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的经济学分析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信用的经济学分析_市场经济论文

社会信用的经济学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学论文,信用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1)09-0056-05

信用一词源于拉丁语Credere,意为信任,经过演变,现在已具有了丰富的内涵。它既包括 精神领域,也包括物质领域的范畴。从精神道德观念讲,信用通常表现为一个人或单位诚实 守信,遵守诺言。从经济意义上说,信用是以一定的经济标的物为内容、以借贷为特征的经 济 行为。本文侧重于从信用的原义来理解信用。即信用是指能履行承诺而取得社会公众的 信任。它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那么,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社会信用何以会与经济紧密 相联 呢?本文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经济对社会信用的需求,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 信用的供给机制。

一、市场经济对社会信用的需求分析

1.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次研究了交换引起分工和专业化,从而大大提高了劳动生 产率的情况。他认为专业化及社会劳动分工是所有进步的源泉。然而斯密却忽视了随之而来 的劳动分工的负面效用。它妨碍了每个专业化者对其专业领域之外的事物的理解。换句话说 ,由于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以及产生的知识分工会使得绝大多数市场上交易双方的信息日 益不对称。现代经济学把市场交易双方对市场信息拥有量的不对称性看作是市场经济的重要 缺陷之一。这种市场失效通过两个典型的商业不诚实行为得以表现,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市场经济能否建立的关键也就在于社会能否解决因分工协作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以及由此而 增加的交易成本问题。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完整的制度体系,它解决 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建立一套完备的交易制度。就是为保证市场有序运行而制定的所有经济 活动主体都必需遵循的规则和法律规范。完备的交易制度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首 先风险,然而,任何交易制度的价值,毕竟要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才能得以体现。 因而,完备的交易制度只是解决了市场运行的必要条件,更为重要的还在于社会成员在交易 行为上对交易制度的认同和遵守,否则任何交易制度都形同虚设。社会成员是否在交易行为 上认同和遵守交易制度,属于道德建设问题,现代经济学称为道德秩序。可见市场经济得以 有效运行,除了完备的交易制度外,还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道德秩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的道德的基本内涵是勤俭节约,重视商誉,重视形象,彼此尊重交易伙伴,不生产出售伪劣 商品,彼此不会违约,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不得超越法制的轨道,其核心就是社会信用。

2.社会信用实质上也是一个信息的问题,它存在于一切交换之中。市场经济由于社会分工 的深化,信息的不对称成为经济生活的一种常态和特征,信息不对称导致经济生活中的不确 定性增加。这种情况下,如果缺少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这种不确定性会进一步放 大,实际上也就是风险放大。在高风险的情况下,经济主体因为未来的不确定性太大,将会 减少投资消费等商业活动,导致经济效率的降低。相反,如果存在一个人人守信的社会信用 环境,尽管经济生活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信用的广泛存在,将使人们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利的 动机大为降低,从而减少经济生活的不确定性。经济主体可以大胆地投资消费,从事经济交 易活动,从而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良好的社会信用还能降低经济主体的交易 成本,比如,使信息的收集与鉴别、商品质量的检查、防伪识伪、条件谈判、讨价还价、起 草合同、聘请律师、纠纷的仲裁等等所产生的成本大为降低。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的供给分析

假定经济主体的所有行为都是效用趋向的,而且从最终结果而言都是理性的,所以社会信 用 行为也是一种效用最大化行为。问题是,我们如何把社会信用纳入经济主体的效用函数。按 照哈林(Khalil,1990,1997)对效用的分类法,效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人们从物质产品 中所获得的物质效用,另一类是指人们从“自我完善”产品中所获得的“标签”效用。这里 自我完善产品是指一种精神产品,它能够提供“标签”价值,以满足人们对尊重、赞美、荣 誉的需要,比如自我超越、人格完善等。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哈林的分类从两个方面来把社 会信用纳入人们的效用函数。(1)社会信用行为通过诚实守信,遵守合约,严守交易制度, 从而能够谋取短期或长期的物质利益。短期物质利益可以理解为交易费用的降低,经济活动 效 率的提高,当然从短期来说,单个经济主体也能够从破坏社会信用中获利。长期利益包括由 社会信用行为所带来的商誉、信誉,这是一种长期的无形资产,能够为经济主体带来长远收 益;社会信用行为在经济主体的长期重复博弈中使双方达到触发策略均衡而增加的利益。从 这个角度讲,人们从社会信用行为中获得的是一种物质效应。(2)社会信用也能够满足人们 对赞美、尊重、荣誉的需要,从而又是一种精神产品,相反,破坏社会信用的行为会使社会 主体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而产生负的精神效应。经济主体在博弈过程中,根据自己的效用 函数权衡社会信用行为与破坏社会信用行为所产生的效用大小,依据自身行为效用最大化原 则来选择自己的战略。

1.没有政府干预情况下的不同市场经济发展状况的社会信用供给情况。

这里我们假定市场经济按社会分工的发展状况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社会成员完全 无分工的市场经济阶段,第二个阶段是社会成员固定性分工下的市场经济阶段,第三个阶段 是社 会成员可流动性分工下的市场经济阶段。下面我们用博弈论对这三种状况下的社会信用供给 进行分析。由于不考虑政府的干预,我们也不考虑社会道德的存在,人们的社会信用行为只 根源于他们的物质效用。

(1)社会成员完全无分工下的社会信用供给。

首先假设经济社会中只有两个人A和B,并且A和B具有完全相同的专业技能,都生产商品x和 y,即他们之间完全没有分工。这里A和B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是指A和B之间的剩余产品的交易 ,在交易活动中A和B的策略空间不仅包括交易与否,而且还包括在交易中是否诚实守信。显 然,由于交易双方从交易中均能获益,交易是一种正和博弈,而不守信及其识别总需要付出 成 本,所以不守信是一种负和博弈。为简化起见,我们只考虑双方的策略空间只有守信和不守 信,并且博弈双方同时决策,所有博弈方对博弈中的各种情况下的得益都完全了解,因而是 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则A和B的得益(Payoff)矩阵如下:

得益矩阵

A

守信 不守信

守信 Ⅰ(10,10)

Ⅱ(6,13)

B

不守信Ⅲ(13,6)Ⅳ(8,8)

在矩阵中(守信、不守信)策略,对双方都是占优战略,因为只要给定对方的战略,不守信 战略总能给不守信一方带来更大的效用。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博弈方的不守信行为不 用付出额外的惩罚成本。双方博弈的结果无疑是Ⅳ,即纳什均衡解。

在社会成员完全无分工的情况下,个体都能在保持自己机会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其交 易伙伴。即从自利的角度看,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是无差异的交易伙伴。这样,交易双方没有 理由确信双方的交易能够长期保持下去,也不可能猜透对方的战略选择。这样对他们而言, 选 择不守信是一种效用最大化行为。因此对一次性博弈而言,守信的承诺不可信。守信不可能 构成一组均衡策略,从而交易时的诚实行为很少见。因此,在这种分工状态下,没有政府的 介入,社会信用的供给不会自发产生。

(2)社会成员固定性分工下的社会信用供给。

保持第一部分的其他假设不变,只改变A和B的专业技能的假定,即A和B具有截然不同劳动 技能,也就是说A和B之间存在固定性分工,A只生产x,B只生产y。固定性分工假设是指社会 分工广泛而精细,并且经济主体的专业化技能相当高深,以致于社会中的个人只有在不离开 自己的 专业领域时,他的机会成本才是最低的。在这一假设条件下,A和B的交易博弈过程将会发生 变化,A和B双方有充分理由相信,双方的交易将无限次地进行下去。因而交易双方的一次性 博弈演变为以此博弈为原博弈的无限次重复博弈。在这种博弈中,交易者能够通过连续不断 的重复博弈了解对方的行为,并对对方的行为作出反应。例如,在第一轮博弈中,A选择不 守信战略,那么B在下一轮博弈中也必然选择不守信战略,从而使A的不守信行为得到惩罚。 这样,当原博弈的纳什均衡在交易双方之间不断出现时,作为帕累托改进的合作解最终可能 出现。当然合作解最终是否出现还取决于贴现率(交易者对未来收益与当前收益的偏好程度) 。如果贴现率足够大,当任何一方发现一次不守信而对方守信所获得的净收益超过未来无数 次博弈由于被惩罚所付成本的现值时,合作解将不会出。显然,原博弈的纯策略纳什均衡也 构成无限次重复博弈的一条子博弈完美均衡路径,但其总得益就要差得多。而由触发策略构 成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路径帕累托优于前者。因而双方的合理选择是触发策略,即(守信 ,守信)。这种情况下,社会信用的自动供给可能会出现,但并不一定出现。

(3)社会成员可流动性分工下的社会信用供给。

可流动性分工假设是界于完全无分工和固定化分工之间的状态。在这种分工下,人们虽然 不能在需要不同专业化知识的领域间作出选择,但他们能够在需要相同专业化知识的领域间 选择。它兼具完全不分工状态的流动性与固定化分工状态的固定性的特点。流动性为交易双 方选择不守信战略提供了可乘之机,而固定性则有利于增强对不守信行为的约束力。这种社 会分工状态更能反映市场经济的常态。在不同的市场经济中,只是流动性多于固定性或者是 固定性多于流动性的问题而已。我们就这两种情况来分析社会信用的供给。

依然假定上一部分的其他假设条件不变,只改变A和B之间的专业化技能。在固定性多于可 流动性的社会分工情况下,交易双方都不能确信他们将来一定能找到一个比目前更能获利的 商业领域。假设他们每天都进行交易,他们可能估计双方的这种交易会在将来的某一天结束 ,但他们不能提前知道是哪一天。这样在他们未能找到更有利的商业领域前,一般不会贸然 选择不守信战略。这种情况下的交易博弈,类似于固定分工下的无限次重复博弈。其结果与 固定性分工状态相同。

而在流动性多于固定性的社会分工的情况下,交易双方都有可能找到比现在更为有利的商 业领域。这样,交易有可能重复进行,但交易双方都没有理由确信他们之间的这种交易能得 以无限次地进行下去。最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博弈双方中一方找到更有利的商业领域,他随时 都有可能终止这种交易。因此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的博弈演变为有限次重复博弈。在原博弈 有唯一纯策略纳什均衡情况下,利用逆推归纳法很容易证明有限次重复博弈有唯一的子博弈 完美的解。即各博弈方都采用原博弈中的纳什均衡策略(不守信,不守信)。因而有限次重复 博弈等同于一次性博弈的简单重复,除非博弈的条件、环境、规则等有所变化,或另有一些 短 期中无足轻重而长期中却有一定影响或有制约的因素存在,从(不守信,不守信)到(守信 ,守信)的帕累托改进将不可能发生,因此在这种社会分工状态下,与完全无分工状态一样 ,缺少社会信用的自动供给机制。

由此可见,在可流动性分工状态下,使市场经济中社会分工固定性是社会信用自动供给得 以发生的基础。

2.政府干预下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信用供给情况。

前面我们分析了没有政府干预下的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信用供给机制,得出两点结论:(1)在 没有政府参与的情况下,社会分工水平较低状态下的市场经济缺少社会信用自动供给机制; (2)在社会分工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具备了社会信用的自动供给机制的某些条件,但这种自 动供给机制十分脆弱,容易发生逆转。现在,我们来讨论政府干预在社会信用供给中的作用 。

我们首先考察社会成员完全无分工状态下的交易双方的博弈。在没有政府干预情况下,从 Ⅳ到Ⅰ的帕累托改进不可能发生,但考虑到政府干预,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反转。这里仅从两 方面考虑政府在社会信用供给方面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制订正式规则,如法律制度等 对交易的不守信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增加不守信策略的违约成本;另一方面,把社会信用 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纳入经济主体的效用函数,这样政府除了采用正式规则来增加不守信行 为的成本外,还可利用通过其控制的宣传舆论工具及其对社会意识形态的引导作用,构 建起一整套非正式的约束机制,如伦理、道德等来增加人们不守信行为带来的精神负效用和 人们诚实守信的精神正效用。在考虑政府干预后,由于博弈方的不守信行为会受到法制制裁 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强烈谴责,而博弈方的守信行为则会受到社会的褒奖和鼓励。并且我们假 定博弈双方的不守信行为总是能在交易完成后被及时发现,并得到相应的处罚,博弈双方的 得益矩阵如下:

得益矩阵

A

守信 不守信

守信 Ⅰ(11,11) Ⅱ(9,6)

B

不守信Ⅲ(6,9)Ⅳ(8,8)

显然,(守信,守信)策略是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同时也是博弈的帕累托最优解。并且道德 约束力越强大,法律制度越有效,博弈双方的不守信成本就越大,其对不守信行为的威慑力 就越大,(守信,守信)策略就越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交易是一次性的,交易双方的守信 行为也总能存在,因此,守信策略是博弈双方的理性选择。

我们再把这一博弈模型扩展到有限次重复博弈和无限次重复博弈的情形。由于重复博弈的 原博弈有唯一的纯策略纳什均衡,并且又是帕累托最优解,因此以此原博弈为基础的有限次 重 复博弈和无限次重复博弈都只有唯一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解,即(守信,守信)。也就是 说,这种博弈只是原博弈的简单重复。(守信,守信)策略组合总能稳定存在。

我们进一步放宽对上述模型的条件限制,假设双方中一方守信而另一方不守信的行为在交 易完成后并不总是能被发现,这更符合我们生活中的现实。由于不守信并不总能被发现,交 易双方就有可能存在机会主义倾向。现在我们通过构建一个单人博弈模型来分析个人的决策 行为。在已知对方守信的前提下,假定博弈一方也选择守信战略,其得益为11,而选择不守 信战略且不被发现情况下的得益为13,而在被发现的情况下由于受到法制的惩罚和道德的谴 责,其得益为6。并且假定该博弈方的不守信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为p,则不被发现的概率为1- p。考虑到交易方的不守信行为被发现的随机因素,我们假设该博弈中还有“监管”一方存 在,因此该博弈的得益矩阵如下:

得益矩阵

监管

发现p 不发现1-p

守信

1111

交易者

 不守信 613

这种情况下,交易者决策的依据将是如何使自己的期望得益最大化,即通过判断选择守信 与不守信战略的期望得益大小来选择自己的行动。也就是说,当6p+13(1-p)>11,即p<1/4 时,交易者选择不守信战略,相反当p>1/4时,交易者将选择守信战略。换句话说,当不守 信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越低,交易方选择不守信战略的可能性就越大。反过来推,假定不守 信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一定,那么要抑制交易方机会主义倾向的最好办法是增大惩罚成本,比 如一旦发现交易者的不守信行为就使他一无所有,并且声誉扫地,从而增加对不守信行为的 威慑力。

三、结论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信用产生了内在的强烈需求,社会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 运转和效率得以充分发挥的前提和基础。

2.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信用的自动供给机制,但市场这 只“看不见的手”并不总能保证这种自动供给机制能长期稳定存在。因此政府的干预在社会 信用供给中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3.本文展示的一个基本思想是:社会信用构建的根本途径是增加不守信的惩罚成本,加大 对不守信行为的威慑力。政府的作用就是建立并执行一系列正式规则和非正式的约束来增加 对不守信行为的惩罚成本。前者的威慑力最大、最直接,而后者则是一个较缓慢持久的过程 , 其效果是渐进的。但非正式约束真正建立起来后,其效果则是持久而深入的。因此,非正式 约束对社会信用的构建的意义同样重大。

4.根据这一基本思想,具体到我国的情况,加大产权制度改革力度对社会信用的构建同样 是不可缺少的。因为产权界定不清,导致了一大批人、一大批企业“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 为,他们可以坐收不守信的好处,却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因而对社会信用的构建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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