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刘志明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刘志明

佛山市三水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广东 佛山 528100

摘要:建筑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工程质量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本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探讨,提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效性的对策,以期能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问题;对策

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建筑质量问题是当前建筑行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就目前来说大多数施工质量问题都是由人为原因引起的,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质量隐患,及时督导解决,才能够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如何有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是当前建筑行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目的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建筑项目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人们开始关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已经得到建立和完善,人们的收入也极大的得到了提高,在满足日常的衣食住行需求之后,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随着时代发展应运而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受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代表政府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其根本目的是消除质量隐患,预防质量事故,规范质量秩序,营造质量环境。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缺少相应的法律支持

尽管人们已经认识到了建筑质量的重要性,但因缺少相应的法律支持,使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依然无法得到全面的落实。由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在执行过程当中有很多重要的执行环节找不到确切的标准和规定,从而给质量监督管理在执行上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与此同时,建筑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规则有了很大的改变,然而市场规则的变化,没有引起相关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市场的变化做出适当的调整,而使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适应性和规范性方面受到了严重影响。法律条款制定的不够完善以及条款内容表述的含糊给监督管理的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2.2 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淡薄、质量行为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也明确了相关的处罚。但一些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降低工程建设标准,压价发包、违法发包或分包、不合理的压缩工期;监理企业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对工程实体质量把控不严;施工企业项目管理架构不够完善,未落实企业的管理制度,相关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工序质量检查制度和交接检验制度等质量管理控制不认真执行,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未严格按照审图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等等,这些行为都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埋下了隐患。

2.3 管理制度、监督模式有待改进

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但是发展十分的不平衡,尤其是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欠缺完善的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执法力度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很难发挥出来,。

传统的监督模式是对主要的质量控制点进行预约式的定点监督,监督检查内容未实现标准化和信息化,在监督的过程中,较难发现实体质量可能存在的问题。

2.4 材料控制环节薄弱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的基本要素,其质量的优劣情况对整体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然而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不难发现,不少施工企业在作业过程中,并未严格依照相关要求与规定来进行材料采购;部分单位在采购材料时并未严格把控材料质量,采购回来的材料与施工要求不相符;部分单位在作业时为了一己私利而使用劣质材料,导致整体工程质量下降等情况。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2.5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监督人员的具体条件,但是在人员素质上,由于编制和管理方式等原因,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中高质量、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素质参差不齐,与“既要对法律法规非常熟悉,又要对强制性技术标准非常熟悉”的要求甚远,级别较低的监督机构在这方面尤为突出,这不利于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 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效果的对策

3.1 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立法

法制建设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根本,因此国家立法部门应结合当前建筑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立法,将现有的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法规中一些过时的、不合理的内容去除,改革行业相关规范,建立起完善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体系及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标准,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使得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应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的建设完善工作,在国家级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结合地方经济形势、行业形势对地方性法规条例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2 提高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

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应以质量为中心,只有高质量才有高效益。因此,不定期的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的普法教育,使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对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厉处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不出质量问题。

3.3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改变监督管理模式

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为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强化这一理念,才能够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才能够促进质量监督管理往准确性、实效性的方向发展。

加强监督管理,改变传统式的监督管理模式,监督管理模式方面根据市场上的形势进行一定的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在监督的过程中,以巡查、抽查为主,甚至可以考虑采用监督人员与抽查内容双随机的模式,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抛弃形式上的环节,及时地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很多质量问题的出现,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做出相应的针对性措施。

3.4 加强对建筑材料质量的管控

监督部门应当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把控建筑材料采购质量关,严禁质量不达标的材料流入施工建设当中,严格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抽样检查工作,以便于能够及时发现建筑材料及建筑构配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对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进行处理,防止整体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3.5 培养专业监督人才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与进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的扩大,因此需要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专业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才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前提,当前建筑行业十分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专业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养。

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主要培训质量监督管理专业理论以及实践知识,对行业内使用的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标准进行宣贯学习,同时还需定期举行质量监督管理经验交流,必要时,可组织监督管理人员参加行业协会和企业举办的质量培训班进行学习,让监督管理人员了解工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关键点和技术要求,通过长期培训培养出高素质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促进监督人员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4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到质量监督工作作用的发挥,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视,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专业监督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从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磊.浅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建材.2016(03)

[2] 王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17)

[3] 李少霏.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技术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 2009(7)

论文作者:刘志明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7/24

标签:;  ;  ;  ;  ;  ;  ;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刘志明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