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化阶段高考改革的方向_高考论文

大众化阶段高考改革的方向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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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因人类社会的需求而产生,随着人类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发展。高考的每一次改革都是出于社会发展、教育变革以及高考自身完善的需要。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高考改革的外在动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已成为高考制度改革的直接需求。同时,高考的内容与科目、方法与形式、命题与评分、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弊端,是引发高考制度改革的内在原因。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改革高考制度是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积极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在理论上,“三个有助于”是高考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但在实践中,高考改革要充分考虑中国传统文化和人情社会的特点。高考改革既是一种理想的实现,更是一种对现实的尊重。

一、高考功能:由选拔性走向适应性

选拔性考试是指根据社会和高校发展的需要从考生群体中选出符合其标准的人才,而把不符合其标准的考生排除在外的考试,其选才标准具有同一性特征,即对同一考生群体实行相同的评价标准体系,选拔的原则是“择优录取”。适应性原指生物体随外界环境条件的改变而改变自身的特性或生活方式的能力,高考的适应性是指高考因社会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变革而改变其考试功能与特性的能力。适应性考试的选才标准具有多元性特征,即对同一考生群体按照类别实行多种不同的评价标准,其选拔的原则是“适才录取”。

选拔性是高考在精英教育阶段的主要特征。高考是调节社会巨大教育需求与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有限性矛盾的“阀门”。在精英教育阶段,由于只有少数精英通过考试获得了进入大学学习的权利,高考成为为高校选拔少数优质新生的工具,形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选拔性考试最大的特点是考试竞争的残酷性。现有高考的主要缺陷表现为按学术性智力标准从五六百万的学子中为高校选拔合格新生,这种选拔方式忽略了不同高校类型的特点和不同考生的智力与个性发展特征,其选才标准的单一化造成一定程度的漏才现象和人才培养的浪费。

从精英阶段到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的本质、功能、类型、规模、学术标准、入学考试等方面已发生一系列变化,高等教育大众化必然导致高考功能发生相应变化。现在,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并存,精英教育主要是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在新生选拔中注重其是否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创新思维能力;而大众教育主要是培养技术实用型人才,在新生的选拔时更看重考生是否具有相应的个人兴趣和技能特长,而不是学术潜质。这就要求作为为大学选拔新生的高考必须适应高校的分类与分层的需要。因此,高考由选拔性考试走向适应性考试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选择。由于高考是一种相对常模参照考试,选拔性始终是高考的一个特征。当选拔性高考竞争的重心由入学机会上移至名校名专业时,具有更广泛内涵的适应性代替选拔性成为高考的主要功能,“准确地说,选拔性考试功能将融入适应性功能而成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1]。

在理论上,高考的适应性目标应该是:用适当的考试方法,选择智能与个性适度发展的考生,进入具有不同特色类型的适切校系,最终达成考生和高校的适性发展。从高考服务的对象出发,高考的适应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应考生的发展需要。高考的内容和方法要充分反映考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发展特点,采取多种渠道全面检测考生的德、能、才、学、识、体的发展情况。高考的形式要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考试结果能体现考生真实水平和素质发展的情况。二是适应高校的选才需求。不同类型的高校应该发展各自的办学特色,在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学校管理、校园文化等方面形成特色化的体系。高考要适应不同类型高校的需要,根据研究型、教学科研型和职业技能型高校对人才规格要求的不同来设计考试的内容、形式和方法,为不同特色的院系选择智能与个性适度发展的考生,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三是适应中学的育才需要。正在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重视对学生素质的培养,增强了课程内容与生活实践的联系,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调学生心理素质的增强和情感体验的增加。而作为中学教育“指挥棒”的高考明显滞后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高考对中学教育教学积极的导向功能没有得到发挥,反而成为制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瓶颈”,因此,高考的改革要适应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高考对考生、高校以及中学教育的适应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体现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育才与选才的统一。

二、高考内容:由知识立意走向能力立意,适度体现素质立意

知识是对事物属性与联系的认识,表现为对事物的知觉、表象、概念、法则等心理形式。能力是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需的个性心理特征[2]。素质是指人在遗传素质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的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形成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知识是能力和素质形成的基础,知识越多越有利于能力和素质的提高;而一定的能力是知识掌握和更新的前提,能力制约着知识掌握的速度和深度。知识和能力通过内化升华为素质,而高优的素质可以使知识和能力更好发挥作用。

传统高考是受知识本位价值观的指导,重知识轻能力,以记忆书本知识的数量与质量、掌握技艺的准确与熟练等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考试内容照搬书本知识,题型以客观题为主,笔试起决定作用。高考的知识立意对中学教学而言,偏重引导学生对知识的记忆与理解,忽视对学生能力和素质方面的培养和发展;对高校而言,强化其统一按学术性标准培养学生,忽略各自的办学层次与类型;对考生而言,造成勤学、苦学和读死书的情况,不利于考生高级能力和个性的发展。因此知识本位的高考立意逐渐被更高形态的能力立意所取代。

随着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国正实现由国家权力中心型社会向以市场竞争和能力为中心型社会的转变,能力成为影响个人社会流动的决定因素。在能力本位价值观指导下的高考不仅重视知识的全面检测,而且更注重能力发展测试,能力测试的重点也由记忆能力、理解能力和初级思维能力,转向独立分析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和创造性能力。“3+X”科目改革的实质与重点仍在于考试内容的改革,命题上变知识立意为能力立意。相对于知识立意,高考以能力立意是一大进步。因为它不仅要求考生必须掌握静态的知识,而且要求考生对知识进行动态的分析综合,创新应用。人才的本质是创造性,以能力立意的高考遵循了人才发展的内在规律,成为现在高考命题的主导思想;但能力立意的不足是无法充分考核考生的品行、情感以及心理发展水平。因此,能力立意不是高考内容改革的终极目标。

素质教育的提出和实施对高考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高考改革的滞后已成为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瓶颈。素质立意的考测内容包括: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素质立意是高考所要追求的理想形态,它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想,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高考所要追求的终极目标。但在实际操作中,素质立意不可避免地出现素质考测与公平客观的矛盾。由于不同的考试内容要求采用相应不同的考测方法,学科的书面统一考试无法充分测试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为了测试这些素质,我们只能采用察看考生平时成长记录、进行心理性向测验、技能操作测验等非统一的考试方式,而这些考试方式大多因在中国这样的人情社会最终导致各种腐败、违背公平原则而被迫放弃使用。大陆也曾多次尝试改变主要依靠考试分数决定升学的做法,如实行推荐制度或保送制度,但都因无法抵挡人情与关系的困扰而宣告失败或导致缩减[3]。由此可见,素质立意虽然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想,它是高考内容改革的理想目标,但这种理想的实现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我们认为当前高考内容改革应该是以能力立意为主,可以采用多元评价方式适度体现素质立意。

三、高考形式:由统一性走向多样性

统一招考制度的建立,是考试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4]。统一高考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具有公平客观、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以及促进社会安定与民族团结的优点,同时也表现出可能扭曲高中教育的目标、考试科目僵化、限制大学发展特色、无法选出有特殊才能的考生等方面的不足。历史实践证明,统考具有其他考试形式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这是统考在考试领域保持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也是许多国家高校招考从分散走向联合的原因。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单一化的统一考试无法满足社会和个体的多样化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统一考试的基础上,探索多样化的考试形式来弥补统一考试的不足。

高考形式由统一性走向多样化,不仅是社会转型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也是高考自身发展的需要。首先,从社会发展需要看,科学发展的分化与综合趋势需要不同类型与层次的人才,这种分化和综合在高校的不同类型和专业设置上已得到充分体现。高等教育的多样化要求高考采用多样化的方式来选择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才,以满足高校多样化选才的需要。其次,个体的智能和素质发展的优势领域有差异,多元智能理论研究的成果充分证明了这一论点。而检测不同智能和素质所采用的方法是不同的,这就要求高考形式的多样化来促使个体的优势领域得到充分发展。再次,从高考自身发展的需要看,高考适应性功能及能力与素质命题立意的提出,相应要求改革原有的统一性考试,多样化的考试形式因能够使高考更好适应社会和个体的发展需要而富有生命力。

高考的形式有全国统考、分省统考、分类统考与单独招考等,高考形式的多样化是当前高考改革的热点问题,并从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讨。

(一)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本科教育与高职教育在层次和类型上存在显著差异,培养目标也明显不同。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要求大学生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或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解决与专业有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目标应该定位于培养复合型人才。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侧重于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掌握应用性的知识与技能,要求毕业后能从事本专业的技术性工作。高校的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考的目标,以往高考用同一考试标准来选择不同层次与类型人才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势在必行。两类院校在考试目标、内容、形式等方面应该分开设计,本科院校的高考应该偏重于考测学术发展潜能,高职院校的考试应该偏重于应用性的知识与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的考查,可以增加面试、操作考试、性向测验等考试形式。2002年广西进行二次高考的试点改革,虽然未取得预期效果,但预示着本、专科分类招生考试是未来高考改革的必然趋势。

(二)增加大学的入学途径。统一考试不利于选拔那些有才艺特长和个性突出的考生,因此,拓宽大学入学途径则成为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由于台湾地区的文化传统与大陆相同,招生考试中遇到的问题与我们十分相似,台湾2002年的大学多元入学新方案值得我们借鉴。新方案把台湾的大学入学途径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考试分发入学制”,由院校、系科自行选择统一考试形式的学科能力测验、指定科目考试及其成绩处理方式,并以联合分发的方式录取新生,其招生的人数约占总数的75%。第二类为“甄选入学制”,包括申请入学和推荐甄选两个入学途径,操作方式为考生先参加学科能力测验,再依规定由各院校、系科考试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具体条件(如社团参与、竞赛成果、学生干部等)、在校成绩(高一、高二两学年平均成绩)与特殊条件(考生性别、健康情形等),还要有推荐函、自传与读书计划等备审资料,并把考生的人格特质、性向、志趣等作为参考条件。其招生数占招生总数的25%,其中推荐甄选占12%,申请入学占13%。“考试分发入学制”适合大学、系科选择基础学科优秀的学生进行学术研究,充分体现了考试的客观公平。“甄选入学制”使高等学校享有较大的招生自主权,通过面试了解考生的才艺、谈吐、举止、仪态、临场反应等方面的表现,选择学生的弹性很大,这种途径适合特殊院系选择学生,也适合某些院系选择通才学生。台湾的大学采用的多元入学新方案,把统一考试与高校单独招考这两种选才考试的优点有机结合起来,但在操作中也产生了不少弊端。大陆的高考招生中可以适度借鉴台湾的“甄选入学制”,如尝试在“211”重点大学按5%-10%的比例进行“甄选入学”试点招生,然后酌情推广至其他院校。由于“甄选入学制”给予高校和院系很大的招生自主权,这种选才制度容易受到中国重人情、讲面子、凭关系传统的干扰,因此在制度上如何保证选才的客观公正是“甄选入学制”要研究与解决的重点。

(三)统一考试与多元评价相结合。由于统一高考存在重才能轻品行、压抑考生个性与创造力、无法选拔出院系所需的特色人才以及对中学教育的负面导向作用等缺陷,因此必须采用多元评价来弥补其不足,即在坚持统一高考的基础上,对考生采用多元化评价。多元评价资料包括考生的中学学科成绩、竞赛获奖、社团活动、性向测验等,它有利于全面了解考生德、智、体的发展情况。但是,多元化评价的资料由考生所在的中学提供,由于各中学在高考入学上存在激烈的利益冲突,这就可能导致中学提供的多元评价资料有虚假和欺骗的可能,从而滋生腐败现象,违背考试公平原则。因此,采用哪些评价资料以及怎样提高这些资料的信度是我们必须重点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多元评价应该选择以下具有刚性的指标:一是高中会考的成绩。高中会考是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命题并组织的水平性考试,考试目标是以高中教育教学所要达到的学业课程目标为标准,会考与高考在考试的目标、性质、目的以及功能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由于会考有利于全面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而且会考成绩公平可靠,我们认为应该将高中会考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入高考总分中,这种比例可以控制在10%-20%之间;二是考生在国家级和省级的竞赛获奖资料。这些资料比较客观公正且信度较高,可以作为大学入学的参考资料;三是性向测验。可以由省级权威部门组织对高中生进行性向测验,其结果作为大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

由于涉及国家、社会、高校、中小学以及学生家长等众多方面的利益,高考改革是一项社会敏感且影响重大的改革,应采取理性、渐进的方式推进。同时,高考改革要充分考虑我国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国情特点,避免盲目照搬外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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