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搞好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形势下论文,切实论文,党内监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这是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落实这一要求应着力抓好以下四点。
一、坚定搞好党内监督的信心。当前,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不少同志对搞好党内监督心存疑虑。有的认为,目前党内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而我们的法规却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政策有漏洞,赏罚不明,因此,党内监督难以开展。那么,新形势下究竟能否搞好党内监督呢?我认为,这是完全可以的。首先,要看到党的主流是好的。我们党是一支有着5000多万党员的大党,绝大多数党员是有着崇高理想追求、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坚强的党性观念的,是能够很好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对党内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的,是由衷地期望我们党的肌体保持健康的,这是我们搞好党内监督的坚实基础。目前尽管党内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问题,甚至出现了某些腐败分子。然而,我们党在前进的道路上总是能够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自己,并使之充满生机和活力。尤其是我们党勇于同党内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坚定行动,充分证明党是坚强有力的,是能够搞好自身监督和解决自己问题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对其产生怀疑。其次,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内不良现象赖以滋生的因素将会逐步消除,必将为党的建设提供一个更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和推动党内监督体制更加健全和完善。再次,要看到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后,全党上下大抓党的建设的大气候已经形成,我们党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党内大力恢复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监督工作正在得到加强。我们应当坚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坚强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党内监督乏力的问题一定能够解决,党的建设一定会有一个崭新的局面。
二、着力提高党员的监督素质。党员的监督素质,指的是党员的监督意识、监督习惯和监督能力。这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员的监督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内监督的效果。近几年来,通过新《党章》的学习,经过党内政治生活的实践锻炼,大多数党员的监督素质是好的,但是,也确实还有部分党员突出存在着不懂不会和不敢监督的问题。如有的党员明知错误的东西也不去作抵制;有的只监督他人,而不接受他人的监督;等等。为此,当前亟需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党员对搞好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使广大党员清醒地认识到,搞好党员监督是党的性质和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是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端正党风、增强党的凝聚力的现实需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离不开党内监督,离开了就会犯错误,从而增强搞好党内监督的主动意识。二是要帮助党员系统掌握党内监督的基本知识。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广大党员切实明确党内监督的主要任务、基本内容、方针原则、方法程序,以确保党内监督的正确实施。三是要教育和培养党员树立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勇气。教育党员从党的根本利益出发,从个人的得失中解脱出来,从自己的名利忧虑中解脱出来,勇于实施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只要对党的事业有利的,不管环境多么复杂,压力多么大,对上不怕得罪领导,对下不怕丢失选票,对同级不怕伤害私情,坚持真理不动摇。这样,党内监督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效果才能得到保证。
三、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讲话中指出:“无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其关键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这是因为党内监督与党内民主是紧密相联的,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的重要体现和保障,很多监督方式的本身就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内民主则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没有党内民主,普通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就不会有了解、选举、罢免等监督的权利,党内监督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毫无疑问,党内民主在党内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享有参加讨论权、建议权、倡议权、批评权、监督权、控告权、请求罢免权、表决权、选举权等多项权利,这些权利是实现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任何一级组织直到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这些权利。但是,由于一些单位在落实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方面存在着较大随意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比较差,加之目前对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只有原则的规定,没有形成具体可操作的制度,致使党内民主渠道不够畅通,党内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内监督活动的正常进行。怎样确保党员的民主权利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使他们切实做到,尊重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善于倾听他们的批评意见。即使其他同志提出的意见有出入或者不正确,也要树立容人谅人的宽广胸怀,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去对待,决不能嘴上讲民主,行动上压制民主,或者搞形式上的民主。这样,才能造成有利于党内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应制定《党内民主权利保障条例》,不仅应当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哪些民主权利,而且要明确规定党员行使权利的方式和程序,以及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党员正常的民主权利,从而使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既有明确的依据,又有可靠的保障,以有效地杜绝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情况的检查。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打击报复者,要按照党纪党规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敢于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的人,党组织要给予支持和保护,以充分调动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促进党内监督的落实。
四、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加强党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党吸取历史的教训,高度重视了包括党的监督机制在内的党的一系列制度建设,并收到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党的制度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搞好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上做文章。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如,针对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够自觉的问题,应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小组生活公布制度等等,以利于党内生活制度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的专门法规。如制定监督条例,规范党内监督的任务、范围、渠道、程序;制定纪律条例,对党的纪律的内容,范围、实施权限以及被处理党员的权限作出规定。尤其是纪律条例的内容要定性定量明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从而使党内监督的一切活动,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一个较完备的体系。