社会,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各类大学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比例不断增大。高校这一显著特征,使得它的党组织及党务工作者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培养和造就一批又一批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特殊使命。为此,高校党委及组织部,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发展大学生党员规划,系级党总支部根据本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查情况,拟定出本系年度发展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系党总支部上报的发展计划,综合各党总支部培养、考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方方面面的情况,拟定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报学校党委审批,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这样,既体现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又避免了随意性。
3.规范发展程序。制定《高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共青团按照党的要求,在党组织及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下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为党的组织选拔、培养和输送大批新生力量。学校党委要十分重视团组织的“推荐”工作,把青年团员经过团组织的推荐作为入党的必要程序,否则不能发展、入党。党委在每一次审批新党员时,是中共党员的团委书记应列席党委会议。团委要做好“推优”工作并形成制度。
制定《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各高校实际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详细规定出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个人书面申请、支部确定、培养教育等过程,认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做好制定发展计划、政治审查、整理并上报发展对象材料、各级组织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确定入党介绍人、支委会审查、召开支部大会并形成决议、专人谈话、党委审批、入党宣誓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使高校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严格按程序办事。
制定《高校党总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程序》。召开党总支部大会吸收预备党员,既是新党员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又是参加大会的全体党员接受党性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开好党总支部大会,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党委组织部要根据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召开党总支部大会的八项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
4.严审发展材料是发展党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一是认真整理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按《推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一丝不苟地认真负责地整理好每一名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按规定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二是认真审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按照《发展对象送审材料目录》的要求,规定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备,否则,不予审查。党委组织部对发展对象的每一份材料包括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材料、党校培训材料、团组织推荐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意见及支部综合鉴定材料,都要一一过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三是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为确保发展大学生党员的质量,学校党委组织部及系党总支部可将发展对象名单悬榜公布出来,同时派专人在学生宿舍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者,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的共同监督,对师生的来信和来访,对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党组织要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既对组织负责,又对发展对象本人负责。
二
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是做好高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础。只有扎扎实实地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才能确保新党员的质量。怎样搞好培养,是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及党总支部必须认真对待和解决的一个问题。现在,高等学校都建立了学校正规党校和院系级业余党校,要充分发挥党校作用,扎扎实实地搞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基础教育,针对大学生特点,以党校教育为主阵地,以其他教育形式相配合,紧密结合德育课的教学等,花大力气来培养和教育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学生积极分子入党创造条件。为适应高校党校教育的需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规定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校培训,且培训不能少于40学时,培训结业后才能发展入党。二是建立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登记卡一式三份,全面反映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党校学习及表现情况,结业时一份反馈到所在院、系党总支部,一份送到校党委组织部,一份党校留存,此卡作为入党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建立严格的考勤、考查和考试制度。每一期党校结业时学员都要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考试和综合考查,考试不及格或考查不合格者,不予结业。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既体现党校的严肃性和先进性,又使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受到严格、系统的培训。
坚持正面灌输的原则,打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青年大学生,他们思维敏捷,好学上进,求知欲望高,容易接受新生事物。他们从小学到大学,特别是经过高中培养,上大学后的一二年间,在学校党、团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他们对党、对社会主义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对党的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积极要求进步,思想政治基础是比较好的。但是,他们的社会阅历浅,一方面,数、理、化等文化基础较好,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较差,政治观念淡薄,对一些复杂的社会现象缺乏正确的思考,辨别能力弱,容易受错误思想影响,容易产生片面认识和偏激情绪,人生观、世界观正在形成过程中,可塑性很强。因此,要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就必须坚持正面灌输为主的原则。通过正面灌输教育,使他们全面地、系统地学习党的指导思想以及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纲领,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中国共产党艰苦卓绝而又光辉灿烂的战斗历程,逐步达到让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信任党、热爱党、跟党走的目的。
以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开展教育,增强党校教育效果。高校党校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专门轮训和培训学校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的理论队伍的场所,是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阵地。它在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方面,在加强新时期高校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方面,特别是在用邓小平理论武装高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造就更多的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为党培养跨世纪的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等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必须把高校党校建设好,发挥好这一重要阵地的作用。要以党校为依托,采取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教育方式开展教育。如党校教育与院系级业余党校相结合,与学生自学、组织专题讲座相结合,与参观考察相结合,与开展适合青年大学生特点的寓教于乐的各项活动相结合,与大学生社会实践相结合,以达到声情并茂,宏扬时代主旋律,深化党性教育主体,陶冶情操,全面增强党校教育效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