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容忽视论文,企业改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渐成热潮,它对促进国企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企业改制收费过高
据反映,企业改制过程中共需到审计、财政、土地、工商等部门履行20多道手续,需交资产评估、审计、验资、产权交易、房地产使用转让、公证、工商变更登记等20多项费用,所需费用过大,令企业叫苦不迭,严重影响企业和职工改制的积极性。
二、企业改制存在两个不配套
一是相关改革不配套。企业是社会机体的组成细胞,其生存及功能的发挥有赖于外部环境的协调和支持。目前企业改制单兵突进,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相对滞后,受牵制颇多,甚至难以适应。如政企不分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监督体制尚未理顺;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还不健全;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由于利益的调整和牵制,横向协调难度大,致使一些好的政策得不到落实。
二是法规政策不配套。主要表现在:(1)法规所规范的内容和范围陈旧、狭窄。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按所有制形式分别制定的,其条文在改制后的企业很难操作。如《工会法》对职代会、工会主席的职能等作了规定,但企业改制后,职代会名存实亡,其职能大大削弱。(2)相关政策不协调。如国家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条例》、《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条例》、《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和职工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等均只涉及国有企业,与目前状况下多种所有制企业的一些具体政策措施和办法存在较大差异。(3)对深化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企业的利润分配、人员流动、职工下岗上岗等缺乏法律约束。
三、企业改制中对职工利益的三种侵害
一是经营者和职工之间股金认购份额人为拉大差距,有的拉大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二是不入股职工受到歧视。一些改制企业自制规定,不入股职工下调工资;还有的企业强令不入股职工下岗,待遇按临时工对待。
三是职工有股无权。一些企业搞股份制改革,新瓶装旧酒,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转换,只是把扩股作为筹资方式,作为企业解困之道。职工只有入股的义务,没有监督和管理企业的权利,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持股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四、企业改制中税款流失的四种形式
一是企业兼并过程不规范,欠税难以收回。有些兼并企业不要债务负担,造成被兼并企业的欠税成为“死欠”。有些企业实行“总厂剥离、切块搞活、转机建制、股份经营”的新型企业运行机制,分出的多个新企业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但原企业帐下的欠税、债务无人认帐,难以清理。
二是债务重组时,把应缴的税金重组掉。
三是给入股的资本计息时,变相将红利计入成本,直接造成税款流失。
四是企业破产,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税款属于优先付款之列,但在清偿债务时,一般很难进入第二程序,即使列入,兑现也十分困难,造成税款流失。
五、改制企业面临的五个难题
一是管理体制难理顺。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制后的企业是“四自”主体,而按现行体制企业有自己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怎样去领导和管理企业,特别是与企业意见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利益格局的调整如何把握等等,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
二是下岗职工难安置。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就业门路少,企业分流人员难,影响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三是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难把握。工会资产属职工共同所有,不同企业的工会资产,在企业资产评估和改制中是一次性剥离交上一级工会组织管理,还是折股参与企业运行,缺乏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难以把握。
四是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职人会的职责划分不清。改制企业将同时存在职代会、工会、股东会,三者的职、权、利划分难把握。
五是企业实行租赁、承包经营或破产后,部分党员干部下岗分流。这些下岗党员或外出打工,或从事个体经营,或受聘其他企业,他们把大部分精力用在谋生上,很少关心党的工作、参加党组织活动,从而淡化了党性原则、党性观念,给企业党员管理和开展党组织活动带来困难。
六、企业改制中存在的六种投机行为
一是先斩后奏。企业逾越审批程序,先创立挂牌,制造既成事实,后报批资产处置和改制方案,迫使上级批准。
二是虚设股金。企业募股资金实际不到位,通过编造股东花名册骗取上级批准改制方案。
三是借机侵吞、私分国有资产。
四是违章选举。虽然采取下设候选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董事会成员,但运用各种方式授意、暗示被选举对象,干扰股东选举权利,有的企业董事会在选举董事长时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
五是逃脱债务。资产核销、负担剥离等环节,钻政策的空子,明明有的货款可以索要或依法追回,也列入呆帐申请核销,设法从中牟利。
六是推卸责任。以改制为由非法或不合理裁减员工,拒绝接受统分军转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等社会义务。
七、企业改制存在的七种不良倾向
一是无视职工承受能力,硬性摊派股金。部分企业售股、配股无视职工的承受能力,搞摊派,并采取下指标、限定时间的办法,强行改制。
二是把股份制当作企业筹资、逃避债务的手段。股份制改革的根本作用在于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不少企业把股份制改革庸俗化,将股份合作制变相为硬性集资,当作逃避银行债务、甩掉职工包袱的手段。
三是企业改制重标不重本,运作机构换汤不换药。一些企业表面上实行了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机构设置形式上也进行了改造,但企业领导班子、管理模式、经营管理和经营方式没什么变化,给人一种“穿新鞋,走旧路”的感觉。还有的企业改制模式仅仅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而没有对原有机构进行重组,没有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上岗竞争机制,职工虽成为股东,但不能自己选经营者、参与企业决策,不能实实在在地当企业的主人。
四是搞新的平均主义。部分企业在改制中将股份按职工人数平均分配,收益按入股平均分配,造成企业中新的“平均主义”,企业没有主要利益者和责任人,股份制对于增强股东责任心、凝聚力和风险意识的作用在“平均主义”制度下得不到充分发挥。
五是一股就灵。一些地方对企业改制期望值过高,认为“一股就灵”,不股则别无他途,把股份制改革作为政治任务,谁不搞股份制就是外行,就是保守,就是不跟形势,给企业发展留下隐患:(1)许多地方急于求成,一哄而上,致使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等工作流于形式,导致国有资产流失。(2)产生新的不正之风。“改制热”使一些地方企业只热衷于走门子、跑关系、争上市,甚至为上市而弄虚作假,导致上市公司质量下降。
六是“弃管”现象严重。在企业改制中,由于干部职工思想复杂,顾虑多,一些尚未改制的企业在等待观望中出现了管理弱化,纪律松弛,生产经营停滞等现象。具体表现是:企业经营者短期行为严重,对改制认识模糊,担心改制后失权、失位,而不敢大胆管理,经营思想上搞短期化;企业职工担心改制后失去利益保障,对自身要求放松,出现劳动纪律松弛,人心涣散甚至怠工现象;企业管理部门担心改制工作会削弱管理权,管理积极性下降,正常的监督检查工作陷于停顿。
七是重换牌子轻转机制。改制中,企业经营者往往只看重换新牌子给企业带来的好名声。而把企业改制转机视为政府行为,以改代制,使企业转机流于形式,改制快转机慢。
八、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八个渠道
一是一部分人利用政府加快企业改制,搞活企业之机,采用玩“空手道”,组建“皮包”公司,打着私营企业家的名牌,拉“关系”、走“门子”,把需改制的企业,通过订协议,尽力压价,先将企业骗到手,再转手倒卖,牟取暴利,侵吞国家资产。
二是部分企业在改制时,故意压低国有股,扩大集体股、个人股,“大船搁浅舢板逃生”,趁机私分国有资产。
三是一些企业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立式改制,虽明晰了企业产权,但资金、资产、人员难以分割,使改制后的企业仍无偿占用原企业的资产。
四是在多种经营成份并存、经营利益相互渗透的大企业集团内部,存在国有企业有意让利于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企业的倾向。
五是对国有股不按“同股同利”的原则分配红利和送配股,使国有权益严重受损。
六是低评少估。改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以资产原值扣除已提折旧后的剩值作为评估依据,不是以资产实际还存在的使用价值为依据。还有一些企业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制任务,采取低估净资产的做法吸引职工入股,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七是清查资产时疏漏不计。对有物无帐的资产不补记;对借、租在外的资产不追还、不转交;对已提足折旧但还有部分使用价值的陈旧资产置于帐外;对企业借支在外的资金或外部拖欠货款,作为滞帐随意核销等。
八是新旧班子交换时,管理松弛,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将国家和集体财产据为己有。
九、职工对企业改制有九怕
一怕无钱入股丢掉饭碗。一些企业搞改制,要求全体职工入股,否则算自动离厂,不少生活困难的职工,难以一次性拿出几千元入股,担心因此下岗失业。
二怕入股资金付之东流。由于目前国家没有一套完整的保护性政策和超前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配套,职工担心入股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入股资金被挥霍,从而使自己多年积攒的钱、甚至是借来的钱付之东流。
三怕权力参股。企业改制涉及许多部门、多个环节,担心一些参与改制的权力部门借机谋取私利。
四怕企业改制后,企业领导近亲繁殖、分红不公或因企业管理不力导致企业破产,职工被推向社会。
五怕仍是“一张嘴”说了算。职工入股后,理应拥有管理企业的权力,但目前大多数改制企业都是董事长兼总经理于一身,一人说了算,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股东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六怕政府不再扶持企业发展,同时失去对企业的约束力和监督作用,职工有困难解决不了。
七怕企业改制后,社会配套改革措施跟不上,自身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八怕企业改制后,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随意加大职工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职工没有安全保障措施和各种福利待遇。
九怕企业改制后党工团组织弱化,感受不到组织的温暖。
针对上述问题,应当尽快研究一个统筹解决的方案,以指导、规范企业改制健康发展,确保3年内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目标的实现。我们认为,各有关部门当前要着力抓好如下几点:一是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产权制度改革切忌搞形式主义,那种不顾职工意愿、不论企业家底,“一哄而上”、“一股就灵”、“一改了事”,把“改制”当“集资”和入股换招牌的改制不可取。对企业改制更不能规定硬性指标,强行规定改制时间,搞突击改制。二是改制企业要严格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好企业的“当家人”,建立规范化的经营者选用、考评制度和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要加强对企业改制的监督管理。企业改制涉及到多方利益,相关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如财政、税务、审计、工商、银行、证券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对企业改制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既要保护职工个人的权益,又要防止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尽快出台《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法》,明确改制企业的性质、特征,规范其组织原则和运行规则,使企业改制有法可依,真正达到企业改制的目的。五是要注意保护职工的权益。首先,股权的认购要坚持入股自愿的原则,不能强迫职工入股,更不能硬性摊派。其次,要让入股职工明白其权利和义务,企业改制后,职工既是劳动者,也是出资者和管理者,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再次,要让职工真正参与企业的管理,职工是企业当之无愧的主人,他们最了解企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最有发言权,董事会和企业负责人要注意听取职工(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要让股民受益,按照公平的原则,解决好按股份分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