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职业道德现状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广西论文,职业道德论文,中学教师论文,幼儿园论文,现状调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调查的目的和方法
为了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地对师范生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对当前广西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的职业道德现状进行了调查,旨在了解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广西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状况,特别是面临或即将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改进师范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提供参考,也为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提供参考。
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
我们于1999年1月底至3月初,向河池地区、百色地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的部份教师发出问卷共480份,收回368份,其中有效问卷346份。我们以性别、民族、城乡、学校、职称和年龄为依据对问卷进行处理。
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教师与社会的关系
爱党爱国是教师保证其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思想品德教育所必需的。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并不等于爱党爱国,但爱党爱国的教师必然会关心党和国家大事。调查表明,对党和国家大事表现出极大关注的教师只有39.6%,有所关注的有56.6%,很少关注的有3.8%。这三类表现,基本上没有性别、民族、城乡及学校差别。但在职称和年龄上表现出明显的规律性,随着职称的增高、年龄的增加,对党和国家大事表现出极大关心的教师逐渐增多;相反,表示有所关注和很少关心的教师则递减。
爱岗敬业是对每一职业人们的共同要求。在教师中对工作兢兢业业、全力以赴的占68.2%,其中,表现出明显的年龄规律性变化,年龄越高,所占的百分比越大。表示花了主要精力、认真对待的占26.0%,而明确认为自己是忙于应付、得过且过的占5.8%。 这与教师对自己之所以选择教师职业的认识基本相符。调查中,52.3%的教师认为当教师更能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31.2%的教师则是因为教师有固定的工资、有两个假期和一定的物质条件,16.5%的教师是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工作。
我们用教师常见的备课行为作代表来考察教师的严谨治学状况。在教学中对每一节课都要认真备一遍、做到治学严谨的教师占85.3%,其中,存在职称和年龄上的规律性变化,随职称的增高,认真备课的比例越大,随年龄的增大,认真备课的比例也越大。就学校而言,高中教师认真备课的比例最高(95.3%),幼儿园教师的比例最低(69.0%)。并不是每一节课都备课,只备从未上过的课的教师占14.5%,很少甚至不备课也上课的教师占0.3%。 这表明绝大多数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责任感较强,注重严谨治学。
为人师表是对教师职业的专门要求。89.0%的教师认为自己在校内外都很好地做到了为人师表,且存在明显的性别和城乡差异,女教师比男教师、城市教师比乡村教师所占的百分比高。也存在明显的学校差异,初中教师的百分比(75.4%)远低于其他学校的教师。在职称和年龄上,一般来说,职称越高、年龄越大的教师对自己要求越严。在校内能做到而在校外难以做到的占7.8%,不能做到的占3.2%。这种行为表现与教师对为人师表的认识基本相一致。调查中,87.0%的教师认为应该在社会上做出良好的榜样,其中,女教师比男教师的比例高。就学校来说,幼儿园教师比例最高,达97.2%。认为只要在学生面前做到为人师表,在校外不一定要做到的占3.5%, 认为处处要求教师为人师表是不公正的占6.9%,没有表态的占2.6%。
依法执教是我国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中的具体体现。52.0%的教师自认为能严格执行教育法规,但也有22.0%的教师虽明确教育法规但难以完全执行,不很明确甚至没有学习过教育法规的占26.0%。在依法执教上,初中教师所占的百分比最低,只有23.1%,而在不明确或没有学习过教育法规的行为上,初中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所占的比例较高,分别为35.4%、31.0%。在年龄上,年龄越高,依法执教的比例越大,不明确或没有学习过教育法规的比例越小,但明确却不能完全执行的比例也逐渐增高。
二、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良好的师生人际关系是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条件。调查表明,师生人际关系融洽的占81.5%,其中,女教师比男教师、少数民族教师比汉族教师、城市教师比农村教师的比例高;就学校而言,初中教师比例较低,为78.5%,小学教师比例最高,达84.0%。师生人际关系一般的占17.6%。师生人际关系紧张,学生见到教师绕道走的占0.9%。
了解学生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教师对学生有详细了解的只有21.4%。就学校来说,小学教师对学生了解的比例高(27.2%),初中教师对学生了解的比例低(13.8%)。同时,随年龄的增大,教师对学生有详细了解的比例增加。表示有一定了解的教师占66.2%,了解不多或不了解的占12.4%。
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尊重和教导,集中体现在教师怎样对待后进生上。对后进生表示积极关心教导、倾注了大量精力、千方百计促使其进步的占77.2%,其中,小学教师关心后进生的比例最高,达86.4%,初中教师最低,只有63.1%。既不冷落也不给予特别帮助的占8.7%, 希望后进生离开自己的班级或想法不让其影响其他学生,带有冷落歧视倾向的占14.2%。这与教师对学生的认识有较大差距。调查中认为师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占91.6%,认为听取学生的意见特别是后进生的意见就会降低自己威信的占3.8%, 认为学生只能听教师的意见的占3.2%,而认为教师根本不用理会学生的占1.4%。
三、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
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学校教育才能更好地取得实效。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工作主要靠教师去做,因此,怎样对待学生家长也就成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部分。调查表明,经常与每个家长联系的教师占54.9%,其中,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比中学教师好,初中教师的比例最低,仅占29.2%。主要在学生出了问题时才与家长联系的教师占33.2%,很少与家长联系或只与条件好的家长联系的教师占11.8%。这与教师对联系家长的认识有较大的差距。调查中,认为教师应主动与家长联系的占80.3%,认为不可能一一与家长联系的占15.9%,认为这只是班主任和辅导员的事的占3.7%。
在与家长的联系中,82.4%的教师是介绍学生各方面情况,共同商讨教育办法,其中,小学教师的比例最高,达90.4%,初中教师次之,幼儿园教师最低,只有74.6%。仅仅是传达学校要求的占2.0%, 主要是为了反映学生问题的占15.6%。
在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过程中,能热情、尊重、友好地对待学生家长的教师占79.8%,其中,年龄越大,对家长尊重的比例越高。显得冷淡、不热情的占19.1%,而带有不尊重倾向的占1.2%。 这与教师对家长的认识基本一致。调查中,认为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教师都应尊重家长的占78.3%,而认为家长应尊重教师,教师不一定尊重家长,甚至可以指责犯错误学生的家长的占11.3%,不表态的占10.4%。
四、教师与教师集体的关系
教师对集体的关心集中表现在对学校的关心上。调查表明,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积极为学校建设出谋划策的占48.8%,其中,关心集体的比例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加;就学校而言,初中教师关心集体的比例最高,达60.0%。自觉服从工作安排,但很少出谋划策的占46.2%,以自己的兴趣为主,做自己想做的事,很少关心集体的占4.9%。 这与教师对集体的认识相一致。调查中,63.6%的教师认为学生能否健康成长只是给学生上课的所有教师的责任,而认为全校所有教职工都有责任的仅为30.9%,认为是班主任和辅导员的责任的占4.6%,其他意见的占0.9%。这表明,许多教师主要关心的是自己承担的那一份工作,对集体则缺乏一个全面的认识。
在与其他教师的关系上,能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的占91.0%,并表现出明显的年龄规律性变化,随年龄的增加,比例上升。只希望别人帮助自己,但自己很少帮助他人的占5.5%,教师间很少往来与帮助的占3.5%。
在工作中,既表现自己,也热情对待他人,肯定尊重他人的占85.0%,且存在年龄规律性变化,随年龄增加,比例也增加。只肯定自己、不贬损他人的占6.1%,既肯定自己,又带有贬低他人行为倾向的占9.0%。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从调查结果与分析来看,当前广西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职业道德在总体上是与1997年修订的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的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为人师表的要求相符合的。具体而言,大多数教师都能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工作兢兢业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行为不断增多;师生关系融洽,且能对学生做到因材施教、严格要求;能热情、友好地对待学生家长,与家长共同商讨教育措施;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具体工作的责任感较强;教师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在一部分教师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一部分低职称的年轻教师对党和国家大事缺乏关心,职业思想不稳定,得过且过,伺机改行,难以做到严谨治学。究其原因,大致有二,一是思想教育的力度不够。年轻教师处于教师成长的初期,仍需结合实践的思想教育与培养。但调查中一些教师反映,学校在对教师的管理中一般都注重行为的管理,而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二是经济利益的驱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呈现出明显的分化,人们在选择职业时大都要追求经济利益。教师职业在目前来说还不是经济利益最好的职业,但相对于其他一些变化比较大的职业而言,它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因而,一部分人尽管在思想上不很乐意当教师,但还是选择了教师职业。他们在工作中也就难以按教师职业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
其二,有近一半的教师不懂教育法规或不能做到依法执教。这既有学校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从学校来说,学校在组织教师对教育法规的学习上缺乏经常性,流于形式,教师并没有深入领会教育法规的内容和实质。从社会来说,有法不依,无人监督执法的现象还存在。如调查中一些教师反映,一些地方在收取各种费用或各种保险费时,以小学生为要挟,家长不交费,则不让其子女上学,这明显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要求的行为。
其三,教师对学生有详细了解的并不多,偏爱学生的现象也存在。这主要与教师的教育理论欠缺有关。如调查中有的教师就特别申明他不是班主任,不必了解学生。这些教师没有认识到了解学生是教师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
其四,教师对学校整体工作的责任感不强,对教师集体缺乏正确、全面的认识。教师只强调做好自己承担的那一份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学校集体中的一员,没有认识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全体教职工共同劳动和影响的结果。从教师的角度来说,主要源于教育理论的学习不够,还不能从理论上正确认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其五,从学校类型来看,幼儿园教师的严谨治学有待加强;中学教师与学生家长联系的比例较低。究其原因,相当部分的幼儿园教师强调了保育和管理,而轻视了教育。因而,怎样从教育的角度来加强自己的工作,则认识不够。中学教师与家长联系的比例较低,主要源于教师对联系家长的认识,教师一般认为联系家长是班主任的事,班主任又常常认为只有在学生出现问题时才与家长联系。不管是幼儿园教师的强调保育,还是中学教师的强调问题性联系,从教师角度而言,所表明的仍然是教育理论上存在不足的结果。
二、建议
1、加强对年轻教师的政治学习和职业思想教育;
2、加强对年轻教师在教育教学上的指导和管理;
3、加强教师的教育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执教意识;
4、加强教师的教育基本理论的学习, 发挥教育理论对教师行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