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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02)04-0005-04
江泽民同志站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高度,指出了创新的时代紧迫性 及其重大现实意义。他不仅深刻阐述了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重要性,而且格外强调了 理论创新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功能,赋予了“创新”崭新的内涵。早在1995年,江泽民 同志就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1](P55) 4月28日,江泽民同志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的讲话时指出,“希望大家增强创新意识, 在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绩。”[2]
现代意义上的“创新”(Innovation)概念,最早见于熊彼特(J.A.Sehumpeter)1912年 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德文版)一书。他以企业活动为研究对象,从经济角度对技术 -经济间的基本互动机制进行了考量,提出了著名的“创新理论”(Innovation Theory) ,开了创新研究之先河。
“创新”一词是指在认识和实践过程中人们的“除旧布新”活动。“创新”概念可理 解为人们在进步观念的驱使下,面对变化了的客观情境,探寻新范式、新方案、新对策 的活动。它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包括观念创新、理论创新、科学创新、技术创新、产 品创新、工艺创新、体制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等等。可以把人们的各 种创新行为简约地纳入三种较普遍的创新范畴:科技创新(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制度创新[Institution Innovation]与理论 创新[Theories Innovation]。它们涵盖了创新的主要方面,可以较完整地体现创新活 动的系统性特征。
一、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
知识经济的来临使人们加深了对知识内涵的理解。英国著名学者齐曼全面地概括了知 识的七种特性:(1)不可替代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所有实在的商品都是可以替代的 ,唯独每一种知识不能用其他知识替代;(2)不可相加性。不遵从物品加法规则,知识 的增加不是以发行量来衡量,而是决定于新知识的增长;(3)非磨损性,知识不因使用 而被消耗,可多次重复使用;(4)不可分割性。知识、知识体系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联 系,它们是不可分割的;(5)不可逆性。知识被掌握后就不可收回,某一知识一旦传播 开来也不可收回;(6)可共享性。现实世界的一切实在物品都具有排他性,知识却可以 多人共享;(7)无限增殖性。[3](P18-19)正是因为具有这些特性,当科学技术知识成为 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时,经济发展模式就可能呈现边际收益递增效应,显示出知识的潜 在经济价值。
但是,具体到以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为核心的创新系统领域,“知识”的涵义又 是以与技术应用相区别的方式引入的。“知识创新”大致等同于“科学创造”,是指通 过科学研究获得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过程。知识创新的目的是追求新发现,探索 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积累新知识。是不断增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所需 要知识的过程,它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基础。知识创新过程是科学知识在创新系统 内的生产、扩散、转移并与技术的开发、应用相互作用的过程。一方面,知识创新成果 可以经技术创新的生产应用而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另一方面,技术创新的成果也可以为 知识创新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支撑,更好地开展知识创新。这种辩证关系根植于科学与 技术的互动作用。
因此,知识创新的重要功能在于增加整个创新系统的“基础知识存量”,“除非基础 知识存量扩张,不然新技术的发展最终会陷入收益递减的境地。”[4](P16)这里的基础 知识存量确切地说应是“新知识量”,知识的不可相加性表明新知识的不断涌现才是知 识存量扩张的实质。但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新知识的增长又取决于“问题域”的扩展 。“问题域”的设定与人类的现实经济活动息息相关,问题的提出常常是为了解决技术 应用或生产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因此,知识创新的研究结构又必须适应于技术创新的要 求。
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的区别源于技术与知识的差异。狭义的技术主要是指工程学涵义 上的技术,即技术是人们目的性活动的手段、方法体系。任何技术都有目的,服务于某 个特定的应用目标,采用正确的技术手段、方法是技术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因而,技 术并不等同于知识。技术活动与实践紧密相关,是处于科学活动、生产活动之间的具有 生产、研究双重性的特殊社会活动。不宜将技术简单的归入“知识”的范畴,抹煞其不 同于知识的应用性特征。技术创新是人类财富之源,是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第一次工 业革命时期,技术创新表现为机器大工业技术体系对原有手工制造业的代替;电力革命 时期,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向和表现形态是生产的大型化、高速化及大批量生产,以获得 规模经济效益;目前我们正处于现代科技革命时期,技术创新表现为以高新技术为带头 技术的综合技术体系的形成,生产方式表现为网络化与柔性化生产特点。技术逐渐代替 物质性的投入要素,成为经济增长的最活跃、最至关重要的要素。
当一种新思想和非连续性的技术活动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到实际和成功应用的程序时, 技术创新就开始实现了。OECD在《技术创新统计手册》中对技术创新做出如下定义:技 术创新包括新产品和新工艺,以及产品和工艺的显著的技术变化。因此,创新包括了科 学、技术、组织、金融和商业领域的一系列活动。熊彼特对创新的考量实际上主要集中 于经济发展中的技术创新,他的创新研究着重于如何通过“采用一项新技术”,而不是 如何发明一项新技术来促进经济发展的机制。熊彼特精辟地论述了创新活动中技术与经 济间的相互制约与相互作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看到,当技术因素同经济因素冲突时 ,它总得屈服。但这并不能否定它的独立存在和意义。在一定的时候所使用的每一种生 产方法,都要服从经济上的恰当性。这些方法不仅包含有经济内容的想法,而且也包含 有物质内容的想法。但后者有它们的问题和它们自己的逻辑,把这些彻底地想清楚—— 首先不去考虑经济的、最后起决定作用的因素——那是技术的目的;只要经济因素不另 作指示,将其付诸实施就是技术意义的生产。”熊彼特强调了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新组 合”的重要意义:“从技术上以及从经济上考虑,生产意味着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把东西和力量组合起来。每一种生产方法都意味着某种这样的特定组合。不同的生产方 法只有通过组合的方式才能加以区别”,“我们所说的发展,可以定义为执行新的组合 。”[5](P16-18,73)这种新组合是旧体系的质变,是对旧体系创造性的毁灭与新技术 体系新生的过程。
技术创新的研究中通常存在着两个误区:一是将技术创新的范围无限扩大,乃至与整 个创新的外延相等同,把市场创新、机制创新等涉及制度方面的因素都包括于其中,反 而失去了对技术创新的准确定位。二是把技术创新仍然局限于技术发明或技术进步,忽 略了技术应用的“新组合”可能存在的巨大创造性及技术与经济的紧密联系。福特创立 T型车的流水线生产方式与惠特尼发明标准化生产枪支的方法,在单项技术上本身并没 有什么突出的进步,关键在于技术应用的组合。然而这种技术创新却成了现代工业机器 体系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里程碑。
因此,技术创新是以实现特定经济目的和技术的高效应用为目标,优化组合既有技术 ,并发展出新的技术,以创造性的新组合、新技术应用,打破旧有技术经济的均衡格局 ,实现经济发展的突破。技术创新的主要功能在于根据经济目标或应用要求,开发出新 的技术和创造出技术应用的“新组合”,并应用于知识创新或生产实践活动。
二、制度创新
对于制度,人们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理解认为制度与组织是完全不同的,制度特指 约束人们生产、社会、经济、政治等行为的规则总和,组织则指具有一定功能的特定决 策和管理单位。另一种理解认为制度的存在方式既表现为规则的集合,又体现为一定形 式的组织,并适用于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被用来指:“(1 )一种特定组织行为的变化;(2)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3)在一种 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相互关系的规则变化。”[6](P329)后一种理解是对“制度” 本质认识的深化,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的研究表明,通常技术越发达,交易范围 及其复杂程度越高,交易费用就越大。如果不消除逐渐增大的交易费用,便会阻碍技术 进步对生产力的加速,致使经济停滞乃至衰退。相反,即使在技术等物质生产要素不变 的前提下,制度的变迁也会促进经济的增长。诺斯在1968年发表的《1600-1850年海洋 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一文中对此得出了开拓性的结论:一个效率较高的制度,即使 没有先进的设备或技术,也可以刺激劳动者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但是再先进的设备和技 术,如果存在于低效的制度环境中,也同样无法高效率地贡献于经济增长。
如果说科技创新主要解决的是“生产新知识”、“开发新技术”及“创造新组合”等 知识的生产问题,那么制度创新所要改善的便是知识的流动效率。交易费用理论认为知 识流动是需要成本的,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着流动的效率。制度创新正是“通过提供把 交易费用降低到可操作水平程度的法律、秩序,来使与先进技术相关联的生产活动得以 运行。”制度创新使给定状况的生产力潜能得到释放,并由此实现经济增长。如建立行 之有效的科研成果奖励制度,以促进科研成果的生产;建立健全的技术服务体系和知识 产权法,为创新系统内的知识流动、扩散提供便利;借助“官产学研”的协作体系(组 织),打破部门、行业分割,把科研机构、企业、政府紧密联接起来,形成具有创新能 力的系统等等。可见,制度创新就是以“制度框架”的形式提供信息沟通和创新个体的 博弈规则,以减少所处环境状态的不确定性。制度创新引致的制度变迁、组织创新可看 作是对创新系统结构的优化,是以系统结构的变革,突现系统内各组成要素的“协同” 与“耦合”。制度创新按其建构方式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和强制式制度创新。前者指 依靠创造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诱创新主体自主地参与到创新过程中 来,后者指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的引入来实现。制度创新由高至低可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体制创新,囊括了政府、企业及科研机构、大学等种种创新个体。该层 次的制度建构旨在把政府的政策导引、法律规范的市场调控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为创 新系统内的知识生产、流通、应用创造条件。体制创新对目前改革处于关键时期的我国 尤其重要。江泽民在《论科学技术》中指出:“从根本上讲,科技与经济的结合要靠体 制来保证。通过改革,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 技体制。”“关键是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社会化大生产需要,围绕促进 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行体制创新。”[7](P53,211)因此,体制创 新的重要作用在于解决引入新技术之后所产生的新旧体制的冲突,提供创新激励机制, 扶持创新的企业,淘汰创新乏力的个体,为创新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等。
第二个层次是市场创新,重在发挥市场的利益机制优势,加快知识的流动,促使创新 扩散,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技术商品的开发-销售-消费的一体化体系。企业的市场 创新还可表现为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以较成熟的技术成果搜寻投资者,研发新技术, 推出新产品等等。
第三个层次是组织创新,强调处于创新网络中的创新个体,只有不断以管理创新使创 新组织增强在网络中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才能最及时地获取信息,以赢得创新网络 中的有利地位。学习的过程就是创新的过程。如企业根据市场反馈信息进行产供销流程 改革,节约生产成本,占领市场;科研机构以市场为导向,重新布置研究课题,建立有 效的内部激励制度,开发出具广阔市场前景的新产品,等等。
三、理论创新
理论是系统化、逻辑化的知识,无疑可纳入知识的范畴,但知识创新却并不等同于理 论创新。这是因为,当下的“知识创新”概念常常是以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相区别为 前提的,侧重于科学知识及一些专门性的知识类别,在某种意义上与“科学创新”相近 。事实上,广义的“理论创新”范畴,既包括通常意义上的科学理论的创新,也包括具 有变革意义的社会思想形成,且重在强调后一种形态对社会发展的显著影响。创新不是 一个单纯的技术性操作过程,创新环境也不是搭建好制度平台,等待天才表演的简单组 合,它常常展现为观念的历险。
事实上,具有变革意义的理论创新是其他一切创新活动的观念背景与外在框架。江泽 民同志在对我党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的反思中,指出“其他一切创新都是在这种理 论创新的指导下和推动、影响下进行的。”[1](P199)无论是科技创新,还是制度创新 都必须依赖于相关理论的突破,一切形式的重大创新都肇始于观念转变与认知思维范式 变革。中国共产党80多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理论不断创新的历史。毛泽东解决了“如 何在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政权的问题”,邓小平理论则深刻论述 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关键命题,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则解答了“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下如何建设党”的难题。
但是,这种变革性的理论创新却不是一蹴而就的,每一次的理论创新都体现为认识结 果的质变。理论为什么要创新?理论总是与实践相对而存在的,其存在的价值就在于能 回答实践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指引着实践的推进。江泽民同志指出:社会实践是不断 发展的,我们的思想认识也必须不断前进,不断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也只有深入 实践,才能“努力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作出科学的理论回答。”[2]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保持蓬勃活力的重要保 证。”[2]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创新。一项理论或者在不断解决实践的新问题中得到修 正与充实,或者为新的理论所替代。理论的发展不是同一层次的简单重复,理论成果的 增长也不是理论数量的增加和理论概念的彼此演进,而是依赖于密切关注现实问题的鲜 活思想。“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出精品,出上品”,才是理论创新的本质属 性与内在要求。低水平的重复不会产生有价值的理论,也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理论 创新“问题域”的建构从根本上说来源于对现实问题的深刻反思。无的放矢、无关痛痒 、无病呻吟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不会得到社会重视,也不应得到社会重视。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向我们提出了许多重大课题,急需要进行创造性的 理论探索。理论创新体系“基础知识存量”的增长也只有在这种对现实问题的反思中, 才能不断扩展创新“问题域”的广度与深度,并进而创造出“新知识”,实现创新。江 泽民同志深刻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应努力回答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适应变化着 的时代条件,做到‘去就有序、变化有时’。”[2]“去”就是“去除”、“舍去”, “就”意味着“采用”,“去就有序”是指在理论创新中要有合理的扬弃原则,要在正 确理论和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变化有时”则是强调理论创新必须要 适应时代的要求,既不能逆历史的进步潮流,固步自封,也不能不考虑当下我国所处的 具体情况,盲目追赶时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从站在远处的、持批判态度的旁观 者变成积极的政策设计者和技术人员”[7](P25),不仅在认识社会现象,揭示社会发展 规律方面有所作为,而且要在应用这些成果解决社会现实问题方面做出贡献。与科学实 验不同,社会实践难于重复,也经不起大规模试验。社会问题的解决也要求“去就有序 、变化有时”,需要审时度势与前瞻性预测,需要细节周详的实施方案,需要严密的组 织与反馈调控机制保障。所有这些,都必须在社会科学理论基础上,在深入调查研究的 前提下,进行精心设计。只有这样,才能高效地发挥理论创新巨大的杠杆作用,稳步推 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总之,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都是其生命力 之所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共同构成了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社会框架下创新系统 中创新行为演进的主要内容。知识创新是技术变革的基础,技术创新的实践反过来又能 不断拓展知识创新的问题域,并为加速知识创新提供技术手段的支撑。制度创新提供了 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稳定运行的“制度框架”,促使创新成果能在市场利益机制的牵引 下良性循环。因为“在市场中交易的东西不是如经济学家经常认为的那样,是物理实体 ,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人拥有的、由法律体系创立的权利。”[8](P11)当然, 制度创新的边界最终决定于知识与技术的存量,技术变革会直接引致制度边界的扩大。
理论创新则是最高意义上的创新。理论创新一方面是以一种“观念背景”的形式,作 用于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活动;另一方面,其结果可直接作用于制度创新的各个层次, 以理论上、观念上“外在框架”的形式决定着实在创新系统的“制度框架”(政策框架) ,划定出整个创新系统的可能边界,对创新效率产生深刻影响。当然,这两方面的作用 都不应只是单向的由上至下的简单指令,而应是具有反馈特征的互动过程。理论创新成 果不是外在理论的机械引入,相反却应是创新主体间的互动与创新意识长期积累的质变 ,这种质变的成果成为指导继续创新的范式。
收稿日期:2002-07-05
标签:制度创新论文; 理论创新论文; 创新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科学论文; 组织发展论文; 理论体系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