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双元价值观的信息哲学依据探寻——从理论信息学中信息产生和本质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信息论文,价值观论文,本质论文,学中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由信息的解释到对信息的分层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对档案进行理解:其一,档案是一种信息记录的载体形式,是一种客观存在物;其二,档案是信息的一种外在存在形式,而信息是物质的一种内在表现方式,即档案是信息的承载体,是一种间接存在物。很显然,如果从综合角度分析,档案是载体和信息的结合体,邬焜先生认为:“整个世界,以及世界上的存在物的这种双重存在性,意味着一切存在物都只能是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的统一体,都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②而笔者更倾向于档案应当属于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这是毋庸置疑的,不管档案的外形如何变化,其记载的信息内容始终具有档案的基本属性。所以档案界一般倾向地认为,档案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清晰的、确定的原始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③那么鉴于此,为了探讨档案双元价值的存在,首先要从档案作为客观存在物的上层概念范畴——信息的哲学意义上的存在谈起。邬焜先生认为:“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④张辑哲先生认为:“信息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是相对于直接存在而言的一种非实在方式。信息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依托于实在的物质载体,以文字符号的形式进行传播,即信息的外化传播;二是生命体自身通过语言或肢体语言对信息的传播,称为内化传播。”⑤综合二位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
第一,信息是一种虚在。信息是生命有机体主客观存在的一种反映,是间接存在的。信息是非物质的,它没有固定的外在表现形式和存在方式。信息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生命体对于物质所形成的信息场或自身意志反映的生理现象发生。而之所以将信息分为主观反映和客观反映,是因为信息的产生渠道不同。也就是说,信息可以由主观产生,也可以由客观物质间接产生。比如,我们准备撰写一篇论文,在撰写前的框架结构首先应在头脑中形成,并落实到载体上,这种信息就是人脑主观形成的信息,这种主观的信息是建立在信息主体的生理结构和经验积累基础之上的。而我们从客观渠道,如书本、网络、实践中获得的信息,经过人的处理而形成的内化或外化的信息,就是间接从客观实际中获得的信息。但无论是主观形成,还是客观间接形成,都是一种非物质、非实在的关系内容。
第二,信息产生需要借托某种载体才能实现。不论是信息的内化还是外化,都需要一定载体的承担,通过载体这个平台,将信息通过外化处理和内化处理,完成信息的传播过程。很显然,档案信息的传播属于信息的外化传播,它借助档案的外在载体,将载体中被人类赋予价值的符号传播出去,口头传播信息因为缺少可供参考的物质载体,不能称之为档案。因此,笔者认为,档案只是一种信息的外在表现形式,档案信息需要档案载体进行传播,脱离载体传播的档案信息是不存在的。因为档案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就是由于档案载体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传承性而被得以认可的,所以档案应属于信息的一种外化传播形式,真正属于信息范畴的是档案载体中记录或蕴藏的符号。
第三,信息的产生、传播和处理需要生命体的参与。由于信息是在生命体内部形成的反映,因此信息也必须在有生命体参与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并发挥作用。“无生命体世界,无信息。”比较容易解释生命体在整个信息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单纯从档案作为信息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角度来讲,档案中的信息质应当暗含在档案载体中,并通过利用者的使用,付诸于实践或内化为知识。邬焜先生认为:“整个世界,以及世界上的存在物的这种双重存在性,意味着一切存在物都只能是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的统一体,都既是物质体,又是信息体。”⑥因此笔者认为,档案正是这种物质体与信息体于一身的事物,我们使用档案记载东西,因为档案是一种作为记载不易被更改的可靠信息的工具,具有稳定的载体和存储状态;而我们利用档案作为查考依据,因为档案中凝结着复杂的与利用主体相关的联系。但是对于物质的物质体而言,它也是一种信息的表达形式,只不过它是客观存在的,而信息体暗含在物质之中,需要生命体的理解和发掘。
对于信息概念的理论性解释是建立在对信息存在合理性解释基础上的,而只有通过对信息存在的合理性解释我们才能区分档案与其他信息存在载体之间的本质差别。
笔者认为,从信息哲学的角度讲,物质所包含信息的存在应当分为四个层级:一是外层应当是以该物质外在表象特征为主的显示层,该层是真实存在的,并能够被生命体所感知;二是该物质可以被生命体直接感知的信息,即该物质的工具意识层,这一层级信息内容是生命体在潜移默化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直接认识;三是物质自身所蕴涵的具有除其工具性以外的信息,即该物质被人类深层感知和理解的信息,“人们对这一层级信息内容翻译和发掘的丰富性和深刻性,直接依赖着主体内先已建构起来的认识结构的状况,即对信源物本身凝结的信息的经验程度”⑦;四是能够表现物质与物质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信息,这种信息具有一定的主观意识,即由生命体自身的某些条件设定而产生的物质与其他信息的联系。通过下图比较清晰地显示信息存在的四层级之间的顺序关系。
从信息存在四层级分析,我们比较容易地发现,对于物质信息体而言,其主要包括反映物质使用属性的工具信息层和反映物质深层结构和内涵的知识信息层。如果从档案双元价值观来看,档案的信息价值属于第三层级,因此说明信息价值的发现必须是价值主体具备较强的与档案内容相关的知识。而对于档案的工具价值来说,它属于第二层级,是一种直接的价值形式,其价值主体无须具备较深的专业知识,因为价值主体在使用档案之前,就已经知晓使用档案的功能和目的。
二、由对信息的解释到信息双元价值的发现
邬焜先生将整个世界分为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信息作为精神层级的存在,被列为间接存在范畴。张辑哲先生同样认为,信息概念的定义域应当限定在“虚实在及实虚在”这一领域。诚如前文所述,笔者将信息的存在分为四个层级,单纯从信息本体论的角度来讲,内质信息,即包含在物质载体内部的,能够反映物质真实和本质特性的价值体,只有信息的工具价值和知识源价值,也就是笔者所指信息分层的第二层和第三层。因为第一层是反映物质真实表象的,所以不含有任何的价值成分,例如,古董的原件和仿制品,从外貌特征上讲,几乎无法辨别其真伪,所以我们需要借助表象下的工具信息层和知识源信息层进行进一步分析。而信息存在的第四层需要人为的条件进行约束和控制,这其中虽然包含一定的知识性元素,但从本质上讲是信息为满足人类需要而体现出的一种倾向性的价值,而非信息真实或本质的反映。从对信息的解释和分级的分析,笔者能够确定信息价值的基本形态包括工具价值和知识源价值。
信息的工具价值是客观事物在生命体内产生的直接反映。例如,桌子给我们的直接反映是为了摆放东西,椅子给我们的直接反映是为了坐。这种带有明确工具使用性的直接反映,就是客观不实在,即实虚在,在人脑中的第一印象。而信息工具价值的实现需要价值主体存在对于信息客体的规律性认识。
知识源价值不同于工具价值的直接性,对于它的产生和发现,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生命体对于信息所指对象的目的性;其二,生命体必须具备一定的智力基础。生命体对于信息所指对象的目的性指的是,知识源价值较工具价值的直接性,具有较强的间接性,只有知识源价值主体对其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以及知识源价值客体具备与知识源价值主体目的性相匹配的利用性,知识源价值才被发掘,知识源价值主体与知识源价值客体之间是一种交互的关系。也就是说,不同的人对信息有不同的使用目的,但是归根结底都是信息深层次的属性,这是与信息的工具属性的外在性存在较大的区别的。因为工具价值具有较高的稳定性,这种属性不会因为信息价值主体的使用目的和其他因素的干扰而呈现出不同的形态。社会公众对于档案的利用属于此类现象,不同的利用主体对于档案信息内容有着不同的利用目的,这些主体的目的性与档案信息中的知识源价值是呈现相互交叉的关系,即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关系。而生命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智力基础则强调信息的知识源价值隐藏在信息客体之中,如果不具备与信息自身价值相关的智力基础,是无法越过信息客体的外在表象,发掘其中信息价值的。档案机构对于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属于此类。
信息的工具价值和知识源价值虽然分属两种不同类别的价值取向,但是二者之间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既然信息的工具价值和知识源价值是信息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笔者认为二者是同一性的,即同一于某一物质或信息所指。而之所以会产生对于信息工具价值和知识源价值不同的认识,是由信息价值主体的认识能力、知识水平和使用目的不同而引起的。笔者认为,如果从价值的表现形式上分析,工具价值是反映物质自身价值的直接形式,而知识源价值是反映物质本质属性的方式。可以说,对于信息的工具价值的直接认识是低一级⑧的信息活动,而对信息知识源价值的间接认识是高一级的信息活动。高一级信息活动是在低一级信息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并且又是以低级信息活动为其展开的基础。这种对信息工具价值和知识源价值认识的级别之分是以价值主体对信息价值的认识和理解能力为基础的。之所以说对于信息工具价值的认识活动是低一级别的,是因为信息的工具价值认识已经建立在信息价值主体的头脑之中,并已经被信息价值主体所接受。正如上文笔者所强调的,对于物质所包含信息的工具价值是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潜移默化形成的固定的认识,所以对于信息的工具价值的认识活动可以转变为直接存在的物质实体,加以实现,这其中人类不必要投入过多的知识元素和智力因素。而对于信息知识源价值的认识活动所依赖的信息价值主体的智力和知识因素要远远大于对信息的工具价值认识活动中人类投入的智力和知识因素。在其过程中,需要信息价值主体要有明确的认识目的和大量的前期的知识储备工作,而且往往要透过表面现象,抓住知识源价值的主干,所以对于信息的知识源价值的认识是人类认识的发生和展开的一个高度综合的、复杂的信息活动过程。认识活动的这种高度的综合的复杂性,同时就使人自身的信息活动具有了多层级的高度复杂综合性的特征。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对于信息的知识源价值的认识是建立在信息的工具价值平台上的,也就是说是信息的工具价值促成了信息的知识源价值的存在。例如档案作为信息传承的工具,其对信息的记载、控制和保护的工具价值决定了档案信息中大部分内容是真实可靠的,并可以被开发、利用。如果档案的工具价值不是保护和传承信息的,也就是说其他与档案类似不具备档案这种工具价值的信息承载体,例如图书、网站消息、杂志八卦新闻等,其中所包含的内容未必是真实可靠的。
三、由信息双元价值的发现到档案双元价值的认识
“从信息的认知形态的分类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的认识是一个信息的自为、再生的形态,是一种高级的信息活动过程。这种高级信息的形态是从自然界普遍存在的自在信息自身运动、进化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⑨对于档案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的认识也是人类在对档案这一信息承载体的认识发展过程中不断成长起来的,可以说对于档案双元价值的认识是在社会社会实践过程中总结得出的。
覃兆刿先生认为,档案始终可以做两个方面的解释:一是它作为一种行为方式,人类的初衷在于借助它的结构形式所赋予的功能,称为“工具价值”;二是作为记录或者文献归属的实体(或结构对象实体),其内容负载的价值,称之为“信息价值”。前者是一种普遍意义的价值,后者是一种个性价值;前者由档案的自然属性赋予,后者由档案的社会属性赋予。
从笔者上述的信息双元价值发现角度分析,覃先生提出的对档案的解释,实质上是对信息双元价值发现的肯定。从理论上讲,档案的工具价值是档案作为信息承载体的本质价值,它反映了档案物质实体的价值,即档案之所以存在、如何存在的意义,这是一种直观的对档案工具属性的肯定。而覃先生提出的信息价值实质上是隐含在档案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知识源价值,它是档案自身以及在其所属集群所蕴涵的知识信息的集合体,并且依据不同的价值主体,档案信息的知识源价值会呈现出不同的结构框架,但是这种信息结构和组构方式的变化范围始终围绕着档案自身或其所属集群自身所蕴涵的知识源价值范围而展开。
既然信息的工具价值是信息所具有的直接的使用价值,那么档案的工具价值又是如何?覃兆刿先生指出,档案工具价值是一种控制方式、是一种维护手段。笔者十分赞同这一观点。档案产生之初虽然是辅助记忆的工具,但这是一种对信息的有效控制的手段。至今档案的作用仍是一种信息控制手段。档案最初的产生是由于人在记忆上能力的不足,而为了弥补这种不足,将有用的信息和重要的事件以符号或图形的方式记录在一定的载体上,这种记录方式实质上是一种提醒的方式,而这种对于信息的控制方式正是人类在形成档案之时赋予档案的最初的性质,因此这是档案工具价值的最早起源。而后经历了阶级的出现和文字的产生,档案作为诚信控制和信息维护的手段被广泛使用。档案工具价值的源起决定了档案应当作为一种信息控制和传播的方式,这是人类社会实践选择的结果,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依然如此。
而档案的信息价值是在档案的工具价值得以确认的基础上而产生的。档案的工具价值决定了档案所承载、保存的信息是原始的真实的历史记录。因此档案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信息所指、信息所指对象在当时信息环境下的状况。而且随着与档案所载信息相互支撑的物质资料或信息资料不断消亡,档案中随时间流逝而积淀起来的额外价值不断增加,使档案具备了可供参考、可供研究的知识源价值,即所谓的信息价值。但是档案的知识源价值是与档案独特的信息控制工具价值是分不开的。这也进一步印证了上文笔者所提出的信息的双元价值同一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只有工具价值的档案是不存在的,只有信息价值的档案也是不存在的,档案是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的双元价值结合体,这是档案与图书、文件、文物的根本区别所在。
根据笔者上文提出的信息分层理论,档案的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虽然同属于信息的深层次的价值,但是二者价值的实现方式却有所不同。我们在形成档案时,并不是要让公众发现并使用档案信息内容中的知识源价值,而是以档案的工具价值为依托,发挥档案记载信息、传达信息、保存信息的作用。正如覃兆刿先生所言:“档案是人类为了克服大脑记忆局限并作为诚信的控制依据和契约关系的载体而产生的,是人类对于信息控制所选择的理想模型。从这个意义上讲,档案的工具价值先于信息价值。”⑩
那么对于档案的信息价值的追求是否是档案工具价值的一种异化表现呢?
我们有理由怀疑档案信息价值是档案作为信息承载方式的价值异化表现,原因有三:
其一,因为对于档案信息价值的追求和发掘已经超出了档案最初形成时所赋予的价值承载范围;
其二,档案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同属于信息的深层次价值,二者的发现应当是同步的,不存在发现的先后顺序;
其三,对于信息价值的追求,人类的带有目的性的意识形态融入到档案信息之中,使档案信息的质发生了改变。
依据上文所述,档案的工具价值有一个固定的边界,而它的信息价值虽然同样有一定的价值范围尺度,但在这个尺度中包含有我们能够从中直接得知的价值,有我们可以借助其他工具或信息而发掘的价值,还包含有我们目前尚不能知晓或由于时间或条件所限不能知晓的未知价值。这正如张辑哲先生将世界分为可知和不可知,又将可知部分分为已知、可知和未知一样(11),档案的信息价值总体应当属于可知部分,毕竟档案作为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总有它所承载能力的极限,而其中的未知部分则是由档案的信息所指对象与社会实践发展而催生的,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实践发展的产物,所以档案在形成时,价值主体不会像解释档案的工具价值那样清晰地描述档案的信息价值边界,因为档案的信息价值边界需要时间和实践的发展而愈发清晰,所以对于档案信息价值的追求和发掘已经超出了档案最初形成时所赋予的价值承载范围的说法是片面的。也正是由于档案的历史积淀性特征,不可能使档案在产生之初便具备较为丰富的知识源价值,我们认识最初的档案只是能够记载信息的工具,而工具中记载的内容需要时间的推移而得以印证,并被全面发掘。所以档案的双元价值是具有同一性的,但是不具备发现的统一性,这是由于档案的工具价值所决定的。虽然信息知识源价值需要人具有目的性意识的参与,这并不代表能够影响信息质的变化。档案更是如此,不能因为利用档案的人的目的性不同,就判定档案所记载信息的内容不同。之所以需要人的目的意识参与到档案信息价值的追寻之中,是因为档案的信息价值需要价值主体的从各个方面来实现,也就是说知识源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不同、作用不同,但归根结底这些知识源价值都来自于同一的信息内容。
从理论走向实践,我们会发现在中国传统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档案更多被作为一种方式或工具被世人所认识。但是对于档案信息价值的追寻却始终未停止它的脚步。可以说社会实践的驱使以及档案信息价值的攀升使我们认识到档案事业的发展应当是工具价值与信息价值并重的。但是目前档案事业正处于比较尴尬的形势:首先,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档案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权力倚仗,其受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这种重视不仅来自于政府高层,而且多数是来自于民间,可以说这是档案工具价值表现得最为完美的阶段。但是档案同样作为政府行政办公的工具,被政府所重用,而且加上档案在较大范围内的开放的时代背景,档案受关注、受重视的程度,特别是公众对于档案事业的评价往往处于较低的水平。其次,对于档案信息价值的全面发现要追溯到上世纪初期,而对于当代档案信息价值的发掘却刚刚起步所以,鉴于理论研究的结果和社会实践的真实面貌,当前对于档案的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的认识是:其一强化档案社会工具价值的实现,增强档案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地当好社会实践的记录工具的角色;其二,发挥档案信息价值的有效性,发掘档案作为记录实体的文献信息价值,回馈社会公众。(12)
双元价值观的提出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把握我国档案事业发展的规律,同时双元价值观要求我们对于档案理解和认识要一分为二:既把档案看作是社会记忆的承载工具,这是祖先制作档案时即赋予档案的基本属性,也要把档案作为大量有用信息和知识的共同体,这是经过长时间的社会实践所发现的。工具价值和信息价值是档案作为信息带给人类最大的福祉。只要我们档案人作为新一代档案双元价值的守护者,不断增强档案的社会责任,深度挖掘暗藏在档案群体中的知识属性,满足公民对于档案信息价值的追求,我相信档案事业会在双元价值观的指引下能够在信息大潮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注释:
①需要强调的是,双元价值观提出的信息价值中对于信息的理解是建立在狭义的信息理解基础上的,即具有一定知识含量和稳定结构的关系内容,与笔者下文论述的广义信息概念不同。
②④⑥⑦⑨邬焜:《信息哲学》,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③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⑤张辑哲:《虚实间的精灵:关于信息本质的哲学思考》,《档案学通讯》2004年版。
⑧这里强调的“低一级”,并不是指认识能力与水平的低级,而是相对于知识源属性的认识层次而言。
⑩(12)覃兆刿:《中国档案事业的传统与现代化》,中国档案出版社2003年版。
(11)张辑哲:《论“信息所指”、“信息所指对象”和“信息能指”的认识论价值》,《档案学通讯》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