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要适应就业格局变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障论文,格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面对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加剧的大环境,我国的就业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
就业市场化,就业方式多元化,就业格局的深刻变化,给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1、市场竞争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职业风险,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社会保障,而且越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家庭,对社会保障的依赖程度越大,失业率提高使失业保险基金面临巨大压力。
2、就业国际化导致的人力资源跨国流动,需要解决出境就业人员社会保障以及保险关系接续问题。
3、因就业多元化而大量出现的灵活就业人员对现行劳动关系、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和观念最具挑战性,影响也最为深刻。并将带来难以预料的城镇贫困问题,从而加剧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
目前,在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正面临两大难题:就业和再就业难,就业压力大;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缺口(主要是养老保险)越来越大,财政难以弥补。在这个两难矛盾中,出路是就业优先,即社会保障应适应就业格局变化,促进和扩大就业。
目前需要尽快解决灵活就业群体参保问题。降低费率是寻求折中的明智之举。如在目前国有企业高费率的基础上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降低10个百分点,让灵活就业人员在不承担社会保险历史隐含债务的情况下自求平衡,是既有利于促进就业又有利于社会保障的明智选择。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业多样化、就业格局变动,医疗保障体系也需要相应变动。
要把灵活就业群体、贫困群体纳入社会保障,把管理服务工作从面向用人单位改为既面向用人单位,也直接面向劳动者。合理确定保障水平。设置个人服务窗口,简化个人参保程序,使灵活就业者参保登记、缴费、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更加省时、快捷。完善制度设计,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障需求。对生活困难、无能力参加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及城市贫困群体,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尽快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解决。
失业保险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实施就业保障的重要措施之一。失业保险基金是保障参保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的物质基础。
鉴于我国目前失业保险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失业人员就业保障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有必要调整失业保险政策取向和功能。实际上,失业保险的目标取向应当调整为以促进就业为基本目标、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为基本功能并侧重于就业保障功能的就业促进制度。
重点是要为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工作服务。建议:一是待遇给付期限缩短到不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养老和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增强失业人员再就业紧迫感;二是待遇给付标准与本人缴费工资挂钩,可考虑为缴费工资的50%,最少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80%(达到现水平);三是大部分失业保险缴费应当用于转业培训和再就业方面的支出;四是由失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援助,就业援助的目标是为每一位失业人员负责到底,直至就业和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