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与“道论”--归纳综合、分析、演绎方法对体育研究的启示_论道论文

“论道”与“道论”--归纳综合、分析、演绎方法对体育研究的启示_论道论文

“论道”与“道论”——归纳综合、分析演绎方法对体育学研究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归纳论文,启示论文,方法论文,体育论文,道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章编号:1009-783X(2007)04-0001-07 文献标识码:A

1 “论道”与“道论”

1.1 “论道”与“道论”指科学的两个方向及研究的两个方法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个上下求索,就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叫“论道”,它是对“什么是道”的研究,是向上求索。每门科学都有它的公理性前提,论道就是要追求这个公理性前提,研究概念本身的内涵。

向下求索,就是“道论”。即由确定的公理前提出发,进行严密的逻辑演绎,能够演绎出一门学科的全部知识体系,这个过程就是道论。

论道要讨论什么是道的问题,是利用归纳综合的方法,从万有现象中发现其本质,即从万中找一,给“道”作出科学的定义。道论则要研究根据对“道”所作的定义,能够推演出相应的原理和结论,以指导实际。是利用分析演绎的方法从一个概念推演出众多的原理及结论,即从一推万。这就在认识上经历了两个过程:从具体到抽象出理论的过程和从抽象的理论再回归到具体的应用的过程。

在论道的研究中,需要明确两条:一是要明确研究对象的边界,它处于什么层次,也就是要明确我们的研究对象究竟是谁。二是要明确研究者主观采用的是什么认识工具,站在什么角度,为达到什么目的而研究。例如面对一个桌子,用牛顿力学研究可以得出它是个实体的结论,而用量子力学会发现它的绝大部分都是虚的。

在道论中,需要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逻辑学是其必备的基本知识。

论道与道论,是从道(客观规律)的层面来进行科学研究,两者结合就能建立一门完备的科学体系,它是科学研究中的宝贵方法。除了高层次的分析认识以外,还有用于具体学科的简易理解法。就是把这个“道”字,当成数学中的未知数“X”,它可以代表任何内容。你想研究什么内容,直接把它代入就是了。想研究人才,那就是“论人才”与“人才论”,想研究管理,那就是“论管理”与“管理论”。本文想以体育为例,那就是“论体育”与“体育论”。

1.2 罗素的分析

对于科学研究中的这两个方向,西方哲学家罗素已经有过论述。他在《数理哲学导论》中指出,“数学这门学问当我们从它的最熟悉的部分开始时,可以沿着两个相反的方向进行。比较熟悉的方向是构造的,趋向于渐增的复杂,如:从整数到分数,实数,复数;加法和乘法到微分与积分,以至更高等的数学。至于另一方向对于我们比较生疏,它是由分析我们所肯定的基本概念和命题,而进入愈来愈高的抽象和逻辑的单纯;取这种方向,我们不问从我们开始所肯定的东西能定义或推演出什么,却追问我们的出发点能从什么更普遍的概念与原理定义或推演出来”[1]。罗素所说的这两个方向,前一个就是道论,第二个是指论道。

罗素还指出,“最明显易知的概念,从逻辑上来说,并不是初始的概念;从逻辑演绎的观点看,它们是出现在中途某处的概念。就如最易见的物体是那些既不甚远,也不很近,既不过大,也不太小的物体;同样,最易把握领会的概念是那些既不过于复杂,也不十分简单(我们用逻辑意义上所谓的“简单”)的概念。并且正如我们需要两种工具,望远镜和显微镜,以扩大我们的视力一样;我们需要两种工具以扩张我们的逻辑能力:一个能引导我们进到高等数学;一个能带领我们追溯我们在数学中所习用、假定的概念和命题的逻辑基础”[2]。罗素还指出:我们对于自然数虽是熟悉,却并没有了解。什么是“数”,什么是“0”,什么是“1”,很少人严格解释过,更不用说下定义。其实,“长相知,不深知”是我们的一个普遍现象,罗素虽然指的是数学,其实每一门学问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例如,我们都是人,我们常从事体育,却不会给人和体育下一个科学的定义。

1.3 推荐一种逻辑公理的推演方法

在道论的研究中,即在逻辑公理的推演方法中,笔者愿推荐姜圣阶、张顺江所著的《法元论》[3]。作者是核研究专家,为我国核武器的研制作出了重大贡献。在长期的科研中,他们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吸收了西方现代科学研究方法的合理内容,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和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归一说,给辩证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方法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他们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命名为《法元论》,通俗地讲就是研究元的方法的理论。

在《法元论》中,元是一个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大到地球、天体、宇宙,小到分子、原子、电子、介子和光子;大到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小到一个厂、一个商店、一个家庭;大到航天飞机、航天地面控制站、国际通讯网络,小到一部电视机、一个晶体管;大到图书馆全部藏书、计算中心的全部资料储存,小到一部书、一本杂志、一张报纸、一个数学方程……无不包含着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因此,它们都是一个一个的“元”。

《法元论》指出,系统(元)的本质属性是事物的矛盾对立统一性,使用元来代替系统,是为了突出科学方法论基础研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强调科学方法论基础研究的综合性、原始性、归一性,并与国外关于“元科学”的提法以及中国古代科学方法论体系相一致。

方法是达于目的的手段,是解决问题的思维程序。《法元论》是方法论归一的理论,它提供分析问题的普遍程序,是科学研究的宝贵方法。我们都有常识,在参加植树劳动时,选用一把好使的铁锨来挖坑,就能把活干得更快更好,还很省力气。在科研中选用适当的方法,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西方提出了“元科学”,是把科学本身当成研究对象,所以又称为科学的科学,《法元论》就是中国的元科学。在中国古汉语中,也早就使用过“元”的概念,如老子《道德经》中用过“元(玄)”,古代医学中也用过“元气”的概念。在现代汉语中“元”也有最初、最高、最基本等含义,如“元旦”、“元首”等。

《法元论》指出,只要承认一条公理,即世界物质的客观存在性与它自身的矛盾对立统一性。其它内容都可以从这一条公理推演出来。经过严密的论证,他们提出了元必然具有的一个本质属性即含几性,两个根本属性即信息性和运化性,八个一般属性即多义性、同态性、边界性、层次性、约束性、随机性、稳定性、几变性。简称为一二八律。

《法元论》所要求承认的公理,我是赞同的,它的论证是严谨无误的,使用它来分析问题是有效的,我认为它是一个很好的逻辑公理的推演方法,是进行“道论”的良好工具。因而愿意向大家推荐这种科研方法。

2 建立起体育学的框架:论体育与体育论

为了说明上述科研方法,我愿意举例来分析一下。由于我的教学对象都是对体育比较熟悉的人,我选用体育来举例,大家可能更爱听和更易于理解。研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论道即论体育,要从五彩缤纷的体育现象中找出其本质,给出体育的定义。第二部分是道论,即体育论,要从体育的定义能够推演出相关的一系列内容。

2.1 论体育

首先,要对体育学科的元概念进行概念开发。这是一个由万有的体育现象抽象出其体育本质的过程,也是建树体育学科公理系统的过程。这一过程一般称之为确定或设定体育观念,创造学科元概念的过程。

对于科学研究来说,研究什么首先应知道其对象是什么?用学术上的语言表述,就是“观念的设定”,也就是从万有的现象中抽象出其本质的东西。这个本质的东西就构成了本学科的元概念,即第一公理。因此,对体育学的研究开发,首先应知道:什么是体育?什么是体育学?在这个问题明确之后,就确定了研究问题的角度,从而把元的理念提升为元体育的具体。将元提升为元体育的过程,就是所谓的概念开发过程,就是确定具体学科的观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使万有的体育现象抽象地上升为研究的观念。这个“观念”就构成了具体学科的开端,而具体的学科就是对这个观念的演绎。就是对观念自身的表述过程。就是对观念的运动、变化与发展的描述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因为观念是理念的具体,所以,理念元的性质,必然以具体的形式通过观念的运化表现出来,也就是说,用元的逻辑公理体系去演绎元体育,就会得到体育学的科学内容。因为科学内容是对观念自身的表述,所以,观念不假,科学内容必真;若科学内容与现实相悖时,就应自觉地回溯到观念中去,再次对观念进行分析与研究。可见,什么是体育,对于体育研究就具有了本学科观念的意味。正是它构成了体育学的第一公理,而体育学的科学内容只不过是对它自身的表述。

当今社会上,体育现象十分复杂,从实施体育的场所划分为家庭、学校、社区。根据体育参加者职业划分为农民、工人、军人、知识分子等。从参加者的年龄划分学生、青年、中年、老年。按照体育发展的年代划分为古代、近代、现代等。按照以前的研究者的分类,包括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群众体育。按照国家大的布署,有全民健身战略与奥运争光战略。如何抓住其本质,用简练的语言给出体育的定义,确实不易。

我们采用的方法是先分析,把复杂现象分为简单的元素,体育指人的体育,也就是说,动物的体育不在我们研究范围之内。既然是人的体育,我们把最简单的单位定为一个人,不管多么复杂的体育现象,都可以分解为一个人进行的体育,这样作只是为了比较容易分析。既然是人的体育,就要知道什么是人,人有什么特点。这又带来一个难题,因为自古以来,对于什么是人就从来没有说清楚过,而且有些说法是针锋相对的。例如孟子讲“人之初性本善”,而荀子讲“人之初性本恶,其善伪也”。怎么把这些不同的观点结合在一起。深入思考才发现,性善与性恶,其共同点在于都承认有“性”,即都承认人是有思想的,有精神的。这时,我们又从计算机的定义中受到启发。“计算机是硬件和软件的完美结合,其本质是软件”。所以我们用类比法得出人的定义,“人是精神和肉体的完美结合,其本质是精神(智慧)”。

人类从诞生以来,就在从事着有目的的活动,人类这种活动,可以归纳为对于环境的改造和对于自身的改造。改造环境又分为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改造自身又分为改造精神和改造肉体。把体育放在哪一类呢?应该列入改造自身,而且不仅是改造肉体,还有改造精神,体育中强调要培养毅力、意志、调整心理,就证明了这一看法。

在体育学的研究中,我们首先要明确边界,确定层次。经过分析,本文考虑需要在下列层次中进行分析:

2.1.1 体育研究者与人类的体育现象

研究者为了向社会提供服务,有目的地研究人类的体育现象。这是体育研究者的任务。在研究中,研究者应该注意两点:一是保持其指导思想、理论体系的一贯性,即理论自身不能自相矛盾。二是注意所研究的内容与客观实际要保持一致。这是属于建立体育学和体育科学研究的内容。

2.1.2 人类社会中的管理者与体育领域

社会的决策管理者,正确决定全部人类活动,要确定体育领域的目标、方式、方法及相关组织管理等。这是社会管理者、领导者的任务。也可将其职责下交给一些专门组织管理体育活动的机构办理具体事项。其任务是要研究如何发挥体育文化在社会中的作用,振奋民族精神,培养精神文明,发展体育产业和体育经济等。例如在体育竞赛中销售参观门票,安排电视转播,组织商业广告,这是把体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经济内容,研究发挥体育的社会作用的学问。

2.1.3 体育领域中的领导者与体育活动

为体育服务系统提供良好的条件,为体育活动提供总体服务。例如组织体育教学、组织体育比赛。体育学校、体育专门机构就是从事这项工作的。这是体育管理学和体育组织学的研究内容。平时我们研究的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社区(群众)体育,基本上处于这一层次。

2.1.4 体育活动中的服务者与服务对象

由体育指导者对体育者提供服务,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体育教员和教练员就是做这一工作的。这是把体育作为教学活动,是体育教育学、体育服务学研究的内容。研究在体育活动中的教者与学者如何更恰当的配合,及学者之间的相互帮助、相互合作等问题。

2.1.5 人自身的理论指导与行为

人以自身的智慧安排其全部活动,即决定为什么、干什么和怎么干等问题,明确体育在其中的地位。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人的不同生活阶段,生活中的侧重点是不完全相同的。例如在民族危亡关头,救亡是主要任务,体育只是作为保护“革命的本钱”的手段。而在和平时期,就可较多关注健身问题,提高人生的生活质量。在人生的青年时期,谋生养家是重要任务,而到老年保健就更为突出。这个层次也是限于一个人的自身范围内,每个从事体育活动的人都要做这一工作,即要决定在自己的人生之路中,如何处理成才、成功等问题及体育在自身的地位和作用等。这是成才成功学的内容。研究如何发展自身是成才问题,研究如何为社会服务取得社会承认则是成功问题。

2.1.6 体育者的“心”与“身心”关系

以从事体育活动的个人为研究对象。从事体育活动,要以思想(心)指导自身。从事为提高身心健康目的的行为活动,就要研究体育者在具体的体育活动中,如何更迅速更高效地达到其目的。这是狭义的体育学内容。

身心健康指的是要身心双修,即指的是开发人的体力和智力的过程。人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两者(身、心)当然不可分离,为了研究方便,着重开发人的体力的方法,我们称之为体育;着重开发人的智力的方法,我们称为智育。由于人的本质是他的智慧性,所以对于体育的研究我们从如下的观念出发,良好的体魄服务于心理机能的发展,有利于智力的开发,体育应为智力开发提供物质的保障。所以,体育不是为了单一培养突出某一方面体力技能的竞技者,而是应在修身的同时不忘掉修心。同时这种良好的体魄也必须在正确思想的指导下才能得到培养和充分发展。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

这样,体育被定义为“提高身心健康的行为活动”。对个人来说,体育学是探索使人经过后天的活动(锻炼)能达于身心健康的规律的科学;对于社会来说,体育学是研究探索如何使全民族的身心素质得到提高的规律的科学。

众所周知,身心健康是人生最大的幸福。自古以来,人们就为了保持身心健康不断地探索着科学的修身方法。在古代,达于身心健康的方法包括两点内容:养生和护生。养生首先是使自身能抵御物质性的风、寒、暑、湿、燥、火等对人的干扰;以现代的眼光看,是抵抗不良气候、致病细菌对人的侵害;再就是使自身抵御精神性的喜、怒、忧、思、悲、恐、惊对人的干扰。在中医学理论中,前者称为六淫,后者称为七邪,如果前者致病的原因是体弱,后者致病的原因则是“心”弱。所以,养生必然包括身心双修。护生是使自身能抵御物质性的猛兽毒虫以及暴徒等的外来侵犯。在抵御这种外来侵犯的过程中,“心”理健康,有胆略和勇敢精神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武林豪杰总结说:三分能力,七分胆略,见了老虎怕得如绵羊,就什么技能也发挥不出来。所以,为了护生也要身心双修。

上述六个方面,从总体上构成了广义的体育学的研究领域。而本文的研究,着重于在第六层,即指体育者以自己之心指导自己的身与心进行修炼,局限于狭义的体育学。在这里,只是研究到体育者自身的心与身心的关系,还没有涉及到所处环境中别的人。这样做是为了把相对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同时又要抓住其实质,只要解决了这个问题,对体育领域的其它问题就有了基本的认识。我们所确定的体育概念,就是源于这里。应当说明,这种研究只是一家之言,仅作为示例供参考。它是否正确,应该看它能否正确地指导实际的体育活动。

广义的体育学还包括具体问题的体育研究。而体育研究则是应用体育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研究体育领域的具体问题在各种情况下的运动规律,指出其发展方向与趋势,分析其发展过程与所需条件,研究并制订出最佳的发展方案,提出可供选择的目标及达到目标的手段与方法。体育研究是比体育学低一层次,需要在体育学的理论指导下进行。

由以上分析可知,体育学的创立,首当其冲的任务是回答什么是体育,即从万有的体育现象中,抽象出其巩固的固有的同一的东西。通过对万有的体育现象的分析,我们提出如下的观念设定(即体育的概念):体育是人在理智(智慧)指导下,为提高身心健康的目的所从事的行为活动。

我们确定的体育概念,有自身的特点。强调了必须要在人的理智指导下。当失去理智时,乱跑乱跳的一切活动,不管是否能达到有益健康目的,都不能算体育。没有自身的理智指导,如婴幼儿被动地由护理员牵拉着作些肢体活动也不能算体育,而应称为育婴或护理。

强调为了身心健康目的。如果是被盗贼逼迫,在逃命时的跑跳就不能算体育。当以挣金钱、夺奖牌等作为主要目标时,也不能算体育。以娱乐为目的的文娱演出、游戏等活动也不应当算作体育。笔者以为,这种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论,但这种争论是很有益的。

只要符合了上述要求(有理智的指导和为了提高身心健康),所从事的行为活动就范围比较宽了。不仅包括“动”的活动,还包括“静”的活动。不仅跑跑跳跳可以算,效法动物的爬行也算。连看似不动的静坐、站立等也都可以是体育。

经过研究,我们得出了体育的定义,就完成了论道的研究。我们还要检验一下这个研究成果是否正确。首先要思考理论自身是否自洽,也就是说理论本身是否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如果发现了就要调整。其次要检查理论是否与实际一致。只要与实际不符合,就证明这个定义不妥。

得出一个科学的定义是很不容易的,然而要推翻它却是相对容易些。只要提出一个反例就够了。例如我们给出的体育定义,就是为体育确定了内涵,划出一个边界,只要找出一个事实,它在这个范围之内却不是体育,或者它应该属于体育却未被划在这个范围之内,都足以证明这个定义是不准确的,是需要调整的。

2.2 体育学的基本科学结构及体育学的基本要素

在观念设定之后,建立一门学科,就是用逻辑公理去演绎定义性公理。体育学研究的正是从人的主观能力的角度出发,寻求由体育者“心”与体育对象“身心”组成的这个矛盾对立统一体不断运动、变化与发展的规律,并把握这种规律,以达到为人类服务的目的。所以,概括地说,体育学就是从人的主观能力的角度出发去研究、寻求、把握元体育的运动、变化与发展的规律,并使之达到为人类服务的目的。

体育学的基本科学结构就是由体育者“心”与体育对象“身心”组成的矛盾对立统一体。

继续分析可以得出体育学的基本要素:

1)体育是人的活动,因此在体育系统中必然有人,是人面对具体环境从事的体育。可见,从事体育活动的人、体育者的“心”担负着指导任务,它是体育系统的最基本要素。

2)既然是人在从事体育,可见,在体育系统中必然要有所需要“育”的对象,体育对象指人的“身心”,也是体育系统的基本要素。

3)体育者与体育对象之间必然存在双向的信息联系。心对身心要有指导,身心对心要有反馈,正是这种双向的信息联系,使体育者与体育对象构成了一个矛盾对立统一的整体,即体育系统。所以信息也是体育系统中的基本要素。

4)既然体育者是人的“心”,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他必然有他的知识与经验,必然有其指导进行体育的理论与方法。这种体育理论与方法也是体育系统的基本要素。

5)体育的结果。指人从事体育活动有其目的性,通过体育要达到某种目的。这种目的也是系统的基本要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仅将理念元提升为体育学的科学结构,而且得到了体育学研究的五个基本要素:体育者、体育对象、体育者与体育对象之间的双向信息(称为体育系统的内信息),体育理论与方法,体育结果。根据元的层次性原理,具体的元无不处在一定的层次,所以,元体育必然处在一定的环境之中,这就决定了元体育必然与环境发生双向信息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体育系统的外信息。

2.3 体育学的科学原理

体育学的科学原理就是对体育观念自身的表述。这一描述过程就是描绘出体育学的基本科学结构的运动、变化与发展的过程,既然是元体育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过程,那么,理念元的运动、变化与发展过程,就成了这个特殊元体育所必须遵从的基本程序。这实质上,就是用逻辑公理去演绎体育观念这个定义性公理。

根据法元论提出的逻辑公理体系,我们对体育概念的基本科学结构、基本原理进行了分析与研究。由于这种分析是建立在严密的逻辑论证的基础之上的,所以,这些原理就构成了体育学的哲学基础,由于它们具备严密的必然性,从而为体育研究提供了最一般的科学依据。

2.3.1 元的含几性与体育系统中的心对身心的指导性原理

含几性是元的本质属性,它是指在一个元中必定包含有对立的双方。使用古汉语中的一个词“几”来表示,指的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内因。在个人体育这个元中,就是指担任培育任务的“思想”俗称“心”和接受培育的对象“身心”。担任指导任务的“心”,应该达到“精神高尚,心理健康”的思想境界。如果它达不到这个境界,就说明担任指导任务的部分不完美,其后面的一切都难以达到完美了。接受培育的对象即身与心,身指肉体健康,心指精神健康。其中应该把精神健康放在首位,即受训的首先是心,是目前实际达到的思想境界。要按照应该达到的境界标准来努力改造现有的实际达到的思想境界,就是炼心。因为是以心炼心,不涉及肉体,所以将它称为“智育”更为恰当,正是从这点分析,本文以为智育应该排在体育之前。人的一切行为都是思想支配的,所以在修炼时,也应该以修心为首要。对身的修炼则称为“体育”,应该列于修心之后,或者是同时进行,总之是无法放于修心之前的。因为即使是如同魔鬼一样的恶人,他也是先修成其这个恶心的,也是修心在前。

换一个角度来看,人的心(精神)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必须寄存于人的身(肉体)之中,所以修这个心也就是修人的身中的一部分内容。这样来看,称为“体育”也并非不可以。

2.3.2 元的信息性与体育系统的存在性和生存性原理

元的信息性是元的基本属性之一,它指出,元内既对立又统一的两极,必然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这种导源于对立统一性的相互联系,我们称之为元的内信息。没有内信息,元中相互对立的两极就不可能发生对立,就不可能同时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元也就不存在了。所以,信息性是元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信息的这种充分必要性,对于一个具体的元——个人体育系统来说,就构成了其存在的条件。这就是体育系统的存在性原理。

体育系统的存在性原理对于体育学具有前提的性质。大家都知道,要研究问题,首先要确认研究对象是存在的,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才是存在的;否则连研究的对象都不存在,就无法进行研究。

体育系统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就是,在体育者(担任培育任务的心)与体育对象(接受培育的身心)之间要有双向的信息沟通。所谓双向信息沟通指的是,体育者发布的指令信息要能顺利地送达体育对象;体育对象的反馈信息要能顺利地送达体育者。这种双向信息沟通一旦受到阻塞、割断,体育系统就瓦解了。这种双向信息沟通,一旦受到过滤、变形、折光、畸变,体育系统就处在不稳定的危机之中。

法元论指出,当元的层次划定之后,元内子元与子元之间的联系称为内信息;元与外界的环境也必然发生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称之为外信息。内信息是元生存的根据,外信息是元生存的充分必要条件。一个具体的元,离开了一定外界条件就不能生存。这个原理说明,对于一个具体的体育系统要想在环境中生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个一定条件的最一般表述就是要有输入(信息)和输出(信息)。在这里信息指的是广义信息,即物料、能量和消息等。正是这种双向信息沟通构成了体育系统在环境中生存的充分必要条件。这就是体育系统的生存性原理。要保持体育系统与外界环境之间良好的双向信息沟通。这种双向信息沟通一旦被阻塞、割断,体育系统就要灭亡。人如果不吸氧不吃饭,或者不呼气不排泄,就无法生存。前者是割断了输入信息,后者是割断了输出信息,它们均导致人的灭亡。

2.3.3 元的运化性与体育系统的可控性原理

元的运化性说明,元是一定要运动和变化的。对于具体的元——体育系统,元的运化性说明,体育系统是一定要运动、变化与发展的。体育系统这个矛盾对立统一体的运化是以内信息为根据、外信息为条件的,所以把握它在各种条件下的运化规律,就能控制它的发展方向,这就是体育系统的可控性原理。这个原理说明,体育系统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它就为体育研究带来了实际的内容,否则,一个不可控的系统就不需要人们去考虑控制,体育学也就无从谈起了。所以,由元的运化性推论出来的体育系统的可控性原理,就构成了体育学的基本原理。

这个原理还说明,既然体育系统是可控的,那就要求人们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使被体育系统朝着有利于人类近期、远期的利益而又无害于人类的方向运动、变化与发展,这也正是体育研究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2.3.4 元的多义性与体育的选优原理

元的客观多义性,说明元有向多种方向发展、变化的可能性。这就是说,对于体育系统这个具体的元,同样具有向多种方向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可能性。当前,体育已经从居室内走向露天,从专门场馆走向大自然的高山田野,从陆地走向水中、冰雪之上及空中(跳伞)。正是基于这种性质,体育者才能制定多种体育方案,并根据人们的理想和愿望选取最佳的体育方案。元的多义性在体育系统中的直接表现,就是体育系统的体育方案选优原理。

根据体育学的选优原理,体育者在决策体育问题时,就应自觉地提出体育系统尽可能多的待选方案,而不应只提出一个方案。在体育系统的各种被选方案提出以后,体育者的任务就是选优。

体育是为达于身心健康所进行的行为活动。所以,有思想的人,就应把这种实践活动从自发的上升为自觉的、在理论指导下的实践,从而提高它的效果。在笔者看来,纵观中外体育锻炼方法,能达于身心双修、养生护生的最好方法之一是中国的武术。田径与球类运动能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但不能同时得到护生的技巧。而习拳、练棍,不仅能锻炼身体,而且能提高护生本领。有人可能会说,今天护身有枪弹,但两人同样有枪弹,其中一人还会武术,则会武者易胜是明显的。如果说一般的习拳,练棍能取得养生护生的效果,那么,更注重心意锻炼的太极拳、自然拳等及相类似的动气功、静气功就更能取得身心双修的效果。大量实践已经证明,长期坚持这种练习能得到身心双修的养生、护生的良好效果。争取一箭多雕,提高体育效果,是确定体育方案时应考虑的一个内容。

太极拳的练习与应用都是把一个人作为整体来研究的,对身心双修合一而论的。对学习者来说,它能使你身体健壮、工作持久;思维敏捷、提高效率;心志坦然、情绪稳定;情操高尚、作风良好;获得身心双修的效果。

根据元的多义性可知,体育系统有向多种方向发展的可能性。这种向多种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就为体育者的选择带来了客观的现实性的基础,从而为体育者进行科学的体育建立起了一条必须遵循的原理——体育的选优原理。

2.3.5 元的多义性与体育学的价值准则原理

元的客观多义性说明元有向多种方向运化的可能性;元的主观多义性说明,由于研究元的主体是人,而人又是以他的具体的历史性和现实性存在的,因此,人对元的认识也就存在着历史的和现实的(包括目的、观察角度、观察手段等)局限性,由于人的这种局限性,对元就产生无穷的观察与研究的角度。

现在人们根据体育的发生地,把体育划分为社区体育、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根据要达到的目的,为体育的发展列出奥运争光战略和全民健身战略。在这种划分中,首先要明确目的和找到衡量其好与坏、优与劣的价值标准。否则,就无法制定体育方案和对体育方案进行选优,体育也就无从谈起。这个道理就是体育学的价值准则原理。

这个原理说明在体育方案进行选择之前,首先要确定体育系统好与坏、优与劣的衡量标准。实践证明,要明确体育系统的价值准则,绝非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对同一体育系统,目的和价值准则也有无穷多个。由于立场不同,衡量好与坏、胜与负的价值准则当然也就不同。即使是同一立场,由于认识水平不同,也会提出各种各样不同的价值准则。

价值准则原理说明,由于体育者观察手段和认识的局限性,会造成体育系统中的多样性。由于当代重大问题的庞大性、复杂性、统计性、随机性,使得具有不同观察手段和不同观察能力的人,随着各自持有的不同认识,就会根据各自不同的本质抽象,做出各不相同的判断与体育。面对每一个现实的体育系统,如何统一观察手段,使得被体育的系统对于任何一个体育者都有同一的观察手段与能力,产生相同的认识,通过同一的本质抽象,做出同样的判断,这是体育学要研究的又一个重大问题。否则,体育学就不能排除体育者的主观随意性,而使体育无规律可循,就不能排除同一事物不同体育者(人)做出不同的体育,而这些人中谁也说服不了谁。

元的多义性还说明,在体育系统这个矛盾对立统一体中,主观的认识能力具有相对的真理性。随着这一系统的发展,主观认识能力的不断前进,人们把握体育的能力不断提高,体育科学也就会不断地前进。今天的体育学,是具有今天认识能力与水平的人,对体育系统的认识与描述,也要受到历史和现实的局限性的限制,所以,对此不能作形而上学的理解。这就要求人们要随着体育实践活动的积累、总结和提高,不断发展体育科学。这就是人们在体育过程中必须遵从的体育科学的发展性原理。它说明不仅不懂体育科学知识的人要不断努力把握体育的科学知识;就是对体育科学知识比较了解的人,也要不断地再学习,而且切忌把体育学的理论变成教条。

2.3.6 元的同态性与体育学的同态性原理

元的同态性,是指人对元千差万别的表象所反映出来的共性的一种形式上的概括、归纳与抽象,它是元的本质在表象中的反映,是人们在研究各种事物时抽象出来的各种概念,也是建立图模型、实物模型、数学模型、电子模拟模型等的理论基础。

对于体育学来说,同态性原理是系统设计的理论根据。所有的模拟法和仿真法都是基于元的同态性而得来的。

元的同态性指出,对于任何系统都能建立它的同构系的坚实的理论基础。也就是说,对于任何复杂的体育系统,它的同构系统是一定存在的,这就是体育学的同态性原理。对于某个具体系统,如何设计出它的同态系统,就是模型理论、仿真技术、系统设计的研究任务了。

根据体育学的同态性原理,如何巧妙地设计出体育系统的同态系统,以便更有效地为体育服务,这是体育研究的又一项重要任务。

2.3.7 元的层次性与体育学的全局性原理

根据元的层次性可知,任何事物无不处在一定的层次之中,任何事物也无不包含许多个层次,层次性是矛盾对立统一性的一种表现形式。

对于体育研究必须确定在什么层次上进行(如上述的六层内容),必须确定是国际体育还是国家体育、是团体体育还是个人体育。分清层次就是明确我们对一个问题考察的范围。作为某一层次的体育系统,必须有明确的边界,明确的内涵(即内部组成成分与结构)和外延(即与外界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这就是体育学的全局性原理。体育学的全局性原理告诉人们,每一层次上的研究,必须以更高一层次的研究结果作为条件;而该层次所含的较低层次的研究结果,又可以加深对这一层次的理解。

例如,为了制定中国的体育发展战略,必须研究国际战略环境,同时必须研究各省、市、地区的现实条件。这种上下左右全方位的研究,就是基于体育学全局性原理所要求研究的内容。不做这种全方位的研究,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的体育方案。

体育的全局性原理,要求各级领导必须学会从全局看问题,不仅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而且要从更大范围考虑问题。因此,要求各方面的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本专业的业务,还要尽可能地掌握更宽广范围的知识。在进行决断的时候,应以对全局是否有利为主要标准。任何层次的体育者,都必须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己任,国家观念是全局观念中最重要的观念。

2.3.8 元的边界性与体育学的边界性原理

元的边界性说明,人们对具体问题的研究,必须首先划定边界,而划定研究对象的边界,有时也并不简单。由于事物的广泛联系性,欲割断这种联系来划定边界,首先,就要认清某一层次上的事物的本质,并深知该层次上事物的本质与外界环境条件的必然联系。

对于体育系统来说,一定要划定体育者与被体育对象的范围,以及它们相互作用构成的体育系统的边界,进而研究确定体育系统与外界环境的联系,不如此,就无法开展体育研究。这就是体育学的边界性原理。

这个问题看来很简单,实际上划定这个范围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十分困难的问题。人们的错误体育往往与这个范围含混不清有关。例如,中国体育问题的边界是什么?从地理范围来看是中国,从性质来看是体育。……边界究竟应划在何处,实际上是很难确定的。

对于体育者,划定体育对象的边界十分重要。边界性原理告诉人们,研究任何问题,首先要确定问题的边界,才能划定问题的层次、确定研究问题的目标与方向,否则就无法着手进行研究,制定科学的体育方案更是无从谈起。

边界性原理的更深一层的含义是:它是确立研究对象定义性公理的理论根据,它是提示人们对事物认识从无名向有名、从现象过渡到本质的一条基本思维原理。边界性原理提示人们:在认识事物时,首先要给被认识的事物定名,即划定事物的边界,确立事物的内涵与外延,从而将这一事物与其它事物区分开来。这实质上就是找出事物本质的过程。一旦事物的边界划定、本质找到,即确立了具体的元。这个具体的元就构成了研究对象的定义性公理。这一过程称为概念开发。概念开发一般解决的是学科的元概念问题。如什么是体育,什么是体育学的科学结构。在元概念确立之后,即得到定义性公理之后,对学科的开发与建立过程就是用逻辑公理(元的属性)分析、演绎定义性公理的过程。如体育学学科的建立与开发过程,就是用逻辑公理(法元论)分析、演绎体育科学的定义性公理的过程。本文就是在进行这方面的努力。

法元论提供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程序,即逻辑公理。但是在研究问题时,问题的开端,首先是“确立事物”,连什么是事物都不清楚,认识事物也就无从谈起了。当然,事物本身就是一个无穷尽的谜。因此,作为当代人要认识当代的事物,就是以时代的精神给出(或定义)事物的内涵与外延,即划定事物的边界。以时代精神赋予的事物的内涵与外延,就称之为定义性公理即设定观念,所谓定义性公理就是以这一时代的认识抓到这一事物的本质,从而将这一事物与其它事物严格区分开来,正是这种严格的区分,才包容了它和其它事物的本质的所有联系。用信息论的语言来说,就是与其它事物之间存在的差异,即信息。研究的事物一旦不能与其它事物严格区别开来,则称之为概念不清。在科学研究中,基础概念不清,学科就无法建立,这已经是任何一个科学工作者做理论研究工作的常识。

2.3.9 元的边界性与体育学的整体性原理

元的边界性说明,为了对具体事物进行研究,首先要划定研究对象的边界,确定研究对象的层次,使研究对象表现出与外界的隔离性,即在边界以内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对于体育问题来说,体育者与体育对象就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就是整体性原理。整体性原理说明,体育系统内各要素必然发生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使得体育系统表现出不同于部分的整体功能。而整体功能发挥的优劣是由其内部组成元素(子系统)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决定的。这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的表现即是体育系统的整体结构。体育系统的整体结构,不仅与体育系统构成的子系统有关,而且和子系统在其整体中的排布顺序有关。所以,根据体育系统的整体性原理,作为一个体育者,就要从整体的功能发挥的优劣上去看问题,从子系统的组合效应上去看问题。这就是说,不仅要看到各个子系统的好与坏、优与劣,而且要看到它们在整体中的地位。这一思想在现代系统设计中发展成整体最优化设计。体育系统整体的功能优劣其最一般的衡量手段是,系统表现出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就是在环境的生存竞争中表现出来的生命力。所以,作为一个体育者,就要根据不同时期的环境条件及时地调整系统的内部结构,以便更好地发挥适合在环境中生存的整体功能。

体育学的整体性原理告诉我们,必须从体育系统的整体上观察和分析问题,必须从体育系统与环境的关系方面去观察和分析问题。子系统功能的优、劣当然对整个系统有很大影响,但是由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不同的关系,表现出来的不同整体功能的好与坏、优与劣都能产生更大的影响,所以体育者对体育系统追求整体的最佳化,就成了必须遵循的体育学的原理。

2.3.10 元的约束性与体育规律的存在性原理

元的约束性是指元在运动、变化与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相对不变性。所谓不变性就是现象中巩固的东西、统一的东西、固有的东西,即规律。这就是说,元在运动、变化与发展过程中是有规律可循的。因此,对于一个具体的元——体育系统,在它的运动、变化与发展中也一定有规律可循。这就是体育规律的存在性原理。

根据体育规律的存在性原理,首先说明体育规律是存在的,体育是有规律可循的,体育规律是能被人们认识和把握的。这就是说,体育不只是一种艺术,而且能上升为科学。这就坚定了我们研究、开发体育问题,使之上升为科学的信心。这就坚定了我们学习体育学、掌握体育学、应用体育学的信心,从而排除了体育只能被具有超人天赋的特殊人物所掌握的错误观点。其次说明,既然体育是有规律可循的,就要求体育者必须研究、探索和掌握这些规律,而这些规律就是体育系统在运动、变化与发展过程中的不变性。体育活动尽管形式多种多样、内容千差万别,但它们的不变性就是,都有体育者、体育对象以及它们之间的必然发生的相互关系,并在环境中求得生存。这就是体育活动中“巩固的东西”、“同一的东西”,也就是体育学的最基本的规律。

体育规律存在性原理说明,体育是有规律可循的,体育不仅是“少数人”能掌握的一种“不同凡响”的艺术,而且是一门能被一般人所把握的科学。如果说体育学的选优性原理说明,体育需要“体育理论”指导的话,那么,体育规律存在性原理就说明,这种“体育理论”是存在的。正是这种理论为体育者做出科学的体育提供了有力的工具。现代体育研究,为了寻求体育规律,应运而生地开展了多种学科研究,如运筹学、系统分析、科学预测、技术评估、模拟理论、仿真技术等等。

2.3.11 元的随机性与体育学的主观能动性原理

元的随机性说明,处在无限广大环境中的元,由于可能遇到各种不同的条件,从而存在着向各个方向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可能。因此,对于具体的元——体育系统,也就存在着向各个方向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由于主观不能完全认识、把握其各种各样的环境因素,就表现为随机事件的发生。面对体育系统这种随机事件的发生,体育者就要充分地发挥其主观的能动性,当机立断做出应急的体育。而要想当机立断做出应急的对策,就要充分地发挥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不但要把握体育系统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必然性,而且还要认识体育系统运动、变化与发展的偶然性,以及在偶然性之中把握必然性的规律。这就是体育学的主观能动性原理。为了在体育过程中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为了在偶然性之中把握必然性,现代科学研究还发展了概率论、博弈论、排队论、对策论、模糊论等新学科。

体育学的主观能动性原理说明,体育者为了制定科学的体育,必须充分地认识所把握信息的统计性(即偶然性中的必然性)。因此,就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在偶然性中把握必然的因素,只有如此才能下定决心做出科学的判断。

2.3.12 元的稳定性与体育系统的抗干扰原理

元的抗干扰能力是在外界条件影响下,维持其自身存在(性质不变)的最基本条件。由于世界上没有完全孤立存在的系统,所以,元的抗干扰能力是元存在的根本条件。对于体育学来说,要想使体育成为实际,那就要求体育者和体育对象以及它们相互作用构成的系统,不但首先是存在的,而且必须具备抗干扰的能力,从而能在环境干扰的情况下维持自身的稳定性。这就是体育学的抗干扰原理。不具备抗干扰能力、不能抵御外界的干扰,体育系统就不能存在,更谈不上保持自身的性质。对于体育者来说,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求在受到外界干扰的情况下,能维持自身的功能。以保持体育者的自身稳定性。

根据体育系统的抗干扰原理,不仅要求体育系统的体育者是稳定的,而且还要求体育对象以及在体育活动中使用的工具,如信息通道、计算机系统是稳定的,并保持良好的功能。为此,还专门设计了对各种设备的监测仪表、鉴别器、反干扰装置等,以便监测设备的运转功能和信息通道以及电子计算器的工作情况,避免信息传输失真和错误信号的输入。

2.3.13 元的稳定性与体育系统循环稳定性原理

循环稳定性原理是指元在运化过程中,更高一层次的几的不变性。循环稳定性是对存在量变与质变的系统的更高一层次的本质的认识,这一点对今天的体育活动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体育活动本身就是体育者与体育对象之间,信息输出与不断反馈的循环过程。对于大系统的稳定性的研究,都可以归纳为循环的过程。

认识了更高一层次的几的不变性,即循环稳定性,才能把握长链条的复杂的大系统的稳定性,并在这种稳定的循环中,使系统得到最优、最快的发展。循环性的研究为体育的系统分析提供了可靠的理论根据,它要求在更高一层次上把握体育系统的稳定性,它不是在某一运化阶段上把握和研究事物量变或质变的规律,而是把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作为更高层次的整个系统运动、变化与发展的一个环节,在循环圈的整体上来研究事物运动、变化与发展的规律。

循环性是体育系统自身科学结构稳定性的一种表现形式,说明在体育者或体育对象的变动中,如何保持更高一层次的几的不变性,就能维持该体育系统自身的存在与稳定。

2.3.14 元的稳定性与体育系统的协同性原理

元的协同性是指元内的子元在不断变化(与外界交换)的情况下,保持元的稳定性的一种形式。对于体育系统来说,这就是协同性原理。协同性是指在体育者和体育对象不断变化的情况下,维护体育系统自身稳定的理论依据。火车长途行驶,不换司机就不能维持列车自身(体育系统)的稳定性。这种不断与外界交换子元的状况,是维持体育系统自身稳定性的重要条件。

体育者把握协同性原理,就会自觉地不断地更新体育系统中那些不能与其他子元进行有效配合的子系统,以便保持系统的整体功能。对机械系统就要准备备品备件,对人事系统就要考虑后备的人选。在演出中,A、B角的处置就是基于这一原理的考虑。

根据协同性原理,对体育机构可以进行最佳智能结构的组织设计,使体育机构的人选成为互补型而不是摩擦型。

2.3.15 元的几变性与体育系统功能的可变性原理

元的“几”变性是指元的“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改变的,其改变的方法有:元的解体、元内子元的重新排布、元与元合二为一。

对于体育系统来说,“几”变性首先说明,对于任何一个体育系统,它的几是可以改变的,也就是说体育系统的功能是可以改变的。而改变的方法是,体育系统的解体、体育系统中子元的重新排布、体育系统与其它系统合二为一。这就是体育系统功能的可变性原理。

体育系统功能的可变性原理说明,体育系统的功能既然是可变的,它就可能向好的方向变化,也可能向坏的方向变化。这就提示体育者,在驾驭体育系统的运动、变化与发展的过程中,在遇到问题时不要灰心丧气,认为这个乱摊子不能变好;同时对于一个运转良好的体育系统也不能骄傲自满,还要兢兢业业,不断努力,因为疏忽大意会使一个运转良好的体育系统变坏,变成一个乱摊子的。

体育系统的功能可变性原理不但说明体育系统的“几”可以改变,而且提示体育者改变体育系统的“几”有三种方式。体育者研究、掌握和灵活运用这三种方式,就可不断地改变体育系统的“几”,以便使体育系统发挥出最佳的功能。

元的几变性,为一切系统功能的改变提供了依据与方法论基础,当然也为体育系统的功能改变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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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与“道论”--归纳综合、分析、演绎方法对体育研究的启示_论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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