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教育背景下几个微观机构的分析_应试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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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讨制度

检讨,又称检查,是指犯了错误的组织单位向上级机构,或者个人向管理者交待、反省其错误言行所作的口头陈述或所写的书信。检讨作为一项交待错误、表示改正错误决心的制度,通常出现在公共事务管理与司法活动中。在应试教育体制下,检讨制度是教师为维持学校公共教育秩序,惩罚那些不交作业、调皮捣蛋、破坏课堂纪律的学生常用的一种管理制度。检讨制度背后基本的人性假设是:学生由于年幼,不太懂事,容易犯错误,因而是潜在的“嫌犯”,需要严加看管,否则学习不能进步。

应试教育是指学校的一切活动都为保证升学率与最大可能地为学生获取理想分数而进行的教育活动。直接或间接重视应试教育的人,包括以校长为代表的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甚至家长在内的所有的人,他们普遍把升学率看成学校教育成败的惟一标准。应试教育以工具理性主义为重要指向,“将学生按‘工具’来培养,而没有按照‘完整人’来培养,危害甚大。对于某些工具理性主义影响严重的学校,甚至可以说培养了‘精神世界不完整的人’或‘精神残缺者’”。[1]

检讨制度把学生假定为“易犯错误者”,对影响学校、班级或他人获取良好分数的学生,按照公共事务的管理制度与原则,通过让其写检讨的方式予以警告。经常写检讨的学生大致有两类:一是由于学习成绩不良而拖累整个班级量化评比结果的后进生;二是违反课堂纪律或不按时交作业等有“不正当”行为的学生。让学生写检讨,是教师用来维持课堂秩序的惯常手段,也是应试教育对学生实施人格规训的重要手段。

教育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其特殊性表现之一是:学校教育场景中学生的日常求知行为,很难用某种绝对的标准来做判别。教育活动中出现的“错误”行为,适用的判认尺度一般是班规、校规、学生守则等规章条例。换言之,学生的日常行为只能用“合规范性”来衡量,而不能用公共事务管理中尤其是司法意义上的正确或错误进行二元化判断。比如说,教师不能判定学生迟交作业或上课交头接耳是一种错误行为,并进而认定该学生具有法学或管理学意义上的写检讨的义务。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频现教师让学生写检讨,并由此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师生关系冲突。这种迹象表明,在现行教育管理活动中,教育学原则正让位于法学、管理学原则。实际上,教师动辄让学生写检讨,是有悖于教育伦理的。教育领域中有两种“错误”行为需要区别对待:一种是确实属于司法范畴,需要用法学原则对事件的性质做出判定,让造成犯罪事实的当事人作检讨;另一种是属于日常班级管理行为,需要用人文关怀去化解。毕竟,制度是用来调整人的活动的一套规范,它首先是人性的制度,其次才是法学或管理学意义上的制度。

教师对学生所谓的“不正当”行为的判别立场需要回归到以人为本的轨道上来,而不能把学生假设为潜在的“嫌犯”或刑侦意义上的“行为可疑者”。当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彰显了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潮,“只要是把儿童当人来看待的教育思潮,只要是关乎儿童心理发展的研究,无不聚焦于‘教学是一种特殊的沟通型态’、‘教学是儿童人格发展的过程’、‘教学过程也是集体组织的社会过程’、‘从适应发展的教学走向促进发展的教学’等命题。”[2]新课程改革推崇生命教育,强调概念重建,必须在制度安排上有所创新,使课程改革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落实到制度层面。要达成课程改革的目标,教师应对学生的个体性知识、实践性知识予以关注,即关注学生由于不同的地域、文化、经济背景可能旁生的课程意义,尊重“特殊”学生的“异常”行为,以及在不同的求知条件与方式之下可能获得的不同课程“成绩”。[3]

二、谈心制度

谈心制度作为一种微观说教制度,与应试教育的关系显得比较间接。谈心,一般是两个人之间为了沟通感情,互通信息,以期达成共识或相互理解而采取的一种言语交流活动。谈心,多用于私人之间的交流,具有空间的封闭性、时间的共契性特点。而且,参与谈心活动的人需要有音质与音量的控制,经常是轻声细语地进行,比如母女、父子、恋人、密友之间的某种交流。

在分数至上的工具理性支配下,师生之间的谈心活动实际上蜕变为教师对学生的一种自上而下的说教、规劝,甚至是指责、呵斥。名为谈心,实则训话。谈心制度背后的人性假设是:学生是“叛逆者”,需要用谈心活动去规劝他们,使之步入学习的正途,否则将贻误大好前程;学生是“心理适应不良者”,他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容易产生心理问题,需要用心理咨询给予排解,否则容易出现心理疾病;学生是“知识人”,他们的发展状态可以用分数来衡量,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应该为求知服务,否则在竞争激烈的考试制度下定将失败。这些人性假设暗含着学生发展过程中的共性与个性、心理与文化、知识与生命之间的二律背反逻辑,而且前者对于后者来说,都是一种压制性的力量。

教师的工作不仅有传授知识的职能,而且有育人的职能。只有让课堂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学生才能获得多方面的满足和发展,教师的劳动才会闪现出创造的光辉和人性的魅力,教学不只是与科学,而且是与哲学、艺术相关,才会体现出育人的本质。”[4]教师把文化与精神范畴的事物通过谈心的方式展示出来,对学生的独立品格与自由精神将会是有益的。然而,谈心制度一旦与应试教育结合在一起,就可能成为学生精神焦虑的诱因,原本具有安慰心灵的谈心活动变成了精神规训,成为教师确保学生刻苦学习、提高学习成绩的武器。

谈心,本是一件温情的师生之间的对话活动,但在工具理性主义的驱动下,变得让人畏惧。有学者结合自己的求学体验批评应试教育时说,“我为什么那么痛恨考试,因为它从小开始就叫你听话,给你一个模式,在模式里打转。这不是人文教育。”[5]教师找学生谈心,实际上与训话差不多。被教师点名叫到办公室去谈心的学生,总会引来学伴们另类的眼光与无端的揣测。谈心,无非就是教师给你讲一些大道理。诸如光明的前途、父母的艰辛、时间的珍贵、集体的荣誉等老生常谈的话题,都是教师跟学生谈心时所常用的喋喋不休的说辞。偶尔,教师还会表情凝重地引用鲁迅、爱迪生、高尔基、培根等中外名人的格言警句来加强自己的说服力。

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看,相对于检讨制度,谈心制度无疑具有进步意义。但问题的根源在于:在应试教育背景下,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被假设为“叛逆者”、“知识人”或“心理适应不良者”,并最终被各类微观制度定义为需要看管与防范的对象。

真正意义上的谈心,可以体现教师的教育风格、人格魅力与语言艺术。它是一种基于心灵交往的活动,有其基本的规范。改变应试教育体制下“说教式”、“训话式”的谈心,还原谈心以温情、协商、对话的本来面貌,是新课程改革落实“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的教育理念的基本表现之一。教师在运用谈心制度时必须在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基础上,适当运用一些语言的艺术,不说空话、大话、套话,不训斥、不责问,还要准确、得体地表述自己的意见,不至于使学生感到尴尬。教师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谈心活动的规律,不断改进谈心的策略,方能做到谈心如一阵春风、一场春雨,滋润学生的心田,从而让校园更和谐。

三、家访制度

家访的本意是为学生提供一种个性化的服务。然而,随着现代教育的发展,在校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小部分学生既脱离了家长的日常监护,又脱离了教师的教管视野。由于家长与教师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不遵守校规的学生通过编造各种借口逃学,或者编造谎言来维持自己“认真读书”的假象。为了防止逃学与说谎现象的频发,家庭与学校之间必须形成某种协作机制,以及时发现学生的“不轨行为”或“异常行为”。

原本针对少数学生的家访制度,成为现代学校针对所有学生的一项微观的教育制度,而且发展至今已日臻完善。从家访制度的变迁与制度设计的目标来看,不难发现,家访制度背后的人性假设是:学生是“爱说谎者”、“行为不端者”、“需要看管的人”。为了抑制学生人性中所谓“消极”、“懒惰”的一面,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必须保持长期、有效的沟通,并协调立场,催促他们刻苦学习,以便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效益。

由于升学率被视为学校办学是否成功的核心标准,以及家长为了让孩子取得满意的考试分数,教师与家长都有加强双向联系的强烈愿望。因此,家长与教师之间达成许多微观制度建设的默契,比如作业监督制度与签字制度、定期家长会制度、家长校访接待制度等。其中,教师家访制度最为典型,它与其他制度一起组构了一套严密的对学生施加考试规训的制度体系。

在教育行政干预下,原先的学生成绩排名与公示制度逐渐从应试教育的微观制度框架中隐退了下来,但家访制度却不断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成绩排名与公示制度留下的空缺。由于家长对于孩子的考试成绩的知晓速度变得缓慢,且准确性不高,因而教师需要通过家访的方式给家长通报信息,以便谋求应对措施。教师通过义务性地告知学生的成绩,给家长以心理压力与舆论力量。

家访制度本是落实因材施教原则的有效途径之一,是值得推荐的学校与家庭合作的一种制度。通过走访家庭收集学生成长的第一手资料,教师能更理解和宽容学生,从而更愿意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而不是要求所有学生都以同样的方式完成相同的学习任务,并达到既定标准的考试成绩。教师家访不是为了考察学生的家庭或父母情况,而是要和他们建立起愉快的教学关系与人际互信关系。因此,变革应试教育背景下的家访制度,教师首先要弄清楚家访的教育意义与策略,比如说,家访的目的是什么?家访时应该说些什么?对于具体的教育事件应该向家长告知到什么程度?教师不能把它简化为一种应试动员活动。

家访不是教师单方面就可以实施的活动,只有在教师与家长、学生三方都认可的情况下,才可能富有成效。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教师家访需要“选择适宜时间,创造宽松的家访环境。要尽可能在学生家长空闲、生活顺利之时家访,以利对方接受,切忌平时不联系,出事便急奔学生家中,名为家访,实为‘告状’。”[6]教师家访需要改变单向性的教育价值输入观念,建立多元文化共存的教育价值观;需要尊重每个家庭的生活现状,不宜强行家访,尤其是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应给予特别的照顾和安排;需要转移家访重心,即由传达学校对家长的意见与建议转向确立教育服务意识,上门征求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与建议,并协商因材施教的教育方案。此外,学校应根据校情规划教师家访的培训方案,规范教师的家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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