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建设社会主义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看,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只有在理论上能给以科学的说明,才能在实践上取得良好的成效。
一、资本主义历史上的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的必然结果
在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著作《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这一崇高境界做出了一个他们一生中始终坚持、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一直憧憬的描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页)他们进一步指出,要达到这种理想境界,必须采取措施,“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94页)《共产党宣言》中关于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对立现状的界定以及消除这种对立之后的理想社会状况的描述,这些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终生理论活动中从未改变过,它们对我们今天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马克思在科学社会主义的另一重要著作《资本论》中,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大工业对农业的压迫和掠夺现象,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2页)对这种现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有一个简明的概括:“资产阶级使农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6页)基于这一思路,恩格斯晚年仍然坚持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能导致农村的破产和农业的萎缩。他明确指出:“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要坚持自己的个体经济,那么他们就必然要丧失房屋和家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掉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0页)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提出:“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39页)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使农业与工业对立的状态下,消灭资本主义制度之后的农业,只能是后者,因为这样才能与已极大的社会化了的工业相适应。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化的大工业在挤压了农业之后,只能通过实行与社会化大工业相适应的生产资料全社会的占有,才能最终解决农业问题。“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这些重要思想为我们今天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二、我国现在的二元社会结构与资本主义历史上的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在形式上没有区别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思路,只要实现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就能消除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后来的共产党人,包括中国共产党人,对此坚信不移,因而在取得革命政权之后,迅速实行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并没有因此而解决农业、农民、农村的问题。在我国,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相互分隔的二元社会结构长期存在,直到今天也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从理论上讲,原因有两个: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所分析的依据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充分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导致工业生产社会化程度很高,在这样的基础上实行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才有可能,也才能有物质条件改造已经萎缩的农业、人数较少的农民和相对贫困的农村(实际上资本主义大农业的发展已使农村的状况有很大改善)。而现实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经济落后的基础上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这种公有制不可能很快覆盖全社会,而且其公有化程度也不可能很高,对社会的影响也必然是很有限的。像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三农”问题,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存在具有必然性。
第二,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比较单薄,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必须继续维持历史上长久形成而一时难以扭转的工农业之间的较大的剪刀差。又由于我们长期排斥市场经济,不仅全体社会成员难以大幅度或迅速改善生活,而且还得依靠占人口大多数的农业人口节衣缩食来提供建设资金,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分隔和差别,二元社会结构长期得不到改善。这种状况在本质上讲,当然不同于资本主义历史上的那种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对立,但二者在形式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为解决二元社会结构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般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推动。其实,就其孕育和发展的过程而言,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之日即已开始,因为三中全会之后正式开始改革开放,无论是对内实行经济体制改革,还是对外扩大经济技术交流,都开始了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的历史进程。当农民在实行承包制后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出售自己的剩余产品时,当我们允许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时,真正的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就已经开始了。如果说,三中全会的选择难免受当时国民经济趋于崩溃的客观条件的推动,那么,正是这个有意无意的市场经济选择,为我们在二十多年后正式提出解决困扰我国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我国城乡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不是说过去城乡之间没有联系,相反,有鉴于城乡之间的分隔,党和政府一再从理论上指明加强二者联系的重要性,同时采取许许多多的行政措施推进这种联系,但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和历史的惯性作用,这种人为的联系并没有达到好的效果,二元结构依然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如城乡之间的人员流动)甚至越来越严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则越来越紧密,这种联系在经济上因为严格按照经济规律进行,比单纯的行政联系更有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客观现实,要求中国必须尽快建成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大市场,因而城乡之间的联系将来会越来越紧密。
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民的分化。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中分析过农民这个中间等级,认为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必然会出现大的分化,只有极少数人进入资产阶级行列,绝大多数人将进入无产阶级队伍。这显然是受市场经济的推动而产生的效果。我国过去一直致力于使农民转为工人,但苦于没有有效办法。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工进城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少数专业户也不再专门从事农业生产,从而使农民向城市人的转化有了现实途径。
以上两个方面说明,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最终解决,将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和健康的发展。
四、历史的经验证明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和群众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要素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近代以来一直都有民间和官方的力量有意推进农村建设,其中尤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部分知识分子的乡村建设运动和50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发动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最为典型。这两次农村建设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一)20世纪20、30年代知识分子的乡村建设运动
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以晏阳初和梁漱溟为代表的部分知识分子,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关于中国乡村建设的思想,并开展了知识分子与农民自觉结合的乡村建设运动。
1929年秋天,晏阳初率领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同仁来到河北定县,开始了他为之奋斗终生的平民教育和乡村建设事业,进行了著名的“定县试验”。他富有远见地提出了“科学简单化,农民科学化”的口号,除了培育良种,他还建立电台,广播科学知识;建立保健院,推行公共保健措施,推行公民教育和公民训练,开展农民合作社、农村自治、农民自卫等做法,以培养农民的“公共心”和“团结力”。晏阳初分析,中国农民普遍存在愚、穷、弱、私四个痼疾,平民教育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知识力、生产力、健康力和组织力。唯有此,才能战胜四大痼疾,建设新农村。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思想成熟于1928年,30年代在山东付诸实践。他认为,乡村建设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途径,因为在中国,农村占广大幅员,农村建立了新的社会组织,全国新的社会组织就会建立起来,而且认为教育是乡村建设的手段,社会教育必须与乡村建设合流。梁漱溟是一个中国文化特殊论者,认为“救济乡村便是乡村建设的第一层意义;至于创造新文化,那便是乡村建设的真意义所在。”他看到了中国社会的特殊之处,认为中国社会是“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只会导致中国社会的更加失序,这是难得的,但他将中国积贫积弱的症结归结为中国在现代化的过程中的“文化失调”,以文化改造问题掩盖其他一切问题,企图在“伦理本位”的基础上,重建中国社会新秩序,并以“职业分途”的假说,否定中国社会阶级冲突与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这显然脱离了中国的现实。与晏阳初一样,他把中国农村问题的解决局限于农村之内,没有看到当时的中国更重要的问题是社会制度不利于农村的发展,而且市场经济在当时尚处荫茅期,这些都使得就农村解决农村问题的思路最终难免自相矛盾而归于失败。这也是梁漱溟曾感叹的“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的症结所在。
(二)20世纪50年代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其典型表现。
较之新中国成立前的乡村建设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了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保证,是一个根本性的进步,但同样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方面犯了错误,这主要是主观积极性不符合经济生活内在规律的要求。改造农村所必需的社会化大生产必须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才能发育起来,单凭群众的热情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而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的。
总结我国历史上的两次农村建设的经验教训,可以看出影响“三农”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和群众素质是三个主要因素,而且这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先前的乡村建设运动只重视群众素质,忽视社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制约,未能成功;后来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有了社会制度保障,也有群众觉悟基础,但没有市场经济体制作依托,单靠行政手段也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在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和群众素质上三管齐下
社会制度、经济体制和群众素质三要素,是总结我国农村建设的实践而提出来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被誉为“天下第一村的”江苏华西村40多年来,在老书记吴仁宝的带领下,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走出了一条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镇化发展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的华西特色之路,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面旗帜。他们在走集体致富道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和重视人的素质提高方面,也创造了丰富的经验。
在我国当代,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领导人一再反复强调,中国的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体现,主要是政府的力量和集体经济的实力。同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一个必要因素,凡是发展快、发展好的农村典型,都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实现共同富裕的。从群众素质来讲,这些典型都在教育群众方面有独到之处,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述三个因素都要加强。政府的主导、城市的主动,都要切实发挥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开辟新的致富门路,是各地的重要任务,其中在体制创新上下功夫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人民群众的素质问题也是关键因素,现在随着大量青壮年农民工进城而成为工人阶级组成部分后,农村剩下的老人、妇女和儿童不可能有效地完成建设新农村的任务,有针对性地把人才引入新农村建设中是一项既迫切又长远的任务,这方面河南鹤壁市的“大学生村官”做法很有启迪意义。只要我们在这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一定会取得扎实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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