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论文_王斌,周宁

浅谈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论文_王斌,周宁

(国网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青龙县供电分公司 066000)

摘要: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顺利进行的承载体,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有效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对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稳定均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对于电力法律制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但是关于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处于相对落后的情况,因此更加重视完善地方电力设施保护立法。本文就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展开探讨。

关键词: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法律;防范对策

引言

电力设施是电力系统实现安全运行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电力系统实现发电、输电、供应电的前提条件。一旦电力设施的任何一个部分遭到损坏,势必会对电力系统整体的运行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引发电力供应或者使用发生中断情况。如此一来,将会对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严重阻碍,也将会对人们日常的用电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通过加强供电企业电力设施法律保护力度,基本上能够规避上述问题的发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切实可行的电力设施保护法律规定能够预防电力设施运行风险问题,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必须予以重点制定。

1电力设施保护现状和问题

一是由于部分电力企业自身没有重视对电力设施的保护,防范意识还不强,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没有预防措施而只是等事故发生后再想办法解决。二是盗窃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屡禁不止。由于电力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特殊地位,盗窃电力设施造成的损失不仅局限于单条线路,更重要的是引发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问题,可能引起更大面积的停电或网络崩溃,给社会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无法计算。三是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造成安全隐患。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施工或其他行为构成用电隐患的单位或个人缺乏监督手段和强制整改力度。随着各类工业园区大规模地开发建设,因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疏漏或随意蛮干,造成外力破坏输配电线路电力设施的事故不断发生。

2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2.1强化行政法律保护力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需要把握住以下几点:一是致力于争取当地政府领导的重视,对于当地电力设施损害行为较为严重的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可以通过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它名义、形式的组织,发布关于各类损害、盗窃等一切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通告、规定等,严格要求加害人终止侵害行为。二是当执法人员发现行为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出现法律禁止行为的时候,即刻向行为人发送隐患通知书,警告行为人,如果行为人拒绝接受隐患通知书,相关人员应该以公证送达的方式将这一行为记录下来,留为证据。

2.2增加了保护区种类

电力设施因为外力因素遭到破坏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电力设施周围的区域范围内开展的部分活动,极易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害,并且对电网运行安全造成损害,对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各地方政府在电力实施立法中进一步增加了电力设施保护区的种类。例如:《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规定了杆塔、拉线的基础保护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中提出了发电厂水库保护区、风力发电设备保护区;《辽宁省电力设施条例》中规定了发、变电的陆地设施保护区以及发电设施水域保护区等。

2.3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出现破坏电力设施遭到破坏时,电力企业应及时报案,并保持作案现场不受二次破坏,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电力企业在配合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的同时,应尽快对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资损失进行核算,并为下一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做好准备。在准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电力企业应特别注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和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其中对物资损失进行核算时应对赃物损失和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区分,分别对待,分别提起民事诉讼或附带民事诉讼。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最大限度保证电力企业合法权益。

2.4强化刑事法律保护力度,绝不姑息违法行为

当前,破坏电力设施的情况实属复杂,多数案件不仅局限于单纯破坏电力设施方面,更多的是有准备、有计划地破坏电力设施。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明确提出关于上述情况的解决方法,具体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盗窃电力设备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有理由判定符合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行为。但是由于盗窃电力设备的损失值较低,且盗窃金额并未达到盗窃罪数额的界定标准,无法判定为盗窃罪行为,只能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进行定罪。第二种,破坏电力设备罪未以当事人是否具备破坏电力设施等行为主要衡量标准,而是以其造成的后果为定罪基础进行立案处理。即便是当事人实施的是普通盗窃行为,但是因当事人的盗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必须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判决。第三种,盗窃电力设备但未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行为构成其他犯罪行为,如损坏公共财物等,可以依照相关法律予以惩处。在实践过程中,多数不法分子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的法律法规。一旦当事人行为上升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对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形式势必会涉及刑事制裁方面,结合上述内容合理认定当事人的犯罪行为,绝不姑息。

2.5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的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氛围

电力企业要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群众护线工作。首先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基本常识和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意义的宣传,同时要加大对电力设施盗窃、破坏所带来的危害的宣传。其次要加大对保护电力设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网站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电力法律、法规,让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要通过采取发放宣传单页、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电力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成员的责任意识,提高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6内部保卫联合警企的保护机制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专业性以及社会性,因此电力部门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以及查处职责、各政府部分分工负责,联合群众力量,对电力设施安全发挥系统保障作用。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安全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电力企业应当积极建立内部保卫制度,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加强治安防范检查与巡逻,及时发现并整改治安隐患,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提出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应负责任。同时采取警企联合机制,在实践过程中,由公安机关对违法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人进行处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地方立法内容中也应当进一步强调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形成立法规范。

结语

随着国家电力体系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实现政企分开、优先竞争俨然成为必然趋势。可以说,电力市场业体系基本初步形成。在未来的电力体制改革中。无论管理体制或者市场竞争发生何种变化,供电企业都应该始终坚持与贯彻维护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的工作任务,确保电力系统的供电可靠性,规避以往存在的运行风险问题。针对于此,有关部门必须严格落实与加强供电企业电力设施的保护法律问题,确保电力设施不受任何损害,实现预期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陈琛.浅谈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法律问题及防范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5(18):58-59.

[2]李定柏.供电企业电力设施保护法律风险防范[J].广西电业,2017(07):53-55.

论文作者:王斌,周宁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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