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反对政治团结的精英意识--以项羽在“史记”中的形象为中心_司马迁论文

试论司马迁以道统抗衡政统的精英意识——以《史记》项羽形象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项羽论文,史记论文,道统论文,试论论文,司马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4)03-0109-08

       精英是外在的身份,精英意识则是内在的品质,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所谓精英意识不仅指人的身份、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自我满足感,更多的指人关于个体在社会角色、社会责任、社会作用等方面优于或重于一般社会成员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中荣誉与责任共存,责任意识应该先于荣誉感。正是因为精英意识的拥有者自我肯定,并且自觉担当,认为自我对社会发展能发挥更大作用,他们始终保存着为实现理想而付诸行动的勇气。汪丁丁认为“精英意识”的内涵对重要性的感受能力,也就是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共问题的敏感性以及在足够广泛的公共领域揭示出被感受到的重要性时必须具备的表达能力和道德勇气。①笔者认为除上述要素外,精英意识的拥有者行事常常与众不同,在当时或不为人理解,或为“人民公敌”,或行事怪异。这种精英意识在我国历史上绵延不绝,像箕子叹纣、比干菹醢莫不是这种精英意识的驱动。孔子听了长沮、桀溺避世的言论后,才会怃然曰:“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论语·微子》)不是不明白乱世行道不易,而是担当责任使然。庄子鄙弃权位,宁愿为曳尾之龟也不愿作庙堂上的供龟。(《庄子·秋水》)孟子就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公孙丑上》)如果说这种意识一缕不绝的话,那么到了西汉则为司马迁所继承,而其代表作《史记》就是具体载体。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历述了世谱家学之本末,从重黎氏到司马氏的千余年家世:“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②悠远而光荣的家世不仅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责任。许倬云认为:殷商遗留下来不少熟谙礼仪的殷士为新朝服务,担任各种礼仪工作:除安排礼仪之外,也可能负责书写及保管档案,作册与史官的关系。这些知识分子由政治权力手中,切割了一个新的领域——知识与意识形态的领域。③司马迁说“仆之先人非有剖符丹书之功,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④史官是与俗世的建功立业不同的,他在意识形态领域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不是自卑。司马迁追叙自己的史官家世,恰恰是对祖先长辈的血统决定个人的前途命运和发展方向的信念的肯定。

       史官不仅仅为朝政服务,更多的时候他要对世俗的政治领域进行舆论监督与道义的管理。所以《春秋》一书其文章表现形式则为史的形态,亦即用秉笔直书的史学的形式记录,其事为齐桓公、晋文公争霸记录,而其中大义则为孔子所把握。(《论语·述而篇》:“其文则史,其事则齐桓晋文,其义则丘窃取之矣。”)也就是在这种意义上,孔子作《春秋》而诸侯惧,孔子才被人称为素王。这个素王为后世立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将意识形态领域的权利掌握到知识分子手中,亦即后世所谓的道统。道统可以配合政统,相互推进,但有时也可以从道义的高度监察甚至反抗政统。儒家法律观有“春秋决狱”的传统,即指在遇到义关伦常而现行法律无明文规定或虽有明文规定但却有碍伦常时,便用儒家经典《春秋》所载有关事例及其体现的道德原则——礼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原心定罪则是春秋决狱的一种表现。桓宽《盐铁论·刑德篇》指出:“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故其治狱,时有出于律之外者。”在判案过程中,法官依凭的不仅是现世法规,更重要的还在于考察人心之善恶。人情或礼成为判案推演的逻辑前提,故又有“执法原情”,“原情定罪”之说。徐复观认为“(史学)是代替神对人间,特别是对统治者,作善恶最后的审判,以树立政治、社会、人生行为的义法。这种意思,史公在《十二诸侯年表序》及《自序》中已说得很清楚,这也是他的历史良心的文化上的根源”。⑤《十二诸侯年表序》列举自商纣以来各代政治弊端在文献上的批评,而孔子“论史记旧闻”而成《春秋》,目的是“制义法”,效果则是“王道备,人事浃”。此后像左丘明、铎椒、虞卿、吕不韦、荀子、孟子等以及当时的张苍、董仲舒都采择《春秋》。⑥那么司马迁作《史记》则是接续这种精神的。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全面阐述了为人处世的原则:“修身者,智之府也;爱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义之符也;耻辱者,勇之决也;立名者,行之极也。士有此五者,然后可以托于世,列于君子之林矣。”⑦智、仁、勇是儒家的三达德,孔子强调:“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而司马迁又推进一步,在这儿提出“义”与“名”。“义”即应不应该,不是实然,而是应然,是一种价值判断而不是工具判断。在经历宫刑的摧残折磨下,“用之所趋异也”,“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恰恰是这样不同的举动,才彰显与大众不同的精英意识。立“名”的方式有多种,古人所谓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司马氏世为史官,职业决定了没有“剖符丹书之功”。古人认为有德者不必有言,那么司马迁立名的路径就剩下了“立言”。正是怀着这种史官传统的意识,司马迁史遵循“考信于六艺”(《史记·伯夷列传》)、“折中于夫子”(《史记·孔子世家》)的原则,“网罗天下放佚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⑧司马迁以“原始察终,见盛观衰”(《史记·太史公自序》)承担了发现社会运动规律的责任,他以“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提出了史述应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为后世服务的政治主张。

       司马迁的父亲临终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而司马迁也说“小子何敢让焉。”⑨正是这种当仁不让的精神,让司马迁接续孔子“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的精神。司马迁认为“《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⑩司马迁对《春秋》高度推崇,也是对自己史官职业的肯定。表面上他说自己撰述《史记》是“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不敢与《春秋》相比。其实他这段话倒是引导人们将二者联系起来思考。《春秋》有文、事、义,而司马迁的追求也是如此,“究天人之际”是对“义”的探究,“通古今之变”是对“事”的实录,“成一家之言”是对“文”的追求。司马迁在实录历史时,没有完全依照“述而不作”原则,而是大量地表达了自己对重大事件的看法。他高举“义”的旗帜,在撰述《史记》时不完全遵从实然,与世俗观念不同,“或有抵牾。……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11)孔子整理《春秋》,其中最大特色那就是“春秋笔法”、“一字褒贬”。而司马迁对刘氏天下的现实政治不好直接褒贬,所以就用“互见法”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判断。通过《项羽本纪》和《高祖本纪》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不仅对现实既有权威刘氏王朝的轻蔑态度,同时对旧贵族项氏评点也是毫不留情。之所以敢于如此,这也是史官掌握话语权,其精英意识使得他面对重大事情不得不说。他站在道统的高地,对现行政治进行评判与抗衡。

       《史记》体现了司马迁作为史官的精英意识。书中不仅记录了许多精英人物,尤其是《本纪》体制的确立使得后世史官沿袭成风,中国的史书几乎成了帝王的家史,遭人诟病。然而另一方面,正是这些精英,虽然社会的统治者是社会的少数,但他们在智力、性格、能力、财产等方面超过大多数被统治者,对社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他们的政治态度、言行决定着政治的本质。如果说这些精英事迹是客观的史实的话,那么表达作者主观意识的则是行文方式与“太史公曰”这一史论形式,通过对这些精英的评述,让这些政统显赫的人物无处隐遁,在道统的标尺上由司马迁一一定位。以往学者往往将“太史公曰”与《左传》中的“君子曰”相提并论,实际上这不仅是史评的突破,更多的是司马迁精英意识的显示。《史记》前五篇《本纪》为朝代要略,故“太史公曰”也多考察史实为主,而第六篇《秦始皇本纪》则缺“太史公曰”。真正表达个人意见的“太史公曰”则应该是《项羽本纪》了。梁启超认为《史记》“最异于前史者一事,曰以人物为本位”。(12)项羽就是《史记》中形象最为丰满的第一位人物。

       项羽在司马迁的笔下是一位战功显赫、豪气盖世的英雄形象。由此项羽也成了千古文人的吟咏对象。这一文学资源得益于司马迁在《项羽本纪》中的叙述生动传神,故事性强,人物形象鲜明,给读者印象深刻,较容易归纳概括。项羽在秦末乱世的混战中能够指挥各路诸侯推翻秦朝暴政,说明了项羽个人所独具的魅力以及他在当时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司马迁在项羽身上贯注了自己对“个人”作用的思考。司马迁将“非有尺寸,乘势起陇亩之中”的项羽列于十二《本纪》来叙述,这并不是太史公“好奇”的结果,而是其中的历史标准:“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13)“位”即天下共主的位置,这与秦“始皇帝”车同轨、书同文大一统政治不同,而是接续春秋以来断裂的周天子分封诸侯的传统政治形制。“近古以来”显然超迈秦王朝,在这种意义上,司马迁才有“近古以来未尝有也”的论断。项羽的政治思想落后,自己只想做“西楚霸王”,梦想回到诸侯争霸的时代。他没有想到二百多年的战争之后,人民要求统一,盼望和平已是一种历史的趋势,他自己逆历史潮流而动,最终被时代浪潮淘汰出局。然而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于这一事件与项羽其人的论述态度,往往为学者所忽略。

       《史记》“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14)《太史公自序》每篇序文或概括提要传主生平,或阐发其义,对《项羽本纪》的概括为:“秦失其道,豪桀并扰;项梁业之,子羽接之;杀庆救赵,诸侯立之;诛婴背怀,天下非之”。(15)文中将项羽一生划分为两个截然相反的阶段“杀庆救赵,诸侯立之”与“诛婴背怀,天下非之”。前一部分表现项羽神勇,千古无二;后一部分则从道义上进行批评。韩信曾说:“项王喑喑叱咤,千人皆废。”《史记评林》作了很好的归纳:“羽杀会稽守,则一府慑伏,‘莫敢起’;羽杀宋义,诸将皆慑伏,‘莫敢枝梧’;羽救巨鹿,诸将‘莫敢纵兵’;已破秦军,诸侯膝行而前,‘莫敢仰视’。势愈张而人愈惧,下四‘莫敢’字,而羽当时勇猛可想见也。”(16)清代评论家李晚芳在《读史管见》中云:“羽纪字字是写霸王气概,电掣雷轰,万人辟易,大者如会稽斩守、巨鹿破秦、鸿门会沛公、睢水围汉三匝;小者如浙江观秦皇、广武叱楼烦、垓下叱赤泉侯,斩将刈旗,至死犹不失本色;或正写,或旁写,处处活现出一拔山盖世之雄,笔力直透纸背,真是色色可人。”(17)荥阳大战中,“项王大怒,乃自被甲持戟挑战。烦欲射杀之,项王瞋目叱之,楼烦目不敢视,手不敢发,遂走还入壁。”英雄的气概,使敌人望而生畏。垓下被围时,“于是项王大呼驰下,汉军皆披靡,遂斩汉一将。是时,赤泉侯为骑将。追项王,项王瞋目而叱之。赤泉侯人马俱惊,辟易数里”。表现他声如洪钟,声色俱厉、拔山盖世的气概。乌江岸边,他命令剩下的二十八子弟兵,弃马持短刀与敌搏斗,他独“杀汉军数百人”。神勇为他谋得霸王的地位,然而恰恰也是神勇成了他的丧命之剑,“及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18)

       恃力而不恃智,这就是项羽个人的性格悲剧。他的性格缺陷还表现在任性与不成熟的儿童气质,他是一个很情绪化的人,容易发怒,《项羽本纪》“怒”字共出现14次,而项羽就占了9次:“闻沛公已破咸阳,项羽大怒”;听曹无伤言沛公事又大怒;鸿门宴上刘邦“会其怒”;“项羽闻汉王皆已并关中,且东,齐、赵叛之,大怒。”楚下荥阳城,生得周苛。项羽劝降未成,反被周苛所骂,“项王怒,烹周苛”。广武相持,项羽军粮缺乏,欲以刘邦父亲相要挟,结果反被刘邦抢白一冲,“项王怒,欲杀之”。挑战将士为楼烦所杀,项羽又怒。刘邦罗列他十宗罪,“项王怒”。久攻外黄,“已降,项王怒”。项羽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动不动就发脾气。面临重大抉择时除了发怒外绝没有冷静的思考。躁动是他自小以来一直的性格,这从早年学书、学剑、兵法样样不肯竟学可以看出。与任性躁动相伴随的就是项羽刚愎自用,不能容人,韩信、陈平等曾经的部下都成了他的致命敌人。他动不动就自己率兵前线,项羽攻齐未下,汉军东伐楚,“自以精兵三万人南从鲁出胡陵。”彭越击楚东阿,“项王乃自东击彭越。”广武相持,挑战将士为楼烦所杀,“乃自被甲持戟挑战”。他自视颇高,所以一而再,再而三说“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正是这种自负让他成了孤家寡人。

       司马迁笔下的项羽,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言语呕呕”与“喑哑叱咤”,“恭敬慈爱”与“剽悍滑贼”,“爱人礼士”与“妒贤嫉能”,“妇人之仁”与“屠坑残灭”,“分食推饮”与“玩印不予”,皆若相反相违;而既具在羽一人之身。(19)这些表面截然相反的品格固然反映了人物性格的立体性,但同时也可从公德、私德角度进行剖析。项羽的感情与道德往往在私人领域得以表现。项羽似乎也很仁爱,但这只限制在私人小范围,在大是大非上则往往做不到。《项羽本纪》范增对项庄说:“君王为人不忍。”《高祖本纪》王陵曰:“项羽仁而爱人……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遗之。”《陈丞相世家》陈平曰“项王为人,恭敬爱人,士之廉节好礼者多归之。至于行功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淮阴侯列传》韩信曰:“项王喑

叱咤,千人皆废;然不能任属贤将,此特匹夫之勇耳。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饮食。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所谓“妇人之仁”其实就是对事情的关注点极为狭小,不能权衡主次利弊,全局把握事态发展。所以在四面楚歌声中他不是如何策划突围,而是慷慨悲歌,到死还要表现自己的能力。在乌江亭长提出救援方案时,他“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20)他将个人的荣誉比天下的获得看得更为重要。这些人格的形成与其早年经验分不开。日本学者泷川资言有过深入的分析,他认为“项羽楚人,既失其祖,又失其季父,怨秦入骨。其入咸阳,犹伍子胥入郢,杀王屠民烧宫殿,以快其心者,亦不足异,谓之无深谋远虑可也”(21)。项羽反秦的力量源泉在于复仇,没有意识到自己有统一天下的责任。而复仇的依据在于私人伦理的价值评判。项羽在是非判断与行事方面,多依从私德原则。项羽夺取天下后,先后重用了司马欣、董翳、申阳、司马卬等有恩于项氏家族的人。陈平也分析项羽:“项王不能信人,其所任爱,非诸项即妻之昆弟,虽有奇士不能用。”

       与此相对应,项羽个人性格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公德的缺失。反秦之初,他曾“别攻襄城,襄城坚守不下,己拔,皆坑之”。巨鹿之战后,他将已投降的章邯军二十万人坑杀在新安城南。这样一来,关中父老都将项羽视作不共戴天的仇人。项羽“所过残灭”,他攻城阳,“屠之”。强烈复仇精神和政治上愚昧无知的表现仇恨秦朝,“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竟至要把秦的宫室都放火烧掉。项羽灭秦以后,在政治上没有建树,杀义帝自为霸王,“为天下宰,不平”,由此引发诸侯叛离,天下重归于乱。痛恨田荣,非要把齐国的降卒坑杀不可,“遂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皆坑田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徇齐至北海,多所残灭”。人民大失所望,被迫“相聚而叛之”。(22)刘邦谴责项羽十宗罪,有些或为勉强,然而有些确为事实:“怀王约入秦无暴掠,项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财物,罪四。又强杀秦降王子婴,罪五。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王其将,罪六。项羽皆王诸将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争叛逆,罪七。项羽出逐义帝彭城,自都之,夺韩王地,并王梁楚,多自予,罪八。项羽使人阴弒义帝江南,罪九。夫为人臣而弒其主,杀已降,为政不平,主约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罪十也。”(23)

       如果说项羽是旧贵族的话,那么刘氏就是当朝新贵。司马迁不仅评判旧贵,对新贵也是毫不留情。项羽形象的塑造似乎处处以刘邦作为衬托。项羽出身名门,有一个光荣的家世:“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24)陈婴不敢称王而推举项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25)家族的光荣历史促使项羽以秦为敌,同时贵族的身份又使得他看重名誉,鄙视大众。司马迁写项羽,处处实写,从而让我们感受到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而《高祖本纪》则多以虚笔。刘邦出身卑微,连一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只好用排行为名叫作刘季。他的父母也极为普通的人物,父亲无名,母亲连姓都没有。对于这样一个卑微的小人,如何进入“本纪”之列,司马迁用了历史上的感生神话,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26)此后还写到一些奇异之象,“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其上常有龙”,吕公相刘邦当贵,赤帝斩蛇……这些都是对刘邦受命称帝的进一步神化,然而总是让人觉得玄虚。这里涉及望气、感生、梦占、预言、相面等各方面。刘邦作为第一个平民皇帝,在当时民间信仰祖灵崇拜与天命观面前,肯定是难以被人接受的。当初萧、曹起义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看中他的“天命”,而是“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为了避免刑法,才“尽让刘季”。(27)这与项氏家世的荣誉得到推戴不同。起义队伍的壮大也是为着自己的私利而来,正如陈平所说:“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亦多归汉。”(《陈丞相世家》)当时的民众还是相信王侯将相应有种。《高祖本纪》于刘邦隆准龙颜等形貌外,并言其心性:“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项羽本纪》仅曰:“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刘邦形象很模糊,而项羽则是一个高大的形象。刘邦人品其他方面的内容,诸如狡诈、虚伪、损人利己等等,则通过“互见”在《项羽本纪》中也有表现。在不言中,却体现了作者的褒贬倾向。

       在《项羽本纪》论赞中,司马迁满含感情地说:“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28)司马迁对项氏的成功充满赞誉,而对其失败则扼腕痛惜:“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司马迁在这里充分流露出恨铁不成钢的个人感情。司马迁再次质疑“天”,并认为项氏不能以天来推脱自己的失败责任。与此相对照,《高祖本纪》论赞中刘邦似乎缺位,作者仅仅对历史发展进行了归纳:“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朝以十月。车服黄屋左纛。葬长陵。”(29)历史循环,而非刘氏有作为。汉朝接续秦统,他的合法性在哪里?司马迁是怀疑的,因此他提出项羽在其中的重要贡献:“羽非有尺寸,乘势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30)暴秦是五国诸侯齐、赵、韩、魏、燕在项羽的率领下灭亡的。不难看出,作者故意在行文中采纳了官方宣传并制造的“天命论”,然而在行文过程中,让读者感觉这是故弄玄虚,可见作者对这种天命是怀疑而有嘲弄的味道。

       项羽反秦并没有明确的政治目标,而很大程度上是个人恩怨的复仇行为。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密切相关。《周礼·秋官·朝士》:“凡报仇者,书于士,杀之无罪。”《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弗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儒家思想所确立的复仇原则深入人心,催动后人在人生变故面前作出毋庸置疑的选定反应,这种反应来自于以孝为核心的儒家纲常系统发出的不容抗拒的指令,也是个体情感冲动的内在理性基础。项羽虽然推翻了暴秦,但是他的做法与秦并无二致。项羽有小爱而无大爱,他注重私人情感因素和个人易怒而将是非曲直置于次要地位,他的仁爱是错位的仁爱和荒唐的姑息。

       卢卡奇说:“政治天才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在什么程度上使个人圈子的放射线到达社会圈子上去,伟大的政治家的生活范围和时代生活范围具有同一个圆心。”(31)刘邦的成功恰恰是能将自己的事业与大众的需求结合在一块,所以入咸阳后“秦人大喜”,“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32)相比之下,项羽“屠烧咸阳秦皇宫,所过无不残破”,从而使得“秦人大失望”,项氏身死东城也是必然的结果。

       或许恰恰是这种儿童的人格与私德让后来文人墨客为其歌咏。宁业高《大楚剑魂》、宋嗣廉《历代吟咏〈史记〉人物诗歌选读》、于植元《中华史诗咏史诗本事》等著述认为历代咏项羽诗约在155篇之上(词曲不算),隋代咏项羽诗有1首,唐代29首,五代6首,宋代50首,元代12首,明代11首,清代45首,近代1首。清诗数量至今未有确定,故而有关咏项羽的诗篇也不能定论。但由此可见一斑,即文人雅士喜好。中国历代文人多激赏其个人魅力。如唐诗人杜牧的《题乌江亭》“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李贺的《马诗》:“催榜渡乌江,神骓泣向风。君王今解剑,何处逐英雄?”李清照《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就连钱穆在《现代中国学术论衡》中曾经说:“汉祖之得天下,一曰不杀人,又一曰善用人。而迁书之传项王,则有三大事,一曰巨鹿之战,一曰鸿门之宴,又一曰垓下之围以及乌江自刎。项王可爱处实多于沛公。”(33)

       以“可爱”来说项羽恰恰是人类对率性而为的一种潜意识表达,对项羽的歌咏恰恰是理性文化不成熟的表现。这也反映出中国的私德观念重于公德观念。英国哲学家密尔认为: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在评说历史的时候,我们不能率性而为,所以宋人胡仔就批评说:“牧之于题咏,好异于人。至《题乌江亭》则好异而叛于理。项氏以八千人渡江,败亡之余,无一还者,其失人心为甚,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重来决矣。”(34)

       班固于《司马迁传赞》中论《史记》:“是非颇谬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此其弊也。”除了内容选择的问题外,司马迁个人感情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钱锺书认为:“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35)《史记》一书固然是秉笔直书,然而其中行文多寄托作者的情感。《项羽本纪》正是司马迁极具匠心的经营篇章,在对项羽一生的叙述中渗透着司马迁的情感体验。司马迁在刻画项羽个性的同时何尝不是将其引为同调知己而抒发自我在现实困境中的人生苦闷和忧愁。

       注释:

       ①关于精英意识,可以参阅汪丁丁:《什么是精英意识》,《中国报道》2008年第2期。

       ②司马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286页。

       ③许倬云:《中国古代社会与国家之关系的变动》,《文物季刊》1996年第2期。

       ④司马迁:《报任少卿书》,班固:《汉书》卷62《司马迁传》,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732页。

       ⑤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3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75页。

       ⑥司马迁:《史记》卷14《十二诸侯年表》,第509-510页。

       ⑦班固:《汉书》卷62《司马迁传》,第2727页,以下《报任安书》引文皆见此书。

       ⑧班固:《汉书》卷62《司马迁传》,第2735页

       ⑨司马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第3295—3296页。

       ⑩司马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第3297页。

       (11)班固:《司马迁传赞》,《汉书》卷62《司马迁传》,第2737—2738页。

       (12)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0页。

       (13)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338—339页。

       (14)司马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第3300页。

       (15)司马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第3302页。

       (16)凌约言:《史记评林》,转引自马雅琴:《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的悲剧英雄——解读〈史记·项羽本纪〉中的项羽形象》,《名作欣赏》2007年第14期。

       (17)张新科、俞樟华:《史记研究史略》,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6页。

       (18)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339页。

       (19)钱锺书认为:“《史记》写人物性格,无复综如此者。”见《管锥编》第一册,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451页。而钱氏仅提到心理学的依据,未能深入从公德、私德方面讨论。

       (20)司马迁:《史记》卷七《项羽本纪》,第336页。

       (21)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第二册,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22)引文分别见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299、210、302、315、321页。

       (23)司马迁:《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76页。

       (24)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295页。

       (25)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298页。

       (26)司马迁:《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41页。

       (27)司马迁:《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50页。

       (28)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338页。

       (29)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393—394页。

       (30)司马迁:《史记》卷7《项羽本纪》,第338页。

       (31)伍天冀、杜红卫编译:《政治的智慧》,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16页。

       (32)司马迁:《史记》卷8《高祖本纪》,第362页。

       (33)钱穆:《现代中国学术论衡》,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16页。

       (34)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15,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08页。

       (35)钱锺书:《管锥编》,第272-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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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反对政治团结的精英意识--以项羽在“史记”中的形象为中心_司马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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