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包容性增长”审视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包容性论文,经验论文,我国论文,竞技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 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00(2011)06-0489-03
修回日期:2011-10-17;录用日期:2011-10-25
2010年9月,胡锦涛同志在第5届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做了《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指出“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让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和地区、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根据胡锦涛同志的论述,包容性增长是以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公平共享发展成果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发展方式。从科学发展观到和谐社会,再到包容性增长,一脉相承的理论创新为中国社会转型指明了方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举世瞩目,也积累起了许多宝贵经验,如“为国争光”战略目标,“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思路、举国体制管理模式、专业队人才培养以及奥运争光为核心的资源整合方式等。在新的历史时期,用包容性增长审视这些经验,可以为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改革,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些许参考。
1 对“为国争光”战略目标的审视
竞技体育是人类社会发展产物,社会对竞技体育的需求及其服务社会,满足社会需求的能力是决定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竞技体育以“为国争光”为最高战略目标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回顾中国竞技体育的沧桑巨变,自近代以来,竞技体育就肩负着洗刷“东亚病夫”耻辱,“救亡图存”、“强国强种”的历史使命。新中国成立后又成为展示国家形象,振奋民族精神,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象征。因此,刘长春悲壮的“单刀赴会”,容国团的“胸怀祖国”,被誉为“精神原子弹”的乒乓球、登山队,“奥运争光”,都是不同时期竞技体育为国家争光、为民族争气的集中体现。60年来正是在“为国争光”目标引领下,竞技体育获得了强大的舆论、资源和制度支持,迅速实现了从“东亚病夫”到世界竞技体育强国的跃迁。
当前随着时代进步,社会对竞技体育的需求以及竞技体育服务社会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这也意味着虽然当前竞技体育发展主体是国家,“为国争光”也仍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由于竞技体育在政治诉求、经济推动、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多元价值功能上已经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而且国家政府、市场主体、社团组织、社会个体等多元参与主体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追求,因此制定战略目标必须遵循竞技体育客观实际和多元参与主体权益需求,而不能强制性将多元利益诉求同构在“为国争光”目标之中,以“国家利益”名义掩盖不同主体权益需求。这不仅严重背离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同时运作实施也容易导致矛盾冲突。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制约竞技体育发展。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包容性增长就是要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所有国家、地区和人民,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竞技体育单纯追求“为国争光”显然违背了这一要求,必须根据时代要求调整战略目标,即确立以“为国争光”为龙头,兼顾多元主体权益需求的战略目标体系。以“为国争光”为龙头,就是要继续提升竞技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和整体实力,在奥运会等国际赛场取得更好的成绩,争取更多的荣誉,提升为国家利益服务、满足国家利益和需求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竞技体育获取更强有力的国家支持和更多的资源优势;兼顾多元主体权益需求,就是要尊重并满足多元参与主体利益,综合运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机制,挖掘竞技体育的经济、文化、教育、娱乐多元功能,提供更好的竞技体育产品和服务,充分满足市场主体、社团组织以及社会个体多元需求,不断壮大竞技体育的社会基础,以获取最广泛的社会支持。
2 对“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思路的审视
20世纪60年代在我国体育事业“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猛攻尖端”调整过程中,竞技体育形成了“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发展思路,通过压缩队伍规模、统一重点项目攻关、竞赛安排一致对外等措施,有效缓解了竞技体育赶超发展的迫切要求与资源不足的矛盾[2]。改革开放以后围绕奥运战略、奥运争光计划实施的分类发展模式就是这一思路的集中体现。可以说,我国竞技体育能够跨越国家综合国力和体育整体实力制约快速实现“赶超”,很大程度上缘于“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发展思路。但是随着竞技体育的发展,这一思路却面临着诸多挑战。首先,目标任务的变化,虽然短期内我们还难以撼动美俄等传统强国的优势地位,但是就竞赛成绩看进入第一集团已经是公认的事实,要想实现更大的突破,关键在于整体实力的提升,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短期内的“赶超”。其次,目前竞技体育面临的主要问题在于项目结构性矛盾突出,优势项目过少且夺金点饱和,潜优势项目竞争力不强,弱势项目发展严重不足,导致项目整体发展面临着严重的“短板效应”,制约了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的提升。第三,“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是一种以资源投入为基础的不计成本和代价的“增量”发展,这种发展思路固然可以在短期内实现“量”的增长,但是随着资源边际效用递减,资源效益会逐步下滑,投入产出比已经失衡。要缓解上述矛盾,需要重新确立发展思路。
与“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思路相比,包容性增长强调协调可持续发展。协调是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良性运行发展的前提条件。协调发展并不是要求要素在数量上的绝对平均,而是要将要素间的不平衡控制在系统可承受的范围内,确保系统整体平衡优化。“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显然违背了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因此依据包容性增长,结合发展实际,当前我国竞技体育战略重点应放在如何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摒弃单纯追求数量赶超的“单兵独进”的发展思路,统筹兼顾:包括统筹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和弱势项目发展,推进项目整体协调;统筹竞技体育与大众体育、学校体育发展,实现体育事业整体协调发展;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竞赛成绩三者关系,以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为目标,以改革为动力,推动竞技体育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
3 对举国体制的审视
20世纪60年代,在“体委集中负责制”基础上,竞技体育形成了以体委系统为组织依托,以资源垄断为保障,以行政命令和计划指令分解目标任务,统一资源配置的举国体制发展模式。虽然直到今天举国体制都被视为我国竞技体育跨越式发展的制胜法宝[3],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举国体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首先,经济体制的转轨动摇了举国体制的基础。虽然举国体制本身并不带有经济属性,但是在具体运行中,依托计划经济建构的举国体制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举国体制显然有着本质区别。市场经济的确立必然要求举国体制打破原有制度框架重新设计架构。其次,管理方式的行政化和单一化。计划经济下竞技体育的发展主体是国家,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但是在市场经济下,政府、社会、市场都已经积极介入,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要求管理方式的多元化,单纯依靠高度集中和行政化的举国体制显然不能适应这种变革。第三,“管办分离”的政府职能转变与举国体制“管办一体”运作模式的冲突。“管办分离”的核心是严格限定政府职能范围,使政府从繁琐的微观事务中脱身,切实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宏观管理职能,而将具体“办”的权利下放给企业、社团组织或是第三部门负责,形成权责分明、管理有序的管理模式。然而在举国体制下,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具体事务的实际操作者,这种既管又办,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模式,不仅削弱政府宏观管理能力,造成管理缺位和真空,同时过度干预微观事务,又容易造成管理越位和错位,频繁引发体制和机制冲突。
体制的矛盾与机制的冲突是包容性增长着力消除的制度性障碍。作为社会的子系统,竞技体育也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消除现存的制度障碍。虽然举国体制当前仍将是确保竞技体育快速发展、实现为国争光目标的法宝,还有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但是随着社会改革的深入,必须通过改革加以完善。依据包容性增长,当前我国竞技体育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要求,打破举国体制原有制度框架,以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为核心深化改革,打破政府的垄断管理,明确政府、社会和市场不同主体的权限范围,综合运用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构建一个政府宏观管理和指导下的、以市场和社会具体运作实施的新型举国体制。虽然当前由于客观条件制约,竞技体育还需要政府承担发展主体责任,但是“发展主体”不等于“实施主体”,而是仅需要政府发挥战略规划者、政策制定者、公平维护者、市场调节者等宏观管理职能,将具体事务主要交由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第三部门负责[4],形成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下的举国体制。
4 对专业队人才培养模式的审视
20世纪50年代,随着国家集训队和地方体工队的设立,我国运动员实现了专业化培养,到60年代形成了完整的“业余体校—运动技术学校(重点业余体校)—优秀运动队”专业队培养体系。虽然改革开放以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渠道和培养方式不断拓宽,专业体工队、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职业俱乐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都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来。但是专业队仍然是优秀运动员,尤其是“奥运争光”运动员的来源主渠道。虽然客观地看,专业队培养模式为快速壮大优秀运动员队伍,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实现“为国争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培养体系也面临着许多矛盾。
首先,高淘汰率造成的人才资源浪费。竞技体育是“精英体育”,也是一个竞争异常激烈的职业。专业队培养体系从基层的业余体校到顶层的优秀运动队要经过层层严格、残酷的筛选,正所谓成王败寇,绝大多数运动员在这个人才流动链中被淘汰。有研究表明,如果以奥运会金牌运动员为参考,我国运动员平均成才率仅为十万分之四点七[5]。毫不夸张地说,我们是以牺牲基层数以万计的青少年业余运动员为代价来构筑优秀运动队。近年来,我国体育后备人才队伍的严重萎缩根源就在于高淘汰率使社会对竞技体育缺乏信心。其次,“金牌中心主义”培养目标导致运动员能力培养与价值认同单一化。专业队的目标是培养和造就金牌运动员。因此,无论是价值认同还是培养过程都片面追求运动技术,忽略运动员全面发展和非竞技价值的发掘塑造。第三,半军事化管理方式使运动员形成严重的人身依附思想。专业队一般采用封闭式的军事化管理,运动员的人际关系以教练员为中心,教练员既是训练场上的老师,又是生活中的父母,也是成长过程中的导师,对教练员有着极强的人身依附关系,独立意识较差,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挑战。第四,早期专业化训练使运动员失去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加之培养过程的片面化,导致运动员除竞技能力之外,综合素质、能力普遍不强,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上述矛盾严重制约了竞技体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
包容性增长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每一个社会个体公平共享发展成果,在发展中受益。但是在专业队培养模式下,绝大多数运动员却并没有在参与和推动竞技体育发展中受益。正如有研究所言,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过程和结果是国家收获了金牌和国际声望,社会大众收获了金牌满足感,然而以牺牲青春和身体健康为代价的运动员收获的往往是失业和伤病[6]。显然这种培养方式违背了“公平共享发展成果”的基本要求。因此依据包容性增长,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必须转变传统以为国争光为目标、以金牌为导向、以数量换质量的传统模式,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的培养理念,避免运动员价值认同绝对化、培养方式片面化,评价方式数量化,关心、关怀、关爱运动员的成长,促进其全面发展。
5 对以“奥运争光”为核心的资源整合方式的审视
按照“全国一盘棋”思想,依据目标任务统一配置资源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基本经验。1980年全国体工会就总结“体育纳入国家计划……按比例有重点地分配财力、物力。这样就能……使体育上得更快一些。”[7]奥运战略实施以后,随着战略重心的转移,至今为止,“奥运争光”都是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导向。虽然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有助于保障“为国争光”目标的实现,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面临的问题也愈发突出。首先,长时间资源配置集中容易导致“马太效应”,资源边际效应逐步递减引发资源浪费。其次,加剧项目的结构性矛盾,资源配置不均直接导致项目发展不均,差距悬殊,而项目发展不均,实力不强反过来又会制约其获取资源能力,周而复始成恶性循环。第三,行政手段对资源配置的过度干预制约改革的进程。资源配置方式转变是改革的重要动力,以“奥运争光”配置资源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和计划指令,剥夺了市场在其中的作用,制约竞技体育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曾说:“政府依然保留着计划经济条件下那样过大的配置资源的权力,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面临的最大体制性障碍。”[8]包容性增长强调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其前提和基础就是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从资源配置方式来看,计划和市场都是以所有制结构为前提的资源配置方式。其中,计划对宏观层面调控成效显著,但调节微观层面经济活动往往失灵;市场正好相反,对调节微观经济活动迅速有效,但调节宏观经济运行则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缺陷[9]。市场经济改革就是要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同时运用计划加以调控和弥补,确保资源最优配置。依据包容性增长,竞技体育资源配置首先应转变单纯以“奥运争光”为核心的配置方向,转而根据不同目标任务确立资源配置方向。分类发展并不是要放弃“奥运争光”以外的竞技体育工作。虽然“奥运争光”仍然是竞技体育资源配置的重点,但已经不是唯一的导向。其次,资源配置方式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市场而不是政府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以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为基本调节手段,通过利益驱动的方式而不是单纯的行政命令、计划指令作为调节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因此即使是围绕“奥运争光”的资源配置,也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和效益机制,确保竞技体育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6 结语
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告诉我们,成功的经验虽然是宝贵的历史财富,但是如果不根据时代背景加批判性地认识和继承,反而可能成为制约发展的包袱。同样对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而言,虽然60年的探索积累起了丰富的发展经验,但是这些经验毕竟带有各自的时代特征。因此用包容性增长审视这些经验,就是要赋予这些经验以新的时代内涵,使其能够在当前继续引领和指导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最终实现其持续、健康、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