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日本金融结构的变化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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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战之后,日本经济金融的发展为世界所瞩目,它创造出来的增长奇迹使其一跃成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之一。在这段发展过程中,日本的金融结构变迁无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战后日本确立了以银行为主导、间接融资结构为主体的社会金融结构,使得整个日本经济得以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日本政府着手进行金融结构的转型,然而,因其缓慢的进度和根深蒂固的顽疾并未见显著成效。包括20世纪90年代“金融大爆炸”在内的自上而下的金融改革未能挽救日本经济。日本的改革与阵痛也给中国提供了比较和借鉴的意义,在完善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应注意依金融自由化之路,行金融深化之实际,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可持续发展体制。

一、战后日本金融结构变迁的背景和过程

(一)初创与发展:确立以银行为主导

日本明治维新是一次不彻底的资产阶级改革,源自日本自身资本原始积累的不足和资本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金融超前发展战略即优先发展银行资本被迅速确立起来。通过将封建性的官俸公债化的形式,形成了日本银行资本的原始母体与基础,这使得其资本化过程具有强烈的封建性特征[2]。它是由政权强力扶植而形成的虚拟化资本,其先天不足的状况本身就包含了大量输血的需要,具有强烈的侵略和扩张性质。经过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战争掠夺,二战结束之后的日本面临重建。而此时日本的工商业体系基本遭到摧毁,大量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百废待兴。面对种种困难,日本政府意识到要能够迅速实现恢复和重建,则必须实行金融优先发展战略,因为此时国家能够复兴的关键即是解决资金渠道问题[3]。

而在实业振兴方面,诸多工业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由于工业企业的发展需要有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并且其生产周期较长,所以民间融资难以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日本政府确立了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并且为了保证其有效运行,政府还实施了一系列的配套扶持政策——其中之一即是确立并发展了以政府、金融业和工商企业为核心的紧密联系的“铁三角”。此时的工商企业发展高度依赖金融业,而金融业又同时处于政府的保护之下。可以说,正是政府的强有力干预造就了日本以银行业为主体的现代金融结构体系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这一阶段的金融行业发展主要是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立为主。例如:1947—1951年短短不到五年时间,日本就分别建立了复兴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此后不久,国营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的金融公库也应运而生。这些都为日本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注入了大量的资金。

(二)成熟与完善:间接金融占主体

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初,日本不断建立健全了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金融结构,它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4]。与此同时,日本的城市银行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民间的力量得以发挥,工商企业的发展也不再完全依赖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政府为了对日本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进行保护,实施了一系列措施[5],包括有:通过外汇管制减少了国际货币市场波动的冲击;特别是通过人为规定存款利率上限,使得存贷款利差扩大,维持了银行的稳定收益,从而为间接金融的发展提前铺设了轨道。据统计,1959—1970年间,日本企业为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而进行的设备投资高达145.2万亿日元,这其中90%都是依靠间接金融的融资方式进行筹资的。而在逐渐完善的金融制度形成过程中,不断的改革和严格的监管极大地限制了银行间的竞争,甚至创造了“银行不倒”的神话。可以说,在日本战后特殊环境下,即在经济社会重建和需求的扩张与资金供给的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作用下,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日本战后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结构,其积极结果是带动了经济与金融的高速发展。

(三)转型与提速:向直接金融迈进

1973年之后,随着国际石油危机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及由此造成的浮动汇率的实施,日本金融业面临着转型的巨大挑战。从1964年日本东京举办夏季奥运会之后十年,日本的经济发展不再动力十足,随着增长速度渐渐放缓,原有的金融结构遭到了巨大冲击。由于这一阶段日本经济社会不再存在资金短缺现象,而国际上要求日本放松金融管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客观上造成日本必须要大力推进金融自由化,由此导致了金融结构的变革[6]。

从长期看,日本政府部门的金融资产负债率虽有波动,但整体呈上升趋势。从负债结构方面看,债券融资是日本政府部门资金的主要来源。从表1中可以清楚地看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日本政府开始大量发行国债,由此日本的直接金融得到了充分的发展。1978年以后,为了使国债的交易更为自由,中长期的国债利率交由市场决定,并且规定银行持有国债的期限限定为一年,之后便可自由出售。从此,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壁垒被打破了,而在这种互动之下,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在此期间由金融自由化产生的金融结构的变化使得直接融资的比重不断加大,间接金融慢慢收缩,对于经济发展的效果而言却毁誉参半。

(四)变革与阵痛:“金融大爆炸”

自从20世纪80年代之后,日本金融结构的变革得以持续,银行分业经营限制的取消和其本身主导作用的削弱导致金融结构更加朝向直接金融方向倾斜,当然,这也是世界潮流所趋。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西方国家都加快了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自由化的脚步。然而不幸的是,日本企业的生产和销售长期以外需出口导向型为主,造成了国内的空心化及内需不足,加之商业银行大多将信贷应用于价格高度依赖于经济景气的不动产业,随着90年代初期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地价持续下跌,日本的经济和金融都随之进入萧条。对于银行业来说,大量的不良债权成为制约其发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由于在金融长期自由化旗帜的引领之下,日本政府对金融业疏于监管,使得直接金融的发展也同样面临问题。

桥本内阁为了挽救日本经济于90年代中期提出了金融改革方案,仍旧试图以金融的变革作为先导,因其深度和广度为日本之前所未有,因此被称作“金融大爆炸”。“金融大爆炸”改革确立了两个方面的基本目标:金融市场改革和不良债权处理[8]。其中,金融市场改革是要将东京建设成为与纽约和伦敦并驾齐驱的自由、公平和国际化的金融市场;在不良债权处理方面,由于积弊过深,因此主张通过公共资金处理不良债权问题。这种力图通过主动进行金融结构上的变化从而发展经济的做法并未见成效,而长期困扰日本经济和金融的问题也并未得到根本上的解决,面对21世纪金融的快速发展,日本要真正振兴经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日本金融结构变迁的影响

(一)日本金融结构的变迁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战后日本的金融结构转型主要体现在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变过程之中。其中,间接金融结构主要表现为银行业在融资过程中占主体地位;在金融工具的结构之中,银行的存贷款占有较大比重。而直接金融结构表现为非银行的部分,即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融资,比如股票和债券市场等;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和发展以及融资的市场化、证券化程度较高。

作为间接金融结构主体的银行是包括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实现资本积累的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式[9]。战后日本的资金严重短缺,由此造成了与经济和社会复兴任务的极大矛盾。这种矛盾的解决依赖于是否可以找到有效的融资渠道,而日本在1950年前后实行了一种被称作“限制性支持体系”的金融制度体系,通过对银行的保护和对利率的管制,建立了作为金融业龙头的银行的发展基础。这一阶段,政府极大地分担了银行业的风险,日本银行和大藏省以贷款和购买债券的方式向民间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以各种方式对银行业提供补贴。

这种支持使得银行成为“温室中的花朵”,20世纪70年代初期,随着利率和汇率的管制放松,银行为了实现其利润也被迫进行了分业经营模式改革,银行业与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不再那么分明。由于战后日本选择间接金融作为金融结构主体具有某种必然性,所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即70年代以后日本已经由资金不足型经济转向资金过剩型经济,而此时信息约束也开始慢慢取代资金约束成为制约日本经济金融发展的关键[10]。而在此后的金融自由化浪潮中,日本并未能够同时加强金融监管,以至于金融结构所面临的风险增大。

应该说,银行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新的经济金融形势下自觉增强了风险性选择的诱导,这一时期也同样是日本银行业迅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长期以欧美银行为垄断的全球银行业的结构正是在这一段时间内被打破的。随着日本经济的腾飞,日本的商业银行快速成长起来,渐渐在世界范围内崭露头角。日本银行业的发展是引人瞩目的,甚至直至9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已经陷入萧条之后,在按照核心资本衡量的全球银行排名中,日本仍有六家银行入围前十强。

通过以上事实,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日本的金融结构变迁是如何作用于其金融体系的。在这种作用下,日本银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在近50年间经历了十分曲折的发展过程:从战后的建立银行业发展的基础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的迅速崛起以及80年代进入鼎盛时期,然后又快速衰落下去,并且在此之后进行了不懈的调整与改革——随着本国金融结构以及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得以清楚地看到日本银行业在全球竞争力的变化过程。

首先,战后日本金融结构的建立和发展有其特殊性。这一时期日本建立了稳定的银行与企业的联系,并且由政府提供担保和支持,通过政策性金融的扶持,日本战后初期的金融体系得以充分发展起来,恢复了其造血功能。最为特别的是日本建立了所谓的“主银行制度”,并将此融资体系推广开来。主银行制度即是指企业与特定的银行间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互动式关系,而这个特定的银行就是该企业的主银行。主银行为对口的企业提供融资,并且还相互持有股票,极大地加强了企业与银行间的联系,“关系型融资”也成为银企之间联系的主流,这种家族式、财阀式的金融业与企业关系的建立也符合日本长期以来的经济传统,它为日本战后初期间接金融领导性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其次,政府的过度保护为间接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方便。在日本商业银行业发展初期,因其整体竞争力水平有限,国家因此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限制竞争,对银行业的发展进行过度保护。同时由于主银行制的存在,银企之间的强强联合也增强了银行本身的竞争力,从而实现了日本银行业的加速扩张。

由此可见战后日本的“以间接金融为主,直接金融为辅”的金融发展战略为促进日本经济包括金融体系本身的完善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11]。因为间接金融结构适合于当时日本银行货币政策工具不完善的状况,同时也适合于日本低利率和人为管制的需要,并且还为经济建设提供了长期资金。

但是,这种特殊的以间接金融为主的结构并未能够及时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变化,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由于日本的金融结构长期的良性循环而产生某种惰性,在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世界范围内的金融体系调整中,日本银行业的调整步伐显然落后了,因其业务发展受限的同时企业的话语权却在不断增强,使得本来在主银行制内部具有监督关系的银企关系开始倒挂,形成了商业银行对企业客户的依赖和纵容,而商业银行本身决策的独立性遭受重大影响[12]。

表2说明日本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结构的强大。直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在企业融资渠道中银行提供的贷款资金还占半数以上。在此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内部筹资部分,之所以所占比例较大正是因为日本金融结构特殊性之中主银行制的存在。在日本,诸多公司(包括商业银行在内)都从属于某一个所谓的“系列”,有几家公司,如三菱、住友和三井等就以集团的名称命名。源于战后的“铁三角”体制,它是一种能够将政府、产业、银行资本和全世界最新技术的相关信息结合在一起的一种绝无仅有的特殊机制。日本人自认为这种机制是一个“系列”(keiretsu),或者称之为“联盟”(alliance),在外人眼中则是一种勾结。其中系列的成员相互持有一部分股票,并且集团中的主银行或贸易公司的总经理们在其他成员公司的董事会中拥有席位。所以内部筹资的部分也包括“系列”中的来自某些银行的贷款。

所有的金融业问题都随着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进入衰退逐渐显露出来,尤其是大量不良债权的出现使得日本银行业的发展步履维艰。此时的日本政府考虑到了通过人为的金融结构的变化来促进金融业和经济的发展,于是有了“金融大爆炸”。日本政府希望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法律规范使日本的金融体制发生根本性变革,激发金融业的活力,同时减少政府干预,加快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进程[7][8]。这是日本政府通过金融深化所做的一次有益的尝试。之后以日本经济学家铃木淑夫和首相小泉纯一郎为代表的一大批有识之士主张进一步进行金融结构的改革,以牺牲短期利益为代价进行结构性的变革。尽管由于种种原因其效果并不十分明显,但是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后,日本的银行业并未受到太大的冲击,尤其是不良债权的状况——银行信贷中的不良债权比率没有受到经济形势恶化的影响,截至2010年3月末,这一比率在主要银行中降至1.9%,在地区银行中降至3.2%。而在2009年普遍赤字的情况下,日本的大多数银行在2010年都实现了小幅盈利,主要银行共计1.2万亿日元,地区银行共计0.6万亿日元。这不能不说是在2002年日本金融结构调整之后,企业普遍财务基础的加强和银行风险管理的改善。另外也是公共信用担保制度的扩充和监管的加强所起到的作用。日本的银行业和整个金融体系正在一步步走向复兴。

(二)日本金融结构的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认为金融发展能够促进或阻碍经济的发展,并且金融体系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戈德史密斯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强调了一国的金融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经济和市场的发展相辅相成的。而Levine和Zervos(1998)的进一步研究证实了银行发展水平和股票市场的流动性与经济增长有很强的正相关性,认为金融发展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Pagano(1993)归纳了金融发展影响实际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机制,并着重指出,金融发展可以提高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提高资本的社会边际生产率,并影响私人储蓄率,进而影响经济发展。

日本在战后直至70年代初期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在此期间,以间接金融为主体的金融结构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金融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之际,日本也通过不断的金融深化保持了快速增长,直到进入90年代之后日本经济“失去的十年”结束了增长的奇迹。

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斯提出了制度变迁理论,他强调一种经济制度的形成是由某些历史条件所决定的,而在制度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往往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作为沉没成本来看即使其他制度更加有效率,要废除这一先发优势所形成的经济制度也是困难的。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往往具有路径依赖的特征。之前论述的日本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结构即是在战后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然而在这种金融结构发挥巨大的经济促进作用之后,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金融结构的变化却滞后于经济,由此造成种种问题。

以战后日本为例,通过赫尔曼和斯蒂格利茨等人的金融约束理论我们可以看到金融结构是如何影响经济发展的。赫尔曼等人认为,金融约束是指政府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以达到既防止金融压抑的危害又能促使银行主动规避风险的目的。金融政策包括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市场准入的限制,甚至对直接竞争加以管制,以影响租金在生产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分配,并通过租金机会的创造,调动金融企业、生产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部门的生产、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从中我们可以理解战后日本的一系列政策作用机制,如1947年颁布的旨在保持银行业稳定和发展的《临时利率调整法》。而在整体金融结构之中,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和金融资产的单一化也决定了企业无法通过直接金融的方式有效筹资。而战后的低利率控制为银行增加了存贷利差,创造了大量的经济租金,使得商业银行迅速发展起来,同时推动了金融的深化。

但是,这种效率是以日本商业银行承担部分政策性贷款业务为代价的,银行缺乏独立决策的能力,无法以长期利润最大化为目标。随着经济的发展,当金融约束在动员和分配租金方面的优势开始消失的时候,当金融业打破了其内部行业的固有界限以及各种金融工具创新接踵而至的时候,这无疑为后来日本银行业的衰退埋下伏笔。

日本的金融结构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首先体现在经济产业结构方面。战后日本一方面保护当时还很弱小的民族金融业,利用货币资金直接进行干预,另一方面向大型工商企业提供贷款,使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能够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加速了日本经济社会的复兴[13]。1948年日本制造业的自有资本率仅为不到12%,资本严重匮乏,此时国家政策性金融融资起到了重要作用,大量贷款投入对于日本的经济产业起到了催化作用。仅20世纪50年代初期不到5年的时间里,隶属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日本开发银行便向煤炭、钢铁等重工业企业提供了高达2720亿日元的贷款。而在70年代之后,在国家的引导之下,金融机构的贷款又逐渐转向城市建设和改善环境方面,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

可以说,金融结构的变迁对整个日本经济的平稳发展和生产结构的调整都具有重要意义。而80年代日本金融体制改革滞后,政府对货币政策的不当干预以及银行缺乏有效监管,从而引起风险的加剧,最终造成经济泡沫的破裂。

从表3中可以看出日本金融资产在20多年间的变化情况,特别是1979到1989的十年之间金融资产总量的发展突飞猛进,增加了2倍多,但是银行部分的金融资产却成下降趋势,包括邮政储蓄和公共信托资金也是如此。而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产业的占比却在稳步增长。

正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日本金融结构的变迁面临着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转变的过程,从而使得银行遭遇危机。由于受1973年石油危机的影响,日本经济增长速度由之前的每年7%~8%降低到4%~5%,于是政府通过大量发行国债的方式扩大财政支出刺激经济发展。这一举措无疑为日本长期以银行为主体的间接金融体系的转变埋下伏笔。由于国债市场的利率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所决定,个人和企业都可以自由地利用庞大的国债市场进行融资。同时,其他种类的债券融资也发展起来,日本在1965年以间接金融方式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占资金供应总和的80%,到了1983年,这一比重下降到55%。由此可见,这种金融结构的变迁一方面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反过来受制于经济。当银行面临从习惯于传统的贷款业务中盈利到不得不进行金融工具的创新和自由化的时候,金融业的风险随之不断加大。

2000年“IT泡沫”破灭之后,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均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向下的调整,从而促使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之间的界限不断模糊,金融体系在竞争中相互融合的趋势愈加明显。日本亦是如此。其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不断向市场主导型方向发展。1991年之后日本金融部门的证券投资占比一直保持上升的趋势,于2007年达到34.72%,与此同时,贷款占金融部门资产运用的比重持续下降,2007年降至46.13%。除了金融资产总量增加因素外,金融结构内部的上述变化也促成了金融功能效率的提高,金融资产结构的多元化和均衡发展,提高了金融效率,增强了金融体系的功能,并由此推动了经济长期增长。

三、日本金融结构变迁对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

世界各国经济金融结构体制的全球化是必然的趋势。这意味着各国间的相互依赖和影响加强,意味着经济金融活动和改革相互渗透、相互吸引和借鉴。同时,从历史趋势的角度来看,这也并不意味着各国可以不顾及自身的特殊性而选择完全相同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从初创至今,日本金融结构和金融体系始终表现出自己鲜明的民族特征——反弹琵琶式的金融超前发展战略、银行对工商企业的压倒性优势和支配权、特殊银行的建立、政府对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建立和财政投资贷款、政府对金融机构的严密控制和窗口指导,都是日本适应本国环境的创造,而非照搬照抄自他国。而当前日本整个经济金融体系所面临的困境也正是其金融结构变迁和金融体制变革过程中遗留下的问题所造成的。从历史和现实两方面来看,日本的金融结构变迁都为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性的意义。

(一)依金融自由化之路,行金融深化之实

从加快中国金融改革步伐,优化金融功能从而提高金融效率方面来看,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不可或缺。从微观层面上说,金融自由化措施之一即是不断进行金融创新,而从长期来看,金融创新始终是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尤其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金融工具创新层出不穷,极大地改变了全球金融体系的面貌。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对金融制度进行较大变革,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使得日本的金融业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只是因为疏于监管才自酿苦果。而中国如要能够使得金融业的发展符合世界潮流和趋势,必须加快金融自由化的进程。

从另一方面来看,金融自由化无疑意味着加强市场的主导作用,而减少人为操控。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之一即是随意操控某些经济部门的发展并提供特定类型的低息贷款,任意发放补贴和增加税收,甚至通过金融部门来为政府筹资。诚如米什金所言,私人机构有动力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并将贷款发放给具有生产性投资机会的借款人,而政府这样做的动机很小,并且效率低下,最后会造成生产性投资萎缩以及经济发展减缓,另外,寻租现象也时有发生。所以金融深化改革必须以金融自由化为前提才能得以进行。但是,金融自由化也应掌握适度原则,不能过分自由、过分虚拟、过分衍生,以致虚拟经济远离了实体经济。

(二)加强银行同业竞争的同时重视金融监管

日本企业“系列”的存在和关系型融资一方面加强了日本企业的稳定性和对外竞争力,但是却造成企业尤其是银行一直在较低层次的竞争水平上徘徊,似乎成为战后日本政府对银行业过度保护的一个后遗症。这一行为使得银行业的整体活力下降而道德风险上升,尤其是股东与经理人在投资回报期认识上的不一致所导致的一系列短期行为。日本在金融大爆炸之后加速了金融体制的变革,增强了日本金融业的竞争力,整体水平得到了提高。而在中国由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广泛存在,竞争力的缺失导致效率低下而改革步伐却相对缓慢,通过加强同业竞争有助于改善银行业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日本正是在由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过渡的过程中忽视了金融监管,客观上使得日本银行业于20世纪90年代陷入困境,这是中国应当吸取的教训,保证在提高竞争力的同时不能够忽视监管的作用[14]。

(三)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发展战略并加快金融发展方式转变

白钦先(1999)指出:有效的金融体制变革的实质就是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正是通过有效的体制变革,金融体系才能长期实现稳定的、可持续的发展。战后日本金融结构的特殊性及其日后的发展都是由日本的特殊国情与人情决定的,日本长期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结构和主银行制度有其必要的一面,某种程度上适应了日本的环境和经济发展。它的金融超前发展战略是值得我们效仿的。

经过30多年的金融体制改革,中国正在形成一个以市场化金融体制为特征的间接金融调控体系,同时,整个金融业的竞争局面和有序运作机制也正在形成。然而,目前中国金融体制面临的困境在于无论是银行体系还是资本市场都无法向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并且真正实现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才有助于解决中国国民经济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而金融对于资源的调配效率更高,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的配合着眼大局,能够解决中国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另外还要完善相关法律,减少其中的短期行为和寻租腐败现象。日本在不断建立健全法律体系的同时促进了经济金融的发展,虽然遭遇了挫折,但是却一直没有停下脚步。而中国的金融体制还远远没有完善,所以选择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金融发展战略,改革落后的体制弊端,提高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水平,从而推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是中国整体战略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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