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文/林 东
现状背景
2008 年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作为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一项伟大战略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伴随着科技创新以及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在2012 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联合推出《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司法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复合型、应用型、实践型法律人才。2018年9月17日,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中进一步指出:建强法学教育质量,要紧密结合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需要、紧扣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紧跟法治中国建设新进程新需求,建设高等法学院校质量文化,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法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当前,国际经济贸易的重心已经由最原始的货物贸易转向了知识产权贸易与服务贸易。这从目前中美贸易谈判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转让与保护等突出议题上,就可见一斑。可以说,鉴于国际经济、贸易、科技的发展变化形势,我们亟须加强培养专业能力过硬、理论知识扎实的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弥补当下涉外高端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短缺。因为知识产权法律人是真正的复合型人才,除了法律专业知识之外,还需要精通建筑、物流、金融、服务、运输、加工、能源、信托甚至是医疗等行业的知识,还要熟悉掌握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故此,随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2.0版的实施,如何在本科教育阶段更好地规划课程、制定科学培养方案,不仅是当下高校法学院最核心的问题,更是事关国家发展前途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之必要
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社会的急剧转型,我国高校法律人才培养陷入了自我设计发展与市场需求脱节的尴尬局面之中;而在目前的法学课程教育中,学生对课堂“公式”式教学方式也索然无味;毕业学生在进入社会工作后,对法律适用普遍缺乏基本的问题分析能力。进而导致了很多专业学生在毕业进入工作后,难以适应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需要的高标准、高要求,而不得不“华丽转身”,转归传统的法律领域,进一步造成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急剧短缺。
目前,综合性高端法律人才稀缺,难以满足市场需要,已是不争的事实。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跨区域、跨领域的经济活动日益增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需要解决的问题不仅仅来自于法律世界,而是“法律+科技”“法律+英语”“法律+理工”“法律+经济”以及“法律+金融”等等。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们国家乃至国内企业在面对发展机遇的同时,还需面对国家知识产权贸易谈判、国外托拉斯企业的知识产权诉讼等诸多的法律争端与挑战,这都需要我们在知识产权创新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运营管理、知识产权诉讼等领域予以充分重视,甚至在更高层面上的顶端设计与制度完善,以积极应对目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局面。
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显然,知识产权高端法律人才的作用及培养是上述命题的重中之重。大学法学院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是高等学校法学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法学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课题。我们需要深化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推行的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复合型、实践型、应用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应是目前高校教育适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起步较晚,无论是知识产权实践还是教育也都表现得够成熟。例如,我国高校以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架构的人才培养,在20世纪90年代仅有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3 所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学院;而作为五院四系老牌政法院校的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以及西北政法大学等,所开设知识产权学院也都不足十个年头。以河南省为例,在2013年后中原工学院、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高校也才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从整体上来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显得尤为滞后,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难以满足社会实际需要。
目前高校所培养的知识产权类人才,除了数量与质量难以满足社会实际需要之外,客观上在人才培养机制上需要有效促进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法律职业人才的分类培养。就学科建设而言,需要把相关领域介入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在教学规划方面积极发现、培育新的交叉学科增长点,创新教学科研特色,改变目前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的短板。对此,在2018年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举办的“南湖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张法连教授在其“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问题”的学术报告中曾指出:在国内,真正能独立处理涉外案件的律师还不足十人,而因为高层次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的奇缺,中国在国际贸易涉外法律纠纷处理中经常陷入被动,许多反倾销案件、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处于无人敢于问津的状态。
知识产权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正如虚宁寺管委会的李副主任所说:“对于我们而言,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目标,就要从人与人之间互相关怀的点滴开始做起。”
显然,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不应局限于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企业、学术团体、社会公共团体等也是知识产权在实务方面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要完善合理的实践环节或实习规划,形成政府、高校、企业多方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以中原工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为例,为了提高学生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学院针对现有知识产权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成立校级法律事务中心、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推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将课内实践教学设置在共同建设的教学实践基地上。在校内设综合实验中心,包括法学实验室、数字化模拟法庭、法律诊所、CAI 法律应用仿真实验室、案例诊断试验区;在校外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以及诸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公司、专利事务所等30 余家实践基地。这种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的培养体系区别于一般的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性课程体系,该体系能够整合理论教育与实务部门的资源优势,糅合基础理论性知识、实务案件的分析解决技巧,丰富学生实习环节,使学生在学校期间既能学习到理论基础的同时又能掌握到实务操作技巧。
注重实践环节的培养作用
引入并强化案例化教学模式
我国古代最大的私立藏书楼是涵芬楼。光绪三十年(1904年)开始,主理商务印书馆编务的张元济广集藏书,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图书资料室基础上,建立涵芬楼。涵芬楼是藏书多达463083卷,为中国古代最大的私立藏书楼。
第二,加快民生水利建设进程。一是加强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新建农业高效节水面积300万亩。二是完成剩余142项定居兴牧配套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再解决6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设;加快13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增效扩容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水产工作。
加大对知识产权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著名法学家霍姆斯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现实中法律问题的多样性,使得如何能够正确地适用法律显得尤为重要。一个优秀的法律人才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还应当具备良好的实践沟通能力、逻辑思考能力、分析解决能力等。在国内法学院普遍注重理论课堂而忽视实习环节的大背景下,实务经验的短缺已经成为法学院毕业生的一大明显劣势。因此,规划合理的实践教学任务是解决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实务短板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持知识产权法生命力的源泉。
HIV/AIDS患者因细胞免疫功能低下而容易发生各种侵袭性真菌感染(IFI),引起IFI的真菌几乎包含所有已知的致病性真菌和某些条件致病性真菌,对患者危害较大[1-2]。而临床症状缺乏典型、影像结果特异性低、活检病理送检率不高、直接或间接涂片镜检的检出率低以及培养法所需时间长等不利因素,严重影响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因此获得准确、及时的诊断非常有必要[3]。 目前,(1,3)-β-D-葡聚糖检测(G试验)和半乳甘露聚糖检测(GM试验)在国内外已广泛应用于IFI的诊断,并且被证实效果良好。为此,本研究拟探讨G试验联合GM试验对明确诊断HIV/AIDS患者合并IFI的价值。
在立法、司法机关、行政部门、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中,对知识产权人才有着越来越广泛的需求。但是,这些单位和机构要求知识产权人才更注重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不仅仅是理论知识。对于学生来说,实质性的案例化教学既可以消除他们对法律所保持的“距离感”,又可以让他们克服对法律认识的“恐惧感”;在课堂教学模式上,通过“实例研习”环节,锻炼将法律思维运用在具体案件中的能力;从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纠纷等经典案例入手,归纳案件争议焦点,阐述司法裁判理由,剖析裁判法理依据,让学生所储备的理论知识在案例研习中得以应用与消化。
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需要能够熟练利用一门乃至多门外语进行交流和提供专业服务。外语能力的好坏会直接影响了一个涉外法律人才能力的高低。如果没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那么就难以在处理涉外纠纷时直接与当事人双方沟通,也难以书写一份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文书。然而现阶段的外语法律教学实践中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诸如:教学目标不明确、定位不清楚、双语师资质量亟待提高、双语法律课程体系化程度不够、教学方式单一和学生参与度低等。故此,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为学生学习外语提供方便。同时,鼓励学生参加雅思、托福等权威性英语等级能力考试,为国际化知识产权教学铺路。事实证明,双语教学是培养卓越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在教学内容选择上,也应注重国际知识产权争端案例的引入,提高在比较法视野下的法律分析应用能力以及法律专有名词的外语口语能力,使学生不仅能够看懂外文案卷、书写外文法律文书,更能流畅地用口语交流案情,让涉外案件的处理上从短板变成优势。
当前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对于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高,迫切需要培养大量的、各种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而依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意见标准,加强法学专业与知识产权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而注重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努力实现学校与社会培养的无缝链接,才能够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定位在精英化、专业化、国际化。在政府主导下、以高校为主体、以企业为支撑,政府、企业、高校共同参与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这种“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以及高校之间协同合作作用,同时也能够从提高人才供给质量出发,根据新形势下的社会市场的需求,在产学研结合背景下明确功能定位,实现信息共享,达到协同合作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
鉴于目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的单一化、理论化,是导致我国知识产权高端法律人才缺乏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就要在“接地气”与“高大上”上不断完善培养模式。既要“接地气”地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又要“高大上”地适应国家及企业在全球化贸易科技竞争与融合中的需求;进而在知识产权人才教育上开展多元化的尝试和探索,积极为国家培养复合型、实践性、应用型的高素质高水平知识产权法律人才。
如今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全球经济和贸易结构转换,在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世界贸易模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以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为代表的无形资产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份额持续增长,在有形资产贸易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和纠纷亦更加突出。鉴于这种形势,随着中外技术贸易的加速发展,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与保护已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和企业的重视,并对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适应世界贸易、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并促进海外科技投资和建设项目,我们应加大对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目前,我们在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方式、培养内容、培养机制、培养制度上尚存在着诸多缺陷,造成了国际化知识产权人才的严重不足。在2018年4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杨国华曾谈到,自己当年代表中国在WTO打官司时,其实所有的案件都是聘请的外国律师,这在某些方面折射出了当下国内涉外法律人才的急剧短缺。同时,由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客观需要,知识产权法的国际统一程度已越来越高,这也为高校知识产权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教学工作中,应加强涉外卓越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培养,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熟练掌握国际交往法律规则,通晓多元法律文化的知识产权人才。
知识产权是一门实践性极强、涉及范围极广的法律二级学科,知识产权所独特的复合性及实践性也决定了师资队伍的构建组成。知识产权的师资队伍应该是跨学科的教学队伍,实现法律、工程、管理等专业和理工科教学资源的优化组合。例如,在教学工作中,可以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或相关专业领域的师资人员授课,以更好深入地推动案例教学。在国外大学,因对知识产权人才特别重视实务技能的培养,高校一般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实务人员参与教学,因为这些兼职教师能够为学生提供不同于书本理论的实践经验,以及在当下知识产权的最新热点、现状与问题。通过这些相关领域实务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学生在学习知识产权理论知识的同时能与实务中所遇到的问题相结合,快速提高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避免学生在毕业后存在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情况。
重视国内外高校间的合作交流与资源整合
⑤参见应品广《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竞争中立(上)——不同立场之比较及启示》,《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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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需要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在全球经济和贸易发展中,我国企业需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而高校人才培养上也需要适应形势要求,不断加强与国外高校的交流、合作、竞争。在2019 年3 月16 日举办的“首届全球治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高端论坛”上,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朱义坤教授提出,培养卓越法治人才已经倒逼我们在制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时,需要站位更高,视野更宽,目光更远。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交流,不仅可以跟随时代创新发展的步伐,更可以为我国知识产权专业的学子创造多元化的知识库。
高校与国际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方式也可以多样性、多层次、多渠道。例如,通过教师访问交流的方式可以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教学水平,建设相对比较合理的知识产权教学和科研梯队。通过学生互派、课程互通的方式,可以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了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甚至能够有机会具体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实务。国内外高校间的合作交流还可以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方式展开合作与竞争,在革故鼎新中博采众长,引进国外知识产权优质教育资源,共同合力培养知识产权卓越法律人才。
结 语
当前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争端的不断加剧,知识产权已越来越凸显出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各国知识产权的竞争中,我国的知识产权危机正严重影响其经济全球化进程。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肩负着推进实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使命。而在新形势下,高校培养卓越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关键,是要实现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由“理论型”向“应用型”“实务型”以及“国际型”的转变;从高等院校“单一型”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式,向政府、企业、高校“三位一体”的“复合型”培养模式转变,并在国内外的合作、交流、竞争中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机制。
(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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