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行动”让大爱溢满兴安
文/潘蕴煜 李长军
加强对女职工的关爱,特别是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一直是黑龙江大兴安岭地总女职工委员会关注的重点。近年来,女职工委员会积极主动地落实、服务为先,精准帮扶,切实为女职工做实事,为女职工撑起了一张坚挺的“保护伞”。地总女工委被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大兴安岭地总女工委又在全区开展了“六一”“关爱行动”。在今年的“关爱行动”行动中,省总与地总共出资2.2万元,对44名困难女职工学童进行救助。
基于石墨烯材料的敏感膜对pH的响应机理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石墨烯边角的酚羟基[4]与pH溶液接触时,会发生质子交换从而产生电位差,这为石墨烯修饰电极在pH传感器中的应用提供了可能。同时石墨烯表面的少量含氧基团可与水及氢氧根离子形成氢键,因此,晶体外延型的1~2层石墨烯可灵敏地感知表面的离子浓度,从而成为性能良好的pH传感器[5-6]。但是鉴于石墨烯材料的灵敏特性,此类传感器中石墨烯材料对氢离子的选择性以及其他离子的干扰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据悉,近年来,地总女职工委员会始终坚持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按照精准帮扶要求,地总女工委每年元旦、春节、“三八”节、“六一”期间都出资对困难女职工及单亲、失独困难女职工、子女走访慰问,为她们送去工会组织的温暖。
2016年“六一”期间地总在全区开展了“六一”爱心扶困助学活动,地区总工会出资1.5万元,各级工会集资1.33万元,为全区145名困难女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子女发放助学金及书包、书籍、文具盒、水彩笔等学习用具。2016年地总出资10万元基层匹配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00名单亲特困、失独女职工进行了救助(其中单亲特困89人,失独11人)。
2017年“六一”期间,地总共集资4.8万余元,在全区开展了“六一”爱心扶困助学活动,慰问了加区三小的留守儿童,为全区114名困难女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子女发放助学金及书包、书籍、文具盒、水彩笔等学习用具。
2018年元旦刚过,地总女工委主任荆迎新带领慰问组,先后来到加格达奇区第四小学和第三中学对农民工子女进行走访慰问,地总出资1.3万余元,为62名农民工子女送去了写字护眼灯等学习保健用品,使这一特殊的弱势家庭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工会组织的关爱。在“六一”期间,女工委开展了扶困助学活动,省总、地总及基层工会联合拨付助学补助资金32062元,共救助单亲、农民工、转岗困难女职工子女109人。
产生焊接裂纹主要是由于管道安装应力不均匀造成的,应力不均匀导致金属材料连接处产生损害,从而形成新的裂缝。管道安装过程中,产生焊接裂纹是普遍存在的,发生裂纹的概率较高。并且管道裂纹的维护和养护难度较大,危害较大,不仅给管道的使用带来影响,而且容易导致大量的气体和液体泄露。因此,必须尽快寻找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管道裂纹产生的概率,才能确保管道使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大兴安岭地总女工委已连续5年,每年春节期间出资2万元慰问困难女职工、单亲特困女职工以及失独家庭合计100个。据统计,4年来,大兴安岭地总女工委在春节及“六一节”期间共出资12万元走访慰问140个困难女职工家庭。每年“六一节”都在全区困难女职工子女中开展“关爱行动”,全区各级女工组织积极为困难、单亲及失独女职工筹措帮扶资金,累计帮助420多名困难女职工,其中,单亲困难女职工180多人。在助学活动中,为困难女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13万元,120多名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得到了资助。
在女职工“关爱行动”中,大兴安岭地总女工委特别关注的一个较特殊的学校是加格达奇区第三中学。这所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该校现有112名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家庭,留守生、单亲家庭居多。农村学生占43%,留守儿童占25%,单亲学生占33%,贫困学生占70%。其中有75名贫困学生享受政府补贴。这些学生家中因家里没有土地耕种,为了生计在外打工,没有休息日,早出晚归,收入不稳定,部分学生长期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成为了留守生,家庭生活条件贫困。
地区总工会女工委了解加区三中的实际情况后,对他们困难、留守学生加大了帮扶力度,几年来共资助120名学生及家长。该校有同母异父学生罗雪和罗文雅,住在十几平方,抬头会撞破脑袋的低矮草房里,家庭生活极其困难。按照救助要求同一家庭,不能救助两人,但这两名学生情况特殊,校工会及时向地区总工会汇报情况,罗文雅和罗雪的母亲是间接性精神病患者,在罗文雅8个月大的时候母亲因为精神病发作不能再照顾孩子,回到了前夫身边。2016年罗文雅的父亲因患肝癌去世,之后一直由本校蔡永红老师抚养,一直到上小学,住校学习。罗文雅同母异父的二姐罗雪因为急性胰腺炎、大小肠梗阻、重症酮症酸中毒住院了,医生下了三次病危通知书,学校和社会大量救助60余万元,送到北京治疗才挽回生命。地区总工会女工部了解罗雪和罗文雅情况后,及时疏通解决,破例对这两名学生都进行了救助。
散装食品的销售和贮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设立散装食品销售专区或者专柜;不同批次的散装食品不应混装销售。鼓励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防止不同批次的散装食品混装;散装食品的销售容器或者销售牌上应标明食品品名、配料、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和/或保存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