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户退耕还草工程的响应_畜牧业论文

“退牧还草”工程在牧户中的响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还草论文,工程论文,牧户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338X(2006)07-0067-04

草原是我国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尤其是在西部,草原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80%以上。长期以来,由于气候干旱,牧区人口增长过快以及大规模开垦、超载放牧等原因,草原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这不仅制约了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国家的生态安全也构成严重威胁。面对日趋严重的生态形势,国家在西部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后,又正式启动“退牧还草”工程,该工程覆盖西部11省区,其目的是通过休牧育草、划区轮牧、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等措施,使退化的草原得以恢复,从而形成一道天然屏障。“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对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保证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退牧还草”工程已实施三年多,并且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应。但这一措施在实施中,也给当地牧户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本文以内蒙古为例,对“退牧还草”工程进行了调研,对“退牧还草”工程的生态经济效果在牧户中响应进行了研究,为今后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提供依据。

1 内蒙古“退牧还草”工程的进展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对于草原生态治理内蒙古一直采取积极措施。早在2000年就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规定》,明确规定草原使用者必须以草定畜,做到草畜平衡,严禁超载过牧。与此同时,加强草原建设,开展人工种草、围栏封育、飞播牧草、草原鼠虫害治理,以及高产饲草料基地建设等措施。2003年正式启动国家“退牧还草”工程,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关于退牧还草试点工程的管理办法通知,对项目试点的政策措施、职责分工以及组织实施都做了严格的规定。截止2006年,内蒙古“退牧还草”工程涉及旗县数为25个,累计完成退牧还草任务759.87万hm[2],其中禁牧289.33万 hm[2],休牧427.87万hm[2],划区轮牧42.67万hm[2],另外补播108万hm[2]。累计总投资为220256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60106万元,地方配套60150万元。

表1 内蒙古实施国家“退牧还草”工程的进展情况

数据来源:内蒙古农牧业厅

2 “退牧还草”工程在牧户中的响应

为了更好的反映“退牧还草”工程在牧户中的响应,本次选取5盟(市)27个旗县338个典型牧户进行调研,通过设计问卷、入户访谈、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

2.1 牧户对“退牧还草”工程的态度

“退牧还草”工程是否能够得到落实,是否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退牧还草”工程的具体实施者——牧户的态度,取决于牧户对该工程的响应。通过对338户牧户的问卷调查分析表明,牧户对“退牧还草”工程的支持态度远远高出我们的想象。这是因为牧户是生态环境恶化所产生的后果的直接受害者,是对其的体会最为直接和深刻的第一群体。在调查表中,对问题“您认为生态治理的价值何在?”的回答中,选择“可以改善草原环境,提高收入”、“有巨大生态效益”、“为子孙后代造福”等项目的占97%,只有3%的人认为“没用,没必要浪费钱”。对“您认为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能否改善生态环境?”的回答,认为能够改善的占92%,而且很有信心;认为不一定的占8%,原因是“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会导致生态效益的长期性与牧户经济效益的短期性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会损害牧户利益,实施难度大。现实中,确实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对于“退牧还草”工程的措施,98%牧户对休牧、划区轮牧没有意见,但有16%牧户对禁牧有意见,认为草场只要合理利用就能恢复,没有必要禁牧,否则无法生活。部分受禁牧影响比较大的牧户,由于全禁牧饲养成本比全放牧饲养成本高一倍,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偷牧现象。

2.2 对牧户的经济收入方面的影响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前后,牧户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变化,结构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牧户总收入水平较之“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前增长42%,其中畜牧业收入增长17%,种植业收入增长11%,劳务收入增长 58%,其他总收入增长138%,补贴收入由无到有,增长了314倍。在这个结构中,劳务收入、其他总收入及补贴收入增长较快,劳务收入、其他总收入的增长说明“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使得一部分牧户开始开拓其他就业渠道,从事其他产业。但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牧户收入结构中,补贴收入增长最快,占牧户总收入的15%,并且其差额贡献率为50.7%。从某种意义上讲,补贴收入是导致牧户总收入增加的直接原因,可以说补贴成为“退牧还草”工程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性因素。

2.3 对牧户生活水平的影响分析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的前后,牧户总体生活水平没有产生太大的变化,但生活支出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教育支出增长较快。

表2 内蒙古退牧还草前后牧民户均收入变化情况 元,%

资料来源:内蒙古5个盟市27个旗县338户牧民,以下图、表来源均同前

由调查数据知,“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前,牧民家庭年均消费支出为9393.95元,其中支出比重最大的是肉蛋奶支出,占总消费的21.37%,教育支出位居第二,占16.16%,口粮支出位第三,占15.76%,其他费用位居第四,占12.13%,衣物支出居第五,占10.28%;工程实施后,牧民家庭年均消费支出为 11191.85元,比工程实施前提高了19.14%,消费结构上,教育费用增长较快,由第二位跃居第一位,为 2459.97元,占总消费支出的21.98%,其次是肉蛋奶支出,占总消费的21.15%,其余依次为口粮支出、衣物支出、医药费用支出、其他费用支出、交通费用支出、蔬菜水果支出、水电支出和其他食物支出。教育费用支出的增加,说明牧民更加重视知识,更加注重后代的素质培养。

表3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前后牧户户均生活支出变化情况

2.4 对牧户畜牧业生产的影响

畜牧业生产投资增大,生产成本增加,畜牧业纯收入短时期内有所下降,但长时期会得到提高。

牧户的生产性投资主要包括牧草种植、围栏建设、打井、饲料机械、草料储存、畜舍棚圈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工程实施前,牧户的总投入为11875元;工程实施后,牧户的总投入为13976元,增长了 17.69%。但实施前后的资金来源有所不同,实施前,牧户投资中,来自个人投入所占比例为80.54%,国家补贴为7.81%,银行贷款或借款为11.65%;实施后,三项比例分别为:自家投入61.83%,国家补贴 19.53%,银行贷款或借款18.64%。牧户自家投入减少了18.71%,国家补贴增加了1.5倍,银行贷款或借款增加60%。在这阶段,牧户从国家手中得到的补贴和从银行得到的贷款明显增加,国家补贴主要用于围栏、棚圈建设,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固定生产资料建设方面比重大,自家投入则比较全面。

此外,由于休牧、禁牧,牲畜饲养方式中半舍饲、舍饲比重增大,饲养成本也增加。例如,干草储备和购置投入、牲畜购买费、水电费、燃料费、配种费、防疫费等都有所增长。通过典型户调查,每头羊全放牧饲养成本是78元,半舍饲105.40元,全舍饲149.78元,半舍饲比全放牧高出27.4元,全舍饲比全放牧高出71.78元,休牧、禁牧的饲养成本几乎增加了1/3和1倍。由此,使得牧户从畜牧业中直接获得的纯收入降低35%,导致畜牧业纯收入的下降。

但是我们也看到:“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使得牧户饲草料生产和牲畜饲养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牧户的饲养方式发生了转变,这些变化都为今后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牧户的增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5 “退牧还草”工程的生态效果

“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三年来,内蒙古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基本上扭转了生态持续恶化的被动状况,初步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局面。这种好转趋势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一是沙漠化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据测算,1994~1999年会区土地沙漠化扩展速率为0.87%,目前已降为0.25%,属正常波动范围,沙漠化土地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状态。二是沙地生态状况实现了逆转。据监测,五大沙地林草盖度均有提高,沙地向内收缩。经过多年的治理,科尔沁和毛乌素两大沙地的生态状况有了极大的改善,浑善达克沙地治理也初见成效。三是沙漠相对稳定。五大沙漠周边均是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区域,阻止了沙漠前移。如乌兰布和沙漠的灌木林带近年来又向内推进了10km,使其向黄河的输沙量明显减少。

2.5.1 禁牧效果

内蒙古西部禁牧区草场植被覆盖度由禁牧前的 10%提高禁牧后的15%,牧草株高由20cm增加到 25cm,产草量由每300kg/hm[2]提高到375kg/hm[2],群落中植物种群增加,优良牧草比例增加。以阿盟、巴盟为例;阿盟通过对严重退化梭梭禁牧区的观测,禁牧3年后,梭梭覆盖度由原来的3%~6%增加到11%~24%。巴盟实行禁牧后,监测结果显示,禁牧区与非禁牧区相比,牧草高度增加了4~5cm,草群盖度增加了7~10个百分点。通过试测,禁牧区7~9月份牧草产量平均达1198.65kg/hm[2],比阶段性休牧区、全年放牧区分别提高1倍和3倍;牧草高度达到43cm,分别提高 4.7cm和22.6cm;盖度达到75%,分别提高13.7%和 52.4%。东部禁牧区,以呼盟新巴尔虎右旗为例,通过测试表明,植被盖度由原来20%~25%提高到40%~ 50%,高度由30~50cm提高到70~100cm,青干草产量可提高150~300kg/hm[2],达到单位产青干草300~ 450kg/hm[2],天然草原植被得到恢复。

2.5.2 休牧效果

据内蒙古草原勘测设计院自2002年以来对锡林郭勒盟连续3年检测结果表明,2005年锡林郭勒盟休牧区与非休牧区相比,草群高度增加6.5~ 20cm,盖度提高8.2%~50%,单位产鲜草增加17.8~ 114.5kg。浑善达克沙地流动半流动沙丘面积由2001年的7120km[2]减少至目前的4053km[2],西部荒漠半荒漠草场植被平均盖度由17%提高到41%。草地植被明显好转,使得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土壤的持水性和涵养水源的能力,有效地防止了地表蒸发和水土流失。

3 加快“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的建议

3.1 进一步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真正使“退牧还草”工程“退得下,稳得住”,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

不能放松对“退牧还草”工程牧户在财政补贴上的支持力度,要让牧户退牧还草后的收入比退牧还草前的收入要高。要解决好“退牧还草”工程给牧户带来的生产下降、生产收入减少的问题,更好的弥补牧户为生态环境恢复所做的牺牲(牲畜规模的减少)及付出的代价(饲养成本提高)。如果牧户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影响的不仅是牧户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影响“退牧还草”工程的成果。因此,国家对“退牧还草”工程的补贴应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要先补偿退牧还草给牧民所带来的直接损失;二要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饲草料基地、棚圈等方面的投资补贴,力争通过补贴,使牧民在短期内生活水平不下降,长期内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2 加强舍饲、半舍饲技术推广与培训,提高牧户的科学技术管理水平,促进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退牧还草”工程的实施,使得牧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转变,逐步地走向舍饲和半舍饲饲养。但是,这种转变是建立在牧户对饲养技术的掌握上。事实上,大部分牧户缺乏饲养经验和技术,因而阻碍了“退牧还草”工程的进展。因此,要求国家要加强舍饲、半舍饲饲养技术的培训,要重视牧区牧民生活和生产的发展,要在人工草地种植、青贮饲料加工研制和科学饲养的技术上予以重点支持,要强化草原科技的研发,加快新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使广大牧民尽快适应舍饲和半舍饲等集约型饲养方式。同时,还应为牧民建立信息流通网站,为牧民发展生产提供信息支持,尽快促进牧户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

3.3 进一步加强退牧还草的监管力度,使退牧还草纳入法制轨道

各级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和草原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退牧还草的监管力度,加强草原的保护,严格执法。对于退牧还草的监管,既包括对退牧还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也包括对国家补贴是否落实到牧户手中的监督检查,还包括对国家为牧户提出的银行贷款政策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以防止国家补贴被截留和挪用,避免银行贷款政策的扭曲。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持续地实施。

与此同时,还应充分利用现代3S(遥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手段,对草原退牧还草区域进行监测,包括对草地面积、草地生产力、沙化退化情况,以及草原病虫害等方面的监测,为退牧还草的科学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3.4 加快牧区草业、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培育和完善牧区市场体系

退牧还草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牧户放心地退牧还草,使他们对这项政策有良好的预期,还应该加快牧区草业、畜牧业的产业化进程。养殖业和加工业要在特色产品开发上下功夫,在安全、绿色和标准化生产的前提下,要做出品牌,做出规模,做成大产业。同时,地方政府要培育和完善牧区市场体系,建立畅通的畜禽产品流通渠道,建立和规范牲畜和畜产品的交易市场,大力培养经纪人队伍,为牧户退牧还草后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5 大力发展牧区非牧产业,建立新的经济生态效益平衡机制,从根本上缓解草原压力

草原是一种具有多种经济和生态功能的资源,包含丰富的开发产业的基础。要充分重视草原资源的多功能潜力,依托生态建设项目,搞好前植物层(前向产业)和后植物层(后向产业)以及侧向产业的开发,形成草原牧区的特色产业结构。各地要结合本区的人文、民俗和山川地貌特色,鼓励牧民转变单纯依靠放牧家畜生存的观念,将载畜量减下来,把收入搞上去。重点挖掘草原景观潜力,大力培育草原风情旅游业。充分挖掘各类草原丰富的物种资源优势,开发植物产业,包括药用植物种子产业和深加工产业。开发抗逆草种资源,加速牧草种子产业化。在农区和半牧区,通过退牧还草建立大型草产品加工基地,把草捆、草粉、草颗粒等产业做大、做深、做强。

收稿日期:20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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