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97年的香港文学批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学批评论文,香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1997年是香港文学发展不平常的两年。这两年,除首届香港文学节举办外,香港文学资料整理获得空前丰收,还出版了一批香港文学研究著作。对内地的香港文学研究和香港回归与文学回归问题,香港评论家及时作出了反应,对一些文学现象和作品还展开了热烈的争鸣。所有这一些都预示着九七后的香港文学不但不会像有人预言的那样因和内地文学合流而消失,反而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背景下继续向前发展。
香港文学资料整理成果迭出
香港文学资料散失严重,长期以来缺乏整理。可有人瞧不起资料整理工作,认为抄目录、做卡片不是学问。其实,这里面仍有学问。况且,如果连香港文学的基本资料都没有,香港文学的研究必将建筑在沙滩上。
过去,只有内地学者编的《香港作家传略》(注:王剑丛编,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这两年,也有“港产”的作家小传两种:
香港作家小传 香港作家联会编 香港作家出版社1996年1月版。
香港文学作家传略 刘以鬯主编 市政局公共图书馆1996年8月版。
前种“小传”,实为香港作联110位成员的自我介绍。 这种介绍不拘一格,充分展示了各人的个性,给读者以立体的感受。但这是长处也是缺陷:作为小传,有人连出生年月、籍贯、学历等基本资料都欠缺,使用起来甚感不便。刘以鬯主编的“传略”,则是名符其实的小传,它的包容性大,不分各种团体派别,共收作家561人, 是目前出版的香港作家传记最具规模的一部。刘以鬯为编这部“传略”——尤其是已故作家部分,披荆斩棘,锐气穷搜,其耐心与恒心令人敬佩。体例也有值得称道之处,如各位作家传略前面附的照片与后面附的《著作简目》,就方便读者查考。但由于编写匆忙,体例有不够统一之处,且详略不均,有些当年较活跃的作家(如50年代《当代中国自由文艺》的作者李文)未能收进去,难免有遗珠之憾。
对香港文学资料整理作出重大贡献的卢玮銮,这两年又做出了新成绩。除1997年由次文化堂出版《旧路行人——〈中国学生周报〉文辑》外,另和黄继持、郑树森共同主编了《香港文学大事年表(1948—1969)》、《香港文学资料册(1948—1969)》(注:香港中文大学人文学科研究所香港文化研究计划出版。)。“大事年表”所记载的活动事项、文化人往来或书籍出版情况,均是作者从浩如烟海的旧报刊中淘取出来的。他们坚持采用第一手的纸面资料,不看到原书原刊决不写进大事记中,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为后来者作出了表率。值得注意的是郑树森在前面写的序言,简明扼要地描绘出各种不同政治派别的作家创作情况,充分说明香港作为中西文化交流桥梁所起的特殊作用。该书的不足之处是所收文学论争资料太少。至于有些条目算不算“大事”,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
后一本“资料册”,收录了1948—1969年间十种文艺杂志及报纸文学副刊的目录,既有作者、篇名,还有发表时间、 期数及页码, 共约16000条资料,可谓洋洋大观。 这三位作者是学院派研究香港文学的集团军。他们不仅是研究家,也是选家,联手编选出版了《香港小说选(1948—1969)》、《香港散文选(1948—1969)》、《 香港新诗选 (1948—1969)》。这均是研究香港文学必备书。他们愿意从点滴资料积累做起,却无意从事香港文学史的编撰工作,与内地学者走的是另一条路线。但并非香港本土学者都认为目前不宜写香港文学史。黄维梁对此项工程异常关心,给内地学者以巨大的帮助就不用说了,就连也斯也认为应把《香港文学史》的编撰列入艺展局的议事日程(注:也斯:《愿大家来关心香港文学》,《香港经济日报》1994年1月27日。)。
1996年,是香港文学资料整理的丰收年。除首次有了香港作家小传、香港文学大事记、香港文学报刊目录索引外,还有了第一本《香港文学书目》(杨淑娴、杨美仪、余庄编辑,青文书屋1996年1 月版)。此“书目”编得别出心裁,除有50年代至1995年10月的文学书外,目前安排了近200册香港文学书籍评介。另还有“ 香港文学选集目录”、“香港文学评论研究书目”这两种专题书目,书中还有西西、侣伦、也斯、刘以鬯、钟晓阳等12位作者的著作(含编译)目录。编写香港文学书目,是一项填补空白的工作,这本书无疑具有拓荒的意义。前面的重点书籍评介,不少写得言简意赅,极富参考价值。该书目耗资巨大,但所得到的材料却很有限。仅以该书所收的香港出版的文学批评书籍为例,所收的80多条还不足全部的四分之一。即是说,该书至少漏收了 300多条。其次,该书前面的200本书籍简介及列出的12 位作家著作目录,包容性不够,有小圈子倾向。仅以书籍简介为例,某位作家共有21种书籍都写了书介,占总书介的百分之十。即是说,这位作家的文学著作几乎都作了书介,这显然比例过高。(注:参看邓骏捷:《〈香港文学书目〉读后》,《薪火集——澳门大学中国文化论文集》,澳门写作学会1996年9月版。)
目前,香港文学资料整理最欠缺的是“香港文学大系”的出版和“香港文学辞典”的编纂。另方面,刘以鬯等老作家盼望已久的“香港现代文学资料馆”千呼万唤不出来,也是令人遗憾的。
香港文学研究著作异彩纷呈与香港文学资料相伴的是有关香港文学研究专书的出版:
也斯:《香港文化空间与文学》,青文书屋1996年1月版。
黄康显:《香港文学的发展与评价》,秋海棠文化企业1996年4 月15日版。
黄维梁:《香港文学再探》,香江出版公司1996年11月版。
梅子:《香港文学识小》,香江出版公司1996年11月版。
戴方:《香港——文学的伊甸园》,获益出版社1997年2月版。
张梅:《北窗下呢喃的燕语——力匡作品谈》,洪叶书店1997年发行。
王宏志:《历史的偶然——从香港看中国现代文学史》,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此外,还有:
羁魂:《足迹·剪影·回声——香港新诗论集》。汉闻:《谈文说艺》香港文学报社1997年。余非:《长短章——阅读西西及其他》。黎海华:《文学花园》,等等。
在以上10多位作者中,来自学院的占了大半。其中港大两位(也斯,黄康显。也斯后来调岭南学院),中文大学三位(黄维梁、张梅、王宏志)。学院派的评论文章,学术性较强,论题一般与当前创作实际距离较远,此外,还注重史料的挖掘,如张梅论50年代的重要作家力匡,便是一例。另一支队伍来自编辑部门,如梅子、羁魂、汉闻、黎海华。他们的文章,紧密追踪当前文学创作实践,所谈的多半是文坛热点话题。此外,他们往往以自己编辑刊物的实践或从事创作的经历印证香港文学的发展。如羁魂《香港新诗论集》中的第三辑《从〈诗风〉到〈诗双月刊〉》。不过这种分类并不是绝对的,像也斯就有双重身份:既是学院派评论家,又是作家型评论家。这种身份的“杂”带来评论对象、写作文体和题材的多元化。像《香港文化空间与文学》一书,既有为学术研讨会提供的学术论文,也有像《熟悉与陌生——读王璞小说印象》那样的即时感应、《小说的魅力》那样的征文评语,还有像《教育、出版、研究、推广——在香港推动文学所遇到的困难》那样为澄清事实真相而写的工作汇报。
这两年香港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收获是初步消除了香港文学研究不算是一门学问的偏见。像黄康显论述的香港文学的分期问题,黄维梁所作的《香港文学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关系》专题探讨、潘铭桑对香港作家修辞研究的系列成果,谁能说这些成果没有学术价值,或一定会比研究大陆文学、台湾文学学术价值差?在香港中文大学,已有不少本科生、研究生以香港文学为题做毕业论文,如张詠梅的《在窗下喃呢的燕语》,便是在卢玮銮指导下写成的硕士论文。另一收获是已有个别香港本土学者在做《香港文学史》编写的准备工作。像黄维梁的《香港文学再探》与他过去出版的《香港文学初深》,一个重大不同是从横的研究转到纵的研究。《香港文学的发展》一文,从40年代以前写到90年代,是一部微型的香港文学史,可视为他未来写《香港文学史》的提纲。黄继持虽没有写《香港文学史》的愿望,但也加入了《香港文学史》编纂问题的讨论。还在1993年,他就提出了香港文学可细分为“出版/产生在香港的文学”与“根植/属于香港的文学”(注:黄继持:《香港文学的主体发展》,载《四十年来中国文学》,台北,联合文学出版社1995年版。),这两个既互相包容又互相排斥的概念。后来在香港文学节他又发表了《关于“为香港文学写史”引起的随想》(注:载《香港文学节研讨会讲稿汇编》,香港市政局公共图书馆1997年版。)那样有见地的论文。在香港文学研究的方法与策略上,香港作家、学者也在发挥各自的优势,其中学院派的学者使用的比较文学研究方法,最值得重视,如也斯用此方法写成的《香港小说与西方现代文学的关系》。
香港文学评论家由于本职工作忙,不像内地有一批学者专门脱产研究,因而他们出的书多半是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结集。王宏志的《历史的偶然》,可算是个例外。这是一本系统评述香港文学评论家有关《中国现代文学史》著述的论著,属于研究之研究。王宏志还和李小良、陈清侨在台湾合出了一本《否想香港——历史·文化·未来》(注:台北,麦田出版公司1997年7月1日版。),其中他执笔的《中国人写的香港文学史》一章,系统地批评了内地学者写的4本《香港文学史》, 体现了强烈的香港意识,表述了香港本土学者对“大中原论述”的不满。其中有些观点和提法值得质疑(如标题《中国人写的香港文学史》应为《内地人写的香港文学史》),但他不满意政治干预学术,尤其是把《香港文学史》的撰写与“国家论述”结合起来,却有一定道理。比起戴天等人对内地学者的情绪化批评来(注:戴天:《香港文学之疑》,香港,《信报》1985年1月31日。),王宏志的批评较重视以理服人, 属学理化的批评。
王宏志在香港文学批评家中,属新生代。他和陈清侨等人的有关香港文学的论述,使人感到香港文学批评后继有人,且大有“长江后浪推前浪”之势,令人欣喜。
香港文学在不变中求变
不少人担心,香港“九七”后,文学创作及其评论的自由空间缩小,香港文学批评的主体性将不复存在。从这两年,尤其是1997年下半年的文学活动、文学论争、文学批评来看,香港文学仍保留了过去多元自由发展的面貌,主体性仍然存在。
首先,香港仍是“公共空间”,内地不便发表的意见仍可在这里发表。像以陈希同、王宝森贪污腐化案为背景的北京作家创作的长篇小说《天怒》,在香港可以大评特评,成为“热门话题”,这在内地是根本不可能的。内地一些不便刊登的文章和出版的著作,作者们仍像过去那样跑到香港来寻找发表园地,如《二十一世纪》1997年第10期发表的薜毅、陶东风的文章,批评了以刘醒龙为代表的《分享艰难》的主流文学(注:薜毅:《“分享艰难”的文学?》;陶东风:《谁之社区?为什么“分享艰难”?》。)。甚至左派报纸也敢登这类文章,如陶东风和北京《中流》杂志批判王蒙(注:龚周文:《王蒙其人其事》,《中流》1997年第1期。)唱对台戏的《警惕“大字报”文体重返文坛》, 便在香港作联的机关报发表(注:《香港作家报》1997年11月号。)。北京大学洪子诚在日本的讲稿《中国当代文学概说》,有些论述非常大胆,内地不便出版便由青文书屋推出。这充分说明香港的新闻出版并不存在“舆论一律”的现象,不像内地报刊在提倡什么“导向性”。
其次,文化论争允许各抒己见,决不采用行政手段解决。像“香港本土文化身份”,是一个敏感的乃至“危险”的话题。从50年代开始,罗湖边境关闭,两地人民断绝往来,香港文化因此无法与内地交流,这种经验使港人产生从未有过的身份认同感。特别是战后在香港土生土长的一代,受西方文化影响远大于受中国文化熏陶,他们以做香港人自豪,而不敢理直气壮承认自己也是中国人。所谓对本土文化身份的探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的。已有论者指出:本土文化身份的鼓吹和强调,有可能被看作是追求社会和政治独立的前奏(注:何庆基:《茫茫归家路》。)。但目前极少有人将这种讨论扣上“港独”的帽子,更没有哪位主管文化的官员出来制止这种讨论。因为这种扣帽子的做法在香港根本行不通,何况在内地也确认少数民族有独特的文化。至于市政局文学双年奖在1997年12月27日颁奖给署名心猿的小说《狂城乱马》时,引发出一场笔战与讨论(注:参看《明报》1997年12月11—12日、《信报》1997年12月20日、25日、29日有关文章。):有人指责这部小说刻意丑化某些文化人,加上书中所体现的文学观与梁秉钧接近,作为评判的梁秉钧便授意给他这位得意门生“心猿”,有人甚至说“心猿”就是也斯(梁秉钧的笔名),评判在给自己颁奖。作为主办单位市政局对这场论争并未出面干预,而且任由作家们发表不同意见。对市政局主办文学节及其“讲稿汇编”的评价也一直争论到“九七”以后(注:参看戴天《“绿背”疑“云”》,《信报》1994年1月13日。 张文林:《〈香港文学节讲稿汇编〉问题多多》,《读书人》1997年7—8月号。),各方的意见均得到充分的发挥,决没有谁出来去作“结论”。
第三,特区政府对文学艺术仍像过去那样奉行积极的不干预政策,对文学家的写作活动采取十分宽松和放任的态度。文康广播局局长周德熙在1997年10月上旬发表的谈话认为:“文化艺术的范畴非常广泛,文化政策难以概括地作出指引”(注:转引自《三层架构下的文化政策》,《信报》1997年10月9日。)。目前, 负责文化艺术工作的有三个单位:市政局、区域市政局、艺术发展局。政府的大部分资源集中于前两局,完全由他们控制。这两局的架构和权力皆为独立自主。对于包括文学在内的文化艺术,均由民选议员和主席商议,文康广播局或政府其他部门不作过问和干涉。负责文化艺术正常运作的艺术发展局,自1995年即成为法定机构,连秘书处也与政府脱钩,1997年7月1日以后仍是如此。艺术发展局由九个派别组成,其中文化艺术界代表仍和“九七”前一样举办推选投票活动。1998年初新上任的文学代表胡志伟便是展开一场激烈的“江湖争霸战”才当选的。这次投票活动没有以往区议会、立法局选举那样“大轰大闹”,“但仍有暗器埋伏,投票者与候选人难免背遭暗箭”(注:转引自《艺展局江湖争霸战》,《信报》1997年11月10日。)。像这种文坛景观,在内地是无法见到的。还有,艺展局文委会的经费由政府供给,但他们只出钱而不干预艺展局的工作,文康广播局甚至没有协调市政局、区域市政局和艺展局的力量。这正是香港文学艺术不依附政治权力的表现。有这点作保证,使“九七”后的香港文学不会等同于深圳的“特区文学”。
第四,“九七”后的香港文学仍然是通俗文学占主导地位,没有哪位长官去倡导“主旋律”,让严肃文学去“压倒”通俗文学。这从艺展局1997年12月30日公布的首届文学奖将“文学成就奖”拱手让给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可看出。要是在内地由官方出面评奖,一定要讲“导向性”,把庄严的“文学成就奖”颁发给严肃文学作家。
第五,“九七”后的香港仍没有统一的作家协会,也不需要这种作家协会组织——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有这样的组织,香港的写稿佬写稿妹也不会听任它的指挥。“九七”前形成的香港作家团体自立门户,各自为政的情况,一直维护到现在,直至1997年仍有新的协会(如“香港文艺家协会”)成立。有人曾担心“九七”后北京的“中国作家协会”会派人来接受香港某作家团体或将香港作家组织隶属“中国作家协会”门下,或在香港成立统一的“文联”,这些情况均未出现,相信以后也不会出现。因这里实行“一国两制”,其文化组织形态肯定会与内地有异。
第六,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其文化优势仍在,“九七”后仍担负着沟通中西文化桥梁的重任。这从黄维梁的长篇论文《中华文学与大同世界》(注:《香港作家报》1997年2—3月号。)以及“九七”后创刊的《现代中文文学学报》刊登的文章内容、香港大学中文系70周年纪念国际研讨会所提供的世界各地学者的学术成果仍可看出这一点。
“九七”后的香港文学及其批评当然也不会一成不变。其中一个重大变化是强调香港文化与大中华的联系,香港文学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不能脱离母体而独立存在。“九七”后,由于香港与内地文学交流的加强,香港作家与评论家有了更多的机会接触有数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华文化,他们将更加关注内地文学的发展。过去,不少作家和学者对内地文学均有不同程度的误解,有的人甚至认为内地文学是“一盘烂帐”(注:刘绍铭:《地下文学与乡土文学》,台湾,《中华日报》1978 年2 月2日。),其文学成就低于台湾文学,现在这种观念已有了不同程度的修正。与这一观念的改变相联系,是香港本土文化身份的强调调子有所降低,民族意识在不断加强。如林原在《港人治港,谁是“港人”?》中,强烈反对把“中国人”和“香港人”两种身份分离,坚持“香港人”是“香港的中国人”这种看法(注:转引自《香港本土文化身份——一个危险的议题),《信报》1997年10月9日。)。 林原这种观点在香港作家中也不乏知音,如慕容羽军在《香港回归与文学回归》(注:《香港文学》1997年7月号。)中,就表达了这种看法:“我们在香港文学, 正宜趁香港回归之日开始,作一深切的反省,香港文学是应该实实在在,在政治回归的同时也随之而作历史、文化的回归,因为文化的源头,是在历史、文化的根部”。此外,一些媒体在“九七”前就开始自律,在请专栏作家写作时注重其政治倾向,有的甚至停掉右倾作家的专栏。还有一些文学报刊对敏感的话题绕开走,即使刊登出来一些敏感的字眼也被处理掉。对这种做法尽管有不同的看法,但应视为随着香港回归文化也在回归一种正常现象。此外,随着普通话的推广,香港作家和评论家的语言还会逐步摆脱粤方言和英语的影响走向净化。这就是香港文学创作及其批评在“九七”后不变中的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