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律:从否定走向肯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规律论文,走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发展即现代化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之一。原发国家在实现了现代化的基础上寻求进一步的发展,而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跃迁过程中。对于这样一股强劲的时代潮流,任何人也难以阻止其涌动。但是,对于发展有无规律可循这一问题,非决定论思潮则给予了明确的否定性回答。因此,阐明发展规律,就成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当代发展理论的一项重要任务。从理论上说,承认与肯定发展规律,是回击非决定论思潮的需要,也是坚持辩证决定论立场的表现。从实践上讲,探究与概括发展规律,对于我国这样的后发展国家来说,无疑有助于科学地制订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有益于合理地选择现代化的具体模式,从而必将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一 否定发展规律的非决定论思潮批判
非决定论是与决定论直接对立的,它否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否认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与必然性。非决定论是现代西方颇为流行的一种社会思潮,它在现代化研究或发展理论中也有相当的影响。波普、罗斯托与布莱克等人就是持非决定论立场的代表人物。如果说波普侧重于批驳关于社会历史的一般规律的学说,那么罗斯托与布莱克则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发展规律的理论。
(一)社会发展只有趋势而无规律吗?
英国哲学家卡尔·波普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与《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两书中,明确地把历史决定论作为攻击对象,并致力于宣扬历史非决定论。在他的心目中,所谓“历史决定论”是探讨社会科学的一种方法,它假定历史预测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目的,并且假定可以通过发现隐藏在历史演变下面的“节律”或“模式”、“规律”或“倾向”来达到这个目的。
他反对历史决定论的第一个理由是,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根本没有绝对重复的事件。“很明显,所有这些重复情况牵涉到环境,而环境是千差万别的,环境可以对其后的发展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去期望,历史发展中看来是重复的事情将一模一样地继续出现。”(注:〔英〕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87~88页。)相反,“历史的特点在于它关注实际的独特的或特定的事件,而不关注规律或概括。”(注:〔英〕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14页。 )他批驳历史决定论的第二个论据是,不能把社会历史领域中所存在的趋势说成是规律。他说:“可以说,在社会变化中,趋势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然而,趋势不是规律,断定有某种趋势存在的命题是存在命题而不是全称命题”,“是一个单称的历史命题,而不是一个普遍的规律”,“规律和趋势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注:〔英〕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91页。)最后,他指出,历史决定论者希望像牛顿发现物体运动规律一样,可以在某一天发现“社会运动的规律”,这只能是一种误解的结果。“因为根本不存在与物体运动相类似的社会运动,所以不可能有那种规律。”(注:〔英〕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91页。)不难看出:
第一,波普形而上学地混淆了规律的重复性与事件的重复性之间的区别
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每一个事物都有自身的特点,都不会与其他事物完全重复。但是,没有绝对重复的两件事,并不意味着规律重复性的特点不存在。规律的重复性只是重复贯穿于同类事物中的必然性内容,并不企求重复每一个别事物中的偶然性因素;规律的重复性是内容的重复与具体事件不重复的统一,是在不重复的事件中体现出来的重复性,或保留着一些共同的本质的特性。
第二,他把规律与趋势截然对立起来,也是错误的
规律不仅是事物所固有的普遍的本质的联系,而且是在过程中展示出来的确定不移的发展趋势,因而必然性趋势就是规律。规律本身既可以通过全称命题加以陈述,也可以用存在命题加以把握:对于经典力学的规律而言,由于其所反映的个体行为具有质与量上的等价性,故其必然性可以用普遍的全称命题加以陈述;相反,对于统计规律而言,整体与个体在行为上并不等价,其必然性体现为在所有个体行为总和中存在着某种频率稳定性,因此可以表述为存在命题。(注:参见庞元正《决定论的历史命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年版,第68~69页。)同时,规律作为一个普遍陈述,概括的事件当然应具有无限性,但这种无限性并不需要在无限的事件中得到证明;相反,在一定事件中证明了规律性,也就是在无限的同类事件中证明了其有效性。正如恩格斯所说:“既然规律是无限的形式,因而也就是自我完成的形式,所以,它重复的次数对我们是无关紧要的。”(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1971年版,第212页。)
第三,波普以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差异来否认社会规律的存在,也是站不住脚的
诚然,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确实不存在像牛顿力学所揭示的那种物体运动规律,这根源于不同物质运动形式的规律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差异性,因而不能把高级运动形式的规律归结为低级运动形式的规律。因为,自然规律是贯穿在自然界中并支配自然万物运动发展的规律,社会规律则是贯穿在社会历史中并支配人类生活的规律;自然规律是通过盲目的不自觉的力量的相互作用实现出来的,而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的活动在起作用。但是,社会历史领域不存在牛顿力学式的自然规律,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其他形式的规律。社会历史作为一种由大量子系统所组成的整体运动,虽然事件的规律较为模糊,但规律的存在是无可怀疑的,并且统计学规律原则上是适用于研究社会历史现象的。从本质上说,同自然规律一样,社会历史规律也具有必然性与重复有效性,它的存在和作用也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由此使社会的发展呈现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二)经济力量不是发展进程中的最终动力吗?
罗斯托是美国经济学家,他于1960年发表了《经济成长的阶段——非共产党宣言》。在本书中,他把世界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分为六个阶段,即传统社会、起飞前的准备阶段、起飞阶段、成熟阶段、群众高额消费阶段与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他把成长阶段论看作是“一种代替马克思关于现代史的学说的学说”。为推翻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学说,他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其经济必然性与经济决定性的思想。
在他看来,“虽然经济的变化的确造成了政治和社会后果,但是本书却认为经济变化本身是政治与社会以及狭义的经济力量所引起的后果。我们认为,根据人类的动机来说,许多最深刻的经济变化是人类非经济动机和愿望所造成的后果。人类动机是经济成长的基础。”(注:〔美〕罗斯托《经济成长的阶段》,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8~9页。)他指出,人具有各种复杂的动机,不仅追求经济利益,而且也追求权力、安闲、事业、经验和安全的继续,人关心自己的家庭,关心自己所熟悉的民族文化,珍视自己的信念以及本民族的有趣的事情;(注:〔美〕罗斯托《经济成长的阶段》,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68页。 )“布登布乐克活力”表明,不同时代的人有不同的目标追求,正是人们这种变化着的动机,决定着人类社会由低级成长阶段向高级成长阶段的依次过渡。在此观点指导下,在分析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他强调“反应性的民族主义”——因先进国家的侵略而产生的排外仇恨,一向是一种最重要的和最有力的动力。他还引证苏联的情况指明,斯大林在战后的年代里,面对处于“成熟阶段”的国家,却不准备接受和面对高额群众消费时代在国内的一切后果,即不是把其资源和注意力主要地用于建设事业和福利工作,而是把在世界舞台上扩张苏联的力量摆在首要地位。这就足以证明,经济力量和动机在历史过程中不是唯一的和压倒一切的决定因素。(注:〔美〕罗斯托《经济成长的阶段》,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38页。)相反,马克思、 恩格斯虽承认人类的行为受到不一定和经济自我利益有关的动机的影响,但对这种看法未能系统地加以发展,否则就会根本改变马克思主义的全部论点与结论。
第一,罗斯托用动机来解释社会发展的动因是不充分的
人们的行动固然要受一定的动机所支配,但动机绝不是一种最终的决定力量,而是应由别的因素加以说明的。作为人的行动的启动器与导向仪,动机来源于人的需要,是人的需要在观念中的表达;在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人的需要就表现为人的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因此,物质利益或经济利益才是社会发展的深刻动因,才是形成一定的政治动机与思想动机的真正基础。同时,人们之所以抱有各不相同的动机,本质上应归因于人们处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中;人们的动机之所以会发生历史性变化,归根结底也是由于社会经济利益的变化所引起的。由此可见,不是人们的思想、动机与情感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而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推动着社会的发展。
第二,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也不足以充分说明社会的发展
在宏观层次上,在社会生活各领域之间,如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之间确实存在复杂的相互作用;在微观层次上,在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内部,各因素之间也彼此制约。由此,就使社会发展呈现出多样性的外貌,并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但是,在交互作用中,各种力量与因素并非处于平行并列的地位,而是经济力量与因素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是决定作用与交互作用的辩证统一。“这是在归根到底总是得到实现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相互作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4卷第732页。),由此才能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统一性。
第三,政治与文化的反作用也难以充分解释社会的发展
在人类历史中,政治、文化的确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并对经济领域发挥着能动的反作用,在社会发展中产生着正向加速或反向延缓的影响。但是,这种反作用终究是第二性的,是在经济对政治与文化起最终决定作用基础上的反作用。“每一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1卷第257页。)而且,只是在经济必然性与经济最终决定性的基础上所发生的反作用,才使社会发展遵循着客观规律。
(三)承认发展规律会导致宿命论吗?
布莱克是美国现代理论家,他所著的《现代化的动力——一个比较史的研究》被看作是发展社会学的经典著作。这本书对现代社会变迁作了多层面的宏观历史分析,并从政治角度具体地探讨了现代化的类型、现代化领袖的来源以及现代化的机会与条件等问题。他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是富有启发性的,但对发展规律的攻击是令人难以苟同的。
他认为,有人主张能从历史研究中找出或多或少具有普遍性的规律,并在研究之前就假定了发展模式的普遍性,并相信这些模式能确切地投射到多少具有不确定性的未来,从而完全撇开了历史事件的唯一性信念以及关于知识的具体性与精确性。他指出,这种“馈赠规律”的理论是在有限性与个别性的基础上形成的普遍的理论体系,并试图用某些简单的起因或推动因素来解释所有变迁,具有狭隘的决定论特征。因其概括具有荒谬性,在解释或解决人类问题中常常以救世主形象出现,从而是一种忽视了历史比较的、在理论上不可信与在实践中也不成功的宿命论。在他看来,这种宿命论者企图为“历史立法”,其轻率的概括迷惑了涉世不深者的心灵,仅是一个假设或暗喻的东西到追随者手中就成为不变的规律。特别是,一旦进入政治领域,历史规律的信念立即时常成为消灭数千人甚至数百万人的借口,因为这些人被认为是客观规律的障碍物。(注:〔美〕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2~33页。)
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来看,布莱克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第一,规律绝不是人馈赠于历史的
规律是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过程内在固有的本质的联系,规律的现实存在与发挥作用都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在反映、概括与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形成了思维规律与认识规律,因此客观规律是第一性的,思维规律是第二性的。“正像在其他一切思维领域中一样,从现实世界抽象出来的规律,在一定阶段上就和现实世界脱离,并且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作为世界必须遵循的外来的规律而同现实世界相对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3卷第378页。)但是,这两类规律虽在表现形式上有区别,本质上却是同一的。同时,不是人通过馈赠规律而为历史“立法”,而是人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从事改造现实世界的活动,以此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并确立自身在历史中的主体地位;在客观规律面前人只能认识与利用规律,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人对客观规律是否尊重,直接关系到人的活动的成败得失。
第二,承认发展规律并不直接通向宿命论
在人类思想史上,确有机械地理解社会规律的宿命论。如机械的历史决定论,过分夸大了客观规律的作用与必然性的地位,把人仅仅看作是完成某种历史“宿命”的玩偶,把偶然性视为“无知”的代名词,因而历史成了外在的客观力量盲目主宰的过程。但是,对发展规律的承认并不一定要抹煞主体能动性。马克思主义正是一种既承认发展规律又肯定人的能动性的辩证的历史决定论。在它看来,社会历史的发展遵循着客观规律,由规律所支配的历史进程体现出某种确定不移的发展趋势。但是,历史规律本身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是在人的活动中形成的与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统一的历史规律往往具有多样化的实现形式,正是这种多样化的实现形式,才使历史发展中出现了“可能性空间”,才为主体的选择留下了余地。因此,人绝不会受客观规律与必然性的盲目摆布,人能够主动地把握自己的命运。这取决于人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与合理利用,取决于据此对现实世界的能动改造,取决于对外在束缚的超越与自由的获得。
第三,发展规律论是科学的与正义的学说,不是什么反动的理论
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是人民群众,社会发展的基础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社会发展规律实际上就是在人民群众的物质生产与其他活动中所形成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的历史性实现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历史性创造,因而发展规律论无疑内含着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作用的肯定,并在客观上要求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虽然在以往的历史进程中社会规律常常采取了整体进步与个体牺牲相冲突的实现形式,但这恰恰是以私有制、阶级划分与不合理社会关系的盲目统治为前提的,并且社会规律的内在趋势必然要求扬弃这种矛盾状况。虽然历史上一些反动阶级,特别是法西斯势力常常以不正当的手段从事灭绝人性的罪恶活动,但这正好暴露出他们逆人民的利益与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面目,其最终失败的结局也恰是因违反社会规律而受到的应有惩罚。因此,把发展规律论等同于反动理论,显然是别有用心的诬蔑。
二 承认发展规律的辩证决定论立场
与否定发展规律的现代西方非决定论思潮相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当代发展理论明确肯定发展规律的存在。其辩证决定论立场表现为,在对发展规律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既探讨了发展规律的本质规定,又指明了发展规律的辩证特性。
(一)发展规律的合理定位
对发展规律作合理定位,就是要把它置于社会规律体系中来看待,就是要在与社会演进的普遍规律的比较中来把握。
第一,发展规律是人类社会运动的特殊规律
社会规律作为人类历史运动中所固有的必然的本质的联系,是由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构成的复杂体系。从社会规律存在范围、所要求的条件与具体作用看,普遍规律是对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过程及所有事物都起作用的规律,特殊规律则是对人类社会的某些事物或人类历史的某些阶段起作用的规律;相对来说,普遍规律发挥作用所要求的条件较少、较一般,而特殊规律所要求的条件更多、更具体;普遍规律能确立不同社会运动阶段的统一性,并决定一个阶段向另一阶段的过渡形式,而特殊规律则把社会系统中的不同事物、不同运动阶段区别开来,决定某些事物与某些运动阶段的特殊规定性。
在社会领域确有为数不多的、适合于一切生产与交换的普遍规律,如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等。这些规律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与所有社会现象中,只需要人类社会存在这个一般条件。正是在这些规律的支配下,人类社会方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才实现着不同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
但是,发展——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跃迁,只是在近代以来所发生的社会变革,在整个人类历史运动中只是一个相对短暂的阶段;作为世界历史总进程中的第三次革命性大转变,不仅在它之前有史前生存到人类生活的第一次大转变,以及原始社会到文明社会的第二次大转变,(注:〔美〕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而且在它之后还会有许多大转变。 存在于这一历史阶段上的发展规律在发挥其作用时,既需要人类社会存在这个一般条件,又需要现代化运动这一具体条件。发展规律不仅把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未来社会区别开来,而且突现了第三次革命性转变过程中各种社会因素之间的特殊联系。因此,发展规律作为社会规律体系的内在环节与组成部分,是整个人类运动的特殊规律;它既受普遍规律的制约,又具有自身的特殊规定性。
第二,发展规律也是特殊历史进程中的普遍规律
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它们依照不同的参照系而实现具体的转化。相对于整个人类历史运动而言,发展规律只能是特殊规律;但就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来说,发展规律无疑属于普遍规律。
发展或现代化是人类历史运动的一个特定历史进程,是人类社会从工业革命以来所经历的一场急剧变革。对于原发国家来说,这一历史进程是以工业化为推动力所实现的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大转变过程;对于后发国家来说,这是一个正在进行的变革传统社会、适应现代世界环境与赶超先进工业国的历史进程。在这个特定历史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方面已经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深刻变化,既是以往时代所无法比拟的,又是区别于人类社会的未来景象的。
对于这一特殊历史进程来说,发展规律显然具有普遍性意义。这是因为,发展规律起支配作用的范围,既是现代化的所有事物与现象,又是从起飞到完成的现代化各阶段;发展规律发生作用所要求的条件,只是现代化运动的开展这一事实;发展规律所发挥的具体作用在于,它把现代化的全过程都联系起来,确立各种现代化形式的统一性,决定从一个阶段向下一个阶段的过渡。换言之,在发展规律的支配与制约下,不同的民族与国家都要被纳入现代化的轨道,经历现代化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采取具有统一性的变化趋势与演进阶段,并形成一些共同性的社会面貌与基本特征。
(二)发展规律的本质规定
发展规律的本质规定,在总体上是人类现代化活动的规律,在横向结构上是以经济现代化为基础的社会各领域现代化之间的本质联系,在纵向结构上是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跃迁过程中所形成的必然联系。
第一,发展规律是人类现代化活动的规律
从机制、载体与作用方面看,发展规律是主体自主活动的客观规律,即人类现代化活动的规律。
在机制方面,发展规律是产生于人类现代化活动中的规律。现代化活动是人类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全面改造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结构与精神世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使社会系统发生了广泛、深刻与迅速的变革,而且使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人得以逐步生成。在现代化活动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原有联系不断解体,崭新的多样化联系日益形成。存在于偶然的、个别的现象的与外在的联系背后的必然联系、一般联系、本质联系与内在联系,无疑就是发展规律。因而,现代化活动构成了发展规律产生与实现的根本机制。
在载体方面,发展规律是表现于人类现代化活动中的规律。人类现代化活动既是由生产活动、交往活动与精神文化活动构成的统一整体,又是由各个演进阶段相互衔接的历史过程。由此,就使发展规律的运行不仅表现于各种现代化的事物与现象之中,而且表现于现代化的过程推移之中。离开了人类的现代化活动,发展规律就失去了展示的舞台。
在作用方面,发展规律是制约着人类现代化活动的规律。发展规律虽然形成于、实现于和表现于人类现代化活动中,但同时又深藏于人类现代化活动的背后,从而成为一种制约与支配现代化活动的客观力量。人们只能遵循于、服从于发展规律,而不能违背它。发展规律在现代化进程中起着强制作用:当人们正确认识、合理运用与主动驾驭它时,它所发挥的就是正向强制作用;当人们受它摆布或违背其要求时,它所发挥的就是反向强制作用,这时现代化活动就会被延缓或受到阻碍。
第二,发展规律是以经济现代化为基础的社会各领域现代化之间的本质联系
现代化是一种涉及社会系统各方面的、内容广泛的社会变迁。在共时态上,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与社会生活领域的现代化,就展示了发展的基本维度。作为发展规律的本质规定性,就是经济领域的最终决定作用、非经济领域的反作用以及非经济领域之间的相互制衡。这些不同种类的影响与制约,就形成了现代化诸领域之间的本质联系。
在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发展居于基础地位,对非经济领域起着最终决定作用。经济上的现代化意味着生产效率成倍提高,经济结构趋于完善,物质技术基础不断增强。经济领域的现代化,势必要求非经济领域实现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并能提供相关的物质手段与现实条件。例如,经济发展既要求实现政治民主,又能促进政治民主的形成:金钱的支配作用必然打破政治资源的垄断状况,生活水平的提高减少了社会冲突,闲暇时间的增加推动着人们对政治的参与和关心,这些都有利于实行民主政治。随着经济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社会的文化、习俗与规范必然发生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交往方式、生产方式与行为方式也会受到冲击与改造;相反,没有经济的增长与发展,社会必将处于落后、野蛮和愚昧状态,非经济领域的现代化只能是空中楼阁。
同时,非经济领域的现代化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内容,实际上它们既占据着各自的独特地位,又对经济发展发挥着能动的反作用。这些领域的现代化如果能与经济发展保持一种适度的匹配关系,那就能够为经济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也能促进社会现代化的顺利实现;相反,如果它们与经济发展之间出现脱节与不协调现象,就会使经济发展受到消极阻碍,甚至造成整个现代化进程的破坏。这两种不同的可能性归因于非经济领域的某种独立性,即它们并非总是与经济发展保持机械性的对应关系。因此,非经济领域在适应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也包含着中断适应的机会。
此外,非经济领域之间在现代化过程中,也存在着相互制衡的关系。政治现代化既创造出一种理性的政治文化,又为社会稳定提供了政治保障;文化现代化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又为社会生活输入了理性化的态度;社会生活现代化能促进政治秩序的建立,也有助于形成宽松和谐的文化氛围。相反,如果任一领域的现代化发生障碍,那么其他领域的现代化就会受到消极影响。所以,非经济各领域现代化之间,势必应保持一种功能上互补的联系。
第三,发展规律是社会总体结构变迁中所形成的必然联系
在历时态上,发展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全面而深刻的转变,发展规律就是在社会总体性结构变迁中所形成的必然联系。
现代化在生产方面表现为,从使用简单的、传统的技能到使用科学知识和工艺技术,从小规模的自然农业到大规模的商业式农业,从使用人力、畜力与手工工具的工业到使用非生物动力或机器的工业;在经济方面是从自然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小农经济到商品经济;在政治方面是,对国家政权的支持力量由超自然的神转为世俗力量,从权力集中于少数人之手到权力向更大的居民阶层扩散,从家长式管理到科层制管理,从倚重“人治”到突出“法治”;在文化方面的发展是,从同质性文化到异质性文化,从神道主义到人道主义,从神权文化到世俗文化;在社会生活方面的变迁是,从以农村为主的社会到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从重视来世的生活态度到关注现世的生活态度,从封闭性社会到流动性社会;在社会团结方面是从建立在先定的、分散的、单一因素的基础上的“机械性团结”,转变为建立在契约的、专业普遍性的基础上的有机性团结;在人们的行为模式方面是,从情感性、集体取向、先赋性、扩散性与特殊性到非情感性、个人取向、自致性、专一性与普遍性。
在社会总体结构变迁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最基本的必然性联系,即理性化扩展趋势。德国社会学家韦伯认为,社会现代化实质上就是社会的理性化,即理性取代传统与情感的过程;理性化的过程首先发生在经济生活领域,然后传播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具体来看,在生产中,工业革命源于科学技术革命,科学技术革命则以人类对自然规律的理性认知为起点;在经济上,市场经济使一切都变成一种可衡量的、有价的对象,并纳入理性的计算活动中;在政治上,科层制管理是适应于技术经济系统的一种高度理性化事业,民主政治的实现依赖于社会理性——法律的保障;在文化上,世俗化文化要求以科学理性驱逐宗教信仰,并以宽容态度对待异质性文化;在社会生活中,社会流动及普遍性社会关系都以理性的事本主义原则为指导,对现世幸福的追求只能选择理性的实现方式。社会理性化的趋势,无疑是一个理性力量由萌芽到壮大、直至取代非理性或反理性力量的过程,这是现代化运动中的基本内核。
(三)发展规律的辩证特性
发展规律具有客观性、普遍性与必然性,但也不排斥发展主体的能动性、发展道路的特殊性与历史机遇的重要性。
第一,发展规律的客观性与发展主体的能动性
发展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制约人类现代化活动的实在力量。而发展主体的能动性就集中地体现为,在认识、把握与利用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社会动员,获得民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从而顺利推动现代化的进程。
正如艾森斯塔特所说:“社会动员”意指“人们所承担的大多数社会的、经济的、心理的旧义务受到侵蚀而崩溃的过程,由此人们可以获得新的社会化与行为的模式。”(注:〔美〕塞·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0页。)或者,它也是指“为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而动员人民”。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的现代化是一个需要动员巨大人力和物质资源的革命过程”(注:〔美〕布莱克《现代化的动力》,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18 ~119页。),没有民众的理解、支持与参与, 发展是根本不能实现的。在早期现代化国家中,社会动员是渐进的,对广大社会阶层和现存中央政治结构冲击较小。而后发国家的现代化是一个人为的陡变过程,是社会灵魂的深刻觉醒,所以社会动员的步伐与影响就有不同的特点。在非西方后发展社会,只能由推进现代化的杰出人物主持中央政府,他们必须使国民理解对自己所熟悉的传统东西进行省察的必要性,使异质性文化与现代精神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和支持,以赋予国民以革新动机;他们还必须有能力对付和处理可能在此时产生的内部对立,有效地排除反抗现代化的传统社会力量。
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动员既是一个遵照发展规律、提出发展目标并以此争取民众理解与支持的过程,也是一个使民众在心理、精神与行为方面发生符合发展规律之要求的能动转变过程。对此,英格尔斯讲到,如果一国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完善的现代经济制度、社会组织与物质文化以真实生命力的现代心理基础和文化价值观,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物质文化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精神文明的真正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就是不可避免的;相反,“无论哪个国家,只有它的人民的心理、态度和行为,都能与各种现代形式的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相互配合,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才真正能够得以实现。”(注:阿·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页。)
第二,发展规律的普遍性与发展道路的特殊性
瑞典的克里斯特·冈纳森认为,“我们显然不能接受这样的观点:存在着一成不变的历史规律以及在任何时候都适用于一切国家的工业化总模式。我们也不能接受这样的观点:没有规律的事多得无法对它们进行理论概括。我们应该采取的是介于承认存在大量不同特性和存在历史普遍规律之间的立场。”(注:〔美〕塞·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221页。)
在最先实现现代化的那些资本主义国家中,在发展规律支配下的发展进程体现出科层化、工业化与民主化的统一性,但这三大因素的不同成份与特殊组合却造成了现代化进程的多种形式。“在英国,主导因素是工业化,它促使产生民主化,许久以后又促使产生科层化。在法国,主导因素是科层化和民主化的综合,工业化则是以后才到来的,其影响力也较小。在德国,则是科层化和工业化相结合带来了现代化,民主化始终是缺乏的。”(注:〔美〕塞·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22页。)
早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与后来的资本主义现代化固然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在发展模式与发展道路上也有很大差别。因为“历史是不会机械地重复的。19世纪的发展模式很难丝毫不差地在今天重演。一切变化过程都有它们自己的先决条件,这些条件因国而异。”(注:〔美〕塞·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217页。)从一个侧面看, 西方现代化在精神文化上的推动力是突出个体创造性和成就欲的新教伦理精神,而像日本等国的现代化则是由一种强调集体团结和纪律价值的“亚洲资本主义精神”所支撑的。
资本主义路线的现代化与社会主义路线的现代化在某些过程上也具有共同性,但在其内容和形式上都具有一些截然不同之点。对此,印度的德赛作了详尽的分析。(注:〔美〕塞·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41~44页。)毫无疑问,今天第三世界的发展过程也存在着各种不同道路,“这些国家除了实现现代化之外,不得不设法克服依附性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制度变形,最显著的是其社会结构上的变形。”(注:〔美〕塞·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28页。)
第三,发展规律的普遍性与历史机遇的重要性
现代化运动具有内在的规律与历史的必然,但又以偶然性为表现形式与必要补充,并通过偶然性来开辟道路。正是这种偶然性,提供了实现现代化的历史机遇。这种机遇是指历史与现实、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客观力量与主观因素在错综复杂的矛盾运动中所形成的一种最佳状态,因而是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历史机遇是客观存在的,但又具有不确定性、随机性和时限性。历史机遇是一个从深藏到展现的逐步明朗化过程。历史机遇在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抓住了历史机遇,就抓住了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发展要素与自身发展优势的最佳时空聚合点,就会产生一种突破性力量,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跳跃式发展。因此,对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任一民族与国家来说,不仅要认识和把握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而且要及时发现、主动把握与巧妙利用历史机遇。
由此来看,亚洲“四小龙”在战后的迅速崛起固然有众多原因,但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抓住了发达国家因调整产业结构与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带来的宝贵机遇。相反,在60年代,菲律宾在经济实力上强于“四小龙”,已具备了经济快速增长的基本条件,但因不能正确地审时度势,不能坚定地对外开放,结果就丧失了发展的大好机遇。在这一时期,中国曾失去过重要的历史机遇,但今天正在把握机遇、利用机遇,以便加快实现现代化的步伐。
收稿日期:199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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