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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九十年代是“个人化”写作的时代。但有趣的是,一说到“个人化”,则必然要说到所谓“新生代”的作家群。也就是非要说到诸如陈染、韩东、邱华栋、徐坤、毕飞宇、鲁羊、鬼子、林白、刘继明、李冯等不可,尽管这份“新生代”的名单有些变动不居。唯有当人们谈起“新生代”时,他们也才会说起“个人化”写作。事实上这两者已经成了可以互换的代名词。而除开“新生代”作家,其他“代”的作家就很难与此相关。比如我们谈到八十年代就很出名、九十年代依旧非常活跃的一批中青年作家,如贾平凹、梁晓声、刘震云、莫言、张炜、苏童、阎连科、钟道新等,就几乎不会以“个人化”写作来言之。至于像王蒙、刘心武、张贤亮、李国文、蒋子龙、从维熙、邓友梅、冯骥才、谌容、张洁等这类已是中老年的作家,则更与“个人化”无缘了。
为什么会这样?显而易见这与“个人化”的界定有关。抑或说这就是一种特指,即是根据“新生代”作家的某些方面的共性特点概括而来的。否则我们很难解释“个人化”为何不能用在“新生代”之外的作家身上。事实上,如果从真正的文学创作必须是充分个人化、个性化这种意思来看,那么所谓“个人化”写作便可以指称所有创作个性突出的作家,而且这种解释更具有普遍性。也因此,如果按这种理解,像我上面列举的那些“新生代”之外的作家,则显然都可以归在“个人化”写作的队伍中。在新时期率先于艺术形式上“放风筝”的王蒙难道不个人化?张贤亮以抒写自身苦难来反思历史的“大墙小说”难道不个人化?梁晓声是当代最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之一,总在追求“为社会代言”,但他的“代言”是不是也有自己的风格与个性?况且,他还真写了一系列的“亲情小说”如《父亲》、《母亲》、《黑纽扣》等呢。写《红高梁》的莫言不个人化?写《旧日故事》的苏童不个人化?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肯定这些作家都有自己的创作个性。那么与“新生代”同等意思的“个人化”究竟指什么呢?我注意了有关“个人化”的种种解说,大同小异的说来说去,也无非是说这种写作特别强调或格外看重创作主体的个人感受、个体经验、自我情感与自我意识等。也有看法认为,“新生代”群体的这种带有共性的“个人化”写作特征,主要是因为他们大多都是写着具有自历性的“自己的故事”。更有甚者,则干脆以为“新生代”作家是靠大胆地兜售个人隐私来开辟道路和招徕读者的。所谓“私人化小说”的说法就具有这类意思。不过这类看法遭到“新生代”作家的普遍否认。如当有人认为陈染的《私人生活》就是讲作者自己的私人生活时,立刻就受到作者的反驳。而对前面那种在评论界显然更为普遍的说法,“新生代”作家似乎没什么非议。
现在的问题是:人们用在“新生代”身上的这种“个人化”解说,能否同样用在其他创作个性突出的作家头上?照我看来是完全可以的。至少不会差得很远。王蒙、张贤亮、梁晓声、莫言、苏童们,他们的创作难道未有张扬个人的感受、体验、情感、意识?答案应是肯定的。然而我们又不能不承认,虽然理论上可以这么认识,但具体创作则显然有差异。陈染的《私人生活》,就是和梁晓声的“亲情小说”在很多方面不同。或者说两者的基调就不太接近。我们确实能感觉到“新生代”作家的“个人化”,带有很特别的时代特征,也确实与这批大多是六十年代出生的作家的年龄层有关系。大体说来,这就是人们常提到的“代沟”的存在。“沟”未必深,“代”则的确有。那么,我们究竟该怎样理解“新生代”和其他作家的“个人化”的不同呢?
我以为可以这样理解:如果都可以称为个人化写作,那么两者的关键问题在于:“新生代”作家的个人化写作,立足点是在“个人的言说”。他们不太在意或者说不去刻意追求社会的普遍认可与否,也不求大众的普遍接受。有“新生代”作家就声称自己的作品不必有太多读者青睐,多了就有媚俗之嫌。话是说得有点大,但我们也不能说这家伙一定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事实是,已经走出来的那些“新生代”作家是不愁发稿子的。也是由于立足“个人的言说”,“新生代”作家的许多作品的确是很有个人色彩的,具有明显的“陌生化”特点,不少作品甚至显得有点怪里怪气。而王蒙、梁晓声们的个人化写作,其立足点则主要在“社会的言说”。这就是说,这些作家固然有很强的创作个性,但他们同时却非常重视社会的接受和大众的认可。他们希望自己的感情、感觉、体验、看法,能在最大限度上与读者沟通,并期待自己的创作能够为大众代言。比如梁晓声写《父亲》,这篇纪实小说虽然说的是极个人化的故事,但作者却显然想经由自己的父亲形象以歌颂我们社会普通劳动者的优良品质,并写出他们生活的艰难困苦诸多不易。张承志的《寻找金牧场》和《心灵史》,似乎是非常个人化的心灵的寻找,但作品中“我”的寻找却是一代人的寻找,“我”的心则更是与一个民族相通。阿城的《棋王》在当年被誉为“奇文”,独创性令人信服,但经由王一生形象而喻示的道家生存哲学却绝不是“私人化”的,而是一种很社会化的教喻。莫言的《红高粱》中“我爷爷、我奶奶”的讲述,同样也是重在社会立言,因为它简直在喻示一种民族性了。但“新生代”的“个人化”则明显有所不同。诸如陈染的《私人生活》、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邱华栋的《把我捆住》、韩东的《我们的身体》、刘继明的《我爱麦娘》、于艾香的《女人情感方式》和荆歌的《革命家庭》等,都确实带有“个人独语”的色彩。这类作品当然也折射社会,但却是“个人言说”的结果。
显然,个人化写作是有不同情况和不同模式的,而且可以粗分和细分。因为不论是王蒙们的个人化还是“新生代”的个人化,落实到具体作家身上,每个人的创作个性与自我追求肯定是有差异的。我是以为,上述相对而言的两大类型个人化写作,都有自己的存在价值。可以并存不悖,也可以互相参照,从而互补不足扬长避短。排斥则绝对不应该。因为双方都是张扬创作个性和艺术的独创性,而这就是艺术创作的不可或缺的生命所在。艺术创作的成功当然还须其他多种条件,但没有个性的艺术是没有生命力的。
那么什么不是“个人化”写作呢?道理很简单,凡是没有创作个性或者根本没有这种意识的写作,就不是“个人化”。也因此,那些盲目跟着此一时彼一时的“指示”、“政策”的创作,那些追风逐浪的跟踪“市场行情”的投机性写作,更遑论那种狂热紧跟政治斗争、政治运动的创作,显然均是非个人化的。众所周知,这类写作不知浪费了多少写作者的心血与时间,也愚弄了他们的脑袋和灵魂,也从而留下了许多历史的遗憾。已作古者不必说了。但不少白发皓首的健在者,回眸往年的写作,恐怕会百感交集了。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坚持“个人化”写作。必须承认,“个人化”的程度与水平是有差异的,但不管怎样,首先必须树立特立独行、主体张扬的“个人化”创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