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农产品流通渠道比较研究_农产品论文

中外农产品流通渠道比较研究_农产品论文

中外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产品论文,中外论文,渠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流通渠道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与效率,进而影响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文通过对以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基本特征的描述和对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的透视,提出了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的若干对策建议。

一、以美日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基本特征

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农产品流通形成了两种比较典型的流通渠道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尽管这两种模式存在一定差异,但都表现出如下共同特征:

1.组织化、规模化的农产品流通主体

在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化经营的农场、农产品批发与零售企业以及农户联合起来的协同组织(如农协、合作社),而非个人;同时,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程度较高。例如美国的农场规模大,但农户仍按协同联合方式进入市场。在美国的果蔬营销中,主要是农场主与生产合作社、产地中间商和大型超市或批发企业签约进行销售(占销售量的98%)。全国有150多万农场主参加了“全国农场主联盟”和“美国农业联合会”,还有众多农户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与销售合作社。在日本,约有97%的农户加入了“农协”,90%的农产品由农协销售,80%的农业生产资料由农协采购。在发达国家,单独的农户在农产品营销组织体系中不占有重要地位。具有一定组织化程度的营销实体不仅在营销中具有较强的谈判实力,而且还具有其它组织所没有的销售优势,尤其是在开拓国外市场时更具优势。

2.农产品流通渠道日益缩短,但批发市场的作用依然突出

农产品流通渠道日益缩短,这是美国农产品流通的一个显著特征。其原因在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为异地交易提供了基础,便利的交通运输加快了农产品的流通速度。美国78.5%的农产品流通渠道结构为“生产地——配送中心——超市与连锁店——消费者”。经由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相对数量在不断下降。美国销往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交易量只占交易总量的20%。尽管如此,批发市场仍发挥着主导作用,这不仅是因为它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场所、交易信息、交易方式和过程管理,从而实现交易和集散功能,更为重要的是其具有价格形成、发现和结算功能。

3.远期交易、远程交易、拍卖交易成为农产品批发交易的主体内容

期货交易最早是从农产品开始的。1840年美国芝加哥谷物交易所的成立,被看作是现代期货市场诞生的标志。在当今世界农产品贸易中,期货交易应用广泛,85%的世界农产品价格是由期货价格决定的。在现货交易市场中,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凡需经过批发环节的大都以拍卖方式实现,如荷兰花卉拍卖市场效率之高令人赞叹。在日本,农产品拍卖交易也较为普及。

4.连锁超市经营成为农产品零售终端的主要形式

发达国家很少有我国居民所熟悉的“农贸市场”这种零售形式,而主要是经营生鲜食品的小型专业店,自1960年代以后,这种商店逐渐被连锁店和超市所取代。连锁经营的超市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

5.物流配送系统和服务体系日渐完善

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系统,对于具有易腐性、单位体积大、经济价值低等特点的农产品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发达国家便捷的交通网、完善的服务体系和配送系统、有效的保鲜设备、快速的信息处理网络,为农产品实现货畅其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美国农产品78.5%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接到零售商,农产品流通环节少、速度快、成本低、营销效率高。日本农产品流通的公共设施以及保鲜、冷藏、运输、仓储、加工等服务体系十分完备。如日本的批发市场实现了与全国乃至世界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联网,批发市场能够发挥信息中心的功能,不必进行现场看货、实物交易,而实行只看样品的信息交易,实物则由产地直接向超市筹配中心运送,做到商物分离。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透视

无论是与我国工业品的流通渠道相比,还是与发达国农产品流通渠道相比,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都有很大差距,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超小规模的农户与个体户依然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最重要的主体

与发达国家不一样,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体主要是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与零售的个体户,而农业企业非常少。我国农产品生产主要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经营规模狭小,户均经营耕地面积7.94亩,户均销售粮食1047.34公斤,猪肉97.62公斤,禽蛋55.48公斤,是世界上“最小的农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不是我国独有,而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如日本农户的经营规模也非常小。所不同的是发达国家的农户大都加入了各种各样的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组织化程度高。而在我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并没有成为农产品营销中的重要主体,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农业企业发育也不成熟,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农业企业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导地位尚未形成。据调查,集体组织运销的蔬菜只占蔬菜总量的7.8%,加上农户联合运销的也只有12.9%,农民自己运销的占70.1%。

2.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庞大,但平均交易规模小,档次不高,功能不完善

自198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相当快,1999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4249个,成交额为2715.01亿元。经济发达的广东省,2001年农产品批发市场为302个,交易额为441.41亿元。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快,数量庞大,但是单个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却比较小,1999年全国平均每市成交额为6398.8万元,广东省2001年为1.46亿元。按全年365天计算,全国平均每市每天交易额1999年为17.5万元,等于每天只有十几笔的万元交易;广东省2001年也只有40万元。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全国惟一年成交额100亿元的农产品市场,2000年和2001年实现交易额分别为123亿元和150亿元,不及荷兰阿斯梅尔花卉市场成交额的一半。大多数批发市场设施配套建设落后,档次不高,还停留在出租铺面的简单物业管理模式上。市场在价格形成、辐射能力、信息服务、物流服务、检验检测等功能方面非常薄弱和欠缺,尤其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严重的缺陷。

3.我国农产品的销售终端以“农贸市场”为主,连锁店和超市的销售量只占较低份额

我国农产品的零售目前主要是通过传统的“农贸市场”进行的。连锁店和超市的农产品销售业务近几年来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但目前其销售量仍然非常有限。从农产品种类来看,蔬菜、果品、肉类、禽蛋、水产品等农产品更多地通过农贸市场销售,而粮油、花卉和其它加工程度较高的农产品,通过连锁店、专卖店、超市销售的份额越来越大。

4.现代营销手段虽逐渐被人们认识,但传统交易方式仍占主导地位

我国农产品销售方式主要表现为现货交易,人货同行,商品堆放在市场上展卖,买主在验货基础上讨价还价,结算则通过现金收付。而通过批发市场达成的远期契约交易以及采用拍卖交易、信用交易、委托交易、电话交易和网上交易等现代交易方式的甚少。

三、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1.着力培养农产品流通主体,使其走向组织化、规模化

作为农产品流通主体,无论是生产领域的农户,还是流通领域的经营户,或者是农产品的生产经营组织,它们走向完善和成熟的标志就是规模化、组织化、企业化和一体化,这也是流通主体为节约交易费用,增强在交易与竞争中强势地位的必然选择。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的具体途径主要有:(1)引导农户和经营户走向规模化和企业化经营,通过规模经济来获取农产品市场营销中的竞争优势。(2)建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加拿大是一个农业高度现代化、机械化的国家,农业人口只有86万人,占全国3000万人口的3%还不到,其农产品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可见,该国的家庭农场具有很大的规模,但他们仍然感觉到势单力薄,自发组建了自己的组织——农产品营销协会。营销协会的职能有十多个方面,如确定农产品价格、组织农产品营销、与省政府合作制定农业政策、向农民提供价格咨询、发布供求信息、开展农产品的广告宣传、研究开发国际市场,等等。而我国的农业经营户的经营规模是相当小的,如果不联合起来,是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与交易中取得平等地位的,更谈不上优势地位。(3)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一是组织农业经营公司。有人认为,任何产业的发展从本质上讲都是一个企业化的过程,也只有当某一产业的企业化程度发展到相当的水平时,该产业的人为控制程度进而现代化程度才会高。尽管我国的农业不可能像欧美国家那样发展大规模的家庭农场、公司农场和农业企业,但人多地少的国情可以让我们在相当一部分地区走日本、荷兰集约化、工厂化经营的路子,比如园艺果蔬和畜牧业等非土地密集型的产业,都可以建立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企业化经营。二是要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公司+农户”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三是培育商贸型的龙头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中间商的支持,这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农业也不例外。

2.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为中心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与工业品营销相比,批发市场在农产品营销中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它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中介。其原因在于,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具有“小规模、大群体”的特点,即从生产、加工到市场销售,均表现出参与个体与组织众多、但规模与离散性强、层次低、组织化程度低的特征,这就需要借助批发市场把农产品的生产者、经营者联结起来。

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升级改造:(1)市场运作的企业化。即市场的投资建设、管理均应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把批发市场作为类似于一种商品的市场客体来经营,真正做到“企业办市场,企业管市场,市场企业化”。(2)市场设施与服务功能系统化。要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兴建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农产品农药化肥残留检验和质量检测中心。规范化的现代批发市场应具有物质集散、价格生成、信息发布、标准化建设、服务引导、产品促销、产业带动等七大功能。我国农产品市场必须积极探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变服务功能单一的局面,不断完善配套功能。(3)加强市场的信息化建设。首先是要进行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形成高度集成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络;其次要设立专门机构,配以专职人员广泛收集信息,准确发布农产品信息,包括价格信息、生产信息、市场供求信息、库存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信息。(4)促进批发市场农产品经营主体的组织化、企业化。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逐渐推行会员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3.大力推进农产品交易方式的变革

在我国农产品交易中占主导地位的现货交易方式,存在着价格信息不公开、商流与物流不分离等缺陷。积极探索新的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已势在必行。农产品交易方式的改革方向是,逐渐采用拍卖交易、仓单交易、远程合约交易、网络交易、期货交易等交易方式。

农产品实行拍卖交易有诸多好处,如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传统现货交易中的暗箱操作,使交易更趋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欺诈行为;形成对生产和消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权威价格信息。发展拍卖交易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硬件设施,包括拍卖大厅、电子报价系统等,另一方面还要制定具体的拍卖交易原则,建立农产品的标准质量体系,帮助交易者改革传统的农产品经营习惯,根据拍卖要求对农产品进行分级、整理和包装。

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生商品所有权的多次转手,商品实体在不同所有者之间多次流动,就会增加运输、装卸等交易费用。而采用仓单交易的形式可使现货交易中的商流和物流分离,节约商品实体运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目前,我国的仓单交易仅限于期货交易所。事实上,现货交易也可运用这种形式。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生产规模小,储备能力差,谈判地位低,采用的是传统现货交易方式,只能被动接受收获季节的较低价格,独自承担价格下降的风险,采用仓单形式进行的农产品现货交易,可以改变这一状况。

新型的网上电子商务贸易为传统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与传统农业贸易相比,农业电子商务具有交易虚拟化、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交易透明化等特点。目前在国际互联网上全国已有几百家涉农网站,这些网站已开始尝试进行农产品的电子商务交易。农产品网上直接销售的途径很多,既可以在自己的站点上直接销售,也可以加入电脑网络广场和虚拟电子商场。顾客通过访问网页挑选商品,完成交易过程,销售商通过快递公司把货物送到客户手中。

4.积极推进农产品的超市连锁经营

长期以来,农贸市场一直是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最为重要的销售终端。这种传统的零售终端存在诸多问题,如质量保证问题、经营不规范问题,等等。近几年来,许多人主张将农贸市场改为超市。生鲜超市是农贸市场与现代超市相结合的产物,它能取二者之长,弥二者之短,充分发挥特色优势。经营生鲜农产品的超市可以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以经营食品为主的超级市场;二是设有较大食品经营区的大型综合超市;三是农产品专卖店和连锁店。通过示范带动乃至政策扶持等措施推进农产品的超市经营和连锁经营。

5.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套系统

商品流通的高效率需要物流系统的高效率。实现物流系统的高效率,必须把传统的物流途径即商品必须经由制造、批发、仓储、销售等诸多环节的多层次复杂流程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简化为由生产者经配送中心到达零售终端。美国农产品从产地通过配送中心直达零售商的占78.5%。对于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目前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主张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建立一个以批发市场为枢纽,以具备一定组织化程度的农产品经营者为主体,以规范化的集贸市场和超市为末端的较为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体系;另一种意见则主张大力发展以物流配送为枢纽,以连锁公司为经营主体,以超市为末端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并取代批发市场体系。

但无论如何,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是一种必然趋势,因此,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鉴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在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系统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以下问题:一是农产品库存管理问题。从严格意义上讲,超市的生鲜农产品管理不应该定义为库存管理;二是农产品运输问题。对于生鲜农产品而言,时间资源是最为稀缺的;三是合理确定农产品的配送半径问题;四是农产品绿色物流问题。只有妥善地解决好了这些问题,农产品流通渠道才能更为通畅。

标签:;  ;  ;  ;  

中外农产品流通渠道比较研究_农产品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