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自然规律正在成为历史的规律_费尔巴哈论文

永恒的自然规律正在成为历史的规律_费尔巴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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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恩格斯1845年到晚年关于自然哲学的科学文本为直接根据,通过仔细解读恩格斯自然哲学研究的主导性内在逻辑思路,确认了恩格斯与马克思在研究侧重点上存在差异的同时,论证了他们在实践的唯物主义基本立场上的根本一致。作者重现恩格斯自然哲学理论探索的原初地平,以历史事实有力驳斥了西方学者对恩格斯自然观的错误指责,同时也纠正了传统哲学解释框架对恩格斯自然哲学思想的某些误释。

作者张一兵,1956年3月生,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本世纪30年代以后,西方学术界解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策略就是利用马克思与恩格斯在理论思路和方法上的差别,制造出一个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哲学逻辑上根本对立的神话。从青年卢卡奇开始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一直到后来的西方马克思学,恩格斯始终被指认为违背了持有人本主义逻辑的马克思,其中最大的“罪状”莫过于建构了一个不同于马克思人学“主客体辩证法”的“自然辩证法”。更加令人生疑的是我们自己的一些“同志”(因为他们还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也在“实践唯物主义”讨论中跟着他人的感觉走,将恩格斯胡乱推到界外,并写了一大堆不着边际的东西。可当我们仔细地去面对这些貌似高明的指控时,却没有发现对恩格斯第一手理论文本的认真解读,没有善意的分析,当然也就完全不可能有真正科学的判断。关于作为马克思主义者(1845年)以后的马克思是不是一个人本主义思想家,或他是否还会再将自己在前门扔出去的人学主体辩证法话语从后窗放进来之类的问题,近期我已经写了不少文章。这里,我只想为恩格斯作一点辩护。也单单就西方学者批评最多的“自然辩证法”再发表一些看法,让我们尽可能客观地再现恩格斯科学文本中有关自然观的原有视界,一是显现一下那些自认为比恩格斯高明的人之弱智,二也附带纠正一下我们自己传统哲学解释框架对恩格斯的一些误释。今年,正值恩格斯去世100周年,这里谨以此文纪念这位伟人。

我们不得不辨说的第一件事情,是将恩格斯完全排除在“实践唯物主义”之外的奇谈怪论。关于这一点,我们只需看一下真实的历史是什么。首先,固然1845年初春,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已写下标志哲学变革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时,恩格斯还在德国与新世界观将要批评的“共产主义者”们打得火热。①但一俟恩格斯同年4月来到马克思的身边,马克思自然立即向他说明了自己的重要发现,恩格斯也很快赞成了马克思的观点,并共同开始撰写实现这一哲学新视界的科学论著——即他们唯一写下了“实践的唯物主义”一界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问题在于,马克思当然是亲口对恩格斯说了他的以历史的、现实的和具体的社会实践的基石的新哲学是什么,我不理解的是,一些人凭什么认为恩格斯没有你们懂得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其次,从现有的文献看来,马克思曾多次说恩格斯从另一条道路独立发现了新世界观,即从现实生活中得出了“相同的结果”。②而马克思的《提纲》正是在理论方法和逻辑上找到了一种新的重要逻辑起点。以我之见,恩格斯当时是否读到这一提纲并不重要,但他后来将其称之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提纲》是恩格斯与马克思共同创立实践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共同前提这一事实,恐怕是无可争议的。进一步的证据是,如果说在他们第一次合作《神圣家族》时,恩格斯只写了“不到一个半印张”,③而从目前发现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最重要的第一章的手稿原件来看,其主要笔迹却是恩格斯的。④当然,我们承认这里的哲学思想主要是马克思的,甚至很可能这一手稿是恩格斯的誊写稿。⑤但恩格斯不可能在不同意马克思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观点的情况下,违心地参与这一工作。这是事实,也无须去费力气争论。我觉得,对恩格斯与马克思在理论思想和方法上存在不同特点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但前提是必须尊重历史。否则,必将陷入一种方法论上的隐性唯心论。

好,如果这一问题的澄清能作为我们讨论的理论地平,在实践的唯物主义哲学新视界的最初理论建构中,恩格斯与马克思在整体上就当然是一致的。于是我们才可以有根据地说这样一席话:1845年恩格斯与马克思共同创立了以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实践为基点的科学唯物主义世界观,而历史唯物主义正是这一重大理论突破的凸现框架。在这一新的逻辑构架的共同表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不再从“人”、“人的本质”的人本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出发,不再用理性逻辑对外部世界自身的客观发展吆三喝四,而是直接地揭示物质世界自身发展的规律和人类社会实践(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历史进程的科学话语了。这样,恩格斯就与马克思一起最终超越了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人本主义异化史观)的那“半截子”隐性唯心主义(历史观),从而彻底清算了唯心主义哲学。

我们看到,某些西方“马克思学”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恩格斯的最多指责,莫过于认为恩格斯完全漠视了人在创造社会历史以及改变自然界中的能动作用,似乎恩格斯仅仅主张关注那些外在于人的本然客观规律(“跟着黑格尔”制造出一个“自然本体辩证法”),特别是他忽视了马克思始终关心的人类社会历史的主体性实践本质(“主客体互动的历史辩证法”)。我认为,这一指责是不公正的。虽然恩格斯的哲学理论逻辑的确与马克思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恩格斯的研究和方法始终是偏重史实和方法论上的实证性,而马克思的研究则是实证之上的辩证,但是在总体方向和最重要的理论立场上他们是一致的。如果我们认真地解读恩格斯青年时期的理论文本,就可以注意到早期的青年恩格斯实际上是十分重视人的主体性和能动作用的(开始表现为精神超越性,尔后又转变成人的能动本质。对青年恩格斯的哲学思路问题的研究,笔者将另文详述)。那么,是不是在实现了哲学变革之后,恩格斯的思想倾向完全逆转了呢?是否他把人的主体能动性与唯心主义的杂质一并抛弃了呢?经过对恩格斯这一时期哲学思想的详尽的科学解析,我的结论是否定的。因为恩格斯在自己思想转变中超越的是思辨的人学主体辩证法,但他和马克思都没有放弃对人类主体在自然过程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导历史地位的关注,不过这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和客观的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上加以重新审视了。我们会很快看到这一结论的全部论据。

在恩格斯和马克思共同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第一手稿的开始,首先我们看到的正是西方学者关注的那个假想为恩格斯的“天然的自然本体论”,可它却被设定在受批判的位置上,这是恩格斯和马克思对费尔巴哈抽象的理想化自然观的否定。马克思新哲学的“提纲”第一条的一个要点在这里被展开了,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离开实践去理解的自然对象)的错误理解得到了更加具体的分析。依恩格斯马克思的看法,费尔巴哈关于外部世界的理解有两点局限性:“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⑥因为,费尔巴哈没有把客观自然界面向人的感性现象(注意,不是后来西方马克思主义所说的自然物质存在),“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他不是把感性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马克思的用词是相当科学和精确的,他不是说自然物质存在本身是人的产物,而是指认人所面对的(直观中的)感性自然界或者他周围的感性世界。恩格斯和马克思从来没有这样一种意思,即全部自然物质存在是人的实践产物,这实际上是一个非科学的命题。恩格斯和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把人周围经过人的实践作用过的自然环境,或经过实践的“眼睛”(更准确地说,是实践的历史棱镜)中介过的自然界的感性图景,理想化地幻化成某种天然物质存在。也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说他总是“求助于外部自然界,而且是那个尚未置于人的统治之下的自然界”。⑦恩格斯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的这种局限性必然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即用非历史的观点去观察外部世界。“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们视界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⑧。这里的历史不仅仅是社会历史,而是广义的历史视界,因为费尔巴哈根本意识不到自然界本身与人对自然的认识也是历史性形成的。于是,“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⑨关于这一问题,我已经有过比较详尽的说明。⑩

这里,我只想再重申这样几点:第一,无论如何强调实践对自然及自然图景的影响,恩格斯马克思都坚持自然物质界对人及其实践和认识的“优先地位”;第二,关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关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11)这里所说的“不存在”,并不是说没有经过实践作用的自然是不存在的,而是说费尔巴哈把已经作为历史结果的、人们周围的自然环境直观为自在的天然存在物是理想化的,这种特定的虚假的天然自然是不存在的。就象马克思恩格斯在后面章节中批评施蒂纳那种“人对自然的幻想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是说这种主观的幻想关系本身不存在,但他们当然承认,“由工艺和科学所决定的人对自然的现实关系”。(12)第三,就是被实践作用过的自然,也并没有因为人的活动而丧失其客观存在的意义,它只是丧失了自然物质本身的“自在性”,而不过是通过实践获得了新的、经过“中介”的客观存在形态,即人的实践中介的自然存在。最后,对恩格斯马克思这里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可以做如下概括:我们周围的感性世界在社会实践的发展中,已经不断从自在自然成为人的自然环境。虽然一般自然先于人而现实存在,但人的实践活动却又在一个新的基础上成为我们这个感性世界的前提。所以,“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哪怕它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13)

从以上的情况我们不难知道,1845年秋,作为马克思主义实践的唯物主义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与马克思共同撰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而对包含着实践的唯物主义思想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其他经济学论著,恩格斯都是明确肯定的。在此,我们实在无法得出恩格斯在总的理论方向上逆向于马克思。那么,是不是在恩格斯自己后来的一些有关自然哲学专著中,他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背逆于马克思“自然本体论”逻辑呢?实际的回答也是否定的。首先,恩格斯撰写这两本书都得到了马克思的充分肯定,其中《反杜林论》一书恩格斯曾“把全部原稿”念给马克思听,马克思还参与了其中第十章的撰写。(14)而后一部书稿,恩格斯也是不断将自己的一些重要想法告诉马克思,马克思对他的这部“自然哲学的著作”也是充分首肯的。(15)显然,马克思并没有认为恩格斯这些对自然及自然科学图景的哲学思考有什么大的差错。这一点当然也不容置疑。

自然,问题不会如此简单,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的理论逻辑解析。下面我们就把注意力集中于恩格斯在同一时期内独立撰写的两本主要有关自然哲学著作《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来具体看一下某些西方学者对恩格斯进行攻击最多的方面,即恩格斯观察自然对象的哲学逻辑视角。

我们看到,在这两本书中恩格斯用了相当多的篇幅论说了立足自然科学视角的自然哲学观念,由于研究对象和驳论的需要,表面上看其中似乎有某种过于强调自然界外部自在规律的倾向(这是西方学者抓住的一个主要质点),如在《反杜林论》三版序言中,恩格斯说了这样一段话:“对我来说,事情不在于把辩证法的规律从外部注入自然界,而在于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里加以阐发”。(16)可就是这一表述,在整体逻辑上也不能简单地判定为错误,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点并没有否定一般唯物主义的前提,承认外部自然运动中存在着辩证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更无大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的唯物论当然不是不承认客观辩证法的存在!关键在于,对这种外部客观规律认识的基本态度,恩格斯究竟是象牛顿一样,直接认为我们对自然及其本质的认识就等同于外部客体规律,还是认为这种认识只能是通过人类历史发展着的实践之中介的结果,即客体辩证法是通过实践辩证法的中介才成为主观辩证法的。这就是一个我们要认真对待的重要原则问题了。我以为,只要我们客观地对恩格斯的这两部论著进行深入的逻辑分析,就不难发现恩格斯作为理论分析前提的一些重要的实践的唯物主义理论界定。

首先,我们必须确定恩格斯研究自然对象的出发点究竟是什么?是天然的自然对象,还是经过实践中介过的人的自然?依我的分析结果,恩格斯所面对的自然在大前提上是他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确定的那种“被人的活动改变过的自然”。而他恰恰在反对以往传统的“自然主义的自然观”。因为这种旧自然观的中心是牛顿和费尔巴哈式的理想化的“自然界的绝对不变性”。(17)从理论实质上看,这种自然观“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这就好象后来皮亚杰反对的那种单向度的机械反映论中的虚假实体。我认为恩格斯自然观中的自然对象,同样是人与自然双向建构中的经过实践历史中介过的自然。恩格斯说,在历史发生的人类主体实践面前,那种天然的自然“现在只剩下很少很少了”。(18)我们还看到,在说明人类主体正确观察外部自然对象的基础时,恩格斯精确地指出,传统的“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了人的活动对他的思维的影响;它们一个只知道自然界,另一个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19)很显然,在人与自然相对时,恩格斯观察自然的基点并不是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那种自在自然,也不是抽象的主体意识,而人类主体的实践,特别是人的主体活动所引起的自然对象的改变本身。所以,正是这样一种能动地历史地观察自然界的实践观点“构成着辩证自然观的核心”。(20)在恩格斯那里,“新的自然观的基本点是具备了:一切僵硬的东西溶化了,一切固定的东西消散了,一切被当作永久存在的特殊东西变成了转瞬即逝的东西,整个自然界被证明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21)

可以断定,恩格斯从来没有有意地设定一种抽象的自然对象,更谈不上什么旧哲学意义上的“物质本体论”!物质这个范畴是唯物主义对外部客观存在的主观概括,它只是在与意识在实践的历史进程中对立时具有相对的意义,恩格斯并不认为存在着某独立的“物质的物质”。对此他写道:“作为物质的物质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初看起来,这好象是一个唯心主义的命题,可这却千真万确是恩格斯说的!恩格斯接着写道:“当我们把各种有形体地存在着的事物概括在物质这一概念下的时候,我们是把事物的质的差异撇开了。因此,和特定的、存在着的物质不同的作为物质的物质,不是感性存在着的东西。如果自然科学企图寻找统一的作为物质的物质,企图把质的差异归结为同一的最小粒子的结合上的纯粹量上的差异,那么这样做就等于不要求看到樱桃、梨、苹果,而要求看到作为水果的水果”。(22)这当然不是否定客观物质存在,而是说明我们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只是具体存在于历史变动的自然和社会发展中,我们也只能在实践中历史地现实地具体地认识外部世界。这当然就不会有什么离开具体物质存在的抽象“物质”。

其次,就是在研究自然科学视界中的自然世界图景时,恩格斯也并非象某些西方学者所指责的那样,他并没有把自然科学反映出来的“自然规律”直接视为外部世界的自在法则,而深刻地揭示了自然科学世界图景中人的主体实践作用的历史影响和内投。他明确表示:“永恒的自然规律也愈来愈变成的历史的规律”。(23)这是由于,自然界中那些“被设想的固定性和绝对意义,则不过是被我们人的反思带进自然界的”。(24)而这种反思正来源于人类主体历史的实践活动,来源于人通过自己能动的创造所促成的自然界的实际变化。(25)依恩格斯所见:“只有人才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变更了植物和动物的位置,而且也改变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的面貌、气候;他们甚至改变了植物和动物本身,他们的活动的结果只能和地球的普遍消亡一起消失”。(26)显而易见,我们这里所看到的现实正好与某些西方学者的曲解相反,恩格斯实际上十分关注人作用于自然的实践能动作用对历史地形成特定的自然科学图景的制约。他认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直接存在来改变自然;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27)这是能动的人与消极的动物对待外部自然世界的本质差别。恩格斯明确指出:“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28)而这一切则是辩证自然观的基础。此处,恩格斯恰恰批评了那种机械的自然主义自然观的直观片面性。

在这一点上,恩格斯曾经以因果观念的建立为例。他分析道,我们对外部自然规律的确证并不是旧唯物主义的那种简单的直观反映,似乎我们认识自然对象“不过是对自然界本来面目的朴素的了解,不附加以任何外来的成分”(请注意,传统哲学解释框架对恩格斯这一否定性的表述恰恰作了相反的错误肯定)。(29)恩格斯说,在自然科学中,由于它本身的发展,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了”。(30)而在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中,我们对客观“必然性的证明是在人类活动中,在实验中,在劳动中:如果我能造成post hoc,那么它便和propter hoc等同了”。(31)这也就是说,如果我能造成现象之间的一定顺序,那么这就等于证明了它们之间的必然的因果关系。恩格斯分析道,在我们观察运动着的物质的时候,当然先是看到单个物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可是,我们不仅仅发现一个运动后面跟着另一个运动,而且我们也发现:“只要我们造成某个运动在自然界中发生的条件,我们就能引起这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运动;我们能给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规模。因此,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了因果观念的基础,这个观念是: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32)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并非直接地映现自然对象的关系,我们面对的自然图景中的“规律”和关系是经过了人的实践结构中介了的客观本体结构。它已经经过了实践棱镜的折射。当然,在一些表述中,恩格斯没有用显性文字提到实践辩证法,而只是说“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支配着整个自然界的,而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动力的反映而已”。(33)这也是西方学者总是抓住的表层字句。

最后一个重要的理论方面是,恩格斯还指出,由于我们对自然的观察是建立在人类主体的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社会实践基础之上的,所以我们要“正确地反映自然界”是“极端困难的”,为什么?因为人类在一定的动态实践历史运动中认识自然及其本质只能是一个“长期历史经验的产物”。(34)所以,从历史的观点来看,“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35)这种条件正是人的实践功能度的不断提高,才使得人能够不断建构着人的不断转换的历史的自然世界图景。实际上,当代科学哲学家库恩所指认出的科学结构的革命性转换并不是科学理论自身运动的产物,而是整个客观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指出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36)

也因此,在这两本书中恩格斯还十分客观地注意到人类主体观察和改造自然的结果,必然会造成一个以人的实践作用和结果为轴心的人的自然图景。他在一些地方将些称之为自然界“现象的总画面”。(37)把这种自然图景称之为“以地球为中心的自然图景”。恩格斯指出:“我们的整个公认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都是绝对地以地球为中心的,只是为地球建立的”。(38)这里的“以地球为中心”,倒不是说人仅仅认识地球上的东西,而是说我们的全部认识都是人类主体实践在地球上的特定物质条件下发生的历史结果,这种特定的认识结果并不是普适性的,相对于整个宇宙物质层系就更带有特设的意义。因为我们在这里的实践中造成的结果并不一定在其他物质层系中完全同样地存在。在这一点上,恩格斯的观点是与现代科学中的所谓“人择原理”相近的。而且也早所谓“后现代主义”近一个世纪看到他们如获至宝的“人类中心主义”。更重要的是,恩格斯还指出了面对这样一个“人类中心主义”的正确态度:虽然“我们的自然科学的最外面的界限,直到今天仍然是我们的宇宙”,“对地球上的力学、物理学和化学来说,我们或多或少地局限于——而对有机体的科学来说则完全局限于——这个小小的地球。但是对现象的实际的多样性和认识自然界来说,这并没有本质的损害,对同样地、并且还更大地局限于比较短促的时间和一小部分地球的历史来说,也同样没有损害”。(39)“我们只可能有以地球为中心的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气象学等等,而这些科学并不因为说它只对地球才适用并因而只是相对的,而损失了什么。如果认真地对待这一点并且要求一种无中心的科学,就会使一切科学都停顿下来。”(40)所以“我们决不需要担心我们现在所处的认识阶段和先前的一切阶段一样地都不是最后的。——但是认识就其本性而言,或者对漫长的世代系列来说是相对的而且必然是逐步趋于完善的,或者就象是在天体演化学、地质学和人类历史中一样,由于历史材料不足,甚至永远是有缺陷的、不完善的,而谁要以真正的、不变的、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的标准来衡量它,那么,他只是证明他自己的无知和荒谬”。(41)

恩格斯这里的科学论述一下让我们想到了当代西方文化思潮中的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者——“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科学观正确地看到了整个我们的自然科学不过是一种人类为中心的科学理论,但是,他们在打倒“人”、“主体”和“作者”的时候,却让我们可悲地落入一种“怎样都行”的相对主义和不可知论结论中去了。这是因为,科学必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物,而又没有可能建立一种纯粹客观的“神目观”科学图景,所以那个真实存在的自然是“不可言说的”。对于这种心态,恩格斯在100多年前也有一个说法具有反讽意味的:“认为我们不能认识自在之物的这种论断(黑格尔《全书》第44节),第一,是离开科学转到幻想里面去了。第二,它没有给我们的科学知识增添一个字,因为如果我们对事物不能加以研究,那么它们对我们来说就是不存在的了。第三,它是纯粹的空话,而且永远不会被应用”。(42)恩格斯的这一评点是多么的精当和当代!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恩格斯的上述以实践为基础的历史的辩证的自然观,与某些西方学者片面理解所谓“机械决定论的自然本体辩证法”有多么大的不同。在事实面前,我们还需再多说什么吗?

注释:

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17-32页。

②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页。

③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30页。

④参见前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发表的新译《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的注释1,前苏联《哲学问题》杂志1965年第11期。

⑤参见拙文:《〈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的内在逻辑结构》,《理论学习月刊》1990年第10期。

⑥⑦⑧⑨(11)(13)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页;第42页;第22页;第20页;第21-22页;第21页。

⑩参见拙文:《马克思主义哲学新视界的初始地平》,《南京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

(1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2页。

(14)(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7)(38)(39)(40)(41)(42)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1页;第15页;第364页;第574页;第573-574页;第16页;第370页;第589页;第581页;第16页;第573-574页;第374页;第518页;第517页;第539页;第357页;第572页;第572-573页;第553页;第672页;第585页;第23页;第581-582页;第580页;第99页;第584页。

(36)参见拙文:《科学理论框架与实践格局的有序制约结构》,《齐鲁学刊》198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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