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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哲学的基础主义纲领试图通过一切认识主体所共有的理性—知识基础和单一明晰的意义来说明人类知识的合理性,进而说明一切人类行为的合理性。但是,我们看到,主体合理性的实质是个人合理性。由于没有任何处于一切历史时代和一切认识者之上的外在权威(如上帝、哲学家)来保证具体历史条件下和具体认识处境中的不同个人有同样的先验原理、自我知识或直接经验,甚至也不能保证不同的认识主体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推理,所以主体合理性的结果是极端的个人主观性。一切基础主义的哲学,不论相互之间多么不同,都诉诸于普遍的、永恒的、超历史的原则、方法、标准来克服这种个人主观性。当代文化的发展,特别是文化人类学、哲学解释学、语用学、科学哲学的发展,表明基础主义的“基础”是不可能的,没有任何一种文化领域或学科能够居高临下地俯视一切历史时期的一切文化。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基础主义已经崩溃,基础主义不能保证、也不能说明知识的合理性,关于科学合理性,结论也是如此,因为科学知识是人类知识的一部分。
我们认为,科学是合理的,这是一个既成事实。科学哲学要做的事不是讨论科学是否合理,而是要说明科学合理性的方式是怎样的,是什么使科学实践成为合理的事业。我们不能说科学之所以是合理的,因为它是成功的。这种说法把成功作为最后的标准,把成功置于合理性之上。成功是事后的评价,而合理性评价不一定要等待最后的结果。一种行为或知识选择是否成功,要按一定的价值取向去评价,不同的个人会有不同的价值、愿望。因此,用成功来说明合理性,是一种功利主义的立场,最后同基础主义一样会导致个人主观性。
于是,我们看到,说明科学合理性的关键是克服个人主观性。科学之所以合理性,是因为科学实践的方式能够克服个人主观性,这种方式就是科学实践的集体性。正是由于集体性,科学实践才是一种社会实践。用科学实践的集体性来说明科学的合理性,这是我们的基本立场。这种科学合理性观点是我们从当代哲学的发展中总结出来的,它是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哲学解释学、新实用主义哲学中的共同因素。但是,就科学合理性而论,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家,例如库恩和图尔明并没有彻底地贯彻这一立场,他们仍然试图在科学实践的集体性之外去说明科学的合理性。因此,我们试图在吸收库恩和图尔明关于科学实践的集体性的见解的基础上,以科学活动的集体性质作为最基本的因素,来说明科学的合理性。
一、库恩的科学共同体
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似乎给人一种印象:在科学中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合理性。一种是常规科学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基本上与逻辑经验主义的科学合理性一致:逻辑和经验对于理论的评价起决定的作用。一种是异常科学的合理性,即不同范式的选择的合理性:逻辑和经验的标准不能决定范式的选择,科学家必须采取宣传、说服、翻译、对话等方式。实际上,库恩并不认为科学中有两中完全不同的合理性。常规科学与异常科学的区别是两种科学言论的区别,而不是两种合理性模式的区别。库恩在科学哲学上的“革命”就是打破了现代哲学的合理模式,从普遍合理性转向具体的、历史的合理性。不论是在常规科学中还是在异常科学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科学家集体,而不是独立于科学家集体之外的抽象标准和方法。我们认为,科学家集体—科学共同体—的概念对于库恩的科学哲学是一个核心的概念。
科学共同体概念比皮尔士的研究者共同体概念更为明确。拥有一个共同的范式的科学家组成一个科学共同体,或者说,一个科学共同体就是共有一个范式的科学家群体。要想成为一个科学共同体的一员,首先必须学习他们的范式。属于同一科学共同体的科学家所学到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方法来自同一范本,他们在今后的科学活动中很少就基本原理产生争执。他们以相同的基本原理为出发点,遵守相同的科学实践规则和标准,这是常规科学的先决条件,是形成一个具体的、连续的研究传统的先决条件。科学发展的过程是从没有范式到有范式、从一个范式到另一个范式的过渡。其中多数时候科学家是在一个确定的范式的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但是,这同时也说明,不是一切时期、一切个人的科学活动都从属于某个范式,“没有范式的科学研究是可能的。”(注:T.K-uhn: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0,p.11.)不过,没有范式的科学研究毕竟是“反常的”。
我们认为,库恩的科学哲学中最基本的东西不是科学发展的两种方式的区分,不是范式概念,也不是不可通约性论题,而是科学共同体这一概念,库恩的其他概念和论点都可以由科学共同体概念来说明。就科学共同体与范式的关系来说,不是因为先有了一个范式才形成了一个科学共同体,而是因为科学家集体在共同选择了一个基本理论才产生了一个范式。当然,就论述和辨认方式来说,我们可以由科学共同体来定义范式,也可以反过来;我们可以由一个范式来辨认相应的科学共同体,也可以由一个科学共同体来辨认它的共有范式。所以,库恩说,要辨认一个时期一门学科中的范式,最简单的办法是看一看那个时期的教科书。例如,“量子力学”是现代物理学中的一个范式,一部量子力学教材就是这个范式的集中表现。它所以能够成为教材,必须得到当时的物理学家的认可。它的内容要包括量子力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运用物理世界的现象对这些基本概念和原理所作的解释,一些基本定律得到了哪些实验事实的证明,这些实验事实是用什么仪器、以什么方式得到的,学生要作哪些习题(有时还有这些习题的答案和解答方式),等等。了解了这样一个范式,我们就不难了解,有哪些科学家是通过学习相似的教材走上科学研究道路、并且仍在研究与教材的内容有关的问题。这样一些科学家就是由那个范式产生的科学共同体的成员。
科学共同体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集团,它有许多层次,也会发生变化。最大的共同体是一切科学家组成的共同体。在下一层次上是大学科专业群体组成的共同体。如物理学家共同体、天文学家共同体、化学家共同体等等。只要不是在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领域,一般不难确定一个科学家属于哪个大群体。看一看他们参加什么专业学会、阅读什么专业刊物就清楚了。这种方法还可以用来识别下一层次的共同体,如有机化学家共同体、高能物理学家共同体、射电天文学家共同体等。更下一层的科学共同体就不那么容易识别了。例如,如果没有公开的宣言,如何识别一个噬菌体研究群体?这要根据有关专业会议有哪些人参加,论文初稿和未发表的校样散发给哪些人,其他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交流网中有哪些人介入等等。这样的共同体人数很少。在这一层次上,有才能的科学家往往同时属于几个共同体。
由于最大的科学共同体是所有的科学家组成的科学集体,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发展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概念,即科学集体不限于由拥有同一个范式的科学家组成的团体。科学集体是一个交流网络,他们之间可能在基本理论上有分歧,因而发生激烈的争执。正是相互的争论、讨论、交流把他们联结起来,形成一个交流集体。由于这样一个科学集体内的交流方式不同,所以科学实践有时表现为常规科学,有时表现为异常科学。在常规科学时期,逻辑和经验能够决定这个或那个难题的解是不是一个恰当的解,不是由于逻辑和经验有超历史的力量,而是由于相关的科学共同体对基本范式没有分岐,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难题的求解上。在异常科学时期,同一研究领域的科学家在范式层次有分歧,分成几个不同的派别,也许有的科学家哪一派都不是。这时逻辑推理不能决定理论的选择,不是由于逻辑变得不重要了,而是由于逻辑的应用必须有一定的前提。理论的选择不只是个人的选择,还必须是集体的选择。虽然集体的选择是由个人的选择构成的,但得不到集体支持的个人选择不能成为有效的科学选择。只有当一个科学共同体在逻辑推理所涉及的陈述上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逻辑推理才是可应用的。如果科学家所使用的理论词语和观察词语都有不同的意义,那么应用相同的逻辑规则会推导出不同的结论和不同的理论选择。因此,在异常科学时期,科学家之间的理解和交流采取了不同的方式,翻译、劝说、宣传等手段在常规科学时期是多余的,而在异常科学时期则是必不可少的。就宣传来说,它是科学家个人充分阐述自己的选择和理由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有充分的理由,它就能说服其他人,从而使个人的判断变成集体的选择,克服个人主观性,达到集体性。因此,宣传并不是不合理的行为。
所以,在具体的场境下,什么是合理的行为要由科学家自己决定,不论是哲学家还是其他人都不能把合理性原则从外部强加给科学家。不过,库恩并不要求科学共同体是一种压力集团,一种步调完全一致的军事组织。科学群体允许少数人持有不同的观点。例如,对于精度、广度、简洁性、有效性等价值标准,不同的科学家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应用。价值判断的可变性是科学发展所必须的。在一个“科学研究纲领”的早期阶段,有些科学家由于使用价值系统的方式与众不同,很早就选择一个新的研究纲领。正是少数科学家的这种行为使一个相对脆弱的新研究纲领发展成一个强大的范式。但是,如果一个科学集体中每一个科学家都作出与众不同的选择,就会同时有数不清的研究纲领,也等于没有任何研究纲领,科学共同体就不可能出现,科学合理性和客观性就无从说起。所以,库恩说,为了保证好的科学理论得到充分的发展,还为了保证新的科学范式能够产生,一个专业共同体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分配:多数人继续从事常规科学研究,少数人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现有的价值体系而倾向于理论的更新。不过,我们还要补充说,科学共同体的这种分配并不是以任何强制的方式实现的,而是科学家的自由选择。科学家的个人选择的理由并不是纯主观的,而是科学史和科学共同体所提供的。
总结起来,库恩的集体合理性理论有两个主要的方面。第一,科学是客观的,这种客观性不是由于满足了某种外在的、上一级的标准,而是由于理论的选择是科学家的集体决策。第二,科学进步并不是向某个永远不变的预定目的前进,而是基于科学共同体的判断。当然,库恩并不把科学共同体看成唯一起作用的因素,自然界本身也以某种方式影响科学家的选择。正如库恩自己所说的,“科学家可以选择他们喜爱的任何理论,只要他们的选择是一致的……自然科学的难题多数是由自然直接提出来的,并且一切难题都间接涉及自然。虽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解答被看作是有效的,但强行把自然压入一组任意的概念盒子是不行的。相反,原始科学的历史表明,常规科学只是在有了非常特殊的盒子之后才是可能的;发达科学的历史表明自然不会无限期受禁于科学家在某个时期构造的盒子。”(注:I.Lakatos,A.Musgrave:Criticism and theGrowth of Knowle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0,p.263.)我们还要补充说,自然不受概念盒子的限制这一点只有作为科学家集体共同接受的猜测才对科学有意义。什么时候用一个概念盒子代替另一个,只有作为科学家的集体决策才能成为科学事业的合理的组成部分。
不过,科学实践的集体性本身是一个经验事实,而不是任何先天的原理。科学的合理性最终只能根据这一事实来说明,除此之外,科学没有更基本的合理性因素可以依靠。我们把这一点看做库恩的科学合理性理论中最重要的论点。可以说,库恩与波普的争论并不是非理性主义同理性主义的争论,而是两种不同的科学合理性观点的对立,库恩的合理性理论是“许多可能的合理性型式中的一种。”(注:Adam Grobler:Between Rationlism and Relativism:On Larry Laudans Model ofScientific Rationality.British Journal for the Philosophy ofScience,December 1990,p.493.)然而,库恩本人的论述方式往往使这一点显得极为模糊。他急于根据科学史料来反驳逻辑经验主义和波普,把论述的重点放在常规科学的性质(范式不受证伪)和科学革命的性质(逻辑和经验不能唯一地决定理论的取舍)上。他所做的,主要是拿科学史和逻辑经验主义与波普的科学合理性原则作对比,而没有在更基本的层次上、更广阔的视野里揭露基础主义的不合理预设和不合理结果,因此没有把科学实践的集体性提高到最突出的地位。因此,他并不能真正反驳逻辑经验主义者和波普,他们可以回答说:是的,库恩说的是科学的历史事实,但事实并不等于合理,库恩所强调的事实只不过是科学家的部分不合理行为记载罢了,并非一切科学家的一切实际行为都是合理的。
二、图尔明的集体学科理想
我们认为,图尔明在科学合理性问题上的主要贡献不在于他本人最重视的科学进化论,而在于他对科学目的或学科理想的精辟论述。论证科学的进化并不能说明科学的合理性。纳粹运动、宗教迫害、独裁政治都是社会进化的产物,它们适合于一定时期的社会环境,但并不因此就是合理的。在科学中也是如此,李森科事件中就有许多不合理的因素。图尔明的功劳在于他详细论证了科学的目的或学科理想是一个集体的思想,而不是纯个人的主观意图。
图尔明看到,科学并没有唯一的不变的目的,但是,科学有一些目的更基本,更重要。是什么使它们更基本更重要呢?是科学家集体。科学目的和理想是在历史过程中发展变化的,是什么使它们的变化不是主观任意的呢?也是科学家集体。个人的目的、动机、欲望总是主观的,只有当他们变成集体的共同目的之后,才能成为客观的目的,才能成为科学合理性结构中的一个基本成分。
在图尔明的科学哲学中,学科原则是学科理想的具体表现。这种学科原则是集体原则,因此也是科学合理性的根本原则。首先,一个研究领域是否有共同的学科原则,是划分成熟科学与原始科学或“前科学”的分界线。一门学科有了共同的学科理想或学科目的,科学家向同一个方向努力,按同样的方式去从事科学研究。没有共同的学科原则,不同科学家就会有不同的研究目的、研究手段、研究课题和研究方式。这样,一些科学家眼里的重要研究课题在另一些科学家看来只是细枝末节。一些科学家眼里的重大成就在另一些科学家看来是些无稽之谈。原始科学和前科学领域往往如此。因此,有没有共同的学科原则是学科与学科之间、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分界线。不同的学科原则代表不同的学科,不同的科学集体。学科原则的变化往往与学科集体的变化同时发生。
图尔明认为,一个专业学科中的科学概念和理论的发展变化是受该学科的说明志向和学科目的制约的。学科理想与现有说明能力之间的差距不仅指引科学家确定现行的科学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决定概念和理论的修改、更新,而且为概念和理论的变化提供合理的理由。而学科理想或说明志向本身也可能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虽然没有一个更高的或更基本的原则可以依赖,但决不是主观随意的。学科理想的变化同概念和理论的变化一样,也是客观的、合理的,因为科学家关于科学理想和说明志向的判断是以本专业的历史经验为依据。“人们在一定的领域所积累起来的经验导致他们采取一些说明理想。那些理想决定一个科学家从事相应专业所信从的集体志向,作为一个生物化学家或原子物理学家从事研究活动。那些理想同时维护那门学科本身的一贯性,确立假说和思辩不能超越的范围,改进那些评判概念革新的选择标准。”(注:S.Toulmin:Human Understanding.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2,p.154.)
在图尔明看来,只有了解科学中的说明步骤,我们才能理解科学概念的一些基本方面,了解科学概念从一代科学家传到下一代科学家的历史过程,了解科学概念的集体性质。科学家“围绕一些概念建立他们的理论,这些概念显然成了相关学科的集体目的。历史地发展的自然科学本质上是群体事务,越出一代人的界限,不可能由个人的理想和步骤来代表。”(注:S.Toulmin:Human Understanding.Oxford UniversityPress,1972,p.158.)关于科学的长远战略和学科目的的改变,当然首先是由少数科学家(也许是权威)作出个人判断,然后得到集体的认可,从而成为集体战略和目的。图尔明力图把科学家的个人判断建立在客观的依据之上。
学科理想作为一个集体目的,是科学合理性的根本所在。科学目的的集体性质是科学客观性的保证。不过,图尔明似乎想更进一步,超出科学集体之外来说明科学的客观性,这就显得有点多余了。
按照图尔明的科学哲学,学科原则之间的争论是关于科学的长远战略的争论。问题的焦点是:怎样才能更好地理解自然。每一种学科原则或科学战略都有一个根本的或最终的目的,这就是说明和理解自然。这样一个目的为解决学科原则之间的争论或分歧提供了一个客观的、合理的基础。即使所有的科学家共有最终的科学理想,怎样判断某一学科原则是否符合这个理想或比另一学科原则更加符合这个理想呢?图尔明说,我们可以根据过去的先例,根据科学的全部历史经验来判断哪一种学科原则将更富成效、更有希望、更有前途,哪一种科学战略将导致更有力的说明模式,更好地改进人类对自然的理解。
科学家根据同样的历史经验制定出不同的科学战略,随着历史的发展,各种战略优劣会逐步显示出来,新的历史经验最终会表明哪一种科学战略更好一些,哪一种预测更准确一些,哪一种是打赌的获胜者。各种科学战略归根到底是人类为理解自然而作出的不同尝试,而自然界对人类理解所作的反应远远超出了一切人类的偏见之外,不是任何力量能够左右和改变的。
图尔明把科学的理想和目的看成是集体的,但是,图尔明认为这还不足以建立科学的合理性,因此这一点并没有受到图尔明的足够重视。当图尔明努力论证没有普遍的、不变的科学合理性原则时,他是一个很好的历史主义的科学哲学家。他把库恩看成一个非理性的相对主义者,并力图克服库恩的相对主义。为了比逻辑经验主义和库恩更正确,图尔明企图在科学的集体性之外或之上说明科学的合理性。为此,他提出了三种说法来阐述科学的合理性或选择的客观性。第一,每一学科理想或战略都有一个根本的终极的目的,即说明或理解自然;第二,包括学科原则在内的理论选择是由生态环境决定的,而生态环境是客观的;第三,自然界对人类理解的反应不受任何人的力量左右。如果我们是认识论的基础主义者,我们会很高兴地接受这三种说法。但是,我们看到,当图尔明批评逻辑经验主义时,他是一个反基础主义者;当他批评库恩时,又重新陷入了另一种形式的基础主义。
我们不是基础主义者,我们不相信图尔明的上述三种说法。首先,为什么说明和理解自然是科学的“终级”目的?图尔明虽然没有明说,可是从图尔明的论述中我们感到,图尔明相信说明和理解自然是一切时代的一切科学的最高的目的,即使学科原则也是按照它来评价的。如果说,有一个更基本的标准来判断什么是科学的最高或最终目的,这种标准必定先于科学,因此是一个先验原理。图尔明当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图尔明可能说,这是对过去的科学历史的概括。但是过去的科学历史不仅是科学家同自然打交道的历史,也是科学家集体活动的历史。没有任何先天的理由规定科学一定要以理解自然为目的。科学有这个目的,是科学实践的结果,是由于大多数科学家在科学实践中都抱有这个目的。这就是说,科学目的仍然是科学家的集体的选择的结果,并不是科学最基本的东西。不过,图尔明也不会承认这一点,因为这会导致相对主义。因此,关于科学的目的,图尔明往往含糊其辞,有科学理想、学科理想、学科原则、说明志向、自然秩序理想等多种说法,而从来不说这些东西是否相同,或者它们之间有什么具体的差异。
其次,图尔明说到生态环境、问题环境,在讨论学科战略的选择或合理的押赌时,又说到一个学科中的全部历史经验是学科战略的选择的依据,因此是客观的。我们不知道全部历史经验是否就是生态环境。这种依靠自然选择和历史经验来论证科学合理性的做法同某些基础主义者以实在论的形而上学来作为理论选择的标准一样是想入非非的空话。自然选择或历史经验能够保证科学的合理性,只有在以下假定下才能成立:自然界对于所有的科学家显示出同样的面貌,所有的科学家以同样的方式理解问题环境和一门学科的历史。这是变相地假定所有个体心灵的同一性和一切意义理解的同一性。科学实践告诉我们,完全相同的历史经验和完全相同的直接经验一样不可能。虽然自然不受人的力量所左右,但不同的人可以对同样的“自然”有不同的反应。哪种反应更符合自然,科学家并不拥有来自自然本身的规定。
所以说,图尔明虽然谈到了科学目的的集体性,但并没有真正抓住科学合理性的实质。
三、重新理解科学合理性问题
我们认为,科学哲学中的合理性模型的主流是目的—手段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模型的具体表现是分层模型或等级模型:在最基本的层次上是科学目的,如科学价值、学科理想、学科原则等。第二基本的层次是各种科学理论、定律、假说。最上面的层次是否达到了最在下的层次上的科学目的,是根据中间层次上的科学方法来评价的。逻辑经验主义、波普、图尔明的科学合理性理论显然属于上述模型。库恩的哲学也大体上属于这个模型,只是他把这个层次体系叫做“范式”。这些科学合理性理论把科学合理性说明的负担最终搁在科学目的合理性说明上。逻辑主义者没有考虑科学目的的合理性问题,隐含着科学目的是先验的、普遍的、永恒的这样一个预设。图尔明有时把科学目的看做集体的科学理想,有时又试图超出科学家和科学集体之外来说明科学的目的,因此在根本的问题上没有提供明确的答案。库恩干脆不要科学目的,让范式象彗星一样在太空中游荡。劳丹用科学合理性网状模型来取代分层模型,其实只不过是给分层模型增加了一点各层相互作用机制。(注:L.Laudan:Science and Values,Reidel,1984.)所以,马林诺夫批评说,劳丹的网状模型依然过于依赖于价值论,“使认知价值过于膨胀,使它们成了科学争论中的最高价值;而且每一个科学家都可以自由地采取他自己的价值并构造它自己的私人世界。”(注:M.Marinov:Cognitive Valuesand Scientific Rationality.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1,1987.)只有假定科学有先验的目的,我们才有可能对科学合理性作出整体的、全面的说明。内格尔早在50年代就放弃了这种幻想。(注:E.Nagel:Logic without Metaphysics,Free Press,1956,p.15.)如果我们承认科学没有先验的目的,那么在科学目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克服个人任意性的唯一有效的途径是把科学目的看成集体目的,个人的判断只有得到集体的认同才能成为科学的目的。这样,我们对科学合理性的论述就必定采用社会学的方式。
因此,我们提议科学合理性要由科学实践的集体性来说明,但这并不是照搬图尔明和库恩的观点。的确,我们吸收了库恩和图尔明的科学哲学中的一些论点,但改变了这些论点在科学合理性理论中的地位,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现在问题是,否定现代认识论中的合理性概念,是否等于承认和宣扬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是否等于主张非理性主义?如果现代认识论所规定的合理性是唯一可能的合理性,那么我们可以说,否定它就等于接受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现代认识论者把他们所信奉的知识原则和科学方法看成人类合理性的唯一形式,自然会指责那些反对他们的论敌陷入了非理性主义。这种指责成了现代认识论者自我保护的法宝,以为给对方贴上“非理性主义的”标签就等于把对方打倒了。这反映了现代认识论无可奈何的处境。
现代认识论者把论敌(如库恩和伽达默尔)的观点指责为非理性主义,但他们的论证缺少说服力。第一,现代认识论的合理性规定并不是唯一可能的规定,因此反对它并不等于支持非理性主义;第二,当代反基础主义者大都否认自己是相对主义者、主观主义者,即否认自己是非理性主义者,并努力阐明知识评价与选择的方式和理由;第三,在哲学上划分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进步主义和相对主义,这种划分本身反映现代哲学的意识形态,是一种固定的思想框架的产物,但并非必不可少的。不能把它作为一个万能的套子,套在一切思想之上。这些对立的划分用到许多文化领域其实是一种“范畴错误。”
现代认识论以为合理性是达到真理的途径。什么是真理?什么样的合理性能够保证得到真理或向着真理的方向进步?说真理是知识与外部世界符合,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们怎样知道认识符合实在?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认识不能是个人的,必须是社会的或集体的;不能是独白式的,必须是对话式的或辩证的,所以,知识就是一个语言系统。我们不可能超出语言之外去检查整个语言系统是否同外部实在相符合,而只能在语言系统之内考察它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这样,知识的客观性和真理性只能采取以下形式:我们把语言系统的某些部分看做实在的正确表达,而另一部分则要依靠这一部分来辩护。所以,真理的定义就是一个语义定义,最精彩的真理定义是塔斯基在形式语言中对真理所作的定义。但是,对于认识论来说,仅仅有一个语义定义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明确这个语义定义在认识实践上的应用,即确定一个语言系统符合实在的方式和方法。按照现代认识论,以语言系统内的某些命题作为基本命题(经验命题或第一原理),其他命题都可以由它们与这些基本命题的逻辑关系而得到辩护。由于基本命题是直接符合实在的,所以整个系统的客观性和真理性也得到了证明。
这就是现代认识论的合理性模式,这个合理性模式依赖于基本命题具有自明的客观性,真接符合实在。但是,从认识论上说,这个前提还预设了另一个前提,即所有的心灵都是同一的,同一个词语对于一切心灵具有同样的意义。如果心灵不同一,或者如果意义不同一,那么关于什么是基本命题,不同的人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结果将是不可解决、不可调合的意见分歧,追求合理性也就成了水中捞月一场空了。如果无视心灵的多样性和意义的复杂性而顽固地坚持这种合理性模式,结果将是把真理的标准全部交给每一个人,因此导致彻底的个人主观性。
现代认识论的合理性模式不能保证客观性,这是因为它把客观性等同于真理,等同于认识符合实在,并由第一原理和逻辑来担保。但是,我们可以有别的方式来理解客观性。皮尔士说,相信一个命题就是相信它的真理性,因此打算依照它去行动。行动的成功表明了命题的有效性。詹姆斯说,他同意真理是符合实在这种说法,但这种符合关系只能表现为信念指引行动的成功。因此语言系统的客观性要根据它通过人的实践所产生的结果来判断。我们无法确实地知道一个命题是否符合实在,而只能根据实践或行动的结果进行猜测。在这个意义上,基本命题与非基本命题的区别并不重要。实践的成功表明命题或命题系统同实在之间具有某种实质性联系,因此表明了命题系统的客观性。由于实践是社会性的,是集体的实践,所以客观性就是集体主观性。只能通过集体主观性,才能逐步达到理想的客观性。
主观主义把知识限定在个人的意识之内,相对主义否认相互竞争的理论或语言系统之间有可行的比较评价标准(一切理论都同样的好或同样的不好)。当代反传统的哲学家中没有人支持这种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也否认自己的观点是这种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因此,我们不应该仅仅以现代认识论的合理性标准来评判,把他们定为相对主义者、主观主义者,也就是非理性主义者。
伽达默尔申明自己不赞成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罗蒂在“实用主义、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一文中驳斥了实用主义是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指责。库恩主张,科学革命是范式的转变,前后两个范式是不可通约的,经过科学革命,科学家的世界观完全改变了,逻辑和经验不能决定范式的选择。这些观点表面上看起来同非理性主义很相似。但是,这种相似性只是表面的。库恩并不是非理性主义者,而是从根本上批驳了现代哲学的合理性理论。
库恩主张范式之间不可通约,但并不认为范式的选择没有任何根据,库恩的不可通约性论题仅仅是指,范式的选择不是纯逻辑演算的结果,经验证据和逻辑推理这两个方面还不足以迫使科学家一定接受和排斥某个范式。这是对涉及范式决策的一种合理的审慎态度。经验证据是非常复杂的,证据与理论的关系也是非常复杂的。经验命题的单义性和经验陈述与理论陈述关系的单一性都是不恰当的抽象。库恩说,不可通约并不是不可比较。科学家可以有多种方式比较两个范式,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理论范式解决经验难题的能力。其他影响理论选择的因素还有简洁性、统一性、未来前景等。所以说,库恩不是相对主义、主观主义者,因此不是非理性主义者。
库恩强调,随着范式的变化,科学家的世界变化了。这样的说法听起来像是世界的存在完全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其实,库恩的意思是,随着范式的变化,科学家对世界的认识变化了,或者说科学家的世界观变化了。这种说法完全符合人类认识的历史。库恩明确指出,实际的世界是不会因为科学理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而且理论的变化也不是主观随意的。旧范式的危机产生于它为解决某些难题努力一再失败,使科学家丧失了对它的信心。而新范式的竖立也是由于它成功地解决了一些非常棘手的难题,从而征服了当代科学家中的大部分人。库恩深刻地洞察到,科学合理性必须依赖于一个科学共同体,离开一个时代从事实际科学研究的科学集体,是没有什么合理性好谈的。
仔细考察那些曾经引起众多攻讦的哲学,我们很难找到地地道道的主观主义、相对主义。这些概念是现代哲学制造出来打击对手的武器。捏造出许多的“主义”,把每一思想都贴上这种或那种主义的标签,这是西方文化中的一个严重蔽端。如果我们看到,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以及与之相关的主观主义与客观性、相对主义与进步的对立划分是不必要、无意义的划分,我们就会更加清楚地看到,“第一哲学”的时代早已过去了。哲学研究应该是同其他科学分支并行的研究领域,而不是一门高高在上的科学之科学。哲学理论同科学理论一样,是为说明某个领域的现象提出的说明性的假说,应该同其他知识一样进行辩护。强行把某个假说套进某个主义,对于我们解决具体的问题并没有实质性帮助。
因此,我们必须改变现代哲学的提问方式。恰当的问题不是:人类知识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知识是进步的还是非进步的。科学是不是合理的?科学合理性与其他合理性有什么不同?没有主观性,或者没有客观性,都不可能有人类知识,不可能有科学。科学无疑是合理的,人类行为作为一个整体也是合理的。恰当的问题是,科学为什么是合理的?科学合理性的方式是什么?亚里士多德解决运动问题的方式与伽利略有什么不同?开普勒解决行星运动的方式与达尔文解决物种起源问题的方式有什么不同?这种或那种科学问题的解决与这种或那种政治问题的解决在方式、方法、步骤上有什么不同?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经验研究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