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花东H3卜辞中的“王”是小乙——从卜辞中的人名“丁”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卜辞论文,殷墟论文,人名论文,是小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38(2007)01—0018—08
一、序
2005年11月19日上午,我在台湾东海大学召开的“甲骨学国际学术讨论会”上,向入会的专家、学者,正式谈了我对1991年殷墟花园庄东地H3卜辞时代的看法。我认为:“花东H3卜辞中的‘丁’是尚未即位的武丁”,“花东420和花东480中的‘丁’与‘王’是同时并存的两个人,既然‘丁’是武丁,那这‘王’就是小乙。因此,H3卜辞的主体是武丁即位以前的卜辞,亦即小乙时代的卜辞;卜辞的时代下限最迟在武丁早期。”[1] 这一看法尽管已有多年,但向学界谈出还是第一次。由于当时在大会的讲演属汇报性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无法展开,只能是“点到为止”。如今,大会已经过去,我有责任将自己的看法谈出来,以便向入会的专家、学者和甲骨学界的同仁作个交代。但是,要真正讨论这一问题,还必须从H3卜辞中的人名“丁”谈起。
二、H3卜辞人名“丁”考释之歧义
1991年殷墟花园庄东地H3卜辞中,人名“丁”是最重要的的人物之一。人名“丁”字之形体同天干“丁”基本相同,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在句中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区别是显而易见的,对多数读者而言不会产生混淆。因此,本文对此不予讨论。
卜辞中的人名“”,我们隶定为“丁”,并指出此乃“日名”。关于“日名”,我在《论商人庙号及其相关问题》一文中,已作过详细讨论,指出“日名”是生前就有的,它代表的是该人在同族同辈中的出生次第,亦即“行第”:“头一位出生者名甲,第二位出生者名乙,并依此]类推;殷时“日名”中的‘甲、乙、丙、丁’,犹如后世人名中的‘一、二、三、四’;若同族同辈中人数超过十,则又从‘甲’至‘癸’重排,并依此类推。”[2] 因此,同族同辈中,可能会出现两个以上的“日名”相同者。H3卜辞中的人名“丁”,在同族同辈中的“行第”,可能是第四,也可能是第十四,甚至二十四。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同族同辈中出现两个以上“日名”相同者,属正常情况,不足为怪。正确认识这种现象,对于正确解读花东H3卜辞,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花东H3卜辞材料公布以后,人名“丁”立即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不少学者认同我们的考释,将“”释为“丁”,并指出此“丁”为武丁[3]。但也有学者面对着“丁”而不敢释“丁”,而是要拐个弯释为别的字。以往对“丁”主要有以下三种考释:
第一、释“方”。这种释法源于于省吾先生。他在释读原子组卜辞时,将“”读为“方”,并认为是方国名。[4] 为何释为“方”?于老未作说明。花东材料公布以后,有学者从于老之说,将“”释为“方”,并认为此乃人名。[5]
第二、释“辟”。此说出自李学勤先生。他在解读花东卜辞时说:“卜辞中从未见生人称日名的,《花东》卜辞何以称武丁为丁?”又说:“不管是子组卜辞还是《花东》卜辞,这里的‘丁’字大多写得稍大。如大家所熟悉的,文字的圆形在卜辞契刻时每每变为方形,字形小的还容易刻圆,大一点的更容易刻方。所以,不能认为这里谈的‘丁’本来就一定是方形的。……我的意见是,在子组和《花东》卜辞中谈的所谓‘丁’,是与干支‘丁’同形而音义都不同的字。其本来的字形是一个圆圈,‘壁’字的象形初文。……字应读为‘辟’,是对王的称谓,如《尔雅·释诂》:‘辟’,君也。”[6]
李先生将方形视为圆形,然后在此基础上释为“壁”,读为“辟”。经他两转三转,完全改变了字之形状,方法上是不可取的。
第三、释“帝”。此说本出于日本的岛邦男。他将殷墟卜辞第五期中用作祭名的“丁”读为“禘”。[7] 花东材料公布以后,裘锡圭先生认为:“花东子卜辞和‘子卜辞’中指称武丁的‘丁’可能应读为‘帝’”。又说:“……就王室来说,既然直系先王可以称为帝,活着的王作为王室以至整个统治族的最高宗族长,也应该可以称为‘帝’。所以我认为子卜辞和花东子卜辞的占卜主体,那两位出自商王室的称‘子’的大贵族,是有可能把时王武丁尊称为‘帝’的;这两种卜辞里指称武丁的‘丁’,是有可能应该读为‘帝’的。当然这种‘帝’的含义跟战国时代才出现的作为比王更高一级的统治者称号为‘帝’,是有明显区别的。”[8]
不管是岛邦男,还是裘锡圭先生,将“丁”读为“禘”或“帝”,于字形上并无依据;在音韵学上,裘先生自己认为也不牢靠。将其读为“禘”或“帝”主要是从字义上推测:的:因武丁是“王”,“王”可以称为“帝”,故“丁”也可以称为“帝”。这种推断方法同样是不可取的。
以上释“方”、释“辟”、释“帝”三种释法之产生,究其原因,都是由于对庙号中的“日名”缺乏正确的认识,被“日名”这只“拦路虎”吓住了。在他们看来,“日名”是死后才有的。因此,当生者出现“日名”时,他们就不知所措:明明眼皮底下摆着个“丁”而不敢读“丁”,要拐个弯读成别的字,似乎这样就踏实些,就可以绕开“日名”这只“拦路虎”。但这样迂回曲折,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可能曲解辞意,误入歧途。
因此,花东H3卜辞中的“”,还是应该恢复它的本来面目,老老实实地释为“丁”。这个“丁”就是“日名”。“日名”是生前就有的,而不是人死后才确定的。“日名”代表的是一个人在同族同辈中的出生次第,亦即“行第”。由于“日名”只用十个天干来排,故同族同辈中超过十人以上就得从“甲”至“癸”重排,由此同族同辈中,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日名”就不足为怪。正确理解“日名”,对于释读花东卜辞,有着决定的意义和作用。
三、论H3卜辞中的人名“丁”
花东H3卜辞中,至少有两个以上“日名”为“丁”者。
第一、活着的“丁”,见之于花东卜辞大约有60余版。今择其重要,例举下。
《花东》180[H3:550]相关卜辞:
[1]甲子:丁「各」子爯。一
[2]甲子卜:子啓丁璧玉?一
[3]叀黄璧璧?一
[4]乙丑卜:子弜丁?用。一二
上引第[1]辞“丁各”之“丁”、第[2]辞“子啓丁”之“丁”,都是活着的“丁”。
《花东》37[H3:123+373]相关卜辞:
[3]乙卯卜:子见以玉丁?用。一
[4]以一鬯见丁?用。一
[5]癸巳卜:子,叀日璧啓丁?用。
上引[3]、[4]辞中“见”读为“献”,有“进献”之义。“子”是进献者,“丁”为进献的对象,自然是生者。[5]辞中的“啓丁”之“啓”,也有贡纳的意思,故其中的“丁”当然也是生者。
《花东》257[H3:758]相关卜辞:
[11]庚卜:丁「今」告。二
[16]辛卜:丁曰:其啓子臣人。一
上引二辞中的“丁今告”和“丁曰”之“丁”,显然为生者。
《花东》349[H3:1106]相关卜辞:
[4]□于□弜,乙□其丁又疾。
[19]子梦丁,亡?一
上举[4]辞中“丁又[有]疾”之“丁”,显然也是生者。
总之,花东H3卜辞中有一位活着的“丁”,是切凿的事实。但花东H3卜辞中,还有一位死去的“丁”,见之于花东卜辞约有十余版。今择其重要,例举如下。
《花东》236 [H3:684+1152]相关卜辞:
[3]丁卜:酒伐兄丁,卯,又鬯?一二
[18]己卜:家其有鱼,其屰丁,永。
上引二辞中的“酒伐兄丁”之“兄丁”和“其屰丁”之“丁”,应为死者,是祭祀的对象。
《花东》255[H3:754]第[1]辞:
甲寅卜:弜宜丁?一
《花东》258[H3:759+1157]第[4]辞:
于丁,鱼。用。
上举两版“弜宜丁”之“丁”和“于丁”之“丁”,均为死者,是祭祀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H3卜辞中生者“丁”和死者“丁”是两个人,而非一个人。因为,他们见于同版甚至同辞中,其证据如下。
《花东》401[H3:1275]相关卜辞:
[12]丙卜:丁乎多臣复西,非心于不若?佳吉,乎行。一
[17]戊卜:其豕□于丁?一
该版第[12]辞“丁乎多臣”之“丁”是生者,而第[17]辞“其豕□于丁”是祭祀对象,是死者。这是两个“丁”见于同版之证。
《花东》34[H3:115+241+246]相关卜辞:
[4]甲辰:宜丁牝一,丁各仄于我,翌于大甲?用。一二
[7]乙巳卜:子大爯?不用。一
[8]乙巳卜:丁各,子爯小?用。一
[14]乙酉卜:翌日,子乎多臣燕见丁,用。不率?一
该版中的[4]辞“宜丁牝一”之“丁”为死者; “丁各仄于我”之“丁”为生者。第[8]辞“丁各”之“丁”,第[14]辞“燕见丁”之“丁”均为生者。 这是生者“丁”和死者“丁”见于同版的又一例证。尤其是第[4]辞, 生死二“丁”见于同辞,足证生者“丁”和死者“丁”是两个人,而非一人。
《花东》53[H3:196+197+871]相关卜辞:
[8]戊卜:翌日己「」休于丁?一
[18]己卜:叀丁、子興寻丁?一
[19]己卜:叀子興往妣庚?一
该版第[18]辞中的“叀丁、子興”是并列的两个主祭者[生者],“寻”是祭祀动词。“寻丁”之“丁”是被祭者[死者]。这又是生者“丁”和死者“丁”见于同版同辞,是同时并存的又一例证。
生者“丁”和死者“丁”见于同版同辞的例子还有,此不一一例举。以上例子表明:这两个“丁”是同时并存的两个人,而非一人[前生后死]。这说明,在生者“丁”的同族同辈中,至少有两个“日名”为“丁”者。此外,前举花东230中还有一位“兄丁”,也是死者。此“兄丁”与死者“丁”是否为一人?仍不得而知。若不为一人,那生者“丁”的同辈中,就有三个“日名”为“丁”者。这三个“丁”中,两位是死者,一位是生者。弄清楚这些情况,为我们推定生者“丁”扫清了道路。
四、H3卜辞中生者“丁”为武丁
H3卜辞中生者“丁”,是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他与“帚好”、“占卜主体子”之关系非常密切,在朝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现逐一分析如下。
1.与“帚好”之关系
(一)、“丁”可以命令帚好,这见之于相关卜辞。
《花东》237[H3:685]第[6]辞:
辛未卜:丁佳好令从「白」或伐卲?一
该辞记载的是殷代早期,殷王朝征卲之事。“丁佳好令”是“丁佳令好”之倒装句,意即命令帚好去征伐卲方。可见帚好听命于丁,是丁麾下一员重要战将。
(二)、“帚好”有事,必报告于“丁”。
《花东》286[H3:864]第[30]辞:
壬卜:帚好告子于丁,弗□?一
(三)、“丁”命令“子”和“帚好”。
《花东》475[H3:1467]相关卜辞:
[4]乙巳卜:又,叀之畀丁耳五?用。一
[8]辛亥卜:丁曰:余不其往,毋?一
[9]辛亥卜:子曰:余□,丁令[命]子曰:往帚好于麦,子。一
该版第[8]辞中,“丁”自称“余”,这种口吻接近于“王”者,可见非一般。
该版记载的可能要去地收获麦子。丁曰:“余不其往”,意思是“我不能去”。而子曰:“余□”,意思是“我能去”。于是,丁命子曰:“往帚好于麦”,意思是丁命令子去的时候带上帚好一块儿去地收麦。看来,“丁”对帚好非常重视,她去了“丁”才放心。
(四)、“子”同时向“丁”和“帚好”进献礼物。
《花东》26[H3:86]相关卜辞:
[5]甲申卜:子其见帚好?一
[6]甲申卜:子叀豕殁鱼见丁?用。
该版记述的是“子”在同一天同时向“帚好”和“丁”进献礼物之事。向帚好进献的礼物因辞残而不详;向“丁”进献的是击死的豕和鱼。这里有两点须注意:第一、“子”的地位在“丁”之下;第二、“丁”和“帚好”关系密切。
从以上的卜辞中我们可以看到:帚好是“丁”手下一员战将;“丁”对“帚好”最放心,重要的事总要派她去。他们关系密切,距离很近,“子”能在同一天向他们进献礼。
2.与占卜主体“子”之关系
我们曾经指出:“H3占卜主‘子’应是沃甲之后这一支的宗子,而沃甲又可能是祖乙之配妣庚所生。由于占卜主‘子’称南庚为祖庚,故占卜主体‘子’与武丁应是同辈之人,是武丁远房的堂兄弟。”[9] 他与“丁”的关系又如何呢?下列卜辞可以提供参证。
(一)、“子”有事要告“丁”。
《花东》391[H3:1246]相关卜辞:
[10]甲午卜:子乍玉,分卯,其告丁若?一
[11]甲午卜:子乍玉,分卯,子弗告丁,用若?
该版记载“子乍玉”之事。殷墟之玉,大多是外地进贡的。殷墟帚好墓中的玉,经检验多属新疆和田玉。“分卯”是将玉材剖开,这是治玉的第一道工序。治玉是当时一件非常重大的事情,子卜问,这件事要卜要告诉“丁。”可见“丁”的权力和影响之大。
《花东》80[H3:264]第[1]辞:
癸卜:子告官于丁,取田?一
《花东》211[H3:624]相关卜辞:
[1]辛卜:子其告行于帚,弜以?一
[2]弜告于丁?一
该版之辞实在微妙而又意味深长。“子”出行这件事,问其告诉“帚”[帚好],而不必告诉“丁”。说明在“帚好”与“丁”之中,告“帚好”就可以了。这又道出了“丁”与“帚好”之间的亲密关系。
(二)、“子”啓“丁”。第三节所举《花东》180 中“子啓丁璧玉”已是例证;该节所举《花东》37第[5]辞“叀日璧啓丁”亦为其证。此例较多, 不一一例举。
(三)、“子”见“丁”。“见”有进献之义。“子见丁”就是子向丁进献献礼物。花东此类卜辞较多,略举如下。
《花东》490[H3:1492]相关卜辞:
[1]己卯:子见以璧玉于丁?用。一
[4]己卯:子见以玉丁?永用。一
《花东》202[H3:609]相关卜辞:
[7]庚卜:子其见丁□以?用。
[8]庚卜:子其见丁卤以?二
这也是一版非常重要的卜辞。卤即盐卤,这在当时是非常重要之物,且安阳本地不产,当为外地进贡。该版记述了“子”向“丁”进献盐卤之事,说明“子”对“丁”非常敬重。
(四)、“入……于丁”。“入”有贡纳之意。“入……于丁”也就是向丁进行贡纳,请看如下卜辞。
《花东》90[H3:299]正 相关卜辞:
[5]乙卜:丁以玉?一
[6]玉其入于丁,若?一
该版记述的是子向丁贡纳玉石之事。类似贡纳之辞还见于《花东》99、223、320等,兹不繁举。
(五)、“丁令子”。前举《花东》475第[9]辞“丁令[命]子曰:往帚好于麦”,即为其证。又如《花东》275[H3:816+1221]相关卜辞:
[3]辛未卜:丁「佳」子「令」从白或伐卲?一
[4]辛未卜:丁佳多从白或伐卲?一
该版所记为丁命令“子”伐卲之事。受命伐卲的还有妇好,前文已有记述。
(六)、“丁畀子……”。“畀”有赏赐、给予之意。这是上级对下级的关爱或奖励。请看下面卜辞:
《花东》410[H3:1290]相关卜辞:
[1]壬卜:在,丁畀子臣?一
[2]壬卜:在,丁曰:余其啓子臣?允。二
臣,战争中的俘虏或奴隶。“丁畀子臣”,是丁赏赐给子俘虏或奴隶。这应是“丁”对“子”奖励。
3.生者“丁”之地位和作用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生者“丁”可以命令“子”和“帚好”,地位显然在“子”和“帚好”之上。而且,卜辞记述,他亲自率军征卲。
《花东》449[H3:1387]即为其证:
[1]辛未卜:白或爯册隻,丁自正[征]卲?一
[2]辛未卜:丁弗其以白或伐卲?一
“伐卲”之事是当时的一件重大军事行动。“丁”不仅命“子”和“帚好”伐卲,而且还亲率大军进行征伐。可见,此“丁”已是军中统帅,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众所周知,殷代占卜中,作贞问的除专业的史官[贞人]之外,就是“王”或地位甚高的大臣。而“丁”却可担当此任。
《花东》446[H3:1379]第[8]辞云:
乙卜:入,丁贞:又□?一该辞中的“丁贞”之“丁”,并非天干“丁”,而是人名“丁”。“丁贞”如同“子贞”一样,是“丁”在进行贞卜活动。可见,“丁”之地位已接近于“王”。
根据以上事实,我们认为:此“丁”非武丁莫属。因为,只有武丁,才有可能凌驾于“帚好”和“子”之上,才可能命令和指挥他们,才可能与“帚好”保持那种特殊的关系。我们在相关的《花东·释文》中,对这种关系作了充分的表述。之所以《释文》中未点明武丁,是由于我与刘一曼先生在对待“丁”的具体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刘一曼先生认为是已经即位的武丁,而我认为是尚未即位的武丁。如今,不少学者认识到,活着的“丁”应为武丁,[3] 这与我们并无分歧。只不过我认为,此时武丁尚未即位,则是一个重要突破,它为我们讨论H3卜辞中的“王”提供了依据。
五、H3卜辞中的“王”是小乙
H3卜辞中有两版涉及到“王”,即《花东》420、480。《花东》420和480是完整的大版龟甲,辞意多而完整,为考查“王”与他人之关系提供了依据。现逐一例示并分析如下。
《花东》420[H3:1314]相关卜辞:
[1]甲辰卜:丁各仄于我?用。一
[2]甲辰:宜丁牝一,丁各仄于我,翌日于大甲?一二
[3]甲辰卜:于祖乙岁牢又一牛,叀□?一
[4]庚戌卜:佳王令[命]余乎燕若?一
[5]壬子卜:子丙用,□各乎[酓]?一二
该版共五辞,涉及的人物有死者“丁”、生者“丁”、“王”、“子丙”和占卜主体“子”[即第[4]辞中的“余”]。以上五辞辞意清楚明白,在专门研究甲骨的学者来看,不应成为问题。可能会有某个学者提出:“丁各仄于我”之“丁”不是人名,而是天干“丁”,理解为“丁日各仄于我”。这样的理解是否可行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各”是动词,有“进入”之意。“各”前面一定是人名,这在甲骨卜辞、西周金文中有充分的证据。今引征如下。
《花东》288[H3:865]相关卜辞:
[7]甲午卜:子不其各?子占曰:不其各,……
[8]甲午卜:丁其各,子叀玉啓丁?不用。……
上引第[7]辞“子不其各”之“子”,就是H3占卜主体“子”, 他是一位活着的重要人物。因此,第[8]辞中“丁其各”之“丁”自然也应为人名。 并且由于他的到来,“子”将玉献给了他[丁]。
西周金文中,“各”字之例就更多了。我随便统计了一下,起码有76条之多。今择引数例以说明之:
《应侯见工钟》:“唯正二月初吉,王归自成周,……辛未,王各于康。……”《集成》1.107—8[10]
《七年趞曹鼎》:“唯七年十月既生霸,王在周般宫,旦,王各大室……”《集成》5.2783
《大克鼎》:“……王在宗周,旦,王各穆庙,即立
位……”《集成》5.2836
《楚簋》:“唯正月初吉丁亥,王各于康宫……”《集成》8.4246
《簋》:“唯正月甲申,[荣]各,王休赐其臣父瓒玉祼……”《集成》8.4121
以上辞例证明:凡“各”前面均为生者,而且是地位很高的人,不是“王”就是地位很高的大臣。我尚未见到一例“各”字前面直接为“天干”者。因此,《花东》420中“丁各”之“丁”肯定是人名,这个“丁”就是武丁。
现来看“丁”和“王”的关系。该版第[4]辞中有“唯王令余乎燕若?”这个“王”与“丁”肯定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既然“丁”是武丁,那这个“王”就不可能再是武丁,而应是武丁之父时王小乙,非他莫属。
再看《花东》480[H3:1472]相关卜辞:
[1]丙寅卜:丁卯子,子爯黹一,九?在,来自斝。一二三四五[11]
[2]癸酉卜:在,丁弗祖乙彡?子占曰:弗其。用。一二
[3]癸酉:子在,子乎大子丁宜,丁丑王人?用。来自斝。一
[4]甲戌卜:在,子又[],子丁告于?用。一二
[5]甲戌卜:子乎,帚好?用。在。-
6、丙子:岁祖甲一牢、岁祖乙一牢,岁妣庚一牢?在,来自斝。
我们在《释文》中指出:“本版卜辞中有‘王’、‘太子’、‘帚好’、‘子[H3占卜主体]’、‘丁’等,可以说殷代早期的几个最重要的人物都在该版卜辞中出现。这对于H3卜辞之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确实如此。该版卜辞内容是整个H3卜辞内容的灵魂和核心。正确解读该版卜辞,就找到了正确解读H3卜辞的钥匙。该版卜辞中的生者“丁”见于第[1]辞[丁爯黹]、第[2]辞[丁弗]、第[3]辞[丁宜]、第[4]辞[子丁告于]。以上四版中的“丁”是同一个人,是此次祭祀活动的主持者;“子”是这次祭祀活动的重要参与者。
关于“太子”,我认为:“很可能不是小乙之子,而可能是阳甲、盘庚、小辛之子,是他们兄弟辈中的年长者,并称为‘太子’[大子]。这个‘大子’有可能是预定的王位继承人”[12] 从卜辞的内容分析, 这次祭祀活动与“丁”和“帚好”都有关系:第[3]辞“子乎大子丁宜”,是为丁禳祓灾祸, 丁既是这次祭祀活动主持者,又是这次祭祀活动的受益者。第[5 ]辞“帚好”是帚好生子之事,这次祭祀活动应与帚好生子有关。这次祭祀活动的最终祭祀对象是祖甲、祖乙和妣庚。他们也是整个H3卜辞中最敬重的三位先祖。《花东》480中的生者“丁”是十分清楚的,它在第[1]、[2]、[3]、[4]辞中均有最清楚的记载。第[2]辞中“丁弗”之“丁”或许有学者认为是“天干”。其实,“”为祭祀动词,“”前均为人名。下例卜辞可以为证:
(1)《合集》22630:乙亥卜,尹贞:王大乙祭,亡?[13]
(2)《合集》22698:丙申卜,旅贞:王丙,亡?
(3)《合集》22763:庚辰卜,尹贞:王大庚,亡尤?
(4)《合集》35082:甲申卜,贞:王小乙,亡尤?
有关“祭”卜辞辞例相当的多,今不繁引。这些辞例表明,“”前均是人名[生者],而且是地位很高的人。上举卜辞中“”者均为“王”。因为,只有“王”或地位很高的人,才有资格主持祭祀。《花东》480中“丁弗”之“丁”,自然也是地位很高的生者。
上举《花东》480第[3]辞“子乎大子丁宜”之“丁”也许有学者认为是死者[祭祀对象]。其实不然。祭祀动词“”之后有两部分:一是为谁举行“”祭,即“”祭的受益者,此人当为生者;二是“”祭对象,即“”祭于谁,此人大多为已死的先祖。这种“”祭的行文格式表现“□于□”。例如:
《花东》56:辛丑卜:丁于祖庚至……
《花东》163[1]:庚午卜:在,子齿于妣庚……
《花东》181[20]:辛卜:其子而于妣庚?一
《花东》478:乙卯卜:其大于癸子……
也有省略为“□”的,如:
《花东》3[9]:庚卜:弜子而?一
上述辞例中的“子而”、“大”显然是生者,无须多论。
根据以上事实,《花东》480中“子乎太子丁宜”之“丁”当为生者,是这次祭祀活动的受益者[是为他而举行的祭]。而他的受益似乎又与帚好生子有关。这又引出了“丁”与“帚好”之关系。所以,此“丁”应是武丁,因武丁与帚好是夫妻关系,该卜辞中所记述的恰好能得到最合理的解释。
同《花东》420一样,《花东》480中的“丁”与“王”也是同时并存的两个人,尤其是第[3]辞“丁”与“王”同时出现,是同时并存的铁证。 既然“丁”是武丁,那此“王”必为小乙,没有任何游移的余地。帚好将要生子,这是一件大事,作为当爷爷的小乙自然要来,所以“丁丑王入”。这完全是在情理之中。这个将要出生的婴孩,如果未夭折的话,很可能就是“孝己”。
总之,H3卜辞中的“王”是小乙。这为我们进一步推断H3卜辞时代奠定了基础。
六、H3卜辞主体是小乙时代的卜辞
关于花东H3卜辞时代,我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花东H3是1991年秋发现,当年10月开始清理,1992年6月1日全部清理完毕。1993年,安阳工作队发表了《1991年安阳花园庄东地、南地发掘简报》[以下称《简报》][14],对花东出土的甲骨和其他遗物,作了简要的报导。由于此时甲骨尚未清理,对于H3时代的判断只能是根据地层关系和出土的陶片。《简报》指出:“这个甲骨坑根据地层关系和共存陶器判断,属殷墟文化一期,从坑中所出的一些卜辞涉及的人物、事类来看,属武丁时代。”[14] 在当时情况下[甲骨尚未整理],能作出这样的判断,基本上是可以的,我也是相信的。因为,地层关系和出土陶器,是判断遗物、遗迹年代的重要依据。
1998年夏,花园庄东地甲骨的整理正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立项,我开始参加了这一项工作。这年秋天,我重返安阳,和刘一曼先生一道,着手整理这批甲骨。而在此前,我基本上没有接触这批材料,更谈不上对它有多少了解。而刘一曼先生虽然亲自发掘了这批甲骨,但当时对这批甲骨只作技术性处理[清洗、粘对、缀合、墨拓]。这些工作大多由他人进行,刘先生只作指导,而她还担负着繁重的田野发掘任务。所以,她实际上也来不及对这批甲骨作深入的研究。正式工作开始后,立即面临着1999年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纪念会,我们必须准备文章。为此,匆匆忙忙从中抽出24片,分头进行考释和研究,赶出了那篇《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选释与初步研究》[以下称《选释》]。[15] 在这篇文章中,虽然我们对H3卜辞的特征、性质、“子”之身份和地位、H3卜辞时代等作了多方面的论述,其中的不少观点,现在看来也是对的。但由于当时未能审视全部甲骨资料[时间不允许],因而在卜辞时代的判断上,认为:“花东H3卜辞的历史时代,上限在武丁前期,下限或可到武丁中期。”[15] 这个结论基本上是《简报》结论的具体化, 实际并未前进多少。
1999年殷墟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之后,我们的整理工作才真正全面展开。此时,也只有在此时,我才对H3这批甲骨有了真正的了解,感觉到它在字体、文例、行款、钻凿形态等方方面面的原始性;感到卜辞中有两个“丁”,即活着的“丁”和死去的“丁”;感到“日名”是生前就有的;感到“王”与生者“丁”不是同一个人,生者“丁”应是武丁,“王”是小乙。对于这些问题,在整理后期,我与刘一曼先生多次交换过意见。对此中的绝大多数问题,她与我有同感。但她认为“丁”是已经即位的武丁,不同意我提出的是尚未即位的武丁。我们二人在这个问题上终未能达成一致,但我在相关《释文》中,这种看法仍有所表露。如《花东》480《释文》云:“卜辞中有‘王’、‘太子’、‘帚好’、‘子’[H3占卜主体]、‘丁’等,可以说殷代早期的几个最重要的人物都在该版卜辞中出现。”这里提的是“殷代早期”,而不是提“武丁早期”。这是有意绕开了武丁,将H3卜辞时代指向了武丁以前。由于我们二人在此问题上未能统一,故在《花东·前言》中,仍然维持着《选释》的观点:“花东H3卜辞的历史时代,大体上相当於武丁前期”。
通过对《花东》420、480卜辞内容的分析,我们已经明白:H3卜辞中的生者“丁”是武丁,“王”是小乙。此时的武丁尚未即位。这就意味着,H3卜辞是小乙时代的卜辞,而不是武丁时代的卜辞。
H3卜辞中,有关“丁”和“子”的记载相当多。这里的“丁”有生者“丁”和死者“丁”,有关的记载都应在武丁即位以前。H3占卜主体“子”与以前“子组卜辞”之“子”是不同的两个人。[H3占卜主体]“子”与生者“丁”关系十分密切,可以看作同时代活动之人。那么,H3卜辞中有关“丁”和“子”记载的卜辞究竟占了多少呢?我作了一下统计。为了真实地反映问题实质,本文只统计《花东》1 至502片,因为502片之后是小片,可不予考虑。而《花东》1至502片中,反面纪事刻辞有49片,因不记人物活动,也不考虑;另有432、433、434为小片,也不考虑。这样,实际有效的片数为450片。在此450片中,有“丁”和“子”所记之片数是多少呢?今将结果列表如下。
人名出现片数不重复片数百分比
丁 93 93 20%
子子
217
145
子贞 269
子曰 5 1 174 39%
子占曰
379
子祝 2910
子令 8 0
总计
267 59%
这里须要说明的是所谓“不重复片数”:即以前面统计的为标准,凡后面人物出现的片号在前面已经出现就不再统计。这样统计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能较真实地反映百分比。
根据上表可以看到,在统计的450片中,有关“丁”的记载是93片, 占统计的20%;有关“子”的记载是174片,占统计的39%。二者合计为267片,占统计数的59%。这表明:有关“丁”和“子”活动的卜辞占了H3卜辞的半数以上。
还有一种情况须要指出:H3卜甲中,有不少是被刮削的。这些被刮削的卜甲,朱歧祥教授统计是129片,[16] 而我统计的是132片。[16] 此中,基本被刮削干净的有70片。此70片中已看不出任何人物活动,亦应当在排除之例。这样,统计中真正有效片数为380片[450—70]。而有关“丁”和“子”活动之片数为267片,占统计有效片数的70%,而其他与“丁”和“子”有关联的人和事之卜辞尚未在考虑之中。
以上统计数字表明:有关“丁”和“子”记载之卜辞占了整个H3卜辞70%以上。“丁”和“子”是关系十分密切的同代之人,而“丁”此时尚未即位。因此,我认为:H3卜辞主体应是武丁即位以前,即小乙时代的卜辞。自然,卜辞的时代和王位的交替不会等同,此中难免会有个别的武丁即位以后的卜辞[按:目前无法确指]。为慎重起见,我又认为:H3卜辞的时代下限最迟在武丁早期。
既然H3卜辞主体是小乙时代的卜辞,那与《简报》中将花东H3定在武丁时代是否“矛盾”呢?我认为:基本不矛盾。因为,H3坑的时代,是指H3埋藏甲骨的年代,而不是坑中甲骨卜辞契刻的年代。H3坑的年代与H3坑中甲骨卜辞的年代,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问题。坑中甲骨契刻年代自然大多早于坑之年代,这完全是合于情理之事,更何况武丁即位以前与武丁即位以后相距充其量也就是一、二十年。很难设想,卜辞契刻以后会立即埋藏。所以,小乙时代的甲骨卜辞在武丁时代埋藏,亦在情理之中。
七、结语
1998年,在安阳召开的纪念殷墟发掘七十周年大会上,我曾经说过:“从理论上讲,武丁以前之卜辞应当有一定的数量,但目前就是找不出来,这可能与我们整体的学术水平不高有关。武丁以前卜辞很可能与武丁卜辞混杂在一起了,如今要将它们重新分辨出来,有着极大的难度。而解决这一问题,正是目前甲骨学界的难点之一,可以说是困难重重。然而,事物总是会要冲破重重困难向前发展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深信,甲骨学界离解决这一问题的时日,不会太远了。”[17] 七年过去,“预言”成为现实。我终于在花东H3中找到了武丁以前的卜辞,真是“天遂人愿”。小乙时代甲骨卜辞的发现,这无论对于甲骨学的研究,还是对于商史的研究,都将揭开崭新的一页。
花东H3甲骨之发掘,主要是刘一曼先生主持的。她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发掘工作科学而又严谨,为这批甲骨资料的整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她无私心,主动提出和我一道整理这批资料。她对科学事业执着地追求,对自己看准的事儿,从不轻言放弃。从《小屯南地甲骨》到《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我们之间长期合作,互相支持。工作中,我们也曾为某一具体的学术问题而争论过,有时甚至非常激烈。但,那是公事。在整理花东H3甲骨后期,尽管我们对卜辞中的“丁”有不同的看法,但合作一直是卓有成效。《花东》在世人面前交了一个圆满的答卷,就是我们真诚合作的最好见证。在本文就要搁笔之际,我要对刘一曼先生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她对我的帮助,表示深深的敬意!
(该文曾发表于《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辑上,因受篇幅限制,作了过多的删节。同时,原文完成于2005年底,现已一年多,有几处小的地方作者作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全文发表,供广大读者参考。——作者)
[收稿日期]200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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