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问题教学 培养“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能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问题,是指当一个人面临一项任务而又缺乏必要的直接手段去完成时,问题就会产生。任何一个问题都必须同时具备给定、目标和障碍这三个因素:给定是指一组已知的任务和条件;目标是指任务的结束状态;障碍是指从已知的条件出发,操作任务主体通过间接的思维活动,找到达到指定目标的方法。其中,给定和目标之间存在着内部联系,从给定到目标有着一定规律。但仅仅凭着简单的知觉或回忆,任务主体不可能把握住这个规律,他必须进行一定的思维活动,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因而,问题教学不同于简单地课堂提问,它以“问题”为出发点,以“问题的解决”为直接目的。而论证和探讨问题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法。因此,在教学中必须注重培养学生论证问题和探讨问题的能力。
一、引导学生掌握知识体系和思维方法,提高科学论证问题的能力
所谓论证问题,在逻辑学中的含义是指引用论据来证明论题的真实性和正确性的论述过程。而当这一过程在考试形式中出现,则主要表现为回答问题或完成题目要求的任务时,论述和证明的能力。论证问题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学科知识总体把握的程度(深度、广度和变通度)。毋庸置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是论证问题的前提。没有足够的知识底蕴,就无法通过判断、推理等思维活动提出(或得出)正确的观点,运用知识或理论支持或说明论点也就无从谈起。第二,科学的思维方法,即答案组织的逻辑性和层次性,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主要包括判断、归纳、演泽、比较、概括、分析、综合等。只有把系统知识和科学的思维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论证问题,组织出有序的答案。
【教例1】在教学“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高二教材人教版第19~23页)时,要求学生在教材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去寻找这一论题的论据,来论证意识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理由。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很快找到了正确的论据。
从理论上看,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承认意识对物质有能动作用,其表现之一就是意识不仅能正确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世界是可知的,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随着人们实践活动的发展和认识能力的提高,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科学知识正在迅速增加。
从实践上看,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早已被人们的实践活动所证实。人类世世代代在意识的指导下进行改造世界的活动,虽有失败,但更有成功,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成功的活动越来越多。既然人类在实践活动中能够取得成功,达到预期的目的,那就说明原有的认识符合客观事物的状态、属性和规律,证明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教师对学生的论证加以肯定,使学生受到鼓舞,树立了自信,掌握了方法,提高了能力。
这个教例比较简单,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想说明培养学生论证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并不神秘,在教学中只要稍加注意就行了,而教学的着力点应放在培养学生探讨问题的能力上。
二、鼓励学生勤于思考和勇于创新,培养自主探讨问题的能力
探讨,即对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探讨问题的过程实际上是立论的过程,即对某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考试过程中,探讨表现为一种态度和能力,是对未知知识研究的欲望,或对某些结论勇于提出新的假设,并进行论证。考试题目设置的情境往往是课本中未曾出现过的,要求回答的问题亦可能是从未遇到过的,在这种情形下,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探讨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反映考生综合的学习能力,而且能够从侧面反映出考生追求真理、遇到困难不放弃、勇于挑战、勇于创新的意志品质等。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按照现代认知科学的理解,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分为三步:第一步,确定问题的起点:一组已知的关于问题的条件和情景的描述,即问题的起始状态。第二步,确定解决问题的目标:关于问题的结论的描述,即问题所要求的答案。第三步,排除解决问题的障碍:从问题的起始状态到问题的目标状态之间的中介状态,以及由起点到终点之间的必要步骤和方法。在教学中,我们做了这样的尝试:
【教例2】在复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时,我们引导学生分三步进行探讨:
第一步:引导学生探讨“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通过学生的归纳、概括、综合等思维活动,最后得出结论:其一,在我国,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机器大工业已成为生产力的主要组成部分,必然要求在所有制结构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其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保证我国劳动人民政治上当家作主、经济上实现共同富裕。动摇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就动摇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其三,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只要我们坚持了公有制为主体,就不会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其四,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只会强化而不会削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第二步:探讨“为什么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如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探讨这一问题时,给学生提供两则材料:一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二是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材料:“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增长率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每年城镇新增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有70%由非公有制提供;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已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左右;大多数地市以下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非公有制经济。”根据这两则材料,引导学生探讨后,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理由是: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总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呈现多层次性,其中一部分生产力适合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材料上看,非公有制经济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财政收入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次,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要为它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即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实现竞争,享受真正的国民待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管理,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步:把上述两点综合起来,进一步探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客观必然性。其结论是: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适合我国现实的生产力状况。从现实看,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从实践的结果看,它对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
这样教学,有利于学生深刻领会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确立的客观必然性及其重要意义,进一步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从而认同并选择合理的、正确的价值取向。这样教学,也有利于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握论证和探讨问题的方法论意义
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是高考文科综合能力测试中的最高能力考查目标。此项考核目标实际上是考查怎样论证和探讨问题,基本上是方法论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说,方法论的问题相当重要,理论如果没有方法的支持,就失去了解决问题的途径,论证和探讨问题如果没有方法支持,既“论”不起来,也“讨”不起来。
【教例3】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的统一起来”这一知识点,是高三政治教材的新增内容(第16页),在新教材高二《政治生活》(第87页)中,又把它放在“综合探究课”里进行论证和探讨。可见这一内容是十分重要的,在教学过程中,应先从理论上论证三者之间的关系,再引导学生以我国第四次修改宪法为例,探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怎样统一的”。
第一步,引导学生论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系”。
教师引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为什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师生共同归纳: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条件;党的领导决定着依法治国的方向和进程。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教师引导:为什么人民当家作主离不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
师生共同归纳: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的本质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的目的,就是要让人民当家作主。因此,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和根本利益。
教师引导:依法治国对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有何意义?
师生共同归纳: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是实现党的领导的最佳途径;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和制度保障,它通过法律规定人民的民主权利及其实现程序和方法,并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以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教师小结: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体系当中,党的领导是前提,人民民主是核心,依法治国是保证。这三个要素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各个方面和环节,决定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道路和质量。
第二步,引导学生以课本上“我国宪法的第四次修改的背景材料”(略)为内容,从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修改宪法的程序、修改建议的提出、修改的指导原则、修改案的确定、修改的内容等角度,探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怎样统一的”。
教师引导:第四次修改宪法是如何体现党的领导的?
师生共同归纳:第四次修改宪法工作从启动到修改建议的形成,始终都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党中央确定了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和方针,主持、组织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修改宪法工作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教师引导:这次修改宪法是如何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
师生共同归纳:在修改宪法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党中央对修改宪法的具体内容,没有事先提出方案、划定范围,而是先自下而上地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两下两上、反复研究,形成修改方案。按照党内民主程序,经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修改宪法的《建议》,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事实表明,这次修改宪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教师引导:这次修改宪法是如何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原则?
师生共同归纳: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其本质是法律至上,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执政党必须善于依照法定的程序把党的政策和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法律效力,为依法治国提供了前提和保证。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实际联系理论”的教学方法,是把握知识的精髓,领悟知识实质,建立知识联系,学会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的有效途径,是打好获得能力、提高能力的基础的明智选择。
在教学中,我们尝试用问题教学法,培养学生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取得了一些成效,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探索、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