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统一管理发展的问题与思考_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农村集体统一管理发展的问题与思考_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发展农村集体统一经营中的问题及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集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在农村改革开放十几年后的今天,进一步加强和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统一经营,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当前农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但发展集体统一经营一定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绝不能强求一律;更重要的则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新集体统一经营与旧集体统一经营虽形式相似,但经营思想、经营内容、经营机制具有本质不同,因此,目前既要目标坚定,又要脚踏实地,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为实现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创造条件。

关键词 集体统一经营经营形式

经营内容

经营机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体制由原有的高度集中统一经营普遍转化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户承包分散经营。但是也有极少数农村地区没有实行“分田到户”,而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基本上仍然保留了原有的集体统一经营形式未变,如河南的刘庄,江苏的华西村等。有的农村地区虽然当时实行了农户承包分散经营,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又重新复归集体统一经营或在承包制基础上实现了规模经营,如河南临颖南街村,江苏南部的大部分地区等。有的农村地区农业实行了农户承包分散经营,而工商业则仍然保留了原有的集体统一经营形式未变,如河南竹林。农村改革十几年过去了,时至今日,当初承包分散经营搞得比较普遍、比较彻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体统一经营又没有发展,或发展缓慢的农村地区,目前的经济发展则相对落后,社会问题也相对复杂;而始终坚持集体统一经营,或后来又复归集体统一经营的农村地区,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不仅同样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而且又是当前全国和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发达的地区。面对这种情况,如何加强和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统一经营,又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应该说这一问题提出的本身就是一种进步,是对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认识的深化,但是在理论研究和实际生活中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若不及时澄清,将会对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构成不利影响。有些同志仅仅从集体统一经营搞得不好,现在就相对落后,集体统一经营搞得好,现在就相对发达这一现象出发就得出结论,认为还是集体统一经营具有活力,有的甚至认为农户承包分散经营已走上穷途末路。基于这一错误认识,进而在党中央提出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时,认为这就是要再变农户承包分散经营为集体统一经营,并认为只要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在农村集体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集体经济实力也就会自然而然壮大起来。致使实际工作中,有些地区违背群众意愿,撕毁承包合同,由户包、联户包变为集体专业队包、场包,或将已承包给农户的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随便收归集体统一经营的现象时有发生。

以上这种观点和做法,其实质是把集体统一经营看作是决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事实上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能仅仅在经营形式上打主意、作文章,而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形式看内容,进一步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经济经营条件、经营内容、经营机制、经营素质的不断变化与发展,唯其如此,才能为进一步促进全国其它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集体统一经营这一部分和原有的(旧)集体统一经营,虽然形式相似,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是在外部政治和社会环境影响下,对如何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政策发生了转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村集体经济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可以用两句话概括:“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粮为纲”。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农村的“阶级斗争”始终是围绕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的“革命”而展开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实际含义具体到农村,就是通过政治斗争或者说以政治斗争为主要手段,强制性地促使农村经济组织形式实现由非集体经济向单一的高度集中统一的集体经济的“革命”性变革。“革命”的结果是建立了一个没有生产力基础,或者说超越生产力发展基础的“革命”的农村集体经济体制。而“以粮为纲”,则把除粮食生产以外的非农产业都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割除,这种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政策把农民死死地拴在了土地上,农村经济除单一种植业以外,其它产业没有获得大的发展,有些地区甚至就没有发展。在中国原本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狭小,人地矛盾突出,农业经济生产力基础薄弱,科学技术十分落后的条件下,仅仅靠单一的种植业,纵然使集体统一经营这种形式再“革命”,也必然解决不了人民的基本生活温饱问题。而“宁要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的资本主义”这一极“左”思想,则使人们迫于“阶级斗争”的巨大压力,扼杀了一切为解决温饱问题而进行努力的探索。

“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以粮为纲”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使得对如何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政策,至少有两个大的失误。第一,脱离生产力发展基础,违背经济规律,把经济组织形式的变革看作是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因素,致使建国后农村经济生产力发展缓慢,生产力基础依然十分薄弱。第二,违背农业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规律,企图依靠单一的粮食种植业建立起现代化农业和现代化农村,致使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十分脆弱,大部分地区甚至根本就没有发展。在这样的条件下,虽然农业和解放前相比有所发展,但依然摆脱不了落后贫困的面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正确认识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确立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核心内容的基本路线。这一基本路线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即促使对如何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政策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改革搞活发展生产力的转变。二是从“以粮为纲”,发展单一的粮食种植业,向以农为本,发展多种经营的转变。尤其是在改革搞活政策指导下,乡镇企业的崛起打破了原来城乡二元分割、城市垄断工业的局面,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正是实现了这两个转变,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经济才得以迅猛发展。

其次,由对如何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政策的思想观念转变,带来的是新集体统一经营经济经营内容的变化。从全国的情况看,集体统一经营搞得比较好的农村地区,它们最突出的特征就是非农产业比较发达。表现在:产业结构中非农产业比重远远超过农产业;农村社会总产值中,非农产业产值都占75%以上;农村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人口达95%以上;(如临颖县南街村,全部职工有12000多人, 但农业工人只有70人。〔1〕)城乡差别大大缩小,在住房、 生活服务质量等方面甚至超过城市。非农产业的发达,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稳定了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基础,并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准备了充分的条件;非农产业的发达,积累了雄厚的资金,为进一步增加农业投入,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提供了资金援助;非农产业的发达,为发展农村科教文化事业既准备了必要的心理基础,也提供了必需的资金援助,使农村劳动力素质得以大幅度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产业化、机械化以及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大幅度提高,又反过来促使非农产业迅速发展。

非农产业比较发达,是新集体统一经营与旧集体统一经营内容上的本质区别,也是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和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最主要的区别。可以说,如果没有非农产业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仍然固守着“以粮为纲”的指导思想,发展单一的农业种植业,农村集体经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要仍然坚持集体统一经营,就同样缺乏必备的物质技术基础,也就不可能会坚持下去。

再次,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时代背景下,新集体统一经营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是其与原有的集体统一经营经济也严格区别开来。党的十一届三中一会以前,在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而是完成上级任务的“加工厂”,为政治服务的“附属物”。这就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决策过程和经济运行目标的制定,主要依据的信息既不是市场需求,也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群众的需求,而是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生产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成为决定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主要杠杆。经济调控、经济管理过程也既不需要考虑市场的变化,又不需要考虑同竞争对手的关系,只需考虑同上级领导部门之间的关系,企业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的领导体制、管理体制。生产的劳动成果也首先完成上级任务。完成任务后,如果农民已没有吃的,政府可以再给农民“统销粮”,“返销粮”,但集体经济组织也无权私自决定劳动成果的分配;如果还有剩余,则必须按政府规定的统一价格卖给国家。集体经济的经营效绩和劳动者的利益不能有机结合起来,这就使得作为经济主体的劳动者不能由自身的经济利益产生对经济目标的追求,形成经济运行的内在动力。集体吃国家大锅饭,集体成员吃集体大锅饭,也就理所当然了。这种经营机制最大的弊端即内无动力,外无压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集体统一经营这一部分,虽然形式上仍是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但其运行机制从一开始便与原有的集体统一经营严格区别开来。从非农产业,主要是乡镇企业这一块来看,首先是生产目的发生了变化。在原有的农村集体经济中,非农产业几乎没有发展,因此在农村经济结构中也不占主导地位。此时,人们发展非农产业的目的只是为了补济由于单一粮食种植业所带来的生存危机,并且也是“偷偷摸摸”干的。这就使得发展非农产业缺乏足够的内在需求推动力,因此也就不会有大的发展前途。但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非农产业是在人民已基本解决生活温饱问题基础上提出来的新需求,它是为了实现由温饱向小康的过渡,寄托着人民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这就使得发展非农产业首先具有了雄厚的心理需求基础。其次,从经济决策过程、经济调控过程、经济管理过程看,由于新集体经济背后没有政府兜着,经营得好,生活会一天天好起来;而经营失败,或效益不好,就还得重新回家种地,靠有限的土地维持生存。这就使得经营效绩直接关系着集体的利益,关系着每一集体成员的利益,因此,从一开始便被作为“无娘儿”抛进了市场当中,经济决策过程、经济调控过程完全笼罩在市场之下,一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并逼着他们在经验不足的基础上,就开始实施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如临颖县南街村的经济组织——河南省中原工贸公司,从一开始便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六定一赔损”制度,即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定消耗,完不成任务者罚。江苏南部的大部分乡镇企业,从1983年开始,逐步实行“一包三改”(即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干部任命制为选聘制、改固定工资为活动工资);“三制一联”(承包制、厂长负责制、内部经营责任制和横向经济联合);“两段分配”(税前计件工资和税后提留资金分配);“生产要素承包、资产滚动增值”(以资产、劳力、投入的创利产出为承包内容,引导企业资产滚动增值,减少无效投入,提高经济效益)等管理制度。这种管理制度既不同于原有集体统一经营的经验管理,也不完全同于有些地区承包分散经营以后,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之间只有一个利润承包指标,其它一概不管不问的粗放型承包制,而是在坚持公有制占主体条件下,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企业的责权利有机统一的新的经营管理制度。再次,从企业动力机制来看,不仅由于企业经营效绩和经营者及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企业具有内在的经济驱动力。而且由于企业没有退路可走,一旦失败,包括经营者在内的全体职工都得回家种地,因此又有外在竞争压力。更可贵的是,由于发展非农产业寄托着人们对未来幸福、富裕、美好生活的希望,加之企业经营者也大都具有相对完美的理想人格,因此,企业发展又具有很强的精神动力。如临颖县南街村,他们发展非农产业并非仅仅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建设“共产主义小区”。新乡县小冀镇“京华实业公司”,他们的目标是建设“乡村都市”。为什么要确立这样一个目标,他们的带头人刘志华女士讲,为农民争口气,为农村争口气,为妇女争口气。经营机制的这些变化使新集体统一经营经济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大大提高。

以上三个方面,在外部政治和社会环境影响下,对如何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政策的思想观念转变,新集体统一经营内容和经营机制的转变,既是新旧集体统一经营的本质区别,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集体统一经营之所以焕发生机,仍然具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从这里我们可以对以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统一经营得到一些启示。要进一步加强和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统一经营,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具有清晰的认识。

第一,在邓小平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二次飞跃”理论指导下,逐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集体经济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户承包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管这种经营体制在具体的实践中通过什么形式表现出来,是有的地区全统,有的地区全分,还是在同一地区统分结合。实践已经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那种自觉不自觉地把承包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对立起来,认为再提统一经营就是“左”,因此,“一包到底”、“一包万事大吉”的思想和行为,对发展集体统一经营极为有害,严重阻碍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要加强和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统一经营,就必须在邓小平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二次飞跃”理论指导下,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已经实现“第一次飞跃”以后,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自觉地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朝着有利于实现“第二次飞跃”的方向发展。这是当前农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二,农村集体经济在实现“第一次飞跃”以后,最终完成“第二次飞跃”,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加之目前大部分地区还主要是以承包分散经营为主,因此,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定要慎重,绝不可操之过急。如果在这一认识上出现失误,就有可能导致农村经济政策不稳,甚至混乱,使原本就十分脆弱的农村经济再次出现大的反复。如果农业出了问题,多少年缓不过来,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就要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必须首先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不断深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创造条件,积极引导他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第三,根据以上我们对新集体统一经营和旧集体统一经营本质区别的分析,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统一经营,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由“第一次飞跃”向“第二次飞跃”转变,不能仅仅在经营形式上作文章、打主意,而应该在思想观念转变、经营内容和经营机制转变上下功夫。其实早在1980年5月,农村改革初期, 邓小平同志就高瞻远瞩地指出: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具体说来,要实现以下四个条件:第一,机械化水平提高了(这是说广义的机械化,不限于耕种收割的机械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适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情况的机械化。第二,管理水平提高了,积累了经验,有一批具有相当管理能力的干部。第三,多种经营发展了,并随之而来成立了各种专业组或专业组或专业队,从而使农村的商品经济大大发展起来。第四,集体收入增加而且在整个收入中的比重提高了。具备了这四个条件,目前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形式就会有发生变化。这种转变不是自上而下的,不是行政命令的,而是生产发展本身必然提出的要求。”〔2〕 苏南地区成功的经验,也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们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强调要从实际出发,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所谓条件,就是“五有”:集体经济有实力、剩余劳力有出路、农业服务有基础、农民群众要要求、村队班子有能力。因此,他们搞规模经营、搞集体农场以后,不仅没有出现旧集体经营的弊端,而且克服了承包分散经营的毛病,粮食生产一般比承包分散经营高10%以上,产品商品率达95%,同时推广农业科技的速度也比较快,农业生产稳中有增。〔3〕

第四,关于农村多种经营问题。除粮食生产以外,发展多种经营,是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第二次飞跃”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如何发展农村多种经营,不能认为只有发展工业才是多种经营,它只是一个方面。发展工业需要有资源、资金、技术、市场、人的素质等多种因素,从目前全国农村地区的情况看,最重要的是农村劳动者从事商品生产的经营素质比较低下,因此,要根据各地情况,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一般来讲有这样三个途径,一是西部山区和相对落后地区可以走“大农业”加工业之路,即在稳定农业基础上,实现农、林、牧、渔、工全面发展。二是中部平原地区,也是我国农业生产区,可以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运销、综合利用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走种、养、加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经营之路。三是东南部沿海发达地区,由于土地资源少,工业资源缺乏,人口众多,但乡镇企业、工业发展有一定基础,从事商品生产能力较高,因此可以走农业产业化与加工工业、商品贸易相结合的发展之路。现在苏南地区还利用他们有利的旅游资源,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旅游业等。以上只是大致的思路,只要各地农村根据各自的条件,解放思想,积极实践,农村经济就会呈现出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局面。

收稿日期:1997-01-21

注释:

〔1〕《理想之光》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15页。

〔3〕张勤德:《在理论风浪中》第318页。

标签:;  ;  ;  ;  ;  ;  ;  ;  ;  

农村集体统一管理发展的问题与思考_集体经济组织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