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观政治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试论论文,原则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55(2009)04-0016-06
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这一原则不仅引人注目地被一再重申,①而且它直接延续了邓小平②、江泽民③关于党的基本路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互关系的思想,同时吸纳了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来的新鲜经验,客观上为完整描绘党的基本路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条件。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针对中国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确定的执政原则,是对政治运行的宏观要求;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则是指这一基本路线所主导的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发展。从逻辑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基本路线的外化形态,二者具有统一性。但是,由于这一基本路线分别由“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构成,其中两个方面共涉及三大要素,它们之间不仅存在着统一关系,也存在潜在的彼此制约乃至相互对立的关系。事实已表明:首先,“一个中心”与“两个基本点”的统一并不是自动发生的,而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结果;其次,它们的统一需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发展上,不仅要接受实践是否成功的检验,而且将视后者的具体情况而形成不同的表现形式。
因此,所谓“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作为一种宏观政治运行原则,既强调了一个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的核心问题,又强调了这一核心问题的解决将具有常遇常新的性质,即: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该问题的提出方式虽不会出现根本变化,但它所面对的具体形势将会改变,所要解决的困难与问题将会不同。
本文以改革以来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经验为依据,试对其运行机制中的整体性、层次性、节奏性、创新性等规律性的特点提出探索性意见。
一、为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持续发展,从总体上说,两方三者应该互联互动,结成一体,使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形成具有整体性特点的统一关系。
按照一般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目标是赶上并最终超过资本主义,首先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赶上资本主义中等发达国家;而在这个阶段需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在上述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互通性质,三者侧重不同,针对的都是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社会主义。当然,一个展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内涵十分丰富,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理论与实践、国际与国内、党内与党外等各个领域,为了体现本文主旨,这里只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宏观把握。
作为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是:“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1](P25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在经济实力上还弱于资本主义的阶段,因而也是存在极高政治风险的阶段。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历史性取代,主要是因为前者更具有经济合理性;所以,社会主义在经济方面优于资本主义是其重要特征。而在社会主义没有达到这个目标之前,它的基本任务只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中国共产党基本路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统一,是一种特定政治原则与特定社会主义发展任务的统一,具体说来,它是经济落后民族在赶上经济先进民族之前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种政治要求;或者说,它是经济落后民族为了赶上经济先进民族对社会主义模式的一种特殊运用。二者的统一表现在:一方面,它自始至终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除非出现不得不应付战争的情况;另一方面,它必须自始至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避免因片面突出既得经济利益而放弃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原则的倾向,还必须自始至终“坚持改革开放”,以避免因片面强化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而背离经济发展中心任务的倾向。
显然,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所体现的整体性的统一关系,要求实现两方三者的高度一致:一个中心是发展经济,两个基本点是发展经济的基本条件。而与之相关,必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与人类社会主义事业联系起来——它既是人类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又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一个阶段。前者要求服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体现出优越的社会制度首先是优越的经济发展方式,从而牢牢把握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后者要求明确现阶段的基本性质,从社会主义在实力上弱于资本主义却必须最终超越资本主义的实际出发,一方面,需要坚持改革开放来探索一条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来保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性质。
所谓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以整体性面貌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主要是指两个基本点作为实现一个中心的外部条件存在,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为了保证经济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改革开放是为了保证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两方三者因而取得了整体一致性。
胡锦涛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做到这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2]
其中,坚持解放思想是为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推进改革开放是为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落实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这四个方面的前两个方面与“坚持改革开放”的精神相一致,而后两个方面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精神相一致,它们共同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
两个基本点以一个中心为归宿所形成的整体性关系,既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可操作性,又在一定意义上揭示了双方具有内在的层次性关系。
二、为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基本任务,两个基本点应该围绕一个中心的要求做适应性调整,使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形成具有层次性特点的统一关系。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改变社会主义在经济领域严重落后于资本主义的面貌,消除其所具有的潜在政治不稳定状态;二是创造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方式,实现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社会主义理想社会的转变。
所谓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承载了上述两项任务。要完成它们,只能通过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的前提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改革的最大成果是使社会主义建设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种转向的实质是借鉴了人类文明重要的成果:市场经济体制;而正是这种经济体制表现了巨大的效率,是人类发展社会生产力有效的手段。选择市场体制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要求。
问题在于,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基本制度框架下发展并趋于成熟的;从理论上说,选择市场经济并不等于选择资本主义,而要做到这一点,只能通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来实现。
困难之处是:既然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环境中发展和成熟的,就难免要打上该制度形态的烙印——这意味着,从实践层面看,在最初实行市场经济的时期,人们往往不容易区别在市场体制的诸多环节中,哪些是市场体制固有的规定性和必不可少的做法,哪些仅仅是体现资本主义制度特点的规定性和做法。显然,这既需要通过理论研究的成果来判断,更需要采用实践方式来检验。而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都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才能形成定论。
然而,在无法得出明确结论的时间范围内,人们往往会出现两种思想倾向:一种过分强调资本主义经验的唯一性,力图使改革走向全盘西化;一种过分强调马克思主义原创理论的不变性,力图使改革放弃市场取向。在通常情况下,前者打出的是“改革开放”旗帜,后者打的是“四项基本原则”旗帜。双方共同的问题是缺乏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深入理解:前者忘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如果经济发展了,社会主义事业搞丢了,显然不是我们的初衷;后者忘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当务之急,没有一种迅速的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是保不住的。当前更为重要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需要,是发展的需要,这是第一层次的矛盾,而相比之下,脱离了一个中心的两个基本点只涉及了低一层次的矛盾。
这种层次性,首先在邓小平那里得到确认。他关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P225)以及使用“三个有利于”标准衡量姓“资”姓“社”的做法,④在一定程度上,都突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第一层次的地位。
当然,如果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任务的背景,仅仅孤立地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视为经济建设任务,把它理解为执政党行使社会管理权所遵奉的政治原则,即所追求的政治目标;而没有看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既是现阶段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唯一正确选择,也是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唯一正确选择,就会片面推导出党的基本路线中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对立。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努力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表明了,共产党人是把人民利益作为自己思考和行动的最高原则;社会主义是体现这一原则的制度载体。而正是出于这一原则,党确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显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基本形式。二者并不存在着任何对立。
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以人为本”同样是与党的根本宗旨联系在一起,并且,科学发展观作为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的发展观,又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理解为以经济发展为主的发展观。在后一意义上,它所强调的以人为本,是对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度出现的经济指标至上的偏向的及时纠正,有着明确的针对性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如果因此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以人为本”对立起来,甚至主张用“以人为本”代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种认识不仅忽视了后者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正确把握,而且也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误读。
正如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所强调:“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3]发展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这就准确说明了党的基本路线中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之间的关系。
三、为了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具体问题,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条件会依次在两个基本点之间转移,使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形成具有节奏性特点的统一关系。
所谓节奏性,是指体现一个中心的重心依次在两个基本点上转移的现象。在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过程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政治保证,而坚持改革开放是动力源泉;但是,过分强调前者会形成“左”的倾向,导致反对变革,而过分强调后者会形成右的倾向,导致放弃社会主义目标。在实践中,两种错误倾向总是共同存在的,但却因具体经济政治形势不同而出现主次关系易位,表现出时而需要集中力量反“左”,时而需要集中力量反右的节奏性现象。
邓小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左”、右干扰有一个总体上的判断:“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的,不是右,而是‘左’。”“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1](P375)事实表明,在整个中国改革进程中,右和“左”的倾向始终存在,都十分危险。邓小平亲自领导了在“两个凡是”、“姓‘资’姓‘社’”等问题上防止“左”倾泛滥的斗争,但同时也因为右的问题换掉了两任总书记的职务。但他的观点十分鲜明:防“左”更为“主要”。
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只能在不断改革中完成,而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结论和实践模式的修正——这里存在着适度的问题:一方面,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坚定地改革那些不合理的理论结论和实践形式;另一方面,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必须坚定地避免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而这种“度”在实践中并不好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需要历时数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限于认识条件,人们并不总能在特定实践举措的开始和结束之间建立一致联系。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固守现成社会主义结论去反对有待实践验证的改革举措的主张,无形中占据更多的心理优势——这种“左”也因此更具危险性;与之相比,右的选择不能不表现为对资本主义观念和模式的赤裸裸的肯定和赞扬,虽然同样对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很大的威胁,但属于公开宣战,比较容易对付。
中国改革的最大成果是选择了市场经济体制,而它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使市场经济体制体现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在一定意义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实现统一的主要问题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命题进行的。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过程中看,在邓小平时期,设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目标和总路线,并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在这个阶段,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总体格局和基本策略。可以说,迄今为止所遇到的重大改革理论和实践问题,在邓小平理论中都有原则性涉及。所谓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实现统一的要求,也是在这个时期得到了实质性的反映。当然,由于改革特别是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此时并没有全面展开,所以,由此所引发的矛盾当时还不集中,具体解决的思路还无法清晰。
在江泽民时期,学习借鉴人类既有的市场经济做法并建立初步完善的市场框架,无疑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当务之急。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展开,民营经济成批量的持续发展,也演变成了必须正视的问题。显然,只有从政治上肯定民营经济,才能继续市场经济改革;但在马克思主义原创理论中,这种经济成分却与剥削行为联系在一起。面对如此难题,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果断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对党的性质和宗旨的调整,开启了吸收民营企业家入党的大门,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现时期,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使国家的综合实力有了显著增强,另一方面贫富分化的程度也渐趋严重;探索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相结合的方式与途径,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升成为主要矛盾。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及时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目标,使这个问题的解决获得突破性进展。
实质上,从邓小平开始到江泽民、胡锦涛,都是坚定地完整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但从形式上看,江泽民更多地强调了“坚持改革开放”这个基本点,而胡锦涛更多地强调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基本点。有人据此认为,现在已经到了制约市场机制的时候,借机想回到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甚至出主意向民主社会主义靠拢,这都是误读。应该看到,实践钟摆从一个基本点向另一基本点的移动,仍然是根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需要;双方并不构成对立,而是形成动态中的互补。这种两点之间节奏性的摆动,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将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完善,也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任务的实现。
从理论上分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最终形成和完善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在运用“部分先富”手段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方面,都将处在边激励部分先富边推动共同富裕的梯次发展状态;换句话说,在一段时间主要是完善部分先富的激励机制,而接下来则主要是建立体现共同富裕原则的干预机制。那么,当需要解决前一个问题时,就必须突出反“左”,而当需要解决后一个问题时,就必须突出反右。
从实际上考察,无论是“左”的倾向还是右的倾向,都表达了它们各自所代表群体的利益,其存在的合理性取决于对方的片面性。一种现实的社会合作的形成,必须是在遵从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由国家权力按照社会主义目标对利益分配实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体现出一种渐进式发展。
要说清楚这一点,需要指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激励方式的特点。按照马克思的设想,计划经济之所以代表着更高的生产力,主要是它避免了由于商品经济无政府状态所造成的对大机器生产力的浪费;至于自由劳动者的联合所体现的视劳动为生活第一需要所产生的激励,马克思主要把它放在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而市场经济是运用竞争方式产生强者,运用利益倾斜方式鼓励强者;强者拥有了更多资源条件,资源条件也因由强者支配而发挥了更大作用。在劳动者能力差别比较大的情况下,市场经济所形成的激励作用具有灵活性、持久性、客观性。社会主义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不选择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达到完善,不能不反复进行“健全市场经济机制——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节奏性发展过程。
这种节奏性发展体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整体和谐性和一致性。
四、为了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使命,两方三者在结合过程中将不断吸收人类优秀文化成果,使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形成具有创新性特点的统一关系。
从逻辑上说,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是承认存在着社会主义阶段,而且承认是在向社会主义阶段的发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不单纯是使中华民族从落后变成先进,也是通过这种改变,呈现出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进而改善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传统社会主义也想在实际上体现对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但却忽略了自身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事实。当年,马克思预言落后的俄国有可能利用农村公社制度而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时,曾指出:“正因为它和资本主义生产是同时代的东西,所以它能够不通过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可怕的波折而吸收它的一切肯定的成就。”[4](P431)但他设想的是“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5](P251)这意味着落后国家与发达国家将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因而,落后民族对资本主义“一切肯定的成果”的吸收,是在同一种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先进民族的帮助来完成的。
在全球化背景下,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仍然必须吸收资本主义“一切肯定的成果”,但却可以在与资本主义制度和平共处的条件下来进行了。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吸收的最重要的成果,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达到高峰的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1](P25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从根本上说,是社会主义在向资本主义优秀文化学习的前提下所完成的对其超越的实践,它不能是单纯的模仿,而只能是创新。事实上,这是拥有自身传统文化的中华民族在吸纳西方文化成果的基础上所完成的新发展,它的创新体现在对人类两种不同文明成果的扬弃与继承。从具体上说,这是人类市场经济文明在经历了资本主义阶段发展之后,所接受的又一次更新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是市场经济的新的发展阶段,也将是它的最高阶段。
上述趋势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方面初见端倪。在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驱动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将使国家权力拥有实现该目标的更强的宏观调控力度。从逻辑上分析,市场经济所生成的自发的动力机制,将能够与社会主义政治权力为全民谋利的自觉的理性选择结合起来:一方面,它并不以牺牲市场效率为代价,另一方面,它可以主动消除市场失灵的不足,因而提供了更高的效率。这标志了对资本主义发展方式的超越。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离完全达到这个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但这个目标是明确的,已经取得的成果是显著的。
在坚持改革开放方面,改革的深入在很大程度上将是对社会主义思想资源和中华传统文化资源的重新审视。其中,社会主义对社会平等的追求以及中华文化对社会关系的重视,完全有可能形成一种合力:前者确定方向,后者寻找道路。这并不意味着弱化市场体制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内在地包含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个环节。如果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主要由市场机制来体现的话,那么,和谐社会目标应主要由政府调控来体现。虽然,从根本上说,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但是,相对的区别是存在的。社会主义政治权力可以依靠自身整合两种文化所形成的新的理念,施展作为。
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方面,需要强调通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发展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通过抓好党的自身建设这个关键来坚持党的领导。这样的思路既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和发展,又要求对国家权力运用的理念更新和策略完善。换句话说,四项基本原则一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保证作用,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它存在的外部条件将出现很大的变化,从而也使它的内涵和外延发生相应的调整与改变。
应该指出,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所体现的上述四种不同特点的统一关系本身并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呈现为相互结合、相互渗透状态。这意味着,从任何一个方面去认识它们的统一关系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只有完整地了解全部四个方面,才能比较准确地践行党的基本路线。这里之所以要从理论上区别出它们,正是为了还原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统一的复杂状态,避免可能发生的片面认识。
收稿日期:2009-05-07
注释:
①见《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第2版。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胡锦涛同志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重要讲话,其中也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而“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事业能够经受风险考验、顺利达到目标的最可靠的保证。要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2008年12月18日,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也突出地提到这一原则。
②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谈话中提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0、370-371、382页。这些话同样体现了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思想。
③江泽民在1997年提出:“全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1998年两次会议上,他几乎逐字逐句重复了上面这段话。见《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43、45、45页。
④邓小平说:“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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