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精神是办学特色的灵魂_大学论文

大学精神是办学特色的灵魂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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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93(2003)01-0056-06

一、大学理念与大学精神

理念与精神都是哲学概念。哲学上理念与观念同义,而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观念与精神同义,狭义的观念与思想同义[1](P418)。可见,理念与精神二者密切相关。有学者认为:“理念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理性思考及实践所形成的思想观念、精神向往、理想追求和哲学信仰的抽象概括。”[2](P69)精神一词,在哲学上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它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是能动的,可以用来指导人们的行动。

教育理念是哲学上理念概念的移植和扩展。大学理念是教育理念的运用,是大学的教育理念。大学理念有经典和现代之分。经典大学理念是指“学术自由”、“学术自治”、“教授治校”、“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等。这些理念都源于人们对大学保存、传递、发展、应用“高深学问”的独特性质的认识和把握。经典大学理念非常关注大学如何培养人的问题:纽曼的自由教育崇尚心智训练和理智发展;赫钦斯认为应培养学生的智性美德;洪堡认为大学在科学探索的同时,还要“由科学而达至修养”;布鲁贝克在分析了自由教育思想的发展之后,指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必须携手并进”[3](P95)。现代大学理念则更加关注如何培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特别强调坚持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精神的统一[4]。人文精神,重视对学生进行广泛的文化陶冶,使培养的人才具有全面发展的人格,学会做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科学精神是指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虚心好学、独立思考、善于质疑的精神和耐挫折、有韧性、能包容的良好品质。创新精神,着重在养成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格。

什么是大学精神?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认识。按照组织理论的界定,大学属于规范形式的组织,规范形式组织的某些共同的“观点和观念似乎是优于强制依从和金钱奖赏的一般象征物”就是大学精神,伯顿·克拉克称之为“信念”,是一种“主要规范和价值观”,是一种“学术文化”[5](P84)。清华大学老校长梅贻琦先生在《大学一解》中对大学精神做了新的注解:“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按梅先生的解释,“明明德”包涵了研究学问与正心修身结合之意,增强自我认识能力之意,也有大学课外生活对学生的熏陶感染之意;“亲民”,即新民,就是说大学要在传递、发展知识之时,还要“化民成俗”,“于社会有所贡献”[6](P68)。伯顿·克拉克是从学术系统的“观念和信念”来论述的,梅先生是从大学理念的角度得出的新解。我国大多是从大学办学历史上形成的文化传统的角度来谈论大学精神。如清华精神,朱自清先生认为是“实干精神”;清华大学原校长刘达认为清华精神就是“一种百折不挠、追求真理的精神,一种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一种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7](P772);有学者认为清华精神中除了重视实干之外,还有“耻不如人”的爱国精神和科学精神[8](P1)。又如,关于北大精神,鲁迅先生说:“北大是常为新的,改进的运动先锋,要使中国向着好的,往上的道路走”。鲁迅先生所说的北大精神就是进取精神、“常为新”精神,即创新精神;马寅初先生认为北大的精神就是“牺牲精神”[6](P26);蒋梦麟先生认为北大精神是“大度包容”和“思想自由”的精神”[6](P23)。此外,竺可桢先生认为浙江大学的精神就是“求是精神”[6](P51);当代的南开人把“南开精神”归纳为“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传统[9];有的学者认为“哈佛精神”就是“追求真理、独立思想、注重人文”[10]。从以上这些例子可以看出,人们对大学精神的认识,有的从大学理念、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方面理解,有的从大学的社会责任方面理解,有的从大学人对时代精神的体现方面来理解。总之,大学精神是大学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色的、稳定的,并为大学人所认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是高校办学特色的灵魂。

大学精神中贯穿着大学理念。不论是清华精神、北大精神、浙大精神,还是哈佛精神,都是在继承、发扬、丰富传统大学理念的内涵的过程中形成的。因为大学理念的“许多方面都是以满足各自所属的历史时期的不同程度的需要来获得各自的合法地位的”。不论是中世纪大学,还是文艺复兴后的英国式学院、德国大学,以及美国的赠地大学,“大学则继承了所有这些传统”[3](P4)。我们可以说,“求是精神”就贯穿着学术自由的理念,“牺牲精神”就包涵着“为国家服务”的理念,“实干精神”既包涵着“明明德”的精神,又包涵着“亲民”的精神,因而也贯穿着学术自由和为国家、社会服务的理念。这一点,也可从这些大学发展的辉煌历史中得到证明。

大学精神是大学理念的核心。从上述哲学概念的引申可以看出,理念与精神同义。既然二者同义,为什么还要说大学精神是大学理念的核心呢?从我们引述的几所大学的精神来看,大学精神并不与大学理念同义。虽然大学精神中贯穿着大学理念,但大学人已赋予大学精神以新的含义。首先是大学精神积淀了所在大学的传统,具有所在大学的特色,具有了特定的内涵;二是大学理念仅存在于大学领导层的头脑中,在其他人的意识中并不存在清晰的大学理念,而大学精神有可能存在于大学的群体意识中;三是大学精神与师生的活动相联系,具有了“活力”的意义,能够影响大学人的心理状态、价值观和行为。大学精神一旦为所在大学人所认同,就会发挥精神的能动性作用。

由于追求“高深学问”是最能体现大学精神的,所以,大学精神是大学理念的核心这一问题可从两个角度来认识。从大学培养人才的职能看,大学理念的重心在如何培养人才上,集中体现在专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结合上,体现在大学的课程体系的结构与内容的组织上,体现在如何把科学研究引入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而大学精神既施加影响于人才培养的要素,又施加影响于人才培养的过程。

从大学满足社会需要的角度看,大学必须为履行自己的使命和职责确立新的大学理念。大学师生应当“在各项工作中坚持严格的伦理准则、严格的科学态度和学风”,“成为社会所需要的知识权威,以帮助社会去思考、理解和行动”,“加强自己的批判性和前瞻性功能”,“捍卫并积极传播”“和平、正义、自由、平等和团结的价值观”,“享有作为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的充分的学术自由和自主权,同时对社会充分尽职尽责”,“在帮助确定和解决影响社会、国家和全球福祉的问题方面发挥作用”[11](P416)。大学理念的核心是坚持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精神三者的统一,既体现时代的要求,也充分体现大学精神。

二、大学精神的作用

客观规律以及人自身的规律,是人活动的制约因素和支配力量,规定了人的意识与意志活动的范围、内容与形式,构成了人的自由活动的限度。人不是被动地服从和听命于必然性规律的支配,而是能动地利用并驾驭必然规律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条件,超越必然世界走向自由世界。正如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自由是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12](P485)人在多大范围和程度上取得自由,是以人对客观世界的本质与规律的认识、理解、把握的范围和程度为前提的。人对客观规律的把握就表现为理念或精神。由此推论,人们对大学教育规律的把握就表现为大学理念或大学精神;人们对大学教育规律理解得越深刻,就越具有更多的自由,越具有更大的能动性;一所大学内把握大学教育规律的人越多,这所大学的“大学精神”就越具有更大的作用。

大学精神具有哪些作用呢?大学精神产生于过去,作用于现在,指向未来。产生于过去,指它是在大学的办学历史中形成的无形的“精神财产”;作用于现在,是说它对现在的大学人具有感召力、凝聚力和激励力;指向于未来,是说它对学校的未来发展具有导向作用。

第一,大学精神的导向和规范作用。这二者的作用常常是密不可分的。对办学历史不长,大学精神积淀不厚的学校来说,这种导向作用是至为重要的。导向作用是指大学理念的指导作用,主要在学校的领导层起作用。它体现在学校的精神层面、文化层面、制度层面,如办学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发展思路、规章制度、价值取向、学术规范、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构建等方面。面临着学校间激烈竞争的局面,办学经费短缺的困境,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以及社会上各种各样思潮的影响,如何办好大学,如何处理好各种关系,采取何种策略,都迫切需要领导层对大学理念的深刻领会和对大学精神的着意塑造。

当大学精神塑就之后,它就对全校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行为起导向和规范作用。这时的导向作用和规范作用,主要以制度化的大学精神即校训的形式起作用,目的在于提升全体师生员工的精神境界。校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最能反映学校的特色,给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导向,明确怎样做事,怎样做人,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这就是“明明德”的体现。师德问题、学风问题、师生关系问题、学术方法问题、学术道德问题都和师生的精神境界的高低有关。人的精神状态与精神境界是成正比例的关系,“求是”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的弘扬都有赖于精神境界的提升,有了较高的精神境界,就有了自我规范自身行为的内驱力和自制力。每一个成员都依照特定的思想品质、价值标准、行为准则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言行,调整自己和他人的心理、行为,以获得其他成员或群体的肯定。

如果大学没有“求是”、“独立思想”的精神,就会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味追求“创收”的经济之道,“办学者”将会变成“商人”,大学将会淡化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学者也将不是真正的学者,在学术上追名逐利的现象就会泛滥,学术规范将失去作用,因而很难有原创性成果的产生。如果没有大学崇尚真理和倡导“学术自由”的精神,就会出现越来越严重的科层化管理倾向,学术权力逐渐淡化,行政权力日益膨胀,广大教师作为“学者”的积极性就会受到压抑。如果没有大学“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精神,就会不能容忍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不会出现后辈学者对学术权威的质疑和挑战,就不可能有学术的繁荣和学术创新的活力。

第二,大学精神的凝聚作用和激励作用。伯顿·克拉克认为:“学术系统在象征方面是富有的,它的成员献身于特定的象征物,常常依附于更广泛的坚定的思想意识,同时异乎寻常地为爱所联系。”[5](P85)大学精神以其深厚的文化传统积淀和理念的明晰性,已逐渐化为大学人深层次的群体意识。信念、故事、传说都记录着学校历史文化发展的轨迹,“信念既是自我形象,也是院校的声誉”[5](P94)。大学精神铸就学校形象,提升学校声誉,反之,学校形象和声誉是对大学精神的传播和辐射。故事、模范人物的事迹渗透着大学精神,同时也对学校形象和声誉有贡献。学校形象和声誉可以产生对全体成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故事可以产生感召力,特别是学校各个时期的专家学者、模范人物和杰出校友的成就与事迹,激励着师生员工为学校的发展和繁荣努力工作。如伯顿·克拉克所说:“在一起工作了几十年的人们,会形成关于‘他们’的组织的某种共同的感情;这是一套信念,它有助于确定他们在生活中的地位,也使他们把如此多的时间和精力贡献给特定的组织这一事实获得意义。共同的象征物提供的意义是一种奖赏,它的作用超过由于做了出了如此多的贡献而得到的物质奖赏。”[5](P93)

第三,大学精神的熏陶和感染作用。精神力量是富有渗透性的,这种渗透实质上是思想方法、道德意识、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启迪、感化、陶冶作用,它通过形成一定的氛围,促使人与人相互影响,特别是群体对个人的影响。可以是集体意志对个人心理的积极影响,也可以是群体行为对个体行为的积极影响,也可以是个体行为对个体行为的积极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承载着大学精神的教师的学术思想、学术方法、治学态度、严谨作风和模范言行对学生的表率作用和耳濡目染。这种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和细致入微的,其作用和效果也是潜在的、持久的。

既然大学精神是在特定大学历史条件和特定环境中形成的,因而大学精神的作用就是针对特定大学的作用。虽然它对其他大学也具有借鉴意义,但作用的效果主要从特定大学表现出来。因此,从大学精神的作用方式和作用途径来看,大学精神是高校办学特色的灵魂。

三、大学精神的培育

有学者认为,几乎每一所大学都具有自己的办学理念、特色和业绩,但只有部分大学有自己独特的“精神”[8](P1)。大学要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的需要,承担“亲民”的社会责任,要培养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和创新精神三者统一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办出自己的特色,就要着力培育自己的大学精神。

如何培育自己的大学精神?第一,大学应当确立适应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精神的教育目标和为国家与社会发展服务的教育方针。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等名校的“大学精神”形成的历史可以看出:“关起校门,光在校园里打转转的学校,是不会有什么精神的,学校精神的形成,是学校与社会互动的产物,是知识与社会碰撞的结晶。”[7](P113)著名大学的校长都很重视根据国家与社会的需要来确定教育方针和办学目标:梅贻琦校长于1934年在“国家处于内忧外患的情形之下”,教育学生“从学问里研究拯救国家的方法”[6](P301);1936年,竺可桢先生在浙江大学阐明“大学教育之主要方针”时,“就过去历史和目前环境两方面来讨论中国和浙江省的地位。来证明本校所负的历史的和时代的使命”,教导学生“致力学问”,“以身许国”[6](P41)。从考察名校大学精神形成的历史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时代精神和社会需要是培育大学精神的大环境。

第二,以多种途径,着力营造培育大学精神的校内环境。校风是学术氛围和人文氛围的结合,是大学精神的外在表现,因而是培育大学精神的“小”环境。因此,培育大学精神就必须首先培育追求“高深学问”的“精神”氛围,即良好的校风。校风是一种“养成风”,需要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从良好教风、学风、工作作风的养成开始。这要靠学校经常性地灌输和教育,要靠学校领导和模范人物的示范和引导,也要靠一定的物质文化的支撑与保证,靠制度文化的规范与约束。其次,大学在课程的设置上,应当改变过分专业化的倾向,注重隐性课程的建设,“倡导学生课外组织,团体活动”,“使学生多有练习做事参加活动之机会”,强化“公能”之训练[6](P369),为学生在知识、能力和文化素质上打下宽厚的基础,以造就学生“整个之人格”。再次,要充分发挥教师在培育大学精神上的作用,如梅贻琦先生所言:“凡一校精神之所在,不仅仅在建筑设备之增加,而实在教授之得人”。因为“明明德”必须有教师“为之启发,为之指引”[6](P70)。由此,可以说,教师是大学精神的主要依托或载体,大学精神体现在具有一定大学教育理念的教师的价值准则、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上。因而值得强调的是,在大学精神的培育上,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教师在教学方法上,除了“善诱”、“善喻”之外,还要在“治学之精神与思想之方法”、“意志之坚强”、“惰绪之稳称”等方面“树立楷模”。另外,在师生之关系”方面,教师要改变“奏技者与看客之关系的现状”,力求“濡染观摩之效”[6](P72)。

第三,提出符合本校特色的校训,使大学精神制度化。大学校长要把自己的教育思想付诸实践,提出符合本校情况的校训。校训是学校办学思想、文化传统、道德要求等丰富内容的体现,特别是对校风高度浓缩的概括,是对校风发扬光大的期望和要求。校训必须体现不受功利影响,追求“高深学问”的精神。竺可桢为浙江大学制定了“求是”的校训,他解释说:“所谓求是,不仅限为埋头读书或是实验室做实验。求是的路径,中庸说得最好,就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6](P52)张伯苓为南开大学制定了“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主张德智体诸育并举,“以培养学生爱国爱群众之公德,与夫服务社会之能力”[6](P375)。这些校训,得到了所在学校师生员工的认同,对校风的生长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四,学校文化传统的继承与创新。传统是一种文化现象,它的特点是流动的,变化的,发展的。继承——创新——发展,是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本质要求。继承者不仅仅是对职责、权力的继承,更重要的是对传统中精神文化方面的继承。继承就是有选择地吸收,一是继承本校的优秀文化传统,二是吸收外校的优秀文化,三是借鉴社会主流文化。创新,就是在办学实践中,从校际学术文化交流中,从与社会的互动中吸取精神“营养”,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有作为的大学校长在继承中根据时代精神与社会需要,结合新的情况,将自己的认识与前任的办学思想融合起来,提出有创见的新的办学思想,从而丰富和发展了传统。教师和学生也会在继承“学术自由”、“独立思想”以及“明明德”的传统中进行学术创新和教育创新。这是著名大学办学传统形成的历史经验。大学要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必须认真研究校史,系统总结本校的办学思想和经验,看看哪些方面是优良的,有生命力的,是可以继承的,哪些方面是存在争议的,为什么会出现争议,哪些方面是有弊端的,应当摒弃的;对每一个历史时期和每一个重要事件,每一个关键人物,每一个核心理念,都要进行全面地、客观地、历史地分析和评价;对优良的传统,就要采取制度化的方法,使全校师生理解和认同,以弘扬光大;对优秀人物、模范事迹和卓越成果要大力宣传。大学要在继承中力求创新,在创新中加以丰富和发展,这就是与时俱进的品质。大学精神的培育就应当具备这种与时俱进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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