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末东盟区域经济合作_东盟自由贸易区论文

20世纪末东盟区域经济合作_东盟自由贸易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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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154(2003)06-0020-04

20世纪后半期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形成和发展是20世纪世界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初期的如1949年成立的“经互会”,是以苏联为首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组成的经济集团,其政治色彩虽浓,但也算得一个区域性经济集团。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则是以法国、西德为首的西欧国家的经济集团。从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开始,特别是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伴随着第三世界的迅速形成,涌现出一些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如中美洲共同市场(1962年)、阿拉伯共同市场(1965年)、加勒比自由贸易区(1966年)、东非共同体(1967年)、安第斯条约组织(1969年)、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1975年)等。而东盟正是在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形成高潮的20世纪60年代诞生的。进入90年代后,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已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潮流,全球大大小小共有20多个区域性经济集团,参加的国家和地区达140多个。然而纵观发展中国家的众多区域性经济集团,卓有成效且维持时间较长者寥寥无几,而东盟却是其中的佼佼者,“成为发展中国家开展南南合作较成功的范例”[1]。本文试分析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从中探究其特点。

东盟从1967年成立到20世纪末的30余年中,其区域经济合作经历了从宣言到行动,从贸易到工业生产,从小规模交流到大范围合作,从没有什么约束力的宣言、协定到建立调控区域经济合作的机构,区域内贸易额从微不足道到相当可观这一艰难复杂的进程。东盟30多年的区域经济合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东盟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是东盟经济合作的起始阶段。在这个阶段又可分为两个时期:1967年成立至1976年东盟第一届首脑会议的召开;1976年至80年代中期。在前一个时期,尽管东盟在成立宣言中强调以经济、社会和文化合作为主,但其“经济合作没有重大进展”。[2]妨碍经济合作的是东盟国家间以前存在的诸如政治、经济、民族、边界等各种矛盾。如何消除上述危及东盟本身的地区冲突的潜在因素,拆除合作的心理障碍,以促进相互间的了解和信任,便成为东盟建立后最初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而经济合作尚未提到其议事日程上。从宣言上的经济合作到涉及具体的合作问题,这一转变是1972年由外部因素助其完成的。这年联合国秘书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组织的一个专家组提出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之间经济合作》的报告,报告为东盟的工业发展推荐了三种独立的但又有内在联系的合作办法,即:有选择地放宽贸易;补充协定系统,包括各国的某一工业或有关工业生产的专业化制度,以及相应的产品交换计划;为了建设重要的大规模的工业项目,东盟各国政府之间就达成一揽子交易协定体系进行谈判。[3]但联合国专家组的建议未被全部采纳,有的虽被采纳但在运用时打了折扣。因此,经济合作成效甚微。

在后一个时期,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有了较大进展。1976年2月,东盟召开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第一届首脑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为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宣言”要求成员国就“本国和本地区的发展计划采取联合行动,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东盟地区的自然资源,进一步相互补充各国的经济”,并把“和平共处,同舟共济”确定为处理成员国之间关系的原则。1977年2月,东盟五国外长签署了《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协定》。1977年8月于吉隆坡举行的东盟政府首脑会议上,各国首脑“特别强调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内的合作,因为他们认为东盟成员国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进展是保障东盟地区政治稳定的基本因素”。他们还对今后的区域经济合作作了“特别指示”:“要研究成立区域机构和制订指导方针以便为人们所希望的技术、专门技能和私人投资的引进提供方便”。[3]在1978年第六次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工业互补计划》,批准了5个工业合作项目,即:在印尼和马来西亚的尿素肥料厂、在菲律宾的磷肥厂、在新加坡的柴油机厂和在泰国的纯碱厂[3]。

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为第二阶段。在此阶段,东盟国家大力调整了自己的经济政策,在提高对世界经济的参与程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这个变化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要适应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突变,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东盟经济快速发展的内在需求所带来的”[4]。这使得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1985年9月,西方五国为走出滞胀困境,签署了《广场协议》,在使美元贬值的同时,促使日元升值。不久美国又迫使亚洲“四小龙”的货币对美元升值,并取消了它们享受贸易普惠制的资格。[2]这么一来,日本和“四小龙”便面临着货币升值、劳动力成本上涨、其商品在欧美市场的竞争力下降的沉重压力。为缓减压力,日本和“四小龙”不得不把失去竞争力的产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东盟(新加坡除外)和中国大陆。这对东盟国家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发展契机,于是东盟国家及时地将以前明显偏向内销的“进口替代开发战略”转变为以出口为主导的“外向型开发战略”。这后一种战略的核心就是改善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流入,这也包括东盟内部资本和商品的流通,特别是新加坡向其他成员国的投资。1987年召开的东盟第三届首脑会议签署了《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这为东盟国家的商品和资本在本区域内的流通提供了更加优惠的条件。东盟经济政策的这种战略性调整,一方面加快了东盟国家由初级产品出口国向工业制成品出口国的转变过程,另一方面增强了东盟国家间的区域经济合作,推动了它们的经济一体化。

80年代末,东盟各国在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的强劲冲击下,提出一系列区域合作的构想,如印尼提出的“共同实际关税制”,菲律宾提出的签订东盟经济条约,泰国提出的成立自由贸易区,马来西亚提出的“东亚经济集团”和新加坡提出的“成长三角”等。这些构想内容各不相同,但加强区域合作的意图是一致的,特别是“成长三角”和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影响最大。[5]“成长三角”计划实际上是东盟成员国间双边经贸合作的延伸,其具体内容是:利用新加坡的资金和技术,加上印尼和马来西亚的资源和劳动力,共同开发印尼的廖内省、马来西亚的柔佛州和新加坡全境这一三角地带。到90年代初,作为三角地带重要组成部分的巴坦岛的第一阶段开发已经完成,并开始了第二阶段的开发。由于“成长三角”这一合作模式涉及面较小,各种手续和程序也少,故很容易被有关国家接受。在廖内—柔佛一新加坡这一三角区计划实施不久,泰国南部、马来西亚北部和印尼加里曼丹岛北部也在筹建“北三角区”。

第三阶段从1993年元旦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开始。在此阶段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稳步扩大并走向制度化,迈上了—个新台阶。

90年代以来,欧洲统一大市场的日趋形成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东盟产生了积极影响。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指出,“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发展迫使东盟国家作出反应”。新加坡总理吴作栋也认为,“西欧统一大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影响,作为一种应付手段,东盟也要建立自己的贸易区”。[6]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由来已久,菲律宾早在1982年就提出了基本构想,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主张一直未得到其他成员国的积极响应。进入90年代后,在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趋势的强烈冲击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又被旧事重提,并且成为东盟国家的一大热门话题。1991年6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访问泰国时,泰国总理阿南重新提出这一问题,得到吴作栋的积极支持。同年10月,东盟国家经济部长会议一致同意在未来的15年内建立自由贸易区。1992年1月,召开第四届东盟国家首脑会议,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张得到与会首脑的赞同并通过宣言,决定采取具体步骤加快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1993年元旦正式启动。在此次会议上,东盟各国签署了《有效普惠关税协定》,把实施有效普惠关税制作为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保障机制。根据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从1993年元旦起至2008年的15年内,分阶段地把来自东盟成员国的进口商品的有效关税税率降为5%~0%。

在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只有新加坡削减了一些产品的关税。1994年,除文莱外,各国陆续降低了部分商品的关税税率,其中马来西亚降低关税的商品达3376种[7]。东盟国家降低关税的举措给相互间的贸易注入了活力,1995年上半年,享受有效普惠关税制的商品出口额达255亿美元,比1994年同期增长21.4%。[8]

受国际上区域经济合作加速发展的影响(如1994年亚太经合组织的茂物会议决定在2010年和2020年分两个阶段实现贸易自由化;1995年11月1日巴西、阿根廷、巴拉圭、乌拉圭4国建立“南方共同市场”,以及西半球34个国家准备到2005年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等),东盟于1994年提出建立“东南亚10国共同体”的构想。1995年越南加入东盟,1997年后老挝、缅甸、柬埔寨先后加入东盟。1995年12月10日在曼谷召开第八届东盟自由贸易区会议,决定在2003年提前5年实现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为了鼓励区域内外私企参与有效普惠关税协定的积极性,推动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迅速建成,1996年4月27日在新加坡举行的第三届东盟经济部长非正式会议上,通过了建立东盟工业合作计划协议。该协议规定:凡获准成为该协议项下的工业公司,只要具备至少有东盟两个国家参与、其股份的30%由其中一国拥有的条件,在区域内出售其产品和进口零配件,均可享受5%~0%的优惠关税。此次会议为实现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1996年9月召开的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还就成立一个解决东盟内部贸易纠纷的仲裁机构达成一致。这表明东盟已着手从组织机构方面保证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的顺利实施。然而1997年7月一场由泰铢贬值引发的东亚地区金融危机震撼了世界,东盟国家首当其冲。1997年东盟5国(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新加坡)GDP实际增长率为4.3%,远低于1996年的7%;1998年急剧下降为-7.8%,是东盟成立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9]东盟的整体和相对经济实力都有较大程度下降,将危机爆发前的1996年和危机爆发后的1998年相比,东盟5国的GDP相当于美国、日本和中国的比重分别为7.6%和6.8%、15.0%和14.7、67.3%和55.2%。但是,如果考虑到货币贬值的影响,东盟以GDP计算的相对实力下降约40%。[9]严重的经济衰退导致东盟内部分歧增加,协调能力削弱,大大影响了东盟的区域性经济合作。1999年后,东盟各国先后从金融危机的梦魇中逐步摆脱出来,在2003年实现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不得不推迟。

在研究东盟30多年的区域性经济合作时,以下几点应当重视:一是经济合作保持着连续性,30多年持续不断;二是经济合作保持着相对固定的对象,一直是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新加坡等,90年代中期才扩大至印支国家和缅甸;三是东盟各国长期以来既保持着同欧美和日本市场大量的稳定的经贸关系,又保留了各国相对稳定的经济发展模式和水平;四是长期以来东盟国家一直处在亚洲也是世界政治旋涡的中心地区,诸大国一直对东南亚施加着程度不等的政治经济影响。因此,以上因素长期影响着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产生了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经济合作循着由小到大、由弱至强的路子平稳发展。东盟的经济合作最初主要是在贸易方面。1977年2月签订了特惠贸易协议,以建立和发展区域特惠贸易制度;1987年进一步签定了《改进的东盟优惠贸易协定关税议定书》;1990年在东盟第22届经济部长会议上又采纳了以产品种类为基础的共同特惠关税的做法。东盟的特惠商品项目1977年仅71项,1982年扩大到8563项,1989年达19000项。享受优惠税率商品的削减幅度从10%提高到25%,其中3588项非食品商品的税率削减了50%。[10]区域内的贸易额占东盟贸易总额的比重从1973年的14%升至1983年的21%。同期东盟与工业发达国家的贸易额占东盟贸易总额的比重则从63%降至54%。[1]1969年东盟的区域内贸易额(进出口总额)仅25.04亿美元,1973年为46.01亿美元,1978年上升为122.07亿美元,1983年高达351.04亿美元。[11]进入90年代后,更是以提出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计划使区域内贸易迈上了新的台阶。

除贸易之外,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还扩展到工业合作方面。工业合作的内容一是建立东盟共同的大规模工业企业,由各国政府主持,这被称为“东盟共同工业建设项目”;二是鼓励私人中小型企业进行合作,由民间的东盟工商会具体执行经政府批准的“东盟互补工业建设项目”。另外,东盟还在能源、粮食和通讯方面以及财政金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为了适应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发展的需要,东盟的组织机构也经历了—个不断调整和完善的过程。在东盟发展的初期阶段,根据《曼谷宣言》设立了11个常设委员会,分别负责粮食与农业、民用航空交通、航运、商业与工业等方面的事务。还设立了一些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一些专项事务。但这种组织机构的主要缺陷是相互间缺乏协调。1976年东盟开始进行组织机构的调整,建立常设东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职。在新的组织体制中,外长年会仍是东盟的决策和协调机构;原先的11个常设委员会改为5个经济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对经济部长会议负责;另外,社会发展、文化与信息、科学与技术以及预算等4个委员会通过常务委员会对东盟外长会议负责。

在调整和完善经济合作的组织机构的同时,东盟还通过东盟工商会设立了一系列与政府一级组织机构基本上相对应的工作小组,以配合政府间的经济合作活动,使其组织体制更加灵活。[1]

到90年代中期,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它扩展到整个东南亚地区,包括几乎所有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建立起一套较有效的协调、管理、仲裁组织机构。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既不同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集团的那种徒有其名、虎头蛇尾,也不同于发达国家组成的区域经济集团如欧共体、北美自由贸易区等那样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率,可以说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完全是循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这样的途径发展起来的。

第二,在区域经济合作上充分调动私人企业的积极性。在东盟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初期,不仅政府间的合作很少,而且“五个成员国的私营企业都对东盟持怀疑态度”。为此,1972年在雅加达成立了民间性质的东盟工商业联合会,各成员国分别成立工商业联合会,以支持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但最初几年基本上没有发挥什么作用。1975年7月在吉隆坡举行东盟工商会第二次会议时,为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在政府一级重新又活跃起来相适应,“出现了合理发挥东南亚实业家在东盟内的作用的想法”[3]。于是成立了5个工作小组及其召集者:放宽贸易小组——马来西亚,工业互相补充小组——印尼和菲律宾,航运小组——印尼和新加坡,旅游小组——印尼和泰国,银行小组——菲律宾和新加坡。1977年将放宽贸易小组和旅游小组合并,新成立一个粮食和农业小组。这样它们就与政府一级的委员会对口了。私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流渠道是东盟工业和商业常设委员会(即后来的工业、矿业和能源委员会),通过它私营企业可以就东盟的政策和计划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工商会和政府的代表经常就东盟的事务举行会晤,官员们被邀请参加东盟工商会和工业俱乐部的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会议。

在上述小组中,最能体现私营企业作用的是“工业互相补充”。所谓工业互相补充指的是在东盟国家的工业系统中,进行生产与交换的一整套计划。其特点是“需要投入大量的私人资金”,主要由私人企业经办。[3]工业互相补充工作小组首次全体会议于1976年6月在新加坡召开,东盟地区工商界巨头近100人出席了这次会议。会议的重要成果是提出了成立工业俱乐部的主张,因为这些俱乐部可以作为各国私人企业的协作团体和基层组织,来承办、指导和扶助已确定和同意的工业互相补充的具体项目。为使工业互相补充的目的能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可行,东盟于1976年11月在吉隆坡召开的工业互相补充工作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一套工业互相补充指导方针。

除了东盟工商会外,东盟其他私人组织也主动同东盟合作,如东盟旅游协会、东盟新闻工作者联盟、东盟电影制片商协会、东盟石油合作理事会、东盟钢铁俱乐部等等。

在世界各种类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中,像东盟这样在区域经济合作中政府和私营企业结合得这么充分、这么完好者并不多见,“私营企业的积极参与使东盟的这种努力有别于其他已经出现的区域合作形式”。[3]

第三,东盟国家在区域内经济合作上尽管存在一些分歧,但对外却用一个声音说话。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包括区域内和区域外。区域内的合作因主观的和客观的种种原因,以及国际环境的变化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等,难免产生这样那样的分歧,尤其是在合作的初期。李光耀曾经指出:“从心理上说,处理与东盟外部伙伴的关系比起在东盟伙伴之间作出地区内部的安排更为容易。”[12]然而,在联合国大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海洋法会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及其他一些国际会议和多边谈判中,东盟国家均十分注意协调自己的立场,把自己作为一个整体,用一个声音说话。“东盟国家都是外向型的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市场、资金和技术的依赖性都比较大,因此,处理与西方工业国家的关系是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1]早在70年代东盟就与工业发达国家和联合国的发展计划署等机构建立起正式的对话关系。欧洲经济共同体是与东盟最早建立对话关系的区域外组织。此外,东盟还建立了同发达国家首脑和外长保持经常对话的渠道,1977年8月东盟召开第二次首脑会议,特邀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政府首脑参加此次会议的后续会议;从1979年开始,日、美、澳、新西兰、加拿大等国的外长都参加了每年的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会议。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在涉及商品一体化计划和建立共同基金问题上东盟采取了共同立场。东盟国家还在天然橡胶、航运等方面进行了有组织的联合斗争,以维护其出口价格和打破发达国家的垄断。东盟“能够集体讨价还价事实的本身提高了东盟的地位,使其他国家更加严肃地对待东盟”。[12]

第四,在区域内贸易中东盟各国的依赖程度不同。东盟各国在区域内贸易中的依赖程度与其工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是成正比的。从各成员国的相互依赖而言,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是对等型的,各自都以对方为重点进出口对象,如1969~1985年,新加坡对马来西亚的出口占其总出口的16.5%,超过其对美国(14.1%)、欧共体(11.6%)、日本(8.5%)的出口。而马来西亚对新加坡的出口占其总出口的20.6%,超过其对日本(19.9%)、欧共体(18.2%)、美国(14.4%)的出口。(2)印尼是单一型的,即只将新加坡作为重点贸易对象,对其余4国的贸易额很少,而新加坡没有给予同等的重视。如1969~1985年,印尼对新加坡的出口占其总出口的10.9%,对菲律宾的为1.2%,对泰国为0.2%,对马来西亚为1%。而新加坡同期对印尼的出口仅占其总出口的5.1%。(3)泰国、菲律宾基本上是外向型的,即进出口主要依赖于外部,对区域贸易的依赖程度很低。如1969~1985年,泰国对东盟5国的出口占其总出口的16.6%,对日本和欧共体均为20.2%。菲律宾同期对东盟5国的出口占其总出口的4.9%,而对美国为35.7%,日本为28.3%,欧共体为14.9%。(4)文莱可说是单翼型的,即在进出口两方面各有—个依赖对象,如1960~1985年,其对马来西亚的出口占其总出口的19.2%,占其对整个东盟出口的约70%。同期其从新加坡的进口则占其总进口的20.6%,是其从整个东盟进口的约70%。[11]

从东盟各国对区域内贸易依赖程度的强弱而言,则可作如下名次排列:文莱、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以1969~1985年东盟各国进出口比例来看,区域内贸易所占的比例分别为:文莱——出口27.1%,进口29%;新加坡——出口27.5%,进口24.6%;马来西亚——出口24.7%,进口18.3%;泰国——出口16.6%,进口7.9%;印尼——出口13.3%,进口11.6%;菲律宾——出口4.9%,进口6.7%。其中除文莱情况比较特殊外,其余5国的名次排列都跟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关系,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其对区域贸易的依存程度越大。

尽管东盟各国对区域贸易的依赖程度不同,但对其所依赖的贸易对象却几乎长期不变,各国对各自贸易对象的依存次序基本未变;对依存对象的进出口比例的离散率长期保持低水平。这反映出东盟国家贸易模型的相对稳定性,但这种相对稳定性却是区域贸易比例增长缓慢的一个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及其特点,既是东盟30多年来整体发展的一个缩影,也为众多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组织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成功模式。不仅如此,它还加强了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的趋势,有助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收稿日期:200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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