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的辩证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个人利益论文,集体论文,关系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是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再次重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使人们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十几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正确认识这种变化,在实践中注意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发扬共产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是推进改革开放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一、社会主义国家利益是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实现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始终认为,社会利益和价值是个人利益和价值实现的前提。这是因为:第一,在任何社会中,个人的利益和价值都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文化条件和设施而实现和发展,否则,即使一个人腰缠万贯也无法从社会那里获取与其需要相适应的物质与精神的满足;第二,实现个人利益和价值所必需的一定的个人才能的形成,不仅仅来自于个人的努力,而且也离不开社会对其培养和教育。总之,人是社会的产儿,正如马克思所说,不论个人在主观上怎样想摆脱掉各种关系的影响,他在客观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因而,只有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增进社会利益,提高社会的物质文化水平,发展社会的教育事业,才能保证个人利益和价值的实现,否则,个人利益不仅不会得到充分的满足,甚至会遭受损害。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最大价值不仅仅在于他的存在和需要是否从社会、从他人那里得到承认和满足,更重要的在于他为社会,为他人尽了什么责任,作了什么贡献。这种对人的价值的观点其寓意在于阐明社会价值是个人价值的实现的前提,而不是否认个人价值的存在。歌德曾这样说:您若喜爱您自己的价值,您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爱因斯坦也说: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到他贡献了什么,而不应该看他取得了什么。正是在这种正确价值观指导下,他们为人类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就国家利益而言,并不是每一种社会形态下的国家利益都代表着人类社会的利益,都能成为个人利益实现的条件。迄今为止,只有社会主义的国家利益根本上反映着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而其它社会形态下的国家利益虽然有时可能反映了社会的根本利益,但其本质都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一旦剥削阶级的利益同社会根本利益发生矛盾,这种国家利益就会违背历史发展潮流,凌驾于社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社会主义国家则不然。在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决定,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人和国家政权的主体,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增进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的目的不是别的,恰恰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的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根本上是为人民服务的。显然,这种国家利益同人类社会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必然成为个人利益实现的前提条件。因而无论集体还是个人都必须深刻认识三者利益关系的根本一致性,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国家利益,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在此基础上发展集体和个人的利益。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利益关系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各地关注和维护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利益,这是可以理解的,有的也是正确的。关键是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大局,搞地方主义、本位主义和山头主义,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对立起来,甚至以牺牲全局保护局部利益。必须明确,损害国家全局利益的同时,集体和个人利益也就失去了实现的条件。作为劳动者个人,不仅要维护国家利益,还要自觉维护联结国家和个人利益纽带的集体利益。
二、个人利益的正当获取与合理满足是国家和集体利益增长的推动力
马克思主义在承认社会利益和价值是个人利益和价值实现的条件的同时,还认为,任何形式的社会共同利益的产生和增长都离不开作为“私人”的个人利益的存在。这是因为一切社会共同利益的形成,都是一定的个体积极努力工作的结果,离开个体的工作和创造,任何社会共同利益都不可能产生。而要保证个体始终处于工作的最佳状态,就必须及时地补充他们在劳动过程中消耗的脑力和体力,满足他们必要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否则,他们就很难继续适应繁重而复杂的劳动,就会挫伤劳动积极性,影响工作的成效性和创造性,进而损害一定的社会共同利益的增长。因此,马克思主义始终承认个人利益的存在,这不仅因为个人利益是劳动者自身生存的需要更在于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作为社会共同利益表现形式之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产生和增长,同样离不开一定的个体利益的实现。特别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和集体利益是作为全体劳动者个人的共同利益而存在,不是属于哪个人或哪个阶层,实现个人利益和价值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明确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就明确阐明,充分满足人的合理需求,全面实现人的价值是共产主义的显明特点。因此,在强调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对个人利益的合理满足,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尤为如此。因为市场经济是靠利益驱动机制来充分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市场经济的求利性,也必然使人们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利益空前强化,促使人们努力去实现和满足自我利益。对此,必须给予充分的鼓励和肯定,在引导人们合理追求个人利益中,实现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和谐发展。作为劳动者个人,也必须深刻认识实现个人利益与增进国家和集体利益之间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劳动为手段,以服务于他人和社会为前提,合理地追求个人利益,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当然,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应不断进行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发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绝不能走向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泥潭。
三、共产党员要实现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必须以合理追求个人利益为手段,而不是为目的
共产党员作为劳动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也具有合理的个人利益和实现个人价值的目标,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共产党员在实现这一追求的过程中,要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必须以合理追求个人利益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手段,而不是以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目的。这是共产党员区别于一般群众的显明标志,也是共产党员的本质体现。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的奋斗目标,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因而党要求它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生。当前,党员合理追求个人利益,带头致富是新形势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的手段,因而必须以服务于人民为根本目的。否则,如果党员将自己的人生目的建立在满足自身生存需要的基础上,就很容易丧失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因此,共产党员在追求个人利益问题上,必须摆正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因此,必须做到:
1.既要自己富,又要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员通过发挥自己的才智和辛勤的劳动,获得个人利益,实现个人富裕,这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本身也有益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人民群众也需要共产党员的这种典型示范作用。然而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不能仅仅满足于个人富裕,而必须自觉地组织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2.既要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又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因而共产党员必须遵循这一原则,脚踏实地地付出劳动,按劳取酬。但是,党的性质又决定,共产党员不是以取得报酬为劳动的根本目的,而是以按需分配为追求的最终目标。因而共产党员又要具有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利益得失,即不能单凭金钱的多少、利益的高低指导自己的行动,还要以党性原则指导自己的行动,用党性的原则克服市场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防止把商品经济原则引入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
3.既要讲究必要的物质条件,更要有崇高的精神追求。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美好的生活,并享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是共产党人的正当权利。党员不是苦行僧,我们党奋斗的目的,就是要改善人民的生活,这当然也包括党员在内。然而,党员不能只停留在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上,更应具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即要用共产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为了人民的利益甘愿吃亏,乐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共产党员应有的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