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接受史学理论试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史学论文,近代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接受史学与通俗史学、历史文学的关系
“接受”是从当代西方显学“接受美学”借用来的概念,表示从“读者”角度出发形成的理论学说或知识形态。一般讲,历史学可以看作是史家、史书、读者三大因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一种史学思想,既可以从史家、史书角度形成,也可以从读者角度立论。专从读者角度出发建构的史学思想与历史著作,叫做接受史学,它以“读者”为核心,把如何使读者有效接受放在首要位置。围绕这个核心问题,在史学本质论、功能论、方法论、编撰理论等方面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学说体系。
接受史学与通俗史学密切相关,但由于对象的宽窄范围不同,内涵与外延大小有异,所以二者并不等同。通俗史学也是专为“读者”着想而建立,但主要是文化水平较低、接受与理解能力较差阶层的读者。接受史学对象则包括各个层次的读者,不限于下层群众,采取的接受形式也不限于“通俗”。但通俗史学是接受史学的一种样式,也是近代接受史学的主体,最能反映接受史学的特征。
接受史学与历史文学既有相同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叙述对象都是历史;都采用某种艺术手法,都可以对历史事实做个别或部分的修改,前提是不歪曲整体历史风貌;都具有教育、娱乐等作用,可以达到同一目的。不同之处是:同一历史事实,接受史学将其作为叙事的内容表述,历史文学则作为描绘的素材或题材表现;采用艺术手法的量度不同:接受史学不允许歪曲历史时代精神,要求尽可能不修改历史事迹,历史文学则为表现历史的时代精神,可以比较自由地修改历史事迹;本体不同:接受史学属于史学,历史文学属于文学,因而前者基本上属于科学,后者属于艺术。
不过,由于接受史学、通俗史学均以“读者”为中心,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具有某些艺术成份,因而在实际文本领域,往往相互胶着,不易划分,但并不妨碍我们作“史的阐释”,这与文学角度的阐释不矛盾。所以,某些历史文学方面的理论著作或作品也可以作为接受史学的材料予以处理。
由于“接受史学”与文学关系密切,所以长期以来,只在文学史著作中得到叙述。文学史的视角与史学史不同:前者注重文学性,注重作品的艺术成就;后者注重历史性,注重文本的史学价值与社会意义。本文着重阐述近代接受史学的理论建树,故思想理论之外比较技术性的内容,如文本历史内容的量化分析等,予以省略。
接受史学专为“读者”需要建立,所以带有浓厚的功利性。功利性与科学性(尊重历史事实)有机结合是它的特点。由于接受史学的读者涵盖各个层次,所以它的形式也五花八门:不仅包括有利于传播的书籍、印刷品,如讲史小说、纪事诗、史论著作等,也可以包括各种视听样式,如评书、弹词、戏剧等。这些表现形式,都可以依据其所叙述的历史真实程度,分别不同情况,划归于接受史学的不同部位。在此,“读者”实际上是指“接受者”。视听过程也可以概括为“阅读”,从约定俗成角度考虑,可以保留“读者”概念。
二、近代接受史学的基本概况
近代接受史学,集中存在于戊戌变法到五四运动前后,即1898年到1919年的20余年间。这是我国小说史上最繁荣的时代,与此相联系,接受史学无论理论阐述,还是具体实践,都取得很大成绩。
接受史学最著名的理论代表人物有夏曾佑、梁启超、吴沃尧,最著名的实践者是吴沃尧和蔡东藩。此外如狄葆贤、王锺麒、陆绍明、金松岑、林纾、柳亚子、蒋观云、陈去病、陶佑曾、黄人等,都是当时著名的接受史学倡导者。主要阵地有《新小说》、《绣像小说》、《二十世纪大舞台》、《新新小说》、《月月小说》、《小说七日报》、《新世界小说社报》、《小说林》、《小说月报》、《中华小说界》等。夏、梁、吴、蔡四人须专门论列,本文从略。
接受史学的表现样式以小说为代表,一般称为历史小说或通俗史学作品,实际上就是接受史学著作。当时一些进步学者与作家,站在社会现实立场,从教育启发民众、抵御外国侵略、激发爱国热情的角度出发,积极宣传倡导接受史学写作,并阐述其功能与目的,从而汇合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接受史学理论体系。在具体写作领域,也呈现出空前未有的繁荣景象。据阿英统计,晚清时期产生的成册小说,至少在1000种以上。其中“讲史与公案”一类,不计吴沃尧、蔡东藩的作品,如洗红庵主演述《泰西历史演义》、悔学子著《未来教育史》、惺庵著《世界进化史》、侠民著《菲猎滨外史》、玉泉樵子《风云会》、天戮生《孤臣碧血记》、月行窗主《女豪杰》、雨尘子《洪水祸》等,从理论上说,均可归入接受史学范畴。
以便于接受者接受的形式讲史,在中西方均有悠久传统。通俗易懂的史学形式表达了下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和是非标准,寄托了他们的愿望和心情,满足并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故深受普通民众喜爱。一般知识分子对这种讲史形式虽在思想意识中视为下里巴人,但实际上并不排斥,而且还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受其影响。有些知识分子还对民间流传的一些历史故事进行搜集、整理、加工,以利更加广泛流传。在文人中间,接受史学也以其不同于通俗史学的特定形式存在着。如咏史诗、以历史为题材的字画作品、戏曲观赏等。明清时期,我国的小说创作已经完全成熟,专门针对读者而创作的接受史学作品也日益增多,并步入理论上的自觉阶段。到晚清时期,讲史之风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构成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李家瑞《清代北京馒头铺租赁唱本概况》记载,当时北京的蒸锅铺,全都经营抄写唱本给人看的附业,其中有《大晋中兴鼓词》、《三国志》、《吴越春秋》等,长篇如《三国志》竟达165万多字。故当时已有人论断:“若以西例律我国小说,实仅可谓有历史小说而已。”还有人说:“中国历史小说,种类颇豁,几与《四库》乙部相颉颃。惟感化社会之力则甚大,几成为一种通俗史学。”无论从作者人数、作品数量,还是从接受者的广泛性来说,接受史学在晚清时期都达到了一个高潮。
形成这一高潮的原因主要有:一、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消费需要是接受史学存在并发展的基础。二、明清以来小说创作的成熟,为这一时期作家、作品的大量出现奠定了历史基础。接受史学提倡者和实践者,不仅吸收借鉴了以往作家们的写作手段,而且在理论上也吸收了营养。三、接受史学作品的内在功能恰好能够满足其外部的社会需求。它为社会需要而制作,文本的内在功能与外部需求合拍。四、一批社会启蒙人士的积极提倡,以及一批作家的积极实践,成为接受史学繁荣的直接原因。先进的中国人,如夏曾佑、梁启超,都积极提倡小说创作,吴沃尧等人则积极实践。他们不遗余力地推波助澜,大声疾呼,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成为接受史学的排头兵与急先锋,直接为其繁荣作出了贡献。五、现实形势的激荡,是接受史学最重要的社会原因与时代背景,亦即“时势使然”。
1906年,《小说七日报》创刊,其发刊辞鲜明反映了接受史学的目的与兴起原因:“值物竞之剧烈,虑炎裔之就衰,民智未开,斯文有责。明通之士,于是或著或译,作为小说,以收启迪愚氓之效,非谓嬉笑怒骂、信口雌黄,藉以拾牙余之慧、求垄断之利已也。是以泰东西说部之作,虽亦不少,而其所以辅教育之不及,佐兴观之感觉者,意既深而法亦易,词虽浅而用则宏。”次年,王钟麒在《月月小说》著文说:“夫欲救亡图存,非仅恃一二才士所能为也,必使爱国思想普及于最大多数之国民而后可。求其能普及而收效速者,莫小说若。”这是当时最有代表性也最普遍的看法。可以看出,在“物竞剧烈,民智未开”的背景下,一些爱国知识分子(明通之士),担心中国“就衰”,本着“斯文有责”的精神,采取“能普及而收效速”的途径,积极提倡并创作、翻译接受史学作品(或著或译)。接受史学的兴起,与救亡图存、开发民智的密切关系,使之一开始便带有鲜明的现实性、功利性、实用性,由此也就决定了其内在功能与外在目的。
三、理论特征
从当时发表的文章看,接受史学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是阐述作品的社会功能。这方面的文章不仅数量最多,而且观点也最精彩,时代特色最突出,最足以反映当时接受史学的总体面貌。“功能”问题是近代接受史学理论的核心。其他方面如接受史学文本的性质归属问题,历史事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问题,尊重历史事实与艺术创作之间的矛盾问题,可阅读性与科学性之间的平衡问题,接受史学与一般史学的关系问题,等等,也有一定程度的论述。
早在1895年的《万国公报》上,英国传教士傅兰雅就曾经具名刊登征求“时新小说”启事:“窃以感动人心、变易风俗,莫若小说。推行广速、传之久,辄能家喻户晓,气习不难为之一变。今中华积弊最重大者有三端:一鸦片,一时文,一缠足。若不设法更改,终非富强之兆。兹欲请中华人士愿本国兴盛者,撰著新趣小说,各显此三事之大害、并祛各弊之妙法。立案演说,结构成编,贯穿为部,使人阅之心为感动,力为革除,辞句以浅明为要,语意以趣雅为宗。虽妇人幼子皆能得而明之。述事务取近今易有,切莫抄袭旧套;立意毋尚希奇古怪,免使骇目惊心。”(转引自王尔敏《中国近代知识普及运动与通俗文学之兴起》)这段话被认为是近代“通俗文学振兴之滥觞”。它把接受史学作品的特点、功能、效用、目的等,一一点了出来,是接受史学理论的基本主题,尔后的理论文章,基本按照这一思路展开、发展。
接受史学作品的首要功能就是易于传播历史知识,对此,学者有详细阐述。啸庐《中外三百年之大舞台序》说:“盖中国不能人人读《左》《国》,而无一人不读《列国演义》;不能人人读历史,而无一人不读《三国演义》。然自文人学士,只知奉高头讲章乡会程墨,为弋科各地,遂有老死而不知其书之名。其甚者并三皇五帝亦不知为何年何代人物,反让贩夫走卒酒后茶余口讲而指画,博览而详说,于历代兴亡大略,往往犹能言之历历,甚矣说部之有益于人之易读易晓固如是哉!……上自缙绅先生,下至莽莽齐民,于诸子百家之书,或不能悉番,备亦不能悉读,而读至稗官野史则必搜罗殆遍,读亦殆遍。”吴沃尧为《月月小说》作序则说:“中外前史,浩如烟海,号称学子者,未必都能记忆之,独至于三国史,则几于尽识字之人皆能言其大略,则《三国演义》之功,不可泯也。虽间不免有为附会所惑者,然既能忆其梗概,无难指点而匡正之也。此其助记忆力之能力也。…是故吾发大誓愿,将遍撰译历史小说以为教科之助。历史云者,非徒记其事实之谓也,旌善惩恶之意实寓焉。旧史之繁重,读之固不易矣,而新辑教科书,又适嫌其略,吾于是欲持此小说分教员一席焉。”有人甚至提出,当前中国所需要的不是正规的历史学家,而是历史小说家:“凡人情每乐其所近。读二十四史者,好《史》《汉》不如其好《明史》也;读泰西史者,好西腊、罗马史,不如其好十九世纪史也,近使然也。……吾以为今日中国之文界,得百司马子长、班孟坚,不如得一施耐庵、金圣叹。”这些观点虽有偏颇之处,但可看出,接受史学作品有助人的记忆,可弥补历史教科书的不足。尽管它有不严谨、甚至“附会”现象,但不能因此否定其积极性,因为它毕竟讲述了历史“梗概”,而且,更重要的是,“历史云者,非徒记其事实之谓也”,只要个别历史事实的错误无碍于读者对“旌善惩恶”的史学大目标的接受,那就应该予以提倡。学者们希望通过接受史学作品传播历史知识、教育人民大众,正如阿英先生指出的:“当时所谓新的讲史写作,是企图正确叙述史实,成为通俗的历史教科书。”
在对接受史学文本功能的论述过程中,以往不大被正统学者重视的通俗史学作品地位,被空前的提高了。这种情况,又主要反映在小说(包括翻译与创作)地位的提高上。楚卿《论文学上小说之位置》认为“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这虽是针对小说而发,实际上包括了接受史学作品。他把梁启超立足社会角度的小说功能论进一步发展,深入到对小说创作手法与题材处理方面问题的讨论,其中所谓“古与今对待”、“实与虚对待”云云,已经涉及到如何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历史题材与艺术表现的关系等问题,遗憾的是没有详细阐述。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提倡者对小说的理解与具体论证颇有不同,但对小说作用与地位的估价,都非常高。
在提高小说地位的同时,戏剧(当时与小说统称为小说)的地位也被空前提高了。佩忍《论戏剧之有益》清楚表明了历史戏剧具有的比史学著作更大的社会作用:“古不读信史,而是非了然于心;目未睹传记,而贤奸判然自别。通古今之事变,明夷夏之大防,睹故国之冠裳,触种族之观念,则捷矣哉,同化力之入不易而出之神也。……或编《明季稗史》而演《汉族灭亡记》,或采欧美近事而演《维新历史》,随俗嗜好,徐为转移,而潜以尚武精神、民族主义,一一振起而发挥之,以表厥目的。”历史戏剧对国人是非观、民族观以及爱国思想、尚武精神的培养作用极大。有学者则提出,戏剧较小说更具有影响力,因为“吾国教育未普及,彼蚩蚩者,目不识之无,安能各手一卷?若戏剧则有色有声,无不乐观之,且善演者淋漓尽致,可泣可歌,最足动人感情。故戏剧者,一有声有色之小说也。”这种对戏剧地位的提高,可谓空前。
为论证历史小说的价值与意义,有学者从历史角度考察了历史小说的起源与作用。例如,国粹派史学思想家陆绍明在《月月小说》发刊词这篇质量很高、很有特色的文章中,对历史、哲学、理想、社会、侦探、侠情、国民、写情、滑稽、军事、传奇等小说类别作了一一说明,并把“稗官之要,野史之宗;万言数代,一册千年;当时事业,满纸云烟”的历史小说列在第一的位置,把“神圣的”传统儒家经典与“难登大雅之堂”的小说直接联系起来。他认为文言小说往往具有强烈的历史性,“所记故实,嘉言懿行,多与正史相发明。”“所述朝廷典制及士夫言行,往往可资法戒。”到晚清时代,“实为小说改良社会、开通民智之时代”。天僇生《中国历代小说史论》提出了“小说史”的概念,并从另一角度考察了中国小说的基本类别。他认为古代小说的共同作用在于“所以济《诗》与《春秋》之穷”。其中记事体小说即属于接受史学:“记事体者,为史家之支流,其源出于《穆天子传》、《汉武帝内传》、《张皇后外传》等书,至唐而后大盛。”邱菽园《客云庐小说话》则提出“小说始于史迁”的观点。这些见解实际上都是史学中心论,表明历史著作与艺术手法可以进行结合。
历史小说是当时流传最广泛的小说流品之一,许多人对其写作理论作了探讨。有学者还运用中西比较方法,试图揭示历史小说与社会历史的关系。例如曼殊在《小说丛话》中说:“泰西之小说,所叙者多为二人之历史;中国之小说,所叙者多为一种社会之历史。昔尝思之,以为社会愈文明,则个人之事业愈繁颐;愈野蛮,则愈简单。如叙野蛮人之历史,吾知其必无接电报、发电话、寄像片之事也。故能以一二人之历史敷衍成书者,其必为文明无疑矣。初欲持此论以薄祖国之小说,由今思之,乃大谬不然。”就是说,小说是社会历史的反映,通过阅读,可以对某一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历史进行认识。小说同样具有历史认识功能。对此,《新世界小说社报发刊辞》表述更加清楚:“中国数千年来,有君史,无民史,其关系于此种之小说,可作民史读也。”
历史小说还可以弥补正规史书的不足。眷秋《小说杂评》:“古之小说,记风俗历史及遗事往行者多,可以补子史之所不详,故能成一家。”但历史小说不是正规史书,而是一种以历史为主体、采用某些艺术创作手法的通俗史学,因而有其特定的写作原则与规律。假如破坏这些原则,写作就会失败。从历史小说的写作实践看,大体存在两种倾向:一种以艺术创作为主,以历史事实为辅,吴沃尧称之为“奇”,为“诙诡之方针”;另一种以历史事实为主体,以艺术加工为辅,吴沃尧称之为“正”,为“正规”“庄语”。前者属于艺术范畴,后者属于接受史学范畴。属于接受史学范畴的作品虽然由于习惯上的原因,依然被学者们称作“历史小说”,但实际上却具备历史学的基本功能。所以,晚清时期许多学者在探讨所谓“历史小说”的写作原则与规律的时候,基本是从历史学而不是文学立场出发的。例如,对于当时许多历史小说过于强调艺术感染而忽略历史真实的情况,有人批评为“失之猥滥”、“出以诬谩”、“支离附会”等等。
但是,在历史学原则下,对艺术手法的运用也不能忽视。忽视了艺术手法,就不能与正规史书相区别;忽视了历史真实,也就不成其为历史。正当的作法是:在尊重历史真实的前提下,实行历史与艺术的有机结合。黄摩西《小说小话》指出:“历史所略者应详之,历史所详者应略之,方合小说体裁,且耸动阅者之耳目。若近人所谓历史小说者,但就书之本文,演为俗语,别无点缀斡旋处,冗长拖沓,并失全史文之真精神。历史不成历史,小说不成小说,谓将供观者之记忆乎?则不如直览史文之简要也;谓将使观者易解乎?则头绪纷繁,事虽显而意仍晦也。”吕思勉《小说丛话》说:“历史小说其所叙述事实之大体以历史为根据,而又以己意捏造种种之事实,以辅佐其趣味者也。一事实之详细情形,史家往往以格于文体故,不能备载,即载之亦终不能如小说之详,苟得身历其事者,本所闻见,著为一书,则不特情景逼真,在文学上易成佳构,亦可作野史读矣。又历代正史,多有依据官书,反不如私家记载之得实者,苟得好读杂史之人,刺取一时代之遗闻轶事,经纬组织,著成一书,使览者读此一编,如毕读多种之野史,则于学问亦未始无益。”既肯定了历史真实的首要地位,又强调了艺术手法的重要,既全面,又辩证,实在令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