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论文_周国清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论文_周国清

周国清

(贵阳晨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摘 要】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是建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是工程项目建设的一大难题,如何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社会生产水平相适应,是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力度,提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素质,才能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走上国际化的道路.本文根据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针对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指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对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进行了探讨,以实现预期投资目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造价控制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施工中设计变更的控制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如果按照变更的起因划分,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包括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发包人修改项目计划、发包人削减预算、发包人对项目进度有了新的要求等);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工程环境变化;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等等。当然,这样的分类并不是十分严格的,变更原因也不是相互排斥的。这些变更最终往往表现为设计变更,因为我国要求严格按图施工,因此如果变更影响了原来的设计,则首先应当变更原设计。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的重要性,往往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大类。

工程变更的处理要求:

(1)如果出现了必须变更的情况,应当尽快变更。变更既已不可避免,不论是停止施工等待变更指令,还是继续施工,无疑都会增加损失。

(2)工程变更后,应当尽快落实变更。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3)对工程变更的影响应当作进一步分析。工程变更的影响往往是多方面的,影响持续的时间也往往较长,对此应当有充分的分析。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实施,此项规定是为了维护合同公平,防止某些发包人在签约后擅自取消合同中的工作,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而使本合同承包人蒙受损失。如发包人将取消的工作转由自己或其他人实施,构成违约,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不得擅自变更。

变更程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发出变更的指示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监理人认为可能要发生变更的情形。第二种监理人认为发生了变更的情形。第三种承包人认为可能要发生的变更的情形。无论何种情况确认的变更,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开工前认真审核设计图纸,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把可能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图纸会审阶段进行解决,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或发生返工等现象,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2、确保签证的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

为了确保工程签证的客观、准确,首先,强调办理工程签证的及时性。其次,对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要求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的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求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图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有关规定,经办人员不得随意变通。要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签证发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工程签证单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签证单、签证原始记录及所有的经济类文件不得由外委监理单位办理,必须由工程部签署并经分管工程领导签字后加盖工程部印章方为有效。

(2)、签证单应注明合同(委托)全称及对应合同(委托)编号并按照公司的文件要求统一编号。签证表格按公司制定的表格进行填报。

(3)、签证单一式四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和合同预算部各一联。签证单必须加盖监理项目章和工程部章。

(4)、签证单必须注明签证理由、工程量和签证内容发生的起止时间。签证理由和工程量要求与原始记录凭证中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一致,计量单位要求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或习惯使用单位,机械台班应有设备型号。需依据资料、数据计算工程量的,工程部不得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具体工程量予以确认。

(5)、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

(6)、签署意见应明确,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收方员、分管领导的签署意见应一致,可以相互补充,但严禁相互矛盾。严禁在原件上乱涂乱改。

(7)、在竣工图上可计算的项目,不予办理签证。

(8)、能够以工程量计价的,且用工数超过20个的必须以工程量计价;能够以工程量计价的,且大型机械台班超过5个必须以工程量计价。

(9)、设计变更签证必须有设计部门下发的正式设计变更文件作为附件,没有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的变更内容不得办理签证。部分较重大的修改或较独立的增加工程必须进行验收,附上相应的验收表。

(10)、大型土方开挖前及完成后必须绘制方格网图(包括坐标、标高及开挖边界)作为竣工结算资料,并经施工方、监理方、工程部书面确认;

(11)、签证事项完成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合同未约定应在五天内)施工单位要报签证单,不及时报的视作施工单位自动放弃,不再办理签证。

(1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设备停滞的费用索赔,索赔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的约定日期计,由工程部会同合同预算部一起清点、签证确认数量。

(13)、开工前的场地标高、桩顶标高等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以此作为计价依据。

(14)、大型机械进退场的数量、名称、型号等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以此作为计价依据。

(15)、土方开挖放坡方案、外运的运距等要先经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完成后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以此作为计价依据。

(16)、基础工程使用砖胎模时,砖模厚度、砂浆标号等若图纸无明确说明,则具体实施方案先要经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完成后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确认,以此作为计价依据。

(17)、工程使用商品砼及是否采用泵送,要分使用部位以现场签证单形式确认,以此作为计价依据。

(18)、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同意后,凡涉及工程成本增减的内容,实施时要以现场签证的形式办理确认,以此作为计价依据。

3、认真对待索赔与反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它是工程施工中发生的正常现象。建设单位反索赔的主要内容有:工期延误、施工缺陷、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放弃施工等。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也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现行支付方法常见的有:按月支付、分段支付、竣工后一次支付等。无论实行何种支付方式,结算的条件都应该是质量合格、符合合同条件、变更单签证齐全,特别是要实行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不合格的工程决不付款。

5、充分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造价工程师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能否建立起应有的专业地位,体现着国家的法制化和专业化的管理程度。目前,建设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使工程造价管理从此有了独立的专业地位,工程咨询机构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造价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业主通过聘请造价咨询机构为其提供服务,有效地解决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使业主的造价管理主体地位得到了可靠的技术保证。但分散在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仍在各自原来的岗位上工作,过分依赖于单位,一旦发生诸如提供虚假工程造价信息时,责任追查仍不明确,与此相对应,造价工程师在企业中尚无独立地位,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为此,建议今后应从法律上规范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中造价工程师的独立职能,明确其权利、义务,在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资质认证中加入企业应拥有从业造价工程师人数等硬性条件限制。同时,在设计资料、投标报价文件上,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预结算文件上,必须有造价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执业章,否则一律无效。当发现造价工程师提供的工程造价文件有虚假和错误时,视情节轻重直接追究造价工程师本人责任,淡化单位的专业责任,并建立造价工程师执业风险保险制度,使造价工程师执业风险有顺畅的转移通道,以切实引起企业对造价工程师的重视,提高造价工程师在企业中的地位,使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结束语 :

所以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也是相当重要的,一定要严格把关。

参考文献: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中国计划出版社)

论文作者:周国清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7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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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论文_周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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