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户农业投入行为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户论文,我国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我国农业投资主体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户成为农业重要投资主体。农户农业投资主体地位的确立,对于弥补国家农业投入不足,提高农业资金运营效率,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起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近几年来,由于受多种复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户投入行为出现了诸多偏差和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农户农业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户农业投资的总体水平偏低,“非农化”倾向严重。农户农业投资水平偏低,是相对于农户农业投资的潜力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对农户农业投资的要求而言的。从农民收入水平看,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3.5元,1988年提高到545元,1993年为922 元。 从1980 年到1993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达8.2%。 但从农户农业投资来看,自80年代中期以后,农户农业投资的总体水平却呈下降态势。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农业投资的合理结构大体上应当是60%来自农户,20%靠地方政府和社区投资,20%靠中央政府投资。目前,我国农户的农业投资远未达到这一水平。1994年我国投入农业的全部资金约为1340亿元,其中农户投入的资金约为220亿元, 只占全部农业投入资金的11%左右。
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农户将大量资金投向非农产业。 1985 年至1989年,农户用于农村第一产业的投资年均增长速度为16.3%;而1990年至1993年回落为10.5%。与此相应,1985年至1989年间,用于第二、三产业的投资额年均增长速度为11.7%;1990年至1993年却达到19.9%。1994年,农户投入资金总量为1400亿元,其中投资于农业的资金量只占其投资总量的16%左右。
(二)农户农业投资增长乏力,且波动幅度较大。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户农业投资大体上经历了快速增长、增速回落和增长乏力三个阶段。1980年至1985年为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国家价格政策的支持,极大地诱发了农户增加农业投资的冲动,农业投资快速增长。从人均投资额看,农户人均生产投资额由1980年的25元,增加到1985年的140元,增长了4.6倍,年均增长速度高达41.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速度为35.6%。1985年至1989年为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农用生产资料和其他工业品价格不断上扬,农民在第一阶段得到的实惠逐步丧失,农业投资比较利益大大下降,农民农业投资热情锐减。其间,虽然农户农业投资的绝对量仍在增加,但年均增长速度下降2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速度仅为4%。1990—1993 年为第三阶段。在这一阶段,农用生产资料与农产品的比价继续拉大,农户农业投资比较利益偏低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农户农业投资增长幅度继续回落。1990—1993年,实际投资增长速度只有3.1%, 比第二阶段的实际增长速度又下降了0.9个百分点,比第一阶段的实际增长速度下降了32.5 个百分点。
农户的农业投资还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从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变动情况可以看出,1982年—1993年的12年间,农户的农业投资呈现出较大的波动性。投资波动出现峰值的年份有1983年、1985年、1988年和1991年。最高年份和最低年份的投资增长速度相差57.3 个百分点。 1988年之后,农户农业投资不仅增长乏力,而且出现了1990年和1992年两个年份的负增长。
(三)中、长期农业投资不足,短期投资行为严重。一般来说,中、长期农业生产性投资是指农户用于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如用于购买农用机械和其它工具等的开支。短期投资是指农户用于购买流动性农用生产资料的投资和经营费用。1985年以后,农户用于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无论从增长速度上,还是在所占比重上,都处于停滞状态,有的年份甚至出现负增长。从农户人均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年递增速度看,1982年至1984年平均递增速度为92.2%,1985年至1989年急剧下降为-17.1%,1989年至1992年则为-16.1%。1983年至1993年,我国农户用于家庭经营的流动性生产投入费用的年度增长速度为15.2%,而用于中、长期投入费用的年度增长速度则为6.6%,且不少年份的中、 长期投资额比上年减少。1985年以后,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占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亦呈下降趋势。1992年,这一比重首次下降到6.7 %。与此相应,这一阶段农户用于房屋建设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则不断增加。1993年,农户用于扩大再生产购置固定性生产资料的费用虽然增加较多,但主要用来购置工业机械和运输机械,而用于购置大中型铁木农具以及农、林、牧、渔业机械的费用支出分别比上年减少33.9%和14.1%。1994年,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比1993年略有增加,但农户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则是减少的。农户中、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农业生产条件恶化,并对农业经济长远发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影响农户农业投入的因素
(一)农业比较利益低,投资回报率下降。从国民经济的非均衡发展角度考察,农业作为初始产业和弱质产业,其比较利益一般低于其它产业。农业比较利益偏低,必然影响农户投资决策行为,使其投资向非农化方向转移。从改革开放到80年代中期,我国的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曾一度缩小,农业投资环境有所改善,从而推动了农户投资的迅速增长。但到80年代末又恢复到原来的水平,进入90年代以后,则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随着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不断扩大和农业生产成本的持续上升,农业投资环境进一步恶化。农业几乎成为所有产业中比较利益最差的产业。例如,1992年农户从第一产业中每投入100元资金, 能够得到180.6元的纯收入,比1991年减少6元,降低3.2%;而在第二、 三产业中,每投入100元资金,则能得到691.9元的纯收入,比上年增加67元,提高10.7%,二者相差13.9个百分点。1993年农户经营第一、二、三产业的投入产出比分别是1∶1.88、1∶2.94、1∶3.94。即是说, 第一产业的单位投资收益只相当于第二产业的64%、第三产业的50%左右。另据统计,1992 年, 农民人均从第二产业中获得的收入为24 元, 比1991年增加18%,从第三产业中获得的收入为133元,比上年增长22.2%,农村居民人均从家庭经营的第二、三产业中获得的纯收入增加额已占纯收入增加总额的38.3%。农户经营第二、三产业所得收入的不断增加和经营农业所得收入的相对减少,进一步驱动农户加大对非农产业的投资。
(二)国家投入不足,农户投资环境恶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键取决于资金投入量、投入方式及其使用效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在资金投入主体上,形成了国家、集体、农户等多元投资主体。不同投资主体的职责和范围是不同的。作为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农业投资,一方面是运用价格、利率、税收等手段来弥补市场调节农业资金运行的局限性,改善农业投资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通过直接财政投资,用于改善农业的基础生产条件。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农业投资的职责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导致农业投入的随意性和波动性,尤其是地方政府在财政包干的体制下,受比较利益的驱动,不愿把过多的财政支出用于农业投入,结果,无论国家和地方对农业的投入都在减少。从农业支出总量占国家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来看,“六五”期间为9.6%,“七五”期间下降为8.28%。 1991—1994年,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又依次递减为9.11%、8.75%、8.25%、6.0%。 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农业基建规模虽有所增长,但占全社会固定资产和基建投资的比例下降。国有农业固定资产占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80年代初为5%,1991年为3.2 %, 1992年为2.8%,1993年为2.2%。农业基建投资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重,“六五”期间是5.1%,“七五”期间下降为3.36%。 国家农业投入的严重不足,导致近几年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缓慢,其突出表现是: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河道淤积,水资源不足,土地沙化、碱化严重,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降低。农业生产对气候、土壤等生态环境和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依赖性较强,农业投资硬环境的恶化,是抑制农户农业投资冲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农户收入增长缓慢,自身经济基础薄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且增长速度呈递减态势。改革伊始,家庭经营极大地焕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加之中央财政对农业的大力支持(主要是农产品价格补贴),使农民的纯收入一度增长较快。80年代中期以后,农民收入增速开始减慢,有的年份甚至出现负增长。1985年至1988年, 农民人均收入年递增速度下降为4%,1989年至1991年,进一步下降为0.7%, 其中1989 年为负增长。 1992年尽管农民收入有所回升,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了5.9%, 但仍大大低于1979至1984年年平均增长15.1%的水平。1993年农民实际收入增速又下降为3.2%,比上年回落了2.7个百分点。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农户农业投资的重要因素。有关专家研究表明,农民收入水平的状况与农户农业投资之间呈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农户农业投入的减少,除第二和第三产业高效益吸力的拉动之外,还在于绝大多数农户收入水平低,手中没钱,无力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四)土地产权不明晰,经营权频繁变动。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改革开放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地激发了农民的投资热情,但现阶段的家庭承包制也有其潜在的缺陷,如土地产权仍然模糊等。尽管国家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但由于没有建立起正常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在相当一些地区,随意变更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些地区几乎是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严重制约着农户对土地的中长期投入。1994年,中央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续30年。但由于土地使用权的多次变动,农民心理仍不踏实。土地产权的模糊和经营权的频繁变动,已成为妨碍农户进行中长期投资,导致农户投资行为短期化的重要因素。
三、创建农户农业投入的良好环境
(一)调整农村各产业间的利益关系,提高农业投入的比较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的比较利益必须保持同其他产业基本持平,使农业经营者的实际收入至少不低于社会平均收益,方能保持农业投入的稳步增长。为了使等量资金、劳动力投入不同的产业获得大致相等的收益,避免农户投入的非农化倾向,首先必须对农业实行支持和保护政策。因为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其再生产过程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资金投入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投资回报率一般低于其他产业。目前,必须解决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不断扩大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农业萎缩和农村长期为城市工业提供过多“贡献”的状况,使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上。一方面,要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价格保护,建立大宗农副产品市场风险基金和专项储备基金,形成吞吐调节机制,以保证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性。另一方面,要落实好农用生产资料限价政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并加强市场分析和预测,为农户投资提供准确的信息指导,减少农民的投资预期失误,增强农户农业投入的信心。其次,要使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之间,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系,必须防止以牺牲农业为代价,去发展非农产业。
(二)加大国家和地方的农业投入,改善农户投资环境。国家和地方作为宏观调节者,应成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投资主体。首先,要从根本上矫正政府投入的非农偏好,以明确的制度和法律形式,规定国家对农业的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特别是国家计划内农业基本建设投入;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在健全农业投入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执行监督机构,规范政府的投入行为。其次,界定中央与地方财政在支农投入上的事权与财权的关系。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由中央财政支持,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及现有水利工程的完善,则由地方财政来支持。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明确中央和地方两级应有的财权,从而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再次,要增加对农业的人力资本和科技投资,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化体系建设,为农户农业投资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减轻农民负担。要把农民负担严格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以内,坚决制止侵占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推广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条件,要调动农民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必须建立明晰化、规范化的土地管理制度,实行土地的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分离基础上的集体、农户双重所有制,集体是土地的法律所有者,拥有对土地的宏观管理权和受益分享权,并有一定程度的处分权。农民是土地的经济所有者,拥有土地的经营决策权、收益占有权和必要的处置转让权。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土地管理机构,通过多种经营形式如承包、租赁、股份等,来确定新型的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契约关系,以避免土地经营权的频繁变动。农户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通过土地使用权市场进行必要的流转和主体换位。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农民对土地进行中、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保证农户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同时,要积极探索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优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业生产效率,以激发农户农业投入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