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帐经营:农村信用社经营出路的一种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出路论文,农村信用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解决不良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当前农村信用社经营中的头等大事,对于各类经营风险的处置,国有商业银行近两年采取了分账经营的策略,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这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那么农村信用社作为中小金融机构,是否也具备了分账经营的条件呢?笔者认为,农村信用社实行分账经营,有其客观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一、用分帐经营的办法处置不良资产,具有立杆见影的功效
一是将不良贷款剥离出来,断绝了不良贷款与新发生贷款的联系,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改善资产结构,强化贷后管理,提高资产营运质量。促进其稳健运营。二是资产保全的需要。发挥中小金融机构自身种种优势,凭借一切可以争取的办法和措施,集中人力、财力、精力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加快抵贷资产的变现回收。三是减轻历史负担的需要。分帐经营以后,中小金融机构自身、企业、包括地方政府的经营包袱和社会包袱相对减轻了。农村信用社坏帐划出可以轻装上阵,有助于加大责任管理力度,而不再为坏帐所牵制。同时还可以调整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减员增效。坏帐划出来专门管理,系统运作,可以更大范围内得到盘活,也有利于金融机构按照市场法则高效运作。四是建制的需要。有助于调动信用社的经营积极性,促成按市场法则运作,有助于推动信用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有助于规范经营、高效发展。
二、从实践上来看,农村信用社有推行分帐经营的内在要求和基本条件
第一,农村信用社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坏帐占比已远远超过警戒线。第二,因政策、体制上的原因,农村信用社在金融风险面前若汪洋中的扁舟,抗御风险的能力自然较弱。如果金融机构联合起来,群策群力,走职业化保全、清收和管理之路,再加上政策和法律环境支持,就可以解决单个机构不能解决的问题,且成本很低。
分账经营是一种富有创意的处置坏帐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办法。一方面,坏帐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处置不良资产也应多措并举。不能否认,在坏帐中有相当一大部分是属于政策性、体制性、经济大环境还有社会信用拖累等一时不可抗拒的因素形成的风险,其次是县域经济的不发达和差异性,农村信用社先天不足,因此处置坏帐必须着眼于其他来源和方法。而且,国家和地方扶持政策、拨补的资本金,还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健全与贯彻到位,都是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问题所必要的。
三、实行分帐经营,符合当前的市场规律,有一定的可行性
在操作上,要因地制宜选择模式,组织实施。目前可供选择的方案有以下几种:一是彻底独立、单独核算,另起炉灶的模式,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二是内部分设,切块管理、分工负责的二级核算的模式。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剥离的不良资产如以单社为单位运作管理,无疑是不现实的,如能以县联社或以市联社为单位统筹运作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农村信用社分帐经营运作模式设想如下:
(一)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原则和结体方式
以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原则为基础原则,由县联社牵头,成立清收管理不良资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要行之有效,管理成本要低,不能搞形式主义。
(二)人员设备和激励办法
一是聘请本系统优秀的业务骨干;二是剥离出不良贷款责任人;三是按需聘请有关专家。以上人员与资产管理公司实行用人签约制,签约期内实行工效挂钩、综合考核激励机制。
(三)业务划分、风险规避和运作策略
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经营管理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抵贷资产的内销外挂的呆帐贷款;全权负责资产保全、诉讼、债务落实和抵贷资产的管理、处置、确保不良资产尽量不损失或少损失。为规避运作上的道德风险,对不良资产剥离时要注意三个“不改变”“两个严格区分”和“一个准则”,即不改变不良贷款形成的机构和责任人,不改变原不良贷款的债权人,不改变原贷款借据、抵押、担保合同,但要严格区分人为责任和非人为责任贷款,区分有效抵押担保合同和无效抵押担保合同(特别是诉讼时效)。原第一责任人制度、损失赔偿制度、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不变,并继续完善、强化,进一步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同时,为防止扯皮,还必须明确一个基本准则,同一个企业不良贷款占比大的归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占比小的仍归正常业务部门管理。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启动资金的来源,可以争取有地方财政拨补的资本金,参股会员的股本金和清理不良贷款的手续费收入及小企业的贷款担保理赔费等。鉴于目前的现状,新建的资产管理公司只能先搞有偿代理盘活,待有了资本后收购盘活。
(四)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
根据不良贷款形成的具体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置办法。
(1)要积极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加给自身的额外负担。对政策性、历史原因形成的坏帐,政府应通过减免税和核稍挂帐等方法予以冲减;
(2)对于自身经营不善造成的不良资产,可采用国际比较流行的如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的成功经验,依法处置和保全资产;
(3)面向社会招标拍卖清收,激励社会有识之士投资收购不良资产,合营或主办资产管理公司;
(4)一企一策、一人一方的传统适用作法。
无论采取什么具体方法,但所确立的目的是一致的:保全资产、减少损失,防止原有债务人丧失还款能力,防止现有不动产抵押品市场价值逐渐减少,防止现有债务人逃废债的发生。
四、创造条件、争取外援
主要解决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持环境问题(包括市场开拓),一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大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建设力度;二是积极推行信用观念和建立具有现实操作性的信用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内控制度建设,建立资产管理公司特有的高效、全新、灵活的运行机制;四是积极争取政府和财税部门的优惠政策。资产管理公司应免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呆帐准备金提取额度和坏帐核销要随余额相应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