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与市场社会“公共生活”合理性的理性审视与价值吁求——现代“公共哲学”的理论背景、实践旨趣及其含义识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旨趣论文,合理性论文,化与论文,含义论文,理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4)03-0006-05
随着经济全球化、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以及世界“公民社会”的发育,带来了许多具有全球性、普遍性的新问题。近年来,国内学界“公共哲学”思潮的出现和兴起,就是学者们以积极的姿态,试图从理论上尝试对这些问题做出深度回应的一种表现。
一
所谓公共哲学,顾名思义,是关于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公共问题”的理性反思,在理论层面上,它所体现的是人类对“公共生活智慧”——“公共理性”的反思、理解和不懈追求。因为,从逻辑上讲,有人类公共生活,就必然有公共性问题,有公共问题 就应该有对之进行理解、反思和批判、超越的“公共哲学”的存在。但问题在于,公共 哲学所关注的所谓“公共问题”的真实本质究竟是什么?它借以与一般哲学——中西方 传统哲学或者其他部门哲学等区分开来的特殊规定性是什么?或者,借用麦金太尔的表 达式:谁之“公共哲学”?何种“公共理性”?显然,这是公共哲学所必须回答的关键问 题所在。因为只有明确了这些问题,才能澄明公共哲学的内在特质,厘清公共哲学的“ 问题域”,真正明了“公共哲学”的理论旨趣与价值追求。
反映人类的生存现实和文化性状的所谓“公共问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就广义而言,它首先是关涉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具有普遍意义的文化、价值与实践(社会、人生)问题。它不仅包括人类对宇宙、人生的认知、理解、评价、态度等言说与阐释方式,而且包括人类对对象世界的实践和改造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公共问题”就是关涉宇宙、社会、人生的普遍性、一般性、总体性问题;就狭义而言,这里所谓公共,只是指个人生活以外的社会政治生活——(亚里士多德所谓“城邦生活”、近代哲学中的民族“国家生活”、现代哲学中哈贝马斯所谓的“公共领域”等)。在这个意义上,公共问题通常被等价于社会政治问题,它关注的是社会生活的公共秩序与制度文明的建设等问题。
中国的“公共哲学”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虽然学者们从现代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论及与公共哲学理论有关的 一些具体问题,但由于公共哲学作为一种新的哲学理论形态,其研究对象本身是复合的 、多层次的,因此使学科本身具有明显的跨学科性、边缘性与交叉性。从目前来看,中 国学者们对究竟什么是“公共哲学”,在理解和定位上不尽一致,概括起来,有以下三 种观点:
一是“公有现实说”。认为,所谓公共哲学其实就是一般的西方传统哲学,传统哲学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对“公共性”的追求。因为,哲学是根植于“公有现实”的一种理论形态,“公有现实”是哲学的起点和归宿,由此决定了哲学具有追求“公共性”的本性 。
所谓“公有现实”是指人们的实践活动创造的、我们每个人都共有的生活现实,正如伽达默尔所言,它由我们所有人分享的信念、价值、习俗、习惯所构成,是构成我们生活体系的一切概念细节之总和。在每一特定的历史阶段,总会存在带有普遍性的道德、法律和真理,总会存在着一些事实,一些文化符号系统或者一种意识形态,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都能参与其中,都能与之相耦合,它们构成了人们栖息、筹划、实践于其中的生活世界。
西方传统哲学对“公共性”的追求,是一种理性主义逻辑和理性生活诉求的欲望。“ 公共性”的追求的背后,一方面是一种人类的“类”意识的觉醒、本质力量的觉醒,但 另一方面,这种追求在每一阶段,却都是以一种极端的甚至独断的理论形式表现出来, 存在着明显的绝对主义的倾向。与此相似的一种观点则认为,所谓公共哲学,就是一般 社会公众的哲学。哲学本来就是面向公众的,它所关注的中心就是公共领域。这里所说 的公共领域,是包括哲学家本人在内的公众的生存、意识和行为,即众人的存在、感知 和实践,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 这是每一个人都生活于其中,都不可能完全摆脱的领域,是他们都不能不关心的领域。 实际上,公众所关心的就应该是哲学所关心的,只不过哲学力图以更理性、更智慧的方 式来对待它,为公众提供或帮助公众把握一种对事或问题的较为明智的态度和方式。
二是“广义的社会政治哲学说”。这种观点认为,如果人们仍然认定“哲学”乃“爱智”之谓的原始本义,那么“公共哲学”(public philosophy)的概念就应当限定在人类对公共生活智慧的追求范围内,而公共的生活世界的形成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标志。“公共哲学”应该有自己特有的论题范围和层次,无论从哪一个角度,都不能把公共哲学看作是囊括一切社会问题和社会层面或方面的解释系统,即使在相对于私人或个人 哲学的意义上也不能这样理解。
在这个问题上,哈贝马斯和罗尔斯等当代理性主义社会哲学家们做出了显著的努力,他们的目的在于对西方传统的社会政治哲学进行根本的重构,以保证“公共哲学”自身应有的对社会政治问题的公正合法的解释能力。在此基础上,他们明确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公共哲学的主题只能确定在(现代)社会的“公共理性”及其运用的范围内。不同的是,罗尔斯对公共理性有着较为严格的政治哲学限制,而哈贝马斯则更注重于一种系统化的普遍理性主义社会哲学。当然,他们的这种差异并不带有根本性意义。因为,不管是以何种方式来探寻公共理性,对公共理性主题的确认终究可以凸显公共哲学作为人类社会文明和公共生活智慧的普世特征,从而使其获得自律的理论品格。
与此观点相类似的一种观点认为,公共哲学只能是一种部门哲学——现代“公共行政哲学”,它以公共部门——公共行政为研究对象。公共行政哲学的基本范畴是公共(整体)与私人(个体),这一对范畴是分析政府行为的基本范围和逻辑起点。作为国家形态的公共行政,其特质就在于它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依法行使其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物,代表和体现公共利益,承担相应的公共责任等方面。一般说来,私有制的公共行政或剥削阶级国家的公共行政,因其阶级的偏见,因而不可能做到公共行政所显示的特质——公共性,只有以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公共行政才能作到自觉的行政,真正体现公共行政的公共性特质。公共行政哲学的目的是要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强调政府对公众意愿和利益的尊重与维护,突出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防止其管理行为的失范。
三是“交往实践说”。这种观点认为,所谓公共哲学,作为新全球化时代实践的反思方式与精神表现,其基本视界就是“交往实践”,交往实践体现了公共哲学的范式与特征,因此公共哲学就是交往实践哲学。其根据有二:
其一,此处所谓公共哲学是相对于旧全球化时代的“启蒙哲学”而言的。启蒙哲学从脱胎于神的大写的抽象的人出发,强调大写的“人”或“类”对于全球范式的先验规范性,求助于单一全球视野和类的抽象同一性,只有同质性而没有公共性;与之不同,公共哲学从一开始就确定多元主体存在及其相互之间的差异(国家、地区、种族和文明的差异),区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认为考察公共领域问题的前提是承认多元的、差异化的私人领域的存在,强调在多元差异主体间进行不断地对话与交往,力求取得共识,整合出合法性规范,从而成为全球性的游戏交往规则,简言之,是在多元基础上寻求公共性。
其二,交往实践观之所以成为公共哲学的基本视界,理由在于:(1)科学地解释了全球化的本质和核心,进而科学地理解了公共哲学的发生学基础;(2)科学地把握了当代全球发展的总趋势——当代社会的本质是全球化交往社会,成为公共精神的高度体现;(3)承诺了公共哲学的基本前提——多极主体或差异主体;(4)交往实践本身所具有的双向建构和双重整合功能,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全球性交往共同体,另一方面,有利于重建具有差异的独特的自我,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球性公共领域内经济和政治的新秩序、新格局。
二
国内学术界关于公共哲学概念的上述不同观点和看法表明,虽然学者们对关于究竟什么是“公共哲学”在理解和规定上有一定差异,但是,他们敏锐地觉察到市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中国社会需要大规模、高质量、深层次的社会“公共生活”,呼唤与新全球化时代相适应的“公共理性”来发挥更大的规范和引导作用。这内在地昭示着不同观点 之间实际上存在着的深层的共通之处。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学说,为包括 中国学者在内的全球学术界所着力探索的所谓当代公共哲学,就其基本特点和价值追求 来看,必须也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首先,现代公共哲学是新全球化时代的新哲学形态,代表着新世纪人类哲学发展演进的新趋势、新方向。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在西方世界迅速崛起,使社会政治哲学开始取代语言哲学站到了整个西方哲学的前台。由此,人文学科各个领域内不约而同地展开了对社会公共生活秩序与个性自由、社会公正等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探索。比如:经济生活领域内由于新制度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等的出现,引发了关于全球性社会公正(正义)观念尤其是分配正义问题的论争;政治生活领域内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出现促生了对新公共理性的探询,社会伦理生活领域内出现的关于全球化时代人类生存之“普世伦理”及公德伦理时代现代公民的德性人格的养成等的争论;文化领域内亨廷顿关于“文明冲突与世界结构的重建”以及关于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文化与公共性问题(文化的同质化与异质化)等的辨论;生态学领域内关于生态文明时代人类的共同责任及可持续发展观的论证;哲学领域内则以哈贝马斯为中坚,致力于对理想的实践的人类生活与“交往共同体”的诉求。
所有这些以全球化、市场社会中普遍存在着的社会公共问题为对象的“公共哲学”研究表明,方兴未艾的现代公共哲学在其一开始,就立足于既一体化同时又存在着明显差异的人类生存现实,力图揭示其本质,预测其未来,把握其时代精神。因此,就理论形态而言,它不是西方传统的哲学观框架内的一种哲学体系的简单延续;就理论旨趣来说,它既不是以追求“对象本体性”以及对世界进行终极解释等为特征的古代或者中世纪的实体本体论哲学,也不是近代以“自明”的“我思”为特征,对世界进行理性认知与单向度规约的近代启蒙哲学——理性哲学等;就现实表现而论,它毋宁是对它以前旧哲学观念与形态的一种批判和扬弃的结果;就研究方法而言,它不追求对世界的同质性或者独断论解释,而是致力于寻求多元的主体间沟通、对话和理解的方式。是一种平等的宽容的平权主体间的哲学。它毋宁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存智慧。因此,它的出现,代表了西方哲学发展的新阶段,是新全球化时代的新哲学形态。
其次,公共哲学是一种“新理性主义哲学”。它要努力探寻一种全球化时代人类所共同需要的、旨在维系人类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新的公共理性,换言之,正在生成中的公共哲学必然是一种新理性主义的社会人文哲学,它以一种新的全球化价值取向和社会文化精神为基础。这种现代公共哲学所倡导的“公共文化”与“公共价值观”有以下几个特征:(1)现代社会公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视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准的不断提高、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同时,人们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警惕人自身走向物化、工具化、异己化,而力求通过高扬人文精神,使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砺相长,推动人超越异化而全面超越自己。(2)人们凭依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的巨大增长,使每个人的自主、自立与个性化的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内在动力和外在环境,同时,为了防止惟我主义的膨胀,确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及己之所欲亦勿施于人,人们越来越重视整体化精神的高扬,使整体化精神与个性化精神相互补充,用化解了原先家长制与家族宗法而保留了家庭亲情的新家庭主义,来调适社会成员各自独立自由的活动。(3)戡天役物的竞争精神在现代化进程中普遍兴盛,但是,超强度的戡天役物或所谓征服自然,又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为了子孙后代的利益并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和自然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越来越崇尚以协同进化制约弱肉强食、优 胜劣汰的残酷竞争。(4)现代社会的发展,使人的发展同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直接、越来 越密切,世界范围内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其成果已深深渗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世 界化精神的高度增强并没有泯灭各民族、各国家自身的特征,人们要在世界性交往中取 得优势,更需要保持和发挥自己的特色。
这种新理性主义的公共文化及其公共价值,第一个特征重新规范了人自身,第二个特征重新规范了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关系,第三个特征重新规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第四个特征综合了以上三者而总其成,四者相互契合而构成一个整体。这种公共哲学的新理性主义,不同于以对世界作理性的宰制为特征的基督教理性主义,不同于以对世界作理性的适应为基本特征的儒家理性主义,也不同于笛卡尔以来以思维着的悟性衡量一切的理性主义,它是立足变化了的社会现实,真正面向人类自身的“生活世界”的人类积极主动地认知世界、变革世界的一种能力,一种协调处理各种活生生的矛盾与价值冲突的发展过程,它因此构成公共哲学构建世界新秩序的价值基准和根本动力。
最后,当代“公共哲学”是一种着力于再造立足于“现实生活世界”,崇尚“有我之境”的新社会公众哲学。它着眼于培养现代世界公民的公共精神气质、公共人格与公共责任意识,致力于人类价值理想的当代重建。
开启了西方社会现代化之门的启蒙运动(精神上)和产业革命(物质上),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正是由于启蒙运动催生了“现代人”,使他们从诸如出身、身份和等级等种种封建社会桎梏和中世纪的神学统治的压迫下得以解放出来,使个体理性与自我价值 得以高扬;另一方面,正是产业革命使人类劳动生产力飞速增进,迅速摆脱“必然王国 ”的奴役。但是,在麦金太尔看来,正是由于这一双重摆脱,使现代人成了没有任何规 定性的自我。在理论上,它导致了情感主义的流行和道德争论的“无终止性”和道德理 论的“无公度性”,最终的结局是相对主义的甚嚣尘上;在实践上,则酿成了当代社会 严重的道德失范和道德危机。因为,这种不具有任何必然性社会内容和必然社会身份的 民主化自我往往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像欧文·戈曼所说的,自我不过是角色之衣借以悬 挂的一个“衣架”;要么是20世纪30~40年代萨特所倡言的那种与其可能扮演的任何社 会角色都截然不同的“自我设计”的自我,或者是自由主义者的“原子式的”(atomic) 个体模式。尽管这两类观点表面看起来正好相反,但是,实质上二者有着某种深层的一 致性:如同前者认为社会就是一切、自我什么都不是一样,后者在这种存在范型中,实 际上也认为自我无论占据何种社会地位,都是偶然为之。因此,它们都看不到自我的任 何实在性;真正的自我永远处于与社会的对立面,互为客体、互为工具。加拿大当代著 名社会政治哲学家查尔斯·泰勒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弥漫于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在泰 勒眼里,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无所依归的消极的现象,它们分别又可以称为“自恋主义文 化”、“社会原子主义”、“道德主观主义”乃至“相对主义”等等。现代国家(西方 社会)受自由主义中立性观点的支配,认为对于什么东西构成“善的生活”一类问题, 自由社会必须保持中立;如果政治在这类问题上有所袒护,它就会失去其公正无私,从 而失去对所有公民的平等尊重。
由上,不难看出,现代人的真正确立,有赖于自我中心化及其扬弃。
现代性社会实质上是“公民社会”,它是公民权利自主与人格独立的社会,此一社会理想的真正达成,需要具备现代性社会精神气质与人格类型的人,惟此,才能建立起“现代性”社会。根据马克思的设想,人类社会的更高的存在方式是消灭个性对偶然性的屈从,是自由个性的。这是人类的一种新的存在范型。在这种范型中消弥了自我-个人与社会的两极相峙,使社会不再是个人-自我的异己存在,而是社会就是自我-个人的。 在这种存在范型中,消解了个体之间的普遍对立,使个体不再是作为个体的,而是作为 个性-自我的存在。在这种存在范型中,社会呈现出多元性特征,且社会在这个结构中 进一步分化,但是,同时社会的整合能力又空前增强,它是自由的,又是有序的。在这 种范型中存在的自我-个性化与社会的公共机构的强化,是两个基本方面。个性化是多 样化、多元性、单独性、民间性,社会化是统一性、一元性、共同公共性。社会公共机 构一方面是有效的社会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又得到公民的有效监督与制约,社会公共机 构是公民的且是为了公民的,这是一个多元社会的存在范型,在这种存在范型中,每一 个自我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权利与责任高度统一,或者说,每一个人-自我作为有个性 的存在都是这种存在于范型中的某种特殊、异,然而,正是这些个性-自我的存在、特 殊、异,构成社会生生不息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