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对西伯利亚与中日谈判的再研究_顾维钧论文

北京政府对西伯利亚与中日谈判的再研究_顾维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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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中国参战决策的研究成果,学界对北京政府出兵西伯利亚研究甚少,无论是出兵的决议过程,还是出兵经过,许多问题远未澄清①,对这次出兵的评价,则主要是批评的声音②。虽然有研究指出不应一概否定北京政府的出兵政策,但却以两分法对其简单评价,认为既有屈从帝国主义列强的一面,又有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利益的一面③。更多的研究是从国际关系史的角度,以日、美矛盾而展开的,这些研究对于从背景上理解中国出兵西伯利亚的政策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真正解决问题还需从北京政府本身的外交政策出发,这正是本文立题所在。

在以往的研究中,凡论及中国出兵西伯利亚,必与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相关联,似乎通过签订防敌协定使中国出兵西伯利亚是日本的既定阴谋,一旦中国与日本订立这个协定,必将跟随日本一起出兵。这是否符合历史事实呢?中国国内各界声势浩大的反对中日订立军事协定的浪潮,是否就是反对中国出兵西伯利亚?本文以当时的相关档案再现出兵西伯利亚与中日防敌协定之间的关联。

出兵西伯利亚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对中国而言,除出兵海参崴外,还包括出兵中东路和外蒙古,而后者主要是在中国境内进行。限于篇幅,本文无意对中国出兵西伯利亚的过程及经过做详细的研究,如此庞大的课题亦绝非一篇论文所能完成。本文意在通过分析北京政府与日本订立共同防敌协定前后的外交方针与实践,探究中国出兵西伯利亚的历史真相。

一 以防德为名义:中日《共同防敌换文》之签订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协约国成员之一的俄国爆发十月革命,影响深远。在布尔什维克掌控俄国全境以前,俄国国内政局动荡,进而波及外交。为保持协约国东部战线,英法两国早在1917年12月份就曾提议日美两国出兵海参崴,但日本和美国均十分消极。正是在此背景下,海参崴护侨问题成为协约各国的共同问题。北京政府本对派舰护侨一事并不积极,但在日、美均已派遣军舰的情形下,北京政府决定派舰前往,抽调海容舰前往海参崴。以护侨名义派遣军舰至海参崴,可视为中国出兵西伯利亚的序曲,此行动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为北京政府的外交增加了筹码。在北京政府内部为派遣军舰多方筹备时,日本向中国提出了签订两国防敌协定的要求,围绕军事协定而展开的交涉成为中日两国间最重要的议题之一。

早在1917年11月,日军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就曾对靳云鹏暗示,为应对德军东侵的危险,中日有必要缔结军事协定④。为了促进早日签订协定,日本做了相当充足的前期准备工作。田中在1918年1月组织了军事协作委员会,自任委员长,希望中国方面主动⑤。1918年2月5日,田中义一会晤中国驻日公使章宗祥,提出中日军事合作构想。田中告诉章宗祥,德国俘虏在西伯利亚有十余万人,一旦解放即为中日两国劲敌,非但中国国防吃紧,日本国防亦吃紧,既然中日同为参战国,“从军事上着想,两国国防实非迅谋共同行动不可”,并建议“两国情报现行相互交换,以其彼此深悉军情”。章宗祥致电外交部,认为田中所言“均出诚意,请亮察转达”⑥。

就当时的国际情形而言,作为协约国一员,中国在战略上确有防止俄德媾和的考量。经国务会议讨论,段祺瑞政府最终同意日本方面共同防敌的请求。

外交部于2月22日电告章宗祥,中国已经决定订立共同防敌协定,但“华境内事宜中国自行处理,华境外事宜,中国可与日本共同处理”,并要求章非正式通知日本政府⑦。中国所提出的此项声明,显然是出于对日本的防范。

24日,外交部收到章宗祥回电。章宗祥在电文中指出,日本仅希望声明两国将联合出兵,至于军事和外交协定则留待以后协商解决,不必先提出华境内外处理有别。“但既共同防敌,非先去疑忌,恐无实效,将来军事上将实行布置,何处归何国军队防护,应由两国军事当局详细协定”,日方此举志在模糊出兵原则,为以后预埋伏笔。除此之外,日本以无法及时援助为由作为说辞,认为区分华境内外实无必要,“中、俄交界防线甚长,万一中国财力不足,或兵力稍弱,日本因属华境坐视不顾,亦难收共同之实效”。日本外相本野甚至自我解嘲,“深望中国当局放开胸襟,勿以从前之日本相视,切实共同提携”⑧。显然,日本对中国共同出兵所提出的保留条款并不满意,力诱中国放弃。

章宗祥与田中再次进行会谈。田中诱劝章宗祥,中日两国应“专就战略着想,不宜涉及政略”,并提出两个解决方法:一、先由两国外交当局结共同行动之协约,其余军事布置,由两国军事当局再商;二、先由军事当局商定军事布置,外交当局但予认可,俟时机再订。田中建议采取第二种方法,认为此法快捷,并可免除第三国猜疑。为劝说中国接受该项办法,田中并不明确反对中国所建议的区分华境内外的出兵原则,但指出在实际行动时必须予以变通,“若俄德由库伦方面前进,彼处中国军力薄弱,日本势须派兵援助,如仍泥守分界之说,则共同目的难以达到”,并进一步诱导中国,如果担心战后处理此项问题时另有枝节,则可另作声明,“后来华境内日兵一律撤退,华境外仍共同防御,似可安心”⑨。

黑龙江督军鲍贵卿于1918年3月1日致电北京政府,指出“过激派政府将有进讨满洲里锡米拉夫之举,国防奇紧”⑩。形势发展至此,中国政府急需迅速作出决定:是否与日本签订共同出兵协定。一方面,作为协约国成员之一,中国需要与美英日等共同行动;另一方面,不论是否订立协定,日本均将出兵满蒙,前次日本单独出兵青岛可谓殷鉴不远。正是考虑多方因素,北京政府决定签订协议。3月2日,外交部致电驻日公使章宗祥,表示中国同意采取日方所建议的第二种出兵办法,“现经政府详慎研究,拟即采取第二办法,由两国军事当局各委专员,共同规划”。作为一种约束,外交部特意再次强调日方先前所声明的撤退一事,“战后来华境内日兵一律撤退,境外仍共同防御,足证日政府协助诚意”(11)。

由于中国迟迟未能与日本交换共同防敌协议,日本朝野一改往日态度,由劝诱变为威胁。本野告诉章宗祥,日本不愿中国将中日联合之事先行照会协约各国,并举出理由,“中国外交,本系独立,中、日联合,无须先取他人同意,万一别生枝节,徒伤日本感情”。日本国内舆论则出现了日本单独出兵的声音,“又此间某派舆论颇唱日本应行其自卫权,自由出兵,无须中国共同之说”。这显然影响了章宗祥,“此议果行,则日俄、日德之战,即日复现于领土之内。彼时拒之不能,联之无及,自不如先行筹划共同(出兵)”(12)。

日本对中国对外披露谈判内容表示不满,但北京政府外交部否认先行泄露中日谈判条件一说,“对于第三国探听,仅告以正在接洽,虽文件大旨,当局亦未稍露只字”。对于迟迟不能换文一事,外交部明示章宗祥须慎重,避免因措词不慎,而成永久攻守同盟(13)。

美国政府早已注意到中日之间的外交接触,也注意到段祺瑞积极参与大战的军事准备,美国政府原则上赞成中国积极防备因德国与苏维埃俄国之间媾和而可能在东方战线产生的危险,认为中国在面对众多国内困难的情形下仍能有此积极态度值得赞赏(14)。在驻华公使芮恩施(REINSCH)的第一季度外交报告中,他认为中国政府对美国以及协约国的关系采取了一致友好的态度,并无特别对待,但与日本的关系却明显不同,日本显然试图趁机扩大在中国的影响力。美国对中日之间3月份的军事协定换文心存疑虑,认为尽管中日双方公开宣称此举目的是设法协调可能在西伯利亚和满洲的共同军事行动,但考虑到中国获得大笔贷款和出让各省市的特权,协定之外显然别有用意(15)。

确定出兵原则以后,中日双方又经一番电报往来,确定由中国提出条件、日方答复的方式来完成换文手续。3月25日,《共同防敌换文》订立。换文规定“凡两国陆、海军对于此次共同防敌战略之范围应行协力之方法及其条件由两国当局官宪协定之”(16)。至此,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均已完成出兵西伯利亚的准备。

芮恩施也在其外交报告中强调了中国政府内存在的亲日势力,“段祺瑞将军是在日本的财政援助下才于1917年完成推翻张勋复辟行动的,他完全了解这样一种事实:自己或中国政府能否推出一项政府计划,取决于日本政府的物资援助”,在芮恩施看来,段祺瑞内阁亲日的另外一个证据就是,著名亲日派人物曹汝霖担任两个主要政府部门——交通部和财政部的部长(17)。

芮恩施的观点不无道理。一般认为,章宗祥属于亲日派,这种认识不能算偏颇,中日防敌换文的签署不能排除日方贷款所造成的影响(18)。在就任驻日公使前,段祺瑞曾告诉章宗祥,远交近攻主义不再适用,“中国对各国宜取一律看待主义,彼以诚意来,我亦以诚意往”,如果在应对日本的侵略时“仅赖美国牵制,然美亦不出全力,甚难得其实惠。至其他各国,惟坐视而已”。此种说辞难以摆脱为其亲日外交作辩护之嫌,但反映出段祺瑞对日外交态度的转变(19)。

二 陆海军军事协定及其公布之交涉

由于北京政府一直未能将共同防敌换文公布,各界将报端所载消息求证于外交部。换文内容一直被掌控在很小的范围内,以至于北京政府驻外使馆也不了解换文的细节。驻美、驻英公使分别致电外交部,询问在西伯利亚问题上中日之间协定的具体情形。驻英公使施肇基担心该协定果如报纸所言,“中、日共同防敌,所商条款,与前日本人要求五条(即二十一条要求中的第五条)相似”,要求外交部坚持维护中国主权(20)。外交部在回电中指出,自俄国革命以来形势纷乱,中俄边境相接,不能不有所防备。由于协约国迄今未有明确的对俄态度,而中日“又系比邻,远东大局安危与共,对于防御德力东渐,自不能不有所协商”,但中日之间的磋商仅限于共同防敌,且只在必要时实行(21)。

反应最为激烈的当为国内各界。5月1日,江苏省教育会要求政府公布协定,“教育人员负责指导国民之责,佥谓缄秘反滋口实,不如宣布,可免误会”(22)。四川代表胡炳堃、安徽代表卢前策等在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大会上呼吁政府公布中日交涉情形,并强调该协定“万一有碍国体,我商民决不承认”。大会还公推出4名代表赴京,他们分别是直隶代表荫昌、湖北代表殷尔彝、江苏代表王文典及湖南代表周均国,“请求宣示报载中、日缔结密约情形,以免误会”(23)。徐永昌在日记中曾提及当时的舆论,认为此种协定简直与日韩合并是一类性质(24)。

5月21日,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工业专门学校及法政专门学校等学生全体到总统府请愿,要求废止中日军事协定并要求宣布内容。客观而论,不论是段祺瑞还是南方革命派在党派之争中无法做到超然,段祺瑞的借款和力主中日协定的目的显然性质并不单纯,但其也并非南方革命派所言,以签订丧国条约为代价,为扩充一己军力而取得日方借款。问题在于北京政府还未做好公布中日协定的准备,即使北京政府希望公布协定,能否从日本方面得到允许也是一个问题。

中国国内纷扬的舆论压力令日本感觉到不安,日本芳泽谦吉参事为此专门晤见外交总长陆徵祥,要求中国政府压制国内日渐强大的反对声音。引起日本关注的是一本名为《一发危机半条血路生死存亡问题》的小册子,该书是在上海法租界内印制,作者为孙镜。芳泽指出,“此次在日本,中国学生反对军事协定之运动,似乎多由该书而起”,要求中国设法阻止该书的传播。在芳泽看来,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留日学生已经陆续回国,声言抵制中日协定,并要暗杀当局诸人。陆徵祥告诉芳泽,他将通知上海、汉口等处地方官员,密切留意此类学生动向(25)。

在国内各界的质疑和反对声中,北京政府正为中日协定的签署做最后谈判,希望从条文上尽力防止疏漏。外交部在致国务院的电文中强调,此次军事协定条款,虽然明确其时限为中日对德奥战争状态终了时为止,但“对于前次换文应以何时为有效期间,并未声叙”,“若将此节脱略,手续上究欠完备”(26)。

5月16日,饱受各界质疑的中日《陆军防敌军事协定终于签署》。3天后,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签署》。至此,中日完成了形式上对德、奥的军事同盟。其中陆军协定第十条,海军协定第七条均规定两国将此协定作军事秘密,不对外公布(27)。

芮恩施在1918年第二季度外交报告中分析了其对该协定的认识。他指出,中国政府相信该协定符合西伯利亚前线出现的形势,对中国主权毫无损害,而批评意见主要是针对其一直保密的谈判过程,以及对其他协约国的排斥。还有一种可能性也是批评者所担心的,即协定对干预中国内政可能带来的长远影响及随之而来的对中国资源的控制(28)。芮恩施对中国国内的批评意见可谓评价到位。

北京政府正为是否公布协定具体内容而犹豫时,《甲寅》及《民国日报》已将条约条款先行披露。国内反对声浪逐渐达到高潮,北京学生界为反对《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聚集约2000人赴总统府请愿。冯国璋亲自接见学生代表,并答应学生们提出的不盖印的要求。为了消除学生对协定的疑虑,冯国璋拿出协定全文逐条读与学生代表,并指出“诸生前来实找错了人,应往谒总理方是”(29)。

1918年5月23日,陆徵祥会见来京的日本公使林权助,试探日方对于公布中日军事协定内容的态度。陆徵祥告诉林权助,有很多国家公使曾询问中方关于协定内容,但中国以与日本协商后再行答复为由婉言谢绝,不知日本方面如何处理此类事情。林权助告诉陆徵祥,日本已将协定内容大意通告各国,未将全文披露。陆徵祥告诉林权助,在协定签字前中国曾将协定的目的及大意向各国解释,应该无需再行解释(30)。同日,意大利驻华公使阿略第、法国驻华公使柏卜等会晤陆徵祥,询问中国政府是否将该协定具体内容通告协约各国,与此同时,各驻外使领馆也纷纷致电外交部询问具体内容。

在回答法国公使柏卜的询问时,陆徵祥解释了签订中日军事协定的原因,大意为中国此举属未雨绸缪,为预防日本假道中国出兵西伯利亚而事先准备:“本国政府以将来日本一旦出兵西比里亚时,定发生向本国假道之事,而西比里亚之乱事影响于本国边界,尤为直接,故不如先行协定共同行动之为得计也”(31)。

由于军事协定系军事当局签订,外交部系统此时仍未有协定全文。章宗祥于23日致电外交部要求告其军事协定全文,以便交涉。由于外交部本身没有协定稿本,于是同日发函国务院秘书厅,要求国务院将协定稿本抄送外交部,并建议将协定内容摘要公布,以应对中国驻外使馆以及各国驻京公使的询问(32)。27日,国务院秘书厅致函外交部,同意将协定内容摘要转电各驻外使馆,并抄送陆军协定文件一份,至于海军协定文件,则建议外交部直接向海军部索取(33)。

北京政府仍然倾向于向外公布中日军事协定,并不满意于日本所谓的仅将大概通告外界,认为此种通告大概“究与正式宣布不同”。外交部要求章宗祥与日本政府协商,“将东京换文及协定,由两政府同时宣布”(34)。此外,从驻英公使施肇基处得到的消息是“闻日本政府已将全约电知本国驻外各公使接洽”(35)。

是否公布中日协定的内容,不但是平抑国内日渐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的需要,而且成为中国联络与欧美各国关系的需要。由于迟迟无法从中国得到相关信息,美国政府表达了不满。顾维钧指出,美国曾屡次探寻中日军事协定的内容,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案,“察其语气,似以不能见信为怪”,并强调“我有所探,彼屡见告,今若以此启嫌,影响及我颇多”。从国际关系的全局着眼,顾维钧强调,如果一直对各国保持沉默,将对中国产生不利影响,“若对各该政府秘而不宣,以日本之富强,固属无庸顾念,在我贫弱,必时有孤立之危”。顾维钧从长远和现实两个方面力劝政府改变现有状况:从长远来看,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将影响中国参加战后和会,“将来我在和会须提议问题,以对日者更多,能否略收效果,全视欧美各国对我感情。各国若以我国目前甘与日联,而届时不助我主张公道,则我权利万难争回”;从现实考虑,日本陈兵东三省,“欧战终时,设不如约撤退,各国既以我自认协约为中、日两国事,而不愿过问,我又无力与抗,是我不啻因加入欧战,而反大损失”。正是基于上述考虑,顾维钧指出,“是贫弱如我,日本即可亲,欧美万不宜远”,如果日本不同意中国将协定内容公布,则中国可以“单独秘密设法间接转达”(36)。

日本不同意将军事协定公布,只同意将3月25日换文向外界公布。章宗祥曾再三与日本商讨军事协定公布一事,但均遭拒绝,“此事日政府业经熟筹,前例具在,万难开此新例”,而日军总参谋长的理由是“事关军务,毫无公布之理”(37)。

由于日本的反对,北京政府最终未将协定全文公布。但新闻界仍然得到了协定的全文,6月19日《大中华报》将军事协定全文公布并为各报转载。在此之前,北京政府已将协定全文抄送相关国家,此举显然是接受顾维钧建议,意在加强与欧美各国的关系。法国由于迟迟未收到协定全文,据称是“因驻华法使所寄稿未到”,向中国驻法公使胡维德索要全文。胡维德当时手头也未收到,于是将法国索要协定全文的缘由致电外交部,并向外交部催要,外交部的答复是“协定全文已于六月八日邮寄,不日可到”(38)。北京政府显然知道胡维德索要协定全文是为了将其送给法国政府,但并未禁止或发出任何警示性语句。

陆军以及海军军事协定的签订,并不能消除在中国领土再次出现类似日俄、日德战争的危险,唯一可以预见的利好是中国可以避免因中立而缺少的发言权,并可在战争局面上争取一定的主动。客观而言,因中国已经加入协约国对德、奥宣战,而日本又为协约国成员之一,中国完全有理由拒绝日本另订军事协定的要求。后来的事实证明,列强共同出兵海参崴与中日军事协定并无关联,日方非但不邀请中国参加,反而认为协定并不适用于对俄出兵。对皖系军阀而言,虽然得到了日方的参战贷款而提升了自身的武力,但国内各界的普遍反对及质疑无疑削弱了其统治基础。

三 主动还是胁迫?北京政府出兵西伯利亚

协约国出兵西伯利亚的设想早在1917年年底就已经开始酝酿。1917年12月,德国与新生的苏维埃开始了和平谈判,协约国东部战线已经崩溃。英法此时力促美、日出兵西伯利亚,但美国态度并不积极,出兵希望就寄托在日本一家身上。当时的情形是,如果得不到美国的支持,日本尚无实力单独出兵。日本国内为此曾有过激烈争论,但最终还是暂时搁置了出兵计划,直到捷克军团问题的出现(39)。

在协约国酝酿的出兵计划中,原本并无中国在内,虽然出兵地点是临近中国的海参崴。7月份,美国建议日美共同出兵援助捷克军团。由于中日军事协定的存在,中国密切关注事情的进展。7月13日,章宗祥会晤田中义一,后者告诉章氏,日本出于自卫考虑,“自当出兵”,但时间未定。章宗祥还得知,“英国已命香港守备队六百人,即设法开往海参崴,似为出兵之准备”(40)。三天后,章宗祥致电北京政府,明确此次出兵系由美国邀请日本加入,与中日军事协定无关。

至此,可以确定的是,美、日、英将出兵西伯利亚,没有邀请中国加入。同作为协约国的一员,竟未获邀参加,这多少出乎北京政府的预料(41)。中日之间有共同防敌协定,且墨迹未干,但日本并未因之而与中国协商。在协约国中,唯有法国未明确出兵消息。或许考虑到这一点,7月19日,外交次长陈箓会晤法国驻华公使柏卜,探寻出兵一事。陈箓询问法使,法国是否参与了协约国出兵西伯利亚的计划,柏卜委婉告诉陈箓,“政府致本使之电,电码模糊”,意在避免陈箓陷入尴尬。但接着说,“惟天津本国陆军上校接奉本国陆军部电令,速为选兵一中队,预备出发,另由属地遣派一大队或三中队”,显然法国已经明确出兵。柏卜反问中国是否决定派兵,陈箓的回答是“尚未决定”(42)。

面对此种局面,临时内阁于20日召开会议商讨对策。最终决定,由外交部致电驻英、法、美、日四国公使,要求其探寻所在国对中国出兵的态度。电报分两组拍发,英法一组、美日一组,显示出北京政府对以上四国的微妙态度。拍往英法的电文与美日电文相比较,主要内容基本一致,但在征询有关中国出兵的态度时,措辞上并不相同。

相异部分电文如下:

致电英法的电文:“我国曾派有兵舰,在彼处停驻,各国并无反对。此次若协商各国公共出兵,我国对于参战应尽之义务,自应一致派遣一二千人。”致美日的电文在致英法电文的基础上,增加如下内容:“中、日、美邦交夙笃,对于我国派兵当必赞成。”(43) 北京政府似乎认为,相比较英法而言,美日更容易倾向于中国出兵,这种预测显然过于乐观。

外交次长陈箓20日会晤美国驻华代办马克谟,告之中国已经决定派遣1000到2000名士兵至海参崴,请其转达美国政府,并对美国没有商邀中国共同出兵表示不满,“贵国政府既已商请日本派兵,似应亦商诸本国政府,以免有歧别之嫌”(44)。

驻美公使顾维钧积极主张中国派兵,他在电文中称“查我国宣战一年,无机进行,现在协商各国,拟派联军赴俄,在我亟宜设法加入”。美国方面有关人士告诉顾维钧,“中国如能一致派兵,实属善举,深愿与贵公使筹商进行办法”。美方还告诉顾维钧,美国邀请了英、法、日、意四国,等各国回复到齐后,美国才能做出最后决定。正是在这封电报中,顾维钧明确指出派兵加入协约国的意义在于“稍图将来和会地步”。顾维钧认为,如果美国赞成,英、法、日、意“当无反对”,并特别强调需要同时与各国展开交涉,“勿宜单独先与日议,致生枝节”(45)。

顾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日方表示不支持中国出兵。在刘崇杰与日本公使林权助会晤时,林权助告诉刘“惟以本使个人意见,海参崴已有中国军舰,诸事均有接洽,中国似无派兵之必要”。当刘崇杰强调中国派兵是为了尽参战义务时,林权助则认为,“以本使见解,贵国已有军舰,尽足代表贵国国家”,仍持反对态度(46)。7月23日,外交次长陈箓派秘书刘锡昌通知法国公使柏卜,中国已经决定派兵。24日,中国将出兵决定通知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

美国方面传来消息,赞成中国出兵。在顾维钧与美方交涉时,美国起初表示“愿于美、法、英、日意遣派联军计划商妥宣布后,即商中国加入问题,惟恐须由巴黎协约国代表大会解决”,但顾维钧认为无需提交大会讨论,因“联军计划大纲,既由代表会通过于前,中国加入事出一辙,似可无庸交会,不如及时商妥,与各国一并宣布”,经解释,美国也就不再坚持,并希望中国在通电各驻华使节时,将出兵人数控制在1000或2000人,其原因是威尔逊总统不希望联军人数太多(47)。

英国方面很快有了消息,不支持中国出兵。英国给出的解释是,“以我仅守本国边防,则协助联邦之处尤多。至出兵国数加入愈众,办理愈难”,当被问及是否已经得知其他国家不支持中国出兵,因而也持反对态度时,英方予以否认。因英日同盟的存在,以及先前日本公使林权助的表态,这里的“其他国家”当指日本(48)。

至此,北京政府已经将出兵决定通告相关国家,虽然日本和英国反对,但美国支持,法并未表示异议。在整个出兵问题上,美国显然具有发言权,因此中国出兵可谓定局,余下的就是出兵程序和数量问题了。

在中国出兵已成定局的情形下,日方仍未明白予以支持。刘崇杰于24日再访日本公使林权助,一方面是将中国出兵决定告诉日方,另一方面是借用南满铁路运送中国军队至海参崴。林权助再次对中国出兵政策提出质疑,“此次贵国政府对于海参崴之捷克军,主张派兵援助。对于谢军,则强令卸装。如此矛盾政策,本使殊欠了解”,但在不可能更改中国决定的情形下,林权助只得表示“出兵崴埠事,可一任贵政府自行主夺”(49)。

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已经生效,各国皆已知晓。但日方认为中日之间的军事协定与此次出兵干涉属于两种性质,不宜援引协定规定。在回答驻英公使施肇基的电文中,外交部亦指出,中日军事协定“系专指西北方面,与此次海参崴无涉”(50)。但协定仍然引起美国的关注。美国曾以为中日军事协定有如下规定:即当中国应允出兵时,中东铁路交由日本管理,他国使用该路必须先经中国商允日本。此规定显然陷美国利益于不利地位,美国表示不能承认此项规定(51)。美方为此甚至表示,如中国将中东路交由日本代管,而中国却又出兵境外,令人费解,意在向北京政府施压。美方向顾维钧指出,“查中日协约,系为防德,而此次出兵,则为协助俄民,该约当然不能援用”(52)。美国显然不希望由日本控制中东铁路。美国确认中东路由中方管理后,方表示希望中国保护中东路与派兵海参崴并举,以增强国际地位,甚至建议如“以保护铁路需兵,不敷他调,则遣数百人,亦较不派为佳”(53)。

26日,章宗祥会晤日本总理寺内。对于中国出兵一事,寺内既不反对也不赞成,认为是否出兵是中国的自由,“日本固无须怂恿,亦自无拦阻之理”(54)。

法国方面的消息来得较晚,一直到7月底法国方表示,“中国派兵,法政府毫无反对之意”。法国甚至告诉胡惟德,“自德、俄单独言和,法国即主张日本国出兵西伯利亚”(55)。

虽然协约国内部已决定共同出兵,但美日之间意见分歧甚大,关于出兵数目、目的和方式均未达成一致。美国外交人员告诉顾维钧,“闻某国拟以西比利亚为瓯脱地,此是损俄,尤难同意”,这里暗指日本。此外,日本曾提议由其派兵分驻西伯利亚铁路沿线各站,并增加出兵人数,美国均未予以赞成(56)。29日,美方告诉顾维钧,美国不能同意以干涉俄国内政为目的的出兵,“美政府对于三国(英、法、意)所提出兵干涉俄事问题,绝对不能同意”,美国所倡议的派遣少数军队至海参崴,目的是“专为协助扎克斯俄民族”。美国特别强调,“但凡加入此次联军者,均须声明此次出兵协助俄民,以该俄民所意愿者为限,并无干预主权,或侵犯领土之意”(57)。

在美国的压力下,8月2日,日本发布出兵宣言,其中宣称“对于俄国领土之保全,常加尊重,对其国内政策不加干涉”。

8月22日,北京政府发表出兵宣言:自俄国内乱发生以来,中欧诸国势力日东渐于西伯利亚方面,在该方面之德奥俘虏且阻止捷克军之东进。中国因对于俄国政府及俄国人民不忍坐视捷克军被迫于德奥俘虏,固本于美国之提议,派遣相当之军队前往海参崴。此次出兵系赞同联合各友邦之义举,而以尊重俄国领土与主权为目的,决不干涉俄国内政。一俟贯彻此目的,即当撤退全部军队(58)。

北京政府与协约国一道出兵海参崴完全是自身的积极行动,其目的在于争取战后和会中的发言权。虽然有中日军事协定的存在,日本并不赞同中国出兵,认为军事协定与出兵为性质不同的事件。美国支持中国出兵,显然是出于其自身的战略利益的考量,希望中国摆脱日本的单独控制,但此举客观上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诉求。备受国人反对的中日军事协定在北京政府发表出兵宣言以前并未发挥任何作用,日本和北京政府均出面澄清该协定与出兵无涉。日本目的是将中国控制在其操纵范围之内,避免因中国出兵而给美国以干预的机会。

四 日本出兵满洲里与中日军事协定的启动

现有研究成果认为,通过协定,日本从军事上加强了对中国的控制,加强了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军阀的力量,为日本策划中的出兵西伯利亚取得了中国政府的同意和合作,确保了日本在中国境内调动军队的权利(59)。以今天已经发掘的材料来看,这些结论仍是比较客观的。日本方面的档案材料也并不讳言其对中国东北的野心,“日本,特别是军部,出兵西伯利亚的愿望,在于维持东亚和平,在远东建立友好温和的政权以对抗激进派,并且乘此机会在北满扶植日本的势力,使整个满洲成为特殊地区”(60)。但中日军事协定与出兵西伯利亚的关系却并非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出现中日平等合作的局面,其主动权掌握在日本手中,何时启动军事协定,以及怎样启动军事协定都取决于日本。

日本与北京政府缔结军事协定短期目标在于获得合法进军北满,以及通过中东路运送日本军队的便利,其最终目的则是夺取原俄国的在华权益,并同时达到控制中国军队的目的。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日本出兵海参崴的同时,在没有预先通知中国的情形下,派兵进驻满洲里。黑龙江督军鲍贵卿8月11日收到哈埠督办电文,称“日于崴部出兵外,另由南满派兵五千赴满站,不足则以驻韩军队补充,用意在保护侨民,援助赤军”。对于日本在中国东北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调动,鲍贵卿深感不安,“乃我国则日言筹备,迄无办法,而日军已先发制人,从此喧宾夺主,边地将无宁日”,请外交部迅速提出应对之法(61)。

虽然驻华公使林权助曾口头声称日本已决定出兵满洲里,但中国未接日本正式函件,参陆处8月15日致电章宗祥,请其随时注意日本的行动,并同时强调“至协同防敌一节,中国并未开始实行”(62)。日本大举出兵进驻满洲里车站,引起美国注意,美方对中日事前未将此行动予以通告,表示不满。顾维钧希望外交部将有关对美的外交方针随时相告,“政府如无未便,并乞时赐电示,俾免在外隔阂,应付困难”(63)。

一直到8月15日,日本外交部才对大规模调派军队至满洲里发表声明,称移动军队目的是“镇压威胁、保护侨民”,并指出调兵之举“经与中政府商议,始行发运,与前此之对俄出兵宣言意义不同”,日本竟然宣称“中、日两国现齐其步武,当然应视为军事协约之行动”(64)。日本外交部的这一声明,不但将故意抛开中国而单独出兵海参崴的责任推脱干净,而且为其单方面陈兵满洲里车站找到了合法的借口,任意解释两国业已订立的军事协定。8月17日,章宗祥将日本外交部的声明发回国内。

收到章宗祥发来的日外部声明后,外交部致电顾维钧,说明“日本出兵满洲里,并未与中国商酌”,对于已成事实的驻满洲里日军,政府“现正筹画,尚无头绪”(65)。外交部对日本的突然声明毫无准备,亦未曾料到筹划日久的中日共同出兵竟然如此开场。为应对突然变化的局势,外交部急忙派遣王景岐等前往满洲里办理外交事宜。

此时,外交部对外仍表示日军出兵满洲里系其单方面行动,并不意味履行中日防敌协定。8月20日,俄国驻华公使与外交部次长陈箓会谈,中方向俄国表达了此种观点(66)。但日本在向英、美通报时,强调中国同意日本出兵。并以中国军队与红军“谈判通融”密告美国,试图引起美国对中国的猜忌(67)。

驻法公使胡维德误解了外交部的电文,将日本出兵西伯利亚与出兵满洲里宣言相混淆。希望政府承认日本出兵系中日共同行动。胡维德在电文中指出,“日本国出兵满洲里,系由法再三敦劝,英极赞成”,美国虽然最初反对,但最后亦表示同意,建议外交部权衡轻重,为了将来在和会中取得同情,“纵有万不得已之苦衷,仍宜审察国际大势为趋向”。对胡维德的这种错误认识,外交部当即予以纠正(68)。

日本出兵满洲里是否获得中国允许已经演变为一个重大的外交问题,美国对此事的极端关注当然有其自身的考虑,主要是防止日本势力坐大。顾维钧明白告诉美国国务卿,日本出兵并未获得中国允准。美国务卿质问日本驻美大使石井,石井予以否认。石井宣称,日本在调动派遣军队前曾由林权助公使向中国政府声明,“得同意后,始行调遣”,要求中国向驻华美使重新声明,或由顾维钧向美政府纠正以前言论(69)。

在段祺瑞亲自授意下,陆军部起草文件,将事情经过详告外交部,强调“日使与美外部所述各节,颇与事实不符”。日本出兵满洲里借口是保护侨民和中东路,“事前并无正式文书协商”。针对日方的借口,陆军部指出,侨民在中国境内“自应负保护之责,东清铁路原有相当保护,决无烦劳客军之理”(70)。

北京政府虽然在外交上尽力揭露日本的单方行动,但由于日本在满洲里驻军已成事实,只得承认现状,冀图以共同防敌协定来约束日军。另外,由于北洋军阀还在筹备军力对付西南革命派,尚无法抽调足够兵力进驻满洲里监视日军。

关于日本出兵是否先得中国同意,成为中日之间交涉的焦点问题。8月29日,陈箓与日本公使林权助直接展开会谈。林权助认为,8月8日他曾与段祺瑞谈及满洲里危急情形,论及如果有必要出兵时,两国政府必须出兵,段祺瑞表示同意。11日,又请刘崇杰参事到使馆,请其转告段祺瑞总理日本拟于13日出兵。陈箓对林权助的说法提出异议,“据总理看法,本月初八日贵公使曾见总理,谈及关于出兵之事,总理以两国既有共同防敌之协定,则遇有危险,亟须派兵时,当然同意,然不过空空洞洞之谈话”,至于11日通知中国出兵一说,完全是日本单方面的行为,“按出兵之事,既须彼此详商,则凡磋商应有之手续全未经过,且外交当局亦未接贵馆一纸之通知,以云商议妥协,亦与事实不符”(71)。

揆诸事实,日本在出兵一事上显然采取了模糊处理的方式,意图是先形成出兵之实,然后再逼北京政府承认。在未特指出兵满洲里的情形下,获得了段祺瑞的口头许可。不可否认,段祺瑞对外交会谈缺乏敏锐的判断力也是造成中国被动的原因之一。

由于日本出兵满洲里已经构成了共同出兵的事实要件,北京政府不得已向美、法等宣布中日共同防敌协定已经启动。9月2日,在与美国马克谟代办会谈时,陈箓再次强调日本出兵满洲里并未获得中国许可,但“今日本业已进兵满洲里,中国势不得不为特别之承认,故现时即算中国曾经承认中、日军事协定生效,并允日本进兵我土”(72)。同日,陆徵祥会见法国公使柏卜。柏卜问陆日本出兵满洲里是否履行中日军事约定,陆回答,“此次日本出兵,事前却未正式商议,惟时局锐变,迫不逮商,亦未可知。现日本军队既达满洲里,似为履行军事约定”(73)。9月3日,北京政府向法国正式确认。

专为协同出兵而订立的军事协定竟然有着两个不同的解释版本,作为当事国的中日双方显然有其各自的考虑。借协定的掩护而浑水摸鱼是日本最根本的目的,协定如何解释、何时实行完全是由此点而决定的。日本出兵满洲里,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目的。对于防不胜防的日军行动,北京政府唯有寄希望以预先的协定来进行约束,这也是北京政府订立协定的初衷所在,然仅凭一纸协定根本无法约束日本。

结论

本文注意到了此一时期中国国内的政治纷争,这种纷争无疑影响到了当时的外交决策。中日军事协定固然是出于外交的实际需要,担心再次出现类似青岛的尴尬局面,但段祺瑞希望得到日本的参战借款,而扩充自身军事实力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日方正是利用了此点而获得了出兵中国境内的合法渠道。

北京政府自对德宣战加入协约国后,尽力采取与协约国一致的原则。整个事件可以从海参崴护侨开始追溯,出兵海参崴护侨一方面是北京政府确有保护侨民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取得外交上的主动。纵观北京政府出兵西伯利亚前后的外交政策,可以清楚的一点是:出兵西伯利亚是中国政府被动局势下的主动作为,其目的是基于争取中国战后的国家地位,期于战后和会中获得较有利的席位。北京政府出兵护侨一方面是基于当地侨民所请,另一方面也是积极参与协约国行动的需要。

中国国内各界反对北京政府订立中日军事协定,主要是反对日本借机控制中国,防止重蹈二十一条的覆辙,而不是反对协定所宣称的对德、奥作战,即当时的中国人反对的是条约的形式和实施条件,而不是条约要达到的目的。包括商界、学界等在内的各界人士并未对中国出兵海参崴护侨提出异议,而且对中国加入协约国,共同出兵西伯利亚的分析也冷静许多。

日本虽然在外交上积极诱使北京政府与之订立军事协定,但在实际军事行动中却一再抛开中国单独行动。中日军事协定与北京政府出兵西伯利亚的关联相当微妙,协定系日本的主动外交成果,北京政府是在全国的反对声浪中订立该协定的,外交上北京政府希望以其来牵制日本,掌握并防范日本的军事行动。而日本显然并不遵守协定,非但不于出兵前通知中国,反而将出兵海参崴与协定视为性质歧异的事件,不支持中国出兵。

日本出兵满洲里属于在中国境内的军事行动,日本将其解释为根据中日军事协定而采取的行为,但北京政府并不认可日方的解释,围绕此事件而展开的中美日之间的外交纠纷,其根源在于美日之间的相互猜忌。在日本出兵已成事实的情况下,北京政府被迫表示中日军事协定正式启动,或许这样一个开端远出北京政府的设想之外。

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是一个统称,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文件:《共同防敌协定换文》、《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协定》、《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协定》、《关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为了行文上的便利,统称为“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收稿日期 2011—03—05

注释:

① 学界对中国参加一战的评价逐渐客观。并跳出了纯粹以内政的角度来研究中国参战问题的束缚,更加注重从外交史的角度来研究此一问题。新近的研究成果给中国参加大战以更多积极的评价,认为是中国近代外交的重大转变,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参战标志着中国外交政策从消极回避到积极参与的一个重大转变,北京政府后期的积极外交可说由此而发端”(王建朗:《北京政府参战问题再考察》,《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4期)。从更长远的时段而言,参加一战是中国寻求新的国家认同与国际化的开始,“欧战把中国变成世界史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把欧战世界化了”(徐国琦:《第一次世界大战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及影响》,金光耀、王建朗主编:《北洋时期的中国外交》,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5页)。然而,因协约国的反对,中国未能派遣军队至欧洲战场,主要是十多万华工为英法等提供战地后勤服务,唯一的军事行动是出兵西伯利亚。

② 有研究认为,出兵西伯利亚是一个“自杀性”的对外政策,不但将东北和蒙古东部变为日本的势力范围,而且影响中苏关系的发展,丧失了同苏俄谈判的最佳时机。出兵西伯利亚真是一个“矛盾百出、愚蠢可笑的军事行动”,而且“既不合世情,又违背民意”(李永昌《1918~1920年中国出兵西伯利亚述论》,《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1期)。

③ 喜富裕:《关于中国北洋政府出兵西伯利亚问题》,《东北师大学报》1995年第3期。

④⑤ 信夫清三郎编,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研究所译:《日本外交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430、430~431页。

⑥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243页。

⑦ 《发日本章(宗祥)公使电》,1918年2月22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1984年版(本文所引电文均出自该资料汇编,下同,不再重复),第22页。

⑧ 《收驻日本章(宗祥)公使电》,1918年2月24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0页。

⑨ 《收驻日本章(宗祥)公使电》,1918年2月2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23页。

⑩ 《收黑龙江督军电》,1918年3月1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5页。

(11) 《发驻日本章公使电》,1918年3月2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5页;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第246页。

(12) 《收驻日本章(宗祥)公使电》,1918年3月1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41页。

(13) 《发驻日本章(宗祥)公使电》,1918年3月1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41页。

(14) 《芮恩施驻华公使致国务卿》,北京,1918年4月30日,载《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18年卷[The Minister in China(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PEIKING,April30,1918,Foreign Relations of United States,1918,China],华盛顿特区1930年版,第91~92页。

(15) 《芮恩施驻华公使致国务卿》,北京,1918年4月30日,载《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18年卷[The Minister in China(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PEIKING,April30,1918,Foreign Relations of United,States,1918,China],华盛顿特区1930年版,第91~92页。

(16)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1352页。

(17) 《芮恩施驻华公使致国务卿》,北京,1918年4月30日,载《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18年卷[The Minister in China(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PEIKING,Apri130,1918,Foreign Relations of United States,1918,China],第92页。

(18) 信夫清三郎在其《日本外交史》中明确指出日本的经济援助和压力对协定签订的影响,并以田中义一曾对章宗祥施加压力为例进行说明。参见《日本外交史》第431~432页。

(19) 章宗祥:《东京三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1期,第6页。

(20) 《收驻英施公使电》,1918年4月24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14页。

(21) 《发驻美顾公使、驻英施公使电》,1918年4月2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15页。

(22) 《收江苏省教育会电》,1918年5月1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20页。

(23) 《收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呈》,1918年5月4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20~121页。

(24) 《徐永昌日记》第1册,1918年4月16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第115~116页。

(25) 《收总长会晤日本芳泽参事、西田参赞问答》,1918年5月11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29页。

(26) 《发国务院函》,1918年5月1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44页。

(27)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1365~1367页。

(28) 《芮恩施驻华公使致国务卿》,北京,1918年6月19日,载《美国对外关系文件集》1918年卷,[The Minister in China(Reinsch)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PEIKING,June19,1918; FRUS,1918],第106页。

(29) 《北京学生界为反对(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赴总统府请愿》,上海《民国日报》,1918年5月24日,第3版,薛衔天、黄纪莲等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第47页。

(30) 《收总长会晤日本林公使问答》,1918年5月23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61页。

(31) 《收义阿使会晤总长问答》,1918年5月23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61页。

(32) 《发国务院秘书厅函》,1918年5月23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61页。

(33) 《收国务院秘书厅函》,1918年5月2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65页。

(34) 《发日本章公使电》,1918年5月2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74页。

(35) 《收驻英施公使电》,1918年5月28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75页。

(36)(37)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5月2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175~176页。

(38) 《收驻法胡公使电》,1918年7月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03页。

(39) 关于出兵西伯利亚前日本国内的政治讨论,请参见升味准之辅著《日本政治史》第2册,第496~504页(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40) 《收国务院交抄驻日章公使电》,1918年7月1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07页。

(41) 关于中国参战的研究请参见王建朗《北京政府参战问题再考察》(《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4期)。

(42) 《次长陈会晤法柏使问答》,1918年7月1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09页。

(43) 《发驻英施、法胡公使电》,1918年7月20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10页。

(44) 《次长会晤美馆马代办问答》,1918年7月25日(7月20日记),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17页。

(45)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7月23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11页。

(46) 《刘参事晤日本林公使问答》,1918年7月23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12页。

(47)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7月24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15页。

(48) 《收驻英施公使电》,1918年7月2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17页。

(49) 《刘崇杰参事往晤日本林公使问答》,1918年7月26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0页。

(50) 《发驻英施公使电》,1918年7月2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19页。

(51)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7月28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3页。

(52)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7月31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7页。

(53)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8月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34页。

(54) 《收驻日本章公使电》,1918年7月27日(7月26日发),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3页。

(55) 《收驻法胡公使电》,1918年8月1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9页。

(56)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7月2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4页。

(57) 《收驻美顾公使电》,1198年7月31日(7月29日发),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27页。

(58) 上海《民国日报》,1918年8月26日,第2版;薛衔天、黄纪莲等编:《中苏国家关系史资料汇编(1917~192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8页。

(59)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编著《日本侵华七十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8页。

(60) 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译:《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大本营陆军部〉摘译》上册,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15~116页。

(61) 《收黑龙江督军电》,1918年8月12日(8月11日发),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46~247页。

(62) 《收参陆办公处交抄驻日本章公使电》,1918年8月15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50~251页。

(63)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8月18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61页。

(64) 《收驻日本章公使电》,1918年8月18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61页。

(65) 《发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8月1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64页。

(66) 《俄库使会晤次长问答》,1918年8月21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71页。

(67) 《收驻美顾公使电》,1918年8月23日(8月21日发),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76页。

(68) 《收驻法胡公使电》,1918年8月25日(8月24日发),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98页。

(69) 《收驻日本章公使电》,1918年8月27日(8月26日发),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94页。

(70) 《收陆军部函》1918年8月27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296页。

(71) 《次长会晤日本林公使问答》,1918年8月2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301~302页。

(72) 《次长会晤美国马代办问答》,1918年9月2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311页。

(73) 《收法柏使会晤总长问答》,1918年9月2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所编:《中俄关系史料——出兵西伯利亚(1917~1919)》,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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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对西伯利亚与中日谈判的再研究_顾维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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