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哲学发展的里程碑——邓小平对价值哲学的重大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价值论文,里程碑论文,贡献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价值哲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哲学分支学科,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其一百年来的历史发展中,历尽坎坷,步履艰难,对世界哲学的发展未能产生大的影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就在于价值问题的复杂性,许多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是:
1.价值的本质问题。什么是价值?怎样界定价值?怎样理解价值的本质?
2.价值评价问题。怎样进行价值评价?用什么作评价的标准?怎样确保评价的客观性?
3.价值与事实的关系问题。如何克服价值与事实之间的鸿沟,实现事实与价值的统一?
4.价值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价值多元性与一元性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5.研究价值哲学正确的指导思想即哲学观是什么?
以上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国学者。而邓小平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新思路,作出了简明而科学的新阐述,从而有力地推进了价值哲学的发展,使价值哲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一、关于价值的本质
价值范畴是价值哲学研究的起点和基石。在价值哲学发展史上,对什么是价值,价值的本质是什么,各派学者都提出过自己不同的见解:
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价值哲学的奠基人文德尔班认为:“每一种价值首先意味着满足某种需要或引起某种感情的东西。”(注:文德尔班:《哲学概论》,第254页。 转引自万俊人《现代西方伦理学史》(下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在他看来,价值是主体意志与情感的产物,完全是主观的东西。
新康德主义弗莱堡学派的李凯尔特说:“关于价值,我们不能说它们实际存在着或不存在,而只能说它们是有意义的,还是无意义的。”(注:李凯尔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25页。)他还说:“价值绝不是现实,既不是物理现实,也不是心理现实。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意义性,而不是在于它的实际事实性。”(注:《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第78页。)他认为价值不是事实,客观上并不存在价值,价值只是一种先验的、抽象的意义。既然客观上并不存在价值,这就失去了进行科学研究的客观基础。
美国实用主义者詹姆士说:“善的本质,简单说来就是满足需要。”(注:詹姆士:《信仰的意志》,转引自张岱年《论价值的层次》,《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3期。)在詹姆士看来,被人享受,情绪上的满足,就等于具有价值。这种观点,连实用主义者杜威也批评说:“享受这些事物,认为是善,并不保证这些事物只会带来善的后果。”(注:杜威:《确定性的寻求》, 《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711页。)杜威认为, “必须用作为智慧行动后果的享受来界说价值”(注:《确定性的寻求》,《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701页。)。
美国新实在论者培里说:“价值是欲望的函项”(注:培里:《新实在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46页。),“是兴趣对象的任何东西事实上都是有价值的”(注:培里:《兴趣价值说》, 《价值和评价——现代英美价值论集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4页。)。他认为欲望或兴趣决定价值。
逻辑实证主义者罗素说:“关于‘价值’问题完全是在知识的范围之外。那就是说,当我们断言这个或那个具有‘价值’时,我们是在表达我们自己的感情,而不是在表达一个即使我们个人的感情各不相同却仍然是可靠的事实。”(注:罗素:《宗教与科学》,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3页。)他认为价值不是事实, 而是一种感情的表达。
批判理性主义者波普尔认为价值与经验事实无关,它属于精神的内容。他说:“价值这种术语就是用跟人们的决定有关的一种选择系统和所有这样的自然规范作出的选择。”(注:波普尔:《价值的源泉》,转引自王克千《价值之探求》,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91页。)他把价值作为人们有充分根据的决定或选择,而人们有充分根据的决定或选择是人们思考的产物。
存在主义者萨特认为:“所谓价值,也只是你所挑选的意义。”(注:萨特:《存在与虚无》,引自洪谦主编《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98页。)就是说,价值决定于个人自主选择。
人格主义者布赖特曼说:“价值是一个最高的心对于范畴的鉴赏而为人心所知晓和鉴赏的。”“一个最高的心或人格是宇宙的根本实在和价值本家。”(注:布赖特曼:《哲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23 页。)他认为价值是一种意识的经验,是人格的体现。
以上各派各家的共同特点是从主观出发来看待价值的本质。
60年代以后,前苏联的学者开始研究价值哲学。前苏联价值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图加林诺夫认为:“价值——这是人为了满足其需要和利益所需要的东西。”他还说:“价值是一定社会或阶段的人们以及个人所需要的、作为满足其需求和利益的手段的那些物、现象及其特性,也包括规范、目的或理想的种种观念和动机。”(注:图加林诺夫:《马克思主义中的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11页。)他用满足主体需要界定价值。
前苏联学者特夫扎泽认为,“价值是对于确认人的生存含有某种意义的东西。”(注:转引自《价值和价值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页。)他把价值看成对人的意义。
《苏联百科词典》把价值定义为“周围世界的客体对于人、阶级、集团、整个社会的正面用处和反面用处。”(注:《价值和价值观》,第137页。)
前苏联学者姆斯维尼拉泽认为:“价值是符合社会进步的客观规律的东西。”(注:B.B.姆斯维尼拉泽:《马克思主义和价值问题》,转引自王克千《价值之探求》,第225页。)这个界定的缺点是容易与真理相混。他提出以符合社会进步来界定价值,但怎样衡量是否符合社会进步,仍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
1934年,我国学者张东荪出版了《价值哲学》一书。他认为“价值之所以为价值在于能对于生活本身而成其自然趋势,满足其必然要求。”(注:张东荪:《道德哲学》,上海中华书局1933年版,第144 节。)他把价值理解为满足人的必然要求。
80年代初以来,我国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开始研究价值问题,并对价值提出了多种界定。多数学者赞同用意义来界定价值,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生存和发展的意义或积极意义。另有不少学者认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对价值的不同界定还有: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合目的性;价值是人;价值是人类所赞赏、所希望、所追求、所期待的东西;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等等。
总之,对价值的界定、价值的本质问题至今仍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邓小平在1962年及以后的一系列讲话和文章中,已经对价值的本质表达了他独到的看法。
1962年7月7日,邓小平针对当时因有些生产队出现了“包产到户”、“责任到田”,社会上有不同看法的情况,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3页。)这里讲的是如何评价一种生产关系的价值问题。根据什么去判断哪种形式的生产关系有利于更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呢?邓小平说:“刘伯承同志经常讲一句四川话:‘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这是说的打仗。我们之所以能够打败蒋介石,就是不讲老规矩,不按老路子打,一切看情况,打赢算数。”(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3页。)这就是有名的“猫论”。邓小平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即: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最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实际效果。
在社会生活中,一种事物好不好,有无价值,是相对于一定的人、一定的主体而言的。同一社会现象,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主体,其价值往往不同。所以,讲价值必须首先明确是对谁有价值,要确定谁是价值主体。邓小平在发表上述见解时说:“农业本身的问题,现在看来,主要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这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现在要恢复农业生产,也要看情况,就是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3页。)这说明,他说生产关系好与不好,是相对于农民而言,相对于能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而言。这就是以农民为价值主体;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农民为价值主体就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价值主体。
邓小平的以上论述,概括起来说包含三个要点:第一,以人民为价值主体;第二,以能否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价值标准;第三,从实际效果出发确定价值。从价值理论的主客体关系来说,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这里指人民)的实际效益、效果。
后来,邓小平又对这一思想作了多方面的论述。他在1978年12月13日作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中说:“今后,政治路线已经解决了,看一个经济部门的党委善不善于领导,领导得好不好,应该主要看这个经济部门实行了先进的管理方法没有,技术革新进行得怎么样,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多少,利润增长了多少,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集体福利增加了多少。”(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0页。)一个部门的党委领导得“好不好”,主要看是否实行先进的管理,看技术革新、劳动生产率、利润、劳动者个人收入和集体福利等实际工作及实际效果、效益好不好。
关于农村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邓小平说:“开始的一两年里有些地区根本不理睬,他们不相信这条路,就是不搞。观望了一年,有的观望了两年,看到凡是执行改革政策的都好起来了,他们就跟着走了。”我们的办法是“拿事实来说话,让改革的实际进展去说服他们。”(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5、156页。)这就是说,农村改革好不好,有没有价值,要“拿事实来说话”,让人们看实效,以是否有实际效果来确定有无价值。
在政治领域,邓小平说:“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3页。)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包括决策是否正确,这属于认识问题;正确的认识和政治决策对人民有重要价值,所以,这里的评价也包含着价值的评价。他在评价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有无价值时,主要看是否收到好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在内。
在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领域,邓小平的论述更多。1979年,他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要求文艺工作者“在艺术上精益求精,力戒粗制滥造,认真严肃地考虑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力求把最好的精神食粮献给人民。”(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11页。)这就是说,一个文艺工作者的价值如何,就看其作品的社会效果如何,看他是否把最好的精神食粮献给人民。
1980年,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中,他提出:“任何进步的、革命的文艺工作者都不能不考虑作品的社会影响,不能不考虑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党的利益。”(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6页。)他要求革命的、进步的文艺工作者判断其作品的价值要以对人民、对国家、对党的利益的实际影响,也就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实际效益、效果来衡量。
1985年,他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更加明确地提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5页。)这就是说,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一切活动的价值,都要以社会效益如何为唯一标准。其所属企业也要讲经济效益,但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或最高标准。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在邓小平看来,一项工作做得好不好,有无价值,主要看实际效益、效果。效益是多方面的,有经济效益、政治效益、文化效益等,最根本的效益是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指符合社会、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际效果。效益问题是一个价值问题。效益好,效果好,就是正价值;反之,则是负价值。效益高,效果显著,价值就高;反之,价值就低。根据邓小平的论述,可以说,价值就是客体对主体的实际效益、效果。这一思想,深刻地揭示了价值的实质。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在价值理论上的运用和发展。从这里可以看出,邓小平不仅在真理观上坚持实事求是,而且将实事求是运用于价值观。他的价值观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价值观。
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从实际效益、效果出发确定价值,确保了价值的客观性。这里应特别指出,邓小平讲求实效,重视效益、效果,与实用主义者所谓的效果、效用是根本不同的。实用主义者皮尔士认为,实际效果取决于人的感性知觉;詹姆士认为,效果取决于是否满足人的某种需要,是否符合人的某种利益和愿望。他们所说的人都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所以,实用主义者的效果是主观的。而邓小平所说的效果,是对人民的客观存在的实际结果、作用和影响。
其次,西方一些学者称价值为善、好,包含珍贵、优越等意思。善是指对群体、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好指有益。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的价值不同;真正的价值,是指对社会、对人类有益,能使社会、使人类更美好。邓小平以人民为价值主体,从对人民的实际效益、效果去确定价值,可以说是具体地揭示了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的关系。
再次,邓小平用实践活动的效果去确定价值,即“拿事实来说话”。事实胜于雄辩,拿事实说话,使价值问题从玄虚的东西,变成了与生活实践密切联系的、具体的、可以分析、测量的东西,具有充分的说服力。这就克服了过去一些学者对价值的界定不是从实际效果,而是根据人们的理解去确定价值,既缺乏说服力,又难以确保价值客观性的缺陷。
邓小平科学地揭示了价值的本质,使价值哲学研究中长期困扰人们的价值本质及价值的客观性问题得到正确解决,并为科学地进行价值评价奠定了基础。正如实践标准的确立,为建立科学的真理观奠定了基础一样,价值本质的科学揭示,也为建立科学的价值哲学或科学的价值观奠定了基础。这是邓小平对价值哲学的重大贡献。
二、关于价值评价的客观性
价值评价理论是价值哲学的重要内容。价值评价决定人们的价值选择与价值取向、行为取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所以,国内外学者都重视价值评价问题。
要对价值进行评价,首先要有科学的价值标准。而价值标准又决定于价值的本质、决定于价值的界定。
在西方,对价值评价的研究有重要贡献的哲学家,首先是杜威。杜威从经验主义出发,承认价值的客观性,承认价值是我们所经验到的,但他认为价值评价的标准是“正当”,是一种理性的原则(注:杜威:《经验与自然》,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341页。)。杜威提出将实验法运用于价值理论,用实验来检验评价是否正确,试图以此克服评价中的主观主义。他说:“把实验的习惯应用于一切事务中去,还产生另一个巨大的差别,即铲除了通常称为主观主义(最好称为自我主义)的根源。”(注:《确定性的寻求》,《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717页。)他还说:“道德家们通常在自然科学领域和道德行为之间划上一道鸿沟。但是有一种道德,它是依赖后果来构成其价值判断的;这种道德必须最紧密地依靠科学结论。”(注:《确定性的寻求》,《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716页。)依赖后果来构成其价值判断,就是以后果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或标准。杜威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一个道德的法则,也像一个物理学上的法则一样,……它的正确性和恰当性,是靠实行它以后的结果来加以验证的。”(注:《确定性的寻求》,《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第720页。)价值评价的客观性问题,是评价理论中的关键性问题。杜威从价值判断与物理判断都属于科学判断出发,把科学中的实验法引入价值评价问题,用行动的后果作为检验价值判断是否正确的标准,这对于解决价值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这是他对价值评价理论的重大贡献。
但是用后果作为验证标准,在真理观上与在价值观上是不同的。价值与真理不同,真理是一元的,即符合客观事物本质与规律的正确认识只有一个,而价值则是一元性与多元性的统一。将实验法运用于自然科学与运用于价值领域,是有区别的。杜威把二者等同起来,看成是没有差别的,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是一种抽象人性论的观点。因为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其价值不同,评价也不同,一件事情的后果,不会是对每个人都一样的。所以,杜威虽然力图解决价值评价的检验问题,但这一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
捷克学者弗·布罗日克于1976年出版的《价值与评价》(原名《马克思主义的评价理论》)一书中,认为“评价是只有在主体的需要和兴趣的关系中才能得到实现的特殊反映,同时也表现了主体的需要和兴趣的状况。”(注:弗·布罗日克:《价值与评价》,知识出版社1988年版,第59页。)书中研究了主体需要对评价的作用。并认为:“主体的兴趣深刻地影响着评价的结果。”(注:《价值与评价》,第67页。)该书作者认为,主体的需要、兴趣和立场,是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准或原则。
1994年以来,我国相继出版了四本价值评价理论的专著(注:马俊峰《评价活动论》(1994),陈新汉《评价论导论》(1995),冯平《评价论》(1995),陈新汉《社会评价论》(1997)。),对价值评价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这些著作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总的说来都超过了国外同类著作的水平。这是我国价值哲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这几本书各有特色,但都以满足主体需要来界定价值,以主体需要为价值标准,这是其共同点。
主体需要在评价中有重要作用。一个人在评价一件事时,首先自发地或自然地以主体需要为价值标准。主体需要是价值活动和评价活动的动力。但以主体需要为价值标准,存在着一些困难:首先,需要并非天然合理,并非满足任何需要都有价值。这已成为许多学者的共识。其次,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以主体需要为价值标准,就会夸大主体的作用,贬低客体的作用。再次,主体需要不能离开客观的可能性,主体需要离开客观的可能性,只能是主观、片面的,只能是负价值。总之,以主体需要作价值标准,难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所以,我国学者在价值评价理论上,虽然确实取得了不可忽视的重要成果,但仍然未能解决价值评价的客观性问题。
如何确保价值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是价值哲学中的难点。各国学者对此作了许多探讨,但未得到满意的解决。而邓小平提出的关于“三个有利于”等一系列关于价值评价的重要见解,却令人信服地解决了价值评价的客观性问题。邓小平关于价值评价、价值标准的论述很多,总的思想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以人民利益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的实际效益、效果去进行评价。
例如,在经济工作中,过去人们往往把产值、产量作评价标准,邓小平则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经济工作的评价标准。他在谈到产值、产量、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时说:要“重视提高经济效益,不要片面追求产值、产量的增长”(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页。)。“当然,不是鼓励不切实际的高速度,还是要扎扎实实,讲求效益,稳步协调地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5页。)“一定要首先抓好管理和质量,讲求经济效益和总的社会效益,这样的速度才过得硬。”(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3页。)
在政治工作中,用人的政治标准是什么?他说:“为人民造福,为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积极贡献,这就是主要的政治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51页。)从价值评价上说,这就是以对人民、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作为价值标准。
衡量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标准是什么?邓小平说:“教育方面有好多问题,归根到底是要出人才、出成果。”(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70页。)“科学研究机构的基本任务是出成果出人才,要出又多又好的科学技术成果,出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人才。”(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97页。)这也是以实际效益、效果为价值标准。
邓小平还说:“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9页。)“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3页。)有利有害,是价值问题;对不对,包含正确不正确的意思,也包含有无价值的意思。他在这里提出了一个衡量各项工作的最根本的价值标准。
邓小平的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他1992年初视察南方谈话时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中。他针对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情况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2页。)是否有利是一个价值问题。判断是否有利的标准,就是价值标准。这是邓小平提出的指导各项工作的根本价值标准。
价值评价首先要确定价值主体。在“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中,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为价值主体;而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为价值主体,归根结底就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
评价事物的价值,还有一个评价主体是谁的问题。邓小平在谈到文艺工作时说:“作品的思想成就和艺术成就,应当由人民来评定。”(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12页。)即文艺作品的价值应由人民作评价主体。他还说:“生活水平究竟怎么样,人民对这个问题感觉敏锐得很。我们上面怎么算账也算不过他们,他们那里的账最真实。”(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5页。)即人民生活水平如何,要由人民来评价。在选择领导干部问题上,他说:“我诚恳地希望,在选人的问题上,要注意社会公论,不能感情用事。”(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0页。)社会公论,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评论。选人要注意社会公论,就是要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以人民为评价主体,而不能感情用事,以个人为评价主体,以个人的好恶为标准。这体现了邓小平公正无私的宽阔胸怀。正因为如此,这样的价值评价就坚持了人民的价值主体性和价值的客观性。
“三个有利于”是生产力标准、综合国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相统一的根本的价值标准。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关于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要求。所以,“三个有利于”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因而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标准。
利益是一个社会关系范畴,一件事情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社会、国家、人民的利益,有各种理解,可以从各方面去看。邓小平主要看实际效益、客观效果,即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些都是可以实际测量的有直接现实性的东西。所以,“三个有利于”用实际效益、客观效果作价值标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能有力地保证评价的客观性。
“三个有利于”科学地解决了价值评价中的价值多元性与一元性的矛盾问题。在社会生活中,同一客体对不同的个体主体、群体主体的价值不同,所以价值具有多元性。而同一客体对同一时空条件下的同一主体及对社会主体的价值是一元的,所以价值又具有一元性。如果仅仅立足于不同的个体主体或群体主体去进行评价,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给评价带来许多困难。“三个有利于”是以社会主义社会、国家、人民为价值主体。社会主义社会、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三个有利于”坚持了价值的一元性。它要求各项工作都以“三个有利于”作为评价的根本价值标准,就是各行各业、各个集体、个人的各种价值评价都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指导,服从于“三个有利于”这一根本的价值标准,在这一标准指导下去实现各行各业、各个集体和个人的价值。这就是以价值一元性为指导,去实现价值多元性,把价值多元性与价值一元性结合起来,使社会生活既生动活泼,又统一有序地向前发展。这就解决了有无普遍的价值标准以及普遍的价值标准与不同的个人、群体的价值标准的关系问题。正因为如此,有“三个有利于”的指导下,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实践证明“三个有利于”是指导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的科学的价值标准。“三个有利于”解决了价值哲学发展史上困扰人们的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问题,这是邓小平对价值评价理论的重大贡献。
三、关于事实与价值的统一
客观存在包括事实(狭义的事实)存在与价值存在,二者都是客观存在的。就价值也是客观存在而言,价值也是事实,是广义的事实。狭义的事实与价值虽都是客观存在,但又各有其特点。事实(狭义的事实)指不因人而异的事实存在的东西;而价值则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和影响,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或意义,是因人而异的。
从客观存在中区分出事实与价值,是认识的深化的表现。事实与价值的区别是价值哲学的起点,具有重要意义,但这种区别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价值也是一种事实,即广义的事实。
长期以来,西方学者把事实与价值的区分绝对化,只看到二者的区别,看不到二者的联系,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划了一道鸿沟。
第一个提出这种区别的是休谟。他在《人性论》中说:“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们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注: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509页。)他说,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对这种似乎是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应该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他建议读者对此留神提防。
休谟在这里提出“是”与“应该”的区别,以及能否由“是”推导出“应该”的问题,包含着把知识区分为事实的知识与价值的知识的思想。英国伦理学家摩尔在1903年出版的《伦理学原理》中,认为价值谓词在意义上并不等同于事实谓词,从事实陈述中不能演绎出价值陈述,使事实与价值的区别突出出来,本世纪20年代开始兴起的逻辑实证主义,其特点是认为价值是感情的表达,从根本上否定了价值的客观性,又进一步强化了事实与价值的分离。随着逻辑实证主义在西方哲学中的影响的扩大,事实与价值的区别也进一步加深,一些学者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划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维特根斯坦认为价值在事实之外,罗素认为价值是感情的表达,卡尔纳普认为价值或者规范的客观有效性不能在经验上得到证实。这以后,事实与价值的分离成为西方哲学中的主导的见解,虽然有一些学者也力图消除事实与价值的鸿沟,但从根本上说影响不大。
客观存在包括事实与价值,事实与价值是相互联系的。认识一个事物,首先要认识其事实,包括它的性质、结构、层次、属性、过程、关系在内;同时还要认识其价值,即认识其对主体的作用与影响。对客观事物,只认识事实,不认识价值,是不全面的。而要认识价值,首先必须认识事实;不认识事实,就不可能正确地认识价值。过去人们往往只注意对事实的认识,忽视对价值的认识,因而在认识上产生一些片面性。邓小平则既重视事实,又重视价值,把事实的认识和价值的认识结合起来。
例如,70年代末80年代初,关于农村改革好不好,有无价值的问题,当时一些人有不同看法。对此,邓小平说:“我们的做法是允许不同观点存在,拿事实来说话。”(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5页。)即把价值与事实联系起来,用事实证明价值,这就突破了事实与价值的鸿沟。
又如,邓小平曾批评这样一种观点:“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种看法,单从事实来看,“三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外方独资,“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似乎无可非议。然而,这种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只讲事实,而不讲价值;只讲“三资”企业多了,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不讲引进“三资”企业的价值。邓小平对这种观点的错误作了深刻的分析,他说:“这些人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多吸引外资,外方固然得益,最后必然还是我们自己得益。”(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13页。)得益就是对我们有价值。他还从税收,搞为外资服务的行业,自己搞一些有利可图的企业,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可以学技术和管理,还可得到信息,打开市场等方面说明吸引外资的价值。他说:“‘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即归根到底是对社会主义有价值的。一些人只看事实(狭义的事实),不看价值,不了解事情的重要意义,因而迈不开改革开放的步子。邓小平的一席话,使人顿开茅塞,有力地促进了思想解放,促进了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在这里,关键就在于把事实的认识与价值的认识统一起来。
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都坚持既要重视事实认识,又要重视价值认识,对事物既要进行事实分析,又要进行价值分析。例如,在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问题上,邓小平说:“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页。)“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是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性质的认识,属于事实认识,事实分析。同时,他又说:“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8—149页。)这就包含着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分析与价值认识。他对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是我们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根据。
“三个有利于”就是邓小平指导改革开放、进行价值分析的一个根本价值标准。“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不仅为我们进行价值分析提供了科学的依据,而且启示我们,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仅要重视事实分析,更要重视价值分析,不能因事实掩盖价值,不能拘泥于事实而忽视其价值。这样就可以解放思想,利用一切有利的因素,以促进我国经济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所以,邓小平把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相结合的思想,对于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克服思想僵化,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从价值哲学理论上来说,邓小平从根本上克服了西方学者在事实与价值之间划一道鸿沟的局限性,打破了这一长期形成的僵局,是对价值哲学的重要推进。
邓小平理论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他在价值哲学理论方面的贡献是多方面的,远不止以上几个方面。但我们仅从以上三方面,特别是他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运用于价值哲学理论中,科学地揭示了价值本质和价值的客观性问题,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价值标准,解决了评价的客观性问题,并提出了事实与价值的统一的思想,已可说明:邓小平理论为价值哲学理论的科学化、为建立科学的价值哲学奠定了基础,从而使价值哲学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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