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研究新思维——评Citizenship:The Civic Ideal in World History,Politics and Education,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思维论文,公民论文,身份论文,Citizenship论文,Civic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Heater,D.(1990).Citizenship:The Civic Ideal in World History,Politics and Education,London:Longman Group UK Limited.384 PP.①
“公民身份是人类尊严和世俗道德的基石。失去了这些价值,人类将蜕化到暴政与狂妄。因此,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公民身份的光芒,唯有通过其多棱镜的耀眼照射,才驱散这些邪恶的黑暗。”(P.345)本书作者德里克·希特用这句既发人深省又意味深长的话来为本书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但也为公民身份的追求者留下一个大大的感叹号,为公民身份的研究者留下一串长长的省略号。这既反映作者对公民身份的深度关怀和殷切期待,更彰显公民身份对人之为人的重要意义及其在人类文明史中的显赫地位。相应,以下行文的架构是,对作者的研究面向做一个扼要归纳,然后转入评介本书的篇章安排、基本主线和核心观点,最后试图提出公民身份理论值得当今中国学术界研究的几个可能面向。
德里克·希特(1931-,Derek Heater)是英国布莱顿大学社会文化研究所主任,是英国政治学协会的发起人之一。虽然其学术经历和简介无从查找,但他把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生涯都倾注于当代史、政治学和教育学领域,并有近三十本著作。(1)当代史方面有《现代世界史图解》(The Atlas of Modern World History)(1989)、《当今世界》(Our World Today)(1985)、《不列颠及外部世界》(Britain and the Outside World)(1976)、《冷战:一个变动的世界》(Cold War:A Changing World)(1989)、《布莱顿的凶杀,不列颠的危机》(Murders in Brighton,Crisis in Britain)(2008)、《我们这个世纪的世界》(Our World This Century)(1990)、《显赫的罗廷迪安史》(Remarkable History of Rottingdean)(1993)、《呈现过去》(Presenting the Past)(1987)、《20世纪史的个案研究》(Case Studies in Twentieth Century History)(1988)、《当代研究文集》(Essays on Contemporary Studies)(1979)、《1945年以来的和平与战争》(Peace and War Since 1945)(1978);(2)政治学方面有《国际政治导论》(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s)(1993)、《当代政治研究》(Contemporary Political Studies)(1993)、《联合国:如何运转以及干什么》(The United Nations:How it Works and What it Does)(1994)、《欧洲联合体思想》(The Idea of European Unity)(1994)、《秩序与反叛》(Order and Rebellion)(1965)、《运转起来的议会》(Parliament at Work)(1989)、《民族理论:一种柏拉图式的谈话》(The Theory of Nationhood:A Platonic Symposium)(1998)、《英国公民身份史》(Citizenship in Britain:A History)(2006)、《何谓公民身份》(What is Citizenship)(1999)(参见德里克.希特,2007)、《公民身份简史》(A Brief History of Citizenship)(2004)、《公民身份的基础》(The Foundations of Citizenship)(1994)、《世界公民身份:世界主义的思考及其敌人》(World Citizenship:Cosmopolitan Thinking And Its Opponents)(2005)、《当代政治思想》(Contemporary Political Ideas)(1983)、《现代世界的政治思想》(Political Ideas in the Modern World)(1960);(3)教育学方面有《以教育实现和平》(Peace Through Education)(1984)、《教育学》(Education)②、《政治教学》(Teaching of Politics)(1969)、《变动中的政治教育》(Political Education in Flux)(1981)、《公民身份教育史》(History of Education for Citizenship)(2003)。显然,希特侧重于当代史、国际政治与公民身份、政治教育三个主题和学术志趣,而作为无从归类的本书却至今已经再版了三次③,从标题上我们就可以知道这是希特对三个主题的一个综合表达,汇聚了希特毕生研究的精髓和价值追求,也许是德里克·希特学术生涯中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正如纽约大学教育学院高级讲师艾恩·戴维斯(Ian Davies)所指出的,作为三个研究领域的一次综合表达,本书“组织得非常好,写得很流畅,也很有洞察力。对所有致力于探索和推进公民身份教育的人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参考读物”④。
然而,从亚马逊购书网对其人其书的少有评论以及一个百科全书式网站对其只有一句最简单的介绍来看,他的学术知名度无论在世界史、政治学还是在教育学领域都并不显赫,而且,西方长期从事公民身份研究的知名学者,如伊辛、特纳、亚诺斯基、里斯特、罗奇等人鲜有把他的研究成果纳入研究视域和学术圈子,认为他没有科学严谨的理论工具和分析方法,也没有得出什么出彩的结论,更多是一种文献归纳。因此,希特在国际学术界的公民身份研究领域或许仍只能是一位二流学者。即便如此,他对公民身份教育的笃行和对公民理想的追问是值得推崇和引介的。其原因有二:其一,希特的独到之处,不是把公民身份的研究局限于某国或某个研究领域,而是充分发挥其当代史学和教育学背景的优势,置之于长波段的历史时间和大视野的世界空间,尤其是当代世界史的宏观大场景,特别强调公民教育对公民理想的积极作用;其二,正如思想史家昆廷·斯金纳所言,一些“二流”的思想家才真正代表了一个时代的主要思想(斯金纳,2002:4),也并不是非得严谨的学术著述才有阅读与研究的价值。因此,我们至少应该非常肯定德里克·希特的一点是,他立足于全球化的背景和问题域,对公民身份的流变史,尤其是对公民身份的教育进行深刻体察,彰显公民身份对于人之存在的意义。这正是作者一贯的学术基调和本书的价值所在。
如果说德里克·希特出版的《何谓公民身份》是一本专门探讨公民身份这个概念的小册子,那么本书以《公民身份:世界史、政治学与教育学中的公民理想》为标题,却是综合有关历史、政治学和教育学的大量文献,对公民身份这个主题进行全方位的文献爬梳、综合分析和理论架构,在娓娓道来中提出了大量非常有见地的观点,并且通过公民身份完整的凸现,发现了史学、政治学与教育学三个交叉学科之间的有机联系。全书分为历史、分析与综合三部分,三部分是步步为营、逐步推进的逻辑关系。其中,占据全书一半篇幅的第一部分对公民身份史做了较为详细的阐释,并清算公民身份史给当代世界留下的诸多遗产;第二部分是在前文基础上,分析公民身份这个主题在历史中呈现的种种联系、争论、冲突和困境;第三部分是综合公民身份引起争议的各种维度,最后提出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框架和理想期待。
在作为重头戏的第一部分中,希特因自身的研究旨趣,把公民身份史做了与众不同的划分。把从公元前4、5世纪到17世纪这段历史独立成一章,侧重公民身份在古希腊城邦的发端、特点、公民教育及其后期世界公民身份的兴起,稍微忽视公民身份在古罗马、中世纪、现代早期这段漫长时期的变迁及其差异,重视17世纪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在观念上对现代公民身份的形成的基础性作用。把18、19世纪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与发展作为第二章。对于18世纪,作者重点阐释公民身份及其教育在早发国家的差异,突出民族主义在公民身份意义上如何战胜世界主义,如何成就现代民族—国家建设;对于19世纪,作者特别强调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相反相辅的意识形态对公民身份发展的强烈反差。或许与其他公民身份史家最不同的是,作者把公民身份在20世纪的发展状况做了尽可能细致的全景式阐释,这也是全书篇幅最长的(P.94-160)一章,长达66页,并且对西方早发资本主义国家、苏联和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第三世界的殖民地国家一一进行了比较分析。第四章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作者试图从这两千多年的历史中来定位该主题的复杂嬗变,这既对前三章的公民身份源流作出历史总结,又为下一部分的分析提供历史铺垫。
在第二部分侧重分析的四章中,希特对第一部分所阐述的公民身份史进行提炼、归纳、澄清和进一步强调,涉及到的关键主题是对公民身份的感知、政治公民、公民身份的地位,并且论证公民身份作为一个完整概念存在的重重障碍。公民身份的感知主要是论述公民构成对自我身份的认同与培育,伦理意义上好公民的构成即美德、忠诚和责任,由此凸显公民和公民身份作为一种归属感及其评价标准。由于公民这种角色和行动者首先是从政治共同体意义上来讨论的,并且不同的共同体决定和塑造出不同的公民形象,而且,公民在现代社会充当的其他角色和功能都是由公民的政治角色衍生出来的。因此,作者把政治公民作为独立的一章来分析。现代社会的公民身份研究及其当代复兴基本上都是围绕着马歇尔建立的范式来讨论的,但希特在这里有所不同。他把政治公民身份单列于前一章以强调其更突出的意义,把公民在法律上的地位和社会权利独立成一章,由此表明他与马歇尔的差异。希特不是把公民的三大权利置于同等高度来讨论,也没有像其他公民身份理论家那样专门讨论马歇尔范式。在这一部分中,希特通过分析公民身份的内在构成要素、价值标准以及在政治、法律和社会上的地位,最后提出,公民身份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和一套完整的观念,无论是研究者还是实践者,对公民身份的理解和实施一直处于持久而严重的紧张和对峙状态,并分析多方对峙的焦点,由此提出通向一个完整概念的重重阻力。
最后,希特根据上述两部分所提出的问题和主张,在第三部分的综合中全面设计了一个公民身份分析框架和对公民理想的追求。他重视两千多年积淀的历史遗产,但更强调当下时代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此构建出一个公民身份的立方体三维图式。(P.319)一维是公民身份的五要素:认同、美德、政治地位、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二维是公民身份的四个地理层级:世界的、洲或区域性的、民族—国家的、省或地方的;三维是公民身份教育:知识、立场和技能。可以说,希特在前文的所有论述主要是为了建构这个图式。公民身份五要素中的认同与美德主要是古典模式留下的积极遗产,法律和社会地位主要是现代社会所主张的,而政治地位则是贯穿整个公民身份史;突出四个地理层级是要针对多元公民身份认同问题,因为在整个公民身份史反映出来的诸多冲突和斗争都是与认同的过分单一强制有关;公民身份教育主要是针对公民身份的五要素和四个层级,强调教育和教育工作者对于实现公民理想的首要意义。
与公民身份研究的诸多著述相比较,希特这篇宏论有几个很明显的特色。第一是薄古厚今。本书对于近代之前的公民身份史只重视希腊与希腊化时代,对古罗马到文艺复兴的漫长历史只是蜻蜓点水地作为过渡,更多的笔墨放在现代公民身份的形成与发展。本书虽然立基于西方两千多年的公民身份流变史,但重视民族—国家建设对塑造现代公民身份的过程,尤其是公民身份在20世纪的种种变体。这流露出作者强烈的当代问题意识,传递出苏东剧变背景下多元公民身份和世界主义兴盛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相形之下,这种薄古厚今的叙事与彼得·雷森伯格的《西方公民身份传统——从柏拉图到卢梭》(彼得·雷森伯格,2009)形成鲜明对比。后者是在新共和主义复兴的背景下参与波考克等人对公民议题的争论,所以更厚古薄今,阐述了从古希腊到法国大革命这一段公民身份史,侧重于古典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形成、差异、流变及其经过启蒙运动而消逝的过程。虽然雷森伯格与希特都把公民身份的传统模式定格于美德、责任、正义和善这些关键词,但前者更强调传统中的内在差异与时空变迁,尤其强调中世纪后期和近代早期的转型。尽管两本著作在问题意识、研究方法、行文风格、思想倾向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如果把两本书结合起来,我们可以了解西方整个公民身份史全貌。
第二,公民身份的多层级性和多元性是贯穿本书的一条基本线索。希特是从城邦与世界的紧张关系来展开公民身份史的叙事,认为苏格拉底是为世界公民身份观而献身的第一人。城邦主义都时刻提防世界主义观念的抬头,但世界公民身份成为城邦公民身份的一种替代形式,并且随着雅典城邦的衰败,亚历山大和菲利普皇帝的帝国扩张,是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兴盛,世界主义在公元前4世纪的学界、官方和民间风行一时,并且成为早期基督教的沃土。在漫长的中世纪这种世界主义的兴盛不仅没有吞噬城市和地方乡村的差异性认同,反而有机结合起来,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19世纪现代国家在制度上的巩固。到19世纪为止,国家公民身份的认同在取代地方世俗的城市公民身份之后,才以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推翻世界公民身份思潮的支配地位。随着如今民族—国家在观念和制度的认同上出现衰败迹象,世界主义以人权、生态、风险等形表现出来,世界公民身份再一次显露其神威。公民身份史遭遇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的交织与冲突。在新时代如何面对世界公民身份的问题,在希特看来,这就要求国民教育体制、教科书和教师有着一种全球视界和宽容胸怀。
第三,重视公民身份的教育是本书的最大特色。希特并没有为公民身份理论做出多大贡献,而是处于公民身份理论家构建的学术共同体的边缘境地。应该说,他的更大贡献在于公民身份教育方面。在西方讨论公民身份的学者中,或许德里克·希特是为数不多的人之一,更强调如何把多元和多层级的公民身份以及公民理想通过教育落实到普通大众的观念中。在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他从事的公民身份研究只是为其公民教育的理念和行动做历史铺垫。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公民身份教育几乎散落在本书的每一章中,甚至在每一节中都专门有一部分内容是讨论公民身份的教育问题。在希特看来,“有效的公民身份依赖于一种严格而可行的公民身份教育,正是这种教育启示了个体的公民权利与责任。”(P.336)而公民身份教育的内容应该包括公民所需要的知识、态度和技能。其中,知识包括来自历史和现实世界的事实、对各种事实的客观解释、对个体扮演公民角色的传授;立场包括自我理解、尊重他人和尊重价值;技能包括理解与判断、交流、行动,并且关键在于将它们转化成学习的目标。显然,教师、政府和社会在这个过程中要面临最为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因为冷战时期遗留的意识形态教育再也难以解决多元和多层级公民身份的认同问题了。
所以,本书突出的贡献起码有两点。其一是突破了公民身份研究的社会学视野。20世纪90年代复兴的公民身份理论主要是在社会学领域,多是在马歇尔范式的基础上来讨论,但作者已经远远超越于社会学的学科和马歇尔限制,置之于宏观的世界历史、政治学和教育学中来考察公民身份以及实现公民理想的途径;其二是重视公民身份教育问题。公民教育是政治学与教育学的交叉领域,不仅研究“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而且还讨论“怎么办”的问题,后者恰恰是教育学的优势,而希特能够利用两个学科深厚的理论和历史知识,把二者有效而完满地结合起来,从而走出一条与其他学者不同的研究路径。当然,本书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在于,引用的文献资料绝大部分是二手的,注释比较少,并没有严格遵循西方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尤其遭到公民身份研究者诟病的是,他虽有历史的广度但没有理论的深度和创见。当然,这也使本书成为一部雅俗共赏的读物,既为专业研究者的深入讨论某一方面提供参考,也可以为一般学习者了解当今世界公民身份这个复杂概念的来龙去脉以及公民教育的问题出路。
从本书来看,西方公民身份传统及其在当代的境遇是在过去两千多年的制度史、观念史、政治史和社会史、思想文化史中嬗变的。我们并不能把这个主题从相互交织的系统中抽离出来简单理解,而是应该发现“万绿丛中一点红”。虽然国家公民的观念仅属于西方文明,在马克斯·韦伯时代“要想在古代以及在东方发端是绝无发展可能的……唯有西方才有公民身份的概念”(马克斯·韦伯,2006:196-197),但公民这个术语以及个人的权责利在二战后就写入世界几乎每一个国家的成文宪法中,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提升,人们的自我意识、权利观念和参与能力都竞相发展,人们就必然利用公民这个具有感召力的政治角色来获得自己应得的东西。因此,公民身份议题蕴含着巨大的学术对话空间、恒常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实践意义。从学科上来说,这个议题融合了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地理学等诸多学科,成为后学科时代的主流话语;从方法论来说,它可以克服西方学术界长期以来的方法论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唯名论与唯识论、形而上与形而下、事实与规范、普遍与特殊等二元对立;从认识论来说,它不仅仅局限于西方文明长期以来的城邦/国家主义意识,还以世界公民的取向来衔接我们具有“天下”意识的东方文明,包容世界认同、区域认同、国家认同和地方认同,理解文化、价值和制度的多样性。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停留于概念或理论的简单拿来套用,而是应该视之为一个系统工程。进而言之,为了更准确把握该领域的具体深度、高度、广度、宽度和适度,我们可以从以下六个范畴来关注公民身份问题:
一是在概念范畴上。公民身份议题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西方学术界成为一门显学,但对该概念群的运用却有着千差万别,就更不用说中国学界的滥用程度(郭台辉,2009)。仅从公民身份的概念来说主要存在三种解释:(1)从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框架中来理解,认为是国家法律制度规范中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社会学和政治学多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当然,法学界的理解一般也停留在公民权利的视域;(2)观念史家从历史纵深来理解其含义,认为是使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得以延续的一套行为规范。这种解释有着历史的厚度和理论的深度,一般是从语境和情境来宽容地理解公民身份。(3)多元主义是90年代之后比较时髦的一种理解,在更宽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公民和公民身份,出现过分泛化和滥用的趋势,比如以此解释公司、环境甚至动植物的权利等。因此,我们在面对公民身份这个概念时,既要从上下文的语境来理解其所指,但更要关注其能指的边界。公民身份概念首先是思考个体—公民—共同体关系的工具,是考察个体的公民角色与其整体人格关系的视点,因此存在时空的差异性与超时空的恒定性。不存在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就没有公民身份问题。
二是在历史范畴上。虽然对公民身份史的划分主要有:(1)“古典公民身份”(其关键词是共和、美德、责任、义务),如彼得·雷森伯格等观念史家主要讨论从柏拉图到卢梭这一段历史的法律、制度和观念;(2)“现代公民身份”(其关键词是自由、平等、民主、权利),主要是从法国大革命至今的历史。T.H.马歇尔、R.本迪克斯、L.达伦多夫等社会理论家形成的传统以及后来发展到罗尔斯、哈贝马斯、瑞泽尔等政治哲学家都是在这个历史背景下来研究。然而,这种粗糙而宏大的划分不利于系统而细致的学术研究,无法凸显公民身份史的时空变迁。因此,我们有必要侧重研究几个重要转型时期,考察公民角色及其身份在法律制度和精神空间上的转换,主要是,古希腊的城邦主义向希腊化时期的世界主义转变;罗马共和国向帝国的转向;中世纪后期到近代早期城市—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转化过程;现代国家的早期建设对公民角色和公民身份构建的时空差异;当代全球化背景下公民身份的多元性与多层级性(郭忠华,2008)。当然,西方已有的文献对上述转型时期都有大量研究,其学科、问题、方法和理论差异很大,也散落于不同领域。如何从公民角色的时空转换来聚焦于公民身份的变化,关注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在历史上的交融与交恶,这可能是一个庞大的历史课题。尤其重要的是,思考西方现代公民观念在生成过程中如何逐步整合市民角色、臣民角色和选民角色,以及三重角色在当代的分殊逻辑与原因。
三是在机制范畴上。公民是个体在共同体中扮演的一种政治角色和人格,身份强调人格心理品质的确定性、统一性和稳定性。因此,我们要重视对公民身份的机制研究,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在结构上重视制度设计尤其是具体法律,一方面考察公民对公民身份的自我构建,另一方面关注共同体塑造公民身份的方式、目的与过程,因此研究公民与共同体之间对于公民身份建构的连续与断裂,从而把公民身份作为考察公民—共同体一致与冲突之关系的桥梁纽带;(2)在功能上重视共同体制度供给的有效性、资源可公开性与可承载性。由于公民身份是集责任、美德、利益、权利、义务等为一体,是政治共同体正式成员的标志,那么就涉及到共同体在多大程度上赋予公民这种角色以意义,制度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公共资源能否实现公民角色的表现;(3)在系统上研究社会政治结构、经济发展与文化习俗等公民身份建构的土壤及条件。由于公民必然与一定的政治共同体相关联,因此公民的身份意识及其制度建构也与共同体的具体物质和文化发展水平相关,有必要考察公民身份的生长环境和空间;(4)在关系纽带上重视共同体及成员与其边界内外的个体的关系。公民是个体作为政治行动者的一种代称,是个体承担政治责任、享受政治权利的角色,因此一方面必然与个体承担的许多其他角色相冲突,另一方面关涉到共同体排斥与同化个体的标准,个体在共同体中的行动范围与能力,共同体对不同个体的包容水平。
四是在哲学范畴上。这对公民和公民身份的研究有着更高要求。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有关公民—共同体与他者—共同体的对立,他者、陌生人与公民之间的冲突与转换,好人与好公民的关系,公民之间的交往(或者表述为主体间性),公民责任、公民美德与正义的关系等等。这些不仅是古典政治哲学的话题,也是整个西方政治哲学史要涉及到的问题。其二,在现代的视域中,每个现代国家在成长过程中对公民及其权利义务有着不同的理解,无法用同一理论和观念逻辑来解释西方现代国家的市民—公民观念,仅欧洲的情况而言就千差万别。在这一点上北京大学哲学系韩水法教授有着很大贡献,他不仅清理出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公民概念,而且把它置于韦伯的历史社会学去加以理解和验证,在逻辑上打通哲学、历史学、政治学和社会学之间对公民概念的理解(韩水法,2008),为我们全景展示了德国的公民及其权利的观念形态和历史形态,更为我们进一步研究法、英、美,尤其是中国的公民概念形成史提供了方法论典范。⑤
五是在行动范畴上。任何理论都是来源于生活但最后又是回归并指导生活的,如何在个体以政治角色来行动的过程中落实公民身份,这是每个并非只想坐而论道的研究者孜孜以求的目标。在公民身份的行动层面主要在于如下几点:其一,可以像德里克·希特一样把公民身份教育置于至高地位,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期待,突出公民教育的优先性;其二,推进公民对全球、国家和地方公共事务的认同、责任和义务,由此平衡现代社会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过分张扬;其三,西方发达国家的公民之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早已落实在宪法中,并通过宪政加以实施,但对依然处于漫漫宪政路的后发国家来说,公民在法律上尤其在政治上的地位并不稳定,仍然是公民身份研究者首要追求的,需要具体理清公民各种权利的关系;其四,社会权利是最有争议的,也是最有学术竞争力的一个领域,因为任何时代都有穷人、移民和弱势群体,如何让他们分享文明遗产并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这是制定与实施公共政策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过程中必须面对的。
最后要落实到中国范畴上。对于中国学者来说,这个范畴是最重要的,也是研究上述范畴的一个终极关怀。一方面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公民和公民身份的原貌和全貌,避免中国学术界混用、误用或乱用许多引入的概念和理论;另一方面是为了形成中国自身的公民理论话语,以此对话西方。对于公民身份的中国范畴,很多知识和社会政治领域都可以成就学术亮点,在此仅列举六个:其一是近代以来的公民概念史研究;其二是古典向近现代的知识转型和社会转型带来的政治行动者角色转型,由此形成民族—国家建设与公民角色之间的互动关系;其三,公民这个角色与其他相关角色或称谓(老百姓、群众、人民、党员、干部等)间关系的知识社会学和历史社会学研究;其四,对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公民身份状况的理论解释和实证调查;其五,公民观念、公民行动、公民参与之间关系在中国的逻辑理路与现实分析;其六,公民身份教育与政治教育的交织状况。这些研究领域都有很大的研究空间和现实意义。
注释:
①此书中文译本于2010年出版,德里克·希特.公民身份:世界史、政治学与教育学中的公民理想.郭台辉、余慧元译.吉林:吉林出版集团,共499页.
②此著作的出版年限无从查找。
③第一版是1990年,第二次再版的时间不详,第三次再版时间是2004年。
④参见网址http://www.amazon.com/Citizenship-Civic-History-Politics-Education/dp/071906841X/ref=sr_1_1?ie=UTF8&qid=1290437962&sr=8-1
⑤这一点是韩水法教授与笔者往来电子邮件时所提醒的,并寄来《理解“市民—公民”概念的维度——〈从市民社会到公民社会文集)序》一文以资鼓励。他正确地指出,要理解每个国家的公民形成史及其发展,不仅需要掌握大量的文献,而且也需要有新的方法,这是一项很艰辛但有意义的工作。在此对韩先生对晚生的鼓励和指引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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