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命题组合看“孟子”民本思想的本质属性_孟子论文

从命题组合看《孟子》民本思想的本质属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孟子论文,民本论文,组合论文,命题论文,属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106(2009)01-0001-07

一些断言“民贵君轻”是民主思想的学者,刻意区隔以孔孟为代表的“原典儒学”(或称“原始儒学”、“先秦儒学”)与汉唐以来的“专制儒学”。他们有意无意地忽略先秦儒家的尊君思想要素和后世儒家的民本思想要素,从而将同属“孔孟之道”的儒家学说判分为两种本质属性截然相反的思想体系。历史信息的结构性缺失必然导出偏颇之论乃至极端之论。有鉴于此,本文采用考察命题组合的方法,证明“原典儒学”与“专制儒学”并无本质性的区别。

一、《孟子》民本思想的五大类命题及其历史渊源

体系化的思想总是以组合命题的方式构成的。任何一种系统的政治思想都需要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思路来表达,并提炼成若干概括性很强的政治命题。这些命题有各自的意思表达和特定的理论功能,并按照既定的思维逻辑组合在一起。

《孟子》的民本思想是一个由若干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功能有异、取向一致的命题构成的完整的思想体系。依据理论地位及其主要功能,这些命题可以分为五大类,即宗旨性命题、制度性命题、规范性命题、操作性命题和评价性命题。其基本思路有悠久的历史渊源。

《孟子》的宗旨性命题是“以仁治国”。《孟子》一再强调统治者以仁心行仁政的功效。《梁惠王上》开章明义:统治者但行“仁义”而不必言“利”,治国之道“仁义而巳矣”。《告子下》再次重复了这个观点,即君臣、父子、兄弟“怀利以相接”则亡国家,“怀仁义以相接”则王天下。《孟子》还有一批命题着重论述以仁治国的一般法则,诸如《梁惠王上》的“仁者无敌”和“保民而王”,《公孙丑上》的“行仁政而王”,《离娄上》的“国君好仁天下无敌”等。简言之,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如果统治者一心一意行仁政,万乘之国可以王天下,蕞尔小国可以敌大国。

在《周书》有关“德”的阐释中,不难找到孟子“以德服人”、“保民而王”等命题的先导。礼与仁是孔子学说的两大支柱。自孟子将以仁为本发挥到极致,张扬“仁义”与“仁政”遂成为孔孟之道的特色。以仁治国是贯穿《孟子》一书所有命题的灵魂,它最能体现孟子思想的特色,亦可称之为总命题。其余的命题都围绕这个总命题展开,它们分别承担着不同的理论功能,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了这个总命题。

《孟子》的制度性命题是“民无二王”。相关命题涉及君主制度的根源及合理性、君权的主要特征与构成、政治等级关系的基本准则和获得并保有君位的条件等。其基本功能是对君主制度、等级制度作出合理性解释,为君权披上合法性的外衣。

一曰天作君师。《梁惠王下》引《泰誓》:“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这个思想一直是儒家论证君权天赋与立君为民的经典依据。其主旨是论证君权的神圣性和权威性,以民为本只是君权天赋的引申之义。

二曰民无二王。《万章上》引述孔子之言:“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又引述《诗经·小雅·北山》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两个命题一直是儒家政体论和“大一统”论的经典依据,它规定了王权的唯一性及君主与臣民的基本关系。

三曰君之三宝。《尽心下》有一段名言:“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无民则无君的思想源远流长。孟子提炼前人的思想,明确提出人口、领土、权威是国家与君权的三要素。这个命题将土地、人民、政事归属于君主,也从政权基础的角度论证了重民的必要性。

四曰治权在君。《滕文公上》有一段名言:“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与孔子一样,孟子对庶民的道德素质估价很低。《公孙丑下》引孔子之言:“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庶民偏离仁义,君子恪守仁义,圣人自然契合仁义,由圣贤治理、教化民众是天经地义的。由此而得出的结论必然是《离娄上》所说的“一正君而国定矣”。这就从道德差异的角度论证了等级制度和治权在君的合理性。

五曰无君为禽兽。《滕文公下》有一段表达孟子志向的文字。在孟子看来,“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他立志仿效孔子,将维护天子权威、等级秩序和君臣大义作为治学与为政的根本。

六曰君权天赋。《万章上》引述孔子之言:“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简言之,天命是获得天子之位的终极依据。天命可以父子相继,而“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在解读孟子关于君位与君权的各种具体说法之前,必须首先认清他的基本思路:君位宗祧继承是合法的,嗣君也不必是大德圣贤。

七曰汤武不弑君。《梁惠王下》发展《尚书》、《诗经》、《周易》的“汤武革命”观念,以“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为“诛其君而吊其民”的行为辩护,从而在理论上使“汤武革命”摆脱了违背君臣大义的责难。这个思路本身就意味着孟子赞成这样的观点:君臣大义不得违背,臣弑其君大逆不道。

八曰民贵君轻。《万章上》引述《泰誓》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将非宗祧继承的君位传承的必要条件设定为:“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进而“天与之,人与之”。这就突出了“人与之”在大位获得中的作用。《尽心下》发展君主为社稷而设、社稷为庶民而设的观念,从“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推导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显而易见,孟子主张君权天赋、国无二主、治权在君、君为政本。他的民本思想以实行君主制度、等级制度为基本前提。换句话说,《孟子》的政治思想是与君主制度相匹配的。

《孟子》的规范性命题是“为民父母”。这个命题出自《周书》。其基本功能是对基本政治关系和各种政治角色作出规范性定义。相关的还有《离娄上》引用《诗经》的“天命靡常”、《尚书》的“永言配命”以及“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等命题。实际上,《孟子》的所有命题都具有规范性,且大多是为君主设定的政治角色规范。所谓“为民父母”,即君主必须像父母监护子女一样,关爱民众,养育民众,教化民众。这种角色规范明确地将君主与臣民分别置于监护与被监护、支配与被支配的地位。

《孟子》的操作性命题是“发施仁政”。涉及一批具体的政策原则,如民事不可缓、视民如伤、与民同乐、制民之产、取于民有制、省刑轻罚、不违农时、教民而用之、以救穷民为先等。其中“制民之产”是一个著名命题。在《孟子》一书中,相关论述有四段之多。从篇幅看,操作性命题构成《孟子》的主要内容,其他命题也大多是为论证操作性命题而设。这表明《孟子》的民本思想属于为君之道的范畴,其基本功能是为君主制度下的政治过程提出操作性指导。

《孟子》的评价性命题是“法尧舜,师文王”。其基本功能是为评价现实政治提供价值尺度。这类命题还具有理想性展示和永恒性论证的理论功能。“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是儒家本色。据说这些先王是实行王制、王道、王政的典范。由此引申出来的王霸之辨也是品评政治的重要尺度。《孟子》的各种命题都可以作为评价性命题使用。有品评势必有批判。现实中的君主都达不到“王”的水准,所以《孟子》不乏抨击君主的激烈言辞。

从上述政治命题看,实行君主制度、等级制度是《孟子》政论的前提,王制、王道、王政是《孟子》政治思维的主旨。无论它包含着多少精彩的论点乃至普适性的政治价值,也无法归属于“民主思想体系”,而只能归属于“君主思想体系”。

二、《孟子》的话题设定、阐释方式、政治取向与命题组合方式

话题设定和阐释方式是判定一位思想家的基本政治倾向的重要依据。从话题设定可以考察一个命题的出发点和归结点。从阐释方式可以体味出一个命题的基本逻辑、主要取向乃至言外之意。话题设定和阐释方式最能体现议论者的政治取向及其命题组合的内在逻辑。

《孟子》的政治命题无一例外地以君主为中心。几乎所有的命题都旨在论说“君主应如何谋划与应对”。没有任何一个命题旨在说明“庶民应如何采取主导性行动”。从话题设定的角度看,它们都旨在阐释这样的政治问题:鉴于历史教训和政治经验,君主应当如何应对民众对各种统治行为所做出或可能做出的积极的或消极的反应,以保持权位,实现统治。

《孟子》的一些命题似乎以民为中心,而实际上依然以君为关注点。《孟子》用“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论证为君的条件,为各种非常态的君位传承提供理据,以阐明天命得失与民心得失的关系及尧舜禅让、汤武革命的合理性。因此,与其说这是一个为民而设的命题,不如说这是一个为君而设的命题。各种操作性命题的主语显然是君,而民是宾语的要件。

《孟子》的阐释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的主要取向。《孟子》偏爱使用警示性论证方式和抨击性的激烈言辞。如《离娄上》的“天子不仁,不保四海”、《公孙丑上》的“率兽食人”。这类修辞方式很容易使人误以为孟子站在王权的对立面。然而,从阐释方式也可以大体判定:孟子旨在为君主出谋划策。尽管这类谋划有规范君权的作用和抨击暴君的导向,却不会把人们引向否定君主制度。

《孟子》最常见的阐释方式是:如果君主如何,那么民众将如何。相关命题都属于特地为君主而设的对策性、规范性、警示性命题,其出发点和归结点是王制、王道、王政。在阐释“尧舜禅让”的大段文字中,百姓只是“安之”者、“讴歌”者。即使这种被动式、顺应式的民意表达也必须经过天之命才算数。在阐释“汤武革命”的几段文字中,主导者是吊民伐罪的新兴王者,而民众则扮演着弃旧迎新或箪食壶浆的倒戈者、拥戴者的角色。就连那些专门阐释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文字,关注点也不是民众的政治权利,而是保社稷、王天下的条件。这些命题的思维方式与“载舟覆舟”的命题属于同一类型。

《孟子》的许多命题有尊君、重民双重导向。从具体阐释方式看,两者的平衡点也往往明显向前者偏移。例如,天作君师命题有两个不可分割的基本涵义:一是立君治民,二是为民立君。前者着重于论证君权,后者着重于规范君权。其中第二个涵义是民本思想的基本思路之一。《梁惠王下》引用这个命题的段落,其所强调的显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即颂扬周文王、周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从行文方式看,为民立君的涵义并不明显,而立君治民的涵义则十分清晰。

《孟子》的一些辩词也明确显示出其政治依归。例如,有关“汤武不弑君”的阐释逻辑是:君臣大义不得违背,而获得天命的汤武革命不属于这类问题。《滕文公下》有大段文字抨击“弑君弑父”之行、斥责“无父无君”之学。《孟子》显然以维护“君臣大义”为基本取向。

《孟子》的话题设定和阐释方式表明,它无意超越君主制度、等级制度的基础框架来讨论各种政治问题。由此而形成其基本取向及相应的内在逻辑。《孟子》以一系列命题构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兼具对王权的合理性解释、规范性定义、操作性指导、理想性展示和永恒性论证等各种理论要素。全面地解读、评价这样的理论体系,不能局限于个别命题的字句,更不能断章取义、望文生义。在点评孟子的任何一个民本思想命题的时候,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在任何一种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中,命题都是具有组织性的。既有命题与命题之间的组织性,又有每一个命题内在的组织性。在特定的思维逻辑与价值取向的制导下,这些命题被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一个体系化的有内在结构的理论学说。审视这些命题的组合方式及其内蕴的思维逻辑和外显的价值取向,有助于判定这个理论体系的本质属性。

《孟子》的民本思想可以概括成一个宗旨性命题和几个核心命题,即宗旨性命题“以仁治国”,制度性命题“民无二王”,规范性命题“为民父母”,操作性命题“发政施仁”,评价性命题“法尧舜,师文王”。各大类别的命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依据特定的思维逻辑与价值取向组织在一起,共同构成体用兼备、功能齐全的理论体系。在这些命题中,制度性命题处于核心地位,其他各种具体的命题都在这个关键性命题的制导之下。有了“王制”,才谈得上规范性的“王道”、操作性的“王政”和评价性的“王”,而规范性的“王道”、操作性的“王政”和评价性的“王”都旨在论证、维护、完善“王制”。宗旨性命题则是对凸显“仁义”的“王制”、“王道”、“王政”和“王”的纲领性的概括。

这种命题与命题之间的组合方式表明,《孟子》的民本思想由论证君权、规范君权、调整君权、品评君权等四种理论要素共同构成。四种理论要素不可或缺,彼此结合成结构与功能完备的理论体系。其中调整君权、评价君权的理论要素是从规范君权的理论要素中派生出来的。治权在君、君为政本是将各种理论要素构成一体的政治前提和基本法则,这就注定了规范君权、调整君权、品评君权的理论因素不仅不会具备否定治权在君、君为政本的功能,反而会为治权在君、君为政本的理念及相应的政治制度提供论证性、指导性、功能性的支撑。

《孟子》诸命题的内在组织性也具有上述特征。一般说来,同一理论体系中诸要素、诸命题之间是相互渗透、彼此粘连的,其功能区别是相对的。每一要素或命题都具有全息性,既内蕴该体系的各种信息,也有与整个体系相同的思维逻辑和价值取向。

以制度性命题“民贵君轻”为例。孟子强调得民众之心者为天子,得天子之心者为诸侯,而危害国家社稷的天子、诸侯将被他人取代。这个思路对现实中的王权有很强的规范性、指导性乃至批判性,而其前提是实行天赋君权、民无二王、治权在君的制度。于是这个思路对一般意义上的君主制度和王权又有很强的论证性。如果全面考察《孟子》的理论体系,还不难发现:对于君位更迭的条件有极其严格的限定,即取代天子者必须“天与之”,取代诸侯者必须是“贵戚之卿”,否则便为篡弑。因此,“民贵君轻”这个命题本身同时具有论证君权、规范君权、调整君权、品评君权的理论功能。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进一步得出这样的结论:《孟子》的各种理论要素和政治命题,依其主要功能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以论证君权为主,另一类以规范君权为主。论证君权与规范君权是同一理论体系的两个基础构件,它们相辅相成,互依互证,无法完全分割开来。两类理论要素或政治命题的基本导向都是维护君主制度。这决定了《孟子》理论体系的本质属性。从篇幅上看,规范君权是《孟子》政治思维的关注点和主要内容。各种规范君权的理论要素和政治命题为君权的存续与行使设定了条件与范围,进而为品评、制约乃至非议君主提供了价值尺度。因而论证君权与规范君权不仅共同构成了这一理论体系最基本的理论结构与政治功能,也是《孟子》的各种理论要素和政治命题相互组合的基本方式。

上述分析还告诉我们:《孟子》的民本思想有两个最基本的理论要素,即“君为政本”与“民为国本”。这两个要素相互依存,前者肯定了君为民之主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后者对为民父母的君主的行为提出了限定和规范。《孟子》的民本思想内蕴特定的思路和特定的历史内容,它从不具有否定君主制度的理论品格和现实品格。

三、官方儒学民本思想与《孟子》民本思想的同质性

从组合命题的角度看,历代官方儒学与《孟子》的基础框架并无本质性的差异。儒家的民本思想虽不断有推进性的演化,却从未发生过实质性的变化。这里以董仲舒、孔颖达和朱熹为典型代表,着重分析一下他们的民本思想与《孟子》的民本思想结构上的相似性和价值上的同质性。

董仲舒可以作为汉代官方儒学的典型代表。与孟子相比,董仲舒的尊君思想更突出。他以“天人合一”、“阳尊阴卑”、“王道三纲”、“大一统”等命题,为尊君思想提供了系统的理论依据。与此同时,他明确提出:“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1](P320)这就形成了与孟子相同的理论结构。

在董仲舒的思想体系中,可以找到《孟子》民本思想的各类命题,而理论论证比孟子更明确、更深刻。孟子大讲“天作君师”,董仲舒则明确指出:“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1](P220)孟子强调“仁者无敌”,董仲舒说:“得天下之群者,无敌于天下。”[1](P133)孟子大讲君正而国定,董仲舒主张“人君正心以正朝廷”(《汉书·董仲舒传》)。孟子主张“与民同乐”,董仲舒说:“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1](P19)孟子主张帝王“永言配命”,董仲舒说:“故天子命无常。唯命是德庆。”[1](P187)孟子强调“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董仲舒依据天谴论,提出了系统的制约君权的思想。孟子阐释得民心者得天下,董仲舒说:“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1](P220)孟子力辩汤武不弑君,董仲舒则以“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论证“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1](P220)孟子主张“法尧舜,师文王”,董仲舒也主张将“五帝三王之道”(《汉书·董仲舒传》)作为现实政治的范本。在董仲舒的著作中可以找到孔孟大儒提出的各种操作性的治民方略和政策原则。

孔颖达奉唐太宗之命,主持编撰《五经正义》。他的思想集中体现了唐代官方儒学的主要特征。孔颖达运用自然本体和伦理本位相结合的道论来论证《五经》的各种命题,在儒学哲理化方面有超越前人的理论贡献,因而儒家经典中的尊君思想和重民思想都得到了更为充分的论证,君本与民本的内在统一性也更为清晰可见。这里仅列举两个基本事实。

第一个基本事实:《五经正义》的宗旨性命题与《孟子》一样,并对“以仁治国”作出更富哲理性的论证。孔颖达认为,仁是道的内涵和功能之一,“道之为体,显见仁功,衣被万物,是显诸仁也”[2](P78)。仁义推广到政治领域,简言之,“仁义为政教之本”[3](P1612)。如果不拘泥字句的话,孟子有关仁政的各种制度性、操作性、规范性、评价性的命题都可以在《五经正义》中找到。

第二个基本事实:在《五经正义》中,民本思想的内容更丰满,不仅《孟子》所引《尚书》、《诗经》的命题无一遗漏,“天民相通”思想也得到更充分的论证。在经典文本上,《五经正义》集前代之大成,融《五经》为一体。仅《尚书正义》就囊括了《大禹谟》的“德惟善政,政在养民”;《五子之歌》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益稷》的“烝民乃粒,万邦作”、《仲虺之诰》的“懋昭大德,建中于民”;《汤诰》的“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太甲》的“民罔常怀,怀于有仁”;《咸有一德》的“惟天佑于一德,惟民归于一德”;《盘庚》的“罔不惟民之承”;《毕命》的“道洽政治,泽润生民”等民本内容。

总体上看,在内容的体系化和论证的哲理化方面,孔颖达的民本思想比《孟子》更进一步。只是缺少了“民贵君轻”等个别命题。实际上,《五经》及其注疏多有民众为国家根本、社稷重于君主、得民心者得天下之论。这类思想的基本思路与“民贵君轻”并无二致。

南宋大儒朱熹汇集先儒之大成,阐释孔孟之义理,奠定理学之根基。他的政治学思想是宋元以来官方儒学的典型代表。

比较而言,无论尊君思想,还是重民思想,朱熹都比包括孟子在内的前代大儒更系统、更富哲理性。他以天理、天道论证君道、王道,明确主张君为政本。与此同时,他又对民为国本有更为有力的论证。朱熹不仅全盘照搬了《孟子》的所有命题,还将儒家其他经典中的民本思想命题统统纳入其理论体系。朱熹的民本思想属于典型的张扬“民贵君轻”的《孟子》模式。

一般说来,孟子、董仲舒、孔颖达、朱熹的阐释方式、命题组合和理论结构为儒家学派所共有。这一事实表明:“原典儒学”与“专制儒学”具有同质性。

四、孟子的民本思想与皇帝的民本思想

许多学者断言皇帝们阉割孔孟学说乃至压制民本思想。然而,只要稍加比较就不难发现:皇帝们的说法与孟子的说法并无实质性的差异。这里选择两个最有代表性的皇帝,即唐太宗和清乾隆帝。

从儒学发展史和统治思想发展史的角度看,唐太宗处于汉唐经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清乾隆帝处于程朱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他们都具有思想家的素养,又都留下较多的政论文章可供分析。在最高统治者群体中,唐太宗和清乾隆帝的民本思想的命题组合和思维方式具有普遍意义。

在唐朝,《孟子》的地位还无法与宋元明清时期相比。但是,只要将相关史料稍加梳理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唐太宗赞同孟子民本思想的基本思路和各种命题。孟子主张“为民父母”,唐太宗表示“王者视四海如一家,封域之内,皆朕赤子”(《资治通鉴》卷192,唐纪八·“高祖武德九年”);孟子倡行仁政,唐太宗懂得“林深则鸟栖,水广则鱼游,仁义积则物自归之”[4](P253);孟子号召“与民同乐”,唐太宗表示“与同民利”(《资治通鉴》卷198,唐纪十四·“贞观二十一年”);孟子主张“取于民有制”,唐太宗表示要“悦以使人,不竭其力”(《旧唐书·魏征传》);孟子怒骂横征暴敛之君是率兽食人之辈,唐太宗痛斥历代暴君犹如“猛兽肆毒,蟊螟为害”[5](P1847);孟子警告“天子不仁,不保四海”,唐太宗惊呼“君失道,人叛之”[4](P527);孟子宣扬得人心者得天下,唐太宗写道“天子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6](P122);孟子张扬“民贵君轻”,唐太宗深知“君依于国,国依于民”(《资治通鉴》卷192,唐纪八·“高祖武德九年”)。值得指出的是:唐太宗吸纳了民本思想的新进展。他赞成“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认同“天下为公”[4](P432-433),主张“理天下者,以人为本”[2](P161)。这些认识都比《孟子》说得更明确、更到位。

《孟子》及朱熹的《四书集注》是中国古代社会晚期官方儒学的主要载体、科举考试的衡文标准和朝堂议政的经典依据。有一批直接或间接的证据可以证实皇帝们通常认同“民贵君轻”。元英宗曾据此论政,清康熙帝曾据此论史,清乾隆帝曾阐释其理。宋元明清一批皇帝盛赞阐发“民贵君轻”的《大学衍义》。据《明史·宋濂传》记载,就连指令删节《孟子》的明太祖也曾命人将《大学衍义》“大书揭之殿两庑壁”。留下系统论著及一整套钦定书籍的清朝皇帝堪为典型。

清乾隆帝的民本思想属于典型的《孟子》模式。主要依据有四:

其一,皇帝将《孟子》视为道统的载体,朱熹的《四书集注》是皇帝钦定的标准读本。在特为教育皇帝而编纂的《日讲四书解义》中,系统阐释《孟子》,宣扬“国之所贵,未有如民者”。《五经大全》、《四书大全》、《大学衍义》等其他经筵、日讲用书也多有阐释“民贵君轻”的文字。

其二,《钦定四库全书》收入大量阐释民本思想的著作。“民为贵”、“民为重”、“君为轻”之类的字眼出现数百处之多。论证这类思想的文字更是不胜枚举。清乾隆帝还为一些援引“民贵君轻”论说君道的著作撰写书评,给予高度评价。《御题袁燮〈絜斋家塾书钞〉》便是典型例证。

其三,在《御制文集》、《御制诗集》中,乾隆帝对“民贵君轻”等命题多有阐发,还曾吟诵“藐予小子识君轻”和“自昔识君轻”的诗句。

其四,乾隆皇帝下令编纂《钦定四书文》,以设定科举考试的衡文标准。该书选用了一批阐释、引用“立君为民”、“天下为公”、“民惟邦本”、“民贵君轻”等命题的范文。其中有一篇是明朝举人艾南英所作题为《民为贵》的科举制文。这表明,清朝皇帝要求参加科举考试的人必须通晓个中道理。

实际上,与孟子相比较,清乾隆帝的民本思想内容更丰富,不仅囊括了儒家经典的民本思想命题,包纳了宋明理学的基本思路,而且在理论上也有所推进。如果将精华部分单独摘录出来,那么清乾隆帝的民本思想也相当可观。在一些思路上,他甚至超越孟子。

综上所述,如果从揭示共性的角度全面考察历代儒家的民本思想体系,就不难发现:《孟子》的问题设定、阐释方式、命题组合、理论结构和政治取向具有普遍意义。在基本思路和命题组合上,历代官方学说与《孟子》具有相似性、同质性。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应当从《孟子》的本质属性的角度去探求。“原典儒学”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与君主制度相匹配的精神现象,它全面论证了王制、王权、王道、王政。这是孔孟之道成为中华帝制统治思想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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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命题组合看“孟子”民本思想的本质属性_孟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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