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制改革对企业投融资行为的影响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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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的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和以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为主体的金融市场体系。随着贷款限额管理的取消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改革,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也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这一系列的金融变革都影响着企业的投融资行为。

金融体制改革与投融资变化

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总的来看,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金融机构体系方面。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金融机构日趋多元化。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出现了诸如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这些机构的出现大大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由于路径依赖,从1991年至1996年工业企业从银行的贷款额仍呈上升趋势,显示国有企业的融资仍主要依赖于国有商业银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商业银行自身开始强调风险控制,不断进行商业化改造,使得企业的还贷约束逐步由软变硬。

2.金融市场体系方面。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体系也不断得到完善,其中资本市场发展速度最快。以199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标志,资本市场得到迅猛发展。到2000年年底,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的筹资额已达2103.08亿元。这说明企业单一的依赖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逐渐向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结合转变。但是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比,额度仍然较小,我国商业银行在企业融资中仍占有重要地位。从发达国家来看,在企业的融资中,主要以直接融资为主。金融市场体系的变化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是非市场化运作的结果,政府的多元化目标如帮助国有企业筹资、稳定股市、对企业实施监管等存在冲突,导致证券市场出现了许多问题。通过证券市场筹集的资金增加的同时,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而且上市公司中亏损公司占上市公司总数的比重也不断加大。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的证券市场存在着制度性缺陷。

3.宏观金融调控体系方面。自1984年中央银行成立以来,其宏观调控的方式也由直接调控逐步向间接调控转变,这些调控方式的改变,都对企业的投融资行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1998年起取消了贷款限额控制,商业银行有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进行调整,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自主决策。1998年按照国际《巴塞尔协议》的标准进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改革,使我国的商业银行按照国际化标准进行规范,为其良性发展准备了条件。银行的市场化进程也必然要求企业的市场化规范运作。中央银行的大区行划分,按照经济区域划分可以更全面地考虑企业的发展需要,实现资金在更大范围内的合理分配,便于业绩好的企业获取资金。

银企之间的博弈关系

金融体制改革使得整个金融市场不断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所引致出的一些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也必然对金融市场上各个行为主体的行为方式产生影响。尤其是我国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市场本身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不同的融资方式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融资成本。因此,金融改革中的一系列举措都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投融资行为方式的选择。

1.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从长期来看,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博弈关系。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来看,它们之间的信息不可能是完全的。因为博弈的双方都清楚自己的类型,但是银行却不知道企业的真实类型。在我国银行业的一系列改革中,也就伴随着它们之间的不断博弈。在拨改贷之前,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所有权都属于国家,它们之间的一切经济活动都是内部调拨,从委托---代理关系上来看,它们都是受国家的委托进行经营的,具有同源的性质,因此,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的融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内源融资"。这种"内源融资"导致了企业的高负债和银行高比例的不良资产以及金融系统的高风险。随着国有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的推进,拨款改为贷款,企业获取的资金由无约束变为有约束,企业必须偿还银行贷款。但由于银行的国有性质并没有改变,不能还贷就破产对企业而言是一个不可信威胁,因此,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仍是非强制性的。银行业改革的深入,使国有银行在面临新出现的各类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处于劣势,贷款不能回收的风险使银行出现"惜贷";企业由于不能获取充足的资金而陷入困境,这又引起银行的连锁反应。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看出,问题的关键在于缺乏硬约束,国有银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都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约束,即"威胁"在没有改制的情况下都是不可信的,企业必然仅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进行选择。

2.企业与监管者之间的博弈关系。由于银行的约束由软变硬,使国有企业普遍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经营效益下降。国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希望借助于资本市场为企业筹集资金,帮助国有企业解困。资本市场的出现使得企业的融资方式由间接融资逐步向直接融资扩展。(1)上市前的博弈。对企业而言,有两种选择,争取上市或不争取。由于企业与监管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如果企业不争取,即使是业绩良好的企业也有可能不能获得上市资格。对监管者而言,也有两种选择,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或收取"租金"(由于政府设立证券市场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国有企业解困,上市对国有企业有利,因此,企业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必然进行"寻租")。监管者对上市企业有一个期望值,如果其获取的"租金"大于期望值,则企业上市;否则监管者宁愿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这种博弈的结果是能够获得上市资格的公司可能是好公司也可能是坏公司。(2)上市后的博弈。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刚刚建立,各项制度法规都不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不完善。因此,企业的大股东就有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企业面临两种状况:查出或查不出。如果查不出,企业可以获得正常利润以外的收益,如果查出则企业将被罚款。监管者也有两种选择:监管或不监管。监管是需要成本的,在各项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监督成本非常高。这样企业是否能够被查出就存在一个概率。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这个概率不大,且政府考虑到上市公司大多数为国有企业的现状,处罚力度也不是特别严厉。因此,证券市场上的违规现象屡有发生,许多企业获得超额收益,这进一步刺激了企业扩大上市融资的欲望。

3.债转股中的博弈。债转股是在国有企业亏损面大,负债率高,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额度高的背景下实施的一项举措。实行债转股的企业,相当于注入了一笔新的资金,从而使财务状况得到改善;银行剥离了一部分呆坏账,不良资产的比例下降,金融风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如此看来,银行和企业是"双赢"的局面。但实际上,在债转股过程中所涉及的国有企业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们的个体理性行为并不能够保证债转股的成功运行。

在债转股中,资产管理公司所面对的企业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债转股后可以改善经营状况,实现盈利的企业;另一类是扭亏无望的企业。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债转股的确可以使企业获得利益。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不良贷款都能实施债转股,因此,债转股属于稀缺资源。假定企业如果不争取则不能够实施债转股,为了获得这种资格,企业必然进行寻租。由于最终决策权在资产管理公司,因此,对于第一类企业,资产管理公司最优的选择是转;而对于第二类企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最优选择是不转。但是,由于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资产管理公司很难明确区分企业到底属于哪种类型,这就很难保证第一类的企业能够实施债转股。相比而言,对于第二类企业转比不转能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因此,第二类企业就有更强烈的动机进行寻租。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债转股的具体操作者,它经营的是一种"不良资产"的特殊商品, 在经营过程中,无法严格区分不良资产在变现过程中的折价与由于经营不努力造成的资产流失,对其经营业绩很难进行考核,租金的多少成为是否能够实施债转股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金融改革对企业投融资的影响

从以上各个行为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可以看出,由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制度性缺陷,企业进行投融资的行为并没有按照政府的预期目标进行。企业根据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进行风险收益分析,并尽可能在现有的制度下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这种个体理性行为与国家的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不一致,引发出许多问题,造成社会成本增加。主要的原因在于金融体制改革中的"短视"行为,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没有考虑到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为了尽可能减少这种成本,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要充分考虑到金融改革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明确改革不仅是要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按照市场化标准规范各个行为主体的行为,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

1.利率的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是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必然。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在政府管制下,资金的价格是扭曲的,也就不可能要求企业按照市场化的标准进行投融资活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必须进行利率市场化:(1)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可以彻底改变企业资金来源,使之更有效地选择资金来源,确定融资方案。市场利率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不同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同时由于利率市场化的原因,可以获得银行为企业提供更完善的服务;(2)对企业投资的影响。企业面临着利率波动的风险,因此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利率变动所带来的成本增加。防止企业低效率投资,减少资源浪费。因此,对企业投资而言,利率市场化将促使企业充分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使有限的资金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2.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博弈从一定程度上促使我国必须对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从前面的博弈分析中可以看出,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产权主体的"同一"是两者之间始终没有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市场型债权债务关系的主要原因。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经严重滞后于整个经济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与企业应成为完全独立的两个经济行为主体,它们的行为不再受到政府的直接干预。商业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融资时,自主决策,风险自担,银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变为硬约束。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也必须充分考虑成本和收益,从而提高了投资效益。

3.债券市场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企业的融资方式由单一的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转变。但是,在直接融资中,我国非常重视股票市场的发展,却忽视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应该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允许企业自主发行债券,提高企业债券的融资比重,建立合理的企业融资结构。由于债券有明确的利息和期限,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而不像股票分红那样可以暂不分配,而且,债券的投资者大多数为居民个人,这可以改变企业与银行的同源性质,促使企业改善经营,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4.票据市场的发展。商业票据的期限较短,但企业可以不断滚动发行,成为企业良好的融资工具,为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我国的商业票据以实际交易为背景,由商业银行进行承兑,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间债务拖欠问题。票据市场的发展还可以使企业逐步建立起信用制度。这一方面改变了企业在参与博弈中的支付函数,另一方面使企业更注重发展的长期目标,改善博弈环境,有利于实现博弈中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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