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规律探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精神文明论文,发展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的新时期二十年,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二十年。二十年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不断地证明着邓小平同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论断的真理性(注:1979年,针对工作中心开始转移到经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上来,邓小平同志即提出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任务。见《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8页。),同时,也不断地向指导这一实践的理论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提出开展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规律的研究,也就是研究、探索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在跨越世纪的新征途上,我们应该遵循怎样的精神文明发展规律,进一步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我们相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既服从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发展的逻辑,又有着它自身的规律。研究、探索这些规律,认识、掌握这些规律,对于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而增强我们实际工作中的自觉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也相信,二十年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富历史经验,已为我们研究、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规律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渗透。认识到这一规律,我们就要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结合在物质文明建设之中进行
研究、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规律,也就是研究、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影响它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这里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之间的关系问题。
关于两个文明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已多有论述,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予澄清,就难以确立起对二者真实关系的认识。这里面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尽管不断地有些修补,人们至今还是照搬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模式来理解两个文明之间的关系,物质文明之于精神文明的意义被称为“决定作用”,而精神文明的意义仅仅在对物质文明具有“反作用”的角度才得以强调。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再指出,“谁决定谁”、本原与派生、第一性与第二性的关系问题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意义。超出这个有限范围,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任意归结为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并在“本原——派生”、“决定作用——反作用”这样的理论框架中讨论二者的关系,必然会使唯物主义的真理走向反面。从这种认识出发,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被看成可以分开的两件事,分属不同的职能部门。比如说,经济部门抓物质文明建设,意识形态部门、文化部门抓精神文明建设。我们认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长期以来难以克服的“两张皮”现象,根子即在于此。以理论形态出现的“先后说”(先物质文明建设后精神文明建设)、“代价说”(以牺牲精神文明建设为代价换取物质文明的发展)等等,常常因强调了物质文明的“决定作用”而显得很“唯物主义”,事实上,这是对唯物主义的滥用。滥用即超出适当范围,把最高原则的物质与精神二元对立关系普适于一切关系,具体到两个文明建设,“两手抓”必为“二元论”。不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得到怎样的强调,它与物质文明建设就是构不成统一的奋斗目标,两者在前提上被分裂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前提分裂必然导致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争权力、争编制、争经费。为何要争?因为两个文明建设被视为两件各不相干甚至相互对立的事,两个文明之间的真实联系被遮蔽了。
精神文明作为人类改造世界过程中形成的精神生产的肯定性成果,它与作为人们物质生产进步与物质生活改善之总和的物质文明一起,构成为社会文明的两个基本方面。我们通常所谓“两个文明”,实指(同一)社会文明的两个侧面、部分,而决不能理解为存在着一个外在于物质文明的精神文明,或者一个外在于精神文明的物质文明。二者的内在联系在于,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的。说物质文明影响、制约、渗透精神文明,是说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物质条件,精神生产仰仗物质投入,精神生产者必须先满足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物质需求;是说精神生产的发展动力有一部分来自于物质生产,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全部来自于物质生产;也是说精神生产受制于社会经济活动的运行机制,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受制约性日益明显,物质生产、经济活动的特点与规律日益渗透于精神生产之中,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等等的形成,体现出了这一渗透性。说精神文明影响、制约、渗透物质文明,是说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价值导引, 从而构成为一股强大的发展动力; 也是说精神文明处处渗透于物质文明之中,物质产品的文化含量业已成为拥有竞争力的标志,工业文化、市场文化等等的形成,体现了这一渗透性。
两个文明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渗透,使两个文明的发展具有总体一致性、协调性、平衡性。从历史上看,正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即产生物质文明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即产生精神文明,人类社会的文明才呈现出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轨迹和趋势。但是,由于文明的实践主体可能发生失误,也由于两个文明都具有相对确定的内涵,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精神文明发展受制约于物质文明发展水平,却不是机械地依附于物质文明所能取得的,与物质文明发展水平相比,精神文明发展既可能超前,也可能滞后。同样地,物质文明的发展也具有自身的复杂性与艰巨性。这就产生了两个文明发展中的一致与不一致、协调与不协调、平衡与不平衡的矛盾。两个文明发展的一致性、协调性、平衡性的实现,又体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
精神文明发展与物质文明发展之间存在着的上述内在联系即规律表明,两个文明是必须也是可以协调发展、共同发展的。既然两个文明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它们在现实发展中又可能出现不一致、不协调、不平衡的状况,那么我们就不仅要搞好物质文明建设,而且还要搞好精神文明建设,“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注:江泽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江泽民同志还接着指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75页。);既然两个文明相互渗透、相互贯通,那么两个文明建设也就不应分先后进行,两手一起抓是可能的,不仅如此,两个文明建设只有一起抓,把精神文明工作结合物质文明建设去做,把物质文明建设结合精神文明要求去做,建设好其中任何一个文明才是可能的。
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结合在物质文明建设、经济建设中进行,这是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这一发展规律所得出的重要结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指导方针。强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否会冲淡、冲击这个中心?只要我们不是把精神文明看成是外在于物质文明、经济建设的东西,只要我们能够认识到新形势下的精神文明必须以物质文明、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凭依、为生长点,走内在超越之路,那么我们进行的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两个文明建设的相结合,也应是我们贯彻落实“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现实途径。提高全民的素质、文化生活的质量、城乡的文明程度等等,都必须找到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的契合点,否则,无论是精神文明建设还是物质文明建设,都会走弯路,遭挫折。
近年来,我们的党和政府一再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单是思想文教部门的任务,而且是经济战线和一切部门的长期共同任务。要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二○一○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并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二○一○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07、1889页等。)。这一要求正体现了对精神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应当以之来规范我们的实际工作。
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之间的辩证运动以社会制度为中介,文明的发展依赖于制度。认识到这一规律,我们就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社会制度,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就要努力完善社会的各项制度,为精神文明建设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就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自身的制度化,把它纳入行政的、经济的和法纪的管理轨道
前面我们讨论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之间的内在联系,强调了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值得继续指出的是,两个文明之间的联系,是通过中介即社会制度来实现的。
社会制度是社会关系及与此相联系的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它既是社会承认的行为模式或行为规范体系,又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社会制度的存在,对于两个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对于它们之间的辩证运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制度的存在,为两个文明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一个现实的空间与构架。任何文明都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才可能产生,文明的继承或传递,也主要依靠社会制度来进行。因为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结构,它可以通过自己的组织系统,把文明传递给后人(注:应该指出,社会制度作为人类文明的一部分,它自身的延续,也是文明的继承或传递;它的变迁、进步,本身也是人类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标志。本文着重讨论社会制度对于精神文明发展的意义,故对此存而不论。)。
第二,社会制度是实现两个文明的中介环节。两个文明是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肯定性成果,要把这两种生产组成现实的生产,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制度。生产力只有与生产关系相结合,构成一定的生产方式,才形成现实的物质生产运动,从而产生一定的物质文明成果。同样,只有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之上,社会的精神生产才被组织起来,从而形成一定的精神文明成果。可见,只有通过社会制度这一中介,两个文明的形成与发展才会成为现实。
第三,社会制度是构成两个文明之间生动而深刻的辩证关系的中介环节。物质生产与物质产品本身并不能产生人们精神生活领域中的思想道德,它们对于思想道德的作用只有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体系即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折光才能表现出来。反之亦然,先进的思想道德也只有通过社会制度才能实现对物质文明发展的促进作用。正因为这样,不同社会的思想道德并进而推广为全部精神文明就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它由该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所决定。也正因为这样,物质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与思想道德的性质和水平之间就不是一一对应的线性关系,物质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建立起了先进的社会制度,仍有可能建设成较高水平的精神文明。
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即规律,我们就要高度重视社会制度建设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先进的社会制度来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在今天,我国社会的物质文明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较低的,但是我们已建立起一定的物质基础和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使得我们可以建成无论在性质上还是在现实水平上都高于资本主义的精神文明形态。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心,要以此为目标,为理想。任何借口从现实出发而提不出超越现实的价值目标的做法,显然没有领会社会制度与精神文明之间的辩证法,因而是一种粗鄙的现实主义,一种庸俗的经济决定论,是需要我们应该加以反对的。
另一方面,我们要努力完善社会主义社会的各项制度,为精神文明建设奠立良好的制度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现实状态是未充分发展的、不完善的。从社会制度方面来看,这里的原因在于,我们已经建立了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通过各项具体的制度即体制表现出来的,在这些具体制度上,我们还存在着种种弊端和缺陷。正是这些弊端和缺陷,阻碍了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也阻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这样,要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相关联的就有一个制度建设、制度创新的重大任务。具体而言,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离不开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对于体制改革与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江泽民同志指出:“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的突破,政治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入,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各个方面互相配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就体制改革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配合和促进作用而言, 缺乏制度基础,精神文明建设就难以展开。比如腐败的蔓延,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而要遏制腐败的蔓延,净化社会风气,仅仅靠精神文明建设是很难实现的。制度的完善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所起的积极作用,应予充分肯认。
在改革大潮初始涌动的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说过,我们的制度“还不完善”,但它“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 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果如是, 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所实现的可能性将会越来越大。我们要把改革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最好的制度”、高度的精神文明早日建成。
以上讨论的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基础问题,同时,当前的精神文明建设自身也有一个制度化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不仅较少地注意到精神文明与其制度基础的关系,也较少地注意到精神文明建设自身制度化、规范化的意义,而是较多地把精神文明建设设定在建立道德自律的领域,把“他律”建设划属其他某些具体职能部门,如纪委、法院等,从而使精神文明建设往往不能有效地摆脱“空对空”、“两张皮”的困境。认识到精神文明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就要努力使精神文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即既要致力于建立道德自律,使每个人都具有软性约束,又要致力于建立道德他律,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使每个人都服从硬性约束。考虑到当前社会体制正处于转型期,旧的价值体系已经打破,而新的价值体系尚未全面确立,新旧脱节,道德失范现象严重,因而硬性约束机制的确立也就具有更迫切、更重要的意义。换言之,必须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到社会行政的、经济的和法纪的管理轨道。先全面确立硬性约束,再逐渐提升、扩大软性约束,以达到二者的统一。有的同志提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既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又要以公正的法律规范人,以严格的党纪督察人,以有序的政纪要求人,以完善的制度约束人。这里说的就是精神文明建设自身的制度化问题。离开这些规范、督察、要求、约束,精神文明建设就不可能是自觉的、持久的、连续的、有效的,而只能是自发的、零碎的、偶然的、无力的。一手抓提倡引导,一手抓规范约束,这应是我们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条重要思路。
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连续过程,它的每一个阶段都产生于更早的思想文化基础之上。认识到这一规律,我们就要了解、尊重、吸收民族文化传统,建设既继承发扬优良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精神文明
社会制度的中介作用,使精神文明发展与物质文明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还表现在,精神文明的形成与发展,不仅取决于物质生产和社会制度,还同一定的思想文化传统有关。精神文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历史继承性特点。
精神文明包括思想道德和教育科学文化两大方面,而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是在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体现为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即这些因素的发展都以一定的传统为基础。无论是思想道德还是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也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的发展,它们总是与历史、与传统相关联。过去、传统不仅制约着现在而且往往作为现在的一部分,构成精神文明形成与发展的现实基础。恩格斯说过,“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3—704页。)。哲学发展是如此, 全部精神文明的发展亦是如此。以研究文化传统著称的美国学者E ·希尔斯则更是断言:“现在总处在过去的掌心之中。”为什么呢?他从过去的既定性、传统提供的方便、传统作为合理反思的经验之积累、人们对过去的依恋等方面对此作出了解释。不仅如此,希尔斯还对社会生活的不同方面对于传统的依赖性作出了区分。他说,“就改造物质环境和改进工具来说”,摆脱过去是可能的。“人类使用这类工具,通过有意识的活动已经大大改变了‘既定’的物质环境”。但是,“对文化传统(除了自然科学之外)和社会制度的传统来说”,摆脱过去是不可能的了,“在这些传统之内,有意识地运用人类理智和意志就不会取得那么明显的成功”(注:E·希尔斯:《论传统》,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66页。)
尽管希尔斯关于传统的种种解释并非没有可商之处,但是人们无法摆脱传统来拥有精神生活、从事精神生产、进行精神创造,这一点是无疑的。而且,由于传统是人类过去所创造的种种制度、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等构成的表意象征,它构成了一个社会创造与再创造自己的文化密码,因而精神文明与文化传统的内在关联,精神文明发展所具有的连续性,形成了不同社会的精神文明各具特色的民族风格。
当然,强调传统的持久性、稳定性,并不是说精神文明的发展只能因循传统。二者是源与流的关系:文化传统为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基础,提供材料,这是“古为今用”;精神文明的发展总是体现在传统的内容和形式与新的内容和形式之间的有机结合上,这是“推陈出新”。一个“用”字,一个“新”字,意味着扬弃和超越传统的某种可能性,意味着文化传统可能发生的变迁和某种程度上的断裂。事实上,传统本身就包含着变迁和创新的能力,否则它就无法从过去延续到今天和未来。精神文明与文化传统的这种关系表明,精神文明的发展在内容上必然是因循与创新的统一,在过程上必然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本质上高于以往任何时代的精神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规定性必然包含了扬弃和超越以往时代精神文明的要求。但是,从上可知,任何精神文明的发展都是一个积累的过程,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把扬弃和超越传统称为质的飞跃的话,那么这一飞跃也需要量的积累。因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又必然是以往历史上精神文明优秀成果的继承者。自觉地吸收历史传统遗留下来的精神养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这一规律,我们就要确立起对待文化传统的正确态度。一方面,我们进行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在当代中国这一特定时代、特定地域中进行的,传统的东西,不管是精华还是糟粕,都作为既存的现实力量,构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面对的客观环境。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开放性、涵融性,客观上要求它能自觉地吸收历史上精神文明的优秀成果。这两方面都向我们提出了一个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的重大任务。
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文化传统成了落后的同义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我们长期用“左”的观点来对待文化传统,否定的多,批判得很具体,而继承什么、发扬什么却较抽象。近十几年来,我们纠正了过去的错误,对文化传统开始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但是,我们对文化传统的研究还很不够,特别是对文化传统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的研究,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很多。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既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所达到的每一阶段都产生于更久的文化基础、文化环境,那么,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文化传统丰富深刻,在这样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传统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就有着它的优势。我们一定要珍惜优良文化传统,充分发挥这个优势。要通过学习和教育,让全体人民了解民族文化传统,尊重民族文化传统,吸收民族文化传统,认识到在民族文化传统问题上采取虚无主义的做法是建不成高度的精神文明的。 要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接榫、结合之处, 努力实现中国文化传统的创造性转化。要致力于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在形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民族化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现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已经纳入到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之中,我们一定要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民族风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同时,既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历史发展在当代的最高表现,创造具有时代精神的新文明是它的题中之义,那么破旧即克服、摒弃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同样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即使是传统中的优秀部分,也同样存在着一个向现时代进行创造性转化的工作,而不能停留在传统的形式和水平上。因此,我们又要反对在民族文化传统问题上的复古主义做法,特别是要反对在继承和弘扬文化传统的名义下,用落后否定先进,用迷信否定文明,用愚昧否定科学。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党的优良传统,与反对传统中的封建主义及其他腐朽思想,是同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鉴于传统文化是一个共生体,精华与糟粕往往融为一体,不易区分,也鉴于传统的持久性、稳定性,反对封建主义及其他腐朽思想的工作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这一工作的成功,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功,它也将带来文化传统的新生。
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与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之中发展。认识到这一规律,我们就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同样实行对外开放,建设既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精神文明
精神文明在特定地域、特定民族有其特定表现,从而形成不同的性质、内涵和风格,但同时它又是一种世界性现象。人类的文明、文化从来就是在各民族地区文明、文化的碰撞、冲突、交融之中发展的,比如说古代的东方文明与希腊文明的融合产生了新型的希腊化文明,印度佛教与中国儒道思想的会通形成了禅宗文化,唐代中国文明对于日本早期文明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等等,都是有名的例子。近代以来就更不用说了,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6页。)历史转变成了真正的世界历史,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都不可能离开世界进行。
正因为精神文明发展的国际化特点日益突出,精神文化力量也日益成为了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曾经在《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一书中指出过当代国际竞争力量的来源所发生的变化,他说,以前靠有形的、硬的力量,如军事、经济、科技、战略位置之类,现在主要靠无形的、软的力量,如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凝聚力、文化在全球的普及力、在世界各种组织机构中的地位等等。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先进性,决定了它在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中占据着主动地位。但是,这一主动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地取得的,它是要经过与世界其他精神文化力量的激荡、竞争才可能取得的。也就是说,这一主动地位的取得有赖于其先进性的发挥。鉴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不长,而精神文明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积累过程,因此,比起已有数百年发展历史的资本主义精神文明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目前在许多方面尤其是智力、文化方面显得不足。加上社会主义国家在组织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失误等错综复杂的原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世界精神文化力量相互激荡、相互竞争中先进性、优越性的发挥将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换言之,世界精神文化力量的相互激荡、相互竞争,又会使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长时期地面对严峻考验。
由此,认识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与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中发展这一规律,也就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现最终赢得主动地位的较长时期,正确处理好与外来文化特别是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关系问题。在这里,我们认为应重视坚持这样几条重要的原则。
首先,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对外开放一样,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需要对外开放。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物质文明发展是如此,精神文明发展也是如此。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自然要立足本国,但又要面向世界。我们应该在马克思主义、西方优秀文化和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这三大文化体系的碰撞、融合中来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系,应该从世界现代化进程所提供的丰富经验教训和关于世界未来发展的理想目标中来构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系。
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开始了现代化进程,因此许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是由它们首先取得的,与物质文明一样,精神文明中的许多成果属于人类的共同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借鉴和吸收。资本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种种教训,诸如在精神文明内部思想与文化两个方面发展比例失调,进而两个文明发展比例失调,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些教训也值得我们认真记取。
应该指出的是,鉴于资本主义文明发展的片面性,本世纪以来,在现代社会中重建人文精神的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西方有识之士的重视。他们或通过深广厚实的历史研究,或通过精微细致的逻辑分析,揭示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片面发展物质文明所导致的“文化危机”、“西方的没落”。虽然他们看不到资本主义文明片面发展的社会制度根源,也找不到重建人文精神的正确途径。但他们毕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了文明片面发展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他们对人文精神的追求表明,重视社会文明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已是一种世界性的潮流。这就既给我们今天建设精神文明提供了一份有价值的思想资源,也表明了随着文明不断发展,人类日趋成熟,世界精神文化力量相互沟通、相互交融的可能性日益增大。因此,世界各种精神文化力量的相互激荡,为我们吸收和借鉴世界上一切优秀的精神文化成果提供了一个机会。我们一定要建设具有大世界、大历史的眼光和现代化的全新意识、思想开阔、境界高远、襟怀博大的精神文明。
其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对外开放,不能忘却精神文明的社会性质。我们在借鉴和吸收属于人类共同精神财富的思想文化的同时,又要注意克服、摒弃资本主义精神文明中具有阶级属性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等等思想,把对外开放和自觉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作斗争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当代,资本主义精神领域的腐朽没落已十分明显。消费主义、享乐主义、自我表现主义、虚无主义、无限膨胀的个人私欲等等使资本主义文明陷入了困境。尽管这一些并不完全属于资本主义精神文明范畴,但资本主义精神领域的腐朽没落表明其精神文明在总体上已处于一种衰败状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对外开放过程中,在吸收外国优秀文明成果的过程中,同时必须防止和消除文化垃圾的传播。
再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对外开放,还有一个树立对待外来文化的正确态度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克服了对西方文化盲目批判、一概排斥的态度,广泛地开展了对西方文化的介绍、研究、借鉴工作,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一段时期以来,却渐渐滋长起了一种对西方文化进而对全部外来文化盲目崇拜、一概肯定的倾向。当前在对外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消极现象,有些是由于外来文化自身的消极面造成的,有些则是由于人们不能正确对待外来文化而产生的,比如崇洋媚外,追求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这些现象,我们必须予以坚决纠正。
最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对外开放,必须抵御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世界范围精神文化力量的相互激荡,使得一些国外敌对势力开始把“心理战”、“文化渗透”作为它们“西化”、“分化”中国的重要手段。对此,我们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善于识别、揭露这种图谋,并抵御、挫败这种图谋。
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要作用的发挥,是一个间接的、全面的和长期的过程。认识到这一规律,我们就要努力建构起体现这一规律的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居于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物质文明相比,这一重要作用的发挥,是一个独特的过程。
首先,它是个间接的、缓慢的过程。马克思说过:“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2页。)精神文明作为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主观世界的精神成果,它要对社会生活发生作用,就要经过一些中介环节,如社会制度、物质手段、群众实践等。我们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强调了科技形态的精神文明对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但是,科技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必须经历从基础理论到应用技术再到工程技术等一系列中介环节。在这个过程中,要保证一个环节转向另一个环节,仅仅依靠科学自身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健全的社会机制和完善的社会条件,如政策、法规、观念等。也就是说,有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并不必然和立即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知识、文化形态的精神文明作用的发挥是这样,思想、道德形态的精神文明作用的发挥就更是这样,它所需要经过的中介环节更多,更复杂。因此,精神文明成果的作用一般很少、很难出现“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次,它是个全面的、系统的过程。精神文明作为包括科学文化素质、思想观念、道德情操、价值模式、思维方式、情感信念等等在内的统一整体,它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作用是全面的、系统的。它不仅作用于精神生产、精神生活领域,而且作用于物质生产、物质生活领域;不仅作用于生产生活领域,而且作用于制度领域。可以说,精神文明作为整个社会精神面貌的反映,它给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打上了印记。也可以说,精神文明使某一特定时代特定区域的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呈现出独特的概貌。因此,也许某种精神文明成果可以产生可计算的经济效益,但可以肯定,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并非其价值的全部。当然,不用说更多的精神文明成果的作用是无法精确计量的了。
第三,它是个长期的、持久的过程。精神文明的形成和发展需要积累和基础,经历一个长过程。它一经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持久地发生作用。比如我们常说“文化大革命”把人的思想文化素质搞坏了,不仅物质文明建设遭受了破坏,精神文明建设也遭受了破坏。而就是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这一“破坏”,其影响很难立即消除,直到今天仍在顽强地发生作用,我们今天建设高度精神文明的紧迫性、艰巨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来自于此。
精神文明自身的超越性品格也使它的作用的发挥需要经历一个长过程。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在总体上受到这个社会的经济、政治等条件的制约,但是受现实条件的制约不等于只能停留于现实(注:事实上,现实也并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那样只是一堆封闭的僵死的存在,它内含了通向未来的趋势。)。精神文明具有超越性,它包含了对未来的超前预见。因此,精神文明成果的作用往往不能在短期内看清楚,特别是有些成果更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才能得到验证。
精神文明作用发挥的上述特点,带来了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难度。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在谈论物质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时,常常理直气壮,而在谈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时,就不那么理直气壮,除了在文教事业中有些反映外,在其他领域特别是作为精神文明核心部分的思想道德领域,竟然找不到什么实在的内容。于是,有关管理部门就常常把精神文明建设仅仅理解为科学技术的推广,理解为卡拉OK、流行歌曲、舞会电影,因为这一些属于精神文明建设中比较容易统计的部分,可写入“政绩”总结报告。
这种倾向的后果,表现在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上,就是重经济建设,轻思想、文化、道德建设;表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就是重科学文化建设,轻思想道德建设;表现在科学文化建设中,就是重自然科学、技术科学,轻社会科学、人文科学;表现在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中,就是重经济学科,轻文史哲基础学科,重眼前直接的决策研究,轻超前性的预测研究,等等。这种种表现的根源,就是要求或者追求精神文明具有直接的、显性的、可计量的效益,如果精神文明产生不了这些效益,那就往往被视为是无效的。
认识到精神文明作用的发挥是一个间接的、全面的和长期的过程,我们就要努力建构起体现这一内在规律的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以清除在这一问题上的种种错误、片面倾向,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整体、持续发展。由于对精神文明建设评价体系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我们在这里仅仅提出几条重要原则。
第一,要逐步摸索出一套可以操作的体制标准,来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所达到的水平,所产生的作用。比如说,当代国外有形形色色的关于社会发展的综合指标体系,我们能否借鉴它们,制订出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指标体系。我们的一些精神文明建设搞得较好的地区和部门,都有一些卓有成效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对指标体系的制订也会提供重要的借鉴作用。
第二,要联系社会生活中大量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来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前文已经指出,精神文明建设要结合物质文明建设进行。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评价同样不能脱离物质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不能脱离社会物质生活中种种实际矛盾的解决。我们在这里再度强调,精神文明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经济生活中,在诸如分配、消费领域中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要求,既是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保证,又是精神文明对社会生活发生重要作用的现实体现。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高度评价了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它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我国的历史大转折和事业大发展联系了起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为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同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新认识是分不开的;同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开拓进取的群众创造精神的振起,同不信邪、不怕压、维护国家主权、冲破西方制裁的民族自立精神的发扬也是分不开的”(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页。)。这种对精神文明建设形势的评价方法,应该成为我们的指导方针。
第三,也是更重要的,要联系人类自身发展的终极关怀来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精神文明建设,从最高层面上说,是对社会新人的造就,因此它也即是对人的建设。人类自身的发展是精神文明发展的最高尺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是自觉地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自身发展的归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就要超越工具理性,进入价值理性。现实的、显性的、可计量的效益是一种价值,潜在的、持久的、不可计量的作用也是一种价值。而且从根本上说,功利的、可计量的效益之所以也是一种价值,并不在于功利、效益本身,而是在于功利、效益的后面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因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精神文明建设最重要也是最高的作用,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我们要有这样的终极关怀。
以上探讨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几个重要规律。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规律,有些已经清楚,有些则还正处于展开之中,需要进一步探索。因此,本文所做的工作是十分初步的。但我们相信,在邓小平理论的旗帜指引下,在我党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只要我们认真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的规律,尊重规律,遵循规律,就一定能建设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这样一种强大的精神文明,我们就一定能赢得世界,赢得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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