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毛泽东探索新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新中国论文,发展道路论文,农村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03.3;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13)02-0030-08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出了农村工业化、农业集体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图景,并为之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毛泽东对这个问题的探索,是他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许多思想和实践至今仍未失去现实意义。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毛泽东在探索中也出现了不少失误,走了一些弯路。对此,我们只有通过认真总结,才能使这些探索成为党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宝贵财富。
一、关于农村工业化问题,抓住了根本出路,但失之急于求成
毛泽东将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为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1],将实现农村工业化作为农村伟大光明的前途[2]。他在1954年就提出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的设想。[3]1957年,他又明确指出: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发展,要有步骤地积极地实行农业机械化,并要求机械制造部门和农业部门尽快拟出一个适合我国条件的农业机械化方案,为推广农业机械化做好准备。[4]
1958年11月,他在《对十五年社会主义建设纲要四十条(1958-1972年)初稿的批语和修改》中写道:“我国人民面前的任务是:经过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式,高速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全国工业化、公社工业化、农业工厂化”[5]。1959年4月,他强调并要求农业机械化要“四年以内小解决,七年以内中解决,十年以内大解决”,还提出“每省每地每县都要设一个农具研究所”。[1](p.49)1966年2月,他在给王任重的信中设想,中国从1956年开始,用25年的时间,到1980年要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6]1966年3月12日,他致信刘少奇,提出兴办农业机械化的几个原则: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不能一哄而起;多产农林牧副渔等品类;与备战、备荒、为人民联系起来,国家积累不要太多,要为一部分人民至今口粮还不够吃、衣被甚少着想。[1](pp.427~428)
毛泽东对农村工业化的具体设计,比较集中地体现在由他主持制定、1958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决议》明确要求:1.社办工业的生产“必须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首先为发展农业和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服务,同时为满足社员日常生活需要服务,又要为国家的大工业和社会主义的市场服务”。2.社办工业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坚持实行手工业和机械工业相结合、土法生产和洋法生产相结合的原则,“逐步由土到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3.社办工业要“有计划地发展肥料、农药、农具和农业机械、建筑材料、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制糖、纺织、造纸以及采矿、冶金、电力等轻重工业生产”。[7]毛泽东设想通过农村工业化,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他说:“中国农村有五亿多农村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每年劳动而吃不饱,这是最不合理的现象。美国农业人口只占百分之十三,平均每人有二千斤粮食,我们还没有他们多,农村人口要减少怎么办?不要拥入城市,就在农村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将来达到一半劳动力搞工业,这样我们的国家就像个样子了”。[8]
1966年7月17日,国家计委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农业机械化规划的几个问题》的文件,规定今后15年即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总设想。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5~7年为期,机耕面积由1965年的2.3亿亩扩大到4亿亩以上,灌溉面积由5亿亩扩大到8亿亩左右,基本做到农产品加工的机械化和运输的半机械化,化肥每亩耕地施用量由13.5斤增加到30斤左右;第二阶段以10年为期,到1975年,机耕面积达到8亿亩,灌溉面积达到9亿~10亿亩,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加工运输的机械化水平,化肥的平均每亩施用量达到50斤左右;第三阶段以15年为期,到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为落实这一部署,1966年、1971年和1978年,国务院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专门设立了农业机械化部,陈正人为第一任部长。
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到1976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达863亿瓦特,比1965年增长6.9倍,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9.7万台,增长4.5倍;排灌动力机械398.4亿瓦特,比1965年增长4.97倍;化肥施用量582.8万吨,比1965年增长2倍,平均每公顷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达38.93公斤,比1965年增长1.9倍;农药生产量和进口量达43.6万吨,比1965年增长90.6%;农村用电量达到204.2亿千瓦时,比1965年增长4.5倍。[9]农田机耕面积、有效灌溉面积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到1980年,机耕面积占41.3%,机电排灌面积占56.4%[9](p.468)。农业机械化虽然从无到有,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之前设定的农业机械化目标没有完全实现。
在毛泽东看来,只有实现工业化,只有实现城市工业化与农村工业化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这一中国革命与建设的根本问题。农业机械化是农村工业化的主要内容。应当说,这一认识是符合中国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而农业生产方式又极端落后的社会主义大国的国情的,也抓住了中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问题。但是,他认为农业机械化在我国可以很快实现,却失之过于乐观。他没有看到在当时的中国农村,用现代工业装备农业要受诸如农民采用机器的愿望、农村的富裕程度、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科技状况等许多条件制约,这些条件在当时并不完全具备,结果导致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提不到议事日程上,也忽视了科学技术这一实际上比机器更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他提出公社工业化,希望通过公社和大队办工业来实现农村工业化,把农村工业化作为实现中国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为中国工业化的实现指明了道路,也为发展中国家改变二元经济结构,从农业国走向工业国找到了途径,但他忽视了实现工业化的具体条件和工业化的基本规律,使得公社工业化、农村工业化未能如愿以偿。
二、关于农村集体化问题,抓住了基本特点,但失之求大求公
毛泽东将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看成是彻底打破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解放生产力、巩固工农联盟、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唯一途径。早在1943年他就认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10]新中国成立后,他又多次指出:“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3](p.30)他强调:“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6](p.324)他认为,要克服个体农民的脆弱性,使全体农民走向富裕的康庄大道的唯一途径,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变个体经济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他指出:“一切劳动农民,不论是哪个阶层,除了组织起来集体生产,是无法抵抗灾荒的。”“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3](p.457)
毛泽东认为,通过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相结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发展农村的根本办法。同时,他又强调,发展农村要将社会革命和技术革命相结合,但在不同阶段又要注意分清主次。社会变革是农村发展的前提,“先建立政权,再改造所有制,然后发展生产力,这是普遍规律。”[11]1955年,他指出:“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3](p.432)他设想:“在第一第二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中的改革将还是以社会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农村的改革将是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并进”。社会改革将在1960年以后,“逐步地分批分期地由半社会主义发展到全社会主义”。“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由于我国的经济条件,技术改革的时间,比较社会改革的时间,会要长一些。”[3](p.438)先通过社会变革实现农业集体化,再通过技术变革实现农业机械化,是毛泽东发展农村的两步走战略。对这一战略思想,他在1962年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有明确的表述,并写入了会议文件:“我们党在农业问题上的根本路线是,第一步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二步是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12]
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毛泽东看到了大多数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因此坚信:广大农民是愿意在党的领导下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党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他认为这两点是事物的本质和主流。[3](pp.430~431)为此,他主张要将广大农民的革命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这个伟大的事业服务”[13],并积极主张走农业合作化道路。他指出:“发展农业可以有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道路:让农民的命运掌握在地主、富农和投机商人的手里,极少数人发财而大多数人贫困和不断破产。一条是社会主义道路:让农民在工人阶级的领导下掌握自己的命运,共同富裕和共同繁荣。这两条道路的斗争在我国过渡时期中将长期地存在,但是,由于农业合作化的基本完成,我国绝大多数农民已经摆脱了前一条道路,走上后一条道路。今后的任务是要尽力巩固合作化制度,同时继续反对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4](p.560)他把人民公社看成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和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看成是党在农村组织与动员农民的制度工具和实现广大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予以充分肯定。他说:“人民公社的建立使农村中原来的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扩大和提高了,并且开始带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份。人民公社的规模比农业生产合作社大得多,并且实现了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的结合,这就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14]“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15]因此,在领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过程中,他明确指出:“对于条件已经成熟了的合作社,就应当考虑使它们从初级形式转到高级形式上去,以便使生产力和生产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因为初级形式的合作社保存了半私有制,到了一定的时候,这种半私有制就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就要求改变这种制度,使合作社成为生产资料完全公有化的集体经营的经济团体。生产力一经进一步解放,生产就会有更大的发展。转变的时间,有些地方可能快些,有些地方可能要慢一点。大约办了三年左右的初级合作社,就基本上具有这种条件了。”[16]“现在办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为了易于办成,为了使干部和群众迅速取得经验,二三十户的小社为多。但是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16](p.193)他提出并主张农村工业化和公社工业化,也是为了急于实现所有制的过渡。他认为:“逐步地使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逐步地使不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建成社会主义。”[5](p.504)
为了带领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毛泽东极为重视农村的领导权,强调必须依靠贫下中农治理农村,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社会基础。20世纪60年代,他反复强调:“依靠贫农、下中农,是党要长期实行的阶级路线。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一直到进入共产主义以前,我们要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要发展农业生产,不依靠他们,依靠谁呢?不依靠他们,怎么样能够有效地、巩固地团结中农呢?他们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在农村中的社会基础。在农村中,无产阶级专政只有依靠贫农、下中农才能实现,才能形成巩固的工农联盟,才能很好地管理国家,才能办好农业集体经济,才能有效地镇压和改造一切敌对分子,才能击破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包围。否则,这些就都办不到。”[17]“在农业集体化以后,也必须依靠贫农、下中农,才能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巩固工农联盟,才能击败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不断地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阵地。”[18]
毛泽东认识到集体化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注意发挥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积极作用,在土地改革完成后,仅用两年时间就于1956年基本上实现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成功地引导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大大改变了中国农村的面貌。1953~1956年,我国工业总产值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8%。[19]中国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整个国民经济基本上达到协调平衡地发展,完成了中国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的构建,为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民族复兴打下了初步基础。关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传(1949~1976)》做了如下肯定而客观的评价:“在这场广大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没有引起社会震荡,没有出现毛泽东所担心的牲口大批死亡和粮食减产的情况,相反,粮食连年增产。在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办了许多单家独户的个体农民根本办不了的事情,在抗御自然灾害中显示出力量,特别是在全国普遍开展规模不等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以后农业的发展提供了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实行机械耕作、机械排灌和科学种田,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些,都是有着深远影响的。”[20]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业迅速发展、粮食产量不断提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农村变革了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然而毛泽东却因此逐渐产生了一种误解,不恰当地夸大了生产关系对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他的逻辑是,农业的发展要靠机械化,而机械化是与大规模经营连在一起的。要使农业生产力提高,就要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而要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就要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尽管在集体化过程中,毛泽东也提出过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但为了加快农村发展,尽快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他更多的是注重通过生产关系的不断变革来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追求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大、公、纯。在这一思想主导下,1955年初级社刚建立不久,毛泽东就要求办大社,进而又很快把高级社发展为更大规模的人民公社,发动人民公社化运动,强调人民公社的特点和优点就是“一大二公”。虽然后来他发现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存在“一平二调”和“共产风”问题,提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主张,但基本思想仍然是肯定和极力维护人民公社体制,将其视为农村发展的唯一模式和社会主义通向共产主义的最佳途径,压制否定包产到户责任制对农村发展极富意义的探索,由此造成农村生产关系严重脱离生产力的实际状况。
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发展生产力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的科学观点,正确地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不能偏废的,任何夸大生产关系或生产力作用,都会走弯路、犯错误,严重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毛泽东在集体化问题上求大求公的失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这一重大问题还缺乏清楚的认识,对当时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还缺乏准确地把握。毛泽东认识到了社会主义是中国农村的发展方向,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也有所认识,他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报告中就曾指出:“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3](p.329)他明确提出要区分“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与“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两个不同阶段。1956年1月,他在全国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指出:社会主义是进入了。完成了没有呢?还没有。1957年初,他又多次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他强调我国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但还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社会。1960年,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完成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艰巨任务,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得过早了。”[1](p.116)但是,在实践中,毛泽东往往将那些不属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当成社会主义固定不变的原则加以维护,把符合社会主义要求和社会主义允许的东西当成资本主义加以批判,轻易以姓“资”姓“社”的标准判断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在20世纪50年代合作化期间对邓子恢提出的要注意保护农民利益的主张,他批评为“好行小惠,言不及义”,即不及社会主义之义,致使实践中出现高指标、强迫命令,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一度较为紧张。1958年,他更是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公有制,把人民公社当做中国农村具有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可能的基本组织架构,作为进入共产主义的“金桥”,说“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就是共产主义”。[21]事实上,公共食堂因极不受群众欢迎,结果只得解散。60年代初,他将在农村中出现的行之有效的“包产到户”作为资本主义单干加以严厉批判,认为资产阶级右派和中农分子把希望寄托在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上面,为此要通过“四清”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挖资产阶级的社会基础,挖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根子。70年代初,他根据列宁关于小生产者每日每时会产生资本主义的观点,将农村家庭副业、多种经营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割掉。这些失误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
三、关于共同富裕,抓住了关键环节,但失之绝对化
毛泽东将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治理农村的重要目标。为此,他致力于组织农民走集体化道路、走社会主义道路。他认为,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农民掌握自己的命运、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农村共同繁荣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必然会去占领”。[3](p.299)“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3](p.437)“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16](p.261)他将建立人民公社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他在1958年初曾设想:“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一个大的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这个公社里面,工业、农业和交换是人们的物质生活。”[22]同年11月,他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中更明确地指出:“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他认为:“工人在城市里建设,农民在农村里建设,农民要和工人一面合作,一面比赛,把农村也改造得和城市差不多,这才是真正的工农联盟。”因此“要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各公社都要有自己的经济中心”。[8](p.193)
为了实现共同富裕,毛泽东作了种种尝试。20世纪50年代,他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直接关系到几亿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而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要正确处理国家积累、集体征购和农民个人收入之间的关系。通过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他告诫人们:“鉴于苏联在这个问题上犯了严重错误,我们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这是一个关系到六亿人民的大问题,必须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反复进行教育。”[13](pp.30,31)他强调要兼顾国家和农民利益,不能将农民挖得太苦,在国家积累和集体征收的过程中,要注意度。他说:“在分配问题上,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于国家的税收、合作社的积累、农民的个人收入这三方面的关系,必须处理适当,经常注意调节其中的矛盾。国家要积累,合作社也要积累,但是都不能过多。我们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13](p.221)“只为工业积累,农业本身积累得太少或者没有积累,竭泽而渔,对于工业的发展反而不利。”[13](p.200)另外,他还认为要处理好工农产品的剪刀差问题,要尽量的缩小它,实行商品的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原则,尽量不让农民吃亏。
毛泽东将“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普遍地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当成一项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任务,[18](p.58)重视农民的吃、住、教、医、保等民生问题。他强调,在农村一定可以做到有菜吃,有油吃,有猪吃,有鱼吃,有牛吃,有羊吃,有鸡鸭鹅兔吃,有蛋吃。他要求“随着合作社生产的发展和社员收入的增加,农业合作社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鼓励和协助社员,在自愿、互助、节约开支和节省用地的原则下,有准备地、有计划地、分批分期地修缮和新建家庭住宅,改善社员的居住条件。”[4](p.575)他要求对农民的文化教育作出规划,“包括识字扫盲,办小学,办适合农村需要的中学,中学里面增加一点农业课程,出版适合农民需要的通俗读物和书籍,发展农村广播网、电影放映队,组织文化娱乐等等。”[3](p.575)“从一九五六年开始,按照各地情况,分别在十二年内,基本上扫除青年和壮年中的文盲。争取在乡或者社逐步设立业余文化学校,以便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文化水平。农村办学应当采取多种形式,除了国家办学以外,必须大力提倡群众集体办学,允许私人办学,以便逐步普及小学教育。”“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合作社应当根据可能的条件,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社、勤俭持家的原则,逐步改进和开展文化娱乐工作。”[4](p.577)乡应当办技术学校,“农民的学习技术,应当同消灭文盲相结合,由青年团负责一同管起来。技术夜校的教员,可以就地选拔,并且要提倡边教边学。”[16](p.179)他强调要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积极开展群众的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养成人人讲卫生、家家爱清洁的良好习惯。”讲求清洁卫生,是为了“消灭疾病,人人振奋,移风易俗,改造国家。”[4](p.576)“农业合作社对于社内缺乏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社员,应当统一筹划,指定生产队或者生产小组在生产上给以适当的安排,使他们能够参加力能胜任的劳动;在生活上给以适当的照顾,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使他们的生养死葬都有指靠。”[4](p.576)“农村中的红白喜事、人情应酬,应当一切从简,改变原来不合理的风俗习惯。”[4](p.576)他指出:“生产和生活两方面,必须同时抓起来。不抓生活,要搞好生产是困难的。生产好,生活好,孩子带得好,这就是我们的口号。”[5](p.541)
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农村,尽管人们的物质生活并不富裕,但广大农民基本上能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幼有所教,人们的精神面貌是积极的、向上的。
毛泽东认识到农民中蕴含着极大的社会主义热情,正确指出了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方向,但对于怎样通过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尽快摆脱贫困状况却不甚清楚,也未能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存在的社会收入差别。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广大农民翻身做了主人,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事业,毛泽东充分肯定广大农民都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热情,指出集体化是农民发展的必然趋势。他把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视为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抹杀了农民作为小生产者的积极性。他没有充分意识到他所赞赏的农民中蕴藏着的极大的社会主义热情,相当程度是属于“合伙平产”的平均主义积极性,是个体农民因经济力量脆弱对社会均等的一种原始向往。对此,薄一波后来分析评价道:“我国土改后的农民,既有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又有个体经营的积极性,但真正具有互助合作积极性的人为数当时并不很多,而相当多的农民都愿意先把自己的一份地种好。到1955年时,个体经营的积极性还远没有发挥完毕,就把增长希望完全寄托在发挥合作经营一种积极性方面,是不太现实的。”[23]
毛泽东特别强调实现社会平等、避免两极分化、追求共同富裕。为此,他沿用战争年代的经验,认为平均主义也不一定出懒汉,强调农业生产主要靠政治挂帅、思想领先,对以物质利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注意不够,担心注重物质利益会引起社会差别。他没有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国家,可以通过国家政权的力量限制社会差别过大,防止两极分化,而不会像私有制社会那样必然产生急剧的两极分化。这一失误,致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压抑,与他共同富裕的追求相差甚远。
毛泽东想尽快改变“一穷二白”面貌,使广大农民走上富裕的道路,以致发动了“大跃进”运动,但又担心农民富了以后再进行革命会增加困难,于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错误地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四人帮”又将他的有关思想推向极端,提出“穷则革命富则修”的荒谬论断。这一失误,导致他有关农村的一些政策脱离实际或自相矛盾。例如:他提倡的农村多种经营主要是集体的多种经营,对农民家庭的多种经营虽然有时也允许,但基本是限制的。他主张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但他的商品经济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不让市场直接对生产发挥作用,后来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还把商品经济说成是资产阶级法权。他强调以农业为基础,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1962年他也承认:“以农业为基础,讲了三年,一九五九年至一九六二年,四个年头,实际没有实行。”
毛泽东对新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和努力实践,取得了不可否认的巨大成就和丰富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重要基础。与此同时,他在探索中的失误,也无需讳言。其最主要的失误就在一个“急”字上,失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中国的国情把握不够准,影响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认识。这些经验和教训,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收稿日期]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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