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发展观的实证思考_可持续发展论文

建立新发展观的实证思考_可持续发展论文

全新发展观确立的实证思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实证论文,发展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全新发展观重新确立的战略创新要求

观念的变化制约着人的全面前进,制约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国家应在不断促进生产力的基础上并实现人的全面进步方面显示出优越性。全新发展观念中人类、自然、社会与经济应该处于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之中。无视人的需求与自然协调的前提下,过分强调经济因素会使人类陷入可悲的遭受遗忘与抛弃的地位。自然的非协调导致人类原始生存空间的恶化进而影响福利的降低,而片面发展观的危害直接体现在人们福利水平的降低。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进步,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由人构成,社会的进步也标志着人类整体素质的上升。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应在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进步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的关系,基于自然界不同的物质层次具有不同规律,人们的实践有近期与远期效果区别,因而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需要具有战略眼光科学认识自然界的各层次、各系统的特殊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确立大局观念。而人与社会的协调,反映了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发展是前进中的发展,发展观也需要创新与前进,以创新推动观念的进步,理论创新、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共同推动“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可持续发展观。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更加完善与健全;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实现“十六大”所提出的战略目标,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际上强调了经济、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强调的是可持续发展。发展必须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因此发展观的确立也必须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在自然、社会与人类协调中的经济进步条件下推进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进步,全面提高人类的综合素质。以自然条件一方面为经济发展提供基本动力与现实基础,另一方面为人类的最优生活方式提供支持;人类的全面进步与综合素质的提高会促进生产力的进步,在进步中改善已经损耗的自然。发展是协调的,只有平衡才能够稳定,发展观的确立角度也只有从和谐与稳定出发才是可靠的。以前我们所倡导的赶超型战略与畸形的发展方向所导致的最大危害便是忽略了人类、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忽视了协调打破了发展的平衡,是目前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不平衡与不稳定因素的关键。“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涉及到人类、社会、经济、自然的方方面面,属于全面发展的宏伟战略目标,所以影响发展方向的发展观念也必须适应目标的要求进行创新,改变过去非平衡的发展观念,树立协调平衡的全新发展观念。

二、全新发展观确立的哲学基础要求

否定之否定规律在人类社会前进中的规律效果是否适用关系到全新发展观念创立的哲学基础。否定之否定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基本规律,本人认为其前提条件是事物存在基础的永恒性(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考察人类社会必须将人类社会存在基础考虑在内)。将人类社会全面进步的一方面——人类福利水平(广义的福利概念)作为着眼点去研究否定之否定规律,确立人类福利标准来衡量是否在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获得永恒进步,实际上这是不一定成立的。从人类社会存在基础分析,她存在的基础并非是永恒的,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无论对于人类社会自身来讲还是与人类社会相关的福利水平都存在阶段的适用性特征。人类的全面进步除人自身的科学文化,身体与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外,还应包括人类生存的物质条件——即外在福利标准的上升,这又不得不涉及到人类感受等心理因素,即人的满足水平与程度,人的感觉与兴趣,人的满意程度。从这一点来讲,物质与精神是一致的,发展观确立的同时也需要明确达到人的物质收获与精神丰富的和谐的观点。阶段中的发展必须永远将协调放在第一的位置,只有平衡与协调的全新发展观念发展才是保证人类社会进步与福利提高阶段性最佳组合收益的保障。既然否定之否定中的前提条件并不存在延续的永恒性,进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类历史中没有永恒的进步,人类的发展总是在震动中起伏,既然没有终极的结果,观念上也大可不必强调永远的协调与共存,在接近发展极点的条件下适当的平衡破坏更有利于我们更好的生活在这个物质载体上。人存在的现实意义在于存在对于一种存在物成为了对象,并且这种存在物通过以存在为对象证明了自己不同于一般存在物。人的出现意味着对外部环境的侵占与掠夺,人类自身为自己树立的发展观念从本体角度来考虑必定是在以和谐存续发展为前提下的以人为本的观念,这便是人类存在的本性反映!

无视人的与自身生物结构本质相适应的有意识的和有着丰富的感性和精神需要的生存本质,并在实践上予以限制和剥夺,狭隘的从人的肉体生存和排斥异己的占有欲出发,驱使人不断异化,沉溺于单纯追求支配手段无限增长的数字化生存,是最原始也最不科学的发展,和谐基础上的以人为本的发展在保证人类存在前提得到满足条件需要人的全面进步:即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与身体素质的全面进步。全然不顾整个生物的生存空间是一个在物种分布,能量与物质的循环等方面高度有序的空间存在形式,人类和与之息息相关的其他生物正是这种有序空间形式下才得以存在的客观事实,无视空间存在形式的、建立在时间形式上的发展,必将于在这种空间存在形式致命的改变的同时以毁灭人类自身为代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所遵循的发展观念是以剥夺人的生存与发展权利为前提的发展观念,是不科学的发展观念,因而非科学发展观念给社会带来的问题必然表现在发展的非均衡层面(尽管这种发展观念的有其存在的历史原因),以人为中心上升到哲学层次发展观念必须是全新的。从阶段可持续性与平衡角度考虑问题所得出结论:时间是方向,空间是现实,现实的存在使方向成为可选择的对象;发展是方向,物质是基础,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也有弱点,突出人的重要地位的全新发展观中协调观念必不可少。

三、全新发展观确立的自然前提要求

协调、和谐的发展必须拥有良好的自然前提为我们提供必要的基础保证,自然为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提供物质保障。非协调的陈旧的发展观念必然是以破坏自然为发展的前提,非科学的发展观念突出体现为,自然环境在深深留下人类活动痕迹的同时便加速恶化。以经济发展与人全面进步为重要前提需要与自然环境的保护及合理开发相适应。工业化进程中掠夺式攫取资源与人口增长的加剧使自然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综观世界工业化进程及我国赶超战略实施的过程,工业化所取得的杰出成果总是伴随着大气、土地、河流与海洋的污染,生物种类的灭绝,废物的排放等所导致的居民生活福利水平下降为代价。目前世界80多个国家约占40%的人口面临严重的水危机,全球1/6的人口没有获取洁净引用水的正常渠道;发展中国家90%的废水未经处理就被直接排入江河湖泊。我国更是水资源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而且全国七大水系80%流经城市的河段被污染。北方河水流量明显减少,1988年至1996年的9年间,黄河源头地区水量比正常年份减少23.2%,共计少来水277亿立方米,1997年后源头地区还出现了断流;连年持续干旱,降水减少源头河流量得不到补给;分源头的湖泊出现萎缩碱化、盐湖化,甚至干涸,有些湖泊由外流湖变成内流湖。随着城市化建设与经济发展、人口数量的增加,水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会更加尖锐,水是人类起源与生存的先天条件,先天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必定对后天发展形成巨大的障碍,所以必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其中水蚀面积165万平方公里,风蚀面积191万平方公里。我国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仅占1/3,我国年排放二氧化硫2000万吨,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30%,全国每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7.8亿吨,其中危险废物1000多万吨。环境的恶化直接导致了人类自身健康标准的降低,经研究发现,我国在过去的10年中,癌症发病及死亡数增长了大约22%,其中绝大多数癌症的发生与环境因素密切相关。超前掠夺方式的开发观念与淡泊的环保意识所导致的自然条件的恶化直接损害了人类福利水平,尽管经济确实在以很快的速度增长,但这种增长速度由于与环境条件无法协调从而背离了和谐的原则,从长远角度看,则影响了人类后续的发展能力与潜力,所以在坚持经济增长的前提下树立全新的观念势在必行。这种全新发展观念一方面必须顾及经济增长带给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的极大丰富,另一方面也必须考虑到现实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尤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人口、经济及资源分布的不均衡状况相当突出,因此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念下,必须树立经济、人口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全新观念!

四、全新发展观确立的经济前提要求

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工、农业基础薄弱,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所提倡的发展战略是赶超型的战略,战略布局与战略重点在经济结构、区域结构与城乡结构中存在巨大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促进整体经济效益提升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结构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地区差异问题、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新的经济、人、社会与自然失调的现象。结构的失调意味着各种资源利用的不合理与效率低下,伴随着经济发展所出现的各种问题需要我们在发展中逐步解决,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意味着发展观念的转变,也就是全新发展观念的确立。新发展观的确立需要从单纯追求GDP增长转向财富增加和经济机能优化,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健康有效的均衡发展。在投资和消费中,应更加注重消费;在城乡收入中,应更加注重农民收入;在经济与社会进步中,应更加注重社会的发展。新的发展观或先进的发展观,应更突出人的价值,体现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结合的思想,突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城乡协调、阶层协调、人与自然协调。从GDP到HDI的演变,在经济伦理学背景下的新发展观,既不是传统的以掠夺自然、征服自然为特点的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是将人类的利益完全等价于自然界草木禽兽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极端自然主义。以人为中心意味着我们的社会经济主体要发挥更大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心理素质。

市场经济的推动与创新作用无疑是巨大的,市场经济所带来观念的变革无疑也是全新。中国经济与过去20年相比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方面的进步要求发展观念的创新,经济进步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中国经济正在进入一个新阶段。经济总量在2002年突破10万亿人民币,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意味着中国进入了新的起飞时期。就经济发展速度看,目前中国经济正进入一个新增长时期的上升阶段,1981——2002年GDP年均增长速度达到9.8%,2003年GDP上半年增长8.2%。

2.中国经济增长的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政府管制的放松,投融资环境的改善与法律的健全,要素流动加速与配置的合理化,市场活力对增强经济活力与提高经济效率的牵引力越来越强。

3.中国经济增长新的活力:多种所有制共存、民营经济与外资经济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新的动力;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经济区的高速度增长区域的强大辐射与扩散作用;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计划为落后地区注入活力。

4.中国经济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加入WTO意味着中国将面对全球市场、面临国际竞争,政策的制订需要考虑到国内外经济、政治与文化形势,考虑到内外强大冲击对我们自身承受能力的要求。

5.知识经济的发展壮大需要政府、企业、个人以前所未有的精神状态面对来自世界与未来的挑战。知识经济的出现改变了社会主体的思维与行动方式,意味着新的革命的开始,这次革命将在经济、政治、文化与自然等领域激起创新浪潮。知识经济的出现要求我们以全新的观念考虑我们未来的发展。经济的创新正在以加速度的方式推动着我们发展观念的创新,旧的发展观念意味着落后,落后必然导致我国再次经历变革中的巨痛,必然以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和生产力徘徊不前为代价。

过去的20多年,中国经济发展方向与发展观念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首先是拨乱反正,将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中;其次是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为以市场为主调节经济确立基础。正因为有了20多年的快速经济增长,积累了相当的物质基础,更多的考虑社会发展才有物质前提。但是考虑到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率低,20多年的赶超战略靠高投入与数量与规模的扩张得以实现,造成产业结构趋同、生产能力过剩、稀缺资源的巨大浪费与生态环境恶化。所以以当代人生存与发展损害后代人发展的老路绝对不能继续,增长方式必须转变,必须强调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又因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压力大,经济的快速增长仍然是第一位的,没有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发展必将空心化,关键是GDP的速度、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现实情况,我们目前所倡导的全新阶段性发展必须要有发展战略重点,在发展观念的创新过程中要体现重点突出的观点,也就是阶段性的发展观念的确立,有现实的经济基础考虑在内。阶段性的发展并非意味着失调,而是在重点突出的原则下合理布局,在发展中逐渐实现全面的和谐,实际上是一种由局部到整体逐渐协调以至完美的过程!

五、全新发展观确立的社会前提要求

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全面进步是同步的。强调“以人为本”意味着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要发挥更大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人民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观中必须要体现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将广大人民群众引向先进文化和生产力的发展方向,要增加人力资本的投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是保证国家稳定、安全与繁荣的关键,新的发展观也会带来新的制度变迁,推动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方向发展的前进,在更加民主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进步。我国以前经济建设所推行的道路是重视建设却忽视人民生活,在建设中将物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而忽视了人的需要。这种忽视人的主体地位的社会发展方式随着我国物质基础的增强和人民文化道德素质的提高必须要改变,无论在物质生活方面,还是精神与政治生活方面,必须有全新的发展方式与观念以适应人民不断变化的需求。“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基本生存资料得到满足和初步达到小康以后,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的方向,是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社会的整体性,要求我们的发展观念必须在不断变化的前进中,保持适应社会生活变迁的全新和谐的方式。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是协调发展观,全面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应该坚持的。我国目前发展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相协调发展,应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忽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忽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忽视人民群众的自身素质教育,忽视资源环境保护,忽视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从长远角度讲必将导致整个经济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只有不断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与身体素质教育,才能为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注重相应推进社会政治与文化发展,注重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目前我国发展观的确立需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前提,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伟大目标。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和自然、社会的和谐。以前所倡导的片面、赶超型的发展观念必然被以人的全面进步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全新观念所代替。而这种全新发展观念的存在前提是以阶段性的经济、社会与人的存在和特点为出发点的,在倡导和谐的观念中有重点的突出,经济始终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础,而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不断满足人的需求!

六、在各种发展观比较中确立全新的发展观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伴随着发展观念的变化而变化。当前主导世界发展变化的主要观念有三种,在对比三种发展观念过程中,结合我国经济社会阶段性特点可以判断我国目前所应该坚持的发展观念。

1.传统发展观。传统发展观的核心是物质财富的增长。人们追求幸福的生活就是去追求大量的物质财富,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似乎是社会进步的惟一标志。但两级分化趋势严重,社会公平之途遥远。传统发展观的致命缺陷在于,认为物质财富增长所依赖的资源在数量上是不会枯竭的,即使由于短时期内资源的供给小于资源的需求,但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这种短缺也会得到补充。同时,环境和资源的价值也未体现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以,在传统发展观指导下的经济活动往往是滥用环境资源,经济活动产生的废物任意地排入周围环境,造成环境的严重破坏。传统发展观念由于技术进步的支撑有一定的现实基础,但这种发展观念是不平衡的,发展的最终结果是降低人类整体的福利水平。这种发展观念目前阶段在我国是不可取的。

2.零增长发展观。经济增长带来了严重而普遍的环境问题。《增长的极限》一书指出:我们生活的地球是有限的,地球上的土地资源、不可再生资源、污染承载能力都存在着极限,它们对经济增长会产生限制,使增长存在一个极限。如果继续无限制地追求增长就可能很快达到地球上的许多极限中的某一个极限。最终,人口和工业生产能力都将发生不可控制的衰退。为了避免灾难的突然降临,现在就必须自觉地抑制增长,使人口和资本保持稳定。零增长发展观,忽视了人类主观能动性,忽视科技与社会进步带来的人类自身能力的提高,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协调与控制,属于悲观的发展理论,在强调保护自然的前提下提倡零增长忽视了人的需求,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不可取的。

3.可持续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强调的是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其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应当建立在社会公正和环境、生态可持续的前提下,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可持续发展包含以下内容:可持续发展肯定需要发展,只有发展才能摆脱贫困,提高生活水平;可持续发展显示了环境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即环境和发展两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可持续发展从伦理角度提出了代际公平的概念,同时可持续发展还包括代内公平;可持续发展要求人们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思想到行动要有改变。可持续发展观念是长期平衡观念,体现在长期发展中的辩证关系,但可持续发展所满足的发展属于长期过程中的前进与平衡,缺乏阶段性发展的辩证统一,因而也是有缺陷的。

结合我国战略创新、哲学基础、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社会要求,综观上述三种发展观念,传统发展观念是必须要否定的,零增长发展观也是不可取的,可持续发展观以时间形式的进步为前提,忽略了存在的现实性与生命周期,因而也是存在问题的。在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协调基础上强调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是目前我们应该坚持的。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从我国经济社会战略要求层面讲,就是在体现我国当前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类本身的协调,促使战略目标最终实现。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在哲学层面上则要求首先承认发展是存在进步与最终极限的,但协调的发展是延缓物质承载体灭亡的关键因素,发展过程中必须排斥以突出数字化增长为目的的增长观念,发展的首要因素是阶段性过程中人所能够获得的福利,无论任何阶段性发展,人始终是发展的中心因素。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在自然方面对我国的要求便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自然资源的牺牲利用在可行的条件下必须采取有步骤、有选择、有目的、有补偿的方式,加强对不可再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保护。自然资源的保护需要与经济社会与人类福利水平的提高相协调,开发利用绝对不可以全面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方面的要求是我国必须迅速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与高投入型经济增长方式转为集约型、科技型与知识型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在产业之间、地区之间与城乡之间的结构,突出重点产业(如高新科技产业等)和重点地区与发展一般产业、一般地区相结合,实现产业之间、地区之间与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阶段性的可持续发展在社会层面上的要求社会发展、人的进步与自然资源在阶段过程中处于协调状态,在以经济为基础的前提下,发展要始终坚持人的全面进步与福利水平提高为中心,发展要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人民群众的自身素质、资源环境保护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总之,阶段性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协调与和谐的原则,尽管阶段性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目的是突出重点方面的优先前进,但只有协调与和谐才能最终达到平衡。目前阶段性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如何找到最适应当前经济、社会、自然与人类发展方面的重点方面(重点方面与其他方面在发展过程中是相互制约与平衡前进的),也就是发展中拐点问题的出现是值得研究的。阶段性可持续发展必然体现为各个拐点的重复出现,而实现发展的阶段性质的飞跃,连续质的飞跃会最终达到平衡,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收益也会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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