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文化要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文化论文,要素论文,核心价值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同时又明确提出了“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过程前后经历了六年时间和两次党的代表大会以及两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应该说,这是一个集思广益、千锤百炼、凝聚着全党智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结晶和总体性指导方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少论者已经阐述得十分清晰和明确了,本文不再赘述。然而,在对“三个倡导”24个字的解读中,由于其中包涵着“民主、自由、平等、法治”等词语,不少读本把它们解释为产生于西方近代启蒙运动的外来思想,这是有失全面的。我们不可否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吸收和继承了人类历史上一切有价值的思想和文化精华,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经验在观念上的反映,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升华,更多地体现了中国特色。可以说,在这24个字12对范畴中,无不渗透着中国文化的因素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这些优秀民族文化因素的吸收和运用。 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如果仅从字面上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似乎每个民族都讲,每一种文化传统都推崇。然而,中国人讲“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却是基于对自己文化传统的理解,有着超越字面含义的深厚根源。 就富强而论,意指既富足又强盛,它凝聚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追求。《管子·形势解》中说:“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只有国家富强,人民的道德水平和精神面貌才能更文明,所以,《管子》又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国富民强,是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的梦想。近代中国之所以受侮挨打,就是因为国家不富强。能使国家尽快富强起来,是近代先进的中国人前仆后继、为此流血牺牲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但如何实现国家富强呢?近代改良主义的先驱冯桂芬说:“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①这应该是“中体西用”论最早的雏形——即以中国的纲常名教为“本”、以西方的科技知识为“用”,才能致中国以富强。严复反对“中体西用”论,但也承认“西洋之术”可致“富强”,如说:“夫士生今日,不睹西洋富强之效者,无目者也。谓不讲富强,而中国自可以安;谓不用西洋之术,而富强自可致……皆非狂易失心之人不为此。”② 少年毛泽东由于受到中国古代先贤和近代志士仁人的影响,身处积弱积贫的旧中国,矢志要效法西方寻求拯救国家使之走向富强的道路。毛泽东认为,西方之所以比中国富强,就在于他们涌现了华盛顿、杰弗逊这样一批能带领国家走向独立自主的伟大人物,他说:“中国也要有这样的人物。我们应该讲求富国强兵之道。”“中国积弱不振,要使它富强起来,要有很长的时间。但是时间长不要紧……我们也要准备长期奋斗!”③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诞生了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经过28年的卓绝奋斗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通向理想的道路因此而变得空前开阔。但是,由于旧中国留下的是“一穷二白”的底子,加之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围堵,中国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国地位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对此,毛泽东充满信心地指出:一穷二白,就像一张白纸,能写最新最美的文字,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如今,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国家的综合实力空前强大,中国人民逐渐富起来了,毛泽东的夙愿基本上得到了实现。然而,如按人均来算,我们离理想状态的“富强”仍然任重而道远。而今,中国人民正在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拼搏前行。 “民主”一词的现代释义来自西方,不过,在古代希腊,民主只是一种决策程序,即“投票”(vote)或“票决”,票决的结果以多数为胜出——这就是西方“民主”(democracy)的原始含义。近代给予“民主”一词以更多的附加值,如“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等等,这实为democracy的词根中本来没有的意义。“民主”在中国也是一个古老的词汇,然而其含义与西方迥然有异。如《尚书》所说:“天惟时求民主。”对此,历来有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上天”为人民做主;二是“上天”为人民寻求一个“主”;三是“民主”相对“君主”而言,由民做主。无论是哪一层含义,在中国文化中,“民主”可以理解为“以民意为本”,如“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即是说:人民的意志、人民的愿望、人民的利益——“上天”都不能违背,“上天”也要顺从民意。这实际上意味着人民是真正的主人。因此,相对西方的“民主”,中国的“民主”实际上体现出一种“以民为本”的实质内涵。 西方的形式化民主由来已久,如古希腊的“四百人会议”或“五百人会议”等,实际上都是投票机构。古希腊民主规定只有公民才有投票的资格,但是,能取得公民身份的人只有城邦的自由民,大部分的劳动阶级、奴隶和妇女都被排除在公民之外。在中世纪,投票是“选帝侯”们“选帝”和基督教主教们选大主教的游戏,跟人民群众没有关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政治在形式上实行的中央集权制,但民本主义实质却被继承下来了。对此,18世纪的法国著名思想家魁奈就高度赞扬中国的“专制主义”,他说,中国的最高法律是“自然法”,中国的制度组织就建立在这种“明智与永恒的法律之上”,而“维护公共事务和直言敢谏的”谏官制度是中国所特有的,因此,跟西方相比,“暴君”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是很难存在下去的,“残暴、固执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是很少见的,他们的政府不是一个残暴的政府,它的基本国体是完全独立于皇帝之外的。暴政在中国是遭憎恨的,一般说来,统治者坚持行使权力的方式完全与暴政相对立。他们时常自我提醒不要忽略自己的错误”。“可能没有一个国家,对皇帝的抗争能比在中国更为自由。”④ 近代西方的民主理念传入中国后之所以大受欢迎,正因为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根深蒂固的“以民为本”的传统思想,它虽然不是近代的民主主义,却为中国人接受近代民主思想架设了桥梁。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民主作为党内生活的原则和党为之奋斗的纲领性目标,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和《新民主主义论》中详尽阐述了这一目标,他写道:“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国家。”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质上一方面继承了中国文化的民本精神和“选贤与能”的民主实质,同时也接受了西方的“国民代表大会”和“票决”的民主形式。 什么叫文明?《易经》贲卦的象辞上讲:“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是说,文明是在自然基础上产生的,是自然进化的结果,也是人类根据自然法则而教化的结果。在自然状态下人类的祖先还没有脱离野蛮和蒙昧,而在文明状态下的人有了“五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常”(仁、义、礼、智、信)等道德和礼仪。由此可见,文明泛指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文化成果以及人类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它是建立在自然界和自然规律之上的。中国的古人很早就认识到要处理好人类实践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在掌握自然规律和明察自然变化的基础上,才能有“人文化成”。强调“人文化成”,说明中国人推崇的是一种“文化生成论”。 “文化”与“文明”是有区别的,“文化”即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即人类实践活动作用于自然后生成了文化。因此,“文化”在人与动物界刚脱离的旧石器时代就产生了。而“文明”则不然,“文明”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形成的,它既是文化发达的表现,也是文化的总和。《易经》中的“文明以止”中的“止”字,含有非常深刻的内容,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独具的特征。所谓“止”,意为限制或制约。孔子说“发乎情,止乎礼义”——即是说,人的行为往往从非理性的情感出发,但必须要受到理性规范的限制和制约,这种理性规范即是“礼义”,具体来说,就是习俗、道德、伦理、法律等各种社会行为规范。“文明以止”意指“文明是以社会规范来界定的”。文明一般来说分为群体文明和个体文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明程度与组成这个国家或民族的个体文明程度是息息相关的。 中国在历史上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且是“四大古文明”中唯一延续到今天的“在场者”。另外三个古文明即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不是完全灭绝了,就是被后来的外族文明所取代。诚如上文所述,中国的文明史之所以被称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文明历史悠久——当今天西方的主流民族还生活在北欧大森林里的时候,中国就发明了文字,而且一直使用到今天。当今日自诩为“最文明”的民族还实行着“父子聚牝”的婚姻制度时,中国就有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常”的伦理规范和高度发达的礼仪与法律制度。因此,如果离开了社会规范和礼法制度,就没有文明可言,更没有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可言。 仅从“和”与“谐”两个汉字的造字法上来看,“和谐”的理念就十分古老。现存汉字多具有形声兼会意的特征,和=禾+口:“民以食为天”,口中有粮,吃饭无忧,家庭就和睦,人民就安居乐业;谐=言+皆:人人都发表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这就是“谐”。可见,在“和”与“谐”的原始含义中,涵含着中华民族深厚的民本主义精神。《管子·兵法》中说:“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而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这段话中不仅含有德治的民本主义,而且含有“和谐就能团结,团结就是力量”的思想(“和合故而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和谐”由其原始的具体含义引申为现代的普遍含义,成为中国文化中的一种普适的价值理念——“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左传·襄公十一年》),进而抽象为中国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有人据此提出建立“和合哲学”体系。 从哲学上理解,和谐就是一种最接近平衡状态的力量均势,是各种要素的最佳协调。和谐不是无差别,和谐的基础恰恰是保护差异,维护事物的多样性。中国的古籍《国语·郑语》中记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意思是说,只有不同的事物相互协调,事物才能生长和发展。如果都是相同的元素相掺和,其结果还只是一种东西,所有的发展和变化也就因此停止了。所以,中国古代哲人用“五行”相配,才生成了百物。这就是“声一无听,色一无文”的道理。 根据这一原理,中国哲学赞美“和”是美的价值,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宋代的张载说:“有两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仇必和而解”表明了一种价值追求,并不表明现实中一切矛盾都必然“和而解”,有些矛盾只有坚持原则、通过斗争,最后才能达到和解。张载的这些话充满着辩证法,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给我们解决现实的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甚至给我们的内政、外交政策提供了一种有益的启示。正如张岱年生前所说:“‘和为贵’与马克思主义也并非不能相容,这里有个辩证关系。邓小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提法就符合辩证法……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提法之所以能成为判断问题的标准,就是因为在当今的条件下,和平发展和经济建设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和为贵’就比较合乎‘三个有利于’的提法。”⑥ 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有人指出,如果说“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有着中国文化渊源的话,那么,“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观则完全是从西方引进的。这话不完全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也有着中国文化的渊源,虽然其在近代吸收了西方文化要素,中国特色并未减少。 中国先秦的儒、道两家都强调人的自由。孔子主张的自由是人身、精神和意志的统一,如他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人有一个由必然向自由逐渐递进的过程,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即无论做什么事都能符合客观规律时,便达到了人身、精神和意志自由的一体化。不过,孔子特别强调个人的意志自由,如说:“三军可以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这与西方文化中要求必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精神实体(上帝)控制人的一切相反,孔子拒斥除个人意志可以左右自己行为的任何外在的神秘精神力量,所以“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孔子认为宇宙中除人和人所组成的社会之外,其余的只能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界,他主张敬畏自然(“畏天命”)、尊重自然规律(“重天道”),这是对意志自由的一种补充。有人把孔子的“天命”解释为“上帝”,这显然不对。天是什么?《论语》中说得很明白:“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天是没有意志,不能言语的,日月的运行,四时的变化,万物的化生——这就是天,天就是自然界!后来,荀子的《天说》篇就发挥了孔子的这一无神论的思想。 跟孔子的自由思想相似,道家的自由观也是建立在“自然”“自在”“自为”基础上的,如《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既有自然界和自然规律的含义,也有自然而然、不去干预、任其发展的含义。自由就是摆脱了精神控制和人身奴役的一种人的本然状态。《老子》一书中的自由观又是与“无为”相联系的,由于“无为”,人民就会“自化”“自治”“自正”“自富”“自朴”,在这里,自由是抛弃一切社会绳索和压迫,让人民“无为而治”的境界。庄子发展了老子的自由思想,把它变为一种绝对的精神自由,像《逍遥游》中的大鹏一样,可以“化而为鸟”,可以“水击三千里,抟扶摇直上九万里”。在庄子那里,自由就是让人的精神从“有待”(“待”就是束缚的意思)到“无待”,能够“出入六合,游乎九州,独来独往”(《在宥》)。庄子的自由观虽然带有一些浪漫和消极的色彩,但庄子却是历史上最早、最多地阐述“自由”的思想家,《庄子》一书中的《在宥》篇就是历史上第一篇专门论述自由的文章,而后世“自由”二字⑦,应为“在宥”的转音。 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的自由观,都把“自由”看作人的本质属性——人在自然本性、精神和意志上本来就是自由的。然而反观西方。西方在古希腊时期有所谓“自由民”,而到了中世纪,广大人民受到宗教神权和世俗政权在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奴役和压迫,极度缺少自由,因而十分渴望自由。这样,才有后来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在“启蒙运动”中,“自由”一词开始流行。相对于中国文化中的“自由”含义与自然、自在、自为相联系,西方的“自由”则与“解放”的含义密切相关。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西自由观的根本差异之所在:中国文化中的“自由”认为人本来是自由的,自由不在于外烁,而在于自得。而西方文化中的“自由”认为,人本来是不自由的,现在需要用一种外在力量(或“上帝”或一种“精神实体”)把人从不自由的状态中解放出来,然后赐给你自由。这就是中西文化在自由观上的最大区别。 西方启蒙运动后期,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了“自由意志”论——这被称为欧洲哲学史上的“哥白尼革命”,正是因为在西方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个东西,康德第一个提出来,所以才称得上是一场哲学“革命”。康德哲学被许多人认为很像中国哲学,康德甚至被称为“哥尼斯堡的孔夫子”。毛泽东早年也说:“康德哲学与吾国宋儒同。”他还咏诗道:“万类霜天竞自由!”这种自由观显然是中国式的。后来,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的学说,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绝对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民主与集中相连,而自由与纪律相连。据此,毛泽东倡导“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⑧。这既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体现,又包含着中国传统自由观的文化基因。 一个天秤左右对称、重量相等,不偏不倚,这是“平等”的形象比喻。然而,人类社会的平等要复杂得多,要做到像天秤称那般的平等,则要困难得多。首先,人与人之间在自然禀赋上就是有差异的;其次,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社会关系和成长过程等社会因素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平等”作为一种社会原则,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只是一种相对的历史目标。然而,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它确实存在和发展着,并引导社会前行。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家的平等观最值得注意,因为道家主张一种彻底的平等观,它不仅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而且主张“万物齐一”,即人与物无差别的平等。如《老子》一书认为“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意指万物在“道”面前都是一致的,而“道法自然”——“自然”是最高的价值,在“道”面前,万物无高低贵贱可分。这种思想到庄子那里表述得更为清晰,庄子著《齐物论》,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秋水》阐述了“万物齐一”的绝对平等观。道家与儒家的“平等”观看上去是相互矛盾的,儒家认为人有尊卑贵贱,社会是应该分等级的,社会身份、政治地位和社会分工不同,等级是难以避免的。然而,儒家并不认为现实社会的不平等会一劳永逸的合理化,它只是“乱世”和“小康”时代的社会特征,而到了“大同”社会,社会的不平等将归于消失。而要实现这一梦想,首先要克服人在现实社会中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如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这里的“均”就是平等的意思。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打出的旗号就是“杀尽不平方太平”,认为只有消灭了不平等,社会才可能进入太平盛世。 相比古代,现代社会所追求的平等是一种抽象的权利平等和具体的法律平等。“权利平等”之所以是抽象的,因为它是一种价值意义,在阶级社会中,它存在于人的观念中。而要把它落到实处,必须有法律的保障,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体现出平等的价值。西方资产阶级从启蒙运动以来就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然而,至今他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于是又用“民主、自由、人权”的所谓“普世价值”来消弭“自由、平等、博爱”的乌托邦色彩。然而,现实中的西方社会,无论“自由、平等、博爱”,还是“民主、自由、人权”,都具有十足的虚伪性,诸如“弗根斯事件”等美国白人警察滥杀黑人的暴行就是典型案例——黑人与白人在法律面前实现不了平等,黑人的人权实际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从其成立之日起就把人的解放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作为党的价值目标。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首先在军队中实行马克思主义的平等观,例如:上下一致,官兵一致;废除薪金,实行供给制,等等。实践证明,这对加强军队内部的凝聚力进而形成强大的战斗力最终取得全国胜利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又把“平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进了报告文本,这一方面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信心、有能力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另一方面也使我们认识到,在各种社会等级还存在的现实条件下,实现完全的、真正的社会平等,仍然任重而道远。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公正是“公平正义”的缩写。所谓“公”,即与“私”相对立,指的是公众、社会。《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大道”施行、天下为公的社会里,人们就不能“独亲其亲,独子其子”;所谓“正”,就是不偏不倚,不徇情枉法。“正”就是“正义”,泛指道德行为合法则、合规则、合理性、合乎公众认可的社会标准。“公”“正”两字的合词,“正”强化了“公”,“公”固定了“正”,“公正”成为人们对社会运行规则的一种价值诉求。在“公正”的原则下,如果你是一个公务员,你就是人民的“公仆”,就要“公正无私”“秉公办事”。对于任何一个单位,大到国家,小到部门,没有办事公正的领导,就难有尽忠职守的部下,正如荀子所说:“人主不公,人臣不忠也。”(《荀子·王霸》)所谓“社会公正”,无外乎政治公正(权力)、分配公正、教育公正,等等,但这一切“公正”都需要以“法律公正”做基本保障。公正之“公”就是以人民大众为怀,公正之“正”就是不以私利尺度天下。 中国古代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公正”思想,并被近代启蒙思想家直接作为思想资源发扬光大。中国文化传统认为,“公正”是与“平等”相联结的,如儒家不仅倡导“天下为公”,还主张“有教无类”。何为“有教无类”?教育公正就是“有教无类”,“类谓种类,言人所在见教,无有贵贼种类也”⑨。在教育上不分阶级、等级和出身一视同仁,让所有的人都有公平和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公正”还是与“法制”相联结的,如《管子·任法》上写道:“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这就是说,法律制度最讲公正,就像大自然那样无私。“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也。”“私”是“公”的对立面,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秉公执法,严禁徇私枉法,所以韩非说:“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可见,加强法制,就能“民安国治”——我们今天强调“以法治国”,这是中国古人就已经认识到的道理。 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十分重视“社会公正”。然而,与西方“普世价值”观不同,我们反对那种抽象的“普世”的“公正”价值,而是把“公正”看成一种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原则,把“公正”落实到每一项具体的执政措施中。如在干部选拔上,我们党坚持“选贤与能”的原则;在劳动报酬上,坚持“效益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三者相结合的原则;在法律上,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等等,这些都是传统与现代、中国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成果,也是建立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把“法治”仅仅看成西方的传统,不是一种无知,就是一种曲解。“法制”思想在中国有着悠久的传统。两千多年前,《晏子春秋·谏上九》中说:“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这里的“修法治”与“广政教”对举,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法治”与“德治”并重。西汉时代成书的《淮南子·汜论训》中说:“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这里把“法治”上升到国家治乱兴衰和通古达变的根本方略给予高度重视。中国古代的法家重视法治是人所共知的,法家反对儒家“刑不上大夫”的观点,主张“刑无等级”,强调处理诉讼应“一断于法”,这在今天也是极有价值的思想。不过,法家过于偏重“严刑峻法”,秦代更片面倚重法家治国,忽视了德治,也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但并不偏废法治。孟子指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孟子认为人性本善,国家应以德治为主。但性本善的人,也有染恶而作乱的可能性,因此单纯用善德是不足以从事政治的,所以也要辅之以法。然而,如单纯依靠法治,法律本身不能自动执行,仍然需要依靠人,所以孟子认为“徒善”“徒法”都是片面的。荀子公开主张“礼法并用”,“礼”是道德行为规范,“礼”的进一步强化就成为“法”。荀子主张性恶论,既然人性为恶,离开强制性措施恶行万万不能自除,所以必须依靠“法治”。但人性是可以教化的,通过教化任何人都有向善的可能性,故“礼治”也不可偏废。这些思想在今天看来都是极有价值的,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以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并转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成要素。 现在流行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法治与人治根本对立,要法治就要废除人治。殊不知,法治与人治从来就是不可分离的,二者是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任何法治都是人的法治,没有人,“法治”只是一句十足的空话。“德治”就是一种最好的人治途径,在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中,其社会稳定的基石和支柱就是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和高素质的人。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要不断地从中国优秀文化中继承法治和德治的两种维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理念有机统一起来,构建当代中国法治思想的核心,使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的保障下不断得到弘扬。 三、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结构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偏重于个人的操守和修养,而这八个字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悠久的传统、深厚的渊源和最充分的实践与体验。 “爱国”一词在汉语中源出很早,流传也广。在西汉刘向编的《战国策》中就有“周君岂能无爱国哉”一语。东汉荀悦就曾建议统治者应该“亲民如子、爱国如家”(《汉纪·惠帝纪》)。应当说,爱国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的一种价值和情怀,爱国主义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张岱年曾说过,一个伟大的民族不可能没有自己的民族精神,如法国强调法兰西精神,英国讲盎格鲁·萨克森精神,美国讲美利坚精神,德国大讲日耳曼精神,日本也讲大和精神。那么中华民族也应有一个中华民族的基本精神。要发现这种精神、认识这种精神、理解这种精神,然后发扬提高这种精神。张岱年先生又把这种精神称为“爱国爱族的牺牲精神”。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热爱祖国和保家卫国的志士仁人一直享有崇高的地位,如屈原、岳飞、史可法等人被作为民族英雄受到世代歌颂,而卖国的汉奸如秦桧、汪精卫却遗臭万年,受到万世唾骂。 有必要指出的是,有人动辄用“民族主义”来攻击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或者,故意把这两个概念相混淆。应该说,这两个概念有重合又有区别。当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主权独立的政治实体时,无论它是由一个单一民族构成的政体,还是由数个民族构成的共同体即“国族”,对民族的热爱就是对国家的热爱,捍卫民族的主权就是捍卫国家的主权,那么,民族主义就是爱国主义。但是,在一个多元文化的世界和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之内,当民族个体出于信仰、语言、习俗、生活习惯或私利而对其他民族盲目排斥或造成恐怖威胁时,那么,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就有了性质上的区别,这种民族主义即为“狭隘的民族主义”。中国共产党人既是爱国主义者,又是国际主义者,我们坚持和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但是却反对民族沙文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这将是我们对内对外长期坚持的方略。 在中国文化中,“敬业”的思想源头可追溯到先秦,如《尚书·周官》就已经提出:“功崇惟志,业广惟勤。”这里就含有“敬业”的思想。“敬业”一词则出于《礼记·学记》,其上有“敬业乐群”一语,朱熹解释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乐群者,乐于取益以辅其仁也。”⑩朱熹的解释可谓经典,“敬业”在他看来就是“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乐群”就是用自己的专业为人民做有益的事,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敬业乐群”具有“德治”色彩,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就写道:“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这是说“敬”本身就是一种“德”,是德性的凝聚。能“敬”的人必然就是有道德的人,只有具备了这种“能敬”的道德,才可以配当政治家。 可见,“敬业”为历代所倡导,并被纳入中国的教育思想之中,使每一个学子从青少年时期就把“敬学业”和“敬事业”融为一体,以养成终生“勤学敬业”的良好习惯,如唐代韩愈在《劝学解》中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是劝导学生要勤奋而精通学业,不可把岁月荒废在嬉笑声中。中国文化的敬业精神还体现在“立德、立功、立言”上,体现在“自立、自强、自勉”上,体现在“君子以自强不息”拼搏精神上。这些都是我们民族文化中固有的优良传统,是今天必须予以继承和弘扬的重要价值。 “诚信”一词含有两个范畴,一是“诚”,二是“信”。孟子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这是说,“诚”是天之所以为天的根据,能够实现“诚”的价值,是做人的根本法则。“诚”也是古代经典《中庸》的主旨。朱熹解释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就是一种不讲空假之话、不做虚妄之事的美德;“信”是“五常”之一,孔子强调“言必信,行必果”,还说“民无信不立”,《左传》也说:“人所以立,信、知、勇也。”(《左传·成公十七年》)其意是告诫人们:“信”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切切不可对此掉以轻心!“诚”与“信”合并而为“诚信”,最早可见于《礼记·祭统》:“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诚,信也。”诚就是信,信就是诚。“诚信”不仅是个人自我修养的标准和安身立命的根本,“诚信”也是政治家应有的一种行政操守和政治品德,如《北齐书·尧雄传》说:“雄虽武将,而性质宽厚,治民颇有诚信。” “诚信”作为中华文化中的一种传统美德,在现代社会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是政府运作和治理功能发挥中的灵魂所在,因为政府的诚信即政府对公民的信用度标志着一个政府的合法性程度;“诚信”也是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中最强大的软实力,它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效益和在广大消费者中的形象;“诚信”是贯穿于一切交往行为中的具有最高自律性的价值原则,是个人道德、职业伦理最核心的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我们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中固有的“诚信”价值,另一方面也要吸收近代西方的契约精神,以建立健全我国的现代信用制度。 “友善”也是一个合成词。“友”在古汉语中,即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结方式,又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本道理,如朋友、友朋、友情、友谊,等等。扩而广之至国家之间,即为友邦、友邻、友国,等等。“友”可带来人与人之间的亲和力,可给人一种“仁者爱人”的现实体验。作为一种善意的交往方式,孔子曾指出“益者三友,损者三友”(《论语·季氏》)。意为结交正直的人、诚实的人、知识渊博的人,是有益的。反之,结交谄媚逢迎的人、表里不一的人、善于花言巧语的人,是有害的;“善”是一种良知良能,“至善”就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最高的伦理标准和道德境界,如《大学》中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友善”合并而解,即以善良之心、友善之举处理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友善”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代中国人际交往行为中最需要推行的价值观念。 要达到“至善”境界是要付出长期修行和艰辛努力的,然而要做到“为人友善”则是相对易行的。作为一位普通的中国公民,如果人人都能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那就意味着中国公民素质的整体性飞跃。每一个公民都做到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那么,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愿景与“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社会目标也就为期不远了。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继承了中华民族的固有文化传统,又借鉴了人类文明尤其是西方文明中有价值的成分。有必要指出的是: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当前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总方略的需要,是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的需要。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理论内核和实践要求上,无论在时代性、实践性、理论性和科学性上,都远远高于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我们论证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文化要素,是为了说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我们民族文化的深厚根源,而绝不是说这些要素等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总体上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民族文化为根基、以西方文化为借鉴构建起来的当代中国的主流文化。然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不是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以民族文化为根基也不是刻意复古求旧,以西方文化为借鉴更不是“全盘西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最佳结合,它继承了传统又超越了传统,是一种具有创新意识的价值观,也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具体体现。 ①冯桂芬:《采西学议》,《校邠庐抗议》,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②严复:《论世变之亟》,《严复集》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页。 ③萧三:《毛泽东同志的青少年时代和初期革命活动》,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0年,第26页。 ④魁奈:《中国的专制主义》,张弛译,张允熠等编著:《中国:欧洲的样板——启蒙时期儒学西传欧洲》,合肥:黄山书社,2010年,第324-325页。 ⑤《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30页。 ⑥张岱年:《21世纪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序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9年第1期。 ⑦如汉代郑玄对《礼少仪》中有一批注:“去止不敢自由。” ⑧《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43页。 ⑨《论语注疏》卷十五,《十三经注疏》整理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48页。 ⑩黎靖德编:《朱子语类》,王星贤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1页。标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炎黄文化论文; 个人核心价值观论文; 华夏文明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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