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的现状与主要任务_中国人民银行论文

金融监管的现状与主要任务_中国人民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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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

1993年以来,尤其是去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后,人民银行分支行转变职能,加大了金融监管力度,依照总行的部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监管工作的加强,使金融运行中隐藏较深的问题暴露出来。各地人民银行还认真研究了治理思路,找到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队伍。社会评价和反映较好。现在不仅各级银行,而且各级政府对金融监管更为理解和重视了,认识到一个健康和安全的金融体系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我国金融平稳运行的背后,还潜伏和聚积着很大的风险。问题发现难,解决起来更难,这就需要我们对金融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增加忧患意识。

“九五”时期,人民银行金融监管任务艰巨。我国公众风险意识薄弱,许多人盲目投资股票、企业债券和参与社会集资,特别是对金融机构风险毫无察觉,所以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违规发行的对公众的负债很有市场,这就潜伏着很大风险。正因为如此,人民银行必须严格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这是中央银行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妥善解决好当前金融监管中的几个主要问题

一、强化金融监管的系统性和责任制

今年要重点抓系统性监管:首先是法律、法规的系统性,上半年要尽快出台几项监管法规;然后是从市场准入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到市场退出管理的系统性,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的系统性,总行监管与分行监管的系统性,以及风险预测、预防、控制与处理的系统性。

在市场准入监管环节上,要加强金融机构设置规划的管理和审批程序管理;要加强股东资格、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管理。对金融机构投资的股东资格审查要严,同时尽可能吸收大型企业入股,不仅要考虑其是否具有投资能力,同时还要考虑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金融机构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审核,不仅要考查其学历和业务经历,同时也要考查其业绩及行为档案,看是否有违规等不良记录。特别是要加强对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档案管理。

在业务监管环节上,要贯彻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要严格禁止超业务范围违规经营,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罚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

在风险控制和监督环节上,一是要要求各金融机构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制度,并通过年检及日常检查,监督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要强化和完善统一法人制度,不仅在股权和机构方面实现统一法人,更重要的是,在经营管理上和风险控制上实现统一法人体制。商业银行总行要真正具有统一调度资金和统一管理资产负债的能力,分支机构要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三是要建立报表的报送、分析和信息披露制度,各金融机构必须按统一格式,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报表,并要按统一规定向公众披露。解决金融机构报表不准确问题本身就是我们监管的重要内容。

在市场退出管理环节上,要逐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监管要求和法律程序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包括接管、收购、兼并、破产、倒闭及取缔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或办法,以实现金融体系的优胜劣汰,健康发展。

人民银行总行与分行的监管分工和责任要明确。要明确分行的监管职责。总的原则是,辖区内法人金融机构的系统监管由分行主要负责,要主动实施监管。

各分行要建立金融监管领导责任制。分行主要领导要对本地区的金融系统风险进行监测和管理,要及时报告,及时防范,及时处理。今后要按季报告金融监管情况。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风险和金融波动,该地区人民银行行长要对风险预报和处理负主要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法》公布之后,人民银行的各级派出机构就负有守一方金融平安的责任。如发现人民银行分行有越权审批金融机构行为,除撤销所批机构外,同时要追究分行领导责任,取消或停止该分行的审批授权。

二、继续做好证券回购债务清欠工作

各分行要继续做好清欠工作,继续督促辖区金融机构清偿债务,特别是要做好柜台回购兑付工作,千方百计组织资金,防止引发社会问题。各分行要加强对证券交易中心的管理,禁止任何证券交易中心以任何名义开展资金拆借业务。今后,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任何名义向公众发行债务凭证,必须逐笔报总行审批,否则按非法集资查处。各分行要加强对证券机构的风险管理。

三、各级分行要加强内部管理

中央银行的自我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监管全局。己不正,何以正人。人民银行分行首先要管好自己,树立好自身形象,下决心与所办金融机构脱钩。对过去拆出而现在还未收回的资金要继续清理上报,不要掩盖问题。必须坚决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其他金融机构兼职。

加强货币、信贷总量的监控和管理

要继续发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货币、信贷总量的监控和管理工作,保证今年金融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所辖地区货币、信贷总量的监控,指导信贷结构优化,搞好研究和预测工作

各级人民银行分行要把监控所辖地区货币、信贷总量作为重要工作,结合银行资产负债比例执行情况,严格控制贷款总量,同时分析其贷款规模的变化原因。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总行制定的信贷政策要求,协调和指导所辖地区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向,促进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今年各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要继续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收购,支持有效益、有市场的工业企业生产,支持科技开发和国家重点建设。要继续加强现金管理工作,尽快做好上半年现金的回笼工作。

二、加强中央银行资金来源的监管工作

从中央银行储备帐户看,中央银行资金来源除了流通中现金外,还包括财政性存款、金融机构上交的存款准备金,而这些资金来源基本是通过人民银行分行具体操作实现的。近几年,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帐外存款逃避上交存款准备金,转移应该划转的财政性存款。为此,各级分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存款准备金和财政性存款的管理,认真监督所辖地区金融机构按规定上交准备金和划转财政性存款,保证中央银行资金来源的完整。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依法兼并和破产,保护银行债权

今年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兼并和破产的力度加大。银行部门既要支持企业改革,积极参与,又要防止有的地方、企业借兼并、破产之机逃债、赖债、废债。要维护国家银行信贷资产,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和人民银行、经贸委有关文件。今年,在50个试点城市,按政策可以享受停息和核销贷款的数量可能比较大,要掌握总量,按比例提呆帐、坏帐准备金,需要核销的要按程序报批。人民银行各级分行要作为金融机构主管部门,参加企业破产清算组,维护债权银行的利益,保护贷款本息、抵押担保的合法性,防止企业利用破产、兼并“逃债”。对兼并、破产前期工作中的有争议问题,各级人民银行要依照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坚持原则,在债权、利息等事项还未商定的情况下,要坚持不进入破产程序。总行和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已组成破产问题协调小组,人民银行省分行也要牵头组织这样的小组,及时沟通情况。在与地方政府和企业有重大分歧时,及时上报总行条法司。

四、专项贷款管理问题

1994年开始,人民银行分行不再承办各种专项贷款,对尚未收回的专项贷款,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全部划转移交各国有商业银行。目前,总行正与有关部门协商具体划转移交办法,在划转移交之前,各级分行要继续做好专项贷款管理和清收工作。一是保证专项贷款管理人员的稳定,各地分行不能随意抽走原专项贷款管理的骨干人员;二是要加强专项贷款台帐的管理,做好贷款委托银行工作,并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依法清收到期贷款本息和未到期贷款的利息,对已收回的贷款,不能再发放新的贷款,保证贷款余额的稳定下降。

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再贴现业务

1994年11月份以来,人民银行加大了再贴现资金运用力度,截止到1995年底,再贴现余额已达334亿元,比上年增加134亿元。由于再贴现是一项新业务,开办时间不长,一些分行在思想观念、人员素质、资金管理、业务监督等方面尚跟不上这项业务发展的需要,从而出现了一些不规范行为,暴露出一些问题。各级分行要把重点工作放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方面,要积极会同有关银行认真总结推广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工作。各地在办理再贴现业务中,要认真审核票据,对非商品交易的虚假票据和不合格的贴现严禁办理再贴现,再贴现不能只凭企业的供销合同,还要有发出商品的凭证,注意票据贴现中的风险,防止商业银行利用再贴现业务套取中央银行的资金。

转变作风,集中精力,做好今年工作

今年工作多,任务重,人民银行的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一把手,要转变作风,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切实把今年的各项工作做好。

一、要充分认识到金融业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原来积累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正在逐渐暴露。金融行业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问题,目前已渐露苗头,很有可能因为我们监管的疏忽或不力而扩大、而爆发。这决不是危言耸听。今年是“九五”计划第一年,也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一定要在去年已经取得的成绩基础上,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真抓实干,毅然决然地承担起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机关的职责,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放在分行工作的首要位置。

二、要转变领导作风抓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人民银行分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分行长要对总行负责。这就要求各分行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地、认真地按照总行的要求和部署,做好本地区的金融工作。对各项工作实行项目管理,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后,部门要按要求,提出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责任人、工作标准、工作进度安排,检查验收制度,完成报告制度等,从而使一项工作从头到尾置于系统管理之下;各分行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正把精力放在抓工作上,对各行主要领导同志的出国要从紧安排,跨地区的研讨会联席会不要再开了,集中精力抓好辖区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行长负责制,“一把手”要亲自调查研究,研究总行布置的当前工作和一些长期遗留的重大问题。不能回避矛盾,要主动去揭露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我们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揭露出来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看工作情况,看作为一方金融主管,你是否对当地金融部门的问题作了深入调查,是否做到了心中有数,是否向总行反映过当地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积极提出解决办法。

三、要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制度是我们工作好坏的重要保证,实事求是地讲,从我们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来看,很多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自己,在于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今年要认真落实重大问题的报告制度。各分行要按季把金融监管工作报告总行,对所辖分支行也要提出相应要求。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事情要及时上报,总行布置的工作,要按时保质完成。总行和分行要上下多通气,多沟通,及时反映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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